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1282-2023 污染土壤修复工程技术规范 固化 稳定化.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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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1282-2023 污染土壤修复工程技术规范 固化 稳定化.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生态环境

HJ1282—2023

污染土壤修复工程技术规范

Technicalspecificationsofcontaminatedsoilremediation solidification/stabilization

受水浸淹路基设计高程控制要素分析H1282—2023

司 适用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污染物与污染负荷. 总体要求.. M 工艺设计.. 主要工艺设备。 检测与过程控制. 主要辅助工程 9 10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 ..9 11 施工... 9 12运行和维护... .10 附录A(资料性附录) 固化/稳定化技术设计所需信息. 12 附录B(资料性附录) 常用胶凝材料优缺点 .13 附录C(资料性附录) 重金属污染土壤常用稳定化药剂. ..14 附录D(资料性附录) 典型原位固化/稳定化搅拌柱布局及设计图. .15 附录E(资料性附录) 重金属污染土壤固化/稳定化常用浸出测试方法 16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防治环境 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污染地块固化/稳定化处理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固化/稳定化工程的设计、施工、运行和维护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E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资源环境研究所、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23年2月1日批准。 本标准自2023年5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H1282—2023

污染土壤修复工程技术规范固化/稳定化

本标准规定了污染土壤固化/稳定化工程的污染物与污染负荷、总体要求、工艺设计、主要工艺设 备、检测与过程控制、主要辅助工程、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施工、运行与维护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污染土壤固化/稳定化处理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可作为工程设计、施工、运行和 维护的参考依据。 本标准不适用于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土壤和放射性污染土壤,以及农用地污染土壤。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4.1.1固化/稳定化技术适用于半挥发性有机物、重金属和其他无机物导致的土壤污染治理。 4.1.2重金属主要包括铅、锌、铜、镉、铬、汞、砷、镍等;半挥发性有机物主要包括多环芳烃、多 氯联苯、长链润滑油(>C2s)和二英等;其它无机物主要包括氟化物和石棉等。 4.1.3原位固化/稳定化适用于不宜进行土壤挖掘、缺乏储存和作业空间的地块,或污染区域无地下空 间开发利用和施工的地块,一般用于深层(>5m)污染土壤的处理。 4.1.4异位固化/稳定化适用于固化/稳定化质量控制要求高的地块,或污染区域需要开发利用或施工 的地块,一般用于浅层(≤5m)污染土壤的处理。

4.2原位固化/稳定化技术应用条件

电条件和地层结构满足原位药剂注入或搅拌混合方 量控制难度不大的地块

4.3异位固化/稳定化技术应用条件

4.3.1具备土壤开挖和基坑支护条件及地下水止水和降水条件。 4.3.2处理后的土壤有安全可靠的处置和利用途径。

4.3.1具备土壤开挖和基坑支护条件及地下水止水和降水条件。

4.4固化/稳定化处理过程中产生的二次污染

H1282—2023

4.4.1原位固化/稳定化处理过程中产生的二次污染主要包括: a)废气: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等; b)废水:场地排水及设备和车辆清洗废水等; c)固体废物:场地清理出来的石块和渣土,药剂注入和混合搅拌过程中产生的溢流泥浆等; d)噪声: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等。 4.4.2异位固化/稳定化处理过程中产生的二次污染主要包括: a)废气:预处理车间产生的含尘废气和施工过程产生的扬尘等; b)废水:清洗废水和基坑降水等; c)固体废物:挖掘或场地清理出来的废渣、渣土和混凝土块,污染土壤预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固体 废物和除尘器的粉尘等; d)噪声: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等。

5.1.1应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场地水文地质勘察报告、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及污染土壤修复 技术方案等作为固化/稳定化工程设计的基础,固化/稳定化技术设计所需信息参见附录A。信息不足时, 应按照HJ25.1等进行必要的补充调查。 5.1.2异位固化/稳定化处理宜采用筛分、淋洗等技术进行减量化。 5.1.3固化/稳定化处理后土壤中目标污染物的浸出浓度和固化体渗透系数等应满足场地修复和风险 管控目标的要求,并按HJ25.5进行地块修复和风险管控效果评估。 5.1.4固化/稳定化处理后的土壤在保证人体健康风险和环境风险可以控制的前提下宜优先考虑资源 化利用;需要送一般工业固废等填埋场处置的,应符合该类填埋场的污染控制要求。 5.1.5应按照HJ25.2、HJ25.5以及其它国家、地方、行业标准的相关要求对固化/稳定化处理后土壤 的潜在环境影响进行长期监测。长期环境监测发现影响地下水和地表水的水质、污染物浸出量明显升高 及风险控制工程措施损毁等风险,经评估后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5.1.6应对固化/稳定化处理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等进行妥善处理,并达到GB8978、 GB16297等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噪声控制应符合GB12348的要求。 5.1.7固化/稳定化处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运行除符合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和 标准的相关规定。

1 固化/稳定化处理工程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和配套设施组成。 2 原位固化/稳定化主体工程主要包括药剂配置、搅拌/注入和养护等。 3 异位固化/稳定化主体工程主要包括筛分等预处理、药剂配置、搅拌混合和养护等。 4 辅助工程主要包括给排水和消防系统、视频监控系统、配电室、控制室、检测分析室、处置

间、化学品仓库、围墙、道路、磅秤和周边绿化工程等。 5.2.5配套设施主要包括办公室、休息室、卫生间、浴室、更衣室及其它生活设施等

5.3.1总平面布置应满足GB50187的要求。应根据工艺和施工流程、场地内运输、安全和二次污染 防控等的要求合理布置,保证工艺流程顺畅,物料运送便捷,施工、维护和检修方便。处置设施应与办 公和生活服务设施隔离建设,化学品库应单独布置。 5.3.2异位固化/稳定化处理工程应按照污染土壤挖掘区、储存区、搅拌混合区、养护待检区、药剂储 存区、运输道路及办公区等功能区划进行布置。异位固化/稳定化处理工程宜在污染地块内进行,需要 转运异地处理的,场址应尽量远离居民区、水源保护区等敏感点。 5.3.3原位固化/稳定化处理工程应按照施工区、药剂储存区、道路及办公区等功能区划进行布置。 5.3.4当固化/稳定化处理工程为地块修复方案中的一个组成部分时,其平面布置应作为总体工程的 部分纳入总体工程平面布置。

6.1.1固化/稳定化处理工程的工艺设计应遵循技术可靠、经济适用和环境安全的原则。 6.1.2当固化/稳定化处理工程为地块修复方案中的一个组成部分时,其设计和实施应同其它修复工程 协同考虑。 6.1.3宜通过调研、小试和中试等方式确定固化/稳定化处理工程的工艺技术参数和设计内容。 6.1.4工艺设计内容主要包括预处理或场地清理、药剂配置和给料、搅拌混合、养护和二次污染控制 等。 6.1.5选用的固化/稳定化材料和药剂对污染物的固定应长期有效、绿色环保。 6.1.6固化/稳定化处理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检测主要包括处理后土壤的浸出测试、固化体的物理测试及 运行工艺参数监测,检测不达标的固化/稳定化土壤需重新处理达标或采取额外补救措施。 6.1.7固化/稳定化后土壤需资源化利用的,还应满足资源化利用的要求。

6.2.1固化/稳定化工艺包括原位固化/稳定化和异位固化/稳定化工艺,工艺流程分别见图1和图2。 6.2.2应根据地块状况、地层结构、污染分布和土地利用等适用条件选择固化/稳定化工艺。

6.2.1固化/稳定化工艺包括原位固化/稳定化和异位固化/稳定化工艺,工艺流程分别见图1和图2。

图1 原位固化/稳定化工艺流程图

H1282—2023

国化/稳定化材料和药剂的

图2异位固化/稳定化工艺流程图

6.3.1.1固化/稳定化材料和药剂的选择应根据土壤污染物种类、污染程度和土壤理化性质等指标确定 6.3.1.2固化技术以筛选胶凝材料为主,辅以稳定化药剂和外加剂的选择。稳定化技术以选择适合的 稳定化药剂为主。固化/稳定化材料和药剂的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 a)达到设定的污染土壤固化/稳定化处理目标; b)满足污染土壤固化/稳定化处理后利用和处置的要求; c)使用过程和使用后产生的环境影响和风险可以接受或可以控制; d)材料和药剂用量少、高效、价格适宜。 6.3.1.3固化胶凝材料可以采用水泥、粉煤灰、高炉矿渣和石灰等,常用胶凝材料的优缺点参见附录 B。 6.3.1.4稳定化药剂可以采用氧化钙、氢氧化钙和氧化镁等碱性材料,零价铁、铁盐和铁氧化物等含 铁材料,磷酸盐、骨炭、磷矿石等含磷材料,粘土、沸石、活性炭和生物炭等吸附剂。常见重金属污染 土壤适用的稳定化药剂参见附录C。 6.3.1.5六价铬污染土壤的稳定化一般采用还原稳定化技术,还原剂可采用二价铁盐、零价铁、多硫 化钙、还原糖和生物制剂等,具体参见附录C。 6.3.1.6多环芳烃等半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土壤的固化/稳定化一般宜添加活性炭、膨润土、有机改性膨 润土等吸附材料来增强固化/稳定化效果

6.3.2.1可根据文献和已有工程经验,选择多种固化/稳定化备选材料和药剂,考虑药剂配比、水土比、 搅拌速率和搅拌时间等因素,进行固化/稳定化小试研究。 6.3.2.2结合不同养护条件和时间,采用固化/稳定化土壤的污染物浸出水平及固化体的无侧限抗压强 度和渗透系数等参数进行小试效果评估,同时考虑处理后土壤的增容比率

.3.1应根据小试的结果进行中试设计,确定和优化材料和药剂配比、混合搅拌方式和工艺、 支术和工艺、养护方式和时间及费用,评估固化/稳定化效果和二次污染防控措施的有效性。 3.2 中试应反映实际工程状况,一般中试处理量不少于100m3污染土壤。原位固化/稳定化要

定的最大深度,需要3个以上搅拌混合单元。 3.3中试阶段使用的设备要与工程实施阶段保持一致,不能降低要求。 .3.4中试完成后要进行实施效果的评估,选择测定土壤污染物浸出水平、无侧限抗压强度和注 收等参数评估中试效果。

6.3.4原位固化/稳定化

6.3.4.4养护及管理宜满足以下规定:

a)原位固化/稳定化处理后的土壤或固化体应进行养护,对表层等裸露部分进行覆盖,保持水分; b)人 原位固化/稳定化处理后,宜考虑土壤增容膨胀的影响,并根据地形、土地利用等进行整形; C) 原位固化/稳定化处理后宜适当采取高密度聚乙烯、膨润土、沥青和粘土等进行封盖,减少降 水等对固化/稳定化后土壤的淋溶及裸露表面的风化和侵蚀,

6.3.5异位固化/稳定化

a)污染土壤挖掘应有支护方案,深基坑开挖应满足JGJ311的要求; b)对地下水位以下的污染土壤进行开挖时应进行降水设计。 6.3.5.2暂存宜满足以下规定: a)挖掘出来的污染土壤宜按土壤类别、污染物种类和污染程度分类储存于封闭大棚、车间或苫盖 的堆场里; b)污染土壤暂存区应设计防扬尘、防渗等二次污染防控设施。 6.3.5.3预处理宜满足以下规定:

H1282—2023

6.3.5.5养护宜满足以下规定:

6.3.6二次污染防控措施

6.3.6.1异位固化/稳定化施工宜在处理车间内进行,施工产生的扬尘应采取洒水等抑尘措施,干粉材 料不应露天堆放,料仓应设置除尘装置。 6.3.6.2应对施工过程产生的废水及基坑降水进行收集、处理和回用NB/T 10310-2019 压缩机辅助加热用电加热带(线).pdf,排放废水应符合GB8978、 GB/T31962及相关行业和地方标准要求。 6.3.6.3施工和运行过程中所产生的固体废物的处理应符合国家、地方和相关行业规定,经鉴别属于 危险废物的,应按危险废物处理和处置。 6.3.6.4污染土壤暂存、养护区应采取防渗、防冲刷措施并进行覆盖。 6.3.6.5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措施控制各项活动产生的噪声。 6.3.6.6应建立监测计划对二次污染防控措施的有效性和环境质量实施监测,

固化/稳定化设备的选择应遵循适用、先进和可靠的原则,优先选用自动化程度高的专用设备 固化/稳定化工程设备包括挖掘、转运、预处理、药剂制备和投加装置及搅拌混合设备等。机机 的材质应具有耐腐蚀性、耐磨损性和较高机械强度

7.3固化/稳定化工程各单元主体设备的规格应根据污染土壤处理规模合理配置,并具有可移动和易组 装的性能。工艺设备应根据工艺设计和参数选择,满足工艺设计预期效果。 7.4原位固化/稳定化的搅拌混合可采用大尺寸螺旋搅拌、转筒搅拌机、高压旋喷机等设备,并具备水、 液体、浆状物料等的投加和混合能力。 7.5异位固化/稳定化预处理可采用圆筒筛、振动筛、筛分斗和固定格栅等进行筛分减量化。 7.6异位固化/稳定化的搅拌混合可采用双轴搅拌、土壤改良机等设备,并具备水、液体、浆状和粉状 等物料的投加和混合能力。

8.1.1应对固化/稳定化处理后的污染土壤采样进行浸出测试和物理测试,样品采集可参考HJ25.2和 HJ25.5TCECS 640-2019:超长大体积混凝土结构跳仓法技术规程.pdf,一般500m3的处理单元或土壤采集1个样品。 8.1.2原位固化/稳定化应加强重污染区及单元重叠区等药剂混合薄弱区的采样,

8.1.5运行工艺参数监测内容包

a)原位固化/稳定化处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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