DB51/T 2681-2020 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废水废浆回收利用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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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51/T 2681-2020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1.6M
标准类别:环境保护标准
资源ID:21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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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1/T 2681-2020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51/T 2681-2020 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废水废浆回收利用技术规程

DB51/T 2681202

拌混凝土搅拌站废水废浆回收利用技

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废水废浆回收利用技术 规程

四小省市场监督管理后 发布

GB/T 51366-2019建筑碳排放计算标准DB51/T26812020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4 技术要求 5回收处理 6 利用 7检验检测 附录A(规范性附录) 型式检测记录表和自检记录表.. 附录B(规范性附录) 含固量比重计快速法 附录C(规范性附录) 含固量烘干法, 附录D(资料性附录) 搅拌站回收水、回收浆技术指标检测结果 附录E(资料性附录) 回收浆含固量与密度常用对照表

DB51/T26812020

本标准依据GB/T1.1一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并发布。 本标准由十九冶成都建设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十九冶成都建设有限公司、成都建工赛利混凝土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 程局有限公司、泸州力砼实业有限公司、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成都精 准混凝土有限公司、四川华西绿舍建材有限公司、成都山峰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成都建工预筑科技有 限公司、中冶华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冶蓉兴建材成都有限公司、成都宏基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四川 聚力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四川申成混凝主有限公司、四川国泰高新管廊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威、温付友、倪勇、胡灿、朱金华、祝建坤、陈虹霖、陈东平、陈超政、徐 本梁、李萍、吴耀冬、汪峻峰、宋明健、田婧、马占民、刘登贤、刘伟、陈学军、范晓玲、王小均、何 科文、王玉婷、刘迎兵、邓君、胡江、尹学新、曾清富、唐伟、李锋、雷斌、张映东、贾建兵。

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废水废浆回收利用技术规程

本标准规定了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废水废浆回收利用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回收处理、利用 检测。 本标准适用于四川省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浆回收利用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含固量solidcontent 废水、废浆中不可溶物与烘于后的可溶物质量之和所占其总质量的百分比

含固量solidcontent 废水、废浆中不可溶物与烘于后的可溶物质量之和所占其总质量的百分比

4规程时要水外,付合.G/1328、DB.51/1104 等标准的相关规定。 4.2预拌混凝土废水废浆的回收处理系统应选用技术先进、低噪声、低能耗的设备。 4.3预拌混凝土生产过程中各环节产生的废水废浆应通过专用管道或排水沟进入回收处理系统。 4.4预拌混凝土生产应配备完善的回收处理系统,包括排水沟、管道、多级沉淀池、搅拌池等,并应 符合国家相应标准要求。 4.5回收处理系统应覆盖和连通搅拌站(楼)、骨料堆场、砂石分离机、车辆清洗场地和回收池等区 域。 4.6回收处理系统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沉淀池、搅拌池及压滤设备等作业平台应设置防护栏 杆,且应符合GB4053的相关规定。 4.7沉淀池、搅拌池、回收渣堆放点及排水沟应有防渗、防溢流措施,并满足搅拌站属地建设主管部 门绿色生产考核要求。 4.8回收水和回收浆不宜用于制备预应力混凝土、装饰混凝土、高强混凝土以及具有特殊性能要求的 混凝土;不得用于制备使用碱活性或潜在碱活性骨料的混凝土。 4.9经检测符合本规程要求的回收水和回收浆可直接用于混凝土生产,其回收水的含固量不应大于 0.5%,且其掺量不宜大于混凝土拌合用水的40%,不应大于50%;其回收浆的含固量不应大于20%,其 掺量不宜大于混凝土拌合用水的20%,不应大于30%。 4.10回收水用作预拌混凝士拌合用水时,水质应符合表1的规定,亦可参考附录D。

4.12掺人回收水、回收浆的水泥净浆和水泥胶砂性能, 应符合JGJ63的相关规定。 4.13利用回收水和回收浆 应符合GB/T14902的相关规定。

4.12掺人回收水、回收浆的水泥净浆和水泥胶砂性能GBT 50476-2019 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标准,应符合JG」63的相关规定

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在试验、生产和设备清洗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浆,应通过收集后再进行回收 收处理方法主要包括砂石分离、均化处置、沉淀处理、稀释处理和压滤处理等。

未达到初凝的报废混凝土应先经砂石分离机处理,分离出的粗、细骨料按GB/T25176和GB/T2 测合格后可作为混凝土骨料,按比例单独计量计入粗细骨料用量;分离出的回收浆可通过均化 淀处理、稀释处理或压滤处理后回收利用。

回收浆用于混凝土生产前应进行均化处置,并检测其含固量,经检测符合本规程4.11申回收势 方可用于混凝土生产。

4.1回收浆经多级沉淀池形成的回收水DB35/T 1863-2019 城市轨道交通信号系统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经检测符合本规程4.10中回收水水质要求后方可用于 生产。

4.2回收浆经多级沉淀产生的回收渣, 可作为C20及以下混凝土掺合料,用量应通过试验确定 4.3多级沉淀池应设置三级及以上,且宜采用地下沉淀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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