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T 434-2018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管信息系统技术标准(含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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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JGJ/T 434-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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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大小:3.65M
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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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J/T 434-2018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JGJ/T 434-2018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管信息系统技术标准(含条文说明)

准,各地、各部门在使用时可以根据需要在本条规定的基础上进 行扩展。

本标准要求对建筑施工现场范围内的视频监控摄像头的设计、部 署要统一规划,所有监控视频数据应统一保存、管理与共享,并 应按照保存期限要求存储

4.4.1除了基础数据和监管数据之外,要保障系统的止常运行 还必须要有系统运行支撑数据,系统正常运行过程中还会产生大 量的业务数据。

4.4.2业务数据主要是在建筑L.程施工现场监管信息系统运行

NB/T 20529-2018 压水堆核电厂辐射防护设计准则报表的条件(如时间条件、统计范围条件等)、统计图的样式、 统计对应的方法等信息;安全监管日志则包括了系统登录的用户 名称、访问地址、访问起始时间、访问结束时间、所做操作的记 录等日志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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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建筑1.程施1现场监管信息系统按照本标准第3.1节系 统架构划分为基础支撑部分、业务管理部分,共个子系统,分 别是:质量监管子系统、安全监管子系统、环境监管子系统、从 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子系统、协同处置子系统、视频监控子系统, 移动数据采集子系统、基础数据管理子系统、应用维护子系统 其中,质量监管、安全监管、环境监管、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等 业务管理子系统所涉及监管事项宜根据实际情况逐步丰富。例 如,安全监管子系统建议先实现塔式起重机等施工机械设备的安

5.1.2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管信息系统各子系统建议

5.1.2建筑.L程施.1现场监管信息系统各子系统建议采用GIS 技术来实现可视化的表达,在地图空间数据基础上,叠加各项监 管专题图,并加强空间数据分析,以提升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管 水平。需要强调的是,系统所使用的地图数据应采用统一的时空 基准,建立在统一坐标参考系之下,这样才能保证不同子系统之 间能够正确地业务协同与数据共享。 5.1.3于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管信息系统所涉及的监管内容 众多、子系统众多,监管内容各部分的专业性较强,往往各子系 统是由不同的开发单位开发建设,内部各子系统之间容易形成信 息孤岛,所以本标准重点强调系统内部各子系统之间的数据共 享,要充分保障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管信息系统内部信息共享的 通畅。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管信息系统所包含的九个子系统 中,协同处置子系统、移动数据采集子系统、视频监控子系统作 为通用的子系统,起到关键的纽带和支撑作用。 协同处置子系统在整个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管信息系统中起

到统一管理、信息共享和处置的作用:所有的业务子系统(质量 监管、安全监管、环境监管、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等子系统)均 要与协同处置子系统对接。在质量监管、安全监管、环境监管 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视频监控等子系统中应分别建立信息预警 模型,定义不同级别的信息预警指标和國值,及时将重大风险数 据推送给协同处置子系统,然后自动在协同处置子系统中产生事 牛记录,并纳人建立、处理、处理反馈、核查结案等闭环流程管 理体系中。 移动数据采集子系统也是一个通用的系统,要求它既能接收 协同处置、质量监管、安全监管、环境监管等子系统所下发的监 管信息或巡查任务,也能将巡查信息或核查信息及时填写上报 然后在协同处置、质量监管、安全监管、环境监管等子系统中能 接收、查看移动数据采集子系统上传的信息。 视频监控子系统作为一个通用的支撑子系统,本标准要求建 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视频监控摄像头的安 装、部署进行统一规划,建立独立的、共享的视频监控子系统 能同时为质量监管、安全监管、环境监管等提供信息支撑,避免 重复投资、重复建设

.2.1质量监管子系统应纳人监管的内容很多,而且随看 为进步和监管工作的细化和深入,监管内容以及相应的功能 不断丰富完善。

5.2.2从业人员重点是指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

.2.2从业人员重点是指项目经理、项自技术负责人、监理1 程师、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等关键岗位人员,也可 以根据需要扩展到其他人员。监管的内容主要包括关键岗位的人 员是否具有从业资格证书,以及这些人员的质量行为记录等。

5.2.3关于现场取样时对样品的唯一标识提出了两种

收等施工.过程关键节点的数据采集和分析预警,也要依据施工和 验收规范,及时发现施丁过程中的质量风险点并进行预警;同时 还要做好施工进度的监管,

对被送检的工程材料进行检验或在现场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检测 付,通过接口自动实现质量检测数据的交互传输,可及时将反映 量隐惠的、检测结论不合格的检测数据(非完整检测报告)通 知给相关责任人,从而让质量问题得到及时处理。

时,通过接口自动实现质量检测数据的交互传输,可及时将反映 质量隐患的、检测结论不合格的检测数据(非完整检测报告)通 知给相关责任人,从而让质量问题得到及时处理。 5.2.7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管过程中,质量监管需要用到多 种设备,如混凝土强度检测的回弹仪:混凝土氯离子含量测定 仪,基桩志样的压力试验机等等。通过数据采集设备的接口可直

种设备,如混凝土强度检测的回弹仪:混凝土氯离子含量测定 仪,基桩芯样的压力试验机等等。通过数据采集设备的接口可直 接获取自动采集的数据,避免人工记录可能存在的误录、纂改和 造假等风险,确保检测数据的真实性。

要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深基坑支护、高大模板搭设也是当前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最主要的危险源,同时从业人员的日常行为也 是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因此,安全监管子系统要优先实现从业 人员安全行为监管、施工机械设备运行安全监管、危险性较大分 部分项工程监控、安全防护相关设施设备检测及验收监管等 功能。 5.3.2从业人员安全行为监管包括了从业人员安全教育管理 生产作业过程违规行为监管等内容,以下具体要求供安全监管子 系统设计和建设时参考: 1宜针对项自管理人员的定期考核建立统一信息库,实现 项目管理人员考核情况的查询。 2应针对从业人员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建立统一数据 库,实现安全教育培训信息的查询。 3宜针对施工现场未戴安全帽的人员不规范行为进行记录 包括未戴安全帽的地点、时间、人员信息,并及时发出预警。 4宜针对施工现场从业人员在生产作业中的严重违规行为 采用评分机制,建立人员诚信库,实现诚信绩效管理。 5.3.3施工现场机械设备主要是指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 物料提升机等,按照规定应在建设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大中型 建筑起重机械。现场机械设备本身的实时运行数据、实时操作录 像资料的管理应纳入到安全监管子系统中。同时应通过建立预警 模型,实时采集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发出预警。下列具 体功能要求供安全监管子系统设计和建设时参考: 1应针对机械设备产权单位、安拆单位、使用单位、维修 保养单位、检验检测单位、从业人员、设备、项目、安全隐惠等 建立统一的信息库,实现有效管理。 2应实现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程序的统一管理,包括租 赁、产权登记、安装告知、检验检测、使用登记、维护保养、拆 卸告知以及注销登记等环节信息的记录。 3应实现对现场机械设备及设备安全保护装置检查、维护

和保养等信息的记录。 4应实现对现场机械设备及设备安全保护装置检测信息的 管理。 5应通过前端传感设备或智能移动终端设备采集、保存现 场机械设备的实时运行数据、实时操作录像数据、安全隐患 信息。 6应实现对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监管数据的分析、汇总 以及结果的输出等功能。 7应建立分级授权管理机制,按角色权限授权访问施工现 场机械设备的各类信息。 8宜对现场机械设备的产权单位、安拆单位、使用单位 从业人员建立信用评价体系。 5.3.4危险性较大工程的监控包括但不限于深基坑安全监测、 高支模安全监测等内容。应针对不同的危险源制定不同的数据采 集方案,设计不同的数据库结构和预警分析模型。 5.3.5安全防护相关设施和设备的检测及验收监管也是施工现 场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之一。针对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要做好进 场登记、使用前检测、安装、验收申请和审核的登记,定期进行 检查和维护。下列具体功能要求供安全监管子系统设计和建设时 参考: 1应针对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检测、验收、维修及维护建 立统一的信息库,实现数据的录入与查询。 2应针对安全防护设备没有及时上传检测报告的情况进行 判定,并发出预警。 3应针对安全防护设备档案实现有效管理,实现设备进场、 维修、保养、报废等全生命周期的信息录入、查询。 5.3.6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管过程中,关于安全监管的数据 采集会用到一些数据采集设备,例如在建筑施工现场的塔式起重 机上一般要求安装多个传感器,包括位置、高度、力矩、倾斜角

和保养等信息的记录。 4应实现对现场机械设备及设备安全保护装置检测信息的 管理。 5应通过前端传感设备或智能移动终端设备采集、保存现 场机械设备的实时运行数据、实时操作录像数据、安全隐患 信息。 6应实现对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监管数据的分析、汇总 以及结果的输出等功能。 7应建立分级授权管理机制,按角色权限授权访问施工现 场机械设备的各类信息。 8宜对现场机械设备的产权单位、安拆单位、使用单位、 从业人员建立信用评价体系。

5.3.4危险性较大工程的监控包括但不限深基坑

高支模安全监测等内容。应针对不同的危险源制定不同的数 集方案,设计不同的数据库结构和预警分析模型

5.3.5安全防护相关设施和设备的检测及验收监管也

场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之一。针对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要做好进 场登记、使用前检测、安装、验收申请和审核的登记,定期进行 检查和维护。下列具体功能要求供安全监管子系统设计和建设时 参考: 1应针对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检测、验收、维修及维护建 立统一的信息库,实现数据的录入与查询。 2应针对安全防护设备没有及时上传检测报告的情况进行 判定,并发出预警。 3应针对安全防护设备档案实现有效管理,实现设备进场 维修、保养、报废等全生命周期的信息录入、查询。

5.3.6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管过程中,关于安全监

采集会用到一些数据采集设备,例如在建筑施工现场的塔式起重 机上一般要求安装多个传感器,包括位置、高度、力矩、倾斜角 度等信息,安全监管子系统往往需要通过数据接口直接读取这些

传感器的动态信息,然后根据这些信息进行分析处理,实现动态 监管。

5.4.1环境监管子系统应纳人监管的内容很多,而且随着技术 的进步和监管工作的细化和深人,监管内容以及相应的功能还将 不断丰富完善。

要功能要求,基本上是监测点的位置分布查询定位、监测实时数 据的查询、历史数据的查询、数据的统计分析、图表分析等功 能。结合本标准第4.3节环境监测数据的规定.在环境监测数据 管理中要特别注意数据有效性的判定,避免无效的监测数据影响 数据的分析判定

切相关所以在环境监管过程中,要记录施工现场的温度、湿 度、风速、风向、气压等五气象参数,并能通过气象参数来辅助 分析施工现场周边背景环境因素的影响,辅助判定采集数据的有 效性。

环境监测所涉及的噪声、扬尘监测结果具有短暂性、难以保存和 追溯的特点,同时受周边大的背景环境的影响较大:为了做到超 标判定公正合理,所以在出现异常值时往往需要与现场视频监控 设备或视频监控子系统的联动及资源共享,需要能自动触发采集 或抓拍图片与录音,记录下当时的视频图像和音频信息等,做好 取证丁作,而在系统中要做好各方面数据资料的科学管理,方便 查询和分析判定

5.4.6当监测到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扬尘、噪声平均值超限时, 或是监测到设备数据采集中断时,环境监管子系统中应有报警提 示,以便及时做出响应和处理,

5.4.6当监测到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扬尘、噪声平均值超

5.4.7环境监管实时数据及历史数据查看与下载、环

计分析、统计报表查看与下载等功能均为通用的系统功能,在环 境监管子系统要结合用户的需求,开发完善这些功能,使得用户 使用起来更为便利

5.4.8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管过程中,环境监管的

必须借助数据采集设备,自前国内很多厂家已开发出带有扬尘监 测、噪声监测、视频监控于一体的综合监测设备。环境监管子系 统需要与这些数据采集设备实现接口对接,及时读取这些传感器 的动态信息,然后根据这些信息进行分析处理,实现动态监管。

5.5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子系统

识别、指纹识别、RFSIM、RFID等身份识别技术不断涌现,在 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子系统设计和建设过程中,宜选择成熟度 高、适宜大规模应用的身份识别技术用于从业人员的身份识别。 以虹膜识别技术为例,2016年以前虹膜识别技术还存在成本高、 技术不稳定等缺点,但随着该技术日益成熟,价格也不断降低,

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中已开始应用虹膜识别技术。 5.5.3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子系统主要包括从业人员实名制信 息管理、实名制验证、预警分析和诚信信息评价等功能。结合从 业人员实名制管理中的真实考勤管理等特点,可以将人员薪资管 理、人员的培训管理等与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人员相关的各项事务 都纳人到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子系统中。

5.5.4实名制信息管理功能应实现从业人员人职时的实名 息录入、编辑、与身份识别信息挂接以及离职时的信息删 从而保证子系统中的人员信息保持动态更新并与实际情况

能,在设计和研发实名制验证功能时可参考以下几点: 1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各出人口设置实名制身份识别设 备,要求从业人员进出施工现场时进行身份验证。 2实名制身份验证设备应具备实时通信能力,可将验证记 录实时上传至系统, 3系统应提供通过班组、姓名、身份证号码、时间等条件 查询验证记录,以及验证情况周报、月报等分析模块。 5.5.6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子系统预警分析功能要在动态监测 到从业人员用工和薪资发放的异常情况时,及时发出预警信息。 异常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 1从业人员人职后一个周期内未有领薪情况发生时应发出 预警。 2从业人员离职后未结清工资情况发生时应发出预警。 高吐预教传自发送台妊主机短传站内滤自笨名种形式

同时也是加强建筑企业管理的重要抓手。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子 系统将记录和管理从业人员的诚信行为、不良行为等,并依据诚 信体系评分标准对从业人员进行打分,所有的诚信记录和评分可 提供查询。同时从业人员的诚信记录和评分作为建筑企业诚信体

企业工资支付责任,陆续出台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人工资支 付分账管理等制度,用于保障建筑业农民工工资得以及时发放。 在设计和研发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子系统时,可以深人研究当地 的相关政策,可将薪资管理功能与相关制度对接,例如将从业人 员实名制管理子系统所生成的从业人员考勤报表、薪资发放报表 等作为从业人员工资保证金、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等制度的工资发 放依据。

5.5.9施工现场从业人员的管理除了考勤管理、关键岗位人员

常重要,所以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子系统要求实现从业人员的安 全培训、继续教育等培训信息管理功能

图2监管业务流程示意

5.6.3协同处置子系统应实

工现场质量、安全、环境、人员等多方面评价的依据主要由各地 依据本地情况参照国家、省、市的监督评价标准来制定,可参照

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发布平台的要求。监督评价是协同处置子系 统重要的功能之,也是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管信息系统实现预 期效果的有力抓手。 5.6.6、5.6.7规定了协同处置子系统综合查询、统计分析功能 的要求。综合查询、统计分析功能是信息系统的通用功能,在具 体实施时可根据管理部门、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等的实际需求进 行设计和完善。

5.7移动数据采集子系统

5.7.1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管领域,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监 理单位人员以及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在日常巡查和监管 过程中,利用智能移动端(如智能手机等)随时将所发现的问题 拍照取证后及时上传已经越来越成为常见的一种手段,所以移动 数据采集子系统的设计与研发非常重要。本条列出了移动数据采 集子系统应具备的功能:各地在具体设计和建设时可做进一步 拓展。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需求和目标、责任均存在不同,所以应根据 不同的角色设计不同的版本,包括政府主管部门使用的管理版和 各方责任主体使用的企业版。

5. 7.3~~5. 7. 7 针对移动数据采集子系统的各项功能做了详细 的解释说明。另外,移动数据采集子系统作为一项通用的信息获

3. 7. 3 ~ 5. 7. 7

的解释说明。另外,移动数据采集子系统作为一项通用

取和上传下达的手段,与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管信息系统各个子 系统之间要实现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在本标准第5.1.3条中对 此作出了规定。

5. 8 视频监控子系统

5.8.12012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视频 监控技术规范》JGJ/T292-2012,经过近几年的标准宣贯,各 地的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普遍建立了视频监控系统,发挥了加强现 场监管、规范现场作业行为、促进文明施工、提高管理水平的作 用。本标准结合各地的应用实践和新技术的发展,提出要整合建 筑丁程现场视频监控系统,建立视频监控共享平台,为建筑工程 施丁现场的安防、安全、生产进度、质量、环境等统一提供技术 服务支持。

5.8.1201Z年任房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建筑.程施现场视频 监控技术规范》JGJ/T292-2012,经过近几年的标准宣贯,各 地的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普遍建立了视频监控系统,发挥了加强现 场监管、规范现场作业行为、促进文明施工、提高管理水平的作 用。本标准结合各地的应用实践和新技术的发展,提出要整合建 筑丁程现场视频监控系统,建立视频监控共享平台,为建筑工程 施丁现场的安防、安全、生产进度、质量、环境等统一提供技术 服务支持。 5.8.2~5.8.12列举了视频监控子系统的功能组成,并逐条对 视频监控子系统的各个功能模块进行了规定和说明。各地在设 计、选型和研发过程中可以参照执行。 1统一校时功能对于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管十分重要,也 是人员考勤、现场监管及问责等的技术基础。 2视频监控摄像头的前端智能分析功能发展很快,它能使 得摄像头在信息采集的前端就可以进行智能分析处理,然后将分 析处理的结果传输给后台系统;不像传统的方式中先将监控视频 传输给后台,由后台再对大量的视频、音频资料进行分析处理。 这种处理方式有利于快速发现问题,提高视频监控与识别的效 率。但不足之处在于设备成本较高,原有摄像头升级改造的成本 较高,所以本标准对前端智能分析功能不做硬性要求,各地可依 锯实际情况选择采用,

5.8.13故魔报警功能主要是为了保证在前端摄像机出现显堂情

. 8. 14 ~5. 8. 18

8.14~5.8.18为了更好地发挥视频监控子系统的作用。

监控子系统要提供各种数据访问接口。 1为了方便其他子系统的开发和调用,现在多数视频监控 硬件设备厂商均能提供软件开发工具包(SDK)。如果是由这些 厂商承建的视频监控系统,往往能提供厂商自带的视频监控系 统,并提供网络版的共享调用接口服务。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管 信息系统开发单位可以依据这些技术资料,在系统中能够方便 快速集成调用这些接口,开发出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管的 视频监控子系统。 2随着移动网络及智能移动终端技术的发展,通过手机等 智能移动终端设备远程查看施工现场视频的条件已经成熟,所以 视频监控子系统应能支持智能移动终端设备的访问。 3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环境相对封闭,且有大量的人员在该 范围内工作、生活。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有被纳入公安部门的社会 治安管理、城管部门的城市管理等的需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 管理是平安城市、智慧城市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因此公安部 丁、城管部门对施工现场的视频监控有联网的需求,建筑工程施 工现场的视频监控子系统要支持与公安、城管等部门信息系统联 网的要求,为公安系统或是智慧城管、社会化管理系统提供共享 服务。 4前面提到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环境监控所涉及的噪声、扬 尘监测往往需要视频图像或音频的佐证,因此建筑工程施工现场 视频监控设备宜实现与大气检测设备、噪声检测设备等的互动 为环境监控的取证等提供支持;同时也要加强视频监控设备与安 呆设备之间的联动,以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保障和 管理。

5.9基础数据管理子系统

5.9.1基础数据管理子系统属于整个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管信 息系统的基础支撑系统,主要实现对建筑工程项目、企业、工 地、材料等基础信息以及项目人员信息的综合管理。其中,如果

人员信息管理已在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子系统中实现,则在基础 数据管理子系统这部分功能可不必重复建设;工程材料信息管理 功能涉及进、销、存等信息,也由各地视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需要 纳人;基础地理数据管理涉及影像图、电子地图等的管理,专业 性较强,各地在设计和建设时可以结合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方 案。例如,对于地理位置精度要求不高、保密性要求不强的情 况,可以选择使用公开的互联网地图(如百度地图、高德地图 等)作为基础底图来使用,而这些基础地图的更新和维护主要是 由互联网公司来完成,在基础数据管理子系统只需要做好参数配 置即可。而如果采用城市主管部门的地图,建议优先采用共享调 用专业部门地图的方式,必要时才需要在基础数据管理子系统中 提供多项基础地图数据管理功能。 5.9.2~5.9.7分别对基础数据管理子系统各项功能要求进行了 规定。 1基础数据管理子系统要求对施工设备的基本情况和运行 状况进行统一管理。在安全监管子系统中针对工地施工设备(如 塔式起重机、升降机等)的管理可共享调用设备的基础信息并实 现设备安全运行的监管。 2基础数据管理子系统针对工程材料的信息管理的功能要 求类似于工程材料的进销存管理系统,但此处强调的是这些工程 材料信息与质量监管子系统的材料检测功能要求相衔接,以加强 冬批次工程材料的质量监管

5.10应用维护子系统

5.10.1应用维护子系统属于整个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管信息系 统的基础支撑系统。由于建筑工程均具有一定的生命周期,所管 理的事项在不断发生变化,人员更换和调整也在所难免,所以建 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管信息系统存在经常性动态调整的要求,因此 系统要求具备快速适应能力。当机构人员、工作流程、工作表 、地图等管理内容发生变化时,可以通过应用维护子系统进行

相应的配置调整,使得整个系统能够继续正常运行,这是系统具 有持续生命力的前提。 5.10.2应用维护子系统的功能包括机构人员配置、工作流程配 置、业务表单配置、地图参数配置、日志管理、数据库备份等。 这里的工作流程配置、业务表单配置等主要是针对协同处置子系 统的后端配置。实际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管信息系统各个子系统 往往由不同的软件开发单位来负责建设和维护,所以各个子系统 的后端配置可以按照子系统单独建立,也可以统一纳入应用维护 子系统来进行配置管理。例如机构人员配置建议只在一处配置。 其他各个子系统均采用接口方式共享身份认证和权限管理机制

6.1.1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管信息系统要保持正常运行,依赖 于合适的软件环境、硬件环境和网络环境。除了一般的计算机应 用系统应具备的运行环境之外,由于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管信息 系统针对施工现场的质量监管、安全监管、环境监管、人员实名 制监管等使用了大量的数据采集设备,同时视频监控设备、智能 移动终端设备也在施工现场普遍使用,为施工现场监管提供技术 支持,所以在系统运行环境的硬件环境中除了一般的服务器、显 示设备、存储设备之外,还特别加上了这些硬件设备。后续章节 分别对这些硬件设备的技术参数、安装部署等做出了规定,智能 移动终端设备(一般指智能手机)的发展很快,现有的主流机型 均能满足施工现场监管的要求.所以就不单独再对智能移动终端 设备进行规定。 6.1.2、6.1.3这两条将质量监管数据采集设备、安全监管数据 采集设备、现场环境监管数据采集设备、从业人员实名制监管数 据采集设备、视频监控设备等监管设备的共性要求在此作出规 定,避免在每种设备的要求中重复说明。 6.1.4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管信息系统整体上应满足良好的性 能要求,系统所使用的设备也应保持良好的状态。由于信息技术 发展很快,硬件计算性能也在不断提高,实际的信息系统性能瓶 颈现阶段已基本上不存在,所以在本标准中只是定性要求性能良 好,而不对性能指标作详细的规定。 6.1.5云计算的应用是当前计算机领域的一个热点及未来发展 的趋势,建筑丁程施工现场监管系统将来随着应用的扩展,工程

..1建巩工柱 于合适的软件环境、硬件环境和网络环境。除了一般的计算机应 用系统应具备的运行环境之外,由于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管信息 系统针对施工现场的质量监管、安全监管、环境监管、人员实名 制监管等使用了大量的数据采集设备,同时视频监控设备、智能 移动终端设备也在施工现场普遍使用,为施工现场监管提供技术 支持,所以在系统运行环境的硬件环境中除了一般的服务器、显 示设备、存储设备之外,还特别加上了这些硬件设备。后续章节 分别对这些硬件设备的技术参数、安装部署等做出了规定,智能 移动终端设备(一一般指智能手机)的发展很快,现有的主流机型 均能满足施工现场监管的要求.所以就不单独再对智能移动终端 设备进行规定。

分别对这些硬件设备的技术参数、安装部署等做出了规定,智能 移动终端设备(一般指智能手机)的发展很快,现有的主流机型 均能满足施工现场监管的要求.所以就不单独再对智能移动终端 设备进行规定。 6.1.2、6.1.3这两条将质量监管数据采集设备、安全监管数据 采集设备、现场环境监管数据采集设备、从业人员实名制监管数 据采集设备、视频监控设备等监管设备的共性要求在此作出规 定,避免在每种设备的要求中重复说明。

采集设备、现场环境监管数据采集设备、从业人员实名制监 居采集设备、视频监控设备等监管设备的共性要求在此作 定,避免在每种设备的要求中重复说明

能要求,系统所使用的设备也应保持良好的状态。由于信 发展很快,硬件计算性能也在不断提高,实际的信息系统性 领现阶段已基本上不存在,所以在本标准中只是定性要求性 好,面不对性能指标作详细的规定。

6.1.5云计算的应用是当前计算机领域的一个热点及未来发展 的趋势,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管系统将来随着应用的扩展,工程

息会不断动态变化和调整,非常适合采用云计算平台来搭建和运 行。所以在新的系统建设时建议采用云架构,现有非云架构下的 系统宜向云平台升级过渡

系统,随着监管内容和功能需求的变化,系统预计会不断地进行 升级,在升级过程中要保证低版本系统的数据能够无损迁移到高 版本系统。

6.2.1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管信息系统对网络环境没有特殊的 要求,遵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即可,同时也要求网络开 放、可扩充、可靠和安全。

要求,遵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即可,同时也要求网络开 放、可扩充、可靠和安全。 6.2.2因为随着建筑工程项目的开工、竣工,以及建筑工程项 自施工建造过程的展开,工程项的数量、人员、机械设备等信 息总处于不断变化的状态,所以系统要能够支持灵活的组网方 案,以适应变化要求;同时系统在使用过程中,各项数据也在不 断增长,所需的硬件容量也不断增加,所以系统要能支持硬件环 境从小容量到大容量的平滑过渡,降低系统设备更新所造成的 困难。

6.2.2因为随着建筑工程项目的开工、竣工,以及建筑

6.3质量监管数据采集设备

6.3.1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监管数据采集设备还不是很多, 但未来会不断出现新的设备。目前的质量监管主要是材料检测, 但一般是取样后在实验室进行检测,在施工现场开展与质量检测 相关的项目还不多。例如,江苏省已在全省开展桩基静载试验数 据现场采集和混凝土强度回弹数据现场采集等工作。这些检测所 涉及的质量监管数据采集设备除了符合本标准第6.1.2条、第 6.1.3条所规定的技术要求之外,还应有定位模块,具备自检功 能:采用防水、防尘、防爆等密封设计和有备用电源。定位模块 主要用于设备的地理空间定位,以确认数据采集设备的空间位

置;备用电源主要是考虑到施工现场可能有的断电现象,为了保 证质量监管数据采集过程的连续,需要带备用电源。 6.3.2~6.3.8对质量监管数据采集设备的网络传输、报警阈值 自定义、远程操作控制、信息记录不可抵赖性、可靠性、安全 性、抗于扰性等作出了规定,在设计、选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 量监管数据采集设备时需要遵照执行。

6.4安全监管数据采集设备

6.4.1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管数据采集设备包括塔式起重 机、升降机等施丁工机械设备上安装的传感器设备和深基坑、高支 模等较大危险源的监测设备等,未来新的安全监管数据采集设备 还会不断出现。安全监管数据采集设备除应符合本标准第6.1.2 条、第6.1.3条所规定的技术要求之外,还应有定位模块、具备 自检功能、采用防水、防尘、防爆等密封设计和有备用电源等要 求。另外,由于安全监管必须持续不间断进行,所以对于安全监 管数据采集设备提出了实时在线的要求,同时安全监管数据要周 期性地采样并存储监测数据,要求采样间隔小于100ms。 6.4.2~6.4.6对安全监管数据采集设备的网络传输、部署范 围、部署位置和密度设计等技术指标作出了规定。由于安全设备 的报警功能在紧急情况下尤为重要,所以本标准第6.4.3条对此 故出专门规定。同时由于现场机械设备相关的安全监管数据采集 设备多数情况下是安装在设备上,例如塔式起董机上的安全监测 设备,所以本标准第6.4.6条对此类设备的部署作出了特别的规 定。这儿条规定在设计、选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管数据采 集设备时需要遵照执行。

6.5环境监管数据采集设备

6.5.1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环境监管数据采集设备主要包括扬尘、 噪声、气象(主要用于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小环境)等方面的监测 设备。环境监管数据采集设备除了符合本标准第6.1.2条、第

6.1.3条所规定的技术要求之外,还应有定位功能模块。另外: 标准中对扬尘监测的数据采样间隔和测量单位、对噪声监测的数 据采样间隔、对气象监测的监测参数等作出了规定,由于环境监 管数据采集设备的专业性较强,生产厂商较多,所以在实际操作 时应统一这些监测参数,以便能够在环境监管中统一查询和分析 评价,避免繁琐的单位换算等工作

标准中对物生监测的数据采样间 不H 则量单位、对噪声监测的数 据采样间隔、对气象监测的监测参数等作出了规定,由于环境监 管数据采集设备的专业性较强,生产厂商较多,所以在实际操作 时应统一这些监测参数,以便能够在环境监管中统一查询和分析 评价,避免繁琐的单位换算等工作。 6.5.2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环境监管数据采集设备采集到数据后 要求能通过网络传输上传给多个用户。考虑到数据上传时网络有 可能出现故障导致上传不成功的情况,所以提出了数据补传的要 求,并要求加上补传标识。考虑到设备所采集的数据有可能存在 无效的情况,无效数据必须被剔除。所以本条也提出了数据有效 性判定的要求,并要求标注上标识符。 6.5.4由于环境监管数据采集设备所采集数据往往需要视频监 控设备进行佐证,所以本条提出了设备应设置在视频监控设备的 可视范围内的要求,以便环境监管数据采集设备在监测到异常时 可与视频监控设备联动,同时视频监控对避免在环境监管数据采 集设备周边作假情况的发生也能起到一定的监督作用。考虑到使 环境监管数据采集设备采集的环境监管数据更具针对性和实用 性,同时减少周边环境的十扰,所以本条对环境监管数据采集设 备的部署位置也作出了一些规定,如优先设置于污染物高浓度区 域、噪声在线监测仪户外传声器(拾音头)应设置在最上端等。 6.5.5为了使环境监管数据采集设备所采集数据免受周边环境 因素的影响,所以本条对设备安装的周边环境作出了规定。一是 避免强电磁干扰;二是避开高大建筑物、树木或其他障碍物的遮 挡;三是避免在与其他建筑工地的相邻边界处设置监测设备。采 取这些措施可以消除周边环境对监测数据的干扰,从而明确 责任,

6.5.2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环境监管数据采集设备采集至

要求能通过网络传输上传给多个用户。考虑到数据上传时网络有 可能出现故障导致上传不成功的情况,所以提出了数据补传的要 求,并要求加上补传标识。考虑到设备所采集的数据有可能存在 无效的情况,无效数据必须被剔除。所以本条也提出了数据有效 性判定的要求,并要求标注上标识符。

控设备进行佐证,所以本条提出了设备应设置在视频监控设备的 可视范围内的要求,以便环境监管数据采集设备在监测到异常时 可与视频监控设备联动,同时视频监控对避免在环境监管数据采 集设备周边作假情况的发生也能起到一定的监督作用。考虑到使 环境监管数据采集设备采集的环境监管数据更具针对性和实用 性,同时减少周边环境的干扰,所以本条对环境监管数据采集设 备的部署位置也作出了一些规定,如优先设置于污染物高浓度区 域、噪声在线监测仪户外传声器(拾音头)应设置在最上端等。 6.5.5为了使环境监管数据采集设备所采集数据免受周边环境

因素的影响,所以本条对设备安装的周边环境作出了规定。一是 避免强电磁干扰;二是避开高大建筑物、树木或其他障碍物的遮 挡;三是避免在与其他建筑工地的相邻边界处设置监测设备。采 取这些措施可以消除周边环境对监测数据的干扰,从而明确 责任。

6.6从业人员实名制监管数据采集设备

要包括身份鉴别设备及考勤计量设备等。从业人员实名制监管数 据采集设备除了符合本标准第6.1.2条、第6.1.3条所规定的技 术要求之外,还应有定位模块、自检功能、防水、防尘、防爆等 密封设计、数据备份和恢复等功能,结合人员实名制监管的需 求,人员实名制监管数据采集设备还应具备可靠身份鉴别、科学 简便考勤计量功能。

据采集设备除了符合本标准第6.1.2条、第6.1.3茶所规定的技 术要求之外,还应有定位模块、自检功能、防水、防尘、防爆等 密封设计、数据备份和恢复等功能,结合人员实名制监管的需 求,人员实名制监管数据采集设备还应具备可靠身份鉴别、科学 简便考勤计量功能。 6.6.26.6.8对从业人员实名制监管数据采集设备的网络传 输、身份识别技术选用、远程操作控制、记录不可抵赖性、可靠 性、安全性、安装位置等作出广规定。其中提到的儿个要点说明 如下: 1关于身份鉴别设备的选型问题,前面也多次提到技术发 展更新很快,宜选择成熟度高、适宜大规模应用的身份识别技 术等。 2关于人员实名制监管数据采集设备的安装位置,建议安 装在人员进出施工现场的主要出入口,有条件的建议在施工现场 的所有出入口均安装此类设备。 3由于人员实名制监管数据采集设备往往与考勤管理密不 可分,所以建议在设备设计和选型上考虑集成身份鉴别功能与考 勤计量功能为一体的设备

6.6.2~6.6.8对从业人员实名制监管数据采集设备的网络传

6.6.9在实际应用中,从业人员实名制监管数据采集

6.6.9在实际应用中,从业人员实名制监管数据采集设备(如 身份鉴别及考勤计量设备等)往往与门禁控制装置实现了联动, 这样有助于形成物理的门禁屏障,阻止未被授权人员进出施工 现场。

6.7.2现场视频监控信号的稳定传输对于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 管信息系统的应用非常重要。需要根据不同传输距离、视频监控 没备的特征等因素,设计选用合适的传输方式以保证视频监控信 号传输的稳定性。建议传输距离在100m之内采用铜缆,超过 100m采用光缆,在不便布线的恶劣环境宜采用无线网络传输

监控摄像机,应保证重点监控部分无育区。施工现场的重点监控 部分一般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1工地的主要出人口、场内主要通道。 2工地的生活区、办公区、施工区、加工区、材料堆放区。 3机械设备上或其他制高点。 4在重大危险源项目或管理部门要求的重点区域

6.7.5在施工现场的视频监控摄像机选型和设计时还斤

装无遮挡、位置夹角、安装支架、防雷、防抖、防虚焦等主要技 术指标要求,其中提到两个要点: 1对出人人员面部特征清楚显示的要求,这在实名制监管 以及追责应用等方面非常重要。 2对机动车车牌识别的要求,这对于实现进出施T.现场的 车辆管理土分有意义

6.7.6由于施工现场出入口是进出施工现场便捷的通道

处的摄像机非常重要TC/TES 1033-2021 纺织定形机废气治理技术规范,对其功能也有严格的要求,包括车车 、车牌识别、大容量存储以及机动车辆、非机动车和行人自 率均提出了要求。在选型及安装施工现场出人口的摄像机日 守上述规定。

型及安装也有一些特殊的规定,包括防抖成像(主要考虑高空风 的影响)、防松托、防电涌、可智能跟踪和无线传输等要求。

7.1.1系统运维是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管信息系统长久、持续、 正常运行的保障。国家标准中有针对信息技术服务的运行维护的

7.1.1系统运维是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管信息系统长久、持续、 正常运行的保障。国家标准中有针对信息技术服务的运行维护的 规定,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管信息系统的运维管理首先要遵照这 些规定。

7.2.1系统用户管理机制非常重要,它涉及系统的安全与保密 等。由于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管信息系统涉及政府主管部门、建 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等多个不同单位的众多人员,因此 分级授权的要求更高,更严格,

7.2.1系统用户管理机制非常重要,它涉及系统的安全与保密 等。由于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管信息系统涉及政府主管部门、建 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等多个不同单位的众多人员,因此 分级授权的要求更高,更严格。 7.2.3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管信息系统所涉及的众多数据采 集设备中,很多设备支持多用户的并发访问,在多用户同时向设 备发出操作请求时,一般应优先满足高优先级用户操作。

集设备中,很多设备支持多用户的并发访问,在多用户同时向设 备发出操作请求时,一般应优先满足高优先级用户操作

或发生故障时查找问题原因、保障系统运行安全非常重要,所以 本条要求能够自动生成用户访问日志和系统操作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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