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MP-STD-EM2003-2016 石油化工装置基础工程设计内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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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SPMP-STD-EM2003-2016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10.6M
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资源ID:20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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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MP-STD-EM2003-2016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SPMP-STD-EM2003-2016 石油化工装置基础工程设计内容规定

电气计算应列出计算条件和结果,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a)负荷计算、变压器选择计算 1)装置用电负荷计算,用表格形式按工艺单元(或主项)列出序号、名称,不同 电压等级用电负荷的设备容量,需用的有功功率,照明需用容量,总有功功率和无功功率, 力率因数,备注等项,给出变压器额定容量及负荷率,年工作小时数,年耗电量。 2)各变配电所用电负荷计算,有两个及以上变配电所时,用表格形式按变配电所 偏号依次列出序号、名称,各电压等级,需用的有功功率、无功功率、视在功率、功率因数, 变压器容量、台数,备注等项。给出变压器负荷率,年工作小时数,年耗电量。 b)电容补偿计算 根据补偿前的变电所总功率因数和规范要求的功率因数值,给出各级电压电容器补偿 计算容量。 c)短路电流计算 短路电流计算单线图,计算依据和数据,计算结果。 d)高、中压设备材料选择计算 选择高、中压设备时应校验的项目有电压、电流、开断电流,短路电流校验,动稳定 和热稳定校验。高、中压设备校验表格式参见表8.4。 e)电缆截面选择计算 1)各电压等级电缆敷设条件,选择电力电缆相线截面,依据系统短路参数校验热 稳定; 2)按最大工作电流校验电压损失,同时1kV及以下电力电缆按持续工作电流校验 电压损失及校验与保护电器的配合,确定配电和照明供电线路中性线截面。 f)电容电流计算 中性点不接地系统单相接地电容电流应包括与网络有电气连接的架空线路,电缆线路 发电机,大容量高压同步电动机,母线和电器的电容电流,总电容电流计算结果。 g)其它需要的计算 必要时,还应包括接地电阻计算、防雷保护计算等。

a)变配电所主要供电、配电、变电设备、电气综合自动化系统和成套电控设备规格书 内容为适用范围,卖方的责任,遵守的规范,设计技术要求,设备的结构和附件,检查和验 收,防腐要求,铭牌、标牌或标记,卖方文件,供货方式等项,可根据不同的设备选取相应 的项目。 b)各单元一次系统以单线图或表格的形式表示,一般包括变压器、高(中)压负荷中 心、低压负荷中心(含电动机控制中心)、动力配电盘、直流电源和交流不间断电源等设备

8.6电气负荷/用户表

DB45/T 2320-2021 高等级公路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能力建设管理指南.pdf按变配电装置、配电、照明、防雷和接地等分别列出电气设备材料表。表的内容包括序 号、名称、型号或规格、单位、数量、备注等项。

单线图应表示出供电电源数量,最大、最小短路容量,电压额定等级,分断能力,频率, 各级母线段数和短路电流值,分段断路器自投(ATS)设置状况,高、中压断路器容量;用 电负荷设备名称/位号、设备容量:发电机组应表示出额定容量、额定cos中。

符号和因果关系表示供配电系统、电气设备的控制 联锁、继电保护关系。

8.10变配电所布置图

变配电所布置图按比例绘制出变配电所的组成、面积、标高,高、低压配电室、控制室、 变压器室、电缆室、电容器辅助间等室内外电气设备布置

8.11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图

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图应依据释放源划分爆炸危险区域平立面图,表示出释放源,给出主 要介质名称和分级、分组表

8.12电缆桥架或电缆沟路径图

电缆桥架或电缆沟路径图应表示变配电所与各主项的相对位置并绘出主电缆桥架或电 缆沟的位置,标高和相对尺寸。

8.13接地于线平面图

接地干线平面图应表示变配电设备、现场 接地网的连接关系和防雷接地,接地装置的材

电信设计规定应包括如下内容: a)设计所采用的标准规范,应列出名称及编号; b)设计范围和分工; c)设计原则和设备选型原则,如在爆炸危险区、腐蚀环境安装的电信设备、缆线的防 护要求和应采取的防护措施等。

电信设备规格书的内容应包括各电信系统设备的功能、技术指标、防护等级、供电要求、 认证证书要求、安装方式和接口方式等。

电信设备布置图应在装置平面图上、宜在重要的建筑物平面图上标出主要电信设备、用 户终端的配置位置和数量

9.6电信设备材料规格表

电信设备材料规格表应列出主要设备材料的名称、规格、参数和数量。 9.7扩音对讲系统图

电信设备材料规格表应列出主要设备材料的名称、规格、参数和数量。

电视监视系统图用框图形式表示系统方案、系统构成、设备名称和数量、安装地点,设 备之间的连接关系,与全厂系统的联网关系

9.9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图

用框图形式表示系统方案、系统构成、设备名称和数量、安装地点,设备之间的连接关 系、联动控制关系,与全厂系统的联网关系。

用框图形式表示系统方案、系统构成、设备名称和数量、安装地点,设备之间的连接关 系,与全厂系统的联网关系。

用框图形式表示系统方案、系统构成、设备名称和数量、安装地点,设备之间的连接关 系,与全厂系统的联网关系。

10.1.1建筑部分的基础工程设计文件应包括建筑设计说明,建筑设计规定,建筑物一览表, 主要建筑物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必要时应附材料表

10.1.2建筑设计说明

建筑设计说明应包括下列内容: a)建筑设计的主要依据,包括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批文、气象地质等自然条件、业主 提供的有关要求等; b)建筑设计的工作范围; c)概述主要建筑物使用功能和工艺要求,建筑层数、层高和总高度,结构选型; d)简述主要建筑的平面布局; e)综述所采用的防火、防水、防爆、抗爆、抗震、防腐蚀、节能等技术措施; f)对改扩建工程,应说明对原有建筑物的利用措施; 9)主要建筑物一览表,包括建筑物火灾危险性分类,耐火等级,抗震设防类别,建筑 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建筑物特征。有关起重设备或其它特殊要求,可在备注栏表示。 建筑物一览表格式参见表10.1.2

表10.1.2主要建筑物一览表

10.1.3建筑设计规定

建筑设计规定应包括如下内容: a)建、构筑物主要构件(如:墙体、屋面防水/保温、门窗等)的材料选择及技术要 求; b)室内外装修(内外墙、楼地面、顶棚)材料选择及技术要求; c) 建筑防火、防爆、抗爆设计规定: d)限制使用的建筑材料; e)i 设计所采用的标准规范,应列出名称及编号; f 设计采用的现行标准图。 当建筑设计的内容比较简单时,建筑设计规定内容可以合并在设计说明中

10.1.4主要建筑物图

主要建筑物图要表示以下主要内容: a)平面图应标明轴线及轴线编号,定位尺寸和总尺寸,绘出主要结构和建筑构配件, 标明楼地面标高,标注房间名称,标明指北针、剖切线及编号:

b)立面图应标明门窗、雨篷等主要建筑部件,可见部分的饰面材料; c)剖面图应标明剖到或看到的主要结构和建筑构造部件,标明各层楼地面标高和总高

料表应按单体列出钢材(钢筋、型钢)、混凝土

10.2.1结构部分的基础工程设计文件应包括结构设计说明,结构设计规定,主要建(构) 筑物平面图、剖面图

10.2.2结构设计说明

结构设计说明应包括下列内容: a)结构设计依据的相关文件,如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总体设计、岩土工程勘察报 告、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等; b)结构设计的工作范围: c)结构设计所依据的自然条件,如气象条件、工程地质条件及地下水、地震动参数等; d)采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如钢筋等级、钢材材质、连接材料、混凝土强度等级、水泥 型号、骨料、二次浇灌层及灌浆料、砌体材料种类等: e)建(构)筑物的结构设计,包括抗震设防、建(构)筑物地基及基础方案、对特殊 地基所采取的处理措施,主要建(构)筑物的结构选型、以及生产特点对建(构)筑物的要 求,如防火、防水、防腐、防爆、抗爆、防振等; f)对改扩建装置,应说明对已有建(构)筑物的利用情况; 9)主要建(构)筑物一览表,包括建(构)筑物构筑物特征(包括结构型式、基础、 地基类型)、建(构)筑物工程量、抗震设防类别, 建(构)筑物一览表格式参见表10.2.2。

表10.2.2主要建(构)筑物一览表

注2:对有抗爆要求的构筑物、应在备注中说明

10.2.3结构设计规定

结构设计规定应包括如下内容: a)建(构)筑物的结构设计基准期及结构设计使用年限; b)建(构)筑物的抗震设防烈度、抗震设防分类、抗震等级等抗震设防参数; c)建(构)筑物环境类别; d)建(构)筑物的结构设计如有特殊要求需要规定,可在结构设计规定中予以明确(包

建筑材料的选用,建(构)筑物地基及基础方案,特殊地基处理,结构选型,抗爆结构 十方法和技术要求,建(构)筑物结构防火、防腐、防渗、防振技术措施等方面); e)主要建(构)筑物荷载取值标准; f)结构设计采用的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图)。 当结构设计的内容比较简单时,结构设计规定的内容可以合并在设计说明中。 0.2.4主要建(构)筑物平面图、剖面图 主要建(构)筑物平面图、剖面图应表示出: a)轴线柱网尺寸及建、构筑物的外形尺寸: b)标明指北针; c)主要建、构筑物剖面图应表示各层高度和总高度; 建(构)筑物的温度伸缩缝、沉降缝、抗震缝和垂直支撑的位置; e)建(构)筑物的主要梁、柱初步布置,并注明梁、柱的控制断面尺寸(即最大值)

10.2.4主要建(构)筑物平面图、剖面图

11.1暖通空调(HVAC)部分的基础工程设计文件应有:暖通空调设计说明,暖通空调设计 规定,暖通空调设备表,材料表(工程量表);对于复杂的空调系统、采暖锅炉房、采暖换 热站、制冷站等系统,还应包括暖通空调流程图或设备平面布置图。

11.2暖通空调设计说明

暖通空调设计说明应包括下列内容 a)采暖 1)采暖热媒种类、温度、压力、来源及去向 2)采暖系统形式;采暖设备、管道材料等的选择; 3)列表说明建筑物名称、采暖面积及采暖热负荷;当采用热风采暖时还应列出热 采暖风量及送风温度。 b)通风 1)通风系统的设置用途、设置方案和设备类型: 2)通风系统的风道布置原则、风口类型和气流组织;通风系统的控制、安全及防 (联锁要求; 3)列表说明建筑物名称、通风面积和层高、设备规格型号及数量。 c)空调 1)空调冷/热媒种类、温度、压力、冷热源方式; 2)空调系统的设置用途、设置方案和设备类型; 3)空调系统的布置原则和气流组织;空调系统的自控、安全、防火联锁要求。 4)列表说明建筑物名称、空调面积和层高、空调冷/热负荷、设备规格型号及数量。 d)采暖锅炉房、采暖换热站、制冷站 1)锅炉、换热、制冷系统的设置用途、工艺流程设置方案、设备类型和自控措施; 2)采暖、通风及空调冷热负荷; 3)站房(单元或主项)的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层高、公用物料及能量消耗指标 及来源等; 4)主要设备规格型号及数量。 e)公用物料和能量消耗,应列出HVAC系统中所有蒸汽、采暖热水、循环水、新鲜

1.3暖通空调设计规定

暖通空调设计规定应包括如下内容: a)设计所采用的标准规范,应列出名称及编号; b)暖通空调设计用气象参数,按冬、夏季分别列出建设地点与本项目有关的暖通空调 设计专用气象参数:采暖、通风、空调室外计算温度,通风、空调室外计算相对湿度(或湿 球温度),室外平均风速,最大频率风向,大气压力及采暖期天数等; c)建筑围护结构热工要求中列出围护结构允许最大传热系数; d)室内空气计算参数,按房间用途分别列出室内空气温度、相对湿度基数和允许波动 范围,必要时列出洁净等级、正负压力:

e)暖通空调设计原则,分别说明采暖、通风、空调设置原则,消声、减振、安全、防 火设计原则,设备选用、备用原则,控制措施和水平等设计原则。 当设计内容比较简单时,暖通空调设计规定的内容可以合并在设计说明中;当暖通空 调设计原则和设置方案分别叙述不利于设计思想的完整表达时,两部分内容可在设计说明中 合并叙述。

11.4暖通空调设备表

备表应表示暖通空调设备的位号、名称、规格型 通空调设备表格式参见表11.4。

表11.4暖通空调设备表

材料表(工程量表)应包括主要材科名称和规格、标准号或图号、材质、单位和数量、 备注。暖通空调工程量表格式参见表11.5

表11.5暖通空调工程量表

11.6暖通空调流程图

对于暖通空调设计内容复杂的主项应以暖通空调流程图表示暖通空调系统的空气处理 过程和控制流程。包括的主要内容如下: a)空调房间名称、参数,通风/空调设备和位号; b)风道系统主干管连接关系; c)水路系统或冷媒管道连接关系; d)调节阀、执行机构与传感器位置和相互关系; e)防火阀、消防报警系统与通风/空调设备的联锁关系。

11.7暖通空调设备平面布置图

暖通空调设备平面布置图应绘出建筑物轮廓,通风、空调设备及其位号,风道布置走向。

12.1分析化验的基础工 工程设计文件应包括分析化验设计说明,分析项目表,分析仪器设备 表,综合材料表和分析化验室平面布置图

12.2分析化验设计说明

分析化验设计说明应包括下列内容: a)分析化验室的任务及与工厂中心化验室的关系和分工; b)分析仪器设备的设置原则; c)分析化验室的建筑面积、组成和布置原则; d)分析化验室对采暖通风和空调的要求; e)分析化验室需要的水、电、气等规格要求和消耗量

分析项目表应列出序号、取样地点、分析介质、分析项目、控制指标、分析频率(按开 车、正常列出分析次数)和温度及压力分析方法。 注:当装置不设置分析化验室,其分析化验工作由中心化验室承担时,分析项目表应统 汇总在中心化验室的分析项目表中

12.4分析仪器设备表

分析仪器设备表应列出仪器设备和实验家具的序号、名称、主要规格和数量。 注:当装置不设置分析化验室,其分析化验工作由中心化验室承担时,分析仪器应由中 心化验室统一配置,装置不再单独列出。

综合材料表应列出主要工艺管道材料的名称、主要规格和估算数量。

2.6分析化验室平面布

分析化验室平面布置图应包括实验家具的初步布置

13.1.1给排水部分的基础工程设计文件应包括给排水设计说明,给排水设计规定,给排水 管道平面布置图,主要设备材料表。

13.1.2给排水设计说明

给排水设计说明应包括下列内容: a)建设项目所在地有关自然条件; b)设计范围; c)对外部系统现状和依托情况的说明: d)给排水水量表或水平衡图; e)装置内给排水系统说明; f)污水预处理系统说明; 9)节水及安全环保措施,包括事故水收集、处置方案等。 3.1.3 给排水设计规定 给排水设计规定应包括如下内容: a)设计所采用的标准规范,应列出名称及编号; b)系统划分原则; c)设计采用的计算参数和考虑因素; d)污水分级控制措施; e)计量要求; f)材料设备选用、防腐等级、管道基础、障碍穿越措施、井类选用、池类构筑物防腐 及防渗要求等

给排水设计说明应包括下列内容: a)建设项目所在地有关自然条件; b)设计范围; c)对外部系统现状和依托情况的说明: d)给排水水量表或水平衡图; e)装置内给排水系统说明; f)污水预处理系统说明; 9)节水及安全环保措施,包括事故水收集、处置方案等。

13.1.3给排水设计规

给排水设计规定应包括如下内容: a)设计所采用的标准规范,应列出名称及编号: b)系统划分原则; c)设计采用的计算参数和考虑因素: d)污水分级控制措施; e)计量要求; f)材料设备选用、防腐等级、管道基础、障碍穿越措施、井类选用、池类构筑物防腐 及防渗要求等。

13.1.4给排水管道平面布置图

给排水管道平面布置图应表示下列内容: a)表示建、构筑物的名称、位置和标高、道路等; b)装置地下给排水干管的相对位置、管径: c)主要的井(如阀门井,计量井,出装置前的水封井等)的类型及位置; d)进出装置区的给排水管道的管径、方位、管道编号、控制标高、介质流向; e图例

13.1.5主要设备材料表

主要设备材料表应填列出设备、管材、阀门、计量设备、并类、卫生器具等的名称、型 号、规格、数量和主要参数。

13.1.6污水预处理系统说明和图纸

当装置中包含有废水池、隔油和酸碱中和处理措施等污水预处理系统时,还应包括相关 的说明和图纸,如预处理系统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设备布置图及管道布置图等内容。

13.2.1消防部分的基础工程设计文件应包括消防设计说明,消防水管道平面布置图,消防

设施平面布置图,消防水管道及仪表流程图,消防水泵站布置图;其它消防设施管道及仪表 流程图和布置图,主要设备材料表

13.2.2消防设计说明

消防设计说明的内容应包括: a)设计范围和分工、装置性质、火灾危险类别等; b)设计采用的标准、规范; c)消防水量的确定、消防水源和消防泵房,消防水泵的台数和控制方式等: d)水消防系统的划分和工作压力、服务范围等; e)其他消防系统包括自动灭火系统(如水喷淋或水喷雾系统,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 固定式干粉灭火系统,固定式气体灭火系统等)和非自动灭火系统(如水喷淋或水喷雾系统、 蒸汽灭火系统,半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等),应分别说明系统组成、有关设计参数、服务对 象及范围、控制水平、设备和材料选型要求; f)对装置外部消防能力的特殊要求,如消防车、消防站等,以及项目的依托情况; g)对火灾检测和火灾报警的检测要求。

3.2.3消防水管道平面

消防水管道平面布置图应表示消防水管道的管径和位置,消火栓和消防炮的位置,水喷 淋、水喷雾、水幕的设置位置,消防竖管的安装位置。根据项目情况,也可与给排水管道平 面布置图合并。

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应表示主要消防设施的位置,如消火栓、消防炮、消防水池或水罐、 消防水泵房、水喷淋系统、水喷雾系统、水幕系统;泡沫站、泡沫栓、泡沫炮、泡沫产生器、 泡沫喷淋系统;固定式气体灭火系统;固定式干粉灭火系统;灭火器的布置及类型等。根据 项目情况,也可与给排水管道平面布置图或消防水管道平面布置图合并

13.2.5消防水管道及仪表流程图

消防水管道及仪表流程图应表示消防水系统流程,仪表控制点,主要阀门,水喷淋或水 喷雾系统的主要控制仪表及阀门、管径。

GBT 50081-2019 混凝土物理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13.2.6消防水泵站布置图

消防水泵站布置图应表示消防水池或水罐、水泵和其他设备的平面布置尺寸及相对关系 13.2.7固定式消防设施管道及仪表流程图和布置图

对于固定式消防设施(包括泡沫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等),其管道 及仪表流程图应表示系统流程、仪表控制点和主要控制阀门等;布置图其应表示建、构筑物 主要尺寸和设备布置尺寸。

DBJ 15-71-2010 城市地下空间检测监测技术标准.pdf13.2.8主要设备材料表

主要设备材料表应包括设备名称、型号、规格、主要参数及数量;管材、阀门、消防器 材等材料的名称、规格和数量。

4.1装置基础工程设计概算按照现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石油化工工程建设设计概算 编制办法》进行编制,其编制深度应符合基础工程设计各专业设计深度内容。 4.2装置概算部分基础工程设计文件应包括概算编制说明、总概算表(综合概算表)、单 工程概算表、进口设备材料及从属费用表等,并满足下列要求: a)概算编制说明应包括工程概况、编制依据、定额及费用标准、主要设备材料价格来 源及构成、费用计算程序、相关税率和费率、资金筹措及分年度使用计划、项目概 算总投资、其它需要说明的间题。 b)总概算表应由建设投资、建设期借款利息和铺底流动资金组成,其中建设投资包括 固定资产费用、无形资产费用、其他资产费用、预备费用和增值税抵扣额。 c)装置综合概算应以装置所属的单位工程概算为基础,由各个专业的单位工程概算汇 总编制而成。装置固定资产其它费用、无形资产、其他资产、预备费、增值税抵扣 额、建设期借款利息和铺底流动资金在总概算表中按统一规定计列。 d)单位工程概算应由设备购置费、主要材料费、安装费、建筑工程费构成,应分别按 建筑工程概算表、安装工程概算表、进口设备材料及从属费用表编制。 装置概算设计文件的内容还应包括基础工程设计概算和批准的总体设计概算或可行性研究 服告估算的对比。概算变化较大时,应分析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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