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01T 105.14—2021 单位内部安全防范要求第14 部分: 港口码头.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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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401T 105.14—2021 单位内部安全防范要求第14 部分: 港口码头.pdf

ICS13.310 CCS A 90

DB4401/T 105.14—2021

单位内部安全防范要求第14部分:

Requirements for the security precautions of enterprises and institutionsPart 14: Port and wharf

导流和围堰施工方案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后 联合发布 州市公安局

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后 联合发布 州市公安局

DB4401/T105.14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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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电子防范系经 10.5 管理要求 制度防范.. 11.1基本要求. 2 11.2主要组成.. 11.3管理要求. .22 监督检查 22 12.1监督检查类别 .22 12.2外部监督检查. 12.3内部监督检查.. .23 12.4监督检查要求. 寸录A(规范性)监督检查记录表 25 参考文献.

1制度防范.. 11.1基本要求 2. 11.2主要组成. 11.3管理要求. 22 监督检查 2 121临极检本

12.1监督检查类别. 12.2外部监督检查. 12.3内部监督检查. .23 12.4监督检查要求. 付录A(规范性)监督检查记录表 25 参考文献

DB4401/T105.142021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是DB4401/T105《单位内部安全防范要求》的第14部分。DB4401/T105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通则。 第2部分:高等院校。 第4部分:文化场馆。 第5部分:大型商场。 第7部分:电力系统。 第8部分:公共供水单位。 第11部分:医院。 第12部分:中小学校、幼儿园。 第13部分:危险化学品场所。 第14部分:港口码头。 本文件由广州市公安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广州市标准化研究院、广州市公安局、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交集团客轮 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琳、周洁、孙立杰、陈宇生、蒋慧敏、连小燕、谢译、曲宏健、吴文晖

DB4401/T105.14—2021引言单位内部安全防范涉及行业广泛,涉及单位数量庞大,是社会治安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单位内部安全防范工作的有序开展对维护社会稳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是社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的重要基础工作。广州市作为国家中心城市,单位数量众多,为有效应对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突出问题,推进广州市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2019年广州市公安局提出要建立一套完备、可操作的单位内部安全防范标准,通过标准的制定和实施,贯彻落实“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内保工作方针,规范企事业单位的内部安全防范工作,从而为营造“人人参与、人人尽责”的社会治理新格局,为维护社会治安大局持续平稳提供有力支撑。港口码头作为船舶停泊、装卸货物、上下旅客的重要场所,是水上交通运输的重要起止点和枢纽,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尤为重要。广州市作为华南地区的交通枢纽,辖区内港口码头众多,规模用途各有不同,由于规模、用途及地理位置的特殊性,港口码头内部安全防范工作与其他行业相比差别较大。现有的国家、行业相关港口码头安全防范标准主要集中在电子防范及部分实体防范方面,无法完全满足广州市港口码头开展内部安全防范工作的需求。通过编制产州市地方标准《单位内部安全防范要求第14部分:港口码头》,完善人力防范、实体防范、电子防范和制度防范的具体要求,形成符合广州实际的标准,对引导广州市港口码头内部安全防范工作有序开展具有重要意义。DB4401/T105《单位内部安全防范要求》拟由以下15部分构成,以后根据单位内部安全防范工作需要,再视情况补充其他相关行业。一第1部分:通则。一第2部分:高等院校。一第3部分:机关单位。一第4部分:文化场馆。第5部分:大型商场。第6部分:通信单位。第7部分:电力系统。第8部分:公共供水单位。第9部分:燃气系统。一第10部分:客运站场一第11部分:医院。一第12部分:中小学校、幼儿园。一第13部分:危险化学品场所。一第14部分:港口码头。一第15部分:金银珠宝场所。本部分是DB4401/T105《单位内部安全防范要求》的第14部分,与《单位内部安全防范要求第1部分:通则》配套使用。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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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安全防范要求第14部分:

本文件规定了港口码头内部安全防范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总体要求、单位分类、重要部位(区 域)、人力防范、实体防范、电子防范、制度防范和监督检查。 本文件适用于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客运和货运港口码头的内部安全防范工作,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 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 GB2890呼吸防护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 GB/T2893(所有部分)图形符号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GB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3836.1 爆炸环境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 GB10408.1入侵探测器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10409 防盗保险柜(箱) GB12014 防护服装防静电服 GB12663 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控制指示设备 GB12899 手持式金属探测器通用技术规范 GB15208(所有部分)微剂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 GB15210 通过式金属探测门通用技术规范 GB/T15408 安全防范系统供电技术要求 GB17565 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 GB21146 个体防护装备职业鞋 GB24539 防护服装化学防护服通用技术要求 GB/T 26941.1 隔离栅第1部分:通则 GB/T 28181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 GB/T31488 安全防范视频监控人脸识别系统技术要求 GB/T34316一2017港口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 GB50058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198—2011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0343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50348一2018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 GB50394 4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395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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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396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526一2010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AQ/T6107化学防护服的选择、使用和维护 GA68警用防刺服 GA69防爆毯 GA/T75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GA294警用防暴头盔 GA/T375警戒带 GA422警用防暴盾牌 GA/T594保安服务操作规程与质量控制 GA614警用防割手套 GA/T644电子巡查系统技术要求 GA/T 670 安全防范系统雷电浪涌防护技术要求 GA/T 761 停车库(场)安全管理系统技术要求 GA883 公安单警装备强光手电 GA/T 1081 安全防范系统维护保养规范 GA/T 1093 出入口控制人脸识别系统技术要求 GA/T1127一2013安全防范视频监控摄像机通用技术要求 GA/T 1132 车辆出入口电动栏杆机技术要求 GA/T 1145 警用约束叉 GA/T 1260 人行出入口电控通道闸通用技术要求 JG/T 154 电动伸缩围墙大门 JG/T452 车辆出入口栏杆机 JT/T 713 路面檬胶减速带 JT/T844一2012港口设施保安设备设施配置及技术要求 JT/T 1139 港口设施保安标志 DB4401/T43反恐怖防范管理防冲撞设施 DB4401/T104反恐怖防范管理无人机阻断系统 DB4401/T105.1一2020单位内部安全防范要求第1部分:通则

GB50348一2018、DB4401/T105.1一202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港口port 具有船舶进出、停泊、靠泊,旅客上下,货物装卸、驳运、储存等功能,具有相应的码头设施,由 定范围的水域和陆域组成的区域。 3.2 码头wharf 供船舶停靠、装卸货物、上下旅客的基础设施。 [来源:GB/T8487—2010,2.9] 3.3 港口码头单位 port and wharf enterpris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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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单位主责、政府监管

4.2社会协同、公众参与

港口码头单位应发挥港口码头各 运和货运企业、旅客和各类社会团体 组织等在内部安全防范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码头单位内部安全防范工作

建立健全预测预警、快速反应等工作机制 实体防范、电子防范、制度防范等

4.4法治保障、科技支撑

港口码头单位应全面贯彻落实公共安全法治管理体系,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不断优化内部安 全防范装备水平,以法治政策为保障,以科学技术为支撑,认真做好港口码头单位的内部安全防范工作。

4.5联勤联动、加强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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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码头单位内部安全防范体系建设应坚持人力防范、实体防范、电子防范、制度防范相结合,强 化互联互补,保障单位内部人、财、物和环境的安全。

根据单位内部安全防范工作要求,分为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简称重点单位)和一般单位。 注:重点单位由区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依法提出,报本级人民政府确定。

港口码头单位的重要部位(区域)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a)单位周界、港口和码头与外界相接的陆域周界、主要通道、主要出入口; b)专用停车库(场); 电梯轿厢内和电梯厅、自动扶梯区域; d)财务室、收费营业场所: e)广播室;LED电子显示屏控制室; f)港口码头值班室,接待服务、纠纷调处场所: g)泊位、船港界面活动区、港口限制区域; h)检查处置场所; i)供水、供电、供气等设备间; j)档案(资料)室; K 生产调度控制室(指挥中心)、监控中心、计算机数据信息中心、设备机房、消防控制中心; 重要物资仓库; 客运港口码头的售票厅、验(检)票口、行李托运及寄(暂)存处、出入境联检区、候船厅 (区)、旅客上下船区、室内温度调节和空气净化设备间; 货运港口码头的加油站(加油车)、码头装卸泊位、仓库、货物露天仓库、堆放区域及通道 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存储场所、储罐区、货物装载(卸运)区域、船岸通道; 其他自行确定的重要部位(区域)

8.1.1应满足国家、地方、行业有关现行法律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标准对港口码头人力防 范的要求。 8.1.2应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加强港口码头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之间的协调和沟通。 8.1.3应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港口码头规模、经营情况、实际安全防范工作需要等配置相应的人力防 范措施。

8. 2. 1设置要求

2.1.1港口码头单位内部安全防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为本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 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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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2 适应的专职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并将 治安保卫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报主管公安机关备案 8.2.1.3一般单位应根据内部治安保卫工作需要设置治安保卫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治安保卫人员。 8.2.1.4港口码头单位内其他职能部门 作实际履行内部安全防范职责,

8.3.1治安保卫人员

8. 3. 1. 1人员要求

8.3. 1.2人员配置

8. 3. 1. 2. 1重点单位

重点单位应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并应满足以下要求: a)单位总人数200人(含本数)以下的,专职治安保卫人员不少于2名; b)单位总人数200人以上500人(含本数)以下的,专职治安保卫人员不少于3名; c)单位总人数500人以上2000人(含本数)以下的,专职治安保卫人员不少于单位人员总数的 5%(基数不少于3人); d 单位总人数2000人以上的,专职治安保卫人员不少于单位人员总数的4%(基数不少于10 人

重点单位应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并应满足以下要求: a)单位总人数200人(含本数)以下的,专职治安保卫人员不少于2名; b)单位总人数200人以上500人(含本数)以下的,专职治安保卫人员不少于3名; c)单位总人数500人以上2000人(含本数)以下的,专职治安保卫人员不少于单位人员总数的 5%(基数不少于3人); d)单位总人数2000人以上的,专职治安保卫人员不少于单位人员总数的4%。(基数不少于10 人

8. 3. 1. 2. 2一般单位

专(兼)职治安保卫人员,并应满足以下要求: 200人(含本数)以下的,专(兼)职治安保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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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单位总人数200人以上的,专(兼)职治安保卫人员不少于单位人员总数的2%。(基数不少于2 人

8. 3. 1. 3人员职责

8. 3. 2 保安员

8.3.2.1人员要求

保安员应满足以下要求: a)应了解相关国家、行业、地方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内容潍坊市寒亭区某小区绿化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定期接受安全防范 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教育培训,持《保安员证》,监控中心和消防控制中心的保安员应取得相应 的资格证书; b)应掌握安全防范相关知识和设施设备的使用技能; c)应具备与岗位职责相应的观察、发现、处置问题的能力; d)应身体健康,具备能履行本职工作的身体素质,具有一定的防卫能力; e)应品行端正,忠于职守,依法、文明履行职责,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8. 3. 2. 2 人员配置

8.3.2.2.1港口码头单位应根据周边环境、港口码头布局、面积、客流量、货物存储量(类型)、重 要部位(区域)分布等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实际需要足额配备保安员。 8.3.2.2.2重点单位的主要出入口处至少配备两名保安员,旅客上下船区域应安排至少一名保安员。 8.3.2.2.3在重大节假日 据客流量等工作安排增配保安员

8. 3. 2. 3人员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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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住宅工程装修施工组织设计)其他应履行的港口码头单位内部安全防范职责

8.4.1港口码头单位应定期组织开展内部安全防范知识学习和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处理内部安全防 范工作的能力。 8.4.2港口码头单位应当对安全检查人员进行安检业务培训和考核评估,建立培训、考核档案,确保 安全检查人员应具有识别常见危险物品和违禁物品的基本知识和能力。 8.4.3涉及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存储、中转的港口码头单位应为保卫力量提供专项培训,培训内容应 包括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类型、保管、处置等内容,并保留培训记录。 8.4.4货运港口码头单位应对货物装卸量较大、有特殊用途的码头以及港口码头作业区进行重点巡查, 并做好记录。 8.4.5客运港口码头应对旅客候船区、售票区、安全检查区、旅客上下集中区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重 点巡查,并做好记录。 8.4.6港口码头单位夜间巡查时应至少2人同行,并做好巡查记录。 8.4.7保卫力量执勤时应配备相应的通讯设备、器(械)具及人身防护器材。 8.4.8节假日、人流量大期间应在客运港口码头单位主要出入口、候船厅(区)等区域增配保安员, 对旅客提供引导服务。 8.4.9客运及外籍货运船舶在港靠泊期间,港口码头单位应设工作岗值守船港界面。 8.4.10旅客上下船期间,客运港口码头单位应在登船梯(口)设工作岗,现场引导、监护,组织旅客 有序上、下船,防止踩踏、落水事故的发生。 3.4.11货运港口码头单位应对托运人、作业委托人的身份信息和货物信息进行准确登记。 8.4.12港口码头单位内部需聘请第三方机构提供内部安全防范服务时,应对第三方机构的机构资质、 人员资格进行审核,聘请的第三方机构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要求。 3.4.13应定期对第三方机构提供的内部安全防范服务进行评价和考核,对专业技能不达标、不能有效 履行合同约定的第三方机构,应及时处理

9.1.1实体防范设施设备应满足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标准 的要求,并经检验、验收或认证合格。 9.1.2实体防范设施设备应满足港口码头内部安全防范工作要求,安装、使用时不得对防护对象及环 境造成损伤或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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