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T 1384-2014 水泥企业二氧化碳排放信息报告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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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4/T 1384-2014 水泥企业二氧化碳排放信息报告指南.pdf

4二氧化碳排放单元和二氧化碳排放设备识别

水泥企业可参照表1对企业组织边界内的二氧化碳排放单元和二氧化碳排放设备进行识别,开 碳排放单元和二氧化碳排放设备的识别清单,并在监测计划中进行记录。

表1水泥生产企业二氧化碳排放单元、排放设备示例

DB11/T 1579-2018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评估规范5.5数据报告层级选择

报告层级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对于每一排放活动,企业可选择精细程度不同的范围收集数据,并 进行相应范围二氧化碳排放数据的计算和汇总,参照GB17167中“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 “用能设备”的划分方式将报告层级分为“企业”、“二氧化碳排放单元”、“二氧化碳排放设备” 三个层级。宜选择数据准确、监测设备不确定性低的层级进行数据的收集与计算;鼓励企业通过改进 计量与检测条件,在二氧化碳排放单元、二氧化碳排放设备层级上,报告质量更高的二氧化碳排放数 据。 本标准中,熟料搬烧、水泥粉磨等单元选择排放单元层级进行报告;矿山开采、外购电力等单元 选择企业层级进行报告。

6.1直接二氧化碳排放的计算

6.1.1熟料生产中生料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

生料碳酸盐矿物殿烧分解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考虑以下两种情况进行计算: (1)未采用替代原料 若生料中未采用替代原料(如电石渣等),则按熟料中CaO、MgO含量进行计算,生产单位熟料, 由生料中碳酸盐矿物分解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按公式(1)计算:

EF =(C. 4 56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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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AD.×EF(或EF)

AE,=AD.×EF(或EF)

《泥窑炉排气筒排放烟气中粉尘产生的二氧化砖

水泥窑炉窑尾排气筒排放烟气中的米 相似,基本不产生二氧化碳排放,故不考患其 二氧化碳排放。水泥窑炉窑头排气筒烟气中的粉尘与熟料组成相同,其排放因子与熟料熳烧排放因子 一致,由粉尘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且数据无法测量,故此部分二氧化碳排放量不予统计。

6.1.1.3有机碳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

6.1.2燃料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

1.2.1各生产工艺过程中实物煤燃烧产生的

(a)热值法 若缺少实物煤中碳的质量分数实测值,应按公式(4)计算实物煤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AE, = ZADet ×C., ×

各生产工艺过程中替代燃料燃烧产生的二氧

替代燃料含有源于化石燃料中的碳和源于生物质中的碳,应按替代燃料中化石燃料研 代燃料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见公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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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3各生产工艺过程中燃油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

产工艺过程燃油消耗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按么

AE。=Z ADo ×Co × 44

6.2间接二氧化碳排放的计算

勾电力消耗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采用排放因子

AE。=ZADe ×EF。 (9

6.3二氧化碳排放总量计算

企业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按照公式(10)计算

AE总=AE,+AE。+AE,+AE。+AE。

各种实物煤、燃油、替代燃料的低位发热量和各替代燃料的碳含量按表2的规定测定,如果 接测定,参见附录B和附录C取值

表2水泥企业所需的监测数据来源说明

7.1数据质量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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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应采取下列质量管理措施,确保碳排放数据的真实可靠: a)建立企业二氧化碳排放数据监测管理体系。 b 建立企业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和报告的规章制度,包括负责机构和人员、工作流程和内容、工 作周期和时间节点等;指定专职人员负责企业碳排放核算和报告工作; C 建立企业二氧化碳排放单元、二氧化碳排放设备一览表,选定合适的核算方法,形成文件并 存档; d 建立健全的二氧化碳排放和能源消耗的台账记录; e) 建立健全的企业二氧化碳排放参数的监测计划。其备条件的企业,对企业二氧化碳排放量影 响较大的参数,如化石燃料的低位发热量,应按规定定期实施监测; f 建立企业碳排放报告内部审核制度; 建立文档的管理规范,保存、维护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和报告的文件和有关的数据资料

7.2企业二氧化碳排放数据监测管理体系

监测管理体系是二氧化碳排放数据(能源使用量、物料使用量/产量、排放因子等数据)来源是否 真实、准确的基础。对于二氧化碳排放数据的监测,企业应按GB17167及各行业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 和管理要求配备测量设备,监测设备应进行校准,企业应保留所有报告年份内的检测报告、检定或校 隹证书。应按DB44/T1212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二氧化碳排放测量管理体系,形成文件,明确 二氧化碳排放计量管理职责,加强二氧化碳排放计量管理,确保二氧化碳排放计量数据真实准确。

企业应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从事二氧化碳排放相关计量和管理工作,包括测量设备、工业分析仪 器的配备、使用、检定/校准、维护、报废、数据采集、统计、分析等,保证二氧化碳排放计量数据完 整、真实、准确。相关人员应掌握从事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和业务知识,具备计量技术和业务能力, 定期接受培训,通过相关培训考核,取得相应资质,并按有关规定持证上岗。

企业应同时保留月度监 纸质文件应与监测计划配合使用。所有数 据记录和校准维护记录及其证日 少保存十五年,

在获取活动水平数据和排放因子时可能存在不确定性。企业宜对活动水平数据和排放因子的不确 定性以及降低不确定的相关措施进行说明。 不确定性产生的原因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a)缺乏完整性:由于排放机理未被识别或者该排放计算方法还不存在,无法获得测量结果及其他 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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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缺乏数据:在现有条件下无法获得或者非常难于获得某排放所必需的数据。在这些情况下,常 用方法是使用相似类别的替代数据,以及使用内推法或外推法作为估算基础; c)数据缺乏代表性; d)测量误差。

8二氧化碳排放监测计划

企业应根据编制的监测计划,进行二氧化碳排放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数据管理,并对相关数据进行 二氧化碳排放的量化、汇总和报告。水泥企业二氧化碳排放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企业基本信息; b)二氧化碳排放管理负责人与联系人信息: C)报告年份; d)企业组织边界信息,包括工业总产值、综合能源消费量、企业经营范围中纳入报告的部分、工 艺基本介绍、股权情况、资产状况、地理位置等信息,产品信息(有熟料生产的企业需填报熟 料产能、产量等信息)、生产设施情况等,可附上企业组织结构图、平面分布图等图表; e)二氧化碳排放概况; f)二氧化碳排放报告范围; g)固定源燃烧直接排放相关信息,包括报告的活动、层级、燃料种类、使用量、低位发热量等信 息,以确定各燃料燃烧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及相应燃料种类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h 生料碳酸盐分解直接排放相关信息,包括报告的活动、层级、物料种类、使用量、相关成分分 析等信息,以确定各物料消费的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及相应工艺过程生产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i) 外购电力间接排放相关信息,报告企业外购或外输电力的使用量等(有熟料及水泥生产的企业 需分开填报熟料、粉磨所耗电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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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其他需报送的信息,如企业在报告期内采取的节能减碳措施、生产情况说明、数据汇总的流程、 企业在报告期内组织边界、报告范围的变更说明、特殊排放等; 填入的数据,需要列出证据类型、保存部门,当存在不确定性时,应在备注中说明。 水泥企业的二氧化碳排放信息报告范本参见附录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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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边界识别特殊情况处理 a)含有多个企业法人的多法人联合体,其中在广东省内的每个企业法人应分别独立进行二氧化碳 排放报告,不能将多个企业法人作为一个企业法人进行报告。 b)企业法人下属跨省的分支机构,符合以下条件的,经广东省发改委认可,可视同法人处理: (1)在该分支机构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营业执照》,并有独立的场所; (2)以该分支机构的名义独立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一年或一年以上; (3)该分支机构的生产经营活动依法向当地纳税; (4)具有包括资产负债表在内的账户,或者能够根据报告的需要提供能耗和物料资料。 在广东省外的企业法人在广东省内存在视同法人的分支机构,该分支结构应独立向广东省发 改委报送二氧化碳排放数据。在广东省内的企业法人,其省外分支机构可视同法人的,不报 告该分支机构的二氧化碳排放相关数据,且应在监测计划和排放报告中适当说明该省外分支 机构情况。 c) 企业法人发生合并、分立、关停、迁出或经营范围改变等重大变更情况的,须根据变化后的厂 界区域和运营控制范围进行组织边界的确定、及时修改监测计划、明确报告义务并征得省发改 委认可。 d 企业在报告期内存在生产经营业务外包时,外包业务导致的排放不计入企业二氧化碳排放量 同时,其相关产品产量等也不计入该企业的相关统计数据。但企业须在监测计划和排放报告中 进行明确记录外包业务的相关情况

下排放因子数据将根据具体工作需求适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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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 (资料性附录) 燃料燃烧直接排放与间接排放的排放因子参考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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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燃料燃烧直接排放与间接排放的排放因子参考值(续)

以下排放因子数据将根据具体工作需求适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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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C (资料性附录) 部分替代燃料的低位发热量和二氧化碳排放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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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D水泥企业二氧化碳排放信息监测计划范本(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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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D水泥企业二氧化碳排放信息监测计划范本(续

DZ/T 0342-2020 矿坑涌水量预测计算规程.pdfDB44/T1384—2014

附录E水泥企业二氧化碳排放报告(续)

DB44/T13842014

附录E水泥企业二氧化碳排放报告(续

附录E水泥企业二氧化碳排放报告(续)

企业代表签字: 企业盖章: 日期:

DB37/ 3693-2019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处置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T13842014

1温室气体议定书:企业核算和报告准则,2011 [2]能源消耗引起的温室气体排放计算工具指南.世界资源研究所,2011 [3]广东省主要耗能产品能耗限额(试行).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08 [4]】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小组办公室,国家发展与改革 委员会能源研究所,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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