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ECS 765-2020 结构健康监测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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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环境保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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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ECS 765-2020 结构健康监测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pdf

1线缆的长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根线缆的长度均应按设计文件要求和实际安装条件 合理确定,且应减少线缆接头,不宜有中间接头;当 无法避免接头时,应在接线箱或拉线盒内接线; 2)终端接线处和经过伸缩缝或沉降缝的位置处,线缆应 留有变形余度或采取避免线缆受拉断裂的构造措施 2线缆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缆和数据信号线应分隔敷设,当在同一桥架内时, 应对强弱电缆采取隔离措施; 2)线缆敷设应整齐美观且无扭绞,施工人员应根据线缆 类别、数量、缆径和芯数进行分束绑扎,绑扎点间距 应均匀且不宜天于1.5m; 3)敷设过程中线缆的保护层不应发生破损。 4线缆敷设后应在24h内完成连通性测试

5.3数据传输设备安装

5.3. 1 设备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除天线以外TCECS463-2017 污水提升装置应用技术规程.pdf,其他设备均应整齐地固定在采集子站内; 设备安装后应有足够的维修空间且便于线缆的进线和 山线

5.3.2设备安装后应在24h内完成连通性测试

5.4.1数据传输系统的验收宜在施工完成后7d内进行。

1线缆和数据传输设备的类型、型号和数量应符合设计文 件的规定; 2线缆和数据传输设备的外观应无明显的破损、变形、划 痕、剥落和锈蚀现象,且线缆两端、拐弯处、交叉处应设有信息 完整准确的固定标识: 3电缆和数据信号线应分隔敷设,在同一桥架内的强弱电 缆应采取隔离措施; 4线缆和数据传输设备的功能应正常,数据传输应稳定可 靠且响应延迟时间应满足设计要求,抽检合格率应为100%; 5数据传输系统的安装信息档案应内容完整且数据准确 5.4.4数据传输系统的验收宜按本标准附录B中表B.0.3和表 B.0.4的样式进行记录与汇总

B.0.4的样式进行记录与汇总

6.1.1采集子站安装和监控中心配置的顺序应根据设计文件、 现场条件和施工进度的要求合理确定, 6.1.2软硬件系统调试应按中心硬件调试、软件调试和软硬件 联调的顺序依次进行

6.2.1采集子站的机柜安装应符合下列

1机柜的安装位置偏差不应大于30mm,垂直度偏差不应 大于机柜高度的1%,机柜门的最大开启角度不应小于90°; 2机柜内部分配架、配线架和支架的排列应整齐合理,强 电和弱电应分别在机柜内部两侧走线且应采用扎带将线缆理顺 扎好; 3机柜宜采取减振措施,设备停机时机柜底部表面垂直及 水平向的振动加速度值不应大于50mm/s²; 4机柜的管线孔应密封,管线及门洞处应有防止生物侵入 的措施,铆接面应无变形和破损。 6.2.2采集子站的内部设备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备和管线的布置应整齐合理; 2配电模块和串接用电设备应装在机柜内部的顶部前方或 底部后方,柜内不宜使用电源插座。

6.3.1中心硬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备和管线的安装方式和位置应根据设计图纸和现场条 件合理确定。 2设备宜采取减振措施,设备停机时地板表面垂直和水平 可振动加速度值不应大于50mms~。 3设备宜采取降噪措施,主操作员位置处的噪声值不应大 于 65dB。 4显示大屏幕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屏幕离墙面和地面的净距应满足通风检修要求; 2)屏幕垂直度偏差和水平度偏差均不应大于1° 5不间断电源系统(UPS)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机柜底座面的水平度应满足设备要求,定位孔道位置 应正确; 2)电池组距墙壁和其他设备应大于0.5m,电池组的水平 度和垂直度的偏差不得大于1.5%0,电池间的间隔不 得小于10mm。 6安装孔洞应密封,管线及门窗处宜有防止生物侵人的 措施。 6.3.2 中心软硬件系统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硬件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调试人员应对电源设备的带电部分与金属外壳之间的 绝缘电阻进行测试,测试结果应满足产品设计要求; 2)调试人员应对直流电源的电压波动进行测试,60V及 以上直流电源的电压波动不得超出土10%,60V以下 直流电源的电压波动不得超出土5%; 3)调试人员应对不间断电源系统(UPS)进行切换性能 试验,切换时间和切换电压值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4)调试人员应对数据采集设备的参数设置功能和数据采 集响应时间进行测试,测试结果应符合设计文件的 规定。 2软件调试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计算机软件测试规范》 T15532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调试人员应对管理权限进行调试,当用户以不同身份 登录软件时,应只能对相应的功能模块进行操作: 2)调试人员应对启动功能进行调试,软件应具备定时启 动功能和异常中断后的自动启动功能; 3)调试人员应对存储、读取、下载、分析、显示和报表 功能进行调试,软件应能实现设计文件规定的功能和 性能。 3软硬件联调应符合下列规定: 1)调试人员应对数据采集和传输功能进行联调,软件各 功能模块应能实时获取相应的数据; 2)调试人员应对数据存储功能进行联调,各传感器获取 的数据应能实时存储在数据库预设的位置; 3)调试人员应对数据显示功能进行联调,大屏幕应能实 时显示当前和历史数据; 4)调试人员应对预警功能进行联调,当在软件中设置不 同國值时,硬件设备应能实时响应预设的警情信息。 3监控中心外部宜设置包括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 以及竣工时间的固定标识。

6.4.1采集子站和监控中心的验收宜在施工完成后7d内进行。

6.4.1采集子站和监控中心的验收宜在施工完成后7d内进行。 6.4.2采集子站和监控中心硬件的抽检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类数据采集设备的抽检率不得小于30%,且不得少于

2中心内部的所有设备均应进行检验。 6.4.3采集子站和监控中心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子站机柜、显示大屏幕和UPS的类型、型号和数量应满 足设计文件要求; 2子站机柜、显示大屏幕和UPS的外观应无明显破损、变 形、划痕、剥落和锈蚀现象,机柜和中心外部应设有信息完整准 确的固定标识; 3引出线缆和插接接头的保护措施应满足安装要求; 4显示大屏幕、UPS和软件功能应正常,抽检合格率应 为100%; 5子站和中心的安装信息档案应内容完整且数据准确。

6.4.4采集子站和监控中心的验收宜按本标准附

7.1.1总体验收应在各分部验收工作全部完成后开展,应按性

7.1.1总体验收应在各分部验收工作全部完成后开展,应按性 能验收、工验收的顺序依次进行。 7.1.2总体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应在整改完毕后再次组织验收 7.1.3未通过总体验收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单位

7.2.1性能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性能验收宜在监测系统试运行结束后进行,试运行的时 长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当无相关规定时不得少于3个月。 2监测系统试运行情况宜按本标准附录C中表C.0.1的样 式记录,运行结果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监测系统软件功能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当无相关 规定时应具备数据采集、存储、下载、读取、分析、 显示和报表功能; 2)监测系统的无故障工作时间不应小于95%预定使用 时间; 3)监测数据的完整率不应小于95%; 4)监测数据采集、传输和存储的同步性应符合设计文件 的规定,当无相关规定时动态采集的同步时差应小于 10ms,静态采集的同步时差应小于30ms

7.2.2性能验收材料应包括

1性能验收资料清单,宜按本标准附录C中表C.0.2 式记录;

监测系统试运行报告; 3 监测系统软件使用手册; 4 监测系统测试与调试过程记录。

7.3.1竣工验收应符合下列规

7.3.1竣工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竣工验收宜在性能验收完成后3个月内进行。 2竣工验收工作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的验收委员会(组)负责。 3竣工验收工作宜按下列程序依次进行: 1)召开验收预备会,确定验收委员会组长和成员名单; 2)召开验收大会,宣布验收委员会人员名单; 3)施工单位进行工作汇报: 4)验收委员会查阅项目资料,进行现场检查,并与施工 单位探讨; 5)验收委员会内部探讨,形成验收意见; 6)宣读验收意见,验收委员会成员和施工单位代表在验 收文件签字。

7.3.2竣工验收材料应包括下列文档

8.1.1施工单位应对监测系统使用单位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

8.1.1施工单位应对监测系统使用单位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 和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8.1.2施工单位应对监测系统的分部验收、性能验收、竣工验 收和技术培训资料进行整编。

8.2. 1 技术培训宜在监测系统通过竣工验收后7d内进行。 8.2.2 管理人员培训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监测系统概况和工作原理; 2 监测系统软件的主要功能。 8.2.3 技术人员培训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监测系统硬件配置、位置和调试: 2 监测系统软件的调试、升级和安全管理; 3 监测系统常见故障分析及处理: 4 监测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 8.2.4 操作人员培训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监测系统运行期间的排班、监视、日志和数据管理: 监测系统软件的登录和操作; S 监测系统异常和报警应急预案

资料整编宜在监测系统技术培训完毕后7d内完成,

8.3.2 纸质版资料应分别装订成册,电子版资料应统一存盘 归档。

8.3.3资料整编应包括下列内容: 1分部验收资料整编应包括下列内容: 1)监测系统硬件设备的合格证书、标定证书和安装信息 档案; 2)传感器安装后数据采集起始和终止时间、原始数据 采样频率、采集人和记录人信息: 3)数据传输设备通道编号与传感器编号对应表,连通性 测试起始和终止时间、原始数据、测试人和记录人 信息; 4)监测系统软件设置的初始参数、调试过程中的异常、 调试人和记录人信息。 2性能验收资料整编应包括本标准第7.2.2条规定的内容: 3竣工验收资料整编应包括本标准第7.3.2条规定的内容; 4操作培训资料整编应包括针对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 作人员现场培训内容形成的文档资料和视频资料,

3.3资料整编应包括下列内客

8.4.1 系统移交宜在监测系统资料整编完毕后7d内完成。 8.4.2 系统移交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系统移交资料清单,宜按本标准附录D的样式记录; 2 整编完成的分部验收、性能验收、竣工验收和操作培训 资料; 监测系统施工余料; 4 监测系统备品备件

8.4.3系统移交后且在合同服务期限内,若施工方根据合同约

定对监测系统进行了维修、改造或升级,应对更改的内容再次 行技术培训和资料整编

附录 A材料、设备和软件进场验收记录表

表A材料、设备和软件进场验收记录表

附录B监测系统分部验收记录表

附录B监测系统分部验收记录表

单个传感器验收宜按表B.0.1的样式进行记录,

B.0.1单个传感器验收宜按表B.0.1的样式进行

表B.0.1单个传感器验收记录表 工程名称: 传感器类型: 施工单位:

表B.0.1单个传感器验收记录表

表B.0.2传感器分类验收汇总表 施工单位:

表B.0.3单根线缆或单个数据传输设备验收记录表 工程名称: 线缆/设备类型: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B.0.4线缆和数据传输设备分类验收宜按表B.0.4的样式进行 汇总。

表B.0.4线缆和数据传输系统分类验收汇总表 施工单位, 监理

B.0.5采集子站和监控中心设备验收情况宜按表B.0.5的样式 进行记录。

表B.0.5采集子站和监控中心设备验收记录表

星名称: 采集子站/监控中心: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B.0.6采集子站和监控中心设备分类验收情况宜按表B.0.6的 样式进行汇总,

表B.0.6采集子站和监控中心设备分类验收汇总表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附录C监测系统总体验收记录表

C.0.1监测系统试运行情况宜按表C.0.1的样式进行记录

表C.0.1 监测系统试运行情况记录表 施工单位

C. 0. 1 监测系统试运行情况记录表

表 C.0.2 监测系统性能验收资料清单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表D 监测系统移交资料清单

表D监测系统移交资料清单 施工单位: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 “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 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1《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 2 《计算机软件测试规范》GB/T15532

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

1总则 (36) 3基本规定 (37) 3.2现场施工 (37) 3.3验收交接 . (37) 4传感器系统 . (38) 4.1一般规定 (38) 4.2传感器安装 (38) 6采集子站和监控中心 (39) 6.3监控中心配置 (39) 8 监测系统交接 . (40) 8.3资料整编 (40) 8. 4系统移交 (40)

1.0.3对于安全等级要求极高的核电工程和文物保护级别较高 的古建筑工程,以及高温、高寒、高压、高空、深地、深水、有 毒、腐蚀等特殊施工条件下的结构健康监测,需要视情况制定专 门的施工措施和质量检验标准,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 执行。

3.2.5材料是指结构健康监测系统用到的管道、脚手架、安装

3.2.5材料是指结构健康监测系统用到的管道、脚手架、安装 预理件及附件等材料。

3.2.7软件进场时附带的技术资料包括软件说明书、

书和维护说明书等文件

书和维护说明书等文件

3.3.2本条对归档资料作出了

5.3.2本条对归档资料作出了规定。 2若纸质原件不慎丢失或缺失DB31/T 977-2016标准下载,可采用具有凭证作用的文 牛材料替代。

4传感器系统4.1一般规定4.1.2如果设计文件有传感器安装方式的规定,应按照设计文件执行;如果设计文件没有相关规定,应选用便于更换和维护的方式。4.2传感器安装4.2.1安装面是指传感器与基座或结构直接接触的面。基座是指安装传感器的辅助部件,包括通过预埋、螺栓、焊接或粘贴固定在结构上的金属板,采用混凝土浇筑的平台,以及金属支架末端平台等。支架是指为了降低结构对被测物理量的干扰而设计的一种连接架,通常用于安装风速仪、环境温湿度计和全球导航卫星系统(GNSS)接收机天线等。支架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支架的振动和变形不应影响安装于支架上传感器的测量结果。4.2.3本条对传感器的固定方式作出了规定。2当采用钻孔埋置式安装传感器时,钻孔方向和垂直于钻孔方向如图1所示。垂直于钻孔方向钻向图1钻孔方向和垂直于钻孔方向示意1一结构;2一钻孔.38:

6.3.1本条对硬件安装作出了

5UPS通常可根据工作方式分为后备式、在线互动式及在 线式三大类。后备式UPS正常情况下由市电通过旁路直接向负 载供电,在市电断电时才会通过逆变器将电池的直流电源转换为 交流电向负载供电。在线式UPS正常情况下经由逆变器向负载 供电,在UPS发生故障、过载或过热时才会转为由旁路给负载 供电。在线互动式UPS正常情况下由旁路经变压器变压后给负 载供电,逆变器此时作为充电器给蓄电池充电YB/T 4680-2018标准下载,在市电断电时才 由逆变器将电池的直流电转换为交流电给负载供电。故为保证监 测系统不因供电或电源问题而中断采集工作,建议优先采用在线 互动式UPS

8.3.1、电子版资料需要明确电子文件归档的时间、范围、相关 软件、版本、数据类型、格式等详尽信息,形成说明文件并与电 子版资料一起保存,且需要保证归档电子文件的质量。归档纸质 版资料与电子版资料在内容、相关说明及描述上应保持一致。

8.4.2本条对系统移交内容作出了规定。 3监测系统施工余料主要包括剩余的传感器、传感器保折 盒、传感器基座、支架、桥架、线管、线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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