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11/T 77-2018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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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11/T 77-2018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技术规范.pdf

DB3311/T7720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 对农村生活污水进行处理的构筑物及设备、管网 3.3 化学需氧量 在酸性条件下,用强氧化剂(重铬酸钾或高锰酸钾)将水中的还原性物质(主要是有机物) 氧化所消耗的氧化剂量,以通过换算得到的单位体积消耗的氧量表示,是反映水中有机物含量的指 3.4 氨氮 水中游离氨与离子铵总和。 3.5 总磷 水体中各种形态磷的总称。 3.6 悬浮物 悬浮在水中的固体物质,包括不溶于水中的无机物、有机物及泥砂、黏土、微生物等。 3.7 酸碱度 溶液的酸碱性强弱程度,一般用PH值来表示。 3.8 粪大肠菌群 能发酵乳糖、产酸产气、需氧和兼性厌氧的革兰氏阴性无芽胞杆菌菌群,用MPN值表示。

动物和植物不饱和油的排放浓度。

GB/T 12085.20-2022 光学和光子学 环境试验方法 第20部分:含二氧化硫、硫化氢的湿空气.pdf4.1.1乡镇(街道)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管

4.1.1乡镇(街道)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管理主体

4.1.2依据本规范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保障措施、岗位操作规程,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手册及故障处 理应急措施等。 4.1.3污水处理终端内排水、供电等设施的运行、维护及管理工作应符合CJJ6的规定。 4.1.4污水处理终端标示牌应有工程概况、工艺流程图、管网现状图等。 4.1.5建立健全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与维护管理制度,各岗位作业人员应掌握处理工艺和设施、设备的 运行维护要求及技术指标。 4.1.6定期对污水处理终端内的构筑物进行检修和维护。 4.1.7每月每个终端设施巡检至少一次以上,有巡检台帐记录, 4.1.8运行作业人员应持有相应的运营管理和运营操作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4.2安全防护 4.2.1岗位作业人员应了解安全操作规程,特殊岗位须经专业培训。 4.2.2急停开关必须保持完好状态,当设备运转中遇到紧急情况时,可采取紧急停机措施。 4.2.3在设备转动部位设置防护罩,设备起动和运转时,操作人员不得靠近、接触转动部位。 4.2.4各种阀门开启与关闭应有明显标识,符合GB2894的要求,并定期做启闭试验,定期检查维护。 4.2.5对污水处理终端内各种管线、阀门及设备应着色并标识,符合CJ/T158中7识别符号的规定

4.2.1岗位作业人员应了解安全操作规程,特殊岗位须经专业培训。 4.2.2急停开关必须保持完好状态,当设备运转中遇到紧急情况时,可采取紧急停机措施。 4.2.3在设备转动部位设置防护罩,设备起动和运转时,操作人员不得靠近、接触转动部位。 4.2.4各种阀门开启与关闭应有明显标识,符合GB2894的要求,并定期做启闭试验,定期检查维护。 4.2.5对污水处理终端内各种管线、阀门及设备应着色并标识,符合CJ/T158中7识别符号的规定 4.2.6对电动阀门的限位开关、手动与电动的连锁装置,应定期检查。

4.3.1岗位作业人员应按要求定期检查设施、设备的运转状况,设施、设备的使用与维 护保养应按照设施、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维修保养规定执行并做好记录。 4.3.2各种阀门井应保持无积水,寒冷季节应对外露管道、阀门等设备采取防冻措施, 4.3.3定期检查设施,保持清洁,及时处理跑、冒、滴、漏、堵等问题。 4.3.4对栅渣、浮渣、污泥等废弃物的输送系统应定期做维护保养,在室内设置有除渣、除泥等处理 设施时,保持室内通风。 4.3.5设备需要维修时,应在机体温度降至常温后,方可维修, 4.3.6对构(建)筑物的结构及各种阀门、护栏、爬梯、管道、盖板、照明设备、防雷电设施等定期 进行检查、维修及防腐处理,保持完好。 4.3.7对高(低)压电器设备、电缆机器设备,应定期检查和检测,保持其性能良好。 4.3.8凡设有钢丝绳结构的装置、应按要求做好日常检查和定期维护保养,当出现绳端断丝、绳股圈 裂、扭结、压扁等情况时必须更换。 4.3.9各类水池检修后长期停用时,应根据HJ2005的规定需要采取抗浮措施,对池配套设施进行妥 善处理。

4.3.1岗位作业人员应按要求定期检查设施、设备的运转状况,设施、设备的使用与维 护保养应按照设施、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维修保养规定执行并做好记录。 4.3.2各种阀门井应保持无积水,寒冷季节应对外露管道、阀门等设备采取防冻措施, 4.3.3定期检查设施,保持清洁,及时处理跑、冒、滴、漏、堵等问题。 4.3.4对栅渣、浮渣、污泥等废弃物的输送系统应定期做维护保养,在室内设置有除渣、除泥等处理 设施时,保持室内通风。 4.3.5设备需要维修时,应在机体温度降至常温后,方可维修, 4.3.6对构(建)筑物的结构及各种阀门、护栏、爬梯、管道、盖板、照明设备、防雷电设施等定期 进行检查、维修及防腐处理,保持完好。 4.3.7对高(低)压电器设备、电缆机器设备,应定期检查和检测,保持其性能良好。 4.3.8凡设有钢丝绳结构的装置、应按要求做好日常检查和定期维护保养,当出现绳端断丝、绳股断 裂、扭结、压扁等情况时必须更换。 4.3.9各类水池检修后长期停用时,应根据HJ2005的规定需要采取抗浮措施,对池配套设施进行妥 善处理。

材的设置应按相关的要求定期检查、更新,保报

4.4.2定期对含有有毒有害气体或可燃气体的污水并、管道、构筑物等设施设备进行维护,维修操作 前,必须先放空、通风,并对现场有毒有害气体进行安全检验,不得在超标环境下操作。所有参与操 作的人员必须佩戴防护装置,直接操作者应在可靠的监护下进行,并应符合CJJ6的规定。 4.4.3格栅池及厌氧池等区域及除臭设施防护范围内,严禁吸烟等明火作业。 1.4.4构(建)筑物等避雷、防爆装置应符合GB/T21431的规定

4.5.1新投入使用或长期停运后重新启用的设施、设备,必须对构筑物、管道阀门、机械、电气等系 统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4.5.2各种设备维修前必须先断电,并应在开关处悬挂维修禁止合闸的标识牌,经检查确认无安全隐 惠后方可操作。 4.5.3清理机电设备及周围环境卫生时,严禁擦拭设备运转部位,冲洗水不得溅到电机带电部位、润

统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4.5.2各种设备维修前必须先断电,并应在开关处悬挂维修禁止合闸的标识牌,经检查确认无安全隐 惠后方可操作。 4.5.3清理机电设备及周围环境卫生时,严禁擦拭设备运转部位,冲洗水不得溅到电机带电部位、润 滑部位及电缆头等。 4.5.4停用的设备应每月至少进行一次运转。环境温度低于0℃时,应采取防冻措施。长时间停机后 再开启时,应先点动,后启动。冬季有结冰时,应先除冰后再启动。 4.5.5设施、设备维修前,应先检查,制定维修方案及安全保障措施;设施、设备修复后应及时组织 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再开启时,应先点动,后启动。冬季有结冰时,应先除冰后再启动。 4.5.5设施、设备维修前,应先检查,制定维修方案及安全保障措施;设施、设备修复后应及时组织 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4.6.1污水处理系统的进、出水水质应符合DB33/973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出水水质检测与结果 评价导则的要求。

4.6.2污水处理系统的年处理量要求初期达到设计指标的60%GB/T 37995-2019 风力发电机组主传动链系统橡胶密封圈,并在交付使用一年内逐步达到满负荷 运行。

亏水处理终端进出水的检测频次符合表1的规定,检测指标参见附录A,检测方法按DB33/973 热行。

表1生活污水检测频次

注1:农村生活污水纳入城镇市政管网处理的,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确定相应的检测项目及频

4.8.1污泥脱水宜设置沉泥池、贮泥池,采用污泥干化床自然风干等方法。 4.8.2污泥作为农田肥料使用时,应符合GB4284的有关规定。 4.8.3污泥送至填埋场用于混合填埋时,其基本指标应满足GB/T23485的要求,其中污泥含水率应小 于60%,经自然晾干后填理。 4.8.4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泥应并遵循资源化利用优先的原则合理处置。

JC/T 2455-2018 建筑用电加温玻璃5终端治理设施运行管理

5.1.1污水通过格栅前后水位差应小于0.3米

5.1.2定期检查及时清除栅条、格栅出口上的杂物,栅渣应及时无害化处理或处置,保证格栅池处于 良好的运行状态。汛期或进水量增加时,应增加清污次数。 5.1.3按进水顺序正确安放粗格栅和细格栅前后位置,避免人为增设栅渣堵塞格栅。 5.1.4对转动机械格栅,检查或人工清捞栅渣时,应切断电源,并在有效监护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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