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1038-2022 在用汽车喷烤漆房安全使用综合评价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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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11/T 1038-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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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环境保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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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T 1038-2022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11/T 1038-2022 在用汽车喷烤漆房安全使用综合评价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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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HJ 212-2017标准下载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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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评价内容 评价与判定, 评价工作要求 附录A(规范性)热交换器壁厚的检测方法 附录B(规范性)温度示值误差的检测方法 附录C(规范性)评价报告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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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本文件代替DB11/T1038一2013《在用汽车喷烤漆房安全使用综合评价规则》,与DB11/T1038一2013 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更改了标准适用范围(见第1章,2013年版的第1章); b)更改了综合评价和评价周期的术语和定义(见3.2、3.3,2013年版的3.2、3.1); c)删除了应建立职业危害防治、设备维修制度、工艺安全管理的要求(见2013年版的4.2.1.1); d)删除了文件化的劳动保护制度中应包含安全生产工作环境与条件的要求(见2013年版的 4.2.1.2); e)更改了喷烤漆房日常维护保养计划的内容要求(见4.2.1.3,2013年版的4.2.1.3); f)更改了应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见4.2.1.4,2013年版的4.2.1.4); 9)删除了应建立喷烤漆房设备台账的要求(见2013年版的4.2.2.2); h)更改了日常维护记录和维修记录要求(见4.2.2.3,2013年版的4.2.2.4、4.2.2.5); i)更改了操作人员上岗的要求(见4.3.1,2013年版的4.3.1); i)删除了操作人员进入喷烤漆房进行操作应穿戴符合作业要求的服装和安全防护用具的要求(见 2013年版的4.3.3); k)删除了操作人员在喷烤漆房进行烘烤作业期间不应离岗的要求(见2013年版的4.3.4); 1)删除管理人员应保存喷烤漆房相关资料和历次维护修理记录的要求(见2013年版的4.3.6) m)删除了维护人员应具备简单维修喷烤漆房能力的要求(见2013年版的4.3.7); n)删除了管理人员应保存烤漆房使用状态相关资料和历次维护修理记录的要求(见2013年版的 4.3.9); 0)更改了导线规格应选择合理的要求(见4.4.1.1,2013年版的4.4.1.1); p)更改了专用油箱与燃烧器之间隔离间距2m以上的要求(见4.4.3.1.2,2013年版的4.4.3.1.2) q)更改了喷烤漆房点火不应连续2次失败的要求(见4.4.3.2.1,2013年版的4.4.3.2.1); r)更改合并了“电加热系统”和“辐射加热系统”的要求(见4.4.3.3,2013年版的4.4.3.3、 4.4.3.4); S)增加了油加热方式改为电加热方式的喷烤漆房风门、内循环通道及燃烧器拆除的要求(见 4.4.3.8、4.4.3.3.9); t)更改了照明导线的要求(见4.4.4.1,2013年版的4.4.4.1); u)更改了灯箱玻璃的要求(见4.4.3,2013年版的4.4.4.3); V)更改了“辐射加热方式”的表述为“电加热方式”(见4.4.5.1.3,2013年版的4.4.5.1.3) w)更改了超温报警保护功能的要求(见4.4.5.1.4,2013年版的4.4.5.1.4); x)更改了喷烤漆房安全门设置的要求(见4.4.6.2,2013年版的4.4.6.2); y)增加了喷烤漆房作业区外应粘贴醒目的禁止吸烟、禁止明火的安全标志的要求(见4.4.6.4); z)增加了喷烤漆房作业区外应粘贴职业健康防护标志的要求(见4.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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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增加了喷烤漆房外放置灭火装置的要求(见4.4.6.6); bb)更改了烤漆房内及周边环境的要求(见4.5.1,2013年版的4.5.1、4.5.2); Cc)增加了喷烤漆房周边环境应通风良好的要求(见4.5.2); dd)删除了喷烤漆房火灾事故应急管理制度的要求(见2013年版的4.6.1); ee)更改了应急预案定期演练的要求(见4.6.1,见2013年版的4.6.2); ff)更改了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的要求(见4.6.2,见2013年版的4.6.3); 9g)更改了上述评价内容对应的评价规则与判定要求(见5.2、5.3、5.4、5.5、5.6,2013年版的 5.2、5.3、5.4、5.5、5.6); hh)更改了评价机构要求(见6.1,2013年版的6.1); ii)删除了评价程序(见2013年版的6.2); jj)增加了出具安全使用综合评价报告的要求(见6.3)。 本文件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中路高科交通检测检验认证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富佳、陈英、张磊、许书权、陈潮洲、邬果防、杨小娟、张天昊、陈晨, 本文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3年首次发布为DB11/T1038一2013;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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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规定了在用汽车喷烤漆房 个的评价内容、评价与判定及评价工作程序 本文件适用于在用汽车喷烤漆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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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风系统未后动时,燃油或燃气加热装置启动开关无效;送风系统运转过程申出现故障时,加热装 置自动关闭

4.1.1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4.1.2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配备符合GB7691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4.1.3 在用汽车喷烤漆房应具有有效交通产品认证证书或在有效评价周期内的安全使用综合评价报 告。

4.2安全管理文件与记录

4.2.1.1机动车维修者应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4.2.1.1机动车维修者应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要求;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管理要求; 喷烤漆作业场所管理要求; 一防火防爆管理要求; 个人卫生与防护管理要求; 非作业人员出入管理要求: 喷烤漆房火灾等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及演练规定; 喷烤漆房管理、操作、维护人员岗位责任; 喷烤漆房操作规程; 其它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要求。 2.1.2 应建立劳动保护制度,内容应包括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及管理要求。 2.1.3 应建立喷烤漆房日常维护保养计划,保养计划及内容应不低于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2.1.4 应有现行有效的与喷烤漆房安全使用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标准。

4.2.2.1应建立管理、操作、维护人员安全培训档案。

2.2应建立日常使用记录。 2.3应建立维护与修理记录,内容应包括顶棉、底棉、以及其它过滤净化装置更换记录,顶棉 然试验记录,送排风电机外壳、风叶、风道清理记录以及喷烤漆房热交换器(炉膛)等其他维护 记录。

4.3.1操作人员应经企业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4.3.2操作人员应按照设备厂家提供的操作规程熟练操作。 4.3.3 操作人员应熟悉并掌握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 4.3.4 维护人员应了解喷烤漆房的原理、构造等相关知识。 4.3.5 管理人员应掌握与喷烤漆房相关的安全生产的知识与技术。 4.3.6管理人员应掌握喷烤漆房的使用状态。

4.3.1操作人员应经企业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4.3.2操作人员应按照设备厂家提供的操作规程熟练操作。 4.3.3 操作人员应熟悉并掌握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4.3.4 维护人员应了解喷烤漆房的原理、构造等相关知识。 4.3.5 管理人员应掌握与喷烤漆房相关的安全生产的知识与技术。 4.3.6管理人员应掌握喷烤漆房的使用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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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1导线规格应选择合理,其载流容量应符合JB/T10181的要求。 4.4.1.2所有电缆导线应无老化、无开裂、无金属导体裸露现象, 4.4.1.3电缆、导线穿过物体处应加装绝缘护套。

4.4.2 送、排风系统

4.4.2.1送风系统的驱动电机内置时,应选用防爆型,绝缘等级不低于F级。采用非防爆型驱动电机 时,电机应外置。 4.4.2.2排风系统驱动电机应外置。 4.4.2.3送、排风系统的风机外壳上的旋转方向标识应醒目清晰。 4.4.2.4进风口防鸟网应完整有效, 4.4.2.5送、排风电机外壳及风叶应定期清理,无油漆残留物、污垢、及杂物堆积。 4.4.2.6风道应定期清理,无污垢堆积。

4.4.3.1燃油加热系统

4.4.3.1.1 燃烧器应符合以下要求: 点火不应连续3次失败,并能正常工作; b) 扫膛延时时间符合JT/T324的要求; C) 具有点火超时断油保护功能。 4.4.3.1.2 供油装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a) 燃油存放在专用油箱内; b) 油箱与燃烧器之间隔离间距2m以上; C) 油路连接牢固且无渗漏: d) 进油管加装燃油单向截止阀。 4.4.3.1.3 热交换器应符合以下要求: a) 采用不锈钢材质; b) 热交换器壁厚符合JT/T324的要求; C) 泄压口符合JT/T324的要求; d) 外观无开焊、穿孔、严重变形等缺陷,表面无油漆附着。 4.4.3.1.4 循环方式应符合以下要求: a) 不应采用完全循环加热方式; b)采用部分循环加热方式的,应采用自动风门。

4.4.3.2燃气加热系统

4.4.3.2.1燃烧器应符合以下要求: a)点火不应连续2次失败,并能正常工作; b) 扫膛延时时间符合JT/T324的要求; c) 具有点火超时断气保护功能; d)具有空气均衡装置。

4.4.3.2.2供气管路应符合以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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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气路连接牢固、密封且无泄漏; b)燃气管路应进行定期检查,并保有记录。 4.4.3.2.3热交换器应符合4.4.3.1.3要求。 4.4.3.2.4循环方式应符合4.4.3.1.4要求。

1.4.3.3 电加热系统

1.4.3.3.1加热装置的导线与金属支架间绝缘电阻应不小于4M2。 1.4.3.3.2加热装置导线应为耐高温导线且耐高温性能正常,与加热装置连接可靠。 .4.3.3.3作业区内,电加热装置导线应放置在耐高温的线槽中。 .4.3.3.4 加热装置应装有防护网且固定牢靠。 .4.3.3.5 加热装置表面应定期清理,无漆渣附着。 .4.3.3.6嵌入式加热装置(直接嵌入墙体)与墙壁间应装有厚度不小于1cm的阻燃隔热材料。 1.4.3.3.7分体式加热装置(用支架与墙壁分离)与墙壁之间距离应不小于3cm。 .4.3.3.8油加热方式改为电加热方式的喷烤漆房风门应固定在外循环模式,并把内循环通道封死 .4.3.3.9油加热方式改为电力 漆房应拆除燃烧器,封死热交换器燃烧口。

4.4.4.1房体内部的照明导线应使用耐高温导线且耐高温性能正常。 1.4.4.2房体内部的主照明导线应加装绝缘套管并固定。 4.4.4.3灯箱罩壳及玻璃应齐全完好,密封有效。

4.4.5.1.1控制开关应准确可靠地控制喷烤漆房各子系统状态。 4.4.5.1.2 应具有温度设定及温度控制功能, 4.4.5.1.3 除电加热方式外,送风系统与加热系统应连锁。 1.4.5.1.4 应具备超温报警保护功能。 4.4.5.1.5 温度显示装置正常工作,其示值误差应在土3℃范围内

4.4.5.2.1除温度传感器和超温报警的温度设置装置外,所有电路控制部件应安装在控制柜 开关应安装在控制面板上。 4.4.5.2.2控制柜内部布线应整齐规范。 4.4.5.2.3控制面板上的操作开关应有清晰醒目的操作标识。

4.4.5.3电路保护装置

4.4.5.3.1应设置符合喷烤漆房用电负荷要求的系统短路保护装置。 4.4.5.3.2 根据电机负荷,每台电机电路应加装过载、断相保护装置。 4.4.5.3.3根据照明负荷,照明电路应加装单独的短路保护装置。

4.4.5.3.1应设置符合喷烤漆房用电负荷要求的系统短路保护装置。

4.4.6.1空气净化材料应具有阻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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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3喷烤漆房维护与修理记录内容符合4.2.2.3的要求且记录保持完整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5.3.1查验操作人员的企业培训合格记录,有记录的为合格,无记录的为不合格。 5.3.2 现场考查操作人员,符合4.3.2要求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5.3.3 现场询问操作人员,符合4.3.3要求为合格,不熟悉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 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的为不合格。 5.3.4 询问维护人员,符合4.3.4要求为合格,不了解原理及构造的为不合格。 5.3.5 询问管理人员,符合4.3.5要求为合格,不掌握喷烤漆房相关的安全生产的知识与技术的为不 合格。 5.3.6 询问管理人员,符合4.3.6要求为合格,不掌握喷烤漆房使用状态的为不合格。

不合格。载流量的计算方法符合JB/T10181的要求。 5.4.1.2电缆导线绝缘层完好,无老化、无开裂、无金属导体裸露等现象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5.4.1.3所有电缆、导线在穿过物体处加装绝缘护套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5.4.2 送、排风系统

5.4.2.1检查送风系统的驱动电机,电机外置为合格。驱动电机内置时为绝缘等级不低于F级的防爆型 电机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5.4.2.2检查排风系统风机,非轴流式且驱动电机外置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5.4.2.3风机外壳上旋转标识清晰醒目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5.4.2.4进风口防鸟网完整无破损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5.4.2.5现场观察送、排风电机外壳及风叶,外壳及风叶较清洁为合格;有较多油漆残留物、污垢及杂 物的为不合格 5.4.2.6现场观察风道,风道较清洁为合格;有较多污垢堆积为不合格,

5.4.3.1燃油加热系统

5.4.3.1.1燃烧器的评价与判定如下: a)点火评价与判定: 使喷烤漆房进入烤漆状态,若点火失败,重复此过程,若连续3次点火失败,则点火为不合格,否 则为合格。 b)扫膛延时时间评价与判定: 使喷烤漆房进入烤漆状态,当燃烧器启动扫膛时,用秒表开始计时,点火成功时停止计时,若计时 时间不小于8s,则扫膛延时时间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C)点火超时断油保护功能评价与判定: 若点火检验时点火失败,燃烧器自动停止且燃烧器上的指示灯开启,则点火超时断油保护功能为合 格,否则为不合格。

5.4.3.1.1燃烧器的评价与判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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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3.1.3热交换器的评价与判定如下: 用测厚仪对热交换器侧面和底部中心附近进行壁厚测量,测量结果不小于2mm,则壁厚为合格 否则为不合格。测量方法按照附录A要求执行。 b) 通过测量计算泄压口相应的面积,面积不小于175cm²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C 观察热交换器外表和内部,若无锈斑、开焊、穿孔、严重变形等缺陷,表面无油漆附着为合 格,否则为不合格。 5.4.3.1.4循环方式的评价与判定如下: a) 检查循环方式,无风门或风门打开后有外部空气入口的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 检查风门驱动类型,采用自动驱动方式的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5.4.3.1.3热交换器的评价与判定如下

5.4.3.2燃气加热系统

JC/T 2127-2012标准下载5.4.3.2.1燃烧器的评价与判定如下:

a)点火评价与判定: 使喷烤漆房进入烤漆状态,若点火失败,重复此过程;若连续2次点火失败,则点火为不合格,否 则为合格。 b)扫膛延时时间评价与判定: 按5.4.3.1.1b)进行评价与判定。 C)点火超时断气保护功能评价与判定: 若点火检验时点火失败,燃烧器自动停止且燃烧器上的指示灯开启,则点火超时断气保护功能为合 格,否则为不合格。 若点火检验时点火成功,则先关闭燃烧器,然后切断供气,再使喷烤漆房进入烤漆状态,一段时间 后,燃烧器自动停止且燃烧器上的指示灯开启,则点火超时断气保护功能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d)空气均衡装置评价与判定:

5.4.3.2.2供气管路评价与判定规则如下:

a) 在接口处涂抹可发泡液体(如肥皂溶液、洗衣粉溶液等),未观察到气泡产生,则密封性为 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b)检查燃气管路定期检查记录,有定期检查记录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5.4.3.2.3 热交换器应按5.4.3.1.3规定的方法进行评价与判定。 5.4.3.2.4循环方式应按5.4.3.1.4规定的方法进行评价与判定

5.4.3.3电加热系统

5.4.3.3.1切断外部供电,将数字兆欧表设在500V档,测量电加热装置的导线与金属支架之间的电 阻,测量结果不小于4M2,绝缘电阻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5.4.3.3.2现场截取加热装置导线,施以明火,无持续燃烧、无熔化,且与加热装置连接牢固,则导 线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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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3.3.3作业区中电加热装置导线放置在耐高温的线槽(如金属或耐高温塑料线槽)中,布线为合 格,否则为不合格。 5.4.3.3.4 加热装置防护网完整且牢固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5.4.3.3.5 加热装置表面无漆渣附着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5.4.3.3.6 嵌入式加热装置(直接嵌入墙体)与墙壁间装有阻燃隔热材料厚度不小于1cm的为合格 否则为不合格。 5.4.3.3.7 分体式加热装置(用支架与墙壁分离)与墙壁之间距离不小于3cm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照明系统。 5.4.3.3.8 油加热方式改为电加热方式的喷烤漆房风门固定在外循环模式,并把内循环通道封死的为 合格煤矿水害防治感知数据接入细则(试行)(2020年11月).pdf,否则为不合格。 5.4.3.3.9 油加热方式改为电加热方式的喷烤漆房已拆除燃烧器,且封死热交换器燃烧口的为合格 否则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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