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T 397-2016 公墓和骨灰寄存建筑设计规范

JGJ/T 397-2016 公墓和骨灰寄存建筑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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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JGJ/T 397-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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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大小:3.46M
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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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J/T 397-2016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JGJ/T 397-2016 公墓和骨灰寄存建筑设计规范

8.0.3基地的无障碍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8.0.6骨灰寄存建筑无障碍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的主要出入口应为无障碍出人口,宜设为平坡出 入口; 2建筑人口大厅、各层的休息厅和蔬散大厅等,应设轮椅 通道,并应提供休息座椅和可以放置轮椅的无障碍休息区; 3室内通道应为无障碍通道,通道长度大于60m时,宜设 休息区,休息区应避开行走路线; 4骨灰架通道的尽端应设置可供轮椅回转的空间,回转直 经应不小于1.50m; 5二层及以上应至少设置一部无障碍电梯,宜设升降平台; 楼梯应为无障碍楼梯。 8.0.7基地出入口、无障碍人行祭悼路线的通道、停车场、建 筑出入口、公共厕所、楼梯、电梯以及危险地段等无障碍设施的 立置应设置无障碍标志,无障碍标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障 得设计规范》GB50763的规定,带指示方向的无障碍设施标志 牌应与无障碍设施标志牌形成引导系统

9.1.1基地内生活及办公区应设置生活给水及消防给水系统 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及《 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

9.1.1基地内生活及办公区应设置生活给水及消防给水系统

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 9.1.2基地内应设置绿化给水系统TCCAATB 0019-2021 四型机场绿色性能评价规范,宜优先采用雨水、再生水 及天然水源等。

9.1.2基地内应设置绿化给水系统,宜优先采用雨水、再生 及天然水源等。

组织好墓地的室外排水系统或沟渠系统,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的规定。 9.1.4基地内应设置保证墓组团不被水淹的室外雨水排放系统

9.1.4基地内应设置保证墓组团不被水淹的室外雨水排放系统 及沟渠系统,

9.1.5设置在寒冷和严寒地区的室外给排水管道和沟渠应设

9.2供暖、通风、空调

9.2.1采暖气候区的业务和办公用房宜设供暖设施,当不便设 锅炉或接热网时,应在值班室内设电采暖设备。设置集中供暖房 间的室内计算温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 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的规定。

9.2.2骨灰安放间不应设供暖装置。

9.2.3骨灰寄存建筑的防排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

9.2.4水冲公共厕所应按值班采暖进行设计

9.2.5骨灰安放间应为自然通风。无自然通风条件时,应设

相对湿度不宜大于60%

9.2.6骨灰安放间应根据灭火形式设置相应的通风方式。

9.2.7行政办公、业务接待用房的空调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的规定

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的规定

9.3.1基地内应按功能分区,路线布置进行电气设计,并应分 区控制。

9.3.3骨灰安放间的建筑照明标准值宜为1501x,其他业务用

9.3.4与I类、Ⅱ类殡仪馆同址建设的骨灰楼负荷等级,应 殡仪馆的负荷等级一致。单独建设的骨灰寄存建筑的负荷等级 宜低于二级

9.3.5公墓和骨灰寄存建筑各功能用房应根据需要设置通信系

统、广播系统、安防系统和智能化系统, 9.3.6骨灰安放间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气体灭 系统。

9.3.8骨灰楼、骨灰塔、配电设施的避雷设计应符合现行国

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规定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 “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 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 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5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 6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 8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 9 《喷灌工程技术规范》GB/T50085 10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 11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 12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 13 《防洪标准》GB50201 14 《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 15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 16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 17 《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 18 《公园设计规范》GB51192 19 《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14 20 《城乡建设用地竖向规划规范》CI83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 5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 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 《喷灌工程技术规范》GB/T50085 10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 11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 12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 13 《防洪标准》GB50201 14 《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 15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 16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 17 《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 18 《公园设计规范》GB51192 19 《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 20 《城乡建设用地竖向规划规范》CJ83

1 总则 32 2 术语· 33 3 基本规定 36 4 选址、基地··· : 39 4.1选址 39 4.2基地 40 总平面· 5.1一般规定 41 5.2公墓 41 5.3骨灰寄存建筑 44 6 建筑设计· 6.1 公墓 :45 6.2骨灰楼 :45 安全 7.2骨灰寄存建筑 48 S 无障碍设计· 设备、设施· ... · 51 9.2供暖、通风、空调 51

1.0.1推进骨灰安葬方式的多样化,是新时期推进殡葬改革深 人发展的重点和难点,也是殡葬改革的发展方向,它对于节约士 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改变旧的丧葬习俗,破除传统的丧葬观 念,促进社会的文明与进步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应大力推进骨 灰寄存、骨灰树葬和撒散等不占或少占士地的骨灰处理方式。 1.0.3公墓和骨灰寄存建筑设计应在尊重我国殡葬习俗的同时 积极接纳科学与文明的设计理念。通过规范化设计使之能够融人 城市环境,提升城市风貌;改变传统墓园孤寂、悲凉的印象,赋 予它更多的文化内涵,为逝者创造一个宁静、祥和的安息场所: 给逝者家属提供一个可以寄托哀思、慰籍精神的祭奠空间;也使 我国的殡葬建筑充分发挥其在城市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不 可或缺的作用。

2.0.1公墓即“公共坟地”,它是区别于私墓而言。公墓的分类 方法有很多种,如按安葬对象可分为遗体公墓、骨灰公墓和综合 公墓;如按地域可分城市公墓和农村公墓;如按逝者身份可分为 普通公墓、回民公墓、华侨公墓、外国人公墓、革命公墓、名人 公墓等;如按经营性质可分为经营性公墓和公益性公墓。如按墓 碑墓放在建筑内,还是外,分为室内墓地和室外墓地, 2.0.2、2.0.3骨灰寄存建筑的功能是安放骨灰,其建筑形式呈 现多样化。常用的建筑形式几乎都可以成为骨灰寄存建筑的形 式。故骨灰寄存建筑可按形式分为骨灰楼、骨灰塔(含进入塔内 式和非进入塔式)、骨灰墙、骨灰壁、骨灰廊、骨灰亭等。 本规范中公墓和骨灰寄存建筑均是指遗体火化后,骨灰及其 纪念物的安放场所。其中墓地是墓穴葬,即骨灰安葬入地;骨灰 奇存建筑是壁葬,即骨灰盒安放在由格或架构成的壁面上。中国 人的传统葬俗讲究“入土为安”和厚葬,使得墓穴葬建设发展迁 速。但是由于土地紧张,墓穴价位高,不少大众也认同骨灰寄存 建筑这种壁葬形式。所以,当代我国各种形式骨灰寄存建筑也发 展迅速。

2.0.6骨灰安放间的基本功能是集中安放骨灰格(架),

骨灰安放间的基本功能是集中安放骨灰格(架),用以寄

存骨灰盒。从调研和使用现状看,也有骨灰安放与室内祭悼功能 合设的。骨灰安放间是否设有祭悼功能需根据需要和可能确定 当不合设时,丧属祭悼时需要将骨灰盒从架上取出拿到祭悼室 结束后再将骨灰盒放回原处。目前全国各地采用该方式的居多 原因是平时维护使用费用较少,室内无空调夏季室内环境质量 差。当祭悼人多时,存在人流交叉、拥挤,安全隐惠大的问题。 当合设时,丧属可以直接祭拜,要求骨灰架的每格扩大,架间距

扩大,每个安放间面积适中,安放间设置照明、通风、采光、空 调等,环境质量较好,有的还设有室内公共卫生间和丧属休息 区,这种方式目前国外应用居多,该方式优点是人性化服务,祭 掉活动时丧属减少奔波和混乱。缺点是单位面积的存放量比前者 少,而且管理使用费用较高。 2.0.13墓碑式墓构造示意图如图1所示

一墓穴长度;6一墓穴宽度;h一墓穴深度;B一墓前步道宽度 L一墓基长度:W一墓基宽度:H一墓基台面距墓前步道的高度

2.0.14碑式墓单元

图1碑式墓构造示意图

墓单元的概念是指单体墓的基本空间,如图2所示。本规范

B一墓前步道宽度;L一墓基长度;W一墓基宽度;d一墓间距离; k一墓周边绿化带宽度

针对我国当代公墓中大量大、中型碑墓的构成现状进行调研分 析,规定了碑式墓单元的基本构成,包括墓穴、墓基、墓碑(或 墓牌)及其周边绿化、墓间距、墓前步道等。它是最基本的空间 单元。

墓组团是指由一定数量的墓单元组合成的用地形式,它是墓 地划分成斑块层级的基础。这里指的墓单元包括碑式墓、草坪 墓、树葬墓、花坛墓等墓单元。墓组团可以由同一种墓单元组 成,也可以由多种墓单元组合。 2.0.16、2.0.17草坪式墓单元和树葬式墓单元均是已被公众所 接受而形成的墓单元空间。草坪葬和树葬本身的葬法及对用地空 间的需求各地有所不同,设计时要尊重当地的习俗,合理确定 逐步引导。

3.0.3公基和骨灰寄存建筑可分别独立建造,也可联合建在同 基地内。由于公墓和骨灰寄存建筑均是骨灰安葬设施,只不过 是满足了丧属的需求和选择的不同。二者建在同一基地的优越性 在于:其一,便于丧主灵活选择;其二,便于墓园内安置数量的 调节;其三,便于用骨灰亭、台、楼、阁等丰富墓园景观配置: 其四,由于联合建,安葬密度提高,相应减少业务接待和办公人 员的数量。独立建造可以适应不同地块的选择,对于人群过度拥 挤起到调节作用。 3.0.4公墓和骨灰寄存建筑的墓园内应设置多样化的安葬形式 这里多样化的安葬形式是指公墓中的碑式墓地、树葬、草坪葬以 及骨灰寄存建筑中的亭、台、楼、阁、廊、墙、塔、壁等。 上述多样化的安葬形式,应根据用地、安葬数量、不同人群 需求采取多样化组合和搭配方式进行设计。这单应该倡导三方 面,一方面是采取节约用地、用地效率高的形式,另一方面是倡 导采取生态化处理,有利于生态恢复的形式,再一方面是倡导采 取单墓穴占地小的形式。 多样化的安葬形式可以提供多样化的选择,也可以通过多样 化的配置丰富墓园的绿化景观,提高墓园的景观环境质量。 3.0.5当基地面积超过20hm时,由于基地面积大,文存在基 地及其周边生态状况复杂的情况,本规定提出基地在做规划设计 时,应作生态分区,提出利用和保护的专项规划。基地的生态分 区应按《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的规定划分。生态分 区原则如下: 1应将规划用地的生态状况按四个等级分别加以标明;

基地内。由于公墓和骨灰寄存建筑均是骨灰安葬设施,只不过 是满足了丧属的需求和选择的不同。二者建在同一基地的优越性 在于:其一,便于丧主灵活选择;其二,便于墓园内安置数量的 调节;其三,便于用骨灰亭、台、楼、阁等丰富墓园景观配置; 其四,由于联合建,安葬密度提高,相应减少业务接待和办公人 员的数量。独立建造可以适应不同地块的选择,对于人群过度拥 挤起到调节作用。

3.0.4公墓和骨灰寄存建筑的墓园内应设置多样化的安孝

地及其周边生态状况复杂的情况,本规定提出基地在做规划设 时,应作生态分区,提出利用和保护的专项规划。基地的生态 区应按《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的规定划分。生态 区原则如下: 1应将规划用地的生态状况按四个等级分别加以标明; 2生态分区的一般标准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生态分区及其利用与保护措施

3按其他生态因素划分的专项生态危机应包括热污染、噪 声污染、电磁污染、放射性污染、卫生防疫条件、自然气候达 素、振动影响、视觉干扰等内容; 4生态分区应对土地使用方式、功能分区、保护分区和各 项规划设计措施的配套起重要作用。 3.0.7本条规定中提出宜设公共活动空间和场所是考虑公墓和 骨灰寄存建筑除了安葬骨灰和人们进行祭悼功能外,还应考虑为 举行公祭活动,传统文化教育活动、文明殡葬和生态殡葬宣传讲 座活动,个性墓地设计展示,家族祭祖活动,网络服务活动等功 能所需要的空间和场所,这些空间和场所应包括有室内空间和室 外场地。在设计中,可适当预留上述功能扩大时所需的空间和 场所。

3.0.8公墓和骨灰寄存建筑基地内道路系统、集散广场、公共

3.0.9 白天使用的特点,基地内应以建停车场为主。为了提高停车率 充足利用地势,停车应考虑多种停车形式,如地下停车场、机 式停车场、屋顶停车场、开式停车场

白天使用的特点,基地内应以建停车场为主。为了提高停车率, 充足利用地势,停车应考虑多种停车形式,如地下停车场、机械 式停车场、屋顶停车场、开敬式停车场。 3.0.10室外公共祭悼场所使用面积指标宜根据当地骨灰存放量 及祭悼活动的习俗确定。祭悼活动场地和相关的设施和装置宜按 户作分隔的规定是为了提高个性化和文明化服务而提出的。文明 祭扫的核心是用其他方式代替焚烧祭祀,为各户创造个性化的祭 悼方式提供条件,分户隔离有利于各户各办各的祭悼事宜,实现 互不干扰。

及祭悼活动的习俗确定。祭悼活动场地和相关的设施和装置宜 户作分隔的规定是为了提高个性化和文明化服务而提出的。文 祭扫的核心是用其他方式代替焚烧祭祀,为各户创造个性化的 悼方式提供条件,分户隔离有利于各户各办各的祭悼事宜,实 互不干扰。

在业务接待、行政办公、室外厕所采用暂设或临时建筑,多造 服务不到位、过度拥挤、环境差等诸多问题;而新建的公墓和 灰寄存建筑因无规范执行,往往文照搬既有公墓和骨灰寄存建 的设计模式,同样造成比较多的相似现状问题,为此在基本规 中作出上述规定。

3.0.17骨灰属固体污染物,从生态安全角度看,不应直接埋

自然土中,应将骨灰在火化后经过无害化处理后,再进行安葬。 骨灰无害化处理需要设置专用空间或场所

4.2.12排水分为自然排水坡度和人造排水坡度,宜优先选用自 然排水。其坡度应通过竖向设计确定。一般情况下宜按表2设置 坡度。

表2各类地表的排水坡度(%)

4.2.15这里进入式骨灰塔是指丧属可进入塔内进行祭祀活动的 骨灰塔。骨灰楼和骨灰塔应具有独立的和封闭的基地空间,是出 于骨灰楼和骨灰塔的安全防范考虑。独立的、封闭的基地空间可 采用设置围墙、树篱等措施

5.1.2本规定总平面设计应包括地形设计、竖向设计和种植设

计是基于公墓和骨灰寄存建筑的选址越来越趋向坡地、山地,这 毕坡地和山地地形、地势、地貌均较平地复杂,利用时存在竖向 尺寸控制,竖向景观的创造和地形的处理设计。平坡地也应进行 竖向设计,因为墓地是以人土为安的安葬形式,需要保证每个墓 穴不被水淹,这样墓地的地面标高处理是个关键,需要以竖向设 计为依据进行用地规划。 关于种植设计的规定是针对目前多数公墓和骨灰寄存建筑的 基地追求墓穴数量,追求经济效益,绿化做得很差的现状,出现 的“青山白化现象”十分严重。为此总平面需强调加大绿地覆盖 面积。绿化不是光有面积就行,应该发挥专业人员从事种植设计 和技术、提高种植效果。另外种植是艺术,种植是景观,目前国 为部分的公墓和骨灰寄存建筑的墓园已兼有部分旅游景区功能 成为老人旅游的自的地之一,也需要对基地进行园林设计和种植 设计。还有园林植被是所有恢复生态环境的建设中最见成效的措施 为改善墓园的生态环境质量,需要通过园林和种植设计来实现

5. 2. 2 实际调查中,已建公墓实际建设规模情况见表3。

我国部分公墓建设规模概况(hm²)

5.2.3公墓总平面功能区的构成应包括业务接待区、行政办公 区、停车场区、墓地、祭悼场所、公共活动广场、集散广场、绿 地区、传统文化教育基地、生活区,以及石料厂和刻碑间等。 一、二类规模公墓的建设项目还宜包括墓园前区;场、公祭活动 区、中心绿地、展示区等。公墓的各功能区应满足安葬和祭悼活 动的流程。详见示意图3。

图3公墓主要功能区组成

5.2.6墓组团的提出是基于当代墓地扩大,墓地空1

5.2.6墓组团的提出定基于百代基地人,基地空间布局构成 需要划分和提高识别性,而新提出的概念。墓组团的设置应考虑 基单元的合理排布;并应考虑利用基地的自然地形和地貌,紧凑 布局;墓组团的设置有利于人行交通系统的深入组织,也有利于

通过设组团形成基地分区,增加标志性,便于查找

用仪 5.2.7第2款这里的“应满足运输车辆所需等级”是指公墓 建设中需要进人建筑材料,以及制作墓碑需要石材进入等所需运 输车的等级,

5.2.13公墓和骨灰寄存建筑的墓园设计和建设应实现墓

5.3.3由于骨灰寄存建筑中,其骨灰格架是可以分别安放在楼、 台、亭、阁、塔、壁、墙、廊等不同的建筑或园林小品上,故形 成了不同形式的骨灰寄存建筑。上述楼、台、亭、阁、塔、壁, 墙、廊等可设计成不同规模,不同长度、宽度、高度,可以是进 入式,也可以是非进人式。可以是单一类别,也可以是多类别组 合。因此,它们在总平面设计时,要视具体项目,类比相关公共 建筑进行总平面布局设计。当多种类组合时,应在总平面设计时 做整体综合设计。

5.3.7本条规定是基于我国国情和殡葬改革深入发展需要,

导以火化为主的遗体处理方式,火化后的骨灰以骨灰楼和骨灰塔 形式安放最具有节约土地的特点,因此今后一段时期内,我国各 地应大量新建骨灰楼和骨灰塔。新建骨灰楼和骨灰塔的规划绿地 率不应小于30%。

6.1.5第1款墓碑式墓是普适性的穴葬墓形式,墓的构成

括墓穴(即是安放骨灰的穴式空间)、墓基(即是墓穴的上盖板 其上放置花瓶、供品)、护栏、墓碑等。 第3款双人墓穴和多人墓穴其空间应满足骨灰盒并列或竖 列安葬要求。

6.1.6第1款墓碑式墓单元是墓碑式墓规划成墓组团的基

空间单元。碑式墓单元的构成包括墓碑式墓、墓间距、周边绿 和墓前步道等。

6.2.1骨灰楼和进人式骨灰塔应属于民用建筑中公共建筑,日 此建筑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 50352的规定。

6.2.1骨灰楼和进人式骨灰塔应属于民用建筑中公共建筑,因

我国部分地区骨灰楼各功能空间概

6.2.5骨灰寄存架宜满足表5要求

6.2.7本条文规定了骨灰存放架的排列长度,即骨灰存放架 连续排开放置时的最长距离,当骨灰存放架两端有走道时,不 应大于9.00m;当骨灰存放架一端有走道时,不应大于5.00m。 合理的排列有助于人员的安全疏散和骨灰安放间内的空气流通。

6.2.11骨灰安放间的建筑采光等级定为V级是由于骨灰安放间 的功能主要是存放骨灰即骨灰库。骨灰是放在骨灰盒内保存,从 保护骨灰盒和延长存放时间来考虑,宜避光保存。从丧属在其内 活动考虑,应采用自然通风、自然采光。 6.2.12建筑内的业务接待区、骨灰安放间、室内祭祀空间、公 共走廊、休息厅、楼梯间、电梯间等顶棚应结合装修选用降噪系 数(NRC)不少于0.4O的吸声材料。 6.2.13骨灰安放间是丧属进行祭祀活动的空间,为了保证室内 良好的声环境,使室内相对安静,使丧属能宁静的思念和哀悼, 提出了此规定。设计中应采用隔声、吸声、减噪处理措施,并应 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的规定

6.2.11骨灰安放间的建筑采光等级定为V级是由于骨灰安放间 的功能主要是存放骨灰即骨灰库。骨灰是放在骨灰盒内保存,从 保护骨灰盒和延长存放时间来考虑,宜避光保存。从丧属在其内 活动考虑,应米用自然通风、自然采光。

良好的声环境,使室内相对安静,使丧属能宁静的思念和衰 提出了此规定。设计中应采用隔声、吸声、减噪处理措施, 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的规

8.0.2本条是指公墓和骨灰寄存楼无障碍使用的实施范围,目 的是为祭扫的人们能够提供全方位的无障碍服务,不会出现死 角,其中对开放式绿地也进行了无障碍设计的要求。 祭日和清明节等民间祭扫活动,属于中华民族的传统习俗 公众参与的人很多,有些老人和行动能力障碍者,他们可不去旅 游、不去商场等活动,但要参加祭扫活动,所以提供的无障碍设 计内容应是全方位覆盖的,保证全程活动顺利进行。 8.0.3第1款此规定是在公共建筑和公共设施一般规定的基 础上,新提出了基地内的人行道路应设无障碍人行系统祭悼路 线。它可以为行动能力障碍者、病人、孕妇、老年人提供全程无 障碍祭悼提供可能,体现出“以人为本”的理念,更加人性化

9.2供暖、通风、空调

9.2.1因城市集中供热有诸多优点,本条首选城市集中供热系 统,但考虑该类建筑距城市较远的实际,另有因条件限制无法利 用城市集中供热时,可采用单独的集中供热系统。单独的供热系 统是指独立于城市集中供热系统外,如:自建的锅炉房供热,或 风、水、地源热泵供热等。因为管理办公用房、业务用房均属于 民用建筑GB/T 8446.3-2022 电力半导体器件用散热器 第3部分:绝缘件和紧固件,其供暖房间的室内计算温度按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 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的规定选取即可。

2.2骨灰安放用房因无人员长期停留,且在现行行业标准 滨仪馆建筑设计规范》JGJ124中已明确不设供暖装置,与其 持一致。

裂,地面上有水时会结冰,使人滑跌,造成伤残,又因使用 少,所以只要求设值班供暖,即室内温度按5℃计算即可

行业标准《殡仪馆建筑设计规范》JGJ124保持一致。 2.6如采用气体密闭灭火时,应设置灭火后的通风,通风换 次数不小于每小时12次,排除室息性气体,以便消防人员及 进入现场,彻底清除隐患,

行行业标准《殡仪馆建筑设计规范》JGJ124保持一致。 9.2.6如采用气体密闭灭火时,应设置灭火后的通风,通

气次数不小于每小时12次,排除室息性气体,以便消防人! 时进入现场,彻底清除隐惠

9.2.7管理人员办公用房、业务用房属民用建筑。按现行国家

9.2.7管理人员办公用房、业务用房属民用建筑。按现行国家

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的规 定执行即可,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分体空调QGDW 11768-2017 35kV及以下开关柜继电保护装置通用技术条件,变频多联机空调、 蒸发冷却式空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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