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3708-2019 装配式纤维增强水泥轻型挂板围护工程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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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32/T 3708-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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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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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T 3708-2019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32/T 3708-2019 装配式纤维增强水泥轻型挂板围护工程技术规程

立柱的轴向压力设计值(N)

轴心受压柱的稳定系数?

立柱由风荷载标准值产生的挠度d,应符合公式

由向压力和弯矩作用的立柱DB34/T 3266-2018 聚乙烯醇(PVA)纤维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施工技术指南,其长细比入不宜大

d,≤1 / 200

支点间的距离(mm),悬臂构件应取挑出长度的2倍

7.1.1FRC轻型挂板生产单位应具有相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和必要的试验检测手段,并应建立完善的质 量管理体系。 7.1.2FRC轻型挂板的制作前,应根据设计要求、工艺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技术交底,并应制定相应 的生产方案。

7.2.1FRC轻型挂板制作前进行产品图的深化设计,产品图应与安装图相一致。 7.2.2FRC轻型挂板产品图应标识产品尺寸、预埋件规格及背附钢架对应位置、产品剖面、细部详图、 材料名称及规格等信息。 7.2.3制作FRC轻型挂板产品的模具应有足够的刚度和尺寸精度且不吸水。投产前应对模具进行验收, 立选用对FRC轻型挂板产品表面无污染的隔离剂,并将隔离剂均匀的涂覆于模具表面。 7.2.4浇筑成型的FRC轻型挂板宜选用自流平或自密实料浆,或采用内、外辅助振动工艺进行密实。 7.2.5带有背附钢架的FRC轻型挂板在完成喷射或浇筑作业后应立即进行背附钢架的放置。钢架的放 置时,定位尺寸应按产品的设计图纸进行,同时采取必要的承托和定位措施防止钢架的锚爪直接放置在 立品上。 7.2.6FRC轻型挂板料浆初凝后应静置养护,不含丙烯酸乳液的FRC轻型挂板的养护应采取保湿措施 养护温度不宜低于10℃。 7.2.7FRC轻型挂板应达到一定强度时方可脱模,脱模时不应采用局部应力过于集中的方法。普通的 带肋轻型挂板和造型特殊的轻型挂板或尺寸较大不带背附钢架的轻型挂板在生产时,应在产品中埋入专 用的脱模套管或套环。脱模时应借助起吊设备或脱模辅助装置进行。轻型挂板脱模前应做好标识,标识 内容包括规格型号、生产日期、生产班组号、挂板流水号等相关信息。 7.2.8脱模后自然养护时间,FRC轻型挂板在常温下不应低于7天,低于标准温度时养护时间应适当 延长。

7.3.1背附钢架的加工应符合GB50205的有关规定;背附钢架焊接、螺栓连接件、钢埋件等应符合 B50017、GB50018、GB50661的有关规定。 .3.2铝合金型材构件加工应符合CB50429的有关规定, .3.3FRC轻型挂板生产企业应配置金属构件加工所需的场地和设施,加工好的金属构件不应产生变 形。 .3.4背附钢架的加工制作应符合设计要求,与FRC轻型挂板产品装配前应检验尺寸偏差、安装点位 置、焊接质量、防锈涂层或镀锌质量等。

7.4.1FRC轻型挂板不应有严重缺陷,对于一般缺陷应在工厂内修复后方能

4.1FRC轻型挂板不应有严重缺陷,对于一般缺陷应在工厂内修复后方能出厂

C轻型挂板尺寸偏差及检

.3背附钢架的尺寸允许偏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

背附钢架尺寸偏差及检验方法

7.4.3.1FRC轻型挂板的色差应控制在距挂板5米外的范围外目测整批挂板无明显的颜色变化的要求。 7.4.3.2FRC轻型挂板经过检验后,应在挂板的显著位置设置挂板的合格标识,标识的内容包括合格 状态、生产企业名称、检验日期等信息,

7.5.1FRC轻型挂板的搬运应符合下列规定

a)FRC轻型挂板的搬运应可能做到次数最少化,搬运时应根据挂板的形状、尺寸和重心的不同, 采取合理的搬运措施: b)搬运时,轻型挂板应避免受到因振动、碰撞或挤压导致的局部应力过大或集中; c)在搬运过程中,应采取确保人身安全和防止挂板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对于特殊的挂板应制订 安全措施。

7.5.2FRC轻型挂板堆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a)应根据FRC轻型挂板的造型特点按顺序进行堆放,堆放时应避免挂板产生变形、破坏或开裂的 因素。支承性、填充性以及防护性材料不应对挂板产生损坏和污染; b)堆放在成品区的轻型挂板应采取必要的包装保护措施,应避免淋雨与土、油、侵蚀性气体、焦 油或烟雾的直接接触; )轻型挂板在雨期和寒冷天气下储存堆放时, 应采取防雨和防雪措施

8.1.1安装轻型挂板的主体结构,应符合主体结构施工质量要求及轻型挂板安装施工要求 8.1.2进场的轻型挂板及附件的材料品种、规格、色泽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前 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a)工程概况; b) 编制依据; 施工部署; d 施工进度计划: e) 施工准备与资源配置计划; f 主要施工方法; g) 施工顺序; h 检验方法; i) 安全与文明施工措施; j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及主要施工管理计划等基本内容。 8.1.4轻型挂板的施工应符合安全规定。 8.1.5FRC轻型挂板的安装应与屋面、墙体保温施工和门窗安装施工等工种协调配合进行。 8.1.6轻型挂板施工前应进行测量,测量应与主体结构测量相配合,及时调整、分配、消化测量偏差 不应积累。放线时应进行多次校正; 8.1.7轻型挂板安装过程中,对轻型挂板或组件的存放、搬运、吊装,以及对安装完成的半成品、成 品应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8.1.8进行焊接作业时,应对受其影响的轻型挂板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施焊后应对受到焊接影响的 部位进行表面防护处理。

8. 2 运输与现场堆放

8. 2. 1轻型挂板的装卸应

a)挂板的装卸顺序应与安装顺序相符; b)装卸挂板时应有相应的保护措施,挂板与包装紧固材料之间应有软质保护材料进行隔离: c)装卸设备应根据挂板的造型和包装特点进行确定,一般情况下不允许用人工装卸。应采用专用 的托盘、支架进行包装,装卸应采用机械设备(如叉车、吊机)进行。当采用吊机进行装卸时,应将吊 点设置在托盘或支架上; d)叠放时应考虑竖向力的传递方向,必要时应使用专用的支架加以支承:当长形条板竖向放置时, 两端应有侧向水平支承; e)装卸时应保持平稳,尽可能做到轻拿轻放

8. 2. 2挂板的运输应

a)运输方案应根据项目特点和挂板造型加以制定,对于超宽、超高或造型特殊的挂板应采取 全的措施:

b)在运输车辆上应放置软物垫块,确定挂板的码放位置,确保运输途申托盘、支架的平稳; c)运输车辆应满足挂板装载和造型尺寸限制的要求,应采取防止挂板移动、倾倒、变形的固定措 施,并进行安全合理的固定与捆扎; d)运输时应采取防止挂板损坏的措施,对挂板的边、角部位及捆扎固定的接触部位应采用软物加 以隔垫。

7.2.3挂板堆放应:

a)施工现场应规划挂板堆放区域,不宜与其它建筑材料、设备混放,挂板应按照安装顺序、PI 图编号依次进行堆放; b)现场堆放应有防尘、防污、防水的保护措施,施工车辆、机械或其它作业应避免对挂板造成意 外的破坏。

8.3.1安装施工之前,应对FRC轻型挂板、安装辅件及主体结构上的锚固件应进行检查验收,判定是 否具备轻型FRC挂板安装施工条件。 8.3.2FRC轻型挂板安装前应对主体结构进行现场测量和对安装部位结构和墙体进行检查。 8.3.3轻型挂板储存时应依照安装顺序排列放置,储存位置应有足够的承载力和刚度。 3.3.4轻型挂板与主体结构连接的预理件,应在主体结构施工时按设计要求理设。预理件的施工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设计要求。当预埋件位置偏差过大或未预先埋设预埋件时,应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 3.3.5由于主体结构施工偏差过大而影响轻型FRC挂板施工安装时,应会同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 位洽商,采取相应的措施,并作好记录。 8.3.6轻型挂板安装前应进行检验与校正,不合格的构件不应安装使用

8.4.1柱式挂板可采用一点吊装,横向尺度较大的挂板应采用两点或多点吊装,无论是单点、多点吊 装,吊点的设置应保持平衡。 8.4.2有背附钢架的挂板,吊点数量和位置应根据背附钢架的刚度和挂板、钢架构件的形状确定。但 吊装点应布置在钢架上,吊装荷载不应作用在挂板或锚杆上。 3.4.3无背附钢架的挂板吊装点不应采用安装预埋件代替,应在挂板上专门设置吊装点,专门吊装点 宜采用吊装套筒或预埋吊装钢绳等,其材质要求为热浸锌。 8.4.4挂板应通过支承结构与主体结构相连接。挂板与支承结构应采用插槽或螺栓连接,严禁现场焊 接。 8.4.5支承结构与主体结构的连接方式应:

8.4.5支承结构与主体结构的连接方式应

a)混凝土结构应采用预埋件或后锚固件; b)钢结构宜采用螺栓连接,在焊缝的防腐措施能保证的前提下也可采用焊接方式连接; c)挂板不宜直接安装在砌体结构上。 3.4.6支承结构与主体结构的焊接部位防腐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3.4.7竖向连接分布挂板宜自下而上安装,竖向不连续分布的挂板可同时在不同层次安装。横向连接 挂板的安装顺序应从边、角位开始安装,环窗的挂板安装顺序应为窗台一窗边一窗眉。 8.4.8横向挂板安装,应有不小于3%的排水坡度,挂板上要设置有滴水线。排水方向由设计根据主体 结构的排水加以确定。

8.4.9每件挂板均应独立与主体结构或支承结构连接,不应承受相邻挂板的荷载。

8.4.10支承结构与主体结构的连接应在围护墙体和屋面保温层、防水层施工前完成。如遇特殊情况需 要倒序施工时,对破坏的保温层、防水层应进行填充封堵。安装挂板时,严禁踩踏、碰撞和二次破坏保 温层、防水层。 8.4.11挂板的安装接缝偏差,在允许范围内,可将部分安装偏差在挂板接缝中调整消化 3.4.12挂板与挂板之间、挂板与其它围护墙体之间的连接宜采用嵌缝连接处理。 8.4.13对于复合挂板外墙,宜采用双重止水构造,在密封胶嵌缝前应粘结止水胶条,止水胶条宜为空 心胶条,两侧应粘结到挂板上,其外径尺寸应大于缝的宽度,其深度应预留满足密封胶嵌入深度为宜。 8.4.14挂板与墙体接缝及与其它围护材料的接缝处理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 3.4.15挂板安装过程中出现的局部缺棱掉角、表面污染等问题,应进行修补或去污处理。 8.4.16挂板无涂层装饰要求时,应在出厂前做好防护处理。如在施工现场做防护处理的,应在接缝密 封胶施工完成后进行,所用防护剂不宜改变挂板的外观和质感,且不应影响密封胶的粘接性能或与密封 胶发生反应。

8.4.17挂板与主体结构的连接节点应按隐蔽

圭板与主体结构的连接节点应按隐蔽工程进行验

轻型挂板立柱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a)立柱安装轴线的允许偏差为小于12mm; b) 相邻两根立柱安装标高差相邻两根立柱固定点距离应符合表9的要求: c)立柱安装就位、调整后应及时紧固。 8.4.19轻型挂板横梁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a)横梁应安装牢固、贴缝严密。横梁与立柱间留有伸缩间隙时,其尺寸应满足设计要求;采用密 封胶缝时,胶缝施工应均匀、密实、连续; b)同一根横梁两端或相邻两根横梁端部的水平标高偏差、同层横梁最大标高偏差应符合表9的要 求; C 安装完成一层后,应及时进行检查、校正和固定。 8.4.20 轻型挂板其他主要附件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a 防火、保温材料应铺设平整、可靠固定,拼接处不应留缝隙; b) 通气孔及雨水排出口等应按设计要求施工,不应遗漏; c)封口处应进行封闭处理;V

8.5.1挂板与主体结构的净距离应符合

a)挂板背面与预制混凝土结构净距不应小于40mm,与现浇混凝土结构净距不应小于50mm; b 挂板背面与钢结构净距不应小于40mm; c)对于高层或不规则的结构,净距不应小于50mm; d)柱套与柱子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75mm; e)挂板与主体结构的连接点在上下、左右、前后三个方向内的调节空间净空距离不应小于25mm 8.5.2安装效果应符合下列要求:

8.5.2安装效果应符合下列要求

板总高度,B为FRC挂板总宽度,L为框格长边边长。

8.6.1轻型挂板的安装施工除应符合JGJ80、JGJ33、JGJ46的有关规定外,还应遵守施工组织设计中 确定的相关安全要求。 3.6.2安装施工机具在使用前,应进行安全检查。电动工具应进行绝缘电压试验, 3.6.3采用外脚手架施工时,脚手架应符合建筑施工规范要求。 8.6.4当轻型挂板安装与主体结构施工交叉作业时,在主体结构的施工层下方应设置防护设施;在距 离地面约3m高度处,应设置挑出宽度不小于6m的水平防护设施,

a)设计、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相同的轻型挂板工程,每1000m²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0m²应划 分为一个独立检验批,超过10000m²的以每3000m为一个检验批。每个检验批每100m²应至少抽查一处, 每处不应少于10m; b)同一单位工程中不连续的轻型挂板工程应单独划分检验批; c)对于异形或有特殊要求的轻型挂板,检验批的划分应根据轻型挂板的结构、工艺特点及轻型挂 板工程的规模,宜由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

a)轻型挂板工程的竣工图或施工图、结构计算书、设计变更文件及其他设计文件; b)轻型挂板工程所用材料、构件及组件、紧固件及其他附件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 场验收记录; c)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硅酮结构密封胶相容性和剥离粘接性试验报告; d)后置锚固件的现场拉拔检验报告; e) 设计要求的气密性能、水密性能、抗风压性能及其他性能检测报告; f)注胶环境温度、湿度记录及养护记录;双组份硅酮结构密封胶的混匀性试验记录及拉断试验记 录; 台 防雷装置测试记录; 隐蔽工程验收文件; 车 轻型挂板安装施工记录; j 淋水试验记录; k)其他质量保证资料。

9.1.4轻型挂板工程验收前,应在安装施工过程中

a)预埋件或后置锚固件; b) 轻型挂板构件与主体结构的连接节点; C 轻型挂板面板与支承结构的连接节点; d 轻型挂板四周、轻型挂板内表面与主体结构之间的封堵构造; e) 轻型挂板变形缝及转角节点构造; 轻型挂板防雷系统及其节点构造; g) 轻型挂板隔热、保温系统; h) 轻型挂板防火、隔烟节点构造

9.2.2进场验收应检查轻型挂板的产品合格证、背附钢架、连接件的材质证明及合格证、安装密封胶 的合格证等文件资料。 9.2.3设计或合同有要求时应提供密封胶与轻型挂板的相容性测试报告。 9.2.4进场轻型挂板应进行包装、外观、尺寸的抽查,抽查比例不应小于1%(件数或面积) 9.2.5轻型挂板工程所使用的各种材料、构件和组件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 工程技术规范的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材料、构件、组件的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性能检测报告和材料的复验报 告。 9.2.6轻型挂板工程主体结构的预埋件和后置埋件的位置、数量、规格尺寸及槽式预埋件、后置埋件 的拉拔力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进场验收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槽式预理件、后置理件的拉拨试验检测报告 9.2.7钢结构焊接连接焊缝均匀、无气泡、无焊渣,表面后加防腐涂层符合设计要求。焊缝长度符合 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设计有规定时进行超声探伤。 9.2.8轻型挂板构架与主体结构预埋件或后置埋件的连接、挂板之间的连接、面板连接件与面板的连 接、面板连接件与主体钢构的连接、安装必须可靠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手扳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9.2.9轻型挂板的防火、保温、防潮材料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填充应密实、均匀、厚度一致。

检验方法:手扳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验方法:观察;淋水试验、检查施工记录和中间验收记录。 9.4.3.6FRC轻型挂板的安装质量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7.5条的规定。 检验数量:按批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和中间验收记录。 9.4.3.7轻型挂板的造型和立面分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9.4.3.8轻型挂板应无渗漏。 检验方法:在易渗漏部位进行淋水试验。 9.4.3.9轻型挂板的压条应平直、洁净、结构严密、安装牢固。 检验方法:观察;手板检查。 9.4.3.10轻型挂板的密封胶缝应横平竖直、深浅一致、宽窄均匀、光滑顺直。 检验方法:观察。 9.4.3.11轻型挂板上的滴水线、流水坡向应正确、顺直。 检验方法:观察;用水平尺检查。

9. 4. 4 ±一般项目

9.4.4.1轻型挂板工程整体观感检查应包括下列要

a)轻型挂板工程总体造型、外观效果应符合设计或确认的样板要求; b) 外墙胶缝(含开放式外墙板明缝及滴水线)应横平竖直,表面应光滑平整无污染: C 外墙整体验收应统一,色彩应自然,局部色差和修补痕迹要达到在6m外观察不明显: d 轻型挂板表面无凹坑、缺边掉角、开裂、破损、斑痕、污染等3m内可见明显缺陷; 检验数量:全数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触摸检查。

检验数量:全数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

9.4.4.3FRC轻型挂板外墙整体颜色应统一,色彩应自然,局部色差和修补痕迹要达到在 明显。

9.4.4.4FRC轻型挂板表面应6m距离外无可见的凹凸、缺棱掉角,贯通裂缝、破损、斑痕污染等明显 缺陷。

检验数量:全数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

9.4.4.5钢结构焊接连接焊缝均匀、无气泡、无焊渣,表面后加防腐涂层符合设计要求。焊缝符合设 计要求。

检验数量:按批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9.4.4.6轻型挂板的防火、保温

9.4.4.8轻型挂板的防雷装置必须与主体结构的防雷装置可靠连接。 检验数量:按批检验。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9.4.4.9轻型挂板节点、各种结构变形缝、墙角的连接点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按批检验。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10轻型挂板保养和维修

0.1.1.1工程竣工验收后,应制定装饰的保养、维修计划与制度,定期进行保养与维修。 p.1.1.2轻型挂板的保养应根据涂料表面积灰污染程度,确定清洗的次数与周期,组织进行定期 0.1.1.3使用单位应每隔5年对轻型挂板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应对板材、密封胶等进行检查。

10.2.1.1当发现螺栓松动,应及时拧紧,当发现连接件锈蚀应除锈补漆或更换 10.2.1.2发现板材松动、破损时,应及时修补与更换。 10.2.1.3发现密封胶或密封条脱落或损坏时,应及时修补与更换 10.2.1.4发现轻型挂板的连接件损坏,或连接件与主体结构的锚固松动或脱落时,应及时更换或采取 借施加固修复。 10.2.1.5当遇到台风、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时,灾后应对装饰板进行全面检查,并视损坏程度进行 维修加固。 10.2.1.6不应在4级以上风力或大雨天气进行装饰板外侧检查、保养与维修作业。 0.2.1. 7 检查、清洗、保养维修时,应找专业的检查、清洗、维修的人员,所采用的机具设备必须安 全可靠。 10.2.1.8在保养与维修作业中,凡属高处作业者必须遵守JGJ80的规定

10.2.1.1当发现螺柱松动,应及时拧紧,当发现连接件锈蚀应除锈补漆或更换。 10.2.1.2发现板材松动、破损时,应及时修补与更换。 10.2.1.3发现密封胶或密封条脱落或损坏时,应及时修补与更换 10.2.1.4发现轻型挂板的连接件损坏,或连接件与主体结构的锚固松动或脱落时,应及时更换或采取 借施加固修复。 10.2.1.5当遇到台风、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时,灾后应对装饰板进行全面检查,并视损坏程度进行 维修加固。 10.2.1.6不应在4级以上风力或大雨天气进行装饰板外侧检查、保养与维修作业。 0.2.1. 7 检查、清洗、保养维修时,应找专业的检查、清洗、维修的人员,所采用的机具设备必须安 全可靠。 10.2.1.8在保养与维修作业中,凡属高处作业者必须遵守IGT80的规定

N M A≥ 0.8α,f, 1.3α,αf,z A.1 aaf N M 0.4α,α,f,z (A. 2)

有剪力、法向压力和弯矩共同作用时,应分别按公式(A.3)和(A.4)计算,并取二者的较

式中: V剪力设计值(N); M一弯矩设计值(N·mm)。当M小于0.4Nz时,取M等于0.4Nz: αr一钢筋层数影响系数。当锚筋等间距配置时,二层取1.0,三层取0.9,四层取0.85; α一锚筋抗剪承载力系数。当α、大于0.7时,取α,等于0.7; d一锚筋直径(mm); t一锚板厚度(mm):

图A.1锚板和直锚筋组成的预埋件

筋。 A.3预埋件的受力直锚筋不宜少于4根,且不宜多于4排;其直径不宜小于8mm,且不宜大于25mm。 受剪预埋件的直锚筋可采用2根。预埋件的锚筋应放置在构件的外排主筋的内侧。 A.4直锚筋与锚板应采用T型焊。当锚筋直径不大于20mm时,宜采用压力埋孤焊;当锚筋直径大于20 m时,宜采用穿孔塞焊。当采用手工焊时,焊缝高度不宜小于6mm,且对300MPa级钢筋不宜小于0.5d, 对其他钢筋不宜小于、0.6d,d为锚筋直径

A.5受拉直锚筋和弯折锚筋的锚固长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a)当计算中充分利用锚筋的抗拉强度时,其锚固长度应按公式(A.7)计算:

式中: la一受拉钢筋锚固长度(mm); f一混凝土轴心抗拉强度设计值,应按GB50010的规定取用;当混凝土强度等级高于C40时,按C40取值; d一锚筋公称直径(mm); α一锚筋的外形系数,光圆钢筋取0.16,带肋钢筋取0.14。 b)抗震设计的系统,钢筋锚固长度应按本规程公式(A.7)计算值的1.1倍采用; c)当锚筋的拉应力设计值小于钢筋抗拉强度设计值f,时,其锚固长度可适当减小,但不应小于 15倍错固钢筋直径

A.6受剪和受压直锚筋的锚固长度不应小于15倍锚固钢筋直径。除受压直锚筋外,当采用HPB300级

除受压直锚筋外,当采用HPB30 筋时,钢筋末端应作180°弯钩,弯钩平直段长度不应小于3倍的锚筋直径。

7锚板厚度应根据其受力情况按计算确定,不宜小于锚筋直径的0.6倍。锚筋中心至锚板边缘 c不应小于锚筋直径的2倍和20mm的较大值(图A.1)

A.7锚板厚度应根据其受力情况按计算确定,不宜小于锚筋直径的0.6倍。锚筋中心至锚板边缘的距

对受剪预埋件,其锚筋的间距b、b,均不应大于300mm,且b,不应小于锚筋直径的6倍及70mm的 较大值;锚筋至构件边缘的距离cDB37/T 3223-2018 视频监控系统防雷设计规范,不应小于锚筋直径的6倍及70mm的较大值,锚筋的间距b、锚筋至 构件边缘的距离C均不应小于锚筋直径的3倍和45mm的较大值(图A.1)

B.1.1按照轻型挂板的结构分类

按照轻型挂板的结构将其分为四种类型:单层板、有肋单板、背附钢架板和夹芯板,分类和标 B.1。

B.1.2按照轻型挂板的抗压性能分类

表B.2按抗压性能分类

DG/TJ08-2100-2012 人工湿地污水处理技术规程表C.2FRC轻型挂板外墙分项安装工程中间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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