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301T 73-2022 湿地修复技术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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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301T 73-2022 湿地修复技术指南.pdf

ICS13.020.01 CCS 7. 06

DB5301/I 73202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5301/T732022

CECS 557-2018-T标准下载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昆明市林业和草原局提出。 本文件由昆明市林业和草原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昆明市林业和草原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绍辉、刘茜、曾昭朝、董磊、杨忠兴、宋劲忻、华朝朗、马山俊、吴富勤、 王钰、余国雄、景良英、金正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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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对昆明市湿地修复技术的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调查、修复方案 设计、修复后生态监测等作出规定 本文件适用于辖区内的自然湿地, 包活润流湿地 湖泊湿地、沼泽湿地的修复

指通过自然或人工措施对受损湿地生态系统进行修复,促进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在空间和时间上达 到相对稳定有序状态,发挥其应有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指在特定时间,由生态组成、过程、服务功能综合体现出来的特征,以及其相互作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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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循“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的系统思想 从系统工程和全局角度统筹生态系统修

遵循自然规律,以历史或本区域同类型的健康湿地生态系统为参照,自然恢复为主、辅以人工措施 修复受损湿地生态系统。

周查受损湿地的生态特征及与相邻生态系统的作用关系,诊断湿地受损的主要原因,设计湿地修

5.3.1.1宜包括拟修复湿地的水文、水动力状况,以及其与流域内其它生态系统的空间关系, 5.3.1.2河流湿地调查应包括丰、平、枯典型年的径流量、水位、流速、流量等。 5.3.1.3湖泊湿地调查应包括湖泊容积、进入湖泊的河流、沟渠等径流水量情况、水位线及其变化规 聿、补给系数、换水周期、风浪特征等。 5.3.1.4沼泽湿地调查应包括面积、多年平均水深及其变化范围或地下水位季节变化情况、水源补给 状况、积水状况、流出状况、流动速度等

2.1调查对象为地表刁

.3.2.1调查对象为地表水 5.3.2.2常规因子应包括矿化度、总氮、总磷、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正磷酸盐、叶绿素a、透明度 (或浊度)、酸碱度、溶解氧(DO)、化学需氧量(COD)、生物耗氧量(BOD)等。 5.3.2.3如必要还需调查无机污染物(重金属、酸、碱、氰化物、氟化物等)、有机污染物(油类、 脂肪烃、卤代烃类、多环芳烃类、苯系物、有机酸、醇类、醛类、酮类、酚类、酯类等)等特征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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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4.1植物调查宜包括土壤种子库、水生植物、湿生植物、陆生植物、浮游植物的种类及分布,并 结合历史数据重点调查土著种、先锋种、建群种以及优势群落。 5.3.4.2动物调查宜包括鸟类、鱼类、两栖爬行动物、大型底栖动物、浮游动物、昆虫等种类及种群 数量。鸟类调查还应包括迁飞时间、栖息生境。 5.3.4.3入侵物种调查宜包括种类、分布及影响情况

5. 3. 5 受损原因

宜包括人为于扰、自然灾害类型及程度,分析导致受损的主要原因

根据受损湿地的生态特征、受损状况,确立修复目标

6. 2. 1一般规定

依据修复目标,选择适宜的湿地修复技术措施,制定修复方案

6.2.2.1适用于人为干扰较小、土壤种子库丰富的受损湿地生态系统。 6.2.2.2以最小的人为干预,消除或缓解导致湿地生态系统受损的威胁因素,借助自然生态系统的自 我修复能力、自组织能力进行湿地修复,采用自然封育技术措施,通过植物的自然生长、植被的自然更 替,逐步恢复湿地的结构和功能,

6.2.2.1适用于人为干扰较小、土壤种子库丰富的受损湿地生态系统。

6.2.3人工促进修复

2.3.1适用于严重受损的湿地生态系统。 2.3.2采用水文、基质、微地形改造或营造及生物修复等技术措施,修复受损湿地。人工促进 点及技术措施参照附录A。

.1湿地修复后应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监测。 7.2可参照DB53/T653制定监测方案,并结合湿地修复目标评估修复效果

7.2可参照DB53/T653制定监测方案,并结合湿地修复且标评估修复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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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1. 1 水系连通

人工促进修复要点及技术措施

A.1.1.1水文连续阻隔或中断,宜进行水系连通修复 A.1.1.2水系连通主要通过拆除阻隔构筑物、微地形改造实现。 A.1.1.3拟修复湿地因动植物栖息生境改变需要调控水位,可通过水坝、水闻等水利设施调控

A. 1.2 水量恢复

A.2.1底栖生物多样性富集,特别是有特有底栖生物、特有鱼类分布的区域不宜进行基质清除。 A.2.2当河流阻塞或因防洪疏浚需要,或者基质污染极为严重时,可根据修复目标考虑基质清除,清 除的基质应规范处理。 A.2.3当影响植物生长、底栖动物生存时,进行修复,

A.3微地形改造或营造

A. 3. 1一般要求

A.3.1.1地形改造应满足湿地生态系统结构修复目标 A.3.1.2湿地受损严重,应进行微地形改造或营造。 A.3.1.3不能维持常年或季节性淹水的区域,应进行微地形改造。 A.3.1.4微地形改造与营造应保障湿地水文过程。

A. 3. 2 岸带修复

A.3.2.1岸带修复应减少人为干预,最大限度保持岸带的自然状态。 A.3.2.2宜优先使用植被对岸带进行修复。 A.3.2.3因防洪需要,对易受侵蚀的区域,宜采用透水石材护坡、卵石或砾石护坡、生态袋护坡等生 态护坡技术进行修复。

A.3.3.1修复或营造复合生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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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3.1.1通过地形改造,减小坡度,修复或营造适宜湿地植被生长和水鸟栖息的生境。浅滩坡度宜 在1%~4%之间,宽度不宜小于5m,常水位下淹水深度宜为10cm~30cm。 A.3.3.1.2浅滩地表可种植不同生活型的湿生植物,也可为裸露的泥石滩。 A.3.3.1.3湖滨带可根据地形、水质状况选择和配置湿地植物群落,满足不同湿地动物对生境的需求, 开阔水面面积不低于栖息地面积的30%,浅滩面积不低于栖息地面积的20%,水生植物面积控制在10%~ 20%。 A.3.3.1.4河岸带可依据修复目标提高河道纵间和横向的连续性,宜将淤积河沙取出后,放在河道下 游护岸,或做河中小岛。

A.3.3.2修复或营造生境盘

A.3.3.2.1面积8hm²以上开阔水体的湿地或动物集中分布区或繁殖区,宜营建生境岛。 A.3.3.2.2基于原有地形地貌条件,依据修复目标营造裸露的泥岛(光滩岛)或种植低矮植物或高大 乔木的生境岛,面积占开阔水面面积不宜超过10%,出露水面高度宜为0.5m~1.5m,岸带坡度宜小于 15°

A.3.3.3.1具有自然弯道的河流或湖泊,当河段或湖岸段弯道的弯曲度小于1.3,则适当延长河湾或 湖湾长度,使弯曲度大于1.3。 A.3.3.3.2根据常水位时水流流速和流量加长弯道,提高水流停留时间。 A.3.3.3.3顺直型自然河道宜扩展一定空间,河流可在给定的区域内冲淤变化,修复自然河流形态。

A. 4. 1一般要求

A.4.1.1应选择当地植物。 A.4.1.2待拟修复湿地植物定植、群落形成后,仅进行适当的维护及管理

A.4.2植物选择与配置

A.4.2.1以污染净化修复为目标的,宜选择根系发达,耐污性强,净化效果好的湿地植物种类,并依 据水环境状况,参照自然生态系统湿地植物物种组成,配置种植植物的种类和比例, A.4.2.2以修复或营造生物栖息地为目标的,宜选择可提供隐蔽场所和食物供给的湿地植物种类,并 依据其物种间相互关系在空间格局上优化配置植物群落。

4.3.1依据修复目标,选择性种植沉水植物、浮叶植物、挺水植物、湿生草本植物。 4.3.2植物种植面积不宜小于拟修复湿地面积的10%农贸市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浮叶植物、挺水植物种植面积不宜大于 水面面积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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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种植密度根据植株个体大小、种植目的确定

A.5外来有害物种控制

A.5.1对于刚传入的应立即人工清除。 A.5.2对于已定居并造成危害的物种,应定期人工清除。 A.5.3谨慎引入天敌进行生物防治。 A.5.4宜利用水位调控,或人工、机械、生物等技术融合,综合防控。

A.6各类型湿地修复技术措施选择

跨公路 施工方案各类型湿地适用的修复技术措施见表1

表A.1湿地修复技术措施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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