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202-2018 建筑地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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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B 50202-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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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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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202-2018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B 50202-2018 建筑地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6.1.1~6.1.4特殊土地区施工前应收集当地的气象资料和水文 资料,查明地表水的径流、排泄和积聚情况,查明地下水类型、理藏 条件、水质、水位、毛细水上升高度及季节性变化规律。针对特殊 土的类型,制定针对性的施工组织设计,避免雨季施工对特殊土地 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的影响。

6.2.1湿陷性黄土场地上的垫层地基,除提高承载力和增加均习

6.2.1湿陷性黄土场地上的垫层地基,除提高承载力和增加均习 性外JGJ/T 436-2018住宅建筑室内装修污染控制技术标准,另一个重要作用是防水和隔水。一定厚度的垫层可以防止 水从上部渗人地基,外放部分可以防止水从侧向渗入地基,其尺寸 对热层的防水、隔水效果至关重要,应作为验收项目。

类建筑地基消除湿陷性的厚度的规定,是强夯地基确定设计处理 享度的个重要依据。在设计处理(夯实)厚度内湿陷性应消除, 检测方法可采用现场浸水载荷试验或取土做土工试验,具体方法 在《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中有详细规定。湿陷系 数作为一般项目进行验收,允许个别土样的湿陷系数大于0.015, 但大于0.015的点在空间分布上不应集中、连续。压实系数和湿 陷系数两项指标具有关联性,且夯实厚度和程度(压实系数)关系 到防水效果,检测压实系数可作为强夯处理有效厚度和湿陷性消 除厚度的辅助判断指标。

湿陷性应消除。可采用复合地基浸水载荷试验或通过桩体材料、

桩体压实系数、桩间土湿陷系数和平均挤密系数等指标综合判定。 根据湿陷性黄土地区经验,挤密系数达到0.90的区域一般在 距桩边(0.5~1.0)D范围(沉管法),平均为0.75D。桩距的计算 依据一般是挤密系数不小于0.90,因此对于要求消除湿陷性的挤 密桩地基,其桩距偏差不宜大于0.25D。 对预钻孔扩桩,因钻孔过程对桩间土无挤密作用,消除湿陷 性全靠夯扩,因此钻孔直径不应大于设计值,施工前应检查钻头直 径。对于决定夯扩效果的锤重、每次填料量、夯锤提升高度、夯击 次数等必须在施工中经常检查。最终形成的桩径是检验桩间土挤 密效果的重要参数,也应经常检香

等方法消除部分或全部湿陷土层的湿陷性,再采用水泥粉煤灰碎 石桩等复合地基或采用桩基础。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湿陷性黄土 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规定,用挤密或强夯等方法消除部分或 全部湿陷土层的湿陷性后,已消除湿陷性的土层可按一般地区土 层进行设计,其施工验收也可按一般地区的验收标准执行。挤密 桩设计目的仅是消除湿陷性,其承载力可不进行验收

陷发生,减少后期湿陷量的一种黄土地区特有的地基处理方法,浸 水时湿陷发生越充分则预浸水处理效果越好。受周围未浸水土层 约束影响,黄土实际发生湿陷量大小和浸水坑尺寸有关,因此浸水 坑尺寸应检查验收。

6.3.1冻土地区的保温隔热地基,近几年无论是在多年冻土区还 是季节冻土区,应用越来越多,因此增加该基础型式的验收内容。 主要应在施工前对材料质量进行验收,检查材料合格证、试验报告 等。施工过程主要检查接缝处理,铺设厚度、长度、宽度是否符合 质量要求,

6.3.3多年冻土地区的灌注桩基础,在国外应用的并不是很多, 在国内由于工程造价及施工条件的制约,还在大面积应用。为了 保护多年冻土环境,降低混凝土水化热对冻土的影响,要求混凝土 浇筑温度在5℃~10℃,因此应对混凝土进行测温。为了及时掌 握基础施工对冻土环境的影响,施工期间要对地温进行监测。多 年冻土地区桩基础的设计原则主要有三种,即保持冻结状态、逐渐 融化状态、预先融化状态,这三种状态对桩基础的检测方法是不一 样的,因此要求按现行行业标准《冻土地区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 范》JGJ118的规定执行。 6.3.4多年冻土区架空通风基础,施工前应对使用的保温隔热材 料及换填材料进行检验,检查材料合格证、试验报告等。施工中主 要检查通风空间或通风总面积是否符合要求。其冻土地基承载力 或桩基础承载力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冻土地区建筑地基基础设计 规范》JGJ118的规定执行。

6.3.4多年冻土区架空通风基础,施工前应对使用的保温

料及换填材料进行检验,检查材料合格证、试验报告等。施工中主 要检查通风空间或通风总面积是否符合要求。其冻土地基承载力 或桩基础承载力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冻土地区建筑地基基础设计 规范》JGI118的规定执行

6.4.1膨胀土地基换土可采用非膨胀性土、灰土或改良土,换土 享度应通过变形计算确定。膨胀土土性改良可采用掺和水泥、石 灰等材料,掺和比和施工工艺应通过试验确定。 平坦场地上胀缩等级为I级、Ⅱ级的膨胀土地基宜采用砂、碎 石垫层。垫层厚度不应小于300mm。垫层宽度应大于基底宽度 两侧宜采用与垫层相同的材料回填,并应做好防、隔水处理。 6.4.2对胀缩等级为Ⅲ级或设计等级为甲级的膨胀土地基,宜采 用桩基础。灌注桩施工时,成孔过程中严禁向孔内注水,应采用干 法成孔。成孔后应清除孔底虚土,并应及时浇筑混凝土。

6.4.2对胀缩等级为Ⅲ级或设计等级为甲级的膨胀土地基,宜 用桩基础。灌注桩施工时,成孔过程中严禁向孔内注水,应采用 法成孔。成孔后应清除孔底虚土,并应及时浇筑混凝土。

6.4.3膨胀土是同时具有显著的吸水膨胀和失水收缩两种变形

的黏土,土体的含水率的变化是膨胀土产生危害的主要原因。在 膨胀土地区建筑物周围设置散水坡,设水平和垂直的隔水层,加强 上下水管的防漏措施;面层及垫层的施工质量决定着散水坡的抗

渗性能,散水的宽度直接影响着防渗漏的范围大小。

6.5.1盐渍土地基中隔水层可以阻断盐分和水分向上迁移,防止 路基产生盐胀、湿陷,并且阻断下层盐渍土对基础的侵害。 6.5.2防腐工程施工前,应根据施工环境温度、工作条件及材料 等因素,通过试验确定适宜的施工配合比和操作方法。防止盐渍 土的腐蚀破坏,除采取措施外,特别重要的是土建工程质量和防腐 施工质量。在一定条件下,施工质量起决定性作用。因此,对施工 质量的严格把关和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规程是十分重要的。盐渍 土地区的防腐措施主要包括增加混凝土保护层的厚度,增加防腐 添加剂及刷防腐涂层。验收程序及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 筑防腐蚀工程施工规范》GB50212的规定

6.5.3换土垫层法适用于地下水位埋置深度较深的浅层盐渍土

在盐渍王地区,有的盐渍土层仅存在地表下1m~5m厚,对 于这种情况,可采用砂石垫层处理地基,将基础下的盐渍土层全部 挖除,回填不含盐的砂石材料。采用砂石材料是针对完全消除地 基溶陷而言,其挖除深度随盐渍土层厚度而定,但一般不宜大于 5m,否则工程造价太高,不经济。砂石垫层的厚度应保证下卧层 顶面处的压应力小于该土层浸水后的承载力,还应保证垫层周围 溶陷时砂石垫层的稳定性,垫层宽度不够时,四周盐渍土浸水后产 生溶陷,将导致垫层侧向位移挤入侧壁盐渍土中,使基础沉降 增大。

6.5.4强秀法和强夯置换法适用于处理盐清土地区的磁石十动

王、非饱和粉土和黏性土地基以及由此组成的素填土和杂填土地 基。强夯置换法在设计前,应通过现场试验确定其适用性和处理 效果。强夯法和强夯置换法的有效加固深度、夯击工艺和参数应

通过当地经验或现场试夯确定。强夯置换法夯坑换填料应为非盐 责土的砂石类集合料,并应做好基础地下排水设计。 .5.5砂石(碎石)桩法包括用挤密法施工的砂石桩和用振冲法 施工的砂石桩,适用于处理盐渍土地区的砂土、碎石土、粉土、黏性 土、素填土和杂填土等地基。采用砂石桩法应在设计和施工前选 择有代表性的场地进行现场试验,确定施工机械、施工参数和处理 效果。砂石桩顶和基础之间宜铺设一层厚500mm左右的砂石垫 层,并应做好地下排水设施,宜在基础和垫层间设置盐分隔离层 6.5.6浸水预溶法适用于处理盐渍土地区厚度较大、渗透性较好 的盐渍土地基。盐渍土的盐溶危害是盐渍土地基的主要病害之 一。当地基发生盐溶时,地基承载力大幅度下降。浸水预溶法可 以改变地基土体结构,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地基土的含盐量。浸 水预溶法可与强法、预压法等其他地基处理方法结合使用。重 要工程或大型工程,施工前应进行浸水试验,确定浸水量、浸水所 需时间、浸水有效影响深度和浸水降低的溶陷量等。国内有部分 建筑在采用浸水预溶法进行地基处理后,上部结构施工完成后仍 然出现较大的竖向变形,主要原因就是有效浸水影响深度不够。 浸水坑的外放尺寸要求与其余地基处理工艺原则类似。水头高度 对有效浸水影响深度、预溶速度都有重要的影响。

通过当地经验或现场试夯确定。强夯置换法夯坑换填料应为非盐 清土的砂石类集合料,并应做好基础地下排水设计。

施工的砂石桩,适用于处理盐渍土地 土、素填土和杂填土等地基。采用砂石桩法应在设计和施工前选 择有代表性的场地进行现场试验,确定施工机械、施工参数和处理 效果。砂石桩顶和基础之间宜铺设一层厚500mm左右的砂石垫 层,并应做好地下排水设施,宜在基础和垫层间设置盐分隔离层。

7.1.1基坑支护结构质量检查与验收需要分阶段进行。施工过 程的质量控制,是确保支护结构质量的基础,应把好每道工序关, 严格按操作规程及相应标准检查,随时纠正不符合要求的操作。 质量验收应按本标准的相应要求实施,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应与设 计配合,采取补救措施后方能进行基坑开挖。基坑开挖时的检查, 主要是截水体系渗漏、构件偏位等,如严重或偏位过多,也应采取 措施及时处置。

7.1.3降水、排水系统对维护基坑的安全极为重要,必须在基坊

开挖施工期间安全运转,应时刻检查其工作状况。邻近有建筑物 或有公共设施,在降水过程中要予以观测,不得因降水而危及这些 建筑物或设施的安全。

化等提供依据;更重要的是通过检测和预警,可以及时发现安全隐 患,保护基坑及周边环境的安全。因此基坑工程的监测也是基坑 工程实施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环,基坑支护工程中主要支护结构 变形应根据设计要求设置报警值,对周边主要保护对象的变形应 根据环境保护要求设置报警值。监测的相关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的规定。

7.2.2保证成孔质量是确保成桩质量的关键之一,如测得的孔 径、垂直度、孔壁稳定和沉渣厚度等现场实测指标不符合设计要求 时,应及时采取技术措施或重新考虑施工工艺。试成孔可选取非

排桩设计位置进行,有成熟施工经验时也可选择排桩设计位置进 行试成孔。在钻进成孔至设计桩底标高并完成一清后,静置一段 时间(模拟成孔至成桩的施工历时时段,通常宜取12h24h或按 设计要求)考察孔壁稳定性。从开始测得初始值后,每间隔3h~ 4h测定一次孔径曲线(含孔深、桩身扩径缩径等数据信息)、垂直 度、沉渣厚度、泥浆指标等,以核对地质资料、检验施工设备施工工 艺等是否适宜,在正式施工前调整选择好施工参数。选取非排桩 设计位置进行试成孔时,试成孔完毕后的孔位应以砂浆或其他材 料密实封填。 7.2.4采用“桩墙合一”技术,考虑将原有废弃的临时围护排桩利 用作为永久地下室侧壁挡土结构的一部分,可以减少地下室外墙 的厚度,甚至可减少结构外墙下边桩的数量,以节约社会资源,实 现建筑节能和可持续发展的基坑支护结构设计。“桩墙合一”构造 节点见图1。 “桩墙合一”围护桩由于作为永久结构的一部分,其施工与检 测的要求高于常规临时围护排桩。其中垂直度偏差提高要求主要 考虑减小围护桩施工误差对后期地下室外墙施工的影响,建议采

7.2.4采用“桩墙合一”技术,考虑将原有废弃的临时围护

图1“桩墙合一”构造节点

用旋挖工艺成孔进行“桩墙合一”围护桩的施工

7.3.1我国常用的钢板桩可采用等截面U型、Z型、直线型、组 合型和槽钢等。常用的预制钢筋混凝土板桩可采用矩型、T型和 I型截面钢板桩,外形尺寸及截面特性、锁口尺寸等可按现行行业 标准《冷弯钢板桩》JG/T196和现行国家标准《热轧U型钢板桩》 GB/T20933的规定执行。预制混凝土板桩目前常用的截面形式 主要是矩形截面槽样结合的形式。

7.4.1咬合桩施工前,应沿咬合桩两侧设置导墙,导墙结构应建 于坚实的地基上,并能承受施工机械设备等附加荷载。全套管钻 孔咬合桩施工期间,导墙经常承受静、动荷载的作用。为了便于栅 机作业,导墙内侧净空应较桩径稍大一些,导墙的施工精度直接影 响钻孔咬合桩的施工精度。

7.5型钢水泥土搅拌墙

.5.3进行浆液试块强度试验确定墙体强度时,浆液试块应根据 土层特点和开挖深度选取不同深度的浆液试块,严禁在钻头上提 取浆液试块。浆液试块应采用与搅拌桩类似的条件养护(地下水 位以下的应采用水下养护),达到设计龄期要求(一般为28d)后进 行强度试验

尚应符合行业现行标准《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技术规程》JGJ/T199 和《渠式切割水泥土连续墙技术规程》JGJ/T303的规定。

尚应符合行业现行标准《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技术规程》JGJ/

进行抗拔承载力检测的土钉应随机抽样,检测试验应在注

浆固结体强度达到10MPa或达到设计强度的70%后进行。

7.7.1导墙在施工中具有多种功能,为了保证导墙具有足够的强 度和稳定性,导墙断面要根据使用要求和地质条件等通过计算确 定。在确定导墙形式时,应考虑下列因素:表层土的特性、荷载情 况、地下连续墙施工时对邻近建筑物可能产生的影响、地下水位的 变化情况、施工作业面在地面以下时对先期施工的临时支护结构 的影响等

受化情况、 的影响等。 7.7.2护壁泥浆使用前应根据材料和地质条件进行试配,并进行 室内性能试验,新拌制的泥浆应经充分水化,成槽时泥浆的供应及 处理系统应满足泥浆使用量的要求。槽段开挖结束后及钢筋笼入 槽前,应对槽底泥浆和沉淀物进行置换。 导墙接头可采用圆弧型接头、橡胶带接头、十字钢板接头、工 字型钢接头或套铣接头。 7.7.4混凝土抗渗等级不宜小于P6级,墙体混凝土强度等级不 应低于C30,水下浇筑时混凝土强度等级应按相关标准要求提高。 7.7.5作为永久结构的地下连续墙需同时满足基坑开挖和永久

7.7.4混凝土抗渗等级不宜小于P6级,墙体混凝土强度等级

应低于C30,水下浇筑时混凝土强度等级应按相关标准要求提高。 7.7.5作为永久结构的地下连续墙需同时满足基坑开挖和永久 使用两个阶段的受力和使用要求,对墙体的质量检验尤为重要。 墙体质量检测应对墙体完整性、墙体厚度、墙体深度及墙底沉渣厚 度等项目进行超声波检测,对于检测数量的要求,本条规定同类型 槽段的检验数量不应少于10%,且不得少于3幅,每个检验墙段 的预埋超声波管数不应少于4个。对墙体混凝土的强度或质量存 在疑问时,可采用钻芯法进行检验。

7.8.1本节中重力式水泥土墙指采用双轴水泥土搅拌桩施工工 艺形成的重力式水泥土墙,采用其他施工工艺时,可参照本标准中 相应章节进行质量检验

7.8.4成桩施工期应严格进行每项工序的质量管理,每根桩都应 有完整的施工记录。应有专人记录搅拌机钻头每米下沉或提升的 时间,深度记录误差不大于100mm,时间记录误差不大于5s。桩 位偏差不是定位偏差,一般来说,为了保证桩位偏差在50mm以 内,需要保证定位偏差在20mm以内。桩位偏差在50mm以内, 垂直度偏差在1%之内可保证10m~15m长度范围内相邻桩有良 好的搭接。

7.8.4成施工期应严格进行每项工序的质量管理,每根桩都应

7.9.6采用注浆法进行土体加固时,其施工质量检验参照注浆地 基的要求进行。根据地基加固的特点,可不进行地基承载力和地 基土变形指标的检测,

7.10.4基坑工程的工况中,设计允许在未达到28d龄期的情况 进入下一工况时,还应根据设计要求增加对混凝土支撑的强度检 测,并相应的增加混凝土试块留设数量。 7.10.5施加预应力的钢支撑杆件在基坑开挖过程中会产生一定 的预应力损失,为了保证预应力达到设计要求,当预应力损失达到 一定程度后应及时进行补充、复加轴力。 7.10.6立柱转向不宜大于5,避免影响水平支撑和地下水平结 构的钢筋施工。

1I.3进行抗拨承载力检测的锚杆应随机抽样,检测试验应在 注浆固结体强度达到15MPa或达到设计强度的75%后进行

7.12与主体结构相结合的基坑支护

7.12.4由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种问题而对钢管混凝+

.4由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种问题而对钢管混凝土支承柱

的施工质量产生异议时,可采用声波透射法或侧向钻取心样进行 辅助质量检测,以作为钢管混凝土支承柱质量检测的参考依据。 声波透射法检测需要在钢管混凝土支承柱施工时预埋钢管。

8.1.1排水系统的有效性是影响降排水能否正常运行的关键因 素,特别是在排水量比较大的工程中,往往因前期设置的排水系统 无法满足降排水的要求导致降水中止。因此,降水运行前检查工 程场区的排水系统是非常必要的。为了避免其他因素,如雨季大 气降水造成排水不畅,根据工程经验,本条规定排水系统最大排水 能力不应小于工程降排水最大流量的1.2倍。 8.1.2不同性质的土层含水量、渗透性差异较大,对预降水时间 的要求也不同。一般来说,土质基坑开挖深度越深、土层含水量越 高、渗透性越差,需要的预降水时间越长。另外,不同的降排水工 艺需要的预降水时间也不同,例如软土地层中真空负压管井比自 流管井预降水时间缩短30%~50%。 减压降水验证试验应结合土质基坑开挖工况验证减压降水的 有效性,并根据试验过程中达到安全水位的时间确定减压预降水 时间。 8.1.3控制土质基坑工程开挖土层中的地下水位在开挖面以下 b.5m1.0m,主要是为便于开挖干作业,确保混凝土垫层浇筑和 养护的条件。 深部承压含水层的水位则应控制在经抗突涌稳定性验算后确 定的安全水位埋深以下,以确保当前开挖面不会发生承压水突涌 的风险。但承压水位不应过度低于安全水位埋深,以免过度减压 降水引起工程周边环境变形。 当基坑开挖面位于承压含水层中或与承压含水层顶板的竖向 巨离小于2m时,坑底已无有效的(半)隔水层。为保证基坑稳定

深部承压含水层的水位则应控制在经抗突涌稳定性验算后确 定的安全水位埋深以下,以确保当前开挖面不会发生承压水突涌 的风险。但承压水位不应过度低于安全水位埋深,以免过度减压 降水引起工程周边环境变形。 当基坑开挖面位于承压含水层中或与承压含水层顶板的竖向 距离小于2m时,坑底已无有效的(半)隔水层。为保证其坑稳定

性与施工安全,则需将承压水位控制在基坑开挖面以下1.0m。

性与施工女全,则 8.1.4本条规定适用于设置截水惟幕且在坑内降排水的基坑。 通过坑外水位的变化来判别雌幕的止水效果,往往还受到其他因 素的影响容易产生偏差。因此,在实际工程中发现坑外水位产生 异常时,还应当排除水位的自然变幅、大气降水、水位观测井或水 位观测孔的有效性等各方面影响因素,结合惟幕施工时的情况进 行综合分析

3.2.2不同的地区选用的降水并管材质是不同的,一般在降水时 都会因地制宜结合地区经验确定管材。管材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 着降水井后期运行过程中的成活率,例如塑料管、水泥管比较容易 曹到破坏,而钢管相对而言其强度和刚度都能够普遍满足各种地 区的降水施工要求。根据上海地区的工程经验,一般采用钢管时, 管径不小于273mm,壁厚不小于4mm。 不同土层选用的滤管,其单位长度孔隙率与土层的颗粒大小、 不均匀系数及渗透性是相关联的;一般来说,土层颗粒越大,不均 匀系数越小,渗透性越强的土层选用的滤料孔隙率应越大。根据 软土地区经验,在夹薄层粉土或砂土的(粉质)黏土层及非承压的 饱和粉土层、砂土层中,采用单位长度孔隙率不小于15%的滤管, 在保障预降水时间及满足成井质量要求的前提下,可以实现预期 的降水效果;在主要颗粒为粉砂~砾卵石的承压含水层中,采用单 位长度孔隙率不小于20%的滤管,可以实现预期的降水效果。 滤料的作用一方面是保持良好的透水性能,另一方面还要阻 挡土层颗粒进入并内。因此,滤料既要考虑粒径与降水目的层的 土层颗粒匹配,同时也要保持较好的均匀性。一般来说,滤料应选 用磨圆度较好的硬质岩层砾、砂,不宜采用棱角形石渣料、风化料 或黏质岩层成分的砾、砂。根据国内不同地区成井施工的经验,滤 料的粒径规格一般按如下确定:

(1)黏土、砂土层:

D5o = (8 ~ 12)dso

式中:D50 小于该粒径的滤料质量占总滤料质量50%所对应 的粒径(mm); d50—一小于该粒径的土的质量占总土质量50%所对应的 土层颗粒的粒径(mm)。 (2)对于d20<2mm的碎石类土含水层:

D50 = (6 ~ 8)d20

α20 式中:d20—小于该粒径的土的质量占总土质量20%所对应的含 水层土颗粒的粒径(mm)。 (3)对d20≥2mm的碎石土含水层,宜充填粒径为10mm 20mm的滤料。 8.2.3试成并的目的是核验地质资料,检验所选的成孔施工工 艺、施工技术参数以及施工设备是否适宜。通过试成并可以了解 选用的施工工艺的可行性,通过掌握成孔钻进的难度、孔壁的稳定 性以及试成井的出水效果调整施工工艺,提高成并水平。一般需 通过2口试成并进行对比检验,根据试成并的结果,对选用的施工 工艺进行确定或完善,并熟悉、掌握施工操作要点。 8.2.4控制成孔垂直度是保证成井质量的基本条件。成孔垂直 度偏差过大,容易影响井(点)管居中沉设,造成滤料层厚度不均 匀,影响抽水效果甚至导致降水并(点)出砂。根据工程实践经验, 成孔垂直度偏差控制在1/100以内,同时确保井(点)管拼装的平 直度及居中竖直沉设,可保证滤料厚度基本均匀,有效发挥过滤 作用。 8.2.5成井施工完成后,通过试抽水检验实际降水效果与设计要 求的偏差。以上海地区承压水减压降水为例,一般分别实施单井 降水检验和群并降水检验。在检验过程中记录每口井的出水量、 抽水井内稳定水位埋深、水位观测并的水位变化状况等,停抽后还 应测量抽水井内恢复水位及水位观测并的恢复水位。通过这些检

式中:α20 小于该粒径的主的质 水层土颗粒的粒径(mm)。 (3)对d20≥2mm的碎石土含水层,宜充填粒径为10mm² 20mm的滤料。

8.2.3试成并的目的是核验地质资料,检验所选的成孔施工工 艺、施工技术参数以及施工设备是否适宜。通过试成井可以了解 选用的施工工艺的可行性,通过掌握成孔钻进的难度、孔壁的稳定 性以及试成井的出水效果调整施工工艺,提高成并水平。一般需 通过2口试成并进行对比检验,根据试成并的结果,对选用的施工 工艺进行确定或完善,并熟悉、掌握施工操作要点。

度偏差过大,容易影响井(点)管居中沉设,造成滤料层厚度不均 匀,影响抽水效果甚至导致降水井(点)出砂。根据工程实践经验 成孔垂直度偏差控制在1/100以内,同时确保井(点)管拼装的平 直度及居中竖直沉设,可保证滤料厚度基本均匀,有效发挥过滤 作用。

求的偏差。以上海地区承压水减压降水为例,一般分别实施单井 降水检验和群井降水检验。在检验过程中记录每口井的出水量 抽水井内稳定水位埋深、水位观测井的水位变化状况等,停抽后还 应测量抽水井内恢复水位及水位观测井的恢复水位。通过这些检

验,一方面掌握了成并质量状况,另一方面还了解了整体降水效果 是否能够满足设计的要求。并且在检验过程中还可以结合后续施 工的工况分阶段了解满足不同阶段降水要求的降水井开启的数 量、降排水的流量等,便于实现“按需降水”,非常有益于科学指导 工程实施

不恢复将带来降水运行的中止,从而带来工程风险。为防止出现 这种情况,目前各种降水工程中都强调配备两路以上不同变电站 供电的独立电源,确保一路电源供电异常后能及时切换至备用电 路。如现场不具备两路不同变电站供电的条件,可以采用发电机 作为备用电源

通道开挖等类型的工程中进行降水时,降水极易造成工程场区外 的地下水位下降从而引起环境变形。因此,本条规定这些类型的 降水工程应当计量和记录降水井抽水量,便于后续发生过度的环 境变形时进行分析,

8.3.4回灌管井的孔壁回填有特殊的要求,必须防止回灌入含水 层中的水沿着孔壁回渗至浅部土层甚至从地面冒出。因此,回灌 管井除了采用黏土球封填孔壁外,还应当进行注浆或采用混凝土 回填剩余的空间。注浆或混凝土回填完成后,应保持14d以上休 止期让混凝土达到强度。

回填剩余的空间。注浆或混凝土回填完成后,应保持14d以上休 止期让混凝土达到强度。 8.3.6一般来说,回灌期间应当同时观测及记录降水区和回灌区 观测井水位抬升情况,这样便于根据观测井水位变化和周边环境 变形监测的结果,动态调整降水和回灌量,保持抽灌平衡。

观测并水位抬升情况,这样便于根据观测并水位变化和周边环境 变形监测的结果,动态调整降水和回灌量,保持抽灌平衡。

地下水,另一方面要避免回灌井因地下水中的金属离子氧化后形 成悬浮物堵塞回灌井滤管。目前工程上较多的是采用自来水进行

回灌,但这既不经济,同时也是水资源的一大浪费。自前国家级 “抽灌一体”地下水控制工法,利用降排出的地下水经过沉淀、曝气 氧化、物理吸附以及锰砂过滤等一系列处理措施降低水中杂质和 易氧化的化学物质含量,达到处理后高于原地下水水质的标准后 再回灌至含水层中。一方面既保障了回灌水源的水质,保持了回 灌的持久性;另一方面减少了地下水资源的浪费,节约了经济成 本。因此,本条并不强调一定要采用自来水作为回灌水源。 为了避免回灌压力过大造成回灌井孔渗水,甚至产生其他不 可预见的危害,除了加强回灌并孔的封堵效果外,一般在满足回灌 要求的情况下都采用自然回灌。自然回灌注水压力一般控制在 0.05MPa~0.10MPa。自然回灌不能满足回灌水量要求时,可采 用加压回灌。但加压回灌的回灌压力必须通过现场试验后确定 加压回灌期间还应密切观测回灌井孔及四周土体渗水状况,出现 渗水现象时,应适当降低回灌压力。 回灌井的回扬能够有效排出回灌管井滤管部位的气泡、杂质 等。一般来说,每天回扬不少于1次,每次回扬时间可控制在 20min~30min。

9.1.1基坑工程应根据设计文件编制基坑支护结构和土石方开 挖的施工方案,并按相关规定完成评审工作后方可施工。当基坑 土石方开挖采用无支护结构的放坡开挖时,应做好基坑放坡周边 地面的挡水措施,防止地面明水流入基坑。基坑底设置明沟及集 水井等排水设施,排除坑内明水,防止坡脚及坑底受水浸泡发生位 移、塌等险情对土石方工程施工产生影响。 在土石方开挖前应针对施工现场水文、地质的实际情况,周边 的环境(建筑物、地铁和地下管线等),开挖边坡与建筑物的距离, 建筑物的结构,地下设施和开挖深度进行综合考虑,编制地面排水 和地下水控制的专项施工方案。 土石方开挖应根据施工现场条件尽可能连续开挖,加快施工 进度,缩短基坑暴露时间。开挖前抢险物资必须到位

9.1.2在土石方工程施工测量中,除开工前的复测放线外,还

配合施工对平面位置(包括控制边界线、分界线、边坡上的上口线 和底口线等)、边坡坡率(包括放坡线、变坡等)和标高(包括各个地 段的标高)等经常测量,并校核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上述施工测量 的基准一一平面控制桩和水准控制点,也应定期进行复测和检查。 对于复杂基坑的开挖施工,还应加强信息化施工,做好基坑变形的 监测测量,确保土石方施工安全顺利进行

9.1.3重要的基坑工程,支撑安装的及时性极为重要,根据工程

实践,基坑变形与施工时间有很大关系。因此,施工过程应尽量缩 短工期,特别是在支撑体系未形成情况下的基坑暴露时间应予以 减少,要重视基坑变形的时空效应。“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

挖,严禁超挖”的十六字原则对确保基坑开挖的安全是必须的

要建(构)筑物或重要公共设施,且暴露时间不长的条件。 土方开挖应保证平面几何尺寸(长度、宽度等)达到设计要求, 土方开挖平面边界尺寸受支护结构控制时,如排桩、板桩、咬合桩、 地下连续墙、SMW工法等支护的基坑土方开挖,不受本条件限 制,支护结构的施工质量与允许偏差应符合设计文件和相关专业 标准要求。

9.3.1岩质基坑开挖应根据岩石的类别、风化程度和节理发育程 度等确定开挖方式。对软地质岩石和强风化岩石,可以采用机械 开挖或人工开挖。对于坚硬岩石宜采用爆破开挖。爆破开挖应编 制专项施工方案,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估,并报所在地公安 消防部门批准后再进行爆破作业。爆破作业做好安全准备工作 爆破器材不能过期或变质,爆破器材临时储存及修建临时爆破器 材库房必须有公安消防部门的许可,修建临时库房应通过安全评 价合格的程序要求。对开挖区周边有防震要求的重要建(构)筑物 的地区进行开挖,宜采用机械与人工开挖或控制爆破。 9.3.2采用爆破施工时,应加强环境监测。距离建(构)筑物较近 时,宜采取现场爆破质点振动监测。质点振动速度应符合设计要

9.3.2采用爆破施工时,应加强环境监测。距离建(构)

时,宜采取现场爆破质点振动监测。质点振动速度应符合设计要 求,当无设计要求时应符合本标准条文说明表4的规定。

9.4土石方堆放与运输

9.4.3本条对在基坑、基槽、管沟等周边的堆载限值和安全堆载 范围作了相关要求,以确保基坑、基槽、管沟边坡的稳定。针对河 岸、地铁和建(构)筑物影响范围内堆土的情况作了安全方面的相

关要求,主要是为了避免由于地面堆土引起的周边建(构)筑物、地 铁等地基附加变形,从而引起安全事故的发生。 施工现场要求在设计明确的堆载范围以外堆土的,应由施工 总承包单位验收并制定专项方案,明确堆土高度和范围,并经基坑 围护设计单位同意和报监理审核后方可实施。 在已建建(构)筑物周边堆载或覆土,建设单位必须委托已建 建(构)筑物原主体结构设计单位复核由于地面堆载引起的周边建 (构)筑物地基附加变形,经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实施、

9.5.2对重要工程土石方回填的施工参数(每层填筑厚)

1.DBJT01-26-2003建筑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规程(第一分册).pdf遍数和压实系数)均应做现场试验确定或由设计提供。检测回填 料压实系数的方法一般采用环刀法、灌砂法、灌水法。

9.5.4回填料每层压实系数应符合设计要求。采用环刀法取

时,基坑和室内回填,每层按100m²~500m²取样1组,且每层不 少于1组;柱基回填,每层抽样柱基总数的10%,且不少于5组; 基槽或管沟回填,每层按长度20m~50m取样1组,且每层不少于 1组;室外回填,每层按400m²~900m²取样1组,且每层不少于1 组,取样部位应在每层压实后的下半部。 采用灌砂或灌水法取样时,取样数量可较环刀法适当减少,但 每层不少于1组。

10.1.3边坡工程应由设计提出监测要求,由业主委托有资质的 监测单位编制监测方案,经设计、监理和业主等共同认可后实施。 方案应包括监测项目、监测目的、测试方法、测点布置、监测项目报 警值、信息反馈制度和现场原始状态资料记录要求等内容。

10.2.3无锚固工程经验的岩土层内的锚杆(索)是指施工单位没 有施工过岩土锚杆(索)工程或很少施工锚杆(索),缺乏一定的实 践经验,对锚杆(索)锚固判断能力差,因此要做基本试验来确定施 工能力。

与基础连接处应密贴。砌缝均匀,无开裂现象,勾缝密实均匀、平 顺美观;沉降缝、伸缩缝整齐平直、上下贯通,缝宽不小于设计值:

反滤层材料级配符合设计要求、透水性良好。泄水孔的位置应符 合设计要求,孔坡向外,无堵塞现象。

10.4.2边坡坡率、平面尺寸、标高的控制决定着边坡轮廓面的成 型和保留岩体的开挖质量,需要经常量测。 10.4.4距离建(构)筑物较近时,宜采取爆破引起振动效应的监 测措施,质点振动速度应符合设计要求JB/T 13749-2020 天然酯绝缘油电力变压器.pdf,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表 4的规定

主:省级以上(含省级)重点保护古建筑与古迹的安全允许振速,应经专家论证选 取,并报相应文物管理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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