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 1257-2021 农村生活污水水质化验室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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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T 1257-2021 农村生活污水水质化验室技术规程.pdf

主要起草人:厉兴•叶红玉 刘方毅马新振 周佳骋 郦琰 葛兵 潘子强朱彦宏范建强 陈宇真 章俊伟 王海陈宇王雷 吴珍珍 主要审查人:李军 游劲秋洪正防施丽莉董民强 吴小东 张杭君

1 总 则 2 术 语· 3 设 计 3. 1 般规定· 3. 2 化验用房设计: 3. 3 附属设施用房设计· 3. 4 办公用房设计 4 运 行 6 4. 1 般规定 6 4. 2 仪器设备 4. 3 检测· 4. 4 档案· 5 安 附录 A 水质质量控制指标· (10) 附录 B 水质检测技术记录·· (14) 附录 C 自检报告· (26) 本规程用词说明· (28) 引用标准名录· (29) 附:条文说明, 31)

General 2 Terms 3 Design 3. 1 General provisions 3.2 Design of testing room 3.3 Design of ancillary facilities room 3.4 Design of Office 4 Operation 4.1 General provisions 4.2 Instrument and equipment 4.3 Testing 4.4 Archives 5 Safety Q Appendix A quality control index table (10) Appendix B model of water quality testing technology record : ( 14 ) Appendix Csample self inspection report (26)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technical (28)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29) Appendix: Explanation ofprovisions (31 )

1.0.1为规范农村生活污水水质化验室设计和运行,提高农村生 舌污水治理水平DBJT 15-169-2019标准下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做到功能合理 数据准确、运行安全,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水质化验室的设计 和运行。 1.0.3农村生活污水水质化验室的设计和运行除应符合本规程

1.0.3农村生活污水水质化验室的设计和运行除应符

testing laboratory

testing laboratory

检测农村生活污水水质状况的场所,包括化验用房、除 施用房和办公用房,简称化验室。

利用物理、化学等分析手段进行分析,确定物质成分含量等 的化验用房。

进行微生物培养、检测、火菌的化验用房,包含前期准备间 和无菌室。

2. 0. 4 天平室

进行准确称量的化验用房

2.0.5光度室spectrometer rd

存放分光光度计,用于比色分析的化验用房 2.0.6红外测油室infrared spectrophotometry room 用王测定水中油类的化验用房,包括前处理间和比色间

主要放置烘箱等设备,通过烘十等手段从湿物料中除去水分 的附属设施用房。

用于存放待测样品及留存样品的附属设施用房。 oor

3.1.1化验室的建设应制定设计方案,明确场地选择、功能区布 置、仪器设备、人员等要求。 3.1.2化验室场地的选择应相对独立,远离污染源。 3.1.3化验室出入通道和出入口的设计应符合安全、消防要求, 外出人通道的设置不应少于2个,每一层出人口不应少于2个。 3.1.4化验室应包括化验用房、附属设施用房和办公用房,各房 之间应有效隔离,互不十扰并符合下列规定: 1化验用房应由理化分析室、微生物室、大平室、分光光度 室、红外测油仪室、十燥室等组成: 2附属设施用房应包括样品储存室、试剂及耗材储存室、更 衣室、档案室等; 3办公用房应包括办公室、会议室等

3.2.1化验用房建筑面积不宜低于100m²。

1开间和进深应根据化验用房的实际使用要求合理确定。开 间不应小于2.5m,进深不应小于4.0m; 2层高应根据化验用房的类型确定,不应小于2.8m; 3地面应采取防滑、防腐蚀、防水措施; 4门的宽度应满足化验室设备最大几何尺寸,门上应设置观 察窗; 5窗台距地面不宜小于 1m,窗地面积比不应小于1:6;

6 面积大于40m2的房间应设置两个通向走廊的出口。 3.2.3 化验用房给排水系统应与生活用水分开设计。给水应包招 自来水和化验用纯水,有害废液应集中收集处置。

. 方 别布线,形成回路。室内照明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 计标准》GB50034的有关规定。精密仪器设备应配备不间断电源 系统,并应设置接地保护。

3.2.5化验室的压缩气体钢瓶应固定,并远离火源,在阴凉

3.2.6化验用房通风系统应包括全室通风、局部排气罩和

矩。通风应采用专用管道排放,有害废气应处理后排放。微生物 室的送排放系统应独立设计,独立使用。

B.2.7化验用房温度、湿度调节系统应根据仪器设备和检测环境 要求设计。

3.2.8化验用房的隔断和顶棚应具有防火性能,并应设置火

3.2.9化验用房应根据检测方法要求配备检测设备和辅助设备。

2.10理化分析室应符合下列

1不应与产生高温、振动和电磁十扰的房间相邻: 2配备水槽、水台、实验台和通风柜等设施。 德生物宝声然人下列顿宝

X1微生物室应包含准备区、洗涤区、灭菌区、缓冲区和无菌 区等功能区; 2地板和墙面应使用光滑坚硬的材料; 3 配备水槽、水台、无菌操作台、灭菌锅、紫外灭菌灯等设施 3.2.12天平室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得与产生高温、振动和有较强电磁干扰的房间相邻: 2室内应搭设防震台和装有恒定温湿度设备;

1微生物室应包含准备区、洗涤区、火菌区、缓冲区和 区等功能区; 2地板和墙面应使用光滑坚硬的材料; 3配备水槽、水台、无菌操作台、灭菌锅、紫外灭菌灯等

B.2.12天平室应符合下列规定:

3.2.12天平室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得与产生高温、振动和有较强电磁十扰的房间相; 2室内应搭设防震台和装有恒定温湿度设备; 3宜采用双层窗,并安装窗帘做好防尘和防风;

4不得设置水盆,不得有电缆、燃气和水等管道穿过。 3.2.13光度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宜与产生高温、振动和有较强电磁干扰的房间相邻; 2 室内应有恒定温湿度设备: 3 分光光度计放置位置应避免阳光或其他光源直射。 3.2.14红外测油仪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红外测油仪室应包含前处理间和红外比色间; 2前处理间应配有水槽水台、实验台、通风柜等;红外比色 间应设有通风柜、实验台等。

B.2.14红外测油仪室应符合下列规定: 1红外测油仪室应包含前处理间和红外比色间: 2前处理间应配有水槽水台、实验台、通风柜等;红外比色 可应设有通风柜、实验台等。 B.2.15干燥室应符合下列规定:

3.3附属设施用房设计

3.3.1附属设施用房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样品储存室应设有窗户;配备存放未检样品和留存样品的 令藏柜和置物架; 2试剂及耗材储存间应防火、防潮湿、防高温、防日光直射 窗应坚固,窗户设遮阳板,门应能向外打开:室内应设排气 采用防爆灯具:应备有消防器材:危化品的存储间应设置双门双 锁并符合当地公安机关的要求; 3档案室应安装防盗,门窗应防尘,应安装避光窗帘,照 明应选用白光。室内应有防水、防菌、防鼠等措施

3.4.1办公用房窗地面积比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办公建筑设计 标准》JGJ/T67的有关规定。 3.4.2办公用房室内照明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 准》GB50034的有关规定,

4.1.1初次开展检测项目应对标准方法进行方法验证

4.1.1初次开展检测项自应对标准方法进行方法验证。

1.1.2应根据现行行业标准《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1制 定专项检测方案。

4.1.3现场采样不得少于2名人员。 4.1.4化验室技术人员应具有专业检测能力

4.1.3现场采样不得少于2名人员。

4.2.1建立仪器设备的管理程序,确保其购置、验收、使用和报 废的全过程均受控。 4.2.2对检测结果的准确性或有效性有影响的仪器设备,包括辅 助测量设备,应有检定或校准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使用。校准结 果应进行内部确认。当校准产生了一组修正因子时,应确保其得 到正确应用。 4.2.3所有仪器设备都应有明显的标志表明其状态。状态标识应 分为合格、准用和停用,并应以绿、黄、红三种颜色表示。 4.2.4对检测结果的准确性或有效性有影响的仪器设备,在使用 前、维修后恢复使用前、脱离实验室直接控制返回后,均应进行

4.2.1建立仪器设备的管理程序,确保其购置、验收、使用 废的全过程均受控。

4.2.2对检测结果的准确性或有效性有影响的仪器设备,包

助测量设备,应有检定或校准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使用。校 果应进行内部确认。当校准产生了一组修正因子时,应确保 到正确应用,

4.2.5对检测结果的准确性或有效性有影响的仪器设

4.3.1水质检测应按现行浙江省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 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73执行。

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73执行。

4.3.2检测项目分析方法应为国家或地方标准并优先选用

物排放标准中规定的标准方法,并所选用分析方法的测定下 低于排放标准中污染物的排放限值。

4.3.3应对检测全过程进行

全程序空白、现场采平行样、化验室空白试验和平行样分析、标 隹曲线核查、加标分析、比对分析、留样分析、盲样分析、能力 验证等。检测项目的精密度和准确度控制范围应符合附录A水质 质量控制指标的要求

4.3.4样品管理应采取措施保证样品代表性、有效性、完

避免沾污、损失和丢失。

.3.5分析结果的表示应按分析方法中的要求执行。分析结果的 小数点后位数,应与分析方法检出限的保持一致;分析结果的有 效数字不应超过3位。

6化验室原始记录应符合下列

1现场采样记录宜按附录B的表B.0.1水质采样和交接记录 填写; 2标准物质配制记录宜按附录B的表B.0.2标准物质配置记 录填写; 3 化学试剂配制记录宜按附录B的表B.0.3化学试剂配制记 录填写; 4 pH值分析记录宜按附录B的表B.0.4pH值分析记录填写 5悬浮物分析记录宜按附录B的表B.0.5悬浮物分析记录 填写; 6总磷、氨氮分析记录宜按附录B的表B.0.6分光光度法分 析记录填写;

7动植物油类分析记录宜按附录B的表B.0.7红外分光光度 法分析记录填写; 8粪大肠菌群分析记录宜按附录B的表B.0.8粪大肠菌群滤 膜法检测记录或附录B的表B.0.10粪大肠菌群多管发酵法检测记 录填写; 9总氮分析记录宜按附录B的表B.0.9总氮分析记录填写: 10化学需氧量分析记录宜按附录B的表B.0.11化学需氧量 分析记录填写; 11标准曲线和质控记录宜按附录B的表B.0.12标准曲线和 质控记录填写。

4.3.7化验室自检报告宜按附录C填写

4.4.1档案宜包括检测档案、仪器设备档案和人员档案,并应符 合下列要求: 1档案保存期限不应少于6年; 2在保证安全性、完整性和可追溯的前提下,可使用电子介 质存储的报告和记录代替纸质文本存档。 4.4.2检测档案宜包括有任务合同(专项检测方案)、检测计划 原始记录及自检报告等其他与检测任务相关的资料。 4.4.3仪器设备档案应包括购买(租赁)合同、说明书、验收单 义器设备操作规程、期间核查规程、使用记录、维修记录、功能 性检查记录、检定(校准)记录、期间核查记录等。 4.4.4人员档案应包括学历、从事技术工作的简历、考核授权资 格和技术培训经历等。

5.0.1化验室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有防火、防盗措施,并 应建立安全应急预案。 5.0.2 化验室应设安全员,负责日常监督检查。 5. 0. 31 化验室应根据需要配备安全防护设施和装备并有安全警 示标识。

5.0.5化验室应定期对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及演练

害物质应实施无害化处理后排放,或由专人依照物质的性质以及 危险品管理规定进行保管、建档、记录,并定期送往专业处理部 了进行处理。

附录A水质质量控制指标

附录A水质质量控制指标

表A水质质量控制指标

续表A样品含量精密度准确度(%)序项目范围检出限(mg/L)出处或检测号室内相室间相加标回室内相室间相有效位数/小数位数方法(mg/L)对偏差对偏差收率对偏差对偏差悬浮有效位数最多3位,物小数点后最多0位GB/T 1190110CFU/L(接种100ml)整数位,最多2位有3CFU/L(接种500ml)效数字HJ 347.1粪大2MPN/L(12管法)整数位,最多2位有肠菌20MPN/L(15管法)效数字HJ 347.2群10MPN/L2位有效数字HJ 100120MPN/L2位有效数字HJ 755动植物油有效位数最多3位,≤± 10≤± 150.06小数点后最多2位HJ 637类13 .

B. 0.2标准物质配制可按表B.0.2记录。表 B. 0. 2 标准物质配制记录序号标准名称标准标准标准稀释液配制移取定容标准液移取定容标准液及编号浓度有效期物质来源日期体积体积浓度体积体积浓度NXX分析者校核者注:体积和浓度填入数值时应写明单位•15 .

B.0.3化学试剂配制可按表 B. 0. 3 记录。

B. 0. 3 化学试剂配制可按表 B. 0.3 记录。

表 B. 0.3化学试剂配制记录

B.0.4pH值分析可按表B.0.4记录。表B.0.4pH值原始记录样品性质仪器名称及编号仪器设备状态分析方法及来源室温℃湿度%分析日期pH值样品编号液温(℃)第一次第二次平均值VX仪器校准标准缓冲液理论值溶液温度℃测量值结果判定(1)(II)(II)备注:分析者校核者: 17:

B.0.6分光光度法分析可按表B.0.6记录。

B.0.6分光光度法分析可按表B.0.6记录。

表B.0.6分光光度法分析原始记录

B.0.7红外分光光度法分析可按表B.0.7记录。

B.0.7红外分光光度法分析可按表B.0.7记录。

表B.0.7红外分光光度法分析原始记录

B.0.8粪大肠菌群滤膜法检测可按表B.0.8记录。表B.0.8滤膜法粪大肠菌群检测原始记录样品类别分析日期室温℃仪器名称及编号湿度%分析方法及来源培养温度℃培养基名称灭菌温度℃及时间 hr过滤水样体积滤膜菌落数样品编号检验结果(CFU/L)(mL)(CFU)XX检验步骤:备注:分析者校核者: 21 :

B.0.10粪天肠菌群多管发酵法检测可按表B.0.10记录,

粪大肠菌群多管发酵法检测可按表B.0.10记

表B.0.10多管发酵法粪大肠菌群检测原始记录

化学需氧量分析可按表B.0.11记录,

济南花园小区屋面工程施工方案(改)化学需氧量分析可按表B.0.11记录。

表B.0.11化学需氧量分析原始记录

附录C自检报告C. 0. 1自检报告的检测结论可按表C.0.1填写。表 C. 0. 1检测结论报告编号样品类别采样员采样日期采样地址检测项目检测机构检测地址检测依据检测仪器检测结论备注编制人:审核人:批准人:报告日期:: 26:

C. 0. 2 水质检测结果可按表 C. 0. 2 填写。

C.0.2水质检测结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 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团山子隧道专项施工方案,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2条文中指定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 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水质粪大肠菌群的测定多管发酵法》HJ347.2 (水质总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和大肠埃希氏菌的测定酶底物法》HJ1001 (水质总大肠菌群和粪大肠菌群的测定纸片快速法》HJ755 《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红外分光光度法》HJ637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73

(水质粪大肠菌群的测定多管发酵法》HJ347.2 水质总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和大肠埃希氏菌的测定酶底物法》HJ1001 (水质总大肠菌群和粪大肠菌群的测定纸片快速法》HJ755 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红外分光光度法》HJ637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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