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13T 1031—2021 住宅小区智能安全防范系统建设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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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13T 1031—2021 住宅小区智能安全防范系统建设规范.pdf

ICS35.240.0 L67

住宅小区智能安全防范系统建设规范

上海市某人防施工组织设计.docx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213/T10312021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系统组成... 建设要求.. 5.1总体要求. 5.2安防中心.. 5.3视频监控系统 5.3.1布点及设备... 5.3.2安装... 5.4出入口管理系统.. 5.5出入口门禁系统 5.6停车库(场)管理及车辆抓拍系统. 5. 7 楼寓(可视)对讲系统. 5.8 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 5. 9 周界报警系统. 5.10 电子巡更系统 5. 11 实体防护装置. 5.12 其他要求. 5.13 系统配置 录A(规范性附录) 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配置

DB3213/T103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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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宅小区智能安全防范系统建设

本文件规定了住宅小区智能安全防范系统的功能组成和建设要求,是住宅小区智能安全防范系统设 计、施工、验收和维保的基本依据, 本文件适用于本市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以及已建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改建、扩建

下列文件申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 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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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智能安全防范系统包括安防中心、视频监控系统、楼寓对讲系统(含门禁系统)、出入口 管理系统、周界报警系统、电子巡更系统、应急广播系统及单元门、防爬刺等设施。建设应遵从人防、 物防、技防有机结合的原则,做到技术先进、效果明显、实用可靠、居民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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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视频监控、楼寓对讲、出入口管理系统、停车库(场)管理系统、电子巡检的终端设备以及智 能安防集成应用系统,均设置在安防中心,安防中心具有对各系统操作、记录、显示及集成管理应用的 控制权限。 5.2.2小区智能综合应用平台应当汇聚整合小区视频监控、小区车辆抓拍信息、门禁信息、周界报警、 停车场、可视对讲等感知数据以及小区公共设施基础信息、安防基础信息、房屋、地址、门禁卡身份信 息和各类报警信息。 5.2.3安防中心单独设置,符合消防要求,面积宜不小于30㎡,大型住宅小区应根据设备数量、安装 要求、预留空间及值班操作、维修等需求,确定住宅小区安防中心面积。 5.2.4安防中心配备静电地板、空调、消防、通讯、防雷接地等设施装备,保持良好的通风散热环境, 室内主要工作区域照度不低于2001x,温度宜为17℃至27℃,相对湿度宜为30%rh至65%rh。 5.2.5图像显示终端最低配置数量不少于4台,显示尺寸不小于46英寸,采用窄边框或无边框显示终 端,并具有拼接显示功能;系统具有128路以上多路视频图像时,按不小于摄像机总数1/64(含)的 比例另行配置图像显示终端。系统切换或轮巡显示的同步时间不大于1s,画面停留时间在5s至30s 之间,同时具备主要部位画面报警功能。视频图像单画面全屏显示时,显示图像的清晰度与摄像机的清 断度相适配 5.2.6系统配置数字录像设备对所有图像进行实时记录。视频存储格式要与前端设备相吻合,图像信 息以大于等于25frame/s的帧速保存,图像信息保存时间不少于30d;系统保持24h开启状态;系统 备用电源,能保证在断电后系统供电时间不小于1h。

5.2.8视频配置系统实现实时视频播放的功能;历史视频的调阅,可支持快进、快退、拖动、暂停、 继续等播放功能;实现小区安防监控设备的管理(增、删、改、查)功能;系统配置统一时钟源对所有 系统设备进行自动校时和时钟同步。 5.2.9录像机、网络交换机等存储和网络设备均有序安装在专门的机柜中,并按照“强弱电分排布放 进行布署(加标签标识包念主要设多及管网布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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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监控系统的安装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视频监控系统的安装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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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出入口管理系统

出入口管理系统的建设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5.4.1在出入口等公共场所安装安装不低于400万像素星光级照度抓拍摄像机。抓拍设备应支持加密 算法,通信报文中不存在明文格式的用户身份信息。 5.4.2摄像机安装指向与监控目标形成的垂直夹角不大于20°,与监控目标形成的水平夹角不大于 30°,与监控目标的倾斜角宜不大于45°。摄像机的安装高度宜在2.2m至2.8m之间,监控目标的宽 度宜不大于5m。 5.4.3对监视画面中遮挡率不小于30%、侧视率不小于20%的目标进行自动连续捕捉、跟踪,同一监 视画面抓拍目标数量不小于8个。

出入口门禁系统的建设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5.5.1小区人行、非机动车的主出入口,双向配置识读、比对、认证及控制设备,识别技术可包含: 生物识别、手机感应识别、身份证(IC卡)识别等。 5.5.2生物识别率不小于85%,手机感应功能识别率不小于99%,识别距离不大于1m,识别平均响应 时间不大于1s。 5.5.3系统可即时采集推送进出人员的出入部位、出入时间、识读方式、数据/图片、人员类型等基本 信息。系统数据资料保存时间不少于360d。 5.5.4控制系统采用全高挡板式电控通道闸,通道闸的安装应安全、牢固,设备有检测非法通行、防 夹防碰伤等安全保护措施。机身上方空间封闭阻挡,应保证行人和/或非机动车无法避开拦挡部分而强 行通过;人行电控通道闸宽度在550mm至900mm之间,人行和/或非机动车电控通道闸宽度在900mm至 200mm之间,设备安装后构成通道的两个拦挡部分之间、拦挡部分与构筑物(墙体或护栏等建筑设施) 之间的拦挡空隙间距不大于110mm;拦挡部分上沿至预设地面的有效高度不小于1500mm,拦挡部分底端 至预设地面的有效高度不大于300mm。 5.5.5电控通道闸应能通过保安集成管理移动手持终端进行遥控操作,遥控距离不小于30m;系统应 自动记录发生时间、出/入通道号、操作人员等信息,并联动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抓拍图片。 5.5.6系统应满足紧急逃生时人员疏散的相关要求,符合断电时系统会自动打开闸翼成散开状态,方 便疏散人群,符合消防要求。

5.6停车库(场)管理及车辆抓拍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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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楼寓(可视)对讲系统

楼寓(可视)对讲系统的建设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5.7.1在安防中心安装管理主机、小区出入口安装管理副机、住宅楼栋安装访客呼叫机、住户安装室 内接收分机。设备安装安全、牢固,安装高度便于操作、识读和识别。 5.7.2电控安全门体通过住宅楼栋访客呼叫机识读装置识读(可包含生物特征、手机、IC卡、身份证 等方式)和住房接收机遥控等方式开启,不宜以数字密码按键方式开启。 5.7.3住户接收机宜采用7英寸及以上彩屏全数字分机,具有对讲、开锁、监视、呼叫管理主机、紧 急求助、访客留影等功能,图像记录存储设备的容量时间不低于30d,别墅住宅内有多个住户接收机时, 至少有1个具备可视对讲功能。 5.7.4安防中心每台管理主机能与小区出入口管理副机、住宅楼栋访客呼叫机及住户接收机之间进行 双向选呼和通话,管理主机有访客信息(含访客呼叫、住户应答、门体控制等)的记录和查询功能,以 及异常信息(含管理副机、访客呼叫机、接收机未挂断,电控安全门体开启持续时间不小于120s等)、 故障信息(含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门锁故障等)的声光显示、记录和查询功能,信息内容包括各类事 件发生时间、楼栋牌号、住户号码等。系统数据资料保存时间不少于360d。 5.7.5楼寓(可视)对讲管理系统可承载入侵和紧急探测装置接入、报警区域控制,除实现入侵和报 警系统所有功能外,还能与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联网。 5.7.6小区出入口管理副机能正确选呼各住户接收机,并听到回铃声,住宅楼栋访客呼叫机能正确选 乎该楼栋内各住户接收机,并听到回铃声。 5.7.7楼寓(可视)对讲系统的通话语音应清晰,可视图像能分辨出访客的面部特征,开锁功能正常 提示信息可靠、及时、准确。

5.8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

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的建设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5.8.1住宅内安装紧急报警(求助)装置。应安装在隐蔽、便于操作的部位,具有防误触发措施。触 发报警后能立即发出紧急报警信号并自锁,复位采用人工操作方式。 5.8.2住宅内安装入侵探测装置。对非法侵入及时发出报警响应,探测范围有效覆盖防护区域,避免 或减少防护区域以外正常活动而引起误报的情况发生。

5. 9 周界报警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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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界报警系统的建设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5.9.1封闭式小区周界实体防护设施高度宜不小于2m,周界上沿宜平直,其建筑结构设计宜为周界入 曼探测装置安装达到规定要求提供必要条件。 5.9.2张力式电子围栏前端的测控杆、承力杆、轴承杆具攀爬报警功能,并能根据外界环境、气候等 变化自动调整警戒张力值,脉冲式电子围栏前端任意一根金属导体具有旁报警及触网报警功能。实现短 路报警、剪断报警,防护栏线不低于四道

5. 10 电子巡更系统

电子巡更系统的建设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5.10.1根据小区的整体布局情况合理设置巡检点,在小区住宅楼周围,停车库,非机动车集中停放区, 水箱(池),水泵房、配电间等重要区域设置巡更按钮,巡查钮或读卡器安装应牢固、隐蔽。 5.10.2采集识读装置配置数量应满足巡检人员、班次、路线的需要,且不少于2个。 5.10.3能通过管理终端查阅各巡查人员的到位时间,具有对巡查时间、地点、人员和顺序等数据设置, 显示、归档、查询和打印等应用功能。系统数据资料保存时间不少于360d。

智慧社区安全防范系统的其他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5.12.1建设应急广播系统,在小区主出入口明显位置安装电子显示屏。 5.12.2安装于建筑物外的技防设施按GB50057的要求设置避雷保护装置。 5.12.3采用超五类无氧铜网线,如室外敷设宜采用双护套超五类网线或者六类网线,传输距离不超过 于50m;超过50m的,采用铠装绞式光纤传输信号。 5.12.4监控中心的接地宜采用联合接地方式,采用单独接地时,其室外接地极应远离本建筑的防雷和 电气接地网,其接地电阻≤4Q。 5.12.5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建设、维护和保养应由取得资质的单位承担,并应建立有效的运行保障体 系和安全评估机制。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应每年定期进行检测、维护、保养,及时排除故障、淘汰、更换 过期和损坏的设备器材,保持各系统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GB/T50402-2019标准下载住宅小区系统配置见附录A。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配置

A.1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配置

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配置见表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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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A.1住宝小区安全防范系统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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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框架剪力墙结构施工组织设计表A.1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配置(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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