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15-71-2010 城市地下空间检测监测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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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J15-7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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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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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15-71-2010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J15-71-2010 城市地下空间检测监测技术标准

11.2.6 测点位置。

1根据工业企业声源、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源、周围噪声敏 感建筑物的布局以及毗邻的区域类别,在工业企业厂界、社会 生活噪声排放源边界布设多个测点,其中包括距噪声敏感建筑 物较近以及受被测声源影响大的位置。 2一般情况下,测点选在工业企业厂界、社会生活噪声排 放源边界外1m、高度1.2m以上、距任一反射面距离不小于1m 的位置。 3当厂界、边界有围墙且周围有受影响的噪声敏感建筑物 时,测点应选在厂界、边界外1m、高于围墙0.5m以上的位置。 4当厂界、边界无法测量到声源的实际排放状况时(如声

源位于高空、边界设有声屏障等),应按第2款设置测点,同时 在受影响的噪声敏感建筑物户外1m处另设测点。 5室内噪声测量时,室内测量点位设在距任一反射面至少 0.5m以上、距地面1.2m高度处,在受噪声影响方向的窗户开 启状态下测量。 6固定设备结构传声至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在噪声敏感 建筑物室内测量时,测点应距任意反射面至少0.5m以上、距地 面1.2m、距外窗1m以上,窗户关闭状态下测量。被测房间内 的其他可能干扰测量的声源(如电视机、空调机、排气扇以及 镇流器较响的日光灯、运转时出声的时钟等)应关闭。

11.2.7 测量时段。

1分别在昼间、夜间两个时段测量。夜间有频发、偶发噪 声影响时同时测量最大声级。 2被测声源是稳态噪声,采用1min的等效声级。 3被测声源是非稳态噪声DB41/T 1884-2019 固定式压力容器改造与重大修理监督检验规则,测量被测声源有代表性时段的 等效声级,必要时测量被测声源整个正常工作时段的等效声级。

11.2.8背景噪声测量。

1·测量环境:不受被测声源影响且其他声环境与测量被测 声源时保持一致。 2测量时段:与被测声源测量的时间长度相同。

11.2.9测量记录。

噪声测量时需做测量记录。记录内容应主要包括:被测量 单位名称、地址、厂界或边界所处声环境功能区类别、测量时 气象条件、测量仪器、校准仪器、测点位置、测量时间、测量 时段、仪器校准值(测前、测后)、主要声源、测量工况、示意 图(厂界、边界、声源、噪声敏感建筑物、测点等位置)、噪声 测量值、背景值、测量人员、校对人、审核人等相关信息。

11.2.10测量结果修正

1噪声测量值与背景噪声值相差大于10dB(A)时,噪 测量值不做修正。

2噪声测量值与背景噪声值相差在3~10dB(A)之间时, 噪声测量值与背景噪声值的差值取整后,按表11.2.10进行 修正。

表11.2.10测量结果修正表 单位为dB(A)

3噪声测量值与背景噪声值相差小于3dB(A)时,应采 取措施降低背景噪声后,视情况按第1款或第2款执行;仍无 法满足前二款要求时,应按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 执行。

11.2. 11 测量结果评价

1各个测点的测量结果应单独评价。同一测点每大的测量 结果按昼间、夜间进行评价。 2最大声级L直接评价。

11.3.1城市地下空间的建设和使用导致周边敏感区域环境振 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中 规定的相应区域振动限值的要求。 11.3.2监测工作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测量 方法》GB10071实施。 11.3.3用于测量环境振动的仪器,其性能必须符合ISO/DP 8041一1984有关条款的规定。测量系统每年至少送计量部门校

8041一1984有关条款的规定。测量系统每年至少送计量部门校 准一次。

11.3.4测量量及读值方法

测量量为铅垂向z振级。

(1)本测量方法采用的仪器时间计权常数为1s。

(2)稳态振动每个测点测量一次,取5s内的平均示数作为 评价量。 (3)冲击振动取每次冲击过程中的最大示数为评价量。对 于重复出现的冲击振动,以10次读数的算术平均值为评价量。 (4)无规振动每个测点等间隔地读取瞬时示数,采样间隔 不大于5s,连续测量时间不少于1000s,以测量数据的VLzio值 为评价量。 (5)铁路振动读取每次列车通过过程中的最大示数,每个 测点连续测量20次列车,以20次读值的算术平均值为评价量。

11.3.5测量位置及拾振器的安装

1测点置于各类区域建筑物室外0.5m以内振动敏感处。 必要时,测点置于建筑物室内地面中央。 2确保拾振器平稳地安放在平坦、坚实的地面上。避免置 于如地毯、草地、砂地或雪地等松软的地面上。 3拾振器的灵敏度主轴方向应与测量方向一致。

11.3. 6测量条件

1测量时振源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2,测量应避免足以影响环境振动测量值的其他环境因素, 如剧烈的温度梯度变化、强电磁场、强风、地震或其他非振动 污染源引起的干扰。

11.3.7测量数据记录和处理

环境振动测量按待测振源的类别逐项记录。测量交通振动, 必要时应记录车流量。

11.4.1城市地下空间废水污染物最高充许排放浓度及最高允 许排水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和广东省标准《水污 染物排放限值》DB4426规定的要求。

11.4.2地下空间废水监测的以下内容和项目应符合现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和《固定源监测质量保 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373要求

11.4.3监测仪器管理与定期检查

1为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可靠,达到在全国范围内的统一 可比,必须执行计量法,对所用计量分析仪器进行计量检定 经检定合格,方准使用。 2应按计量法规定,定期送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 合格方可使用。 3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可自行依法检定,或送有授权 对社会开展量值传递工作资质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合格 方可使用。 4计量器具在日常使用过程中的校验和维护。 5新购置的玻璃量器,在使用前,首先对其密合性、容量 充许差、流出时间等指标进行检定,合格方可使用

1.4水质监测分析方法的选用

1对不同的监测分析对象所选用的分析方法要遵循以下 原则: (1)首先选用国家标准分析方法,统一分析方法或行业标 方法。 (2)当实验室不具备使用标准分析方法时。也可采用原国 家环境保护局监督管理司环监[1994]017号文和环监【1995 号文公布的方法体系。 (3)在某些项目的监测中,尚无“标准”和“统一”分析 方法时,可采用ISO、美国EPA和日本JIS方法体系等其他等效 分析方法,但应经过验证合格,其检出限、准确度和精密度应 能达到质控要求。 (4)当规定的分析方法应用于污水、底质和污泥样品分析 时,必要时要注意增加消除基体干扰的净化步骤,并进行可适 用性检验。 2当实验室不具备采用标准方法或统一方法的条件时,或

者水样十分复杂,采用标准方法或统一方法不能得到合格的测 定数据,必须做方法验证和对比实验,证明该方法的主要特性 参数:方法检出浓度、精密度、准确度、干扰影响等与标准方 法有等效性、可靠性,并报省级以上环境监测部门审批、核准。

11.4.5水质采样的质量保证

1采样人员必须通过岗前培训,切实掌握采样技术,熟知 水样固定、保存、运输条件。 2采样断面应有明显的标志物,采样人员不得擅自改动采 样位置。 3用船只采样时,采样船应位于下游方向,逆流采样,避 免搅动底部沉积物造成水样污染。采样人员应在船前部采样 尽量使采样器远离船体。在同一采样点上分层采样时,应自上 而下进行,避免不同层次水体混扰。 4采样时,除细菌总数、大肠菌群、油类、DO、BODs 有机物、余氯等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外,要先用采样水荡洗采样 器与水样容器2~3次,然后再将水样采入容器中,并按要求立 即加入相应的固定剂,贴好标签。应使用正规的不干胶标签。 5、每批水样,应选择部分项目加采现场空白样,与样品 起送实验室分析。 6每次分析结束后,除必要的留存样品外,样品瓶应及时 清洗。水环境例行监测水样容器和污染源监测水样容器应分架 存放,不得混用。各类采样容器应按测定项目与采样点位,分 类编号、固定专用。

11.4.6分析实验室的基础条件

1实验室环境:应保持实验室整洁、安全的操作环境,通 风良好,布局合理,安全操作的基本条件。做到相互干扰的监 测项目不在同一实验室内操作。对可产生刺激性、腐蚀性、有 毒气体的实验操作应在通风柜内进行。分析天平应设置专室, 做到避光、防震、防尘、防腐蚀性气体和避免对流空气。化学 试剂贮藏室必须防潮、防火、防爆、防毒、避光和通风。

2实验用水:一般分析实验用水电导率应小于3.0us/cm。 持殊用水则按有关规定制备,检验合格后使用。盛水容器应定 期清洗,以保持容器清洁,防止沾污而影响水的质量。 3实验器血:根据实验需要,选用合适材质的器血,使用 后应及时清洗、干,防止灰尘等沾污。 4化学试剂:应采用符合分析方法所规定的等级的化学试 剂。配制一般试液,应不低于分析纯级。取用时,应遵循“量 用为出,只出不进”的原则,取用后及时密塞,分类保存,严 格防止试剂被沾污。不应将固体试剂与液体试剂或试液混合贮 放。经常检查试剂质量,一经发现变质、失效的试剂应及时 废弃。

5试液的配制和标准溶液的标定

(1)试液应根据使用情况适量配制。选用合适材质和容积 的试剂瓶盛装,注意瓶塞的密合性。 (2)用精密称量法直接配制标准溶液,应使用基准试剂或 纯度不低于优级纯的试剂,所用溶剂应为《实验室用水规格》 GB6682规定的二级以上纯水或优级纯(不得低于分析纯)溶 剂。称样量不应小于0.1g,用检定合格的容量瓶定容。 (3)用基准物标定法配制的标准溶液,至少平行标定3份 平行标定相对偏差不大于0.2%,取其平均值计算溶液的浓度。 (4)试剂瓶上应贴有标签,应写明试剂名称、浓度、配制 日期和配制人。试液瓶中试液一经倒出,不得返回。保存于冰 箱内的试液,取用时应置室温使达平衡后再量取

11.5.1城市地下空间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应符合广东省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要求。 11.5.2城市地下空间大气环境影响监测应符合《固定源废气 监测技术规范》HJ/T397和《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 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373的要求。

监测技术规范》HJ/T397和《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 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373的要求。

1属于国家强制检定目录内的工作计量器具,必须按期送 计量部门检定,检定合格,取得检定证书后方可用于监测工作。 2排气温度测量仪表、斜管微压计、空盒大气压力计、真 空压力表(压力计)、转子流量计、干式累积流量计、采样管加 热温度、分析天平、采样嘴、皮托管系数等至少半年自行校正 一次。 3定电位电解法烟气(SO2、NOx、CO)测定仪,应根据 仪器使用频率,每3个月至半年校准一次。在使用频率较高的 情况下,应增加校准次数。用仪器量程中点值附近浓度的标准 气校准,若仪器示值偏差不高于±5%,则为合格。 4测氧仪至少每季度检查校验一次,使用高纯氮检查其零 点,用干净的环境空气应能调整其示值为20.9%。 5定电位电解法烟气测定仪和测氧仪的电化学传感器寿命 般为1~2年,若发现传感器性能明显下降或已失效,必须及 时更换传感器,送计量部门重新检定后方可使用 6自动烟尘采样仪和含湿量测定装置的温度计、电子压差 计、流量计应定期进行校准。

11.5.4监测仪器设备的质量检验。

5.4监测仪器设备的质量检验

1监测仪器设备的质量应达到相关标准的规定,烟气采样 器的技术要求见HJ/T47,烟尘采样器的技术要求见HJ/T48。 2对微压计、皮托管和烟气采样系统进行气密性检验。当 系统漏气时,应再分段检查、堵漏或重新安装采样系统,直到 检验合格。 3空白滤筒称量前应检查外表有无裂纹、孔隙或破损,有 则应更换滤筒,如果滤筒有挂毛或碎屑,应清理干净。当用刚 玉滤筒采样时,滤筒在空白称重前,要用细砂纸将滤筒口磨平 整,以保证滤筒安装后的气密性。 4应严格检查皮托管和采样嘴,发现变形或损坏者不能 使用。

5气态污染物采样,要根据被测成分的存在状态和特性, 选择合适的采样管、连接管和滤料。采样管材质应不吸收且不 与待测污染物起化学反应,不被排气成分腐蚀,能在排气温度 和气流下保持足够的机械强度。滤料应选择不吸收且不与待测 亏染物起化学反应的材料,并能耐受高温排气。连接管应选择 不吸收且不与待测污染物起化学反应,并便于连接与密封的 材料。 6吸收瓶应严密不漏气,多孔筛板吸收瓶鼓泡要均匀,在 流量为0.5L/min时,其阻力应在5±0.7kPa。

11.5.5选择分析方法的原则。

1监测分析方法的选用应充分考相关排放标准的规定、 被测污染源排放特点、污染物排放浓度的高低、所采用监测分 析方法的检出限和干扰等因素。 2相关排放标准中有监测分析方法的规定时,应采用标准 中规定的方法。 3对相关排放标准未规定监测分析方法的污染物项目,应 选用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环境保护行业标准规定的方法。 4在某些项目的监测中,尚无方法标准的,可采用国际标 准化组织(ISO)或其他国家的等效方法标准,但应经过验证合 格,其检出限、准确度和精密度应能达到质控要求。

(1)监测期间应有专人负责监督工况,污染源生产设备、 治理设施应处于正常的运行工况 (2)在进行排气参数测定和采样时,打开采样孔后应仔细 清除采样孔短接管内的积灰,再插入测量仪器或采样探头,并 严密堵住采样孔周围缝隙以防止漏气。 (3)排气温度测定时,应将温度计的测定端插入管道中心 位置,待温度指示值稳定后读数,不允许将温度计抽出管道外 读数。

(4)排气水分含量测定时,采样管前端应装有颗粒物过滤 器,采样管应有加热保温措施。应对系统的气密性进行检查。 对于直径较大的烟道,应将采样管尽量深地插入烟道,减少采 样管外露部分,以防水汽在采样管中冷凝,造成测定结果偏低。 (5)用奥氏气体分析仪测定烟气成分时,必须按C02、02 CO的顺序进行测定,操作过程应防止吸收液和封闭液窜入梳形 管中。 (6)排气压力测定时,事先须将仪器调整水平,检查微压 计液柱内有无气泡,液面调至零点;对皮托管、微压计和系统 进行气密性检查。 (7)使用微压计或电子压差计测定排气压力时,应首先进 行零点校准。测定排气压力时皮托管的全压孔要正对气流方向, 偏差不得超过10° 2颗粒物的采样 (1)颗粒物的采样必须按照等速采样的原则进行,尽可能 使用微电脑自动跟踪采样仪,以保证等速采样的精度,减少采 样误差。 (2)采样位置应尽可能选择气流平稳的管段,采样断面最 大流速与最小流速之比不宜大于3倍,以防仪器的响应跟不上 流速的变化,影响等速采样的精度。 (3)在湿式除法除尘或脱硫器出口采样,采样孔位置应避 开烟气含水(雾)滴的管段。 (4)采样系统在现场连接安装好以后,应对采样系统进行 气密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采样嘴应先背向气流方向插入管道,采样时采样嘴必 须对准气流方向,偏差不得超过10°。采样结束,应先将采样嘴 背向气流,迅速抽出管道,防正管道负压将尘粒倒吸。 (6)锅炉颗粒物采样,须多点采样,原则上每点采样时间 不少于3min,各点采样时间应相等,或每台锅炉测定时所采集 样品累计的总采气量不少于1m。每次采样,至少采集3个样

气密性检查,如发现漏气应分段检查,找出问题,及时解决。 (4)使用吸收瓶或吸附管系统采样时,吸收装置应尽可能 靠近采样管出口,采样前使排气通过旁路5min,将吸收瓶前管 路内的空气彻底置换:采样期间保持流量恒定,波动不大于 10%;采样结束,应先切断采样管至吸收瓶之间的气路,以防 管道负压造成吸收液倒吸。 (5)用碘量法测定烟气二氧化硫,采样必须使用加热采样 管(加热温度120°C),吸收瓶用冰浴或冷水浴控制吸收液温 度,以提高吸收效率。 (6)对湿法脱硫装置进行脱硫效率的测定,应在正常运行 条件下进行,同时测定洗涤液的pH值。在报出脱硫效率测定结 果时,应注明洗涤液的pH值。 (7)采样结束后,立即封闭样品吸收瓶或吸附管两端,尽 快送实验室进行分析。在样品运送和保存期间,应注意避光和 控温。 (8)用便携式仪器直接监测烟气中污染物,为了防止采样 气体中水分在连接管和仪器中冷凝干扰测定,输气管路应加热 保温,配置烟气预处理装置,对采集的烟气进行过滤、除湿和 气液分离。除湿装置应使除湿后气体中被测污染物的损失不大 于5%。 (9)用便携式烟气分析仪对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测 试,应选择抗负压能力大于烟道负压的仪器,否则会使仪器采 样流量减小,测试浓度值将偏低,甚至测不出来。 (10)用定电位电解法烟气分析仪对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 物等测试,应在仪器显示浓度值变化趋于稳定后读数,读数完 毕将采样探头取出,置于环境空气中,清洗传感器至仪器读数 在20mg/m以下时,再将采样探头插入烟道进行第二次测试。 在测试完全结束后,应将仪器置于干净的环境空气中,继续抽 气吹扫传感器,直至仪器示值符合说明书要求后再关机。 (11)用定电位电解法烟气分析仪进行烟气监测,仪器应

次开机直至测试完全结束,中途不能关机重新启动以免仪器 点变化,影响测试准确性。

11.5.7实验室分析质量保证

1属于国家强制检定自录内的实验室分析仪器及设备必须 按期送计量部门检定,检定合格,取得检定证书后方可用于样 品分析工作。 2分析用的各种试剂和纯水的质量必须符合分析方法的 要求。 3应使用经国家计量部门授权生产的有证标准物质进行量 值传递。标准物质应按要求妥善保存,不得使用超过有效期的 标准物质。 4送实验室的样品应及时分析,否则必须按各项目的要求 保存,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分析完毕。每批样品至少应做一个全 程空白样,实验室内进行质控样、平行样或加标回收样品的 测定。 5滤筒(膜)的称量应在恒温恒湿的天平室中进行,应保 持采样前和采样后称量条件一致。

11.6.1城市地下空间电磁辐射限值应符合《电磁辐射防护规 定》GB8702的要求。 11.6.2城市地下空间电磁辐射的监测工作应依据《电磁辐射 防护规定》CB8702、《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61和 《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监测仪器和方法》HJ/T10.2 实施。

11.6.3对超过豁免水平的电磁辐射体,其拥有者必须对辑

本所在的工作场所以及周围环境的电磁辐射水平进行监测,并 将监测结果向所在地区的环境保护部门报告。 1、新建、改建、扩建后的辐射体,投人使用后的半年内提 交监测报告。

1当电磁辐射体的工作频率低于300MHz时,应对工作场 所的电场强度和磁场强度分别测量。当电磁辐射体的工作频率 大于300MHz时,可以只测电场强度。 2测量仪器应尽量选用全向性探头的场强仪或漏能仪。使 用非全向性探头时,测量期间必须不断调节探头方向,直至测 到最大场强值。仪器频率响应不均匀度和精确度应小于±3DB。 3测量仪器探头应尽量置于没有工作人员存在时工作人员 的实际操作位置。

11.6.5环境监测。

1当工作场所的电磁辐射水平超过限值时,必须对电磁辐 射体的工作状态和防护措施进行检查,查明原因,并应采取有 效治理措施。 2某电磁辐射体使环境电磁辐射水平超过本规定的限值 时,必须尽快采取措施降低辐射水平,同时向环境保护部门报

告产生过量辐射照射的原因以及准备治理的措施。 3在对辐射水平进行评价时,应考虑到某一辐射体可能存 在的几种辐射频率的贡献以及多个辐射体的贡献,即应满足式 (11. 6.6) :

(11. 6. 6)

式中 Qm.n 第m个辐射n频段辐射的辐射水平; 限值。

11.6.7监测的质量保证。

1电磁辐射监测事先必须制定监测方案及实施计划: (1)监测点位置的选取应考虑使监测结果具有代表性。不 同的监测目的,应采取不同的监测方案。 (2)监测所用仪器必须与所测对象在频率、量程、响应时 间等方面相符合,以保证获得真实的测量结果。 (3)监测时要设法避免或尽量减少干扰,并对不可避免的 干扰估计其对测量结果可能产生的最大误差。 (4)监测时必须获得足够的数据量,以便保证测量结果的 统计学精度。 2监测仪器和装置(包括天线或探头)必须进行定期 校准。 3监测中异常数据的取舍以及监测结果的数据处理应按统 计学原则办理。 4电磁辐射监测应建立完整的文件资料。仪器和天线的校 准说明书,监测方案,监测布点图,测量原始数据,统计处理 程序等必须全部保留,以备复查

附录A已有结构构件材料

k值 k值 n n C=0.9 C = 0. 75 C=0.6 C =0.9 C =0.75 C=0.6 5 3.400 2.463 2.005 18 2. 249 1. 951 1. 773 6 3.092 2.336 1.947 20 2. 208 1.933 1. 764 7 2.894 2.250 1.908 25 2.132 1.895 1.748 8 2. 754 2.190 1.880 30 2.080 1.869 1. 736 9 2.650 2.141 1.858 35 2.041 1.849 1.728 10 2. 568 2. 103 1.841 40 2.010 1.834 1. 721 12 2.448 2.008 1.816 45 1.986 1.821 1. 716 15 2. 329 1.991 1.790 50 1.965 1.811 1.712

。0.3当按n个受检构件材料强度标准差算得的变异系数,对 钢材大于0.10,对混凝土、砌体和木材大于0.20时,不宜直接 安式(A.0.2)计算构件材料的强度标准值,而应先检查导致离 教性增大的原因。若查明系混人不同总体(不同批)的样本所 致,宜分别进行统计,并分别按式(A.0.2)确定其强度标 准值。

C.0.1沿隧道纵向共布置5条测线,其中:拱顶布置1条、 腰布置2条(两侧各1条)、起拱线布置1条、边墙布置1 (水沟盖板以上1.2m)。具体布置方式见图C.0.1所示。

C.0.2测量方法采用剖面法,发射天线(T)和接受天线.(R) 以固定间距沿测线同步移动的测量方式,结果用地质雷达时间 剖面图象表示。隧道施工雷达质量检测流程图如图C.0.2。

图C.0.2隧道施工雷达质量检测流

C.0.3原始数据处理前应回放检验,数据记录应完整、信号清 晰,里程标记准确。不合格的原始数据不得进行处理与解释 C.0.4数据处理应确保位置标记准确、无误;确保信号不失 真,有利于提高信噪比。 C.0.5根据现场记录,分析可能存在的干扰体位置与雷达记录 中异常的关系,准确区分有效异常与干扰异常;准确读取双程 旅行时间的数据。 C.0.6衬砌厚度可由式(C.0.6)确定

0.3t d= 2/e. 2

式中d 衬砌厚度(m); 8.——相对介电常数; t一一双程旅行时间(ns); u——电磁波速(m/s)。 C.0.7衬砌背后回填密实度的主要判定特征应符合下列要求: 1密实:信号幅度较弱,甚至没有界面反射信号。 2不密实:衬砌界面的强反射信号同相轴呈绕射弧形,且 不连续,较分散。 3空洞:衬砌界面反射信号强,三振相明显,在其下部仍 有强反射界面信号,两组信号时程差较大。 C.0.8衬砌内部钢架、钢筋位置分布的主要判定特征应符合下 列要求: 1钢架:分散的月牙形强反射信号。 2钢筋:连续的小双曲线形强反射信号。

D.0.1声波法包括直达波法和反射波法,应根据不同的检测目 的选用。直达波法适用于检测隧道衬砌表层混凝土质量,判定 浅部的典型缺陷,在具有参照标准的前提下,可推定衬砌表层 混凝土的单轴抗压强度等级:反射波法适用于检测隧道衬砌混 凝土厚度、内部缺陷等。 D.0.2沿隧道里程每8~12m应布置一个测试断面。无仰拱的 隧道,每个断面布置5个测点(拱顶、左右拱腰和左右边墙各 一个);有仰拱的隧道,应在隧道底部增加1~3个测点。 D.0.3检测点的混凝土表面应平整、清洁。换能器、传感器应 通过耦合剂与混凝土表面保持紧密结合,耦合层不得夹泥砂或 空气。 D.0.4数据采集前应通过试验选择最佳的激发、接收距离及仪 器工作参数,设置里程、采样速变、记录长度、触发电平、负 延时数等参数。 D.0.5采用直达波法时,应以测点位置为中心安装发射换能器 和接收传感器并使其耦合良好。发射换能器与接受传感器之间 距离误差不得大于0.5%。测试直达波并保存到磁盘文件,重复 测试3次。 D.0.6采用发射波法时,应以测点位置为中心点在隧道衬砌表 面安装2个接收传感器,并通过电荷放大器接至声波仪的1、2 通道。各传感器与衬砌混凝土表面之间应耦合良好。两传感器 间距宜为0.5~1.0m。两传感器之间距离误差不得大于0.5%。 在两传感器延长线上距离1通道传感器50mm处激发声波,测试 并确认得到清晰的直达波及反射波信号,保存到磁盘文件,重 复测试3次。

D.0.1声波法包括直达波法和反射波法,应根据不同的检测目 的选用。直达波法适用于检测隧道衬砌表层混凝土质量,判定 浅部的典型缺陷,在具有参照标准的前提下,可推定衬砌表层 混凝土的单轴抗压强度等级:反射波法适用于检测隧道衬砌混 凝土厚度、内部缺陷等。 D.0.2沿隧道里程每8~12m应布置一个测试断面。无仰拱的 隧道,每个断面布置5个测点(拱顶、左右拱腰和左右边墙各 一个);有仰拱的隧道,应在隧道底部增加1~3个测点。 D.0.3检测点的混凝土表面应平整、清洁。换能器、传感器应 通过耦合剂与混凝土表面保持紧密结合,耦合层不得夹泥砂或 空气。

D.0.4数据采集前应通过试验选择最佳的激发、接收距离及亻 器工作参数,设置里程、采样速变、记录长度、触发电平、负 延时数等参数。

1低强度混凝土:直达波形态无明显异常但速度明显 偏低。 23 充填低速异物(如片石等):直达波形态畸变且速度 偏低。 3充填高速异物(如卵石等):直达波形态畸变且速度明 显偏高。 D.0.9 反射波路径中的缺陷判识特征应符合下列要求: 1衬砌与围岩接触不密实:反射波能量相对较强且与直达 波同相,甚至出现多次反射。 2衬砌厚度不足:直达波速度正常,只有一个反射界面, 界面深度较设计值低。 3衬砌内部有充填物:直达波速度正常,衬砌厚度对应的 发射界面有与其他不规则反射信号。 4隐伏裂纹、间隙:直达波速度正常,发射波能量强且与 首波同相位。裂纹很浅时,直送波出现异变甚至出现半波缺失。

E.0.1隧道激光断面仪现场检测目自标:

1对初次衬砌的检测:通过隧道净空断面检测,了解隧道 开挖是否超出或侵入设计的开挖轮廓,超欠挖的部位及超欠量。 在支护施作后进行净空断面检测,可以及时发现隧道内是否有 足够的衬砌空间。 2对二次衬砌内轮廓的检测:在二次衬砌施作后进行净空 断面检测,可以检测到衬砌是否侵入相应的设计轮廓。通过比 交初次衬砌和二次衬砌,可以得到二次衬砌厚度。 3初期支护衬砌厚度检测方法。 E.0.2隧道激光断面仪法的测量原理如图E.0.2所示。以某物 理方向(如水平方向)为起算方向,按一定间距(角度或距 离)依次测定仪器旋转中心与实际开挖轮廓线的交点之间的 径(距离)及该失径与水平方向的夹角,将这些失径端点依次 相连即可获得实际开挖的轮线。通过全站仪或其他方法测量 获得断面仪的定点定向数据,在计算软件的帮助下自动完成实 示开挖轮廓线与设计开挖轮廓线的空间三维匹配。可输出各测 点与相应设计开挖轮廓之间的超、欠挖值(距离面积)。如果沿 隧道轴向按一定间隔测量数个断面,还可算得实际开挖方量、 超挖方量、欠挖方量和隧道衬砌厚度。

图E.Q.2隧道断面仪测量原理

E.0.3激光断面检测仪现场检测的方法,在隧道临时支护和初 欠衬砌完成后,将隧道激光断面仪放在隧道设计轴线选定里程 的中心桩处,按照与隧道轴线垂直的方向进行测量,得到一组 初期支护的断面轮廓数据资料。当隧道二次衬砌完成后,在同 一里程处再次进行检测,就能得到隧道二次衬砌的断面轮廓数 据资料。

E.0.4进行现场检测应遵循以下几个

DB35/T 1285-2018 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雷电应急处置规范1初期支护断面和开挖断面的检测是位于同一里程桩

E.0.5计算流程为:

E.0.6激光断面仪检测的规范技术及应注意事项:

1整体式衬砌和复合式衬砌的内轮廓检测,隧道横断面布 置的间距应满足:直线地段50m,曲线地段20m,在每幅至少检 测一个断面。 2为保证检测分析的准确性,应记录检测时的环境温度 气压、粉尘烟雾条件等相关情况。 3在隧道中用全站仪或经纬仪放出隧道中线,并在要检测 的断面处设基准点,测出标高和里程,并在相应边墙上标出要 验测断面单程。 4清除或移去待检测隧道断面上的障碍物,当被测地面有 积水时,宜将水排干后用白纸覆盖。 5标志点以红色油漆标注,若红色油漆点较大,且正好在 激光的中心位置处,宜在该点处盖上一张白纸,再进行检测 6使用隧道激光断面仪检测时,各参数应按下列范围 设置: (1)待测断面起始角度范围在30°~320°范围内。 (2)待测断面终止角度范围在40°~330°范围内。以竖直向 下方向为0°,且终止角应大于起始角度。 (3)在起始角度和终正角度之间测量的点数应不少于40 个;且临近测点的间距不大于2mm。 7隧道激光断面仪测量文件命名应包含隧道名称,线路名 称,检测断面的里程, 8对于检测断面上特殊的点应再进行单点检测,以保证检 则到该断面轮廓上的全部凸点和回点,全面反映被测断面的实 际情况。 9实测断面一般选在按检测要求预定的单程桩号,当某桩 号的断面因特殊情况,不便测量,可以考虑将断面前移或后退, 以确保隧道激光断面仪的准确性。 10应重视隧道激光断面仪测量过程中的特殊情况。在测 量时,为使测试结果便于以后分析,当出现以下情况时,现场 检测时,应该予以记录:

(1)当某桩号的断面因特殊情况,不便测量,将断面前移 或后退,应记录改动的断面里程。 (2)样点碰到隧道壁上的电线或风管,使检测到的尺寸比 标准断面小,影响测量结果,记录落在电线或风管上的点数。 (3)隧道中有车辆通行,激光束落在车辆上,应记录落在 车辆上的点数。 (4)当检测断面存在预留的检修孔或洞时,应记录落在检 修孔或洞的点数。 (5)当检测断面存在其他不便移去的其他障碍物,应记录 落在检障碍物上的点数。 (6)隧道激光断面仪位置不在标准隧道断面中心,应测量 并记录两者在沿隧道轴线和垂直隧道轴线的距离。 (7)当隧道处于纵坡上时应对设计断面进行纵坡修正。修 正时只修正设计断面参数纵坐标。 11处理检测数据需要的资料:隧道纵断面图;各检测断 面的围岩类别;断面开挖和设计的初次、二次衬砌的断面图; 各检测断面中线桩的里程、设计标高、实测标高、水平偏移量 (当在中线上无法设桩时),考虑变形而预留的变形量值。

1为了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DB37/T 3051-2017 油气集输站(库)雷电防护技术规范,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允许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 “可”。 2!条文中指定应按其他的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 应按………·执行”或“应符合的规定”。

1为了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 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允许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 “可”。 2!条文中指定应按其他的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 应按·执行”或“应符合…………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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