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1354-2019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标准

GB 51354-2019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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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B 51354-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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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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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1354-2019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B 51354-2019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标准

程建设时有开展,综合管廊运营管理单位应广泛掌握动态信息, 分析查找安全隐患,并对隐患进行科学风险评估,为应急预案的 编制和修订提供支撑。

3.3.8因入廊管线种类、内外部王

差异,综合管廊运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事故类型均不同,事故发 生后经常涉及多专业、多部门,因此,综合管廊运营管理单位和 人廊管线单位以及其他相关单位等均应编制应急预案,涵盖可能 发生的各种事故类型,各单位应急预案应充分衔接,注重综合管 廊参与的系统性和综合性。

GB/T 29271.6-2019 识别卡 集成电路卡编程接口 第6部分:实现互操作的鉴别协议的注册管理规程3.3.10综合管廊容纳的各类管线会随着城市建设的发

化,综合管廊外部周边环境也会发生变化,应根据上述环 变化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3.4.1综合管廊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应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

4.1综合管廊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应采用信息化管理手 立相应的信息管理系统,通过信息化管理系统来辅助规范 充程、提高管理效率、保障管理质量

3.4.3本条规定综合管廊信息管理对运行维护及

程信息进行采集、整理、统计和分析,通过统计分析,利用现代 信息数据处理技术,不断总结提高综合管廊的运行维护及安全管 理水平和效率,以达到节约成本、提高安全标准的目的,并能够 从运行维护视角提供综合管廊建设决策技术支持。

3.4.6本条规定了综合管廊技术档案管理应包含的内容

1管廊本体及附属设施设备台账包含设备清单、计 说明、维修手册等

3.4.9本条规定了综合管廊数据的类型

据类型包含BIM数据、GIS数据、管线数据、运维数据、监控 储数据、安全监测数据等。其中管廊本体及附属设施数据包含 三维基础数据、材料规格、设备参数、监测信息等数据;管线数

4.1.2综合管廊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的目标是为确保综合管廊

及其内部管线安全运行,管廊本体的安全稳定是实现这一目标的 基本保障,因此对本体的维护及管理工作主要包括:本体的安全 呆护,针对本体可能受到的内部或外部损伤提出预警及应急措 施;巡检,及时发现本体运行状态是否正常,如是否出现渗漏, 开裂等;检测和监测,主要对本体结构的位移、沉降及性能数据 进行采集处理,判断结构安全状况:维护保养,对本体的外观 连接、功能等进行保养,并及时修复存在的缺陷

4.2.1实践证明,综合管廊作为地下工程,一般先于两侧地块 开发建成,当两侧地块地下空间及上部交通设施施工时,对综合 管廊的稳定会产生影响。多个工程案例表明,临近管廊工程的基 坑开挖、堆载施工,会使综合管廊产生不同程度的位移、倾斜。 造成管廊本体出现裂缝,影响运行安全。 在管廊本体沿线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和安全控制区内,必 须规范综合管廊沿线两侧的建设行为,确保综合管廊安全运 行。综合管廊结构本体外侧粘贴或涂刷柔性防水材料,并设置

呆护层,此外,综合管廊两侧一般预留1m空间,施工完成后 回填压实,外侧支护结构全部或部分留存,对管廊本体起到 定保护作用。 为避免外部作业对管廊本体产生直接损伤与破坏,规定安全 呆护区外边线距综合管廊结构外边线不宜小于3m,客观条件受 时,确保能实现安全保护自的的情况下,保护范围可适当缩 小。缆线综合管廊安全保护范围可根据工程规模和安全保护重要 性适当缩小保护范围

4.2.3本条提出了综合管廊“安全控制区”概念,安全

围要天手安全保护范围。安全保护范围内不得从事的行为和活 动:以及可能影响管廊安全的活动,在保证管廊本体结构安全稳 定的前提下,可以有条件地在安全控制范围内进行。考虑到明挖 施工的综合管廊基坑度约6m~7m:根据工程经验,两倍基坑 深度之内的工程施工,对管廊本体的影响明显,因此规定安全控 制区外边线距综合管廊结构外边线不宜小于15m。相关施工作业 应按照程序进行,并采取可靠措施确保综合管廊结构安全。缆线 管廊可根据工程规模和安全保护重要性适当缩小控制区范围。考 怎到采用盾构法施工的综合管廊理深约20m,并参照轨道交通工 程经验,距综合管廊结构外边线50m之内的工程施工,对管廊 本体的影响明显,因此规定采用盾构法施工的综合管廊安全控制 区外边线距综合管廊结构外边线不宜小于50m

及灌浆等作业活动会对综合管廊周围岩土体、地下水位等产生影 向或直接破坏管廊本体结构,进而影响结构安全稳定,因此综合 管廊安全控制区内的相关施工作业,应履行报批程序,相关工程 方案经审批通过后方可施工。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管廊本体监测, 并对监测数据分析评估,确保管廊本体安全

相应水体内船只抛锚、拖锚作业净距进行规定,根据结构抗浮要 求,河道清淤时,应避免对综合管廊覆土进行削减,

4.3.1综合管廊露出地面的各类口部及盖板、百叶窗

4.3.1综合管廊露出地面的客类口部及盖板、叶窗、「门、标 识等设施可能会受到人为或极端天气损坏,因此巡检要对上述设 施进行检查,确保综合管廊安全运行。变形缝、管线引出孔是综 合管廊渗漏的薄弱环节,应对其填塞物进行检查,避免因老化等 原因造成漏水。

4.3.2土建工程的主体结构巡检频次应至少每周1次,

土建工程的主体结构巡检频次应至少每周1次,在建设

年代较长、运营状况较差时,宜增加至每周2次;根据多个综合 管廊运营管理单位的经验,综合管廊外各类口部巡检频次至少应 每天1次,在暴雨、台风等极端异常气候,保护区周边有地铁、 深基础、深基坑施工,管廊地面有重载交通,或存在其他复杂情 兑时,应增加巡检力量、提高巡检频次,甚至增加相关实时监控 措施。

“地下工程变形监测的精度,应根据工程需要和设计要求合 理确定,并符合下列规定: 1重要地下建(构)筑物的结构变形和地基基础变形,宜 采用二等精度:一般的结构变形和基础变形,可采用三等精度: 2重要的隧道结构、基础变形,可采用三等精度;一般的 结构、基础变形,可采用四等精度; 3受影响的地面建(构)筑物的变形监测精度应符合表 10.1.3的规定。地表沉陷和地下管线变形监测精度,不低于 三等。” 该条条文同时说明“地下建构筑物的监测精度,通常较地面 同类建构筑物提高一个监测精度等级”。综合管廊作为城市生命

线工程,测量精度不宜低于三等,根据综合管廊内入廊管线种类 全、压力等级等重要因素和工程敏感性等,可提高监测精度,干 线综合管廊不宜低于二等。

2018,综合管廊结构检测与监测报警值按本标准要求进行 控制。

5.1.3综合管廊的附属设施通常以机电设备为主,其

.1.3综合管廊的附属设施通常以机电设备为主,其供电 制均具备系统性,因此,在检测及维护时以系统为单位,有 是高效率和质量。

5.1.4在台风预警、雷电预警、高温预警、强冷气候等极端天

气下,供电系统、排水系统及监控与报警系统容易受到气 向,所以应增加巡检频次,

类,对综合管廊主体结构的耐火极限、燃烧性能、不同舱室之间 防火分隔、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灭火器材以及事 放后机械排烟设施的设置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为了保证综合管 郎消防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综合管廊消防系统运行维护及安全 管理对象应包括防火分隔、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灭火系统、排烟 系统及火火器材等所有消防设施设备。 5.2.2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对 消防控制室值班、各类消防设施的巡检、维修、检测和维护保养 都做了规定,根据现有综合管廊消防设施实际运行维护经验:各 类消防设施可结合当地综合管廊内部运行环境按该标准规定的内 容进行运行维护,巡检、检测等工作的周期应根据环境条件适当 调整。

5.2.2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

消防控制室值班、各类消防设施的巡检、维修、检测和维护保养 都做了规定,根据现有综合管廊消防设施实际运行维护经验:各 类消防设施可结合当地综合管廊内部运行环境按该标准规定的内 容进行运行维护,巡检、检测等工作的周期应根据环境条件适当 调整。

对消防供配电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灭火器等的技

行了规定,并提供了检测方法。根据现有综合管廊消防设施实际 运行维护经验,为规范综合管廊消防系统的检查和测试工作,确 保各类消防设施正常运行,综合管廊消防系统的检测应符合现行 行业标准《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503的有关规定。

定了消防控制室的一般要求、资料和管理要求、控制和显示要 求、图形显示装置的信息记录要求、信息传输要求。适用于集中 火灾报警系统、控制中心报警系统中的消防控制室或消防控制中 心;亦适用于未设置消防控制室但设置本标准涉及的自动消防系 统的建筑,

耐火极限不低于3.0h的不燃性结构进行分隔。完好、有效的防 火分隔能起到隔离和防止火灾蔓延的作用,综合管廊投入运行后 可能因为管线入廊、管线检修维护等原因造成防火分隔破损、缺 失或无效,所以综合管廊投入运行后应加强检查,及时修复,确 保各类防火分隔完好、有效,

5.2.8综合管廊的消防系统是探测火灾发生、及时控

综合管廊的消防系统是探测火灾发生、及时控制和扑求

初起火灾的重要保障,因检查、维修等原因需停用消防系统时, 应采取必要措施,以保证在停用阶段,所采取的措施能够探测火 灾发生、及时控制和扑救初起火灾

5.3.1考虑到通风系统与空调系统的专业属性,按照

附属设施检测及维护宜以不同附属设施系统为单位进行的原则, 空调系统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规定合并入通风系统的运行维护及 安全管理中。

5.3.2本条规定了通风系统的运行的相关要求:

2谷工况运行模式满定设计安求, 上倪运行模式包含: 正常通风工况运行模式和事故通风工况运行模式 4通风系统运行时,进风的温度、湿度取决于外部环境

并会对通风效果产生决定性影响,如冬李东北地区的进风温度、 夏李东南沿海地区的进风湿度等,因此,通风系统应根据外部环 境因素制定具体运行方案

5.4.2供电系统是综合管廊附属设施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 分,也是其他系统运行的基础。因此,需要针对管廊供电系 统配备24h专业值班和作业人员,随时解决设备操作、发生 敌障或天气等原因导致的跳闸、停电等问题。根据电力安全 工作规程,高压操作应由2人执行,并由对设备更为熟悉的1 人担任监护人。

5.4.3综合管廊供电系统通常配备随带的电力监控系

益测电力供应状况和相关参数。供电系统运维人员需要定期 共电运行信息和参数变化,采取相应的操作,及时处理监测 见的报警信息。

5.4.8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需要委托具备专业资质的检测机构

5.6.3《城镇综合管廊监控与报警系统工程技术标准》

5.7.3汛期和供热期间对排水系统的安全运行要求较高,容易 发生因系统故障而带来的安全问题,为了确保在此期间给水排水 系统的可靠运行,因此需要增加巡检频次

.7.3汛期和供热期间对排水系统的安全运行要求较高, 生因系统故障而带来的安全问题为了确保在此期间给水

5.8.2标识系统对地下综合管廊的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具有非 常重要的意义,由于标识系统可能随看入廊管线的建设需要在综 合管廊运行过程中不断补充、调整和完善,本条规定新设置、补 充或调整标识时,不仅应与原标识系统设计的要求相符或相统 一,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 50838中有关标识系统的规定。

。8.3标识编号的统一性、易辨识性、唯一性有利于城币 宗合管廊系统的运行维护、安全管理及信息化建设,标识编 在设计阶段或运行阶段进行统一。

5.8.4本条规定了标识系统维护巡检要求,为了防范危害综合

廊安全运行的行为,对廊体外警示类标识系统可适当提高 预次。

6.1.1入廊管线支吊架是入廊管线运行的重要支撑构件,对支 吊架的巡检、维修等维护管理工作是保障入廊管线安全稳定运行 的重要工作之一。

6.1.4人廊管线施工及维护作业时,受作业空间、工艺要求等

影响,作业过程中易对舱内设施和同舱其他管线造成振动、碰撞 等,因此对综合管廊本体、附属设施和其他相关入廊管线采取安 全保护措施是十分必要的。

处置过程中易对同舱其他管线造成振动、碰撞等引发其他管 漏、漏电等次生灾害,因此应急处置前应考虑次生灾害发生 能,并采取措施防止次生灾害产生。

6.1.6各类管线均需设

集约化维修与管理,实现可共享维护设备的资源综合利用,有利 事故应急处置时的统一调度指挥,及时、高效、优质地完成维 修及抢修工作,本条建议各管线维护站点在条件具备时与综合管 郎监控中心或管理用房统筹设置

6.2给水、再生水管道

6.2.1管道冲洗消毒、水压试验容易造成管廊内部积水,可能 危害管廊本体安全,造成运营过程中的安全隐惠,所以冲洗消 毒、水压试验的计划及方案应与综合管廊运营管理单位提前进行 联络与沟通,由管线单位与运营管理单位双方协同作业,做好排 水系统运行准备、有毒有害气体监测等工作,避免发生事故 宏月生成篮座立

压力升高,环境参数中湿度异常,也可能同时排出一定量污水: 进而影响监控与报警系统的正常运行,此时配合后动通风系统风 机进行区域通风,可最大程度避免误报警的发生,同时也是为了 保持廊内正常的温度、湿度环境。

6.2.3综合管廊内管道低点排放管

抢修或试水打压后,排出的水一般是非正常水质,排水量一般均 天于综合管廊配套建设的排水系统排水能力,因此要确定排放的 水量在综合管廊能处理的水量范围内,避免管廊内发生水惠:还 要确定排放的水质符合相关规定,避免水质不合格对管廊本体及 入廊管线造成腐蚀等现象:排放的有毒有害气体要及时排出廊 内,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大于综合管廊配套建设的排水系统排水能力,因此要确定排放的 水量在综合管廊能处理的水量范围内,避免管廊内发生水惠;还 要确定排放的水质符合相关规定,避免水质不合格对管廊本体及 入廊管线造成腐蚀等现象:排放的有毒有害气体要及时排出廊 内,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5.2.6夏季综合管廊敷设给水、再生水管道的舱室内部温度 股较周边大气温度低,运行时管道外壁极易发生结露现象,入廊 管线及其附属设施长期在结露环境下易发生腐蚀现象;冬季,产 寒地区综合管廊曾出现因冷空气人侵导致管线冻害,因此应视情 兄增加巡检频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6.2.7综合管廊内维修方案应根据管线漏损情况、管道材质 当地技术条件和舱室环境等确定,无其注意管廊内不停水快速维

般较周边大气温度低,运行时管道外壁极易发生结露现象,人廊 管线及其附属设施长期在结露环境下易发生腐蚀现象;冬季,严 寒地区综合管廊曾出现因冷空气入侵导致管线冻害,因此应视情 况增加巡检频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6.2.7综合管廊内维修方案应根据管线漏损情况、管

当地技术条件和舱室环境等确定,无其注意管廊内不停水快速维 修不同于管道直理环境,应重点评估管道漏水对管廊内人员、用 电、用气等的安全影响

6.2.8综合管廊内的给水管道属于城市供水管网的重要

分,其运行维护还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供水管网运行、维 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LI207的有关规定,保障整个输配水系统 安全稳定运行。

定舱室内未经许可严禁动用明

6.3.2对排水管道的巡检不仅应检查管廊内部管道本身,还厂

包括管廊外部的检查井及雨水口,外部检查与内部检查同样重 要,综合管廊建设模式为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巡检提供了良好 条件,

化、运行维护不当等因素出现气密不良或渗漏的情况,进而影响 邻近舱室的正常运行:因此运营管理单位和入廊管线单位均可通 过气味异常、渗漏水等现象检查排水舱室的正常运行情况,以保 障其他管线运行安全和人员安全

均不同于直理方式:为保护管道结构安全,本条建议优先采用水 力疏通,尽量不采用手摇绞车人力疏通或机械疏通方式。

行,由于压力井盖长期暴露在外或封闭在地下,维护不当时容易 受潮锈蚀或老化,导致正常开启困难。又因井内气体情况不便检 则,无法确认其是否有易燃易爆气体存在,如贸然采用明火作业 容易发生爆炸事故,造成人员伤害。因此,开启压力井盖时应使 用专用工具并采取防爆措施,同时,采取通风措施,满足密闭空 间作业对可能的有毒气体的浓度控制要求

6.3.6直埋排水管道的疏通和清作业均对安全保护进

定,且一般可以室外作业。当需要在综合管廊内进行疏通和清掏 作业时,参照直理排水管道运行维护经验,为保证安全,作业要 亚格按照现行行业标准《城镇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CJJ6 中井下作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包括通风、 检测、防爆等。

6.3.7为防止淤泥对综合管廊内环境造成影响,综合管

6.3.10汛期前应对排水管道及检查井等进行专项清理疏 保证正常排水流量

6.3.10汛期前应对排水管道及检查井等进行专项清理疏通,以

程施工及防汛抢险中经常遇到的作业项目,其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井下检查、管道维修、清淤、各种闸井维修等,属于有限空间作 业,必须遵守有限空间作业管理的相关规定。 排水管线一般敷设较深,且内部来水情况复杂,井下作业一 股工作环境较恶劣,工作面狭窄,通气性差,作业难度天,工作 时间长,危险性高,有的井下存在一定浓度的有毒有害气体并缺 少氧气,作业时如不按操作规程执行,极易造成操作人员中毒的 伤害事故

6.3.12廊排水管道或利用综合管廊结构本体排水

及排水管道及排水管渠、泵站,属于城镇排水管道的重要组成部 分,其相关运行、维护及安全还需参照或执行现行行业标准《城 镇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CJ6和《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 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68的有关规定

6.4.2天然气管道维修或更换后,应全面检查管道、支架、支 座、接地等内容,确保符合天然气管网运行要求后才能投人 使用。

气容易在廊内聚集,遇明火或火花,易发生爆炸,严重威胁综合 管廊内部和沿线人员生命及财产安全。故要求大然气管道巡检用 设备、防护装备应符合防爆要求,巡检人员严禁携带火种和非防 爆型无线通信设备入廊,并应穿戴防静电服、防静电鞋等,以 止发生事故。

6.4.4《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燃气管

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燃气事故统 计分析制度,定期通报事故处理结果;燃气经营者应当制定本单 位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应急人员和必要的应急装备、器 材,并定期组织演练。”各单位可根据各自的组织体系、管理模

式、风险大小以及生产规模不同,编制适合各自特点的、可操作 生强的应急预案,并按照要求进行备案、定期演练和根据情况及 时修订、更新,使相关人员对预案中各自的职责、流程熟练掌 屋,通过应急演练,做到迅速反应、正确处置。本条根据以上要 求制定,同时由于管廊管理单位也需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因此本 条也提出相互协同的要求

4.0.7条规定“厂站内工艺管道、管网工艺设备的检测周期不得 超过1个月”。鉴于综合管廊内天然气管道的敷设方式不同于直 理敷设,且天然气管线人廊后的运行维护经验尚不足:本条参考 厂站内天然气管道巡检周期,规定检周期不宜大手1个月,天 然气公司可以根据不同压力等级及综合管廊内外环境,制定入廊 天然气管道巡检周期和计划

旬预防管道事故的重要措施,综合管廊内巡检环境不同于直理天 然气管线地面巡检环境,综合管廊天然气舱室实际运行中处于密 团状态,巡检、作业等人员进入容纳天然气管线的封闭空间,既 要保证人员的安全健康,文要起到安全预防的自的,因此人员入 廊前必须进行静电释放,并且必须严格检测舱室内天然气、氧 气、一氧化碳和硫化氢等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确认符 合安全要求方可进人

6.4.8天然气引出支管与外部管网连接作业时,应根据

设形式和连接方式,采取防正大然气或置换用惰性气体泄漏进入 天然气舱室的安全保护措施

室及构筑物,由于邻近舱室及构筑物一般不设置永久甲烷气体检 测装置,为防止天然气因扩散浓度聚集至爆炸极限,应采取临时 检测措施,提前发现并采取通风措施稀释或排出甲烷气体,确保 运行安全。

6.4.10为了防止廊内天然气

6.4.11邻近或进出综合管廊的直埋天然气管道泄漏时,泄漏的

气体有可能通过结构缝、孔口等进入综合管廊内部,泄漏信息及 时传送给综合管廊运营管理单位后,综合管廊运营管理单位可立 即采取加强监控、检测等相应防范措施或启动应急预案,保障综 合管廊运行安全。

6.4.13为确保天然气管道发生事故后,天然气管道紧

4.13为确保天然气管道发生事故后,天然气管道紧急切 远程控制阀能及时有效动作,应对紧急切断阀、远程控制 期进行启闭操作,要求启闭操作功能正常。在进行阀门启闭 前应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并应采取保护措施

6.4.14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

6.4.16入廊天然气管道是城镇天然气管网的重要组成部

入廊天然气管道是城镇天然气管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其

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检修安全技术规程》CJJ51、《城镇燃气 管网泄漏检测技术规程》CJJ/T215和《燃气系统运行安全评价 标准》GB/T50811的有关规定

0.5.2热力管道因变坡变角等因系,在转角或弯头处容易出现 应力集中,因此在设计中必须进行应力验算。通常根据所输送介 质的参数和管道折角等建立数学模型,通过固定支架、补偿器或 自然补偿等方式对应力进行处理,达到管道应力释放的目的。在 实际工程中,采用波纹补偿器和利用综合管廊倒虹吸段空间进行 自然补偿的手段比较常见,为降低投资并减少运行维护工作量 咸少安全隐惠点,本条建议尽量减少波纹补偿器的使用,而尽可 能在综合管廊总体设计中为热力管线采用自然补偿的方式创造 条件。

6.5.3根据管道设计应力计算结果,管道转角、弯

应力集中释放处的管道、支架或设备在供热期前后会产生位移或 变形,为了掌握变形量,并及时发现安全隐惠,本条要求对上述 部位进行监测,监测可以采用人工或在线自动监测方式,建议采 用在线自动监测

行事故隐惠、确保安全运行的必要手段,特别是对新投入的热力 管网的检查,作用更加明显。

6.5.6根据各地热力管道入廊后巡检经验,本条规定了

道的检周期,人廊蒸汽管道的巡检频次应高于热水管道的巡检 频次,当供热管网新投入使用或运行参数变化较大时,应增加巡 检频次。

6.5.7综合管廊蒸汽管道舱室空间受限,廊内蒸汽

可行的方案HJ 276-2021 医疗废物高温蒸汽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做好停热抢修的准备工作后方可实施作业。抢修作 业还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供热系统抢修技术规程》CJJ 203的有关规定

行相应的操作时,排出的气体、水质、水量均会对综合管廊内部 环境产生影响,故进行以上操作时应与综合管廊运营管理单位进 行的协调,做好相应通风、排水等工作

6.5.10人廊热力管道是城镇供热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运行 维护及安全管理还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供热系统运行维护 技术规程》CJJ88的有关规定

6.6.3电力电缆运行时出现故障最可能的原因就是绝缘体的老

化以及外界作用力导致绝缘体劣化等,电力电缆绝缘系统的破坏 导致绝缘品质的不断劣化是电力电缆在长期运行中面临的最严峻 的问题:为保障电力电缆在运行过程中保持安全有效的电力传 输,以及避免产生绝缘事故,需要对电力电缆进行状态评价和管 理TZZB 1932-2020 室内单杠,状态评价和管理应根据电力舱室运行环境如湿度增大、出现 积水以及入廊电缆数量变化等情况及时进行调整、修订。

维护及安全管理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 力线路部分》GB26859、《电力电缆线路运行规程》DL/T1253 和《电力电缆分布式光纤测温系统技术规范》DL/T1573的有 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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