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50357-2018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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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B/T 50357-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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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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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50357-2018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标准

本次修订认真落实国家有关城乡文化遗产保护新的政策要 求:借鉴国际遗产保护领域新的理念和方法,并且总结提炼新册 纪以来保护实践经验,以切实提高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科学 性和可操作性。

1.0.2本标准涵盖厂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分为总体规 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 细规划。但本标准所指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是城市总体规 划的专项规划,应单独编制。并将保护的原则、内容、措施、开 发强度、各种建设控制要求、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保护要求、核 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要求,以及其他有必要的内容纳 入城市总体规划。 历史文化街区无论所在地的城市是否已被列为历史文化名 城:均应单独编制保护规划,其规划深度应当达到详细规划深 度,并门作为该街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文物保护单位是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组成部分,文物保护单 应的保护规划应符合《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相关 规定。 在公布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之外,不少城市仍然保存看历史 城区、历史地段、文物舌迹等丰富遗存DB32T 3850-2020 有色金属深井铸造工艺安全技术规范,应当及时采取措施,纳 入保护体系加以保护,以利于城市文化的继承和发展。针对这些 遗存编制保护规划是必要的,方法上可以参照本标准。 1.0.3保护规划必须遵循保护历史真实载体、保护历史环境

1.0.3保护规划必须遵循保护历史真实载体、保护历

合理利用永续发展的原则。首先,传承文化遗存真实的全部信息 是我们的职责。真实性是定义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和庆 更建筑等一切文化遗产的基本内素。认识遗存具有的历史文化价 直依赖于历史真实载体。承载历史文化名城价值的物质载体一回 失去真实性,它的价值便会丧失。其次.历史环境是历史文化名

1.0.5历史文化名城是一种特殊类型的城市,是一定

内社会、经济、文化、自然、习俗等因素长期综合作用的产物。 在承载着突出历史文化价值的同时,也发挥着城市的基本功能 因此,不能将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发展割裂开来,不能采用博 物馆冻结式的保护方式,应古为今用,积极探索适宜的利方 式。应改善人居环境质量,提升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研设施的水 平,满足居民对现代生活的需求,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 感,不断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0.6遗产保护和利用之间是相互依赖、相五促进的整体关系。

1.0.9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发展应本着共谋、共建

2.0.2历更城区是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在1987年《保

镇与城区宪章》(文称华盛顿宪章)中采川用的名词概念。我国也 采用这个概念。尽管口语也有古城区、国城、老城区等多种 说法,本标准的历史城区有别于历史城址,特指历史范围清 楚、格局和风貌保存较为完整的需要保护控制的地区。部分历变 文化名城可能有多个历史城区

2.0.3厉史地段是国际通用概念,可以是文物舌迹比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采用了“历史文化街区,这个 法律概念。“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历史文化名 村”从“历史义化保护区”分离出来成为独立的法律概念。2008 年《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明确了历更文化街区是指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核定公布的保存文物特别富、 历史建筑集成片、能够较完整和真实地体现传统格局和历史风 税,并真有一定规模的区域

移动的实物遗存的通称。在保扩规划编制过程中。可以根据实际 情况进行分类:采取不同的保扩措施

2.0.6文物保护单位的定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

2.0.7地下义物理藏区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重要内容之一

例如:郑州商城、洛阳隋唐古城、扬州城遗址等。都位于现在城 节建成区之下。地下文物理藏区根据其研究成果川以分为已经研 切定位的地下文物理藏区、经过探测基本明确范围的地下文物理 藏区利尚未完金确定范围的地下文物理藏区, 需要注意的是,存在于水域的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 人类文化遗产:,也是历更文化名城的构成内睿和保扩对象,[因此 在一此特殊的(历史海港、测港)历史文化名城应当特别注 水下文物保抛区的划定。

名城保扩与发展的纲领.是城市总体规划的专项规划。历更文化 名城保护规划的价值取向和管理要求是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 支撑。

2.0.9风貌一词在保护规划中经常使用.历史文化名城的风貌 通常是指城市的历史风貌。即城镇景观和门然、人文环境的整体 面貌,不仪表达着历史要素的视觉价值和特征,还蕴含着地域文 化和意境的表达。

2.0.10历史建筑是体现我国历史文化名城多样性和

历史地段的主要组成部分。从保护的重要性和价值而言,传统风 税建筑低于文物建筑与历史建筑,但传统风貌建筑组成的街格 高、片区肌理和植应的景观环境,是历更地段传统风貌的集 反映。

2.0.12历更环境要素通常是指除建筑物和构筑物以外的全部能

够反映历更环境、传统风貌的物质要素。条文列举的古非、围 墙、石阶、铺地、驳岸、古树名木等均为常见的厉史环境要素。 中于我围不同地区自然条件、风土人情各具特色,历史环境要素 类型差异明显·具有很强的地域性,闪此在保扩规划编制中应加 强调查、整理与保护。

2.0.13针对保护对象所采取的调查、测、评估、登录、修

2.0.13针对保护对象所采取的调查、勘测、评估、登录、修 缮、维修、改善、利用等一切政策手段、技术措施、操作过程的 总称。

性原则,谨慎采用重点修复的方式 2.0.15维修是建筑物、构筑物保护的方式之一。在不改变外观 特征的前提下,加固结构、完善设施、保持安全,使其适应现代 生活。 2.0.16改善是建筑物、构筑物保护的方式之一。对建筑结构, 空间布局、内部设施、使用功能作适当调整,使其适应现代 生活。 2.0.17整治是一种综合的措施,包括对建筑物、构筑物采取的 改建、拆除等措施,也包括对周边环境的清理、改善等活动,使 整治对象与地区整体传统风貌相协调,传承地区文脉延续空间 特色

要素和非物质性要素。其中,物质性要素主要包括:历史城区的 专统格局、历史风貌、城址环境、与名城历史发展和文化传统形 成有联系的山形胜,其市城址环境的保护对保存古城演化的历 史信息具有童要意义;反映城市肌理和传统风貌的历更文化街区 和其他历史地段:具有保护价值的各类建筑单体遗存(包括各级 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等):反映地域建成环 竟特征的历史环境要素(包括古井、围墙、石阶、铺地、驳岸 树名木等):非物质性要素包括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未 列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各类优秀传统文化,如地方民俗、民 间工艺、节庆活动、传统风俗等

3.1.2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需要对城市的历史沿革、城 址变迁、形态演变以及社会经济发展状况进行分析研究,在此基 出上认识名城的历更文化特征:科学分析名城的保存状况,深入 究撼和评估名城的历更文化价值:包括历史价值、科学价值、艺 术价值和文化内涵.从而确定符合名城历史文化价值特色和实际 保存状况的保护重点和保护措施。

1.2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规划需要对城市的历史沿革

3.1.3我国历史文化名城要素丰富,类型复杂多样,彼此联系

紧密,经过多年的理论与实践探索,我国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方 法逐渐形成了历史文化名城整体、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 三个层次:名城保护规划应在三个层次工:分别制定切实可行的保 护措施。

3.1.我国历史文化名城数量多、分布广,城市规模、

也各不相同。为了更好地保护名城的格局风貌特色和文

存。需要在历史文化名城整体保扩理念的基础工:根据各名城的 实际情况确定各自适川的保护月标、保护原则、保护内容、保护 重点及体的保护措施

3.1.5针对物质性要素.保护规划应重点研究制定三.个方而的

内容.第,城址环境、名城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的保护与延 续:第二,名城内历史地段的保护与整治:第:文物保护单 位、历史建筑以及传统风貌建筑等的保扩与修

3.1.6历更文化名城保护的重点内容之一是依据相关

去规、历史文化遗存分布状况等划定各类保界线,包括历更城 文、历史地段、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地下文物理藏区等 并提出相应的规划控制和建设要求

3.1.7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应该从城市整体的角度

于名城保护的规划措施建议:包拍调整历史城区的不舍理工 用地:调控历史城区的人口容量利结构:收善基础设施和提 其服务设施水平等。固时:应针对保护的自标:制定切实 管理规。并结合城市近远期规划口标和年度计划,提出代 划的实施时序,以指导下一层次和阶毁的规划编制和项自实

3.1.8名城保护规划应根据相关要求和实际情况划定地下文物

班藏区,提和应的管控撒施。重点管控那些会对地下文物理藏 文造成破环的动,如房屋建设、道路交通其他基础设施建 设、农业活动等。对于明确存在遗址的区域.也不宜利植大型乔 灌木植被,避免对地下埋藏义物造成破坏

3.1.9历更文化名城是特殊的城市类型,有机新是

发展的不二.选择。建设活动更然是不门避免的,但不能破环历史 城区的整体风貌特色,应在吸取传统文化特征的基础上积极创 造,延续名城的文化内涵和风貌特色。因此,规划不仅要对历史 地段(包括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提出保护 要求:对历更城区范围内的其他地区也应提出风貌延续的要聚

障、工程措施进行全面的部署

3.2.1划定历更城这是历更文化名城保护1.作的重 方史城区是历史文化名城文化空间的集寸承载地。历更城区许非 完全对应于历史上的城境范围:而是通过综合分析城不同历史 时期的空间格局,根据保扩格局和延续风貌的要求划处保护控制 范围的。 我古代城市的建设十分重视选址的科学性.遵循天人合一 的营建理念,重城市与自然山水格局的和谐关系。众多历更文 化名城的城址环境是城市历史文化价值与特色的重要组成部分。 和四川闻中古城、江西赣州古城、陕西韩城古城等。内此:如有 保护需要,可划定城市环境协调区,以体现舌城独特城址环境的 山川形胜与河湖水系

3.2.2保护规划必须划定厉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区划.贝

和文学的形式明确历更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的 其体界线。界线的划应根据遗产保存和分布的情说,同时应 考保护管理的可操作性。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编制 中,对卡列为历史义化街区的其他历史地段.可参考历史文化街 文划定保护范围界线的方法来划定利于保护管理的保护界线。

3.2.3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应按照《+1华

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舰定执行。名城保扩规划应落实 各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地下文物埋藏区的保护范围界线

围;厉更文化街区外的历史建筑保护范周则包括厉史建筑本体范 围和必要的建设控制地带区域。历更建筑本体范围包括历更建筑 建筑主体、建筑院落以及与建筑相依附的传统格局环境要素等。 建设挖制地带不算以本体范围简单外扩:应当结合周边地形地 貌、道路条件、比邻建筑和院落边界线等条件.统筹划定

3.2.5保护规划中可能会现各类保护区划重叠的情况:一 遵照备保护区划中控制要求最严格的规定执行

3.2.5保护规划巾可能会出现各类保护区划重叠的情况.一般

3.3.1历史文化名城的城址环境利周边用然山水格局、人文要 素是名城形成、发展演变所依赖的基础条件,是传统城市营建的 重要依据:是体现名城价值与特存的重要载体:真实和完整地保 护城址环境是名城保护的要自标与内容。多城保护规划不仅应 对古城城址环境的自然山水格局和人文环境要素提出保护措施 还应对能破坏名城城址环境的人工·预活动提山具体管控要 求,确保相关变化处在可控的范围之内.不损害城址环境的 特征。 城址环境与自然山小水格局密切相关:不仅其有独特的山水美 学意境,其选址和建设过程蕴含毛富的科学价值利人文内涵。城 址环境的保护应秉持整体系统的观念,重视历史上古城选址的特 征:以及城址本身与外部环境的整体关系。

还应对可能破环名城城址环境的人工计预活动提具体管控要 求,确保相关变化处在可控的范围之内:不损害城址环境的 特征。 城址环境与自然山水格局密切相关:不仅具有独特的山水美 学意境,其选址和建设过程蕴含丰富的科学价值利人文内涵。城 址环境的保护应秉持整体系统的观念,重视历史上:古城选址的特 征:以及城址本身与外部环境的整体关系。 3.3.2我国古代城市的建尊崇礼制、讲究秩序,同时因地制 宜、顺应地形:创造厂和而不同、多样统一的传统城市格局特 色。古城形态轮廓、历轴线、功能空间布局、街肌理以及重 要空间节点是城前格局特免的重要载体:是保护和延续传统格局 风貌和文化内涵的关键要素。保护规划应提切实有效的保护 措施。 业

3.3.2我国古代城市的营建尊崇礼制、讲究秩序,同

宜、顺应地形.创造了和而不同、多样统·一的传统城市格局特 色。舌城形态轮廓、历更轴线、功能空间布局、街肌理以及重 要空间节点是城市格局特色的重要载体。是保护和延续传统格局 风貌和文化内涵的关键要素,保护规划应提出切实有效的保护 措施。

力更文化名城的整体历史风貌受到不同程度的破环:规划应针对 力更城区的历史风貌特征,运用城市设计的分析方法:对历更城 这的整体形态以及建筑高度、体量、风格、色彩等方面提出总体 会面的控制和引导措施,确保历史城区在有机更新过程中保持景 观风貌的协调,强化历史城区空间的立体性、平面的协调性、文 脉的延续性和风貌的整体性

手段之一,是保护名城传统格局、历史风貌、景观特色的重要措 施。对历史城区的建筑高度进行分区控制是为了保持历史城区的 整体尺度,对视线通廊内建筑高度进行控制的目的是保护名城整 本上的视觉关联性,对历史地段保护范围内的建筑高度进行控制 的目的是保护重要片区整体风貌协调

·+. 力文城成 双的通价向其历貌和文化特色的 重要组成部分。与城市格局密切相关。保护、延续历史道路格局 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关键措施之一。“窄路密网”是我围古代 城市交通系统的普遍特征。历史城区内的街巷系统往往拥有高密 度、窄路幅的特点,适于步行、闫行车等慢行交通,有利于对城 市传统风貌和文化氛围的体验,内此应重视保护有特色、有价俏 的街巷系统。需要对历史城区进行充分的历史调查和景观分析。 对内涵车富、特色明显、保存完整和对名城风貌特征起着重要作 用的历史街道(),应当最大程度的保护其原有街道尺度、断 面形式、两侧建筑界面等,有条件的地区门以公布永不拓宽的街 巷名录,

度、窄路幅的特点,适于步行、闫行车等慢行交通,有利于对城 行传统风貌和文化氛围的体验,内此应重视保护有特色、有价值 的街巷系统。需要对历史城区进行充分的历史调查和景观分析, 对内涵丰富、特色明显、保存完整和对名城风貌特征起着重要作 的历史街道(巷),应当最大程度的保护其原有街道尺度、断 面形式、两侧建筑界面等,有条件的地区以公布永不拓宽的街 巷名录。 3.4.2厉史城区的交通组织应从城市整体层面进行综合考虑。 以疏解为主,应避免由于将穿越性交通引人历史城区而加剧交通 拥挤程度。对起点均在历史城区以外的穿越性交通.要尽可能 认历史城区调整出:鼓励构建环绕历史城区的外围道路交通系 统:减少历史城区的通过性交通力。历史城区内不官新建大规 模交通设施,如体量较大的道路桥梁、客货运枢纽、社会停车 场、机动车加油站等,以免吸引与历更城区无关的外部交通。 3.4.3历史城区应持续优化出行方式结构,优先发展公共交通 张行和白行车交通。根据道路和街巷特点,灵活发展中巴、小 等公交车型.构建公共交通系统良好的可达性.提高对历史城区 内部居民出山行的服务水平;研究设置自行车和行人专用道,必要 一

3.4.2厉史城区的交通组织应从城市整体层面进行综

以疏解为主,应避免由于将穿越性交通引人历史城区而加剧交通 用挤程度。对起汽点均在历史城区以外的穿越性交通:要尽川能 从历史城区调整出去,鼓励构建环绕历史城区的外围道路交通系 统:减少历史城区的通过性交通力。历史城区内不宜新建大规 漠交通设施·如体量较大的道路桥梁、客货运枢纽、社会停车 场、机动车加油站等,以免吸引与历更城区无关的外部交通。

3.+.3历史城区应持续优化出行方式结构,优先发展公

行和日行车交通。根据道路和街特点,灵活发展中巴、 公交车型:构建公共交通系统良好的可达性,提高对历史 部居民山行的服务水平:研究设置自行车和行人专用道, 可划定步行区,不断先善人性化的交通环境。

3.4.4历史城区道路狭窄,路网容量有限,应通过完善交通需 求管理措施、停车收费机制,有效地控制小汽车出行总量和 比例。 历史城区内不应新建大规模的停车场。宜采用分散、小规 模、多样化的停车年供给方式。结合城市更新,作好交通影响评 价,利用地下空间提供停车服务:在不影响传统风貌的情况下。 可合理组织路边停车,但应避免对慢行交通、公共交通造成 扰。

3.+.5厉更城区内的道路交叉口需要进行改造时,应

史街道的原有空闻间特征为重:不以满足机动车交通需求为 原则上不得拓宽原有街道,倡导通过好的道路详细设计来动 路交通条件。

3.4.6历史城区内的交通设施应满历更城区整体风貌保护与 管控的要求:使其写历史城区传统风貌租协调:对于不协调的交 通设施应当根据厉史城区风貌控制管控要求进行整治

3.4.6历史城区内的交通设施应满足历更城区整体风貌1

3.5.1完善市政设施是保持历史城区合理利出、永续发展的必

确设施功能完善的主要内容。应以最小化的改造来满足方史城区 呆护利发展对市政基研设施的需要,避免完全拆国建新破环历 史城区遗存的先整性。 不同城市时于其城市建设规模、人口舰模、设施需求和覆盖 能力等不同:导致其市政基础设施规模存在大小差异。条文提 到的“大型市政设施”是一种相对概念:是指主要服务于城利 这域的市政设施,通常占地多、体大、进出管线复杂:对历史 城这用地、风貌有一定影响,基至还存在安全隐惠和次生污染, 大此应统筹规划,优化设施布局:尽证能将基安排到历城区之 外或者周边地带。历史城区内原则工不应新设置区域性大型市政 设施站点和管线,对现状已存在使用的大型市政设施和管线:应 进行金理优化和调整。 传统老旧的供热设施由于工程技术条件的厨限性,让设施建 没形式和工艺选择不会对历史城区的景观风貌造成影响也产 生一定的环境污染,有条件的历史城区应以集供热为主,并鼓 劫米取电力、燃气等清活能源供应。 无论是市政设施布置还是管线敷设:冯基础设施建设与保护 要求发生矛盾时,应当以保护利安全为前提,积极探索适宜性的 技术手段和处理措施

致。对会明显造成视觉扰和影响的市政设施如通信、 、电视等无线电发射接收装置的高度和外观:应提出限制 求。

3.5.3应当通过调查利评估、在综合考虑用地布局、道路条件、

水、排水的基本生活需求,在此基础上应尽可能多地引人其他 管线。 鼓励继承与运用彰显传统智慧的程方式,例如在有条件的 地区结合海绵城市的发展理念,采用丽水低影响开发的建设 模式

在一些街巷内敷设各类市政管线,常会遇到地下空间不足、 管线净距不能满足相关标准要求的问题,应在满足管线安全运营 管理要求的前提下:鼓励采用适合街巷需求和发展的综合管廊或 览线管廊、采用强度高且便于在狭窄场地施工的高分子聚合材质 的管材、管线敷设时采取套管或斜交的方式以减小管线重叠长度 等措施.以解决历史城区街道狭窄给管线敷设造成的困难

3.6.1防灾和环境保护工程设施应考虑与历史环境的协调,尽 量隐蔽处理,不能隐蔽处理的.应通过外观设计尽量减少对历史 风貌的影响和破坏。

3.6.2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防灾方销

火、防灾安全体系。历史城区的消防组织,可采用消防站与社区 消防组织相结合的二级结构方式,社区消防组织主要负责小型火 灾及初期火灾的灭火任务。新建或改建的防火、防灾设施在符合 相关技术规定的同时,应充分考虑历史城区内景观保护的要求。 有条件时,可借鉴和采用一些传统的防火设施和措施

3.6.3历史城区内建筑密集,传统建筑多为砖木结构,因此在

3.6.4从保护历史风貌和环境安全的角度,历史城区内不应建

3.6.4从保护历史风貌和环境安全的角度,历史城区内不应建 设新的工业项目,现状有污染的工业应调整搬迁。对延续文化 价值的传统丁艺的生产单位.在通过安全评估的前提下,可予以 保留

环境污染特别是有害气体、化学物质、粉尘等污染源, 文物古迹造成侵蚀和损害的应制定消除备类污染源的分 规划,提山监测、治理以及迁出等措施。

3.6.5沿江滨水的历史文化名城往往保留有传统的防

码头等设施.在进行改造和加固时应考虑与历史环境协调,并尽 能保护和利用原设施。体现传统的滨水环境特色。新建的防洪 是和河道驳岸的形式选择、断面设计,应满足防洪要求和风貌特

3.6.6应根据地形和排水条件,对汇水分区进行合理划分和调 整,尽量避免或减少周边区域的雨水汇人历史城区。历史城区内 的内涝防治原则上应以采用源头控制的方式为主,同步完善提升 排水管渠、排涝除险设施的建设标准,并制定应急预案等管理措 施,提高历史城区内涝防治水平

4.1.1历史文化街区是名城价值的重要载体,是城市整体历史 风貌特色的集中体现,保护历史文化街区的目的是为了在整体上 保持和延续名城特色与风貌。因此,历史文化街区应有比较完整 的历史风貌,面积不官过小。我国历史城市的历史城区规模千差 万别,经过对大多数名城保护实践的比较研究得出:以历史文化 街区的核心保护范围面积不小于1hm²为基本标准。为保证街区 乃保有传统风貌特征,规定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扩范围内的文物 迹(包括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应达到 定的规模:即其总用地面积不应小于街区核心保护范围内建筑总 用地面积的60%。

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的重要月标,规划应针对街区的特征确定相应 的保护自标和原则,对反映街区价值特色的整体风貌、街巷肌 理、空间尺度、景观环境、历史要素等对象应制定相应的保护要 求和措施,予以重点保护。

4.1.3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应达到详细规划的深度要

可作为街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包括核 心保护范伟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两者在保护控制日标上有所不同, 前者主要保护真实和完整的历史风貌,后者是为了在核心保护范 围与新的建设地区之间,形成景观和风貌必要的缓与过渡。因 此,核心保护范围内应对建筑高度、体量、外观、色彩、材质等 提山详尽的控制要求。建设控制地带内应对新建建筑的高度、体 量、色彩等提出控制要求,根据实际需要,可再增加其他的控制 要求

4.1.5历更文化街区是活态遗产,是城市中具有历更文

的功能片区.也是城市居民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因此.改善人 居环境、保持和提升街区活力、延续传统文化是历史文化街区保 护规划的重要目标。过去一个时期.我国部分历史城市的建设重 点集中在城市新区,导致位于老城的历史文化街区在基础设施和 公共服务的建设维护方面投人不足,历史文化街区内居民的生活 质量有待提高,因此,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的一项重要工作 就是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高城市环境品质:保持和 提升街区活力。使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发展能够具有可持续性, 提升历史文化街区的活力:应避免过度商业化的开发

4.1.6历史文化街区是历史文化名城的精华所在.是厂

名城保护的核心与重点,保护要求应更为格。在历更文化街区 章节中的“道路交通、市政工程、防灾和环境保护”相关内容应 在满足本标准第3章“历史文化名城”相应内容的前提下,进 步深化相关保扩措施与要求。

4.2.1历更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界线是街区保护写管理的重要 依据,分为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核心保护范围的划定 既要保证街区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把真实的集中成片的传统 建筑区域、重要的历史环境纳人其中.考虑视觉景观的完整性 也应充分考管理需求,尽可能与现状用地边界、街道、广场 河流等边界吻合。同时应满足本标准第4.1.1条对街区规模大小 和风貌质量提出的相关量化标准

4.2.2为保证历史文化街区风貌的完整保护以及与

义 文之间的缓冲,街区核心保护范围外还应划出一定范围的建设控 制地带。建设控制地带界线的划定,在充分考虑与核心保护范围 内风貌协调的基础上,还应考虑管理控制的要求:宦兼顾行政区 划管理的边界

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利 国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应以各 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为依 据,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区划进行落实

4.3.1对历更文化街区内器要保护的对象进行调查统计和分类 是保护规划的基础性工作。规划需对历史文化街区内所有具有保 护价值的要素,尤其是需要保护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环境,进 行详细的调查和整理,以此作为街区历更文化价值特色评估以及 建筑分类保护与整治的重要依据。表1关于需要保护的建筑 物、构筑物调查统计的基础性内容汇总:规划编制时可在此基研 上根据各街区的不同特征进行细化和补充完善。

表1历史文化街区内需要保护的建筑物、构筑物一览

主:备注中说明该类别建筑物、构筑物的历史概况利现存状况。

4.3.2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应根据街区内的建筑物、构筑物 的保护级别、价值以及保存状况进行分类,按照表1.3.2的规 定,选择相应的保护与整治方式。 街区内需要保护的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与整治:对文物保 护单位·应严格按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 等实施有效保护和修缮;对已公布的历史建筑:应按照相关法 掌法规进行有效的修籍、维护;对具他传统风貌价值:应进行有 效的维护和改善。 街区内的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整治应分为两类:对与历史 风貌无冲突的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可予以保留:对与历史风貌 有冲突的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则应予以整治改造,甚至拆除 直至与街区历史风貌相协调

4.3.3对与街区历史格局和风貌相冲突的其他环境要素,应子

以整治改造,具体方式包括降低高度、改造外观、削弱体量等方 法:使其符合历史风貌保护的要求。对严重影响街区整体风貌的 环境要素和设施,应予以拆除

治。必要时可以拆除。拆除可分为拆除重建和拆除不建两类。拆 除重建时,新的建设必须与传统风貌相协调,采用传统建筑样式 翼协调的一种手段。在一些特定环境中地可采用得体的现代建筑 形式实现协调,但需充分研究与论证。拆除不建时:应辟为公 共绿地、室外健身场所、小型厂场等空间:多增加公共开放空 间:提高街区的公共环境品质和设施水平,促进历史文化街区的 人口和功能疏解。需要注意的是,公共空间的建设应当遵循传统 设计手法.确保历史文脉的延续

4.3.5历史环境要素是街区历史风貌的有机组成部分,

护规划中应采取有力措施,对构成历史风貌的环境要素予以最大 程度的保扩。在充分研究更料、测绘、照片等资料的基础上:应 限据不同类型的历史环境要素,采取不同的保护措施。应使旧原 材料、原工艺对构筑物、景观设施等进行有效的修和维护,最

大程度地保护和展示街区真实丰富的历史信息。

4.4.1高架道路、立交桥、高架轨道、客货运枢纽、天型停车 场和广场等交通设施对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负面影响十分严重。 城市地下轨道交通建设会对地面建筑遗存造成安全隐患,地下轨 道交通选线确实存在选线困难的,也应避让历史文化街区的核心 保护范围:并进行充分论证,采取必要的厂程措施,确保历史文 化街区和各类文化遗存得到保护。

4.4.2通常历史文化街区内部和外围的街道较为狭窄,出于对

传统风貌和格局的保护,机动车交通无其是穿越性交通要严格限 制。有条件的地区,应研究设置机动车禁行区域。宜采用宁静化 的交通设计,控制机动车行驶速度,以提高历史文化街区交通出 行环境的安全性与舒适性。 史文化街区的道路交通规划应积极探紧多种方式来解决居 民出行和车辆停放等间题,机动车交通、车辆停放、交通换乘点 等在历更文化街区以外解决和蔬散,不进入历史文化街区 内部。

力史文化氛围的体验。街区内鼓励正行及自行车交通,提高公共 交通出行的可达性:限制小汽车的使用,不断优化历史文化街区 的出行方式结构

4..4历史文化街区内的街巷名称和具他地名,记载看街巷形

专统工程技术等历史信息,新的道路设计应做好整理、挖掘和继 承工作。消防通道的设计也应充分考虑保护的要求。 力史街港的路面材料和铺装铺砌方式对街道景观特征有着很 大的影响,应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尽量采升地方传统的街道路 面材料及铺方式。至今仍保留看传统式样的路面应加强维护

路面已遭破环的,应尽量采用传统路面材料、传统样式和传统工 艺加以修复。

4.5.1大型市政基础设施应设置在历史文化街区外围。开闭所、

4.5.2历史文化街区的排水体制应当根据实际条件选择合理

案.有条件的地方鼓励采用雨污分流排水体制。在路面狭小的街 巷,可采用分流制与合流制并存的排水体制。在具备自流条件排 出雨水的路段,宜米用地面径流排水或边沟排水的方式排出 雨水。

4.5.3历史文化街区内的市政「程管线不宜在垂直

直埋敷设,历史文化街区和其他历史地段由于道路街巷狭窄以及 苋窄不一,不能完全避免工程管线的重叠敷设,当现状管线为重 叠敷设或者受条件限制只能采用重叠敷设方式时,应尽量减少重 叠的长度或通过采取加套管、斜交等技术措施保证管线安全:后 时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标识,利于管理维护,避免挖控掘破坏。 考虑到历史文化街区居民生活条件的改善和环境保护的要 求:应尽量提高清洁能源的利用,通过管道大然气或瓶装液化气 等方式替代燃煤等传统能源。受街巷宽度限制以及各种市政管线 安全防护的要求,历支化街区内不应充许有新建服务于区域的 高压、次高压燃气管线穿越,有条件的区域以新建中、低压燃气 管线为宜,结合用地布局、道路交通情况配置中低压燃气调 压站

是当管线的敷设受历史文化街区街巷宽度的影响以及其他制约条 件的限制,无法满足最小净距要求的情况下,应采取增加管材强

度、加设保护套管、适当安装截断闸及加强管理等措施。各地 区也可参考当地相关标准和工程建设的经验方法,采取可行的安 全措施,在满足安全要求的前提下。适当缩小最小水平净距、最 小垂直净距以及最小覆土深度等参数。

+.5.5在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实践中,采用共同

厚较大的管材或高强度材料制造的管材、加设套管等工程措施 销于处理管线布设空间狭小、安全距离不足等问题,已有不少经 验。因此,在历史城区及历史文化街区的狭窄街巷内,可以采用 综合管廊或缆线管沟。但进人综合管廊或缆线管沟的管线种类和 管线布置应满足管线安装、检修维护、正常运营的要求。并应保 证管道安全。

4.6.2历史文化街区往往建筑密集,消防条件较差,当历史文 化街区不能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对消防通道的要求时,宜通过在其外围设置环通消防通道解决消 防问题。

化街区不能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对消防通道的要求时,宜通过在其外围设置环通消防通道解决消 防问题,

5文物保护单位与历史建筑

5.0.1文物保护单位是本标准所规定的保护对象之一。文物保 护单位的保护方法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规 定。名城保护规划应落实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 带的保护要求

5.0.2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是历史

已经编制文物保护专项规划的文物保护单位,应将其保护要求纳 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中。对于尚未编制专项保护规划的文物 保护单位,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可根据名城保护的相关要求 对文物保护单位提出必要的保护措施。

划范围内的建筑进行全面普查整理,对符合历史建筑标准的建筑 物、构筑物.纳入历史建筑的建议保护名录,提请城市(县)政 府认定公布:挂牌保护,

5.0.+历史建筑价值特征各不相同,保存状况千差万别

历史建筑的保护修应根据其历史价值、科学价值、艺术化 及保存的完整程度,制定具体的保护修措施。对防史建 护修缮以及添加设施,或改变历更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 ·均不得破坏历史建筑的历史特征、艺术特征、空间特征

对历史建筑的保护修应根据其历史价值、科学价值、艺术价值 以及保存的完整程度,制定具体的保护修措施。对防史建筑的 维护修缮以及添加设施,或改变历更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 的:均不得破坏历史建筑的历史特征、艺术特征、闻特征。 5.0NY/T 3752-2020 向日葵品种真实性鉴定 SSR分子标记法,5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与历中文化街区保护规划要对历 史建筑保护范围内的各项建设活动提出管理要求。如需在历史建 筑保护范围内进行新建、扩建、改建活动的:应在科学评估历史

5.0.5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与历女文化街区保护规戈

史建筑保护范围内的各项建设活动提出管理要求。如需在历史建 筑保护范围内进行新建、扩建、改建活动的:应在科学评估历史 建筑价值特色的基础上,做到在高度、体量、立面、材料、色彩 等方面与历史建筑充分协调,不得改变历史建筑周边原有的历史 环境的景观特征

5.0.6应充分发挥历史建筑的使用价值,使其“延年益

励保持和延续传统使用功能。如果使用功能已经无法满足现代社 会的需要,鼓励弓引入新的功能,但新的使用功能在引人时,应保 护、展示或标识原有的历史信息和特色,并且确保历史建筑的 安全。

5.0.7历史建筑具有遗产的脆弱

SN/T 5439.5-2022 出口食品中食源性致病菌快速检测方法 PCR-试纸条法 第5部分:产志贺毒素大肠埃希氏菌及大肠埃希氏菌O157,建设.程选址应当尽可能避开历史建筑。因特殊情况不能避 开的,应当尽可能实施原址保护。新的建设工程中建造的永久性 构筑物,应与历史建筑的风貌相协调。新的城市建设,宜发挥好 历史建筑的价值,延续风貌和文脉,提升建设区域的文化品味。 5.0.8近年来出现了很多新的文化遗产类型,如文化线路、文 化景观、工业遗产、20世纪遗产等,都是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

5.0.8近年来出现了很多新的文化遗产类型,如文化线路、文 化景观、工业遗产、20世纪遗产等,都是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 组成部分,使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对象和内容有了很大拓展,拓 宽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实践领域。保护规划应当挖掘和整理历史 文化资源,梳理价值内涵,并针对类型特点,提出相应的保护措 施,不断丰富历史文化名城的价值和特色。

统一书号:15112·31495 定 价: 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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