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T 5007-2014 林火阻隔系统建设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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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LY/T 5007-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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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环境保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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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T 5007-2014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LY/T 5007-2014 林火阻隔系统建设标准.pdf

主*单位:国家林业局昆明勘察设计院 批准部门:国家林业局 施行日期:2014年12月1日

林火阻隔系统建设标准

中国林业出版社 2014北京

图书在版*目(CIP)数据

某湖滩面平台绿化景观工程施工方案中国版本图书馆CIP数据核字(2014)第267703号

国家林业局批准《林业工程名词术语及计量标准》等9项林业 行业工程建设标准,自2014年12月1日起实施,现予以公布。 附件:《林业工程名词术语及计量标准》等9项林业行业工程 建设标准目录

国家林业局 2014年9月5日

《林业工程名词术语及计量标准》等9项林业行业工程建设标准目录

《林火阻隔系统建设标准》是根据国家林业局发展规划与资金 管理司《关于下达2008~2009年林业工程建设标准制、修订工作 任务的通知》的要求,由国家林业局昆明勘察设计院*制完成的。 标准*写组依据全国森林防火的现状,深入调查研究,认真 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对林火阻隔系统的建设原则、项目构成及各类阻隔带 的建设技术指标进行了规定,为新建及改扩建林火阻隔系统作 指导。 本标准共分七章:总则、一般规定、林火阻隔系统的构成及 建设原则、生物阻隔带、工程阻隔带、自然阻隔带、组合阻 隔带。 各单位在执行本建设标准的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 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至国家 林业局发展规划与资金管理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 18号,****:100714),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单位:国家林业局昆明勘察设计院 主要起草人:张敏琦戴明胡培兴朱丽艳*百航 刘绍娟赫尚丽周建洪**宏 主要审查人:胡迎端何时珍王宏伟刘先中 王海晖 林向东王*成钟又红支林魁卢仲达 陈文阁

主*单位:国家林业局昆明勘察设计院 主要起草人:张敏琦 戴明胡培兴 朱丽艳 *百航 刘绍娟 赫尚丽 周建洪 **宏 主要审查人:胡迎端 何时珍 王宏伟 刘先中 王海晖 林向东 王*成 钟又红 支林魁 卢仲达 陈文阁

*写组 2014年8月

*写组 2014年8月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三章 林火阻隔系 第四章 生物阻隔带 第五章 工程阻隔带 第六章 自然阻隔带 第七章 组合阻隔带 附录一 林火阻隔系 附录二 名词术语 本标准用 词说明

(2) 充的构成及建设原则 (6) (8) (12) (17) (19) .. 充建设技术指标 (20) (24) (27) 充建设标准条文说明 (29)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统一全国林火阻隔系统的建设项目、建设内 容和技术要求,加快实现林火阻隔系统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 科学化、专业化,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全国林地上林火阻隔系统的新建、扩建和 改建。不适用于非林地(农业用地、草原、军事用地、城镇仓储 用地、城镇建筑物周边等)的火灾阻隔系统建设。 第三条林火阻隔系统建设除应符合本建设标准外,必须遵循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第四条林火阻隔系统建设除应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 行的《森林防火工程技术标准》(LYJ127)、《全国森林火险区划等 级》(LY1063)、《东北、内蒙古林区营林用火技术规程》(LY/T 1173)、《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铁路工程设计防火规 范》(TB10063)等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五条火险等级的划分标准。 本标准森林火险等级划分按《全国森林火险区划等级》(LY/T 1063)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林火阻隔系统的宽度。 林火阻隔系统的宽度应能有效阻隔林火蔓延,一般应参照地 形、坡度、四周树高、易燃物种类、风向、风速等综合确定。林 火阻隔系统的宽度应在保证防火效果的前提下,考虑节省工程量 和占地面积。林火阻隔系统宽度最窄处应大于15米,位于风口、 陡坡处应适当加宽。 林火阻隔系统的宽度应根据阻隔系统周边的地物(居民点、 道路、现存林分)、所处位置(行*界线)分别确定。林火阻隔系 统宽度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林火阻隔系统宽度

(续)序林火阻隔系统林火阻隔系统宽度(米)备注号布设位置南方林区北方林区(1)其他林缘(含山脚、农林地交界边缘2030等)、林内规划在水渠、河流及其他自水渠、河流及其他自然阻隔带旁的林火阻隔系统,3030然阻隔带其阻隔带的利用宽度与加宽宽度之和应大于30米铁路一侧的林火阻隔带宽度应符合现行《TB10063铁路工5铁路程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的防火间距6高速公路≥30≥307国道≥20≥20道路用地外缘起向外距离8省道≥15≥15(单侧距离)9县乡道路及其他道路≥10≥1010~2203030电力高压线走廊带内禁止栽电力高压千伏10植林带,走廊带内和两侧宜线走廊>330千伏4040开设生土带或防火线注:【1]北方林区指新疆、青海、陕西、甘肃、宁夏、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山西、河南、河北、北京、天津;南方林区指北方林区之外的省份。第七条林火阻隔网控制面积的确定。林火阻隔网密度应根据防火区的地形、火险区等级、火行为、防火期气候、多年森林火灾平均受害面积、森林经营水平、经济条件、人口密度、防火要求、林木经济价值等因素综合确定。3

二、县(市)级防火单元的林火阻隔网控制面积

林火阻隔网控制面积的确定,应以县(市)级为单元进行。各 县(市)应先按《全国森林火险区划等级》(LY/T1063)确定本县 (市)的火险等级,然后根据各县(市)所属火险等级,按照表2的 规定,确定本县(市)的林火阻隔网控制面积。

表2县(市)林火阻隔网控制面积

二、特殊防火区域(单元)的林火阻隔网控制面积 在以县(市)级防火单元内,对森林防火有较高要求,经营管 理水平和经济价值较高的人工商品林、重点公益林、国营林(企) 业局、林场经营林地、一般公益林区等,可自行加密建设林火阻 隔网,其林火阻隔网控制面积可小于以县(市)级为单元的林火阻 隔网控制面积。这些特殊防火区域的林火阻隔网控制面积按照表 3的规定确定

第八条林火阻隔系统建设位置的要求。

于林木生长和生产经营活动。 二、林火阻隔系统宜布设在山脊、林缘、道路、河流、沟 、水渠或自然阻隔带两侧,以及居民村屯和生产场点的周围。 三、林火阻隔系统的布设方向宜与防火期主风方向相垂直。 四、林火阻隔系统宜避免沿陡坡或峡谷穿行,坡地上的林火 阻隔系统宜沿等高线方向布设。 第九条各类林火阻隔带建设应原地保留国家公布的国家重点保 护野生植物、古树名木。当林火阻隔系统内及其四周分布的保护 植物较多,影响阻火功能时,按防火需要,可适当疏伐保护植 物、或清理保护林木贴近地面2米高度内的枝条和地表可燃物, 或迁移保护植物。 第十条森林生态类型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不应建立林火阻隔系 统;缓冲区、实验区和保护区外围边界可按需建立林火阻隔 系统。

第三章林火阻隔系统的构成及建设原则

第十一条林火阻隔系统的构成。 林火阻隔系统构成分三类,按照表4的规定确定。

表4林火阻隔系统构成

第十二条林火阻隔系统建设原则。 一、林火阻隔系统建设应根据防火区域的地形、气候、可燃 物、经济管理水平、火源、火行为、交通条件、扑救能力等条 件,通过比较、论证,选建安全、经济、合理、适用的阻隔 系统。 林火阻隔系统建设应考感林区的地形地物特点,充分利用河 流、水域、冰雪区、裸露山脊、裸岩、道路、沟等阻火障碍 物,实施组合阻隔。 二、林火阻隔系统建设应遵循“先易后难、突出重点、因地 制宜、因险设防、统筹规划,科学设计、分批建设”的原则进行。 优先在重点火险区、国有林区、重点公益林区建设林火阻隔系

统。林火阻隔控制面积宜由大到小、逐步加密林火阻隔网密度。 三、立地条件优越,适宜防火树木生长的区域,应优先建设 生物阻隔带。 四、林火阻隔系统建设应遵循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生态安 全相兼顾的原则。 五、新建林火阻隔系统应与现有林火阻隔系统相互补充、统 筹布设。应充分利用天然的、现有的阻隔系统,不得进行重复 建设。 六、林火阻隔系统应与其他营林工程紧密结合,凡新造林 地,必须配套建设林火阻隔系统,做到林火阻隔系统工程建设与 造林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七、凡没有建设阻火林带或已建阻火林带不符合防火要求的 防火区域,必须按本标准规划建立林火阻隔系统。 八、在水热、土壤条件较好的南方林区,宜将原来建设的生 土带改建成生物防火林带。 九、林火阻隔系统设置宜与行*区域界线、山林权属界线相 一致。 十、林火阻隔系统应相互联结,构成封闭式林火阻隔网格。

第三条生物阻隔带由地表覆盖有难燃植物的带状区域组成, 其构成包含以下三类: 一、生物防火林带(人工乔木林带); 二、经济作物带; 三、天然植被带。 第十四条生物阻隔带的建设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因地制宜地选择难燃类树种,树种选择按照《全国森林 火险区划等级》(LY/T1063)3.3节指定的树种执行。 二、生物阻隔带应在保证森林防火功能的前提下,可兼顾培 育风景林、经济林、用材林和经济作物。 三、居民区附近、或人为活动频繁的地段宜建设生物阻 隔带。 四、生物阻隔带宜与其他林火阻隔系统相衔接、构成闭合的 林火阻隔网。 第十五条生物阻隔带布设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各森林经营单元(林场、经营区等)林缘或分界处,建筑 群(居民点、工业区等)的周围,优质林分的分界处。 二、国界、省界、县界、道路、人工水渠两侧,林地与农 地、牧地交界处。 三、有明显阻隔林火作用的山脊、沟谷和坡面。 四、生物阻隔带应设置在适宜难燃植物生长的地段。 五、除不规则防火区外围的生物阻隔带外,其余生物阻隔带 的营造长度方向应与主风方向相垂直。 六、设置在山脊、林缘的生物阻隔带,其走向宜与相应的山

脊线、林缘线平行。 第十六条生物阻隔带宽度。 生物阻隔带宽度应能有效阻隔林火热辐射,一般不应小于生 物阻隔带两侧成熟林木的最大树高。风口或坡地上营建生物阻隔 带应适当加宽。生物阻隔带建设的宽度执行本标准表1的规定。 第十七条生物防火林带(人工乔木林带)建设。 包含新建生物防火林带、改造与更新生物防火林带。 一、新建生物防火林带 (一)树种选择。可参照选用本标准“附录一第二十七条”所 列的树种。此外,选择的树种应符合下列要求: 1.优先使用本地生长的难燃植物(乡土树种),严禁使用列 来有害植物。 2.选择枝叶茂密、含水量大,含油脂少、难燃烧、抗火性强 的树种。 3.选择生长迅速、郁闭快、适应性强、萌芽力强的树种。 4.生物阻隔林带选用的混交树种,种间关系应协调。 5.树种无病虫害寄生和传播。 (二)林带结构、混交方式。应根据树种的生物学特性、防火 持性确定林带的林分结构。林分结构宜营造单层同龄纯林,不宜 营造乔灌混交林、异龄林。 (三)林带通道。应按本标准图1所示位置,在林带长度方向 上,于林带的中心线或林带一侧,预留一条2.5米宽的连续的人 行通道,供林带抚育、防火人员快速疏散使用。通道上应全部清 除妨碍通行的乔木、灌木、地表可燃物。 (四)林带密度。林带造林密度因地力条件、树种生物学、生 态学特性而定,一般宜控制在1.5米×2米~2米×2米之间;常 见防火树种的造林密度按照本标准“附录一第二十八条”执行。 (五)林带整地方式、种植穴规格。宜采用穴状整地,种植穴 规格因立地条件、植苗大小而异。新造林木种植穴的水平布置以

图1林带通道布设位置(单位:米)

矩形为宜; 六)林带抚育及维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新建林带第一至三年应进行幼林抚育,松土除草、人工整 枝、及时清理林下杂灌、病腐木、枯立木和倒木等可燃物;清理 后的地表可燃物干重应控制在2.0吨/公顷以下。 2.可用无公害、低残留化学药剂清除幼嫩杂草和灌木。 3.林分郁闭后应每年定期清理一次地表可燃物,地表可燃物 干重应控制在2.0吨/公顷以下。 二、改造生物防火林带 (一)改造对象。分布在林火阻隔系统规划的位置上,难燃树 种的株数比例大于60%,林分郁闭度大于0.70,防火树树干抗火 烧、不宜引燃树冠火的现有林分。 (二)抚育管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1.伐除病腐木、非自的(易燃)树种、人工整枝(枝下高不低 于3.5米)、分散运出或归堆烧除地表可燃物。 2.当保留的防火林木的郁闭度低于0.50时,应加密补植新 的防火林木。 3.每年定期清理地表可燃物一次,清理后,地表可燃物干重 应控制在2.0吨/公项以下。 三、更新生物防火林带 (一)更新时间。生物防火林带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 更新。

1.防火林木进入过熟龄后,林木防火功能逐渐丧失; 2.林带遭受外力破坏,或林分结构发生变化,阻火功能下 降,或濒死未、盗伐防火林木超过30%时。 (二)更新方式。可因地制宜、因种而异地采用植苗、萌芽更 新或人工促进关然更新。为了确保林带持续地发挥阻火效益,林 带更新可选择以下两种方法: 1.采取择伐方式伐除部分老龄木,保留部分健康的老龄木。 采取天然下种和人工更新相结合的方法,恢复林带,待更新幼树 成活、郁闭后,再伐除老龄木。 2.采取渐伐方式更新一侧林带,待新林带郁闭后,再更新另 一侧老林带。 第十八条经济作物带建设。 一、规划为林火阻隔系统的地段,可允许种植适宜的经济 作物。 二、带宽低于本标准表1的要求时,应在其侧面加宽建设经 济作物带,或其他阻隔带。 三、经济作物收割时,应平贴地面割除或连根拨除,翻耕土 壤,清除表土上的可燃物,非种植期应保持地表无可燃物。

第十九条工程阻隔带构成 工程阻隔带是通过人工措施,用无生命的阻火障碍物营建的 防火区域。工程阻隔带按林火阻隔系统是否投资建设,分成 两类: 一、建设类 (一)生土带; (二)防火线。 二、利用类 (一)道路(公路、铁路); (二)水渠; (三)电力高压线走廊。 第二十条工程阻隔带材料。 新建工程阻隔带中,防火线的建设材料宜就地取材,一般选 用下列材料: 一、天然石块; 二、河沙、粗粒碎石(直径2~4厘米的粗粒碎石); 三、泥土(无杂草、植物根须等可燃物的翻耕泥土); 四、混凝土地坪; 五、混凝土砖; 六、化学阻火剂; 七、防火塑料。 第二十一条工程阻隔带建设。 一、生土带 (一)开设位置。生土带应设置在林缘、坡度小于25°、地被 12

物稀少、不易引起表土流失或土地沙化的区域。现有林内、或适 宜林木生长的区域不宜建设生土带。 (二)开设方法。以工具或机械清除地表及植物根系等森林可 燃物,或人工计划烧除地表可燃物后,再用工具或机械翻犁 表土。 (三)开设规格。应符合下列要求: 1.开设宽度:按照表1规定的宽度执行。 2.开设深度:因土壤厚度、植物根系深度而异,一般要求翻 土深度30厘米。合理的翻土深度应以能清除地表植物、以及表 土下30厘米深度的植物根须为准。 (四)生土带维护。每年定期翻耕一次以上,防火期应保持地 表无植被生长、无残留的可燃物。 二、防火线 (一)开设位置。宜在以下区域上开设防火线: 1.不适合开设生土带的无立木林地(坡度大于25°、易引起 表土流失或土地沙化的区域); 2.可稳固铺设、或砌筑防火材料的无林地。 (二)开设宽度。按照本标准表1的规定确定。 (三)开设方法。应根据地形、植被和经济条件选择适宜方 法。开设方法必须有利于生态保护,符合科学、安全、低成本的 要求。不砌筑或铺防火材料的防火线,不得翻耕和开挖表土,只 能清除地表可燃物。开设防火线可选择以下方法: 1.机械清除:首次开设防火线时,利用人工或机械应清理防 火线内的灌木、杂草等地表可燃物,不应清除高大乔木和珍稀保 护植物,将可燃物运出防火线外,或分散归堆烧除。 2.化学药剂清除:第二次维护防火线时,可采用无公害、生 态安全(高效低毒)的化学药剂,喷洒清除地表可燃物(新萌发的 幼苗、草类)。 3.喷酒阻燃剂:在小范围重点防火区域、特殊防火期间(有

图2道路+加宽阻隔带

(三)路基侧面加宽建设其他林火阻隔系统时,可因地制宜的 布设生土带、防火线、经济作物带或生物防火林带。 当加宽阻隔带为防火线时:应定期清理地表可燃物、伐除非 自的树种等。 当加宽阻隔带为生土带时:每年应定期清除地表可燃物、保 持地表无植被生长。 当加宽阻隔带为生物防火林带时:应按生物防火林带建设要 求进行营建、维护。 (四)铁路一侧的林火阻隔带宽度应符合现行《TB10063铁路 工程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的防火间距 四、水渠。布设林火阻隔系统时,宜尽量利用现有常年流 水渠。 (一)划入林火阻隔系统的常年流水渠,渠面宽度应大于 4米。 (二)水渠未达到表1规定的宽度时,应在水渠两侧或一侧加 宽其他阻隔带,加宽位置和宽度宜按本标准图3执行

图3水渠+加宽阻隔带

(三)在水渠旁加宽的阻隔带内,应定期清理地表可燃物,保 持防火功能的正常发挥。 五、电力高压线走廊 (一)布设林火阻隔系统时,宜充分利用电力高压线走廊。电 力高压线走廊内禁止营造林带。

(二)电力高压线走廊宽度低于林火阻隔系统宽度时,应在走 郎外侧加宽修建适宜的林火阻隔系统。电力高压线走廊宽度及其 外侧加宽阻隔带的宽度应符合本标准表1的规定。电力高压线走 郎侧面宜选择防火线、或生土带作为加宽阻隔带。 (三)应定期清理电力高压线走廊及其加宽阻隔带内的地表可 然物,防火期内应保持地表无可燃物。清理时间宜在秋季树叶停 正生长后至春季树木生长之前,每年清理1次,要求地表可燃物 低于2.0吨/公顷

第二十二条自然阻隔带构成。 自然阻隔带是由自然障碍物组成的阻火区域。其构成分为 六类: 一、沙漠; 二、戈壁; 三、天然沟; 四、裸岩区; 五、湿地(河流及河滩、沼泽、湖泊、湖滨带、海岸、水库、 塘池等); 六、常年冰雪覆盖区。 第二十三条自然阻隔带利用对象。 分布在林火阻隔系统规划位置上,宽度大于15米、地域上 连片的自然阻隔带,可纳人林火阻隔系统加以利用。 第二十四条自然阻隔带建设。 一、宽度达到表1要求的自然阻隔带,应定期检查、维护 确保防火功能的持续发挥;自然阻隔带利用宽度区域遭到破坏, 失去林火阻隔功能的,应及时补建生物阻隔带或工程阻隔带。 二、拟利用的自然阻隔带宽低于本标准表1规定时,应在自 然阻隔带的一侧或两侧加宽建设生物阻隔带或工程阻隔带。 三、加宽建设的生物阻隔带、工程阻隔带,应按照相应的阻 隔带类型进行建设和维护(图4)。

第二十五条组合阻隔带的适用条件。 由于受地形、坡度、植物生长条件、生态安全要求、建设成 本等条件限制,不宜在宽度方向上建立连续单一的林火阻隔系统 时,应因地制宜地建设组合阻隔带。 第二十六条组合阻隔带建设。 一、规划利用的林火阻隔带达不到本标准表1规定的宽度 时,应在其侧面加宽建设其他类型的阻隔带。 二、加宽阻隔带应有利于辅佐规划利用阻隔带增强阻火功 能,适应当地生态环境、组合建设的成本较低。一般可按照本标 准图5、图6所示的三种典型组合建设组合阻隔带

图5组合阻隔带(双侧均匀加宽、单侧加宽)

图6组合阻隔带(双侧不均匀加宽)

抗震课件1.5 建筑场地.pdf七条生物防火林带造林树种(表

表5生物防火林带造林树种

:1.北方林区指新疆、青海、陕西、甘肃、宁夏、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 东、山西、河南、河北、北京、天津:南方林区指:2.北方林区之外的省份。

第二十八条生物防火林带造林密度(表6)。

表6生物防火林带造林密度

JJG(晋) 16-2015 家用超声波燃气表检定规程.pdf注:1.北方林区指新疆、青海、陕西、甘肃、宁夏、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 山东、山西、河南、河北、北京、天津;2.南方林区指北方林区之外的省份。

年《防护林造林工程投资估算指标(试行)》执行。 二、改造生物防火林带 按改造林带的面积比例,套用新建林带每公项的造林技术 指标。 第三十条组合阻隔带加宽建设。 按加宽带部分所属的阻隔带类型,直接套用生物阻隔带、或 工程阻隔带相应的建设指标。

第三十一条林火障碍物forestfirebarrier。 林区内,能阻隔林火蔓延的天然或人工障碍物。 第三十二条林火阻隔系统forestfirebreaksystem。 林区内由人工开设或自然形成的,符合防火标准要求的,具 有一定宽度,能有效阻隔林火蔓延的,封闭式的带状障碍物集成 本系。按阻隔障碍物的构成,林火阻隔系统由以下四类组成: 一、自然阻隔带naturalforestfirebarrier 由自然障碍物组成的阻火区域。包括裸岩、戈壁、沙漠、常 年冰雪覆盖区、河流、水域、沟螯、石滩等。 二、工程阻隔带engineeringforestfireprotectionbelt 通过人工措施,用无生命的阻火障碍物营建的防火区域。包 活防火线、生土带、防火沟、防火墙等。 (一)防火线firecontrolline 按一定线路,在规定宽度范围内,通过人工清除或点烧地表 层上的低矮可燃物、植被枯落物(不清除地上高大乔木),不翻起 地表新土,能有效阻隔地表火与树冠火的带状空间。 (二)生土带openfuelbreak 按一定线路,在规定宽度范围内清除地表上所有植被,翻起 地表新土,能有效阻隔地表火与树冠火的带状空地。 (三)防火沟forestfireobstructingtrench 由地表向下挖掘的干沟,用于阻隔由腐殖土、泥炭土层燃烧 蔓延的地下火。 (四)水渠aqueduct 由地表向下挖掘,用于阻隔地表火和地下火的人工水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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