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技术问答--建筑专业(江苏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管理中心2019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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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技术问答--建筑专业(江苏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管理中心2019年12月)

5.5.17公共建筑的安全疏散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2楼梯间应在首层直通室外,确有困难时,可在首层采用扩大的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 前室。当层数不超过4层且未采用扩大的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前室时,可将直通室外的门设 置在离楼梯间不大于15m处:

高层建筑内设有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时,应按《建规》第5.4.4条第 4款的规定,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强制性条文)

高层建筑内设有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时,应按《建规》第5.4.4条第 次的规定,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强制性条文)

建筑面积不大于650㎡GB/T 50568-2019 油气田及管道岩土工程勘察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且任一户门至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大于10m时,每个单元 是否可设一部疏散楼梯(楼梯形式按住宅执行)? 答:不可以。根据《建规》第5.1.1条注2,宿舍、公寓的防火设计应执行有关 公共建筑的规定。

36、大型商业建筑采用剪刀楼梯间,当只当作一个安全出口时,能否不按《 规》第5.5.10条有关安全疏散距离不大于10m的规定执行? 答:可以。

37、公共建筑的中庭底层是否需要设置防火卷帘?如需要,中庭部位是否需 考虑人员疏散问题?如设置防火卷帘,中庭部位的面积是否需要加入周围防火分 面积? 答:当中庭划归底层防火分区时,底层可不设置防火卷帘;如中庭单独设置 火分区或将底层中庭划归上部某层防火分区时,底层应设置防火卷帘,并应考虑 员的安全疏散。

39、底层为半开散的空间(有顶无墙,类似灰空间),楼梯间人流蔬散至此空 间是否可视为已直达室外?

40、幼儿园的楼梯间在首层应直通室外,请问以下2个图中的楼梯间可以算直 通宝外吗?

答:上述两图中,楼梯间距直通室外的疏散门未超过15m,符合要求

43、五层的普通办公楼,采用开楼梯间,楼梯间底层通过门厅或公共走道对 外,可否视为直通室外? 答:该建筑超过4层,楼梯间在首层应直通室外。在首层楼梯间内开设外门时视 同直通室外;当需要通过门厅或公共走道疏散时,宜参照扩大封闭楼梯间形式,开 向门厅或公共走道的其它门设置乙级防火门

44、地下室蔬散除按规范需要采用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外,能不能采用室 外楼梯作为安全出口? 答:可以采用室外楼梯作为安全出口。

44、地下室蔬散除按规范需要采用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外,能不能采用室 外楼梯作为安全出口? 答:可以采用室外楼梯作为安全出口。

49、借用相邻防火分区疏散时,当按30%计算出的借用疏散宽度小于0.9m,而 疏散门的最小净宽度为0.9m,也就是开0.9m的门实际上就超过了30%的净宽,可 不可以? 答:可以。此时计算该防火分区的疏散宽度时,借用宽度不能按门的实际净宽 度计算,应按不超过防火分区所需疏散宽度的30%计算。

50、相同功能的A栋和B栋建筑通过满足《建规》第6.6.4条规定的连廊相连 通,则建筑物通向连廊的出口可作为安全出口。如果开向连廊的A栋、B栋出口净 宽均为3m,那么A栋借用连廊出口作为安全出口的可借用疏散宽度应该是3m,还 是B栋富余的疏散宽度?如果B栋没有富裕的蔬散宽度,A栋通向连廊的出口可以 作为安全出口吗? 答:当建筑物通向天桥、连廊的出口符合安全出口的要求,即天桥、连廊上设 置有疏散楼梯或者可以直通疏散楼梯时,该出口可作为建筑物的安全出口。该出口 琉散门的宽度即为疏散宽度,但天桥、连廊的宽度不应小于疏散门的宽度。 因不考虑两栋建筑同时失火,故不需要相邻建筑有富余的疏散宽度

51、办公、公寓、旅馆是否可以共用核心筒疏散楼梯? 答:办公、公寓、旅馆在同一平面层安全出口应分开设置,上下楼层分别设 时可共同使用核心筒内的疏散楼梯。

备机房、设备管并的外开防火门是否要考虑在完全开启时对疏散走道宽度的

影响。 答:民用建筑中的设备机房(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内部使用的附属库房(储 藏室)等,使用人员较少且人员对环境熟悉,其防火门可以向内开启。设备管并检 修门开启方向不限,其向外开启时可不考虑对疏散走道的影响。

2.4汽车库、非机动车库

1、地下汽车库共用位于两个防火分区之间的楼梯间,可否计入各自防火分区置 接对外的安全出口数量? 答:只能计入一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

汽车坡道是否应考虑防火分区和疏散距离?

4、汽车库的防火分区是否可以不包括借用的住宅楼梯间?地下汽车库的安 出口是否可以全部借用住宅的楼梯?是否需要设置独立的疏散楼梯?

答:仅供住宅使用的地下汽车库的防火分区可以不包括借用的住宅部分的楼梯 间。其人员安全出口可以全部借用住宅部分的疏散楼梯,有条件时建议设置部分独

墙上的连通门? 答:不可以。可惜剂相邻防区品碗板棒但不能储因相邻防均上以门 6、受条件限制地下汽车库出地面的坡道与地上建筑平行且贴邻建造,当汽车库 坡道上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或汽车库坡道底部设置防火卷帘)时,是否还需考虑防 微敬条晟一安区域 一43

6、受条件限制地下汽车库出地面的坡道与地上建筑平行且贴邻建造,当汽车 坡道上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或汽车库坡道底部设置防火卷帘)时,是否还需考虑 碗敬条件励更一安区城 一43

9、独立建筑的地下二层建筑,地下一层为商业,地下二层为汽车库,埋地深度 大于10m,地下一层商业(埋地深度小于10m)的部分楼梯间未通至地下二层,此 部分可否设置为封闭楼梯间? 签可以

11、汽车4S店设计中,修车位往往大于15个工位,有的设置在二层,请问是 否可以采用升降梯作为修车库汽车的疏散口?

军的防火卷帘设置是否也应执行《建规》第

车库中设置在机动车通车道上的防火卷帘可7

13、在有防火隔墙设置的情况下,地下室的设备房可否并入<2000平m的汽车 军分区内?可否并入<1000㎡的汽车库分区内? 答:汽车库和其他建筑的火灾危险性不同,规范对其防火分隔、建筑构造、安 全疏散、救援设施等的要求均不相同,因此汽车库与非车库专用的设备用房一般应 采用防火墙分隔,各自独立划分防火分区。在汽车库防火分区较小的情况下,少量 搭商平确定

15、住宅小区大地库为汽车库,汽车库防火分区利用住宅下地库楼梯疏散,该 楼梯间内、前室内是否仍可以设水管井、水电管井的防火门? 答:住宅部分的地下楼梯执行住宅的规定。

16、商业综合体中,住宅下部的地下汽车库没有明确为住宅专用,有垂直交通 连通商业部分,此类地下汽车库还能借用住宅楼梯间疏散么?

,答:如果地下室车库进行合理划分,区分住宅使用区域和商业使用区域,为住

宅服务的车库防火分区可以借用住宅部分的疏散楼梯作为安全出口

18、省安委办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防火技术要点》要求:电动自行 车停放不大于500平方米一个防火分区,且在设备的设置上提高了要求;这个文件 是否执行? 答:应执行。

三、受场地环境限制,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必须 附设在建筑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设量在建筑首层,有国难时,可设在地下一层。设 量在首层时,一个防火分区的面积不大于1400m,设量在地下。 层时,一个防火分区的面积不大于500m。(设量自动灭火系统时 防火分区面积不增加)

1、地下部分楼梯当不能直通室外时, 能否与地上部分楼梯共用门厅通室外(地 上部分楼梯与地下部分在首层已采用了

答:一般情况下地下室楼梯在首层应直通室外,确需与地上楼梯在首层共用门 厅直通室外时,该门厅应满足扩大封闭楼梯间或扩大前室的要求,且地下楼梯在首 层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乙级防火门与其他部位分隔, 当规范明确规定地下功能与地上功能须分别疏散时,地下楼梯不能通过地上楼

3、高层建筑内仅供地下使用的楼梯间的首层疏散外门,是否可以不按《建规》 答:可以。但需注意地下室的具体功能,当地下室设置商业等人员密集场所时 应按《建规》及相应的专项设计规范中的相关要求执行,且首层疏散外门的净宽度 不应小于以楼梯、疏散走道宽度计算的净宽度要求。

3、高层建筑内仅供地下使用的楼梯间的首层疏散外门,是否可以不按《建规》 答:可以。但需注意地下室的具体功能,当地下室设置商业等人员密集场所时 应按《建规》及相应的专项设计规范中的相关要求执行,且首层疏散外门的净宽度 不应小于以楼梯、疏散走道宽度计算的净宽度要求,

4、顶层仅有电梯机房没有其他房间,电梯机房门是否可以开向楼梯间? 答:不可以。

4、顶层仅有电梯机房没有其他房间,电梯机房门是否可以开向楼梯间? 答:不可以,

5、建筑外墙上、下层开口处均为散开外廊或散开阳台时,外墙上、下层开口之 间墙体高度是否应满足《建规》第6.2.5条的规定?住宅相邻户开口处均为散开外廊

11、地下一层的封闭楼梯间(不与地上楼梯间共用)采用自然通风,是按照《 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第3.1.6条执行,还是按照第3.2.1条执行?两者可开)

3.2.1采用自然通风方式的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应在最高 部位设置面积不小于1.0m的可开启外窗或开口;当建筑高度大 于10m时,尚应在楼梯间的外墙上每5层内设置总面积不小于 2.0m的可开启外窗或开口,且布置间隔不大于3层。

12、医院取药窗口与大厅之间是否要设置防火分隔措施?即取药窗口后面为部 分药房,该药房是否应按民用建筑的附属库房与其他部位之间进行防火分隔? 答:当医院取药窗口与相邻药库之间已应按照附属库房与其他部位之间采用防 火分隔措施时,则取药窗口与大厅之间可不设置防火分隔措施;当取药窗口与相邻 药库因设备的连通无法进行防火分隔时,则需要在取药窗口与大厅之间设置防火分 隔措施。如呵网没牛

1、根据《建规》第7.1.2条,一侧临河建造的多层公共建筑,是否可只沿一个 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2、《建规》第7.1.8条:消防车道靠建筑外墙一侧的边缘距离建筑外墙不宜小 于5m。最大距离不应超过多少?

筑外墙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障碍先

筑外墙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障碍物。

7.2.1高层建筑应至少沿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1/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的底边连续布置消防 车登高操作场地,该范围内的裙房进深不应大于4m。 建筑高度不大于50m的建筑,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确有困难时,可间隔布置,但 间隔距离不宜大于30m,且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总长度仍应符合上述规定。 7.2.2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场地与厂房、仓库、民用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障碍物 和车库出入口; 2场地的长度和宽度分别不应小于15m和10m。对于建筑高度大于50m的建筑,场地的 长度和宽度分别不应小于20m和10m。 3场地及其下面的建筑结构、管道和暗沟等,应能承受重型消防车的压力。 4场地应与消防车道连通,场地靠建筑外墙一侧的边缘距离建筑外墙不宜小于5m,且不应 大于10m,场地的坡度不宜大于3%。

7.2.3建巩物与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相对应的范围内,应设置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 入口

.2.3建巩物与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相对应的范围内,应设置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

答:一层仓库、厂房应按《建规》第7.2.5条设置消防救援窗,符合消防救援条 件的一层外门可作为消防救援窗使用

7、根据《建规》第7.2.5条,救援窗间距不宜大于20m且每个防火分区不应小 于2个。那么若一栋建筑每层为一个独立防火分区,每层是否可以仅设两处灭火救 援窗;若一栋建筑4层为一个独立防火分区,每层是否可以仅设一处灭火救援窗; 单层的建筑(或建筑的一层)按设计有外门窗,也要按规定设置防火救援窗吗? 答:供消防救援人员进入的窗口的设置位置应与消防车道及消防车登高操作场 地相对应。若一栋建筑每层为一个独立防火分区,救援窗的数量宜根据建筑长度来 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若一栋建筑4层为一个独立防火分区,救援窗应每层均设 数量宜根据建筑长度来确定;单层的建筑(或建筑的一层)可利用符合消防救援条 件的外门作为救援窗。

8、消防电梯前室在首层直通室外或经过长度不大于30m的通道通向室外,该 通道上能否设门,如能设门,该门有何要求? 答:该通道要具有防烟性能,不经过任何其他房间通向室外,并应采用不低于 2.00h的防火隔墙与其他部位进行分隔,防火隔墙上设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9、《建规》第7.3.1条规定设置消防电梯的范围,请问高层公共建筑主体24m 以下区域需要设置吗?还有高层建筑的裙房需要设置吗? 答: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32m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5层及以上 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的老年人照料设施等均应设置消防电梯。高层公共建筑当

8、消防电梯前室在首层直通室外或经过长度不大于30m的通道通向室外,该 通道上能否设门,如能设门,该门有何要求? 答:该通道要具有防烟性能,不经过任何其他房间通向室外,并应采用不低于 2.00h的防火隔墙与其他部位进行分隔,防火隔墙上设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9、《建规》第7.3.1条规定设置消防电梯的范围,请问高层公共建筑主体24m 以下区域需要设置吗?还有高层建筑的裙房需要设置吗? 答: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32m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5层及以上 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的老年人照料设施等均应设置消防电梯。高层公共建筑当

需要设置电梯时,其主体24m以下部分楼层(包括地下室)也应停靠。高层建筑 裙房可不设置消防电梯。

10、火火救拨援窗玻璃来用钢化玻璃是否可行? 答:可以。

答:一般L型高层建筑取较长边长度,U型高层建筑取两个较长边之和。

12、高层住宅建筑的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时,是否应要求登高场地能保护 到每个单元的楼梯间或每户?或者说是否要保证端头住户至少有一外窗处于消防车 登高操作场地范围内? 答:因住宅户与户之间不通,应尽量保证每户在施救范围内

12、高层住宅建筑的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时,是否应要求登高场地能保 到每个单元的楼梯间或每户?或者说是否要保证端头住户至少有一外窗处于消防 登高操作场地范围内? 答:因住宅户与户之间不通,应尽量保证每户在施救范围内

13、一栋33层住宅,一层为架空层,楼梯间门在最北侧,消防扑救场地在南侧, 是否可以通过架空层进入楼梯间?

14、消防登高场地距本建筑要求大于5m,小于10m,对前后相邻建筑的距离有 要求吗?能紧靠建筑外墙吗? 答: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可以仅考虑一侧建筑使用,但也需要考虑救援时贴临 的建筑对救援的影响

15、当消防车道利用城市道路,以及当消防车道、扑救场地与建筑外墙间的间 距小于5m时,施工图审查时如何把握?

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与建筑外墙间的间距宜不小于5m

(2)地下室面积大于3000m、总体理深不超过10m,局部设备用房(如冷冻 机房等)埋深超过10m,是否要设置消防电梯?如果设置,是仅这个机房所在防火 分区设置消防电梯,还是整个地下室定为大于10m埋深,全部地下室防火分区均设 置消防电梯?地下室设备用房、自行车库等防火分区面积较小,每个防火分区设置 部消防电梯较困难,是否仍需要按每个防火分区设置,是否可以相对集中设置, 数量上满足并可以直接到达这些防火分区? 答:如果可以将埋深大于10m和不大于10m的区域划分清晰,则可以仅在埋深 大于10m的区域设置消防电梯。地下室设备用房、自行车库防火分区面积消防电梯 的设置可以参照公津建字[2015127号文的要求执行

(3)公津建字[2015]27号文中,关于消防电梯在地下室共用的情况可否执行? 答:可以参照执行。

(4)地上二层及以上各层均满足每个防火分区一部消防电梯的要求,部分首层 防火分区可直通室外,是否还需要增设消防电梯,满足每个防火分区一部消防电梯

的要求? 答:当首层防火分区可以直通室外,满足救援要求,且地上二层及以上、地下 室需要设置消防电梯的各层均满足消防电梯设置要求,首层部分防火分区可不设消 防电梯。

当首层防火分区可以直通室外,满足救援要求,且地上二层及以上、地下 置消防电梯的各层均满足消防电梯设置要求,首层部分防火分区可不设消

9、超高层建筑的避难层是否可以为开式 答:不应采用开式。

19、超高层建筑的避难层是否可以为开式? 答:不应采用开式。

2、设置在住宅小区里的养老服务用房,服务人数超过20人,也要执行《老 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吗?

答:根据如符合老年人照料设施的要求,总床位数或老年人总数超过20床(人 应按《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执行。

1、幼儿园分班活动场地可以放在三层的屋顶吗?

(2)住宅楼下的地下汽车库是否每个人行出入口均需要设置无障碍通道与无 碍电梯或无障碍楼梯连通?还是设置一个共用(非住宅单元使用)的无障碍楼梯 无障碍电梯通达首层即可?

答:一般应每个单元设置无障碍通道。地下室多个单元设置一个设置无障碍 道时,应采用设置公共门厅等方式将各单元的无障碍电梯或无障碍楼梯在地下室 以连通。当不能全部连通时,应设置非住宅单元使用的共用无障碍电梯或无障碍 梯通达首层,并在首层可到达每个住宅单元的无障碍出入口

1、标准化外窗以平开为主,高层住宅只能以内平开为主,内平开窗给住宅内部 使用带来很大不便,内悬窗和外悬窗可否算平开系统?

答:内悬窗或外悬窗不属于平开窗系统。标准化外窗可以采用内悬窗或外悬窗, 但采用内悬窗或外悬窗时,尚应注意需满足房间外窗的有效通风面积要求。

2、普通水磨石地面属于防滑还是不防滑地

当使用功能的修改属于使用性质的修改或与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相符时, 立先行报送当地规划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当修改涉及使用功能、防火分区、安全疏 散等调整时DB37/ 2376-2019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必要时还应按相关规定报送当地消防设计审查机关审查。土建设计单 立的施工图设计变更申报审图中心审查时,应提供当地规划主管部门的相关变更审 查合格手续,必要时应提供当地消防设计审查机关的相关变更审查合格手续。

4、现行规范中,规范的条文说明和规范图示能否作为设计依据和审查依据?如 果规范的条文与条文说明、规范图示的内容相互不一致,审查中以什么为准?

:规范的条文说明和规范图示可以作为参考,帮助理解规范条文。当规范条

文与条文说明、规范图示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条文为准

文与条文说明、规范图示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条文为准。

答:因省标设置强制性条文的程序问题,在《住宅设计标准》里,当与国家或 行业现行标准相重复的强制性条文并未以黑体字标识,但在条文说明中已明确,审 查时这些条文不管引自国标还是省标,均应按强制性条文进行审查。 引风沁国是强条各

答:因省标设置强制性条文的程月 在《住宅设计标准》里,当与国家或 行业现行标准相重复的强制性条文并未以黑体字标识,但在条文说明中已明确,审 查时这些条文不管引自国标还是省标DB14/T 719-2018 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指南,均应按强制性条文进行审查。 引风心国标强茶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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