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 1014-2013 液氨使用与储存安全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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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 1014-2013 液氨使用与储存安全技术规范

DB11/ 10142013

cechnicalspecificationforuseand storageof liquidammonia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35/T 1863-2019 城市轨道交通信号系统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DB11/ 10142013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一般要求. 表1垫片选用 5液氨场所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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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氨使用与储存安全技术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液氨使用与储存的一般要求和液氨场所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液的使用与储存

1.1液氨场所宜布置在企业厂区边缘地带,并位于企业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1.2液氨场所应与生活区、办公区分开布置。 1.3用氨厂房、液氨钢瓶储存仓库、罐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符合GB50016中的火灾危险性 所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的要求,且液氨钢瓶储存仓库、氨制冷机房、充装间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

4.1.4用氨厂房的安全疏散应符合GB50016的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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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冷库设计、建造、运行、检修维护和运营管理等,应符合GB50072和GB28009的有关要求。 1.1.6液氨场所的特种设备应符合特种设备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 检验、检测相关法规的要求。

2.1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其他从业人员应接受 训,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GB 50425-2019 纺织工业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2.2企业应配备至少1名在班液氨岗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液氨场所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企业的液氨岗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制冷设备维修工”或“制冷工”三级以上(含三级) 资格。 2一金业应配名证的性种设名宝全能用品和媒你品

.3企业应配备持证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

4.3.1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相关操作规程

a)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b)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c)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d)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e)设备设施(含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f)检维修管理制度; 9)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h)灭火器材、防护器材、劳保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 i)作业环境氨浓度检测制度; i)用电管理制度; k)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I)安全费用投入保障制度; m)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 n)应急管理制度; 0)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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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企业应按照AQ/T9002的要求制定液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和特种设备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并制 定预案演练计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构成重大危险源的,每半 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应急演练

DL/T 5779-2018 气体绝缘金属封闭输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4.3.5企业宜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4.4.1.5液氨场所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安全标志的设置与使用应符合GB2894的有关要求。 4.4.1.6液氨场所应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 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1.4.1.7液氨场所的控制室或值班室应配备有效的应急通讯器材和应急抢修防爆工具。 4.4.1.8液氨场所配置的灭火器数量和类型应符合GB50140的有关要求,并确保灭火器在有效期内。 4.4.1.9液氨场所应设置符合GB50057规定的防雷装置。非冷库液氨场所的液氨储罐、充装系统管 道、阀门等金属设备设施应设置符合GB12158规定的防静电装置。防雷防静电装置应定期检验,并具 有有效期内的检测合格报告。检测报告存档备查,

4.4.2.1企业应设置对事故状态下泄漏的液氨和消防废水进行收集与储存的事故储存设施,包括事故 应急池、备用输转罐、罐区围堤或装置围堰等。 4.4.2.2事故储存设施有效容积应根据发生事故的设备及系统容量、事故时消防用水量及可能进入事 放储存设施的降水量等因素综合确定。 4.4.2.3事故储存设施有效容积不符合要求且因现有场地所限不能设置或扩建事故应急池的,应采取 临时构筑围堤或其他收容泄漏的液氨和事故废水的应急措施,并经处理达标后排放。 4.4.2.4应按照GB18218对企业内液氨储存、装卸和使用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 并记录辨识过程与结果。对辨识为重大危险源的液氨储存、装卸和使用装置、设施或者场所的安全评估、 登记建档、备案、核销工作应按照国家有关管理办法执行。 4.4.2.5构成重大危险源的液氨储存、装卸和使用装置或设施应配备温度、压力、液位等信息的不间 断采集和监测系统,并应设置压力和液位超限报警装置。系统应具备信息远传、连续记录、信息存储等 功能,记录的电子数据的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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