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城建设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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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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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城建设项目招标文件

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 1.10.3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一以现场实际施工条件为准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 以现场实际施工条件为准 。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 包人承担。 1.11知识产权 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缩

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属于发包人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 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除署名权以外的著 作权属于发包人一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 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 担方式:按通用条款执行。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一是 。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工程量按照实际完成图纸范围内合格数 量、工程量清单缺项、漏项的。

GTCC-109-2019 受电弓碳基复合材料滑板-铁路专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实施细则照向供水部门缴纳水费的单价和承包人的实际用电数量扣回用水费用(含分摊的损 耗费用)。

③必须遵守开发区的相关制度,服从政府相关部门的管理规定。

本工程在整个施工期间杜绝一切人身伤亡和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如发生上述事 故,则发包人视为承包人违约:在施工期间每发生一起人身损害(不包括死亡)事 故,承包人除了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处罚外,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万元: 每发生一起人身死亡事故承包人除接受相关部门处罚外,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违 约金20万元,

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一开工前7且提供 6.1.5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 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按照《贵州省建设工 星安全生产费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中相关条款执行。

7.1施工组织设计 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按通用条款执行。 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一开工前7天。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 到后7天内 7.2施工进度计划 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 到后 7 天内 7.3开工 7.3.1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开工前7天一。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7.3.2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18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 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 料的期限:—开工前7天—。 7.5工期延误 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拖延一天,由承 包人向发包人按合同总价的1%支付违约金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 合同总价的10%

价参照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

(3)与投标报价中工程量清单项目的项目特征无相同及类似的,新增项目的综

合单价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原则,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 法和金额为:。 10.7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 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 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 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10.8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用于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 工程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 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不调整。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 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 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 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 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 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 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土/%时,其超过部 分据实调整。 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L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按合同总造 介的1%支付违约金。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按合同总造 个的1%支付违约金。 13.3工程试车 13.3.1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承担。 13.3.3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13.6竣工退场 13.6.1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工退场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完成峻工退场。 4.竣工结算 14.1工付款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按合同付款约定执行。 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一按合同付款约定执行。 14.2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峻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按合同付款约定执行 发包人完成工付款的期限:按合同付款约定执行 关于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按通用条款执行一。 14.4最终结清 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四份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按合同付款约定执行。 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按合回 寸款约定执行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按合同付款约定执行。 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24个月一。 15.3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扣留一。 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3)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2)/%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按合同付款约定执行。 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3)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 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按合同付款约定执行。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15.4保修 15.4.1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 见工程质量保修书—。 15.4.3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48小时一。 16.违约 16.1发包人违约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 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 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 的违约责任:—。 (7)其他:/。 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 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承包人违约 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一承包人存在以下行为的,发包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由承包人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并负责因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并赔偿因此引 起的发包人的一切经济损失。1、本工程具体分项工程完成时间应服丛发包人的总体 要求,如果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发包人要求的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措施 或无法按工期完工或质量无法达到合同要求的,发包人有权对部分分项工程指定第三 方施工,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和配合:此分项工程费用由发包人按实际发生费用丛 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并加收10%的管理费:当累计完成工程量不足计划进度的70% 时,可认为承包人无能力按期履行合同,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支付 100万元的违约金,承包人无条件退场。2、承包人未按照程序报验的,每次向发包

工验收记录;工程结算书、工程量计算底稿、材料明细表等及其电子版文件;施工 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经甲方确认的材料清单,包括品种、数量、单价、金额 地勘报告:开竣工报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等。 20.6.9工程实施过程中,发包人将按照与承包人签订合同所明确的节点工期及 承包人所提供的施工计划,对承包人的施工进度进行阶段考核。当发现实际进度与 计划进度偏离过大时,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采取措施追赶工期。如承包人拒不采 取措施或虽采取措施但仍不能赶上滞后的工期时,发包人有权选择有实力、有经验 的专业队伍进场协助突击施工,以追赶落后的工期。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将按照发 包人与专业队伍协商达成的费用标准进行结算,由承包人支付或丛工程款中扣除, 承包人将无条件服从,如承包人不服从发包人的安排,拒绝发包人选择的专业队伍 进场施工,以至于无法实现关键工程工期时,每拖延一天承包人按合同价款的1% 向发包人进行赔偿,直至请退出场,终止承包合同。逾期超过20天,发包人有权 解除合同。发包人解除合同的,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合同价款10%的违约责任。该 违约金不足赔偿发包人损失的,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追偿。 20.6.10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 任,并直费修补工程缺陷,使其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因为修补工程导致工程逾期 交付的,承包人须按专用合同条款第7.5条承担工程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工程经 过二次修复仍未通过验收的,发包人有权:(1)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承担合 同价款20%的违约金:(2)选择第三方对所有工程瑕疵进行维修,对该维修的费用 直接从未付工程款中扣除,不足部分有权向承包人追偿。承包人对第三方维修的合 理方案及费用无权提出异议。 20.6.11承包人必须在供货安装前将本合同所涉及的主要材料及成品的样品提 供给发包人选择,经发包人确认、封样后方可用于本工程,否则由承包人承担一切 责任和后果。本工程实行样板制,各道工序必须样板先行,承包人必须按照发包人 签字认可的图纸和样板进行供货,未经发包人认可造成的返工由承包人负全部责任 尽管发包人对样品进行选择、认可、封样,也不能免除承包人对产品及安装质量等 承担的全部责任。发包人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的材料不符合发包人标准要求(无 论是否发包人验收确认),承包人应按发包人指令进行拆除、修复和重新采购,并 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0.6.12承包人负责办理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行业和政府报批手续(相关手续 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如相关报批手续未能如期取得,承包人须承担延期 交工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承包人在施工中必须服从当地 管理部门的管理,相应管理费用由承包人负担。 20.6.13承包人须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 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制定措施,并以书面形式通 知发包人,费用含在总包价中。施工过程中因违反规定造成的损失和发生的费用由 承包人负责。 20.6.14承包人进场以后,发包人有权委托权威检测机构随机抽查(包含破坏 性实验)现场已安装和未安装的产品及零部件等,一经发包人发现不合格(包含产

品瑕疵)产品,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更换为合格产品,并须向发包人支付该部分金额 20%的违约金,本款项发包人有权从结算款中一并扣除,另外,承包人仍需承担不 合格产品给发包人带来的全部损失。发包人委托权威检测机构抽查检测(包含破坏 性实验)如不合格发生的相应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本款项发包人有权从结算款 中扣除。 20.6.15本工程中法律允许的分包工程其分包单位必须经发包人认可,若承包 人使用未经发包人认可的分包单位,发包人将拒绝支付该分包单位的工程款,并由 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20.6.16根据工程需要,承包人须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 施,并负责安全保卫。承包人应对本工程制定租应的安全措施,还要对职工进行安 全教育,凡因违反安全措施而造成的罚款,人身伤亡事故或伤害他人事故,均由承 包人负责。 20.6.17峻工未移交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对工程现场的成品以及承包人材 料、工器具等进行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失窃,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 20.6.18本工程目前已经按照《贵州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评选办法》 的通知,黔建施通2007)146号建成主入口处部分临建工程(详细内容见附件3 《发包人已完临建设施一览表》)。该部分临建工程费用丛承包人结算款中扣回。 20.6.19本合同中其它条款与补充条款有相抵触的以补充条款为准,补充条款 中针对同一内容约定不同的,以较为严格者为准

协议书附件: 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附件2: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3:发包人已完临建设施一览表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 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 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 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 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 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已完临建设施一览表

发包人已完临建设施一览表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另册)

第六章图纸 (如有,另册)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略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内容: 商务标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月 日

投标文件内容: 商务标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在考察现场并充分研究 (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招标文 件的全部内容后,我方兹以: 人民币(大写): RMB: 的投标价格和按合同约定有权得到的其它金额,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和交付本 工程并修补其中的任何缺陷。 在我方的上述投标报价中,包括: 暂列金额(不包括计日工部分)RMB¥: 专业工程暂估价RMB¥: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单列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不低于投标总价(不含设备费)的 %(房屋建筑工程2.5%,市政工程1.5%,机电安装工程1.5%,城市轨道交通工 程2%),并在 年月 日或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本工程招标范围 工作内容的施工, 日历天内竣工,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 规范标准,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我方同意本投标函在招标文件规定 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 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递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一份,为人民币(大写): 元。 提供的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为 (项目名称、标段)租 (项目 名称、标段)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姓名)具备 专业 级注册建造 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其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为 (项目名称、标段) 和 (项目名称、标段). 在签署协议书之前,你方的中标通知书连同本投标函,包括其所有附属文件,将构成双 方之间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件。

(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招标文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

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 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 修改 (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等,其法律后果由 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我公司慎重作出以下承诺: 一、针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第10.11.5项、第10.11.8项、 第10.11.9项、第10.11.10项规定情形的承诺 第1.4.3项情形: (1) (为或不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为或不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 (为或不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4) (为或不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5) (为或不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6) (与或不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 代表人; (7) (与或不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 股; (8) (与或不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 作; (9) (被或未被)责令停业; (10) (被或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11)财产 (被或未被)接管或冻结; (12)最近三年内 (有或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第1.4.4项情形: (1)单位负责人与其他投标人的负责人 (为或不为)同一人; (2)与其他投标人 (存在或不存在)控股关系; (3)与其他投标人 (存在或不存在)管理关系。 第10.11.5项情形:

投标人需承诺不分包、转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情 形。 第10.11.8项情形: 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工程进度款根据招标人资金筹措情况进行支付,投标人需承诺 接受招标人对工程款的付款比例及付款时间进行调整,且投标人自行解决工程材料款及工程 劳务费用,不因此延缓或停止施工。 第10.11.9项情形: 本项目在招标前已进行临建等工程施工,投标人需承诺,在招标人主持下与相关单位做 好相关对接工作。若中标人不能保证或在实施过程中无法满足招标人要求,视为自动放弃中 标或招标人可单方终止合同, 第10.11.10项情形: 我方承诺:中标后须执行安顺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安府办函[2017]41号《安顺市全面治理 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实施方案》相关规定,如不执行,则取消中标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 二、针对第三章“评标办法正文部分"第3.1.3项(2)目规定情形的承诺 在评标过程中 ,(有或没有)弄虚作假、行贿或者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三、针对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的承诺 项目实施时,严格执行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国家施工规范、规程和质量检验标准 等。 四、针对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和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的承诺 (1)拟派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姓名) 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2)若我方中标,我方承诺未经招标人同意,将不会更换拟派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 经理)和项目主要管理人员,

(一)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情况表

一)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情况

注:附缴纳养老保险的复印件或扫描件,项目管理人员应为投标人单位人员,以证书所 署以及缴纳养老保险单位为准。如提供的注册证、岗位证、考核证等证件上的单位与投标人 单位不一致的,由发证单位提供正在变更的证明,否则视为非本单位人员。岗位证未注明单 位的,由投标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和缴纳养老保险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职 称证的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不一致或未注明单位的,由投标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的复印件或扫 描件和缴纳养老保险的复印件或扫描件。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按附1表格要求提供,技 术负责人按附2表格要求提供。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附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简历及近三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附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简历及近三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注:1.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B类)、职称证(如有)、养老保险复印件或扫描件,注册证(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证)、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一致,不一致的视为非本单位人员。职称证 (如有)的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不一致或未注明单位的,由投标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的复印件 或扫描件和缴纳养老保险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2.业绩证明: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类似项目申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 (或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复印件或 扫描件。(不作强制要求,不提供不作为无效标条件,如评分条款要求可提供作为加分条件)

附2: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住:1.附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 件或扫描件,技术负责人业 项为投标人单位人员,以证书所署单位以及缴纳养老保险单位为准。职称证的单位与投标人 单位不一致或未注明单位的,由投标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和缴纳养老保险 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2.业绩证明:附技术负责人近三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或 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复印件或扫描 件。(不作强制要求,不提供不作为无效标条件,如评分条款要求可提供作为加分条件)

(一)近三年完成的类似项且情况表

注:1、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或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 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2、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工程。中标通知书(如有)或合同协议书(或施工合同)或工 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资料中应能体现工程结构类型、建设 规模等内容,否则备案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质量监督机构应出具证明材料。

注:1、附投标人申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或施工合同)、工程峻工验收报告(或 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2、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工程。中标通知书(如有)或合同协议书(或施工合同)或工 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资料中应能体现工程结构类型、建设 规模等内容JC/T 2341-2015 膨胀蛭石防火板,否则备案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质量监督机构应出具证明材料。

二)正在施工的类似项目情况

注:1、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或施工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 2、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工程。中标通知书(如有)或合同协议书(或施工合同)资料中 应能体现工程结构类型、建设规模等内容,否则备案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质量监督机构 应出具证明材料

注:1、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或施工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 2、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工程。中标通知书(如有)或合同协议书(或施工合同)资料中 应能体现工程结构类型、建设规模等内容,否则备案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质量监督机构 应出具证明材料

(四)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GB51427-2021 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技术标准及条文说明.pdf投标文件内容: 技术标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投标文件内容: 技术标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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