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T 3194-2017 石油化工储罐用装配式内浮顶工程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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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SH/T 3194-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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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T 3194-2017 石油化工储罐用装配式内浮顶工程技术规范

顶在支撑位置时,通气阀应开启;当内浮顶处于漂浮状态时,通气阀应能自行关闭。 7.11.2自动通气阀的大小及数量可按表7.11.2选用。 7.11.3自动通气阀阀盖的开启设计高度宜为150mm~200mm,阀盖和阀体之间的流通面积应大于阀 体通径提供的流通面积。用管材制作的阀杆上端应盲死,下端开设排液口,并设置绝缘的非金属脚垫 7.11.4自动通气阀有相对摩擦运动的两个零件中,至少应有一个零件采用摩擦时不会产生火花的材

表7. 11. 2 自动通气阀选用表

7.12导向及防旋转装置

7.12.1装配式内浮顶应设置导向及防旋转装置GTCC-092-2018 铁道机车用空气制动系统-铁路专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实施细则,导向及防旋转装置可采用钢管或钢缆绳制作。 7.12.2装配式内浮顶的导向及防旋转装置和量油导向管、仪表保护管等的总数不应超过4个,其中刚性 管不应超过2根。钢管安装后的垂直度不宜大于8mm。 7.12.3导向及防旋转装置穿过内浮顶处应密封严密,且不应影响内浮顶的正常运行。 7.12.4钢缆绳导向及防旋转装置靠近罐底板处应有弹簧张紧装置,固定件的焊接应避开罐底板任意焊 缝。弹簧张紧装置可采用不锈钢材质或经防腐处理的碳钢构件。 7.12.5钢缆绳导向及防旋转装置应采用不小于Φ7mm的不锈钢丝绳,每罐应设置2根,且顶部应设 有调节螺栓,不锈钢丝绳应符合GB/T9944的规定。导向及防旋转装置的钢丝绳套管应选用最小厚度不 小于4mm的铜管、不锈钢管或5mm的铝管制造

7.13.1装配式内浮顶可设置与罐顶量 相对中的量油采样口,其规格宜为DN150DN250。 7.13.2量油采样口可采用顶部带密封的启闭结构或其他形式。量油采样口下部浸入液面不宜小于 150mm;量油采样口筒节和上下喇叭口壁厚最小厚度不宜小于1.4mm,喇叭口直径不宜小于筒节直径 的2倍:开口需用氟橡胶等材料密封。 7. 13.3 量油采样口的中心和罐顶量油孔的中心偏差不应大于 5mm

7. 14 内浮顶人孔

.14.1装配式内浮顶宜设置1个内浮顶人孔,储罐内直径大于40m时设置2个,其安装位 的罐壁人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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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宜小于200mm,且不宜大于300mm;对可调支柱,直梯高度按具体情况确定。

3.1.1装配式内浮顶的制造单位至少应具有切割机、卷板机、冲床等制造加工设备和焊 应有制造、焊接及检验等技术人员

部应设置加固筋加固,加固件焊接长度不宜小于其总长的80%。

3.3.7浮管制造完成后,其直线度不应大于L/1000(L为浮管长度)或2mm二者的较小者,直径偏差不 大于0.5mm,椭圆度不大于2mm,长度偏差不大于3mm。 8.3.8浮管连接件宜采用靠模组对,当有螺栓孔时,两端螺栓孔中心偏差不应大于2mm。 8.3.9每根浮管制造完毕后均应进行气压试验,试验压力应符合本规范7.4.7条的规定,稳压至少1min 无泄漏为合格。气压试验可采取焊缝浸液或使用肥皂液、中性发泡剂等方式,试验用气体宜为干燥的洁 争压缩空气、氮气或其他情性气体。若有漏点或气泡时应及时进行补漏,补漏后需重新进行试验。试验 完成后应将试压孔焊死,并用真空箱试漏等方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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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1盖板下料宜采用机械方法切割,连接孔的加工应采用冲压、钻孔等方法。盖板上相邻两孔间距 偏差不应大于0.5mm,任意两孔间距偏差不应大于1.0mm,现场钻孔时避免出现累积误差。 8.4.2盖板加工过程中不应出现褶皱和划痕。 8.4.3盖板边缘部分下料时,应采用样板划线后剪成弧形。 8.4.4盖板宽度偏差应小于0.5mm。

8.8.6检验合格的内浮顶应有出厂合格证

8.9.1内浮顶各零部件应按其结构特点进行包装,不同的零部件宜分类包装,同时应满足用户的要求。 包装结构应具有足够的强度,以适应长途运输和多次搬运和装卸。密封装置和连接螺栓等小零部件宜采 用塑料袋加软垫衬的木箱包装;浮管宜采用内衬防潮塑料布及发泡物的瓦楞纸盒包装:板材宜设置木质 垫板和塑料防雨布;其他部件宜采用防雨包装膜缠绕捆扎包装 8.9.2每个包装上的名称和数量都应标示清晰,并宜符合GB6388的规定。 8.03爱部件东趣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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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内浮顶制造单位应提供安装说明书和现场技术服务。 9.1.2内浮顶各部件应根据装箱单清点接收后存放在干燥且防雨、防潮、防尘的场所,对损坏、锈蚀 或变形的构件应及时修补或更换。 9.1.3内浮顶应在储罐充水试验、防腐工程完成且具备安装条件后进行安装。内浮顶安装前,导向及 防旋转装置、静电导出装置等附件焊接工作应全部完成,罐壁内表面凡有可能损伤密封胶带的焊瘤、焊 疤、毛刺等都应打磨圆滑或清除干净。 9.1.4内浮顶及所有附件应按照设计文件和安装说明书的要求进行安装。安装时安装和检查等人员不 应穿硬底或带钉的鞋,避免在盖板上行走和局部集中站人,并对储罐的防腐等应采取保护措施。 9.1.5内浮顶零部件安装过程中应轻装轻卸并做好保护,浮管等零部件宜分类摆放。

9.2.1内浮顶安装前应对出厂文件的完整性进行核查。如有异议时,应进行必要的复验,复验不合格 不得进行安装。 9.2.2密封带应检查是否有破损和缺陷,并核对规格尺寸。密封带不应有死折及直径大于5mm的气 泡,直径小于5mm的气泡连片面积不应超过100mm²且任意10m长度不超过3处,无缺胶露布现象且 压痕轻微。 品 来前

9.2.1内浮顶安装前应对出厂文件的完整性进行 不得进行安装。

9.3安装前的准备工作

9.3.2改造旧罐时,应由专业技术人员和设计单位参照SY/T5921、GB50128等标准对 和评估,并进行清理、清洗、通风、照明及有害气体检测等,经检查合格后方可安装内润 9.3.3内浮顶安装前应将罐顶透光孔、通气孔及罐壁人孔打开,保持罐内空气正常流通 采取措施防止雨雪进入罐内。

9.4.1内浮顶的安装应按照设计文件和安装说明书的要求进行。 9.4.2内浮顶的安装应先定位,再安装边缘构件和边缘支柱,其次是骨架、内部支柱和盖板,最后安 装附件。 9.4.3内浮顶定位时,宜以量油采样口和导管为基准,主梁、副梁及浮管应与之错开,并在罐底进行 标记。导向及防旋转装置定位时应避开储罐附件,其焊接件距离罐顶板及罐底板焊缝的距离不宜小于 200mm。 9.4.4边缘构件安装时,宜在罐壁标记安装基准水平线。边缘支柱与边缘构件连接后应铅直固定,垂 直偏差不应大于其长度的3/1000且不宜大于6mm。边缘构件的螺栓连接孔间距偏差不应大于2mm且 应连接牢靠,不损伤密封。 9.4.5支柱安装时应避开罐底凹槽、罐内进出口管线等附件,与附件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300mm。 支柱安装时宜预留长度,可调支柱应在充水升降试验期间进行低位高度的调整,可调支柱的低位高度可 取900mm。 9.4.6内部骨架宜在边缘构件组装完毕后进行安装;骨架安装时应先安装主梁,再安装副梁。主梁安 装时应注意主梁临时支撑的可靠性。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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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8主、副梁安装时可同时安装支柱和浮管,同时应做好整体平衡调节,防止倒塌。 9.4.9浮管安装时应将纵向焊缝置于顶部。 9.4.10内浮顶骨架安装后应调整支柱,使骨架处于同一水平面上,支柱保持铅直紧固。 9.4.11盖板的安装应在主梁、副梁、浮管和支柱安装完成后进行。 9.4.12盖板宜从罐中部向边缘安装,盖板的连接孔应和骨架梁螺栓对应,盖板搭接宽度不应小于 40mm,边缘处多余的盖板应剪去。盖板铺设过程中应避免人员踩踏,铺完的盖板宜同时安装压条和螺 母,盖板铺设后不应出现折皱。 9.4.13盖板的最外圈周边应采用边缘压条压紧,并用螺栓紧固。 9.4.14内浮顶人孔应在盖板密封前安装,人孔宜靠近罐壁人孔并应避开主梁接头和导向及防旋转装 置。人孔的下部边缘应低于浮管底部,人孔盖板应采用细钢丝绳进行跨接。人孔安装后,应立即将内部 直梯安装紧固,以方便人员上下通行。 9.4.15内浮顶上所有与罐顶开口有关联的附件(量油采样口和导向及防旋转装置等),均应与罐顶开 口完全对应,量油采样口中心偏差应符合本规范7.13.3条的要求。 9.4.16导向及防旋转装置安装时,盖板下应安装横梁并用螺栓紧固。防旋转缆绳的一端应固定在罐顶 的吊耳螺栓上,另一端穿过钢丝绳套管连接到罐内底部弹性补偿装置底座上,且应施加约1200N的预 紧力拉紧,并用不少于两个钢丝绳夹固定,绳夹间距宜为300mm,多余的缆绳可切除或盘成圈固定。

9.4.17量油采样口开孔处宜有底座压板和横梁并用螺栓紧固。

0.1.2边缘构件应对接整齐无缝隙,上表面平齐。 0.1.3盖板应平整、密闭、无折皱和扭曲变形。所有盖板搭接处、盖板和边缘构件搭接

9.4.5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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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9放水后应注意检查浮管及附件有无泄漏、裂缝等缺陷,当发现渗漏等缺陷时应达 0.3.10储罐放水时放水管管口应远离储罐基础,不应使基础浸水。 0.3.11充水升降试验完毕及检验合格后,应立即将罐内的积水、泥渣和其他污物等清 过对罐进行完全干燥,但不应采用蒸汽干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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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资料性附录) 铝材新旧牌号及新旧状态对照表

表 A. 1 铝材新旧牌号对照表

表 A. 2铝材新旧状态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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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 (资料性附录) 不锈钢新旧牌号对照表

表B不锈钢新旧牌号对照表

本表来源于GB/T20878—2007《不锈钢和耐热钢牌号及化学成分》及GB/T17616—2013《钢铁及合 统一数字代号体系》,本规范仅采用奥氏体不锈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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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C (资料性附录) 常用密封橡胶材料选用

表 C常用橡胶密封带材料选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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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D (规范性附录) 铝材、不锈钢材料的焊接要求及常用焊材

附 录 D (规范性附录) 铝材、不锈钢材料的焊接要求及常用焊材

D.1.3.2对检查发现的超标缺陷允许返修,同一部位的返修次数不宜超过2次。 D.1.3.3返修焊工的资质要求与正式焊工一致

.1,3.之对检真友现的超标缺 D.1.3.3返修焊工的资质要求与正式焊工一致。 D.2常用焊接材料 D.2.1焊接常用氩气的纯度不应低于99.9%,并应符合GB/T4842的规定。 D.2.2常用铝及铝合金焊丝见表D.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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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D. 2. 2常用铝及铝合金焊丝

D.2. 3常用不锈钢焊丝见表 D.2.3。

表 D. 2. 3 常用不锈钢焊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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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E 资料性附录 铭牌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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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F (资料性附录) 内浮顶安装交工验收单

表F内浮顶安装交工验收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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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化工行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化工行业标准

石油化工储罐用装配式内浮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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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北 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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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储罐用装配式内浮顶工程技术规范》(SH/T3194一2017),经工业和信息化部2017年7 月7日以第32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规范制定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相关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石油化工领域工程建设的实践经验 同时借鉴了国外的经验等。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 《石油化工储罐用装配式内浮顶工程技术规范》编制组按章、条顺序编制了本规范的条文说明,对条文 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规范正文同等 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规范规定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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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储罐用装配式内浮顶

4.1装配式铝合金内浮顶属易熔材质,装配式不锈钢内浮顶盖板较薄,事故状态下易变形,且采用装配 式内浮顶的介质多为轻质油,危险性较高,因此对相关消防安全措施、平面布置等需引起足够的重视, 选型时应同时满足GB50074和SH/T3007的要求。 4.4本规范从消防考虑将装配式内浮顶储罐最大直径限制在48000mm。直径大于48000mm的内浮顶储 罐应采用钢制焊接单盘式或双盘式内浮顶,相关要求见GB50341。当储罐采用装配式内浮顶时,直径 为40000mm~48000mm的非水溶性可燃液体介质储罐以及直径为30000mm~48000mm的水溶性可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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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体介质储罐及I、ⅡI级毒性液体的内浮顶储罐宜采用不锈钢内浮顶,介质闪点低于45℃的内浮顶储罐 还应满足内浮顶使用地消防部门的规定。直径小于5000mm的储罐一般有效容积小于100m,采用装配 式内浮顶时,因罐内空间限制,结构实施和安装也不太方便,且数量不多,因此加以限定,实际需要时 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4.6正常情况是指在非强酸强碱的中性环境中使用,且不在吹扫罐中使用,材料选择恰当且没有人为的 损坏情况。其中铝制内浮顶不宜用于pH>8.3的碱性环境或pH<6.0的酸性环境(尤其是还原性酸),不 能用于可能发生较严重的电化学腐蚀的储罐;不锈钢内浮顶不宜用于氯离子含量超过25ppm的环境。 装配式内浮顶及其附件(包括密封件等)所选用的材料应与储罐内存储的液态介质(包括气相)相适应,不 应有较严重的腐蚀且不会发生化学反应,同时不应对介质造成污染。铝制品不能和钢制品直接接触,以 防止发生电化学腐蚀,一般只允许采用奥氏体不锈钢件或工具连接铝材或不锈钢材料。储罐的检修周期 一般为6年左右,边缘密封装置的寿命一般也为6年左右,将使用寿命定为12年,相当于两个检修周 期和更换一次边缘密封装置的时间。 4.7国内曾使用过盖板与盖板之间采用密封胶条或密封胶密封,由于密封胶条及密封胶的使用寿命远 不如内浮顶件的寿命,因此在内浮顶使用后期造成油气大量泄漏,有些内浮顶还采用铆钉连接,不易拆 卸且连接强度不足,因此做出本条规定。对不锈钢内浮顶,如果有使用寿命达12年以上的密封胶条或 密封胶,可考虑采用。 4.9内浮顶的安装高度越小储罐的有效及安全操作容积越大且支柱的稳定性越好,但考虑到安装检修 及罐底开口等部件,需有一定的高度,故规定装配式内浮顶的安装高度不宜大于1800mm。 4.13垂直刚性件对内浮顶的升降运行影响较大,垂直偏差过大易发生卡盘,使浮盘倾斜,故应控制其 垂直偏差

内浮顶结构形式较多,仅列出目前国内较常用和较有使用经验的两种内浮顶结构形式

浮顶材料较多,仅列出目前国内较常用和较有使用经验的材料。不锈钢材料需使用奥氏体

7.1.2本条是装配式内浮顶的关键所在,内浮顶的三大部件中边缘构件除起支撑作用外,还要阻隔油 气泄漏到环形空间,因此要求浸液不小于150mm。梁的尺寸要满足强度及稳定要求,浮管提供的浮力 要均匀,边缘浮管提供的浮力最好能使浮顶边缘和中部处于同一水平面上,且保持边缘构件不小于 150mm的浸液深度,这样来确定三者的规格尺寸。 7.1.3限制流速主要是防止摩擦产生静电,而且过大的流速容易将内浮顶吹偏而引起卡盘或撞击而损 坏内浮顶。

150mm的浸液深度,这样来确定三者的规格尺寸。 7.1.3限制流速主要是防止摩擦产生静电,而且过大的流速容易将内浮顶吹偏而引起卡盘或撞击而损 环内浮顶。 7.1.6主要是考虑到蒸发、安全等因素。最早引进内浮顶时,曾设置过DN10的排液管或其他排液形 式,排液管插入液面以下至少100mm且能防止介质反溢流,但根据国内长期使用经验,内浮顶的排液 功效并不明显,相反会加大介质挥发等安全隐患,因此不再推荐设置排液口。 7.1.8内浮顶附件浸入储液主要是实现液封以减小介质挥发,并应在内浮顶上有一定的高度或采取其 他措施防止液体反溢流到内浮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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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关于摩擦力,不同的密封结构形式及不同的材料、厚度摩擦系数不尽相同,通常需 系数取值不宜小于0.2。

7.3.1边缘构件插入储液的深度不应小于150mm,主要是为了保证浮盘液封效果JT/T 1166-2017 桥梁高强混凝土抗压强度无损检测,减小介质挥发。

主梁和副梁规格为目前国内应用较多的最小结构尺寸,已有实际工程应用的经验。目 体计算方面比较欠缺,为了逐步实现对内浮顶的整体设计计算,内浮顶设计单位宜对内 梁、副梁、边缘构件等)采用有限元等方法校核其整体强度和稳定性

1.6.4该条的压条指金属压条,压条与梁采用螺栓连接以保证密封效果。 7.8支柱 7.8.3支柱的关键是稳定性和螺栓的剪切强度,故本规范规定支柱的长细比不应大 核螺栓的剪切强度和支柱的轴向压应力及稳定性。计算时宜留一定安全裕量。

7.9.2三种密封形式国内都使用过,但使用最多且较好的形式为软泡沫橡胶包带式密封。 7.9.4规定氧指数不宜小于26,以保证事故状态下材料具有阻燃性。 7.12导向及防旋转装置 7.12.2由于导管多于2根后相互间很难保证平行易引起卡盘,故规定装配式内浮顶使用的刚性管不应 超过2根。

8.1.4不锈钢、铝材应和碳素钢、低合金钢分开保存DB13(J)/T 300-2019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京津冀区域协同工程建设标准),是为了防止铁离子污染 8.3浮管 8.3.9试压后的试压孔采用焊接等方法堵死,为了防止渗漏。

9.4.5支柱安装时与罐内附件保证一定的安全距离可防止内浮顶在运行中有少量偏移情况下不会和其 他件相碰撞而发生损坏。支柱安装时预留长度,主要是考虑基础沉降和调整需要的裕量。可调支柱的低 位高度调节应注意人孔等相关件的高度,不应出现损坏边缘构件和边缘密封等结构件,并应注意人员进 行调节时的安全

10.3.4一方面由于内浮顶通过螺栓连接且结构轻巧,过大的升、降速度会毁坏内浮顶,国内曾发生过 超过此升降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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