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AQI 181-2021 具有消毒功能的车载空气净化器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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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环境保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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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AQI 181-2021 具有消毒功能的车载空气净化器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pdf

ICS97.030 CCS Y 62

T/CAQI181—2021

9#10#楼塔吊施工方案具有消毒功能的车载空气净化器技术

Technical requirements and test methods of car air cleaner with disinfection function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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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北京中标信科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提出。 本文件由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浙江天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米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三五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完美(中 国)有限公司、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中国质量检验协会。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朝阳、周云正、昊畏、陈来星、刘朝军、刘艳萍、李劲松、黄以灿、邓哲、王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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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消毒功能的车载空气净化器技术

本文件规定了具有消毒功能的车载空气净化器(以下简称:车载消毒器)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使用说明、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乘用车内使用的带有消毒功能的车载空气净化器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亏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亏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2828.1一2012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 计划 GB/T2829 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 GB4706.4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空气净化器的特殊要求 GB/T6388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T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9969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GB/T13306 标牌 GB/T18801—2015 空气净化器 GB19489 实验室 生物安全通用要求 GB21551.3—2010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抗菌、除菌、净化功能空气净化器的特殊要求 WS/T648—2019 空气消毒机通用卫生要求 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05年版).卫监督发【2005】426号

WS/T64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具有消毒功能的车载空气净化器caraircleanerwithdisinfectionfunction 利用化学、物理方法杀灭或去除车内空气中化学污染物,同时能达到消毒要求的车载空气净化器 3.2 消毒因子disinfectionfactor 具有杀灭细菌、病毒、霉菌等功能的化学或物理因子

4.1.1外表面应平整光洁、色泽均匀。应无明显的凹痕、划伤、裂缝、变形、粗糙不平和其他损伤。表面 涂层应均匀、无起泡、龟裂和脱落现象,金属零部件不应有锈蚀及其他机械损伤。 4.1.2如配有智能感应装置,应能实时自动监测,标称参数显示清晰易懂。 4.1.3主要部件应采用无害、无异味、不造成二次污染材料制作,应坚固、耐用 4.1.4标牌、商标等应固定在车载消毒器的明显位置。各种标牌的固定位置应正确、牢固、平直、整齐 详应清晰、耐久。表示产品功能的文字、符号、图形标志应标记清晰、准确。 .1.5车载消毒器的净化、过滤等材料应能够更换或再生,其装置能够清洗或消毒。 4.1.6内部关键件应采用耐老化、耐腐蚀的材料,

4.2.1 一般性能解

应符合GB/T18801相关规定

消毒效果应符合以下要求: a)对白色葡萄球菌的杀灭率应≥99.9%。 b)对空气中自然菌的消亡率应90.0%。 甲型流感病毒A/PR8/34(H1N1)杀灭率应≥99.99%。 d)肠道病毒EV71(宿主细胞Vero细胞)杀灭率应≥99.99%。

4.2.3除菌效果分级

车载消毒器杀菌率≥95%,在同样的杀菌率情况下,按作用时间对车载消毒器进行分级,见表1

5.1.1测量仪器和设备的准确度应符合表2的规定。

5.1.1测量仪器和设备的准确度应符合表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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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测量仪器和设备的准确度

.1.2试验时的测量仪器和设备应在计量检定有

按GB/T18801方法测试。

按GB/T18801方法测试。

消毒效果试压应符合以下要求: a)空气消毒模拟现场试验(按照附录A规定),用车载消毒器进行空气消毒模拟现场试验,在 20℃~25℃,相对湿度50%~70%条件下,开机作用至说明书规定的时间,对白色葡萄球菌 的杀灭率应≥99.9%。 现场自然条件下(按照附录B规定),用车载消毒器进行空气消毒现场试验,开机作用至说明 书规定的时间,对空气中自然菌的消亡率应≥90.0%。 甲型流感和肠道病毒杀灭效果按附录C测试

5.3.3除菌效果分级

按5.3.2的方法测试

按5.3.2的方法测试

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两种。

2.1每台净化机在出厂前须经制造商的检验部门进行出厂检验、确认合格后方能出厂。检验合格 的产品应附有合格证。 2.2出厂检验按GB/T2828.1一2012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实施.具体检验项目按表3执行。

3判定规则:如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产品为不合

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

新产品试制鉴定时; b) 正式投产后,设计、工艺材料、元器件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c) 停产1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d 正常生产每年进行一次; 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要求时。 6.3.2型式检验为抽检,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按GB/T2829规定抽取相应数量的产品进行型式 检验,判别水平、样本大小、不合格质量水平见表4。 6.3.3型式检验项目:第5章全项和7.1标志。 6.3.4型式检验判定:必须全部符合规定判为合格。如有一个项目不合格,可重新抽取加倍数量的产 品就该不合格项目进行复验,复验合格,该批产品判为合格;如仍有不合格,则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具 体检验项目按表5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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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标志、使用说明、包装、运输和购存

卡志、使用说明、包装、运辅

车载消毒器的铭牌应符合GB/T13306的规定,车载消毒器应在其明显部位加贴铭牌,铭牌上至少 包括下列内容: a) 制造单位名称: b 产品型号和名称; 产品主要技术参数(包括:噪声、杀毒率等)、适用车型或机型; d) 尺寸、重量; e 产品执行标准号; f) 制造日期或产品批号; g) 生产许可证编号; h) 卫生许可批件号; i) 注意事项。

c) 产品主要技术参数(包括:噪声、杀毒率等)、适用车型或机型; d) 尺寸、重量; e) 产品执行标准号; f) 制造日期或产品批号; g) 生产许可证编号; h) 卫生许可批件号; i) 注意事项。 1.2 包装标志 产品外包装箱上应标注以下内容: a) 产品名称、型号; 6b) 制造厂名称、地址; c) 重量:净重、毛重; d) 体积(长×宽×高); e) 执行标准号; f) 出厂年月/产品批号/产品编号; g) 符合GB/T6388规定的收发货标志; h 符合GB/T191规定的包装储运图示标志等

产品外包装箱上应标注以下内容: a)产品名称、型号; b) 制造厂名称、地址; C) 重量:净重、毛重; 体积(长×宽×高); e 执行标准号: f) 出厂年月/产品批号/产品编号; g) 符合GB/T6388规定的收发货标志; h)符合GB/T191规定的包装储运图示标志等

产品出厂应附有使用说明书,使用说明书应符合GB/T9969和《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 定并标注以下内容:

a) 产品名称、规格; b) 产品参数; c) 安装、调试、操作; d) 维修、保养及故障处理说明; e) 运输、验收及贮存注意事项; f) 产品标准号; g) 产品合格证; h) 结构图; i) 执行标准; i) 随机文件清单

a 产品名称、规格; b) 产品参数; c) 安装、调试、操作; d) 维修、保养及故障处理说明; e) 运输、验收及贮存注意事项; f) 产品标准号; g) 产品合格证; h) 结构图; i) 执行标准; i) 随机文件清单

7.3包装、运输和购存

7.3.1.1车载消毒器应用牢固的包装箱包装,外包装标志应符合GB/T191的规定,并有防潮、防震保 护措施。 7.3.1.2包装应保证车载消毒器在正常运输和保管条件下,不因受震、装卸、受潮和侵人灰尘而使过滤 网等部件损伤,车载消毒器及附件在包装箱内应固定可靠,必要时加适当衬垫。 7.3.1.3车载消毒器及其附件以固定数量装入包装箱中,包装应有可靠的防碰撞措施。 7.3.1.4包装箱内应附有以下文件:

a) 产品使用说明书; b) 保修卡; c) 产品合格证; d) 零配件清单; 装箱清单

.2.1车载消毒器应采用箱式或遮篷运输,在运输和装卸过程中,应轻拿轻放,防止碰撞、划伤、重 损坏产品及附件,防止暴晒和雨雪淋袭,严格隔绝有毒物品污染。 .2.2运输收发标志应符合 GB/T6388的规定,

7.3.3.1车载消毒器包装、装箱后,应存放在干燥、通风,无腐蚀性气体的库房内,室内无酸、碱、盐及腐 蚀性、爆炸性气体,不受灰尘雨雪的侵蚀。 7.3.3.2包装好的车载消毒器应放置在周围空气温度在一25℃十55℃,通风、干燥、不受雨雪浸淋的 条件下贮存。贮存期不超过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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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工喷雾微生物气溶胶的方法污染模拟现场受试空气,测定车载消毒器用于空气消毒的最低 使用剂量。

1.2.1试验菌株:白色葡萄球菌8032株。 A.2.2培养基:营养肉汤培养基、营养琼脂培养基、含中和剂的营养琼脂培养基(所含中和剂为按附 录C鉴定合格者,用于化学消毒因子的空气消毒机消毒后采样)。 A.2.3消毒试验用气雾室:气雾室宜以不锈钢、铝合金和玻璃等光洁、耐腐蚀和易清洗的材料建造相邻 的一对(容积均为20m"),一个用于消毒试验,另一个用于试验对照。一对气雾室所处环境(包括温度、 相对湿度、光照、密闭性和通风条件等应一致。应安装温度和相对湿度调节装置以及通风机过滤除菌 成其他消毒装置和相应管道,开设供喷雾染菌、给药、采样等的袖套操作和样本传递等窗口。 A.2.4喷雾染菌装置,包括空气压缩机、压力表、气体流量计和气溶胶喷雾器等。喷出细菌气溶胶微粒 的直径90%以上应在1μm~10μm之间。 A.2.5空气微生物采样装置:六级筛孔空气撞击式采样器、抽气设备、气体流量计、计时器等。 A.2.6环境监测器材:温度计湿度计等

贮罐拆除和移位施工方案A.3试验菌悬液的制备

取白色葡萄球菌第3~7代经36℃土1℃培养18h~24h的新鲜斜面培养物,用TPS(胰蛋白 盐水溶液)洗下菌苔,无菌脱脂棉过滤后,用营养肉汤培养基稀释成所需浓度。

.4.1待测车载消毒器的

试验开始前,按待测车载消毒器的安装说明,将待测车载消毒器安装在试验气雾室远端,连接好电 源并确认能够正常工作,同时在对照气雾室内安装去除了空气消毒能力的与待检同型号设备作为对照, 然后将门关闭。此后,一切操作和仪器设备的操作均在室外通过带有密封袖套的窗口或摇控器进行。 直至试验结束,才可将门打开。

JTT1036-2016 拼装式沥青储罐 通用技术条件A.4.2试验环境条件设定

开启计算机控制系统(或开启温、湿度调节装置),同时调节两个气雾室的温度、相对湿度 求的温度(20℃~25℃)和相对湿度(5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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