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街道设计导则(佛山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2019年1月)

佛山市街道设计导则(佛山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2019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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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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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街道设计导则(佛山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2019年1月)

原有骑楼街道新建骑楼的净高、步行通道净宽和柱距应与原有骑楼相协调。 新建骑楼街道的骑楼净高不应小于5米,步行通道最窄处净宽不应小于3米 柱距不应小于6.0米。

公共出入口位于阳台、外廊及开敬平台下部时,应设 人的遮蔽设施。

街道招牌与广告应遵守《佛山市户外广告设置指引》(2015年修订版)的 规定。商业型和生活型服务街道鼓励对店铺招牌及广告进行整体设计,与街道 或所在片区风貌相协调;骑楼的商铺应享有在骑楼通廊与二层之间外立面设置 广告的优先权,以减少骑楼对店铺招牌、广告遮挡带来的负面效应。

道的街道设计应将红线内的道路空间、沿线的 良界空间及沿街建筑界面纳入设计范围DBJT 15-169-2019 装配式市政桥梁工程技术规范,对空间和设施进行集约设置与统筹利 用,形成一体化设计方案,优化相应的断面设计

商业型街道作为城市中最富有活力的街道空间,在城市空间中占有重要的 地位,其设计应按照以下原则: 1)商业型街道应保持空间紧凑,强化街道两侧的活动联系,营造商业氛围 宜兼具购物、休闲、交通、文化、旅游等功能; 2)鼓励结合街头绿地和建筑退界空间设置能够灵活使用的沿街展览空间 与艺术表演空间; 3)注重艺术品质和细节设计,特别是沿街出入口和街角,增强街道空间 的可识别性、空间特色和美学品质。

商业型街道沿线以消费性商业活动为主,如餐饮、购物等,同时也可容纳 非消费性活动,包括逛街、休憩、交流、表演、旅游等。

新建地区应避免沿主干道形成商业型街道;对于现状主干道沿线的商业区 没,应通过绿化等措施进行空间和噪声隔离,提升活动舒适性。

商业型街道沿线应提供便利的过街可能。交通性较强的商业型街道,采用 平面过街形式时,在不影响主线交通情况下,尽可能增加人行横道、安全岛等 过街设施。交通性较弱的商业型街道鼓励采用稳静化措施控制车速,使行人可 以便利地穿越街道;必要时可结合地区交通组织,对主要商业街进行机非分流 以及可在白天或人流量较大的时间段禁止机动车通行。

商业型街道应提供适应较大规模人流的人行道,设置公共座椅和流动厕所, 提供充足的照明。对人行道及退界空间的地面铺装、建筑附属的广告招牌进行 一体化的艺术设计,形成街道特色界面。街道空间较为充足时,可采用非对称 断面及较为自由的景观设计,可在步行空间或在街道中央布置较宽的设施带和 活动区,

不同红线宽度的商业型街道的标准断面推荐如下: 1)红线宽度大于40米的标准断面。步行空间、骑行空间与车行空间用绿 化带进行隔离;较宽的步行空间应增加行道树进行遮荫,可设置雨水花园改善 街道景观,或设置售货亭等临时设施提高商业氛围

3)红线宽度为20米以下的标准断面。可采用共享街道模式,通过充许机 动车进入街道提高沿线商业的可达性,同时营造安全、舒适的步行与骑行环境; 在街道两侧步行空间较为充足时,结合非对称断面设置水平偏移,形成小型街 头绿地作为活动休憩节点;步行街可在中间设置零售摊位、休憩节点或室外餐饮, 丰富步行街活动,

5.1.14环境设计

5.1.14环境设计

生活型街道作为与居民最密切相关的街道,更需要考虑人的舒适性与便利 生需求,其设计应按照以下原则: 1)满足步行的可达性和交往的需求,营造尺度适宜的户外环境; 2)绿化、街道家具等设施的设计应考虑人的生理需求和行为特征: 3)生活型街道等级越低,活动主体者老年化的趋势越明显,应充分考虑 老年人的行为特征,提供适合老年人活动的空间环境

生活型街道有特定要求的设计要素包括:步行空间总宽度、人行道、开放 式退界空间、机动车道、过街安全岛、转弯半径、分隔带、公共座椅、建筑贴 线率、底层功能、底层风貌、沿街出入口、遮蔽设施、招牌与广告,具体控制 要求详见导则相关章节

生活型街道必要性活动包括在住所、工作地点、公交站点、轨道站点、公 共服务设施、商业设施等目的地之间的步行活动;社会性活动包括与邻居交流、 散步、儿童玩、广场舞等活动。

新建地区鼓励结合支路设置生活型街道,采取稳静化措施降低车速;既有 城市干道沿线的生活型街段,应通过绿化等措施进行隔离,提升活动舒适性; 既有城市支路沿线的生活型街段应增加休憩与活动空间。

生活型街道应提供充足的和带有遮荫的慢行空间。街道空间宽裕时,利用 建筑退界空间、设施带或绿化带增加休憩与活动空间,长度宜在5米以上,宽 度宜在2米以上;街道空间有限时,可通过设置混行车道或只设置单侧的设施带 以此提供更多的步行空间。鼓励人流量较大、有条件的生活型街道可设计小转 弯半径。

5.1.15 标准断面

2)红线宽度为20米以下的推荐断面。采取一块板的断面形式,利用设施 带与绿化带进行人非隔离;可采用共享街道模式,通过充许机动车进入街道提 高可达性,同时营造安全、舒适的步行与骑行环境;可采用不对称断面,单侧 种植行道树,控制设施带宽度,保证基本步行空间。

5.1.21行道树种植

景观型街道与自然人文景观关系密切,应通过高品质的景观环境激发街道 活力,其设计应按照以下原则: 1)景观型街道应兼顾景观型与实用性,在展示城市景观风貌的同时包容 市民休闲活动; 2)考虑各个年龄段、不同群体的使用需求,提升活动体验 3)保护具有历史文化价值、景观风貌特色的设计要素,注重生态技术运用 同时考虑艺术设计,突出街道识别性和美学品质。

景观型街道有特定要求的设计要素包括:步行空间总宽度、人行道、路内 停车带、行道树、建筑贴线率,具体控制要求详见导则相关章节。

景观型街道的沿街活动以散步、跑步、骑行、观光等休闲活动为主,结合 空间节点可以进行健身、休憩、沿街贩卖等活动。

鼓励沿街设置公交线路;空间允许的情况下,可以沿街设置临时停车位与 路内停车带,提高可达性;通过路径设计强化滨水街道与社区和水边的联系, 提升可达性。

景观型街道主要包括林荫大道、景观街道、滨水街道、历史保护街道等。 沐荫大道应种植四排以上行道树,结合分车带及人行道绿化种植的行道树宜选 用高大乔木,路侧带宜采用色叶树、花木与常绿树种进行搭配,形成丰富的四 季色彩变化

交通型街道应根据步行交通、公共交通、非机动车交通、机动车交通和静 态交通的需求对空间进行统筹分配,保障优先级较高的交通方式,其设计应按 照以下原则: 1)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应保证连续性和安全性; 2)交叉口间距宜比其它类型街道大,以便机动车通行,同时交叉口应提 供足够行人和非机动车的停留空间; 3)沿线设计以非开放界面为主,充分利用绿化带等隔离设施形成美观的 景观效果

交通型街道有特定要求的设计要素包括:步行空间总宽度、人行道、公交 车站、路内停车带、分隔带、公共座椅、临时性设施,具体控制要求详见导则 相关章节

不同红线宽度的交通型街道的标准断间推存如下 1)红线宽度大于40米的标准断面。步行空间、骑行空间与车行空间用绿 化带进行隔离,互不影响各自的交通通行。

5.1.26 设计原则

对于综合型街道,街道设计应当兼顾多种类型特征的要求,对街道活动进 行研究,进行有针对性的断面设计

交叉口进出口道、展宽距离等设计应符合相关规范和现行标准要求,并按 照以下原则: 1)强化步行交通、非机动交通和公共交通在交叉口处的路权。多于4条 车道的人行横道需设置过街安全岛;尽量布设非机动车进口道并与机动车道隔 离,交叉口内部宜设置非机动车过街带;尽量布设公交专用进口道,以切实保 障公交优先。 2)保障慢行交通过街的安全、便捷和通畅。人行横道宜与路段处的人行 道尽量保持在一条直线上,以保障过街顺畅性;人行横道端部应结合护柱设置 完善的缘石坡道,以保障过街的便捷性。 3)节约交叉口用地,对各设计要素进行集约布设。生活型街道交叉口宜 采用小转弯半径,以缩减过街距离,限制车辆转弯车速,提升过街安全性;有 路内停车带的路口可结合停车位进行交叉口缩窄设计,以进一步缩减过街距离。

根据交叉口的渠化方式和相交道路的等级,交叉口分为六种组合方式,分 别为全展宽、半展宽、全不展宽、环形、缩窄、右进右出。不同的组合形式对 应的设计要点也有所差别。

不同类型街道的交叉口方式选

全不展宽交叉口主要适用于兼具交通和生活功能的交叉口,一般为次干路 及以下等级相交路口。

该类型交叉口宜采用小转弯半径以缩短过街距离。行人、机动车、非机动 车宜有各自独立的等候空间和过街线路。非机动车道退让相交道路缘石延长线 给右转车辆提供避让空间,同时增强机动车对过街行人、非机动车的可视性。

环形交叉口适用于生活型街道相交且无信号控制的交叉口。非机动车过街 路线应与机动车垂直相交。

缩窄交叉口适用于以生活功能为主的交叉口,一般为支路相交路口。具体 控制要求详见“2.4交叉口”

缩窄交叉口适用于以生活功能为主的交叉口,一般为支路相交路口。具体 控制要求详见“2.4交叉口”

石进右出交叉口适用于低等级街道与高等级街道相交,机动车只能右转进 出高等级街道。必要时可设置人行横道穿越高等级街道

5.3.3 坚持集约用地

实施“慢行优先”的交通发展战略, 完善步行系统规划、非机动车系统规划、 公共交通系统规划等专项规划内容,促进城市交通方式向绿色交通转变,作为 街道设计导则实施的依据与支撑

在城市规划阶段,应加强对地区混合用地、底层功能、街道断面等街道设 计要素的管控;结合“社区规划师”制度,为街道设计提供长期跟踪服务,不 断提升街道空间品质和风貌水平

在规划中坚持街道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根据街道分级分类和沿线建设条 件,合理确定红线宽度、交叉口红线范围。

为促进街道各功能的协调均衡,保证街道的系统性与整体性,应加强规划、 交通、交警、住建、城管等管理部门在规划设计、工程设计环节的沟通与协调。 在各部门沟通协调基础上,应明确各部门在街道规划、建设与管理维护的权责 明确责任主体和建设维护标准,保障人员配置。

街道的规划与建设工作应强调开放性,应充分调动沿街业主、街道周边居 民及其他社会公众的积极性。将社区纳入到街道的规划设计与建设管理体系中 来通过充分发挥设计师的主观能动性引导市民参与街道空间环境设计与维护。

定期对导则实施情况进行评估GB50204-2015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适时启动街道设计导则的修订和更新,保持导 则的引领性和针对性。

鼓励通过划线、植物盆裁等方式对街道进行临时性调整,快速实现增加慢 行空间、设置休憩节点等目的,并后续对实施情况进行评估,为长久性改造方 案提供参考。

形成机动车道、人行道、设施带、退界空间、环境设施等一体化设计与建 设机制,明确牵头单位职责、沿线业主意见征询程序、设计与建设费用分担规则、 设施管理维护责任

参考,奖励对象包括相应部门、基层政府、开发公司以及设计师;鼓励沿路业 主和商户开放地块内部公共通道、提供开放退界空间和相应设施,奖励方式主 要包括税收优惠、政府补贴及结合城市更新享受土地和规划政策等,

搭建政府、开发商、沿线业主 鼓励客万兴 参与街道的设计与改造,解决街道建设 使用和管理中出现的具体问题

加强市区两级的公共财政投入,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街道的建设和运营,保 正高品质建设与维护街道空间环境的成本。鼓励引入国内外高水平设计单位、 设计师参与街道的规划设计。建立相应机制和平台,鼓励沿街业主参与对街道 公共环境品质提升的投资。

关的规划、道路工程、建筑设计、城市绿化、综合管线等规范对其约束,导则的主要目的是在现有标准的基础上 引入国内外先进经验和标准进行补充。本附件列出与导则设计要素相关的规范标准及政策文件,以方便使用 者查询。

《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设计导则》(2013) 《城市交通设计导则》(2015)

QX/T 491-2019 地基电离层闪烁观测规范 《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年修订版) 2) 《佛山市户外广告设置指引》(2015年修订版) 3) 《佛山市城市慢行系统规划》(佛府办函【2015】820号) 4) 《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导向标识系统设计导则》 5) 《佛山市海绵城市规划导则》(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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