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ZSESS 004-2022 可回收物便民交售点建设管理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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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ZSESS 004-2022 可回收物便民交售点建设管理规范.pdf

ICS13.030.50 ccs P 53

Standardforconstructionofrecyclableconveniencedeliverystation

山市环境科学学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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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某物业发展公司管理区域绿化养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T/ZSESS 0042022

可回收物便民交售点建设管理规范

本文件界定了可回收物便民交售点建设管理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可回收物便民交售点的一般 定交售点、智能回收机交售点、流动回收车交售点和预约上门回收的建设管理要求。

4.4.1居民区、城申村按每1000户~2000户居(村)民的标准设立1处便民交售点。居民区或城中 村以外的居民聚集区,应综合考虑人员数量、聚集区面积,每个聚集区宜设置至少1处便民交售点。 4.4.2文教区应根据区域条件、服务人数和可回收物收集量等规划并建立具备相应回收能力的便民交 售点。 4.4.3办公区、公共场所、医疗机构、餐饮机构和集贸市场等场所根据区域条件、服务人数和可回收 物收集量等情况在区域内设置可回收物便民交售点,也可就近利用公共区域的可回收物便民交售点。因 场地不足等原因无法设置固定交售点、智能回收机交售点的区域,可设置流动回收车等流动式交售点。

4.5.1便民交售点应建立信息化数据台账制度,对回收物品的品种、来源、交售数据、资源化利用去 可等信息进行实时采集和统计,并按要求接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平台。 4.5.2便民交售点应配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取得型式批准的计量器具,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应定期 向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经检定合格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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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1固定交售点应配备除臭剂进行日常除臭。 5.5.2固定交售点应配备尺寸合适的装货容器,防止装卸过程中产生洒落造成二次污染。 5.5.3固定交售点应配备相应的封闭式运输设备,并设置相应装置,防止运输过程中各类可回收物飞 杨酒落。 5.5.4固定交售点不应使用大音量扩音器,不应产生噪声扰民。 5.5.5可回收物回收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应严格落实雨污分流要求,将污水排放至污水管网,

5. 6 运输管理要求

5.6.1运输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5.6.2运输车辆应符合下列要求

b)运输车辆应按照所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行驶,停放位置应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有关要求。 6.3运输固定交售点可回收物的驾驶员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才能上路,确保从业人员安全和车辆正常运营; b)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做到文明驾驶,在运输工作中,必须注意安全

5.7.1实行定人、定岗专人管理负责制。 5.7.2 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及相关职业培训。 5.7.3 作业人员上岗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5.7.4作业过程中,应穿戴劳保用品,注意作业安全,保持安全作业距离。

5.7.1实行定人、定岗专人管理负责制。 5.7.2 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及相关职业培训。 5.7.3作业人员上岗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5.7.4作业过程中,应穿戴劳保用品,注意作业安全,保持安全作业距离。

智能回收机交售点宜配备节能电子监控系统、夜间照明灯及能展示回收数据的多媒体显示 配置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设施;智能回收机交售点应根据实际情况安装排气扇、 应具备智能称重功能,实时计量

3.3.1每个智能回收机交售点应至少配备1名回收员进行日常回收工作,加强日常管理维护,回收物 品不宜满溢。 6.3.2智能回收机交售点应定期维护检修,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修理,不应影响公众正常使用 6.3.3智能回收机交售点应定期对设备内外进行保养清洁,并应保证及时清运设备内的可回收物。 6.3.4 便民交售点内不应有人员居住。 6.3.5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设备。 6.3.6智能回收机交售点内的设备设施应定期维护管理。 6.3.7 交售现场应及时清洁和消毒。 6.3.8 交售点外墙不得乱张贴、乱拉挂,内部按品类存放各类可回收物。 6.3.9 做好站内的防虫、防鼠、防火和防盗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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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1智能收机交售点应配备除臭剂进行日常除臭。 6.5.2智能收机交售点应配备尺寸合适的装货容器,防止装卸过程中产生洒落造成二次污染, 6.5.3不应使用大音量扩音器,不应产生噪声扰民。 6.5.4可回收物回收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应严格落实雨污分流要求,将污水排放至污水管网。

6. 6 运输管理要求

6.7.1实行定人、定岗专人管理负责制。 6.7.2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及相关职业培训。 6.7.3作业人员上岗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6.7.4作业过程中,应穿戴劳保用品,注意作业安全,保持安全作业距离。

1.1流动回收交售点的选址应设置在交通便利的地方,满足收集、运输作业的要求,预留好作 便于安排可回收物运输路线,且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 1.2流动回收交售点应具备防雨、防晒等条件, 1.3流动回收交售点区域范围应满足交售过程的空间要求。

7.2配套设备设施要求

2.1流动回收车应符合交通安全标准,并安装具备位置监控、车速监控以及通讯等功能的设备 2.2流动回收车应具备在线上传及存储定位数据的功能。 2.3宜配备互联网移动支付系统。

7.3.1流动回收车车辆停放位置应符合应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不应妨碍公共交通秩序。 7.3.2每台流动回收车应至少配备1名司机及1名回收员,进行日常回收交售工作,并应主动公布告 知固定的停放地点、时间和时长,回收频率应不低于每2周1次,不应无故停业。 7.3.3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设备。 7.3.4流动回收车应定期对车辆内外进行保洁,每次现场交售完成后应对场地清洁,保持良好环境卫 王。 7.3. 5交售现场应及时清洁和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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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1实行定人、定岗专人管理负责制 7.5.2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及相关职业培训。 7.5.3作业人员上岗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7.5.4作业过程中,应穿戴劳保用品,注意作业安全,保持安全作业距离

7.5.1实行定人、定岗专人管理负责制

GB/T 4737-2020 日用陶器渗透性测定方法.pdfT/ZSESS 0042022

智能回收机交售点建设验收表示例详见表A.2。

表A.2智能回收机交售点建设验收表

可回收物运输车辆台账示例详见表A.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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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施工组织设计范文表A.3可回收物运输车辆台账

附 录 C (资料性) 可回收物便民交售点标识牌 C.1可回收物便民交售点立柱式标识牌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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