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T 10892-2021 煤层气开采生态保护技术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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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NB/T 10892-2021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3.1 M
标准类别:环境保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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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T 10892-2021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NB/T 10892-2021 煤层气开采生态保护技术要求.pdf

ICS75.020 CCS E 20

NB/T 108922021

5#公建房施工组织设计煤层气开采生态保护技术要求

Technicalrequirementsof ecologicalprotection forcoalbedmethanedevelop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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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一般要求 生态环境保护… 5.1一般性要求 5.2土地保护 5.3植被的保护及恢复措施 5.4 野生动植物保护 5.5 水生生物保护 5.6 生态敏感区保护措施 开采污染防治措施 6.1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 6.2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6.3噪声污染防治 6.4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6.5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生态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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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章规则》的规 定起草。 本文件由能源行业煤层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NEA/TC13)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石油集团安全环保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中 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田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 同规划总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安琪、张戎、胡唤雨、王钊、高启晨、白德豪、程传强、唐培林、董文 婉、高秀花、王彦昌、石媛丽、喻王、邵明仁、于景琦、梁林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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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层气开采生态保护技术要求

本文件对煤层气开发过程中的环境影响评价、生态保护及污染物控制提出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陆上所有煤层气排采开发区块,作业范围包括煤层气勘探、开发及改扩建项目 本文件适用于煤层气开采建设单位、承包商和作业者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用于本文件。 GB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HJ/T91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166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61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 HJ612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石油天然气开采 HJ96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 NB/T14006页岩气气田集输工程设计规范 SY/T5329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 SY/T6596 气田水注人技术要求 SY/T6628 陆上石油天然气生产环境保护推荐作法 SY/T7482非常规油气开采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第16号 “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 办环评[2017]99号 废弃井封井回填技术指南(试行)环办土壤函[2020]72号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煤层气coalbed methane

类气体,是煤的伴生矿产资源,属非常规油气。

a)申请新立煤层气资源探矿权和采矿权时,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21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第16号)的规定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 影响评价报告书或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下同),并取得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 b)在进行各类井场、站场、管道规划选址时,不应在依法划定的生态红线核心保护区、国家公 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海洋特别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 区;永久基本农田、基本草原、自然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海洋公园等)、重要湿地、 天然林,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生长繁殖地,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 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沙化土 地封禁保护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等生态环境敏感目标内的禁止开发区域内进行各类矿井的 规划建设。 c)在进行各类矿井、站场、管道的规划选址时,应符合国家和区域的主体功能区划、生态功能区 划,并充分结合国家及地方生态保护红线和“三线一单”的划定成果及相关管理规定,优化项目 的规划选址。 开发规划方案中的环境影响分析: a)在进行开发规划方案的编制过程中,应开展环境影响分析,对规划涉及的已建工程的环境保 护情况进行充分回顾,分析规划实施是否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等生态环境敏感目标,区域性污 染防治设施是否具备治理能力,水、土壤等环境风险是否可防可控,并对规划中包含项目在 选址选线、清洁生产、末端治理措施、污染物排放方式等方面提出环境准人要求,针对煤层 气产能开发建设规划,应考虑规划实施的水资源利用上限。 b)在进行开发规划方案的环境影响分析内容的编制中,应按照《“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 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人负面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环办环评[2017]99号)中 的要求执行。 c)煤层气开发应开展区块环境影响评价,宜在区块环境影响评价中开展生态现状调查,采用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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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样线法、访问调查法、实验室分析法等认识生态系统或其组分的特点和规律。宜采用 遥感、无人机成像监测等先进技术,监测和分析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环境状况。 4.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a)煤层气资源勘探开发、改扩建项目应开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由建设单位或由建设单位委托 第三方技术机构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 并于开工建设前取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批复。 b)对于依托其他单位进行生产废水处理和钻井液岩屑处置的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应对 依托能力及环境影响进行充分分析论证,确保依托可行。 c)建设单位应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的过程中,委托评价单位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 众参与工作,确保公众参与的程序合法、形式有效、结果真实。 d)煤层气资源勘探开发项目开发方案、初步设计中应设有生态环境保护篇章,建设单位环境保 护主管部门应参与环境保护篇章的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 e)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应按照生态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编制生态环境保护篇章, 篇章中应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和投资概算,并将环境保 护措施与设施纳入施工合同。 4.4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取得批复文件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 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所属企业应提请变更或重新报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重大变动的界定和管理按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 执行。 4.5项目完工后,建设单位应按照HJ612中的规定,及时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对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及其批复文件中的环境保护措施要求进行逐项核查,对于不符合验收条件的,建设单位应在 12个月内完成问题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完成竣工验收。 4.6对于产生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扩建项目、改建项目,应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证排污。

4.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5.1.1生态保护措施应包括保护对象和目标,措施的内容、规模及工艺,实施空间和时序,保障措施 和预期效果分析等,并绘制生态保护措施平面布置示意图和典型措施设施工艺图。 5.1.2应确定煤层气开采过程中的生态保护目标,分别制订施工期、运营期生态监测计划,明确监测 因子、方法、频次、点位等。 5.1.3煤层气开采建设项目宜在项目运营后的3~5年内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 5.1.4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按照环评报告书或环评报告表的要求落实生态保护和恢复措 施,生态保护和恢复效果应达到环评要求。

5.2.1煤层气开发项目应控制土地占用,减少井场占地面积,减少对地表土壤和植被的破坏;井场道 路应依托当地道路,不得占用经审批的土地。 5.2.2煤层气开发建设项目土壤监测点应选择有代表性的井场、站场、储罐等区域进行监测,土壤现 状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率按照HJ/T166、HJ964执行。 5.2.3在施工过程中,应采用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方式,减少施工对井场及周围土壤的 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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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闭并期、生产设施报废或退役后,应按照SY/T6628和《废弃井封井回填技术指南(试行)》 环办土壤函[2020]72号)相关要求执行。 5.2.5闭井期应对受干扰的周围区域地面进行清理,并开展土地复垦工作。 5.2.6 建设单位应设立水土保持专项费用,以减少井场、站场建设对天然形成的泄洪通道造成的 影响。

5.3植被的保护及恢复措施

5.3.1煤层气开采项目在设计阶段应优化站场规划和管道路由,避开覆盖度较高的森林植被,减少 森林植被永久占用。 5.3.2应加强煤层气开发过程中临时占地的植被恢复,施工过程中应对施工地点周围的植被及表土就 近保存、培植。场站及管线施工结束后,应立即进行植被重建。 5.3.3应加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不应随意砍伐周遭植物。在开挖的工程中,如发现有国家重点保 护植物,应报告当地环保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恢复工作。 5.3.4应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季节,施工期应选择在农闲期或已收获后的耕地,根据大田作物栽种情 况,合理安排施工时序、时间

5.4.1项目在选址、选线过程尽量避开林地,避免对项目影响区域内的自然栖息地破坏。 5.4.2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禁止施工人员对野外植被滥砍滥伐,破坏项目周边地 区的生态环境。 5.4.3施工期应加大对保护野生动植物的宣传力度。 5.4.4对施工期处于繁殖的动物,应合理安排响应保护措施;在施工车辆行驶中,遇见动物通过时应 避让。

输气、输水管网采取开挖方式穿越河流的,尽量在枯水季节完成穿越施工 煤层气开采项目周期内应开展地表水和地下水现状监测,监测点应重点布设在主要站场周达 水环境质量检测按照HJ/T91执行,地下水具体现状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率应按照I 执行。

5.6生态敏感区保护措施

5.6.1应避免在环境敏感区和生态保护红线内设置井场、管线和站场;若管线建设无法避免的,必须 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征得管理部门的同意并通过环评审批方可设置 5.6.2环境敏感区内项目的生态保护措施,应严格落实其管理部门和环评批复的相关要求

6.1 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

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应主要包括源头控制、分区防控等污染防治措施。 煤层气开采项目选址时应避开岩溶发育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等敏感区域。 煤层气开采过程中应对井口区域、工艺池体、储罐区域、固体废物堆放场所等进行重点防渗 他区域进行简单防渗,在公辅设施区域进行一般防渗,防渗分级及防渗系数应按SY/T7482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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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执行。 6.1.4煤层气开采项目建设期应结合地层条件优先选用清洁型钻井液、压裂液,确保均 污染。

6.2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6.2.1煤层气开采过程中产生一般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应根据固体废物特性,按GB18599中要求提 出相应的收集、贮存、处理处置措施要求,结合产生量分析其贮存设施、处置措施接收能力是否满足 要求。 5.2.2煤层气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应按GB18597中要求建设危废贮存地点,并委托有资质单 位进行处理处置。 6.2.3对预处理后的产物,若符合相关国家或地方相关标准或技术规范要求,应优先采取资源化利用 技术,提出合理、可行的资源化利用方案。

6.3.1煤层气开采过程中的噪声污染防治应从声源、噪声传播途径、敏感目标三方面,根据GB 12348和GB12523中要求,对钻井过程、压裂过程、排采过程及分离处理过程产生的噪声进行控制, 优先考虑采取工程技术措施削减噪声源的影响,并从区块建设布局、总图布置和设备布局等方面提出 调整建议, 5.3.2应根据厂界噪声预测结果、敏感目标特点,分析论证拟采取的噪声防治对策的技术可行性、经 济合理性,合理规划项目施工时段

6.4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6.4.1煤层气开采期间产生的排采水、作业废水等应优先回用;无法回用的废水经处理达到 SY/T5329、SY/T6596中要求后T/CECS 707-2020 建设工程档案信息数据采集标准(完整正版书扫描、清晰无水印).pdf,宜采用注入方式处置;如无适宜注入条件,应自行处理或拉运至满 足环保要求的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6.4.2在工程设计和日常运行管理中,应加强煤层气井排采水的防腐、除垢措施。

6.5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机械排放废气的处理处置等环保措施, 6.5.2项目运行期的煤层气放喷作业应优先经分离处理后进入生产流程或采取回收利用措施,不具备 条件时应采取火炬燃烧等控制措施有效减少逸散, 6.5.3煤层气开发场站及集输工程建设应按照NB/T14006中对集输工艺的要求,采用密闭流程

7.1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应及时恢复地貌和植被,减少水土流失,尽快恢复土壤生产力。 7.2对回填后多余的土严禁大量集中弃置,应均匀分散在场站周围,并与周围自然地表形成平滑过 度,不得形成汇水环境,防止水土流失。 7.3因工程需要而铺设的道路,在道路施工中挖填方尽量实现自身平衡。 7.4应因地制宜,对项目井场周围造林种草地类进行分析,布置合适的林草种类,并重点做好原为 荒地、林草地的工程建设区的植被恢复工作。 7.5应选择优良的本地树种和已经适生的引进树草种等,绿化美化与水土流失治理相结合,防止并

阳泉市文化广场屋面工程施工方案NB/T108922021

场、站场场地水土流失。 7.6运营期应加强井场、管道管理及生态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 7.7闭井期封井和场站清理后,场站水泥平台或沙砾石铺垫被清理后,及时采取复垦、植 施,宜增加区域耕地、林地面积,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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