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2/T 910-2019 高架胶轮有轨电车交通系统设计规范

DB12/T 910-2019 高架胶轮有轨电车交通系统设计规范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3.6M
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资源ID:205069
下载资源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12/T 910-2019 高架胶轮有轨电车交通系统设计规范

17.2.3.1给水与排水系统设备宜按自动化管理设计。 17.2.3.2给排水及消防水泵等设备应在综合调度系统显示设备运行、手/自动及故障等状态信息。 17.2.3.3排水泵宜采用液位自动控制、就地控制和远程控制方式,并宜上传至控制中心进行监视。

3.1.1胶轮有轨电车交通系统应设置综合车场,用于列车日常充电、停车、洗车、检修维护等。 ,1.2综合车场的用地范围宜按远期规模控制,列车运用检修设施、站场线路和机电设备等宜按 模建设。

18.1.1胶轮有轨电车交通系统应设置综合车场,用于列车日常充电、停车、洗车、检修维护等。 18.1.2综合车场的用地范围宜按远期规模控制,列车运用检修设施、站场线路和机电设备等宜按近期 规模建设。 18.1.3综合车场的功能定位、设计规模、设施设备配置应根据线网规划、线网综合车场布局规划、线 路建设计划、既有综合车场的能力、既有线网列车通道条件、综合车场选址条件、收发车条件、资源共

18.1.4综合车场选址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 b) 靠近正线,并与车站有良好的接轨条件; c) 避开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不良地段: d) 具有良好的自然排水条件; e) 便于城市电力线路、给排水等市政管道的引入和道路的连接: 具有足够的有效用地面积及远期发展余地。 18.1.5综合车场的总平面布置应根据作业要求,并考虑综合维修中心、物资总库和培训中心等设施的 市局及道路、管线、绿化、消防、环保等要求合理设计。 8.1.6综合车场应有完善的消防设施、设环形运输、消防道路和必要的回车设施,并应有不少于两个 与外界道路相连通的出入口。运输道路、消防道路与线路设有平交道时,应在道口前安装安全警示标识 及限高、限载标识牌GB/T 42016-2022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音视频服务数据安全要求.pdf,符合国家现行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8.1.7综合车场可进行物业开发,物业开发的内容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并结合综合车场内外 道路的合理衔接及相关市政设施的规划,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和经济、社会效益分析。物业开发应符合下 列规定: a)物业开发应充分利用轨道交通的资源优势:

DB12/T9102019

b)应在保证综合车场的规模和功能的基础上,对总体运输、站场布置、房屋建筑、供电、通风与 空调、给排水及消防和环境保护等设备设施和物业开发的内容进行统一规划,避免相互干扰: C 应做好综合车场的通风、采光、消防、排烟、照明、降噪、防高空坠物等设计; d 综合车场应设围蔽设施,并且设计宜结合当地的环境和要求,选用安全、实用、美观的结构型 式和材料。

18.2.1综合车场的功能应根据其在线网中的地位合理确定。根据规模和功能不同可划分为车辆段和停 车场。车辆段主要承担线路车辆的停放和检修作业;停车场主要承担线路车辆的停放及周检作业,必要 时可承担一、二级维护作业。 18.2.2综合车场的设计规模应根据车辆技术条件、配属车辆数量、检修周期和检修时间计算确定,满 足功能和能力的要求。

18.2.3车辆段应按下列作业范围设计: a): 车辆停放及日常保养功能,包括:车辆的停放、编组和管理,车辆的外部洗刷、内部清扫及定 期消毒等; b) 车辆的定期检修及检修后的列车试验; 车辆的临时性故障修; d) 车辆基地内设备和机具的维护、保养和检修功能: e) 根据运营管理模式要求,必要时负责列车的乘务作业。 18.2.41 停车场应按下列作业范围设计: a) 车辆的停放及日常保养功能,包括列车停放、编组和日常维修、一般故障处理、清扫洗刷及定 期消毒等: b) 根据运营管理模式要求,必要时负责列车的乘务作业; c) 必要时预留列车一级维护的条件。 18.2.5 综合车场的资源共享应符合下列规定: a) 线路长度较短的情况下,可多线共用综合车场,综合车场宜选址在联络线附近; b) 多条线路可共用,各线设维修工班; c) 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与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共用机电、房建、自动化等系统的大修设施; d) 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与附近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共用仓储物流设施。 18.2.6 车辆检修周期宜执行表10的规定。

18.2.3车辆段应按下列作业范围设计

表10车辆检修维护周期表

DB12/T9102019

DB12/T9102019

注1:各检修中,行驶里程和时间周期两个指标按先到者为准。 注2:表中检修时间是按每列车2编组确定。

3.2.7车辆、设备设施的检修宜从定期检修向状态修过渡,以降低车辆、设备设施的寿命周期月 高利用率。

18.2.8综合车场中,检修线为有人区。停车线、洗车线、出入线等线路为无人区。 18.2.9无人区应设安全隔离带封闭,其安全防护要求与正线要求相同。穿越无人区线路的通道应下穿 或上跨轨道,困难条件下采用平交时,过道两端应设置与列车控制系统的隔离门。无人区与有人区之间 应设置不同信号制式转换的停车位、操作人员上下车平台等设施。 18.2.10综合车场出入段线关系到正线的运输能力,宜选用双线形式,并应根据行车和信号的要求, 按双向运行设计,留有足够的信号转换轨长度。若停车场规模较小,也可采用单线形式,按双向行车考 虑。 18.2.11蓄电池间宜独立设置,蓄电池间规模需根据运营车辆配置数量以及备件数量进行设计;蓄电 池间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具有声光自动报警功能:电池存储间四周隔墙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h。

18.3.1列车运用整备设施包括停车线、检修线和列车清洁洗刷设备及相应线路等设施,并根据生产需 要配备办公、生活房屋。应根据不同自然条件下选择停车库、车棚及露天停车线等停放方式。 8.3.2停车库和检修库宜合建成运用库;检修库也可单独设置或与其他厂房合建。 18.3.3运用库的规模应按近期需要确定,并预留远期发展条件。近、远期规模变化不大或厂房扩建困 维时,可按远期规模一次建成。运用库设计时,停车列位数应按配属列车数在扣除每天在修车列数后计 算确定(设有独立综合车场的线路,还应扣除其综合车场的停车列数)。检修列位数应按检修工作量计 算确定。

3.4运用库各库线的列位设置应根据车库形式

a)停车库(棚)计算长度

式中: Ltk一停车库(棚)计算长度(m); L一列车长度(m); Nt一每条线停车列位数; 15一两列位之间距离(m); 24一前端列车距端墙(3m)、后端列车至车挡安全距离(15m)、车挡距端墙(6m)之和

)列检、月检库计算长度

DB12/T9102019

+(N.1)x15+33......

Lty一列、月检库长度(m); N一每条线列检、月检列位数; 15一两列位之间距离(m); 33一前端列车距端墙(3m)、后端列车至车挡安全距离(15m)、车挡距端墙(15m)之和。 各车库的计算长度应按上列公式计算,并结合厂房组合情况和建筑、结构设计要求做适当调整,但 不宜小于上列公式计算值。若采用无人驾驶,还应结合信号系统调整两列位间的安全距离。 8.3.6综合车场应设机械洗车设施,机械洗车设施包括洗车机、洗车线和生产房屋;洗车线在洗车机 前后一辆车长度范围应为直线;洗车线有效长度计算:

Lsx一洗车线有效长度(m); 2L一洗车机设备前后各一列车长度(m); Ls一洗车机长度(包括连锁设备)(m); Lo一当采用尽端式洗车线时,L.为线路终端安全距离10m;当采用贯通式洗车线时,L.为信 号设备设置附加长度12m。 .3.7综合车场宜根据其布置和作业需要设牵出线,其数量应根据作业量确定;牵出线长度计算:

式中: Lg一牵出线有效长度(m); Lqc一通过牵出线列车总长度(m); Ln一调车机长度(m); 10一牵出线终端安全距离(m)。 .8综合车场内列车运转调度、检修调度与防灾调度宜合设。

Lg=Lac+Ln+10..

18.4.1综合维修中心功能应满足全线导轨梁、房屋建筑和道路等设施的日常维修、保养工作,以及、 通信、列车控制、道岔、机电设备和自动化设备的日常维修和检修工作的需要。 18.4.2检修库规模应根据检修工作量和检修时间计算确定。 18.4.3转向架间一般在检修库内设置,也可毗邻检修库。转向架间规模和检修台位应依据转向架检修 任务量、作业方式和检修时间计算确定。转向架间应设有转向架检修及零部件的检修、清洗、试验及探 伤设备和轮胎拆装、充气机存放设备。 18.4.4应根据国家标准GB/T31486、GB/T31485、GB/T31467中的相关规定和制造商的建议,确定 列车动力电池的检修项目和更换周期,配置列车动力电池的检修和更换设施。 18.4.5综合车场宜设物资总库、材料、备品间。 4险全准版出相报发主业的地质公证

18.4.5综合车场宜设物资总库、材料、备

a)综合维修中心应根据生产的需要配备生产房屋、仓库和必要的办公、生活房屋:

DB12/T9102019

b)设于综合车场内的综合维修申心,其供风和供水设施宜与相关设备和设施统一设置; c)综合维修中心应根据各专业的作业内容和工作量配备必要的设备,以及相应的工程车: d)综合维修中心宜设置工程车库,供工程车的存放和日常维修保养。工程车库的股道数量和面积 应根据配属工程车的台数确定

18.5.1培训中心负责组织和管理职工的技术教育和定期培训工作,应根据胶轮有轨电车交通系统的实 下需要设置,当系统内已设有培训申心,应考虑共用。 8.5.2培训中心宜设于综合车场内,对职工的实作操作培训宜利用车辆基地的既有设施。 8.5.3培训中心应设司机模拟驾驶装置及其他系统模拟设施,并应设教室、实验室、图书室、阅览室 和教职员办公和生活用房,以及必要的教学设备和配套设施,

19.1.1胶轮有轨电车交通系统应具有对火灾、冰雪、风灾、地震、雷击、停电和停车事故等灾害的应 急救援措施。 19.1.2防火灾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同一条线路按同一时间内发生一次火灾考虑。 19.1.3车站站厅的乘客疏散区域、站台不得设置商业用房。车站内的商店及车站周边连体开发的商业 服务设施等公共场所应进行防火灾设计,且应与站厅设置防火分区,并应符合GB50016的规定。 19.1.4车站、区间及综合车场应配备防灾救援设施。 19.1.5控制中心应具备全线防灾及救援的调度指挥,以及和上一级防灾指挥中心联网通信的功能。 19.1.6消防给水与灭火应符合以下规定: c) 胶轮有轨电车交通系统的车站及场段室内外消防系统设计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GB50016 和GB50974的有关规定; V b) 车站应配置灭火器。有充电设施的车站按严重危险等级配置灭火器,其他车站按中危险等级配 置灭火器; 建筑规模不大于5000m的地上车站可不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 d) 体积大于5000m3的车站,其设备用房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 e) 设备集中站的电气设备用房应设置自动火火系统。 19.1.7 防烟、排烟与事故通风除应符合GB51251和GB50016的有关规定以外,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a) 地面车站和高架车站宜采用自然排烟方式,当无条件采用自然排烟方式时,应设置机械排烟系 统:

DB12/T9102019

c)地面及高架车站站厅、站台和车站设 烟风机应保证在280℃时能连续有效工作 30min,烟气流经的辅助设备如风阀及 风机耐高温等级相同

19.2.1乘客疏散有以下方式!

a) 横向疏散一一救援列车停于故障列车对面轨道,两车平齐,车门对齐,在侧门(客室车门)之 间搭设水平扶梯搭桥,进行乘客转移疏散; b) 纵向疏散分以下方式: 1)乘客由列车两端的紧急疏散门行至导轨梁中间的疏散通道,并沿线路疏散通道行至逃生楼 梯或车站等安全地带; 2) 救援列车在同一条轨道线上行驶至故障列车前方或后方,同时开启两车紧急疏散门,乘客 通过安全疏散梯由故障列车转移至救援列车: 3) 利用救援列车或自身动力电池将载客的故障列车运送至车站疏散。 2.2疏散通道应尽量降低与疏散梯之间的高度差,以便乘客在紧急情况下快速疏散至临近车站的安 区域。 2.3疏散通道直线和曲线上宜保持水平。 2.4疏散通道在两端与车站有效衔接。 2.5疏散通道结构应尽量轻便,且应具有通透性。 2.6疏散通道材料应选不燃材料,燃料性能等级不低于A2级

20.1.1环境保护设计应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保护优先"的原则 20.1.2环境保护措施及其防护对象应根据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复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所确定的环境保 护目标及核准的污染防治措施来确定。 20.1.3胶轮有轨电车交通系统设计应贯彻执行国家节约能源政策,并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 的要求。 20.1.4胶轮有轨电车交通系统配置的环境保护设施、节能设施,其功能要求、设置位置、结构形式 景观效果应与主体工程及周围环境相互协调,并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20.1.5选线应符合天津市地质条件、文物保护、自然保护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地区的相关规定。

20.2.1系统运行引起的噪声应符合HJ453及GB3096的相关要求。 20.2.2系统运行引起的振动应符合GB10071的相关要求。

DB12/T9102019

20.3.1系统应与周围环境电磁兼容。系统运行时,无论是否传导、辐射或诱发,该系统应不会产生干 扰现场和周围所使用电磁装置或设备正常运行的电磁环境。列车的电磁兼容性能应符合TB/T3034中 的规定,其他相关设备、子系统应符合其各自的行业标准要求,系统的电磁兼容性应符合GB/T24338的 现定。 20.3.2确保系统运行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对人体健康不会构成影响及其产生的无线电将 不会干扰工程四周电磁环境。系统运行时产生的电磁辐射不会对沿线居民电视等讯息接收有影响,本系 充在设计上应符合GB8702的规定

20.4空气质量与固体废物回收

.4.1运营线沿线排放的空气污染物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及标准的规定。 .4.2系统应尽可能采用可回收的环保材料,正常运营时产生的固体废物(如轮胎,电池,易损 等)应当得到要善回收和利用。固体废物处置应满足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

20.5.1胶轮有轨电车交通系统水污染防治设计应符合GB8978和DB12/356的规定 20.5.2车站及综合车场的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包括已经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均不得排入水 源保护水域。 20.5.3当车站或综合车场无市政既有排水系统时,应对生活污水、生产废水进行处理,并应符合GB 3978和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规定。

DB12/T9102019

日A.1高架区间直线段车辆轮廓、车辆限界、讠

表A.1车辆轮廓线坐标表(单位mm)

DB12/T9102019

表A.2车辆限界坐标表(单位mm)

表A.3设备限界坐标表(单位mm)

DB12/T9102019

DB12/T9102019

图A.2高架直线车站车辆轮廓、车辆限界

表A4车辆轮廓线坐标表(单位mm)

DB12/T9102019

DB12/T9102019

日A.3地下区间直线段车辆轮廓、车辆限界、讠

表A.6车辆轮廓线坐标表(单位mm)

DB12/T9102019

表A.7区间直线地段车辆限界坐标表(单位mm)

表A.8区间直线地段设备限界坐标表(单位mm)

DB12/T9102019

DB12/T9102019

图A.4地下直线车站车辆轮廓、车辆限界

表A.9车辆轮廊线坐标表(单位mm)

DB12/T9102019

DB12/T9102019

图B.1单开道岔线型

图B.2单渡道岔线型

图B.3三开道岔线型

成都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用地和建筑分册(2017版)DB12/T9102019

图B.4五开道岔线型

图B.5对开道岔线型

DB33/T 1065-2019 工程建设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图B.6平交道岔线型

DB12/T9102019

表B.1主要技术参数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