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4T2274—2021 汽车客运站旅客安全检查指南.pdf

DB14T2274—2021 汽车客运站旅客安全检查指南.pdf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0.2 M
标准类别:环境保护标准
资源ID:245242
下载资源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14T2274—2021 汽车客运站旅客安全检查指南.pdf

DB14/T 2274202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GB50688-2011标准下载DB14/T 2274202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本文件由山西省交通运输厅提出并监督实施。 本文件由山西省交通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XS/TC37)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山西省运输事业发展中心、长安大学、山西省道路运输协会、山西汽车运输集团 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颖、高玉斌、姚志刚、李大鹏、高文婷、李岩、樊素伟、张涛、徐未东、席 建华。

DB14/T2274202

汽车客运站旅客安全检查指南

本文件确立了汽车客运站(以下简称客运站)旅客安全检查的总体原则,提供了旅客安全检查工作 的机构人员、设施设备、实名制管理以及安全检查的指导和建议。 本文件适用于山西省等级以上客运站旅客安全检查,也可供监督管理部门检查使用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JT/T200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 JT/T1135客运班车行李舱载货运输规范

4.1旅客安全检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的原则。 4.2下列情况实施实名制管理:

4.1旅客安全检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的原则。

1)一类、二类客运班线业务; 2)行李物品寄存、托运业务; 3)重大社会活动期间或特殊时期当地政府要求

5.1客运站设立旅客安全检查机构,设置旅客安全检查点,做好引导、识疑、值机、开包、登记等安 全检查工作。 5.2三级客运站每个安全检查点每班至少配备2名安检员,二级及以上客运站每个安全检查点每班至 少配备3名安检员,重大活动、节假日或客流高峰期间宜增配安检员。 5.3二级及以上客运站每个安全检查点宜确定一名组长,组织实施现场工作。

1客运站设立旅客安全检查机构,设置旅客安全检查点,做好引导、识疑、值机、开包、登记 检查工作。 2三级客运站每个安全检查点每班至少配备2名安检员,二级及以上客运站每个安全检查点每 配备3名安检员,重大活动、节假日或客流高峰期间宜增配安检员。 3二级及以上客运站每个安全检查点宜确定一名组长,组织实施现场工作

DB14/T 2274202

5.4安检员应具备与其工作岗位相适应的安全检查知识和能力,定期参加培训学习,熟练掌握各种安 全检查设备的操作及危险品识别方法。 5.5安检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刑事犯罪前科、吸毒人员、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等人员不 应从事安全检查工作。 5.6安检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开展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擅离职守。

6.1客运站按表1配置旅客安全检查设备。

表1客运站旅客安全检查设备配置表

●表示需配置,①表示视情配置,一表示不作要求。

实名制管理客运站需配置

6.2客运站宜配备必要的实名制管理设备:客票扫描设备、身份证件识读设备、人脸识别终端设备、 开具旅客临时身份证明设备(公安部门旅客身份证明打印系统)等,推进旅客实名制管理信息化、智能 化。 6.3客运站建立安全检查设备与实名制管理设备的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6.2客运站宜配备必要的实名制管理设备:客票扫描设备、身份证件识读设备、人脸识别终端设备、 开具旅客临时身份证明设备(公安部门旅客身份证明打印系统)等,推进旅客实名制管理信息化、智能 化。 6.3客运站建立安全检查设备与实名制管理设备的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DB14/T2274202

.1.5客运站对采集的旅客身份信息和乘车信息保存期不少于1年,涉及视频图像信息的保存期不少 于90日

客运站对采集的旅客身份信息和乘车信息保存期不少于1年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方案编制技术指南(2020年4月).pdf,涉及视频图像信息的保存期不少

7.2.1客运站检票时对旅客进行实名查验,做到票(车票)、人(旅客)、证(身份证件)一致;采 用自助检票、智能查验系统实名查验的,做到人(旅客)、证(身份证件)一致。 7.2.2旅客凭票(或身份证件)乘车,非工作人员或未经实名查验的旅客不应进入发车区。 7.2.3 客运站检票时重点查验起站名、车次日期、旅客信息等。 7.2.4客运站实行“三不检”:超员客票不检、无效客票不检、票人证(人证)不符不检,

7.3行李物品实名登记和实名查验

7.3.1行李物品寄存、托运实行实名登记和实名查验。 7.3.2实施源头实名制,在受理环节对寄存人、托运人身份信息以及行李物品信息进行实名登记、实 名查验,并登记保存相关信息,纸质信息保存期不少于1年,电子数据信息保存期不少于2年。

9.1客运站主要负责人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研判,部署旅客安全检查工作。 9.2客运站对实名制管理采集的旅客个人信息和出行信息予以保密。 9.3客运站建立巡查制度TB/T 3543-2018标准下载,对安全检查点、进出站口、检票口、停车场、候车厅等重点部位进行巡查。 9.4客运站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对旅客安全检查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DB14/T 2274202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