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AC 30-2019 建筑工程(一切)险公估作业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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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T/IAC 30-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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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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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AC 30-2019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T/IAC 30-2019 建筑工程(一切)险公估作业规范

ICS03.060 A 11

建筑工程(一切)险公估作业规范 Survey & Adjustment code of practice for construction all risks insurance

Survey & Adjustment code of practice for construction all risks insurance

DB41/T 1882-2019 搪玻璃压力容器监督检验规范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

建筑工程(一切)险公估作业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公估的现场查勘、事故原因分析、保险责任分析及建议、损失核 定、损失理算、报告编制等方面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一切)险公估作业,建筑工程(一切)险包括建筑工程险和建筑工程一切险,不适 用于建筑工程(一切)险以外其它险种的公估作业。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专业人员接受委托,对保险标的或者保险事故进行评估、勘验、鉴定、估损理算以及 相关的风险评估。

保险公估人(以下简称公估人)可接受保险双方共同委托、保险人单方委托、被保险人 等委托,保险双方委托的保险双方需向公估人出具双方委托书或者签订委托合同,单方委打 委托方需向公估人出具委托书或者签订委托合同。

公估人在接到委托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对专业能力、独立性和业务风险进行综合分析和评 受委托。 在确认接受委托后,应根据4.1的委托方式要求委托人出具委托书或者签订委托合同。

公估人员在接受委派后,应在30分钟之内与被保险人取得联系,告知身份及受委托事项,询问案情,并 与其约定现场查勘事宜,在约定好查勘时间后向委托方通报

公估人员在接到委派后应准备现场查勘工具、了解保险信息及通过互联网等渠道收集受损标

5.1.1公估案件在公估人所在市区内的,公估人员宜在3小时内赶到现场

5.1.1公估案件在公估人所在市区内的,公估人员宜在3小时内赶到现

5.1.2公估案件在公估人所在城市周边地区的,公估人员宜在6小时内赶到现场; 5.1.3公估案件在公估人所在省内其它地区的案件,公估人员宜在12小时内赶到现场; 5.1.4公估案件在公估人所在省份外的,公估人员宜在24小时之内赶到现场; 5.1.5与保险双方约定查勘时间的按照约定时间查勘。

行讲解,取得被保险人签名的书面回执或者客户知悉的电子凭证,否则公估从业人员应及时告知委托人,并 作书面记录; 5.2.2向被保险人致慰问关心之意,请被保险人介绍案件基本情况,包括出险经过、采取的措施、损失情 况、事故原因、出险前的施工形象进度、利益相关方信息(如业主、施工方、分包方、监理等)、工程概 况、主要工艺工法介绍、招投标情况、投资方组成及资金来源等; 5.2.3对照保险合同,核对保险地址、保险标的、保险期限; 5.2.4向被保险人介绍公估作业程序和需被保险人配合的事项,同时也要表明公估人的公正立场: 5.2.5制定查勘方,并与被保险人及相关方过论确认

a)出具“施救告知书”,向被保险人告知其施救义务,请被保险人做好施救工作; b)在现场查勘时,若发现损失有扩大的趋势,应积极与委托人沟通,协调相关方制定出有效的应对措 施。

a)被保险人须指定专人配合查勘工作; b)根据现场情况,以客观事实为依据,恰当选择查勘方法,通过专业技术手段进行查勘; c)查勘时应详细对受损工程进行丈量(测算)、清点、检验,制作现场查勘记录,现场查勘记录应包括以 下内容:受损工程名称、参数、位置、数量、情形等,必要时绘制损失情形示意图; d)现场查勘时,应同时对现场损失项目进行拍照留存,照片需能反映受损状况,并且照片应能与查勘记录 相对应,拍摄查勘人员与被保险人(标志性建筑或保险标的)合影、照片增加日期/地理位置信息、经纬度; e)典型工程查勘参考示例 1)边坡损失勘查要点 ①可应用全站仪、经纬仪、激光测距仪、无人机等对受损实体进行测量,对塌体的长、宽、高和形 伏进行描述,必要时绘制示意图,根据需要可采用卫星遥感技术追溯出险前状态。 ②对每个段落坡体受损的排、截水沟及防护设施如:护坡、锚杆、锚索、土钉墙、挡土墙、抗滑桩、 桩板墙、框架梁等分别测量,必要时绘制示意图。 ③对大体积的滑坡、岩暴、山体崩裂等,需核查地质勘察部门出具的勘察报告或勘察确认书。

CECS 532-2018-T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线工程技术规程2)隧道塌方、涌水损失勘查要点

隧道塌方、涌水事故需现场核实塌方的区间及影响区域、各工序施工里程、损失情形、受损段的施工材 料规格用量等,调查了解工程的地质勘察设计、施工图设计、隧道监控量测情况(隧道塌方时)、地质超前 预报、施工工艺参数、施工工艺变更情况、地质素描、事故发生前后的现场施工状态及处置措施等。

3)桩基础受损查勘要点

记录受损桩孔的部位、编号、直径,测量受损桩孔深度及施工平台尺寸,收集受损桩孔的施工记录、地 质勘察报告等。了解受损桩孔的成孔方式、受损前的工期。塌孔应现场收集成孔记录,详细了解工艺过程, 如泥浆密度、钻孔误差、桩底清渣情况、钢筋笼放置过程、浇注时拔管速度等。

5.3.2查勘记录确认

现场查勘完毕,应现场和被保险人进行确认GB/T50328-200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询问本次事故受损的财产是否全部查勘完毕,并在现场查勘 记录上明确记录。现场查勘记录应包含的基本内容有:查勘时间、查勘地点、参与人员、损失财产项目及损失 状况的客观描述等。 现场查勘记录、询问笔录等需由被保险人代表签字确认并盖章,否则公估人员应及时告知委托人,并作 书面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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