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1/2864-2021 四川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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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环境保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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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1/2864-2021 四川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pdf

ICS13.040.40 CCS Z. 60

DB51/ 286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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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某含油污水处理站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前言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有组织排放控制要求 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 企业边界污染物监控要求 污染物监测要求 实施与监督 附录A(规范性) 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监控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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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标准由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归口并解释。 本标准由四川省人民政府2021年12月1日批准。 本标准起草单位:四川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军辉、姜涛、孙蜀、冯小琼、熊文朋、梅林德、徐雪梅、尹寒梅、刘政、钱 骏。 本标准自2022年7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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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四川省水泥制造企业(含独立粉磨站)、水泥原料矿山、散装水泥中转站、水泥制品企 业及其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及监督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四川省现有水泥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水泥工业建设项目 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 放管理。 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执行国家和四川省相应的污染控制标准的规 定。

竞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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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水泥工业cementindustry 从事水泥原料矿山开采、水泥制造、散装水泥转运以及水泥制品生产的工业部门。 3.2 水泥窑cementkiln 水泥熟料熳烧设备。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引入水泥窑窑尾废气,利用废气余热进行物料干燥、发电等,并对余热利用后的废气进行净化 统。

烘干机、烘干磨、煤磨及冷却机dryer,dryingandgrindingmill,coalgrindingmillandclinkercooler 烘干机指各种型式物料烘干设备;烘干磨指物料烘干兼粉磨设备;煤磨指各种型式煤粉制备设备; 冷却机指各种类型(筒式、篦式等)冷却熟料设备。

破碎机、磨机、包装机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crusher,mill,packingmachineandotherventilation equipment 破碎机指各种破碎块粒状物料设备;磨机指各种物料粉磨设备系统(不包括烘干磨和煤磨);包装 机指各种型式包装水泥设备(包括水泥散装仓);其它通风生产设备指除上述主要生产设备以外的需要 通风的生产设备,其中包括物料输送设备、料仓和各种类型储库等。

采用独立热源的烘干设备dryerassociatedwithindependentheatsource 无水泥窑窑头、窑尾余热可以利用,需要单独设置热风炉等热源,对物料进行烘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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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standardconditior 温度为273K,压力为101.3kPa时的状态。本标准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浓度均为标准状态下的质量浓度。

无组织排放fugitiveemission 大气污染物不经过排气筒的无规则排放,主要包括作业场所物料堆存、开放式输送扬尘,以及设备 管线等大气污染物泄漏。

无组织排放蓝控点浓度 mit at fugitiveemission referencepoint 蓝控点的污染物浓度在任意1小时的 不得超过的限值。

排气筒高度stackheight 自排气筒(或其主体建筑构造)所在的地平面至排气筒出口计的高度,单位为米(m)。 3.13 现有企业existing facility 本标准实施之日前已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的水泥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 3.14 新建企业newfacility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新、改、扩建水泥工业建设项目。 3.15 封闭close 利用完整的围护结构将物料、作业场所等与周围空间阻隔的状态或作业方式,设置的门窗 检修口等配套设施在非必要时应关闭。 3.16 密闭airtight 物料不与环境空气接触,或通过密封材料、密封设备与环境空气隔离的状态或作业方式。 3.17 企业边界enterpriseboundary 企业或生产设施的法定边界。难以确定法定边界的,指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实际占地边界。

4.1排气筒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4.1.1自2023年1月1日起,现有企业执行表

1.1首2023年1月1日起, 柔物排放限值 染物排放限值。

DB51/2864—2021 单位:mg/益

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1.3对于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排气、采用独立热源的烘干设备排气,应同时对排气中含 行监测,实测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应按公式(1)换算为基准含氧量状态下的基准排放浓度,并 为判定排放是否达标的依据。其他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按实测浓度计算,但不得人为稀释排放。

式中: C基一一大气污染物基准排放浓度,/n"; C实一实测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g/; 0基一一基准含氧量百分率,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排气为10,采用独立热源的烘干设备排气为 8; 0实一一实测含氧量百分率。 4. 2废气收集、处理与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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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应与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行。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对应的 生产工艺设备应停止运行,待排除故障或检修完毕后同步投入使用;生产工艺设备不能停止运行或不能 及时停止运行的,应设置废气应急处理设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 4.2.2除移动式除尘设备外,其他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m,具体高度以及与周围建筑 物的相对高度关系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

现有企业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新建企业自标准实施之日起执行

5.2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

矿区开采应使用配备除尘器的钻机或湿法作业。进出矿区专用道路应硬化,其他道路原则上应 需要开采的临时路段,应定时清扫、洒水三级污水管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控制道路扬尘。

5. 2. 2 破磷

石灰石、石膏、熟料、煤、混合材等物料厂内破碎时,应在封闭空间中进行,在破碎机进料口设置 集气罩,出料口采用密闭装置,并配备除尘设施。

磨前喂料装置应密闭。磨尾卸料口和除尘器出灰口应安装锁风装置

物料输送设备应密闭或置于封闭通廊内,转运点应安装除尘设施。

各类物料应储存在封闭料场(仓、库)中。各粉料库 熟料库底配料下料口应设置集气罩, 开配备陈生 物料均化应在封闭储库中进行。

5. 2. 8 包装与发运

包装机应配备除尘设施。袋装水泥输送过程应设置集气罩,捕集输送皮带及水泥袋表面散落的水沉 尘。散装水泥采用密闭罐车运输。 新建企业包装车间全封闭。

成都都江堰市大观镇灾后重建安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5.2.9厂区道路和车辆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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