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D-CA-2014-01 民航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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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MD-CA-20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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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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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D-CA-2014-01 民航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办法

民航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办法

民航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民航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的管理,保证标准编 制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 化法实施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办 法》、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民用航空标准化管理规定》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民航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的立项、制定 和修订、审批、发布、日常管理和复审等工作。 民航工程建设行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是指涉及民用机场 选址、(预)可研、总体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及维(养)护、试验检 测、监理、质量验收等建设全过程的技术规范、标准、规程、规定和 指南等。 第三条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强制性标准是指对民航建设工程中直接涉及安全、质量、资源 节约和其他公众利益的限值、控制性技术提出要求或规定的标准 强制性标准以外的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第四条中国民用航空局机场司(以下简称机场司)负责标 准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五条标准申报单位应当于每年3月底前向机场司提交下 一年度标准申报项目。 第六条机场司根据申报情况,结合工作重点提出下一年度 标准编制支持目录。列入标准编制支持目录的,机场司向申报单 位下达编制任务通知。 第七条符合标准编制支持目录的申报单位,应当按照《民 航专业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以及财务司每年度公布的民航专 业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进行项目申报。 第八条纳入民航预算的项目GB/T 19472.1-2019 埋地用聚乙烯(PE)结构壁管道系统 第1部分:聚乙烯双壁波纹管材,由机场司与项目承担单位签 订任务合同书。项目经费按民航局有关规定执行。项目完成时间 不迟于编制任务通知中要求的时间

第三章编写单位及人员要求

第九条编写单位包括主编单位和参编单位。编写单位应当 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承担过与该标准有关的技术工作,业绩良好; (三)能够确保标准质量,并按计划完成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 第十条主编单位是指主持标准制定和修订工作的单位。标 准制定和修订实行主编单位负责制。主编单位除应当符合本办法 第九条要求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技术优势,有能力组织解决标准制 和修订中的重大技术问题; (二)能够选派出实践经验丰富、技术水平较高、组织能力较 的本单位在职技术人员担任主编; (三)能够保障提供标准制定和修订所需的人员和技术条件: (四)承担不少于标准总章数40%的编写工作。 第十一条主编单位应当承担下列主要工作: (一)组织成立编写组、确定主编,负责项目的进度和质量控制; (二)负责标准编制经费的管理; (三)负责标准发布后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参与有关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五)承担机场司交办的有关标准制定和修订工作的其他任务。 第十二条主编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从事与该标准有关技术工作十年以上经验; (二)具有正高级或五年以上高级技术职称; (三)熟悉国家技术经济等有关政策,并具有较强的书面表达 组织协调能力; (四)能够保证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进行标准制定和修订 作。 第十三条主编应当承担下列主要工作: (一)组织并主持编写组工作会议; (二)组织协调参编人员工作分工:

(一)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技术优势,有能力组织解决标准制 修订中的重大技术问题; (二)能够选派出实践经验丰富、技术水平较高、组织能力较 为本单位在职技术人员担任主编; (三)能够保障提供标准制定和修订所需的人员和技术条件; (四)承担不少于标准总章数40%的编写工作。 第十一条主编单位应当承担下列主要工作: (一)组织成立编写组、确定主编,负责项目的进度和质量控制; (二)负责标准编制经费的管理; (三)负责标准发布后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参与有关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五)承担机场司交办的有关标准制定和修订工作的其他任务。 第十二条主编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从事与该标准有关技术工作十年以上经验; (二)具有正高级或五年以上高级技术职称; (三)熟悉国家技术经济等有关政策,并具有较强的书面表达 且织协调能力; (四)能够保证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进行标准制定和修订 。 第十三条主编应当承担下列主要工作: (一)组织并主持编写组工作会议;

(三)负责制定和修订工作总体进度和质量; (四)负责标准制定和修订各阶段统稿工作: (五)负责各审查阶段的总体汇报工作; (六)负责标准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参编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从事与该标准有关技术工作五年以上经验; (二)具有三年以上中级技术职称; (三)具有与所承担标准编写内容有关的专业特长和优势,发 表过相关论著、获得过专利或具备相关的科研经历; (四)具有较强的书面表达能力; (五)能够保证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加编写工作。 第十五条参编人员应当承担下列主要工作: (一)参加编写组工作会议; (二)执笔起草不宜少于一章的标准条文及条文说明,并保证 编写质量和进度; (三)服从主编对标准制定和修订工作的总体要求。 第十六条主编单位通常为1个。参编单位数量应当根据标 准内容和工作量确定,不宜多于6个。前言中署名的参编人员一 般不应超过12个,工作分工应当按章节顺序说明。 第四章宙香人员

常由该标准主审人员、相关专业专家和标准使用单位的代表组成JGJT464-2019 建筑门窗安装工职业技能标准, 人数应当不少于9名。编写组成员不得作为审查人员。 第十八条主审人员为机场司确定的标准制定和修订工作审 查人员。主审人员应当参加并主持各阶段的审查工作并独立提出 审查意见。主审人员不超过2个,名单应当在前言中单独列出。 第十九条主审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标准审查工作,保障 其必要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主审人员的工作费用由主编单位承担。

第五章标准的制定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条标准编制分为大纲制定、初稿编写、征求意见、送 审、总校、报批发布六个阶段。 第二节•大纲制定 第二十一条主编单位应当在任务下达一个月内升展启动工 作,内容包括: (一)成立编写组,确定参编单位,商定编写组成员组成和分 工,明确工作纪律; (二)建立标准制定和修订的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 (三)学习有关标准化文件; (四)研究起草标准大纲,包括制定或修订的目的和意义,编 制原则,主要章节结构及其内容要点,专题研究或测试验证内容, 调研的内容、方式和范围,工作进度计划编写组成员及分工,提交

的成果,经费使用计划等。 第二十二条主编单位应当在任务下达两个月内向机场司报 送: (一)标准大纲送审稿; (二)标准大纲审查方案,包括项目名称,审查时间、地点、方 式的建议,参加审查的部门及人员建议等。 第二十三条对于技术复杂的标准,应当对标准大纲进行审 查。标准大纲由主审人员审核同意后,机场司负责组织并主持标 准大纲审查工作。审查重点包括: (一)标准制定和修订的指导思想、原则及工作方法; (二)需调研的主要问题及调研方法、数量和范围; (三)需测试验证的项目、数量和方案; (四)标准的框架结构; (五)标准的适用范围; (六)标准各章节修订意见或建议; (七)标准工作进度计划; (八)标准编写组人员组成及分工。 第二十四条标准大纲审查工作应当形成工作纪要,内容包 括: (一)审查意见和建议,包括不同意见以及遗留问题; (二)标准编写组人员组成及分工; (三)审查人员名单和参会人员名单。

第二十五条主编单位应当根据标准大纲审查意见,在审查 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组织对标准大纲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后的标 准大纲应当视为项目合同的附件并作为项目验收的依据。 第三节初稿编写 第二十六条编写组应当按照审定的标准大纲,并结合必要 的调研、测试验证和专题论证工作等编写标准初稿,并同步编写相 应的条文说明。 第二十七条初稿完成后,由主编单位组织标准初稿审查并 形成审查工作纪要。编写组全体成员均应当参加初稿审查。编写 组应当根据标准初稿审查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完善,形成征求意 见稿及其条文说明。 第四节征求意见

应当向机场司行文报送: (一)征求意见稿及其条文说明; (二)初稿审查工作纪要。 第二十九条机场司负责组织标准的征求意见工作。征求意 见的范围应当具有户泛代表性,期限不少于一个月。 第三十条主编单位应当整理汇总反馈意见,并逐条提出处 理意见。对其中有重大争议的问题,主编单位应当报送机场司,由 机场司组织专家论证并视情进行补充调研、测试验证等。

第三十一条编写组应当根据所征求的意见,修改征求意见 稿形成送审稿及其条文说明。由主编单位向机场司行文报送: (一)送审报告,包括:任务来源,主要工作过程JC/T 2451-2018 硼硅酸盐平板玻璃,主要验证、论 证、调研的内容及结论,重点内容确定的依据,与相关的国际标准、 国外先进标准水平的对比,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 (二)送审稿及其条文说明; (三)对其他有关现行标准的修订建议; (四)测试验证报告; (五)征求意见处理汇总表; (六)送审稿审查方案,包括项目名称,审查时间、地点、方式 的建议,参加审查的部门及人员建议等。 第三十二条机场司组织并主持标准审定工作。编写组全体 成员应当参加审定。审定重点包括: (一)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二)对有关反馈意见的处理是否适当; (三)是否符合相关的技术要求; (四)是否与现行相关标准相协调; (五)是否达到了任务书的要求; (六)语言表达是否清晰、准确。 第三十三条标准审定工作应当形成专家组审查意见,内容 包括:

第四十三条标准的全面修订程序按本办法第五章的规定执 行。标准的局部修订可视技术复杂程度分为初稿编写、征求意见、 送审和报批发布四个阶段,各阶段工作内容和要求可按本办法第 五章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四条对标准的局部修订以标准修订案的形式发布。 第四十五条标准的修订工作如需立项,按本办法第二章有 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机场司负责标准的管理和解释。对涉及标准具 本技术内容的,可由标准主编单位或技术委托单位出具解释意见。 第四十七条主编单位负责标准的日常管理工作,承担标准 日常管理组的技术支撑和保障工作。 第四十八条标准日常管理人员由主编单位推荐产生,组长 应当由主编担任,其他人员由2~3名标准编写组成员组成。标准 日常管理人员应当承担下列职责: (一)负责起草标准具体技术条款的解释并建立台账,记录汇 总有关问题及答复; (二)搜集和汇总标准实施中的问题和建议、国内外相关工程 实践经验、国内外相关标准和科研成果等信息资料; (三)向主编单位提出标准全面修订或局部修订建议; (四)定期向机场司提交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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