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ECS465-2017 既有建筑绿色改造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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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TCECS465-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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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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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ECS465-2017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TCECS465-2017 既有建筑绿色改造技术规程

6.3热湿环境与空气品质

6.3.1主动式供暖空调末端的可调性及个性化的调节措施可以 提高室内热舒适的调控性,满足用户改善个人热舒适的差异化需 求,同时有利于行为节能。对于采用供暖空调系统的建筑,应根据 房间、区域的功能和所采取的系统形式,合理设置可调末端装置。 本条是对应于《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GB/T51141 2015第6.2.7条的得分途径之一。 6.3.2本条强调空调区的清洁要求。对于设置集中通风空调系 统的房间,送入室内的空气都应通过必要的过滤处理,且可吸入物 浓度、细菌总数、真菌总数等指标应满足《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 系统卫生规范》(卫法监发【2003]225号)的相关要求。粗效过滤 器额定风量下的计数效率应为:80%>E≥20%(粒径≥5um)。 中效过滤器额定风量下的计数效率应为:70%>E20%(粒径》 um)。工程实践表明,仅设一级粗效过滤器,空气洁净度不易满 足要求,故推荐采用两级过滤。设置过滤器阻力检测报警装置,强 调过滤器拆装更换方便,是保证过滤器正常使用的必要条件。过 滤器的滤料应选用效率高、阻力低和容尘量大的材料。粗效过滤 器的终阻力应小于或等于100Pa,中效过滤器的终阻力应小于或 等于160Pa。除采用过滤处理的方法外,也可在经济合理、技术可 行的前提下,采用静电空气净化、紫外线、TiO2等技术措施。 对于空气净化装置的选择,自前,工程常用的空气净化装置有 高压静电式、光催化型、吸附反应型三大类空气净化装置,各类空 气净化装置具有以下特点:高压静电式,对颗粒物净化效率良好, 对细菌有一定去除作用,对有机气体污染物效果不明显。因此在 颗粒物污染严重的环境,宜采用类净化装置,初投资虽然较高,但 空气净化机组本身阻力低,系统能耗和运行费用较低。对于环境 有较高的卫生要求时,宜采用光催化型净化装置,可对细菌等达到

较好的净化效果,但此类净化装置易受到颗粒物污染造成失效,所 以应加装中效空气过滤器进行保护,并定期检查清洗。由于技术 的原因,此类净化装置可能产生二次污染物,需在安装前进行严格 测试。吸附反应型净化装置对于有机气体污染物效果最好,对颗 粒物等也有一定效果,无二次污染,但是净化设备阻力较高,需要 定期更换滤网或吸附材料等。在预算充足的情况下,可以对净化 要求较高的空调系统设置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空气净化装置达到更 好的净化效果。 本条是对应于《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GB/T51141 2015第6.2.8条、第11.2.5条的得分途径之一。 6.3.3本条目的是为了改善目前部分既有建筑气流组织设计中 存在的薄弱环节导致室内健康性和舒适性不佳的现状,提高室内 健康性和舒适性。 卫生间、餐厅、地下车库等区域的空气和污染物避免扩散到室 内别的空间或室外活动场所。住区内尽量将厨房和卫生间设置于 建筑单元(或户型)自然通风的负压侧,防止厨房或卫生间的气味 因主导风反灌进入室内,而影响室内空气质量。同时,卫生间、餐 厅、地下车库等区域如设置机械排风,应保证负压,还应注意其取 风口和排风口的位置,避免短路或污染。 6.3.4在人员聚集的公共空间、人员密度较大或室内空气品质和 舒适性要求较高的主要功能区域,宜对室内的CO浓度监控,即 应设置与排风联动的CO2监测装置,当传感器监测到室内CO浓 度超过一定量值时,应实现空调通风系统(包括新风、排风系统)自 动调节。室内CO2浓度的设定量值可参考国家标准《室内空气中 二氧化碳卫生标准》GB/T17094一1997等相关标准的规定。 本条是对应于《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GB/T51141 2015第6.2.8条的得分途径之一。

6.3.3本条目的是为了改善目前部分既有建筑气流组织

健康性和舒适性。 卫生间、餐厅、地下车库等区域的空气和污染物避免扩散到室 内别的空间或室外活动场所。住区内尽量将厨房和卫生间设置于 建筑单元(或户型)自然通风的负压侧,防止厨房或卫生间的气味 因主导风反灌进入室内,而影响室内空气质量。同时,卫生间、餐 厅、地下车库等区域如设置机械排风,应保证负压,还应注意其取 风口和排风口的位置,避免短路或污染。 6.3.4在人员聚集的公共空间、人员密度较大或室内空气品质和 舒适性要求较高的主要功能区域,宜对室内的CO2浓度监控DB35T 169-2022 森林立地分类与立地质量等级.pdf,即 应设置与排风联动的CO2监测装置,当传感器监测到室内CO2浓 度超过一定量值时,应实现空调通风系统(包括新风、排风系统)自 动调节。室内CO2浓度的设定量值可参考国家标准《室内空气中

些简便方法不成熟,受环境条件变化影响大,仅甲醛的监测容易

6.4.1目前,我国越来越多的城市制定了相应强制性法规限制燃 煤锅炉的使用,并出台支持政策鼓励锅炉“煤改气”、推进大气污染 防治工作。随着燃煤锅炉被逐步淘汰,燃油、燃气锅炉则更为多 见,但其运行费用相对较高。如其烟气中大量热量未被利用到就 被直接排放到大气中,在经济性、环保性等方面都不尽合理。特别 是燃气锅炉,由于烟气中含有大量水蒸气,若能回收水蒸气的汽化 潜热,则热效率可有较大的提升。通过增设烟气热回收装置可降 低锅炉的排烟温度,提高锅炉热效率。现行行业标准《公共建筑节 能改造技术规范》JGJ176、《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TSG G0002等对此均有明确规定。 另一方面,对于已出现锅炉出力不足、热效率低下和输出参数 不合格等问题的常规燃气、燃油锅炉,如已不能通过简单的技术改 造措施解决问题、或投入使用时间已经较长,在经济技术比较合理 的前提下,也可直接替换为冷凝式锅炉。尤其是对于额定热功率

在1.4MW以下的锅炉,包括家用的户式燃气热水炉等,冷凝式锅 炉更具有优势。如此,也有助于形成提升我国燃油燃气锅炉技术 发展水平和产品制造质量的源动力。 本条是对应于《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GB/T51141 2015第6.2.10条的得分途径之一。 6.4.2.冷凝热回收是供暖空调系统实现节能的重要途径之一。 本规程第6.4.1条对锅炉的冷凝热回收提出了要求,本条则主要 对制冷机组的冷凝热回收进行规定,但也包括锅炉烟气余热回收 用于生活热水预热等情况。制冷机组既可以是水冷式机组,也可 以是风冷式机组。其冷凝热回收既可以是对制冷工质的直接式热 回收,也可以是通过中间换热介质进行的间接式热回收。稳定的 热需求,是开展冷凝热回收的重要前提条件。此热需求既可以是 卫生(生活)热水,也可以是空调热水或空气的加热或预热,还可以 是生产工艺用热水等其他热用途;热需求既可以存在于本建筑物 内部(例如水环热泵空调系统将冬季内区余热向周边区供暖),也 可以使建筑物周边的其他建筑或设施(例如旅馆、餐饮、医院、洗 浴)。对于生活热水系统,尚应合理配置辅助加热热源保证效果。 本条是对应于《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GB/T51141 2015第6.2.10条的得分途径之一。 6.4.3对供暖空调区域排风中的能量加以回收利用,可以取得很 好的节能效益和环境效益。因此,设计时可优先考虑回收排风中 的能量。国家现行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公 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范》JGJ176、《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 能设计标准》JGJ26等对此均有明确规定,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 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还进一步要求在空气 能量回收装置选取和计算中,要考虑风量、显热和潜热量构成、排 风中污染物、结霜结露等因素。同时,当地气象条件、空调系统使 用条件等也应纳入考虑范围。 1针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主要根据是《公共建筑节能设计

号)规定的措施之一。供暖空调系统冷热源侧的蓄冷蓄热,虽然从 总体上并未节省能耗,但在峰谷电价差异明显的地区,低谷电蓄能 可实现较好的经济效益。由于既有建筑中空间受限,增设蓄冷蓄 热装置的难度很大,需要进行创新性的设计和谨慎的技术经济分 析。如建筑改造后空调供冷负荷有所增加,但空调制冷机组却由 于空间等原因难以增加或扩容,则可考虑在夜间空调负荷和电价 的双低谷期间,继续开启冷机制冷并利用消防水池蓄存冷量,供第 二天日间的空调供冷用。 本条是对应于《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GB/T51141 2015第6.2.12条的得分途径之一。 6.4.6我国立法鼓励可再生能源利用。在供暖空调系统的节能 降耗策略中,同样也存在“开源”和“节流”两个方面。本条鼓励在 充分考虑供暖空调系统“节流”、场地条件允许的条件下,做好供暖 空调系统所需能量的“开源”,即可再生能源的合理利用。其利用 形式主要包括下列儿个方面:增设太阳能生活热水系统、太阳能供 暖系统、太阳能制冷系统、地源热泵系统。本条还将增设空气源热 泵机组也纳入了鼓励范畴。 需要注意的是,所增设的系统或机组,还应做好因地制宜。例 如,太阳能系统的应用地点应具有较丰富的太阳能资源,空气源热 泵机组不应在冬季运行易结霜的区域应用。此外,增设系统或机 组尚应充分考虑对周边建筑的不利影响,以及本建筑结构、楼层高 度等安全性问题。 本条是对应于《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GB/T51141 2015第6.2.11条、第6.2.12条的得分途径之一。

7.1.1在进行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前,应进行实地调研,勘查现 有给水排水系统的工作状况,且充分了解项自所在区域的市政给 水排水条件、水资源状况、气候特点等客观情况,以及各种水资源 利用的可能性,制定改造方案。 制定给水排水系统改造方案是给水排水设计的必要环节,是 设计者确定设计思路和设计方案的可行性论证过程。 改造方案宜包括下列内容: (1)现有给水排水系统的工作状况,存在的问题,管道设备设 施使用年限、使用状况、用水量、用能量统计、节水、节能性能评估 的情况; (2)当地政府规定的节水要求、地区水资源状况、气象资料、地 质条件及市政设施情况等的说明; (3)用水定额的确定、用水量估算(含用水量计算表)及水量平 衡表的编制; (4)给水排水系统改造设计说明: (5)采用节水、节能器具、设备和系统的方案; 6)污水处理设计说明; (7)雨水及再生水等非传统水源利用方案的论证、确定和设计 计算与说明。 本条是对应于《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GB/T51141 2015第7.1.1条控制项的要求。

(1)给水排水系统的规划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 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GB50788、 《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555、《建筑中水设计规范》GB 50336等的有关规定。 (2)给水水压稳定、可靠,各给水系统应保证以足够的水量和 水压向所有用户不间断地供应符合要求的水。供水充分利用市政 压力,加压系统选用节能高效的设备:给水系统分区合理,每区供 水压力不大于0.45MPa:合理采取减压限流的节水措施。 (3)根据用水要求的不同,给水水质应达到国家、行业或地方 标准的要求。使用非传统水源时,采取用水安全保障措施,且不得 对人体健康与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4)管材、管道附件及设备等供水设施的选取和运行不应对供 水造成二次污染。各类不同水质要求的给水管线应有明显的管道 标识。有直饮水供应时,直饮水应采用独立的循环管网供水,并设 置水量、水压、水质、设备故障等安全报警装置。 (5)设置完善的污水收集、处理和排放等设施。技术经济分析 合理时,可考虑污废水的回收再利用,自行设置完善的污水收集和 处理设施。污水达标排放率必须达到100%。 (6)为避免室内物资和设备受潮引起损失,应采取有效措施避 免管道、阀门和设备的漏水、渗水或结露。 (7)热水用水量较小且用水点分散时,宜采用局部热水供应系 统:热水用水量较大、用水点比较集中时,应采用集中热水供应系 统,并应设置完善的热水循环系统。设置集中生活热水系统时,应 确保冷热水系统压力平衡,或设置混水器、恒温阀、压差控制装置 等。 (8)应根据当地气候、地形、地貌等特点合理规划雨水入渗、排 放或利用,保证雨水排放渠道畅通,减少雨水受污染的概率,且合 理利用雨水资源。 (9)泳池、空调等应采用循环水系统,消防测试水应回收利用

7.2.1改造后的系统水质、水量、水压应满足建筑用水

为减少建筑给水系统超压出流造成的水量浪费,给水系统设 计应从合理进行压力分区、采取减压措施等多方面采取对策。 设计时应掌握准确的供水水压、水量等可靠资料,充分利用市 政供水压力,作为一项节能条款在现行国家标准《住宅建筑规范》 GB50368一2005第8.2.2条明确要求“生活给水系统应充分利用 城镇给水管网的水压直接供水”。加压供水可优先采用变频供水、 管网叠压供水等节能的供水技术;当采用管网叠压供水技术时应 获得当地供水部门的同意。 建筑场地不得向外排放未达标的污水,污水达标排放率必须达 到100%。有条件时,可自行设置污废水回收再利用设施和系统。 既有建筑运行时如有发生管道、设备噪声超标和扰民的情况 应分析查找原因,找出噪声源,更换设备或采取有效的减隔振措 施。 本条是对应于《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GB/T51141 2015第7.2.1条的得分途径之一。

7.2.2管网漏损水量,除了由于管材、管件、阀门、设备的拉

为避免漏损,可采取下列措施: (1给水系统中使用的管材、管件,应符合现行产品标准的要 求。 (2)选用性能高的阀门、零泄漏阀门等。 (3)合理设计供水压力,避免供水压力持续高压或压力骤变。 (4)做好室外管道基础处理和覆土,控制管道埋深,加强管道

工程施工监督,把好施工质量关。 (5)水池、水箱溢流报警和进水阀门自动联动关闭。 (6)设计时,应根据水平衡测试的要求设置分级计量水表,分 级计量水表设置要求为下级水表的设置应覆盖上一级水表的所有 出流量,不得出现无计量支路。分级设置计量水表,可方便物业管 理人员通过实时统计分析计量数据,对管网漏损情况进行排查,并 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应对现有给水系统进行管道漏损情况检测,漏损率可通过分 级水表计量统计数据计算得出。 本条是对应于《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GB/T51141 2015第7.2.2条的得分途径之一。 7.2.3住宅建筑大都能做到分户计量,但住宅单元或楼栋以及公 共部位的用水也应按用途设置计量水表,如公共卫生间、车库、道 路冲洗、绿化浇灌等。 公共建筑应对不同用水用途和不同付费单位的供水分别设置 水表,如卫生间用水、绿化浇灌、餐饮、洗浴、冷却水补水、空调补水 等,通过计量收费或业绩考核,达到行为节水的目的。 水表的设置位置应方便数据的读取,可将水表适当分区集中 设置或设置远传水表;设有楼宇自控系统的建筑,应将所有水表计 量数据统一接入该系统,通过统计分析,改进管理,提高节水水平。 应按水平衡测试的要求,分级设置计量水表,以方便今后运行 时,通过统计实时水表计量数据,查找用水异常情况,以达到管网 漏损检测、查找漏水点的自的。 本条是对应于《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GB/T51141 2015第7.2.3条的得分途径之一。 7.2.4用水量较小且分散的情况,如:办公楼、商场等的卫生间 热水用水量较大、用水点比较集中的情况,如:高级居住建筑、旅 馆、医院、疗养院的卫生间和体育馆、学校等的公共浴室。设有集 中供应生活热水系统的建筑,应设置完善的热水循环系统。

工程施工监督,把好施工质量关。 (5)水池、水箱溢流报警和进水阀门自动联动关闭。 (6)设计时,应根据水平衡测试的要求设置分级计量水表,分 级计量水表设置要求为下级水表的设置应覆盖上一级水表的所有 出流量,不得出现无计量支路。分级设置计量水表,可方便物业管 理人员通过实时统计分析计量数据,对管网漏损情况进行排查,并 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应对现有给水系统进行管道漏损情况检测,漏损率可通过分 级水表计量统计数据计算得出。 本条是对应于《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GB/T51141

7.2.3住宅建筑大都能做到分户计量,但住宅单元或楼栋以及公

路仲洗、绿化流灌等。 公共建筑应对不同用水用途和不同付费单位的供水分别设置 水表,如卫生间用水、绿化浇灌、餐饮、洗浴、冷却水补水、空调补水 等,通过计量收费或业绩考核,达到行为节水的目的。 水表的设置位置应方便数据的读取,可将水表适当分区集中 设置或设置远传水表;设有楼宇自控系统的建筑,应将所有水表计 量数据统一接入该系统,通过统计分析,改进管理,提高节水水平。 应按水平衡测试的要求,分级设置计量水表,以方便今后运行 时,通过统计实时水表计量数据,查找用水异常情况,以达到管网 漏损检测、查找漏水点的自的。 本条是对应于《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GB/T51141 2015第7.2.3条的得分途径之一。 7.2.4用水量较小且分散的情况,如:办公楼、商场等的卫生间

热水用水量较大、用水点比较集中的情况,如:高级居住建筑、旅 馆、医院、疗养院的卫生间和体育馆、学校等的公共浴室。设有集 中供应生活热水系统的建筑,应设置完善的热水循环系统。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中提出了 建筑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的三种循环方式:干管循环(仅干管设对应 的回水管)、立管循环(立管、干管均设对应的回水管)和于管、立 管、支管循环(干管、立管、支管均设对应的回水管)。选用不同的 循环方式,其无效冷水的出流量是不同的。 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的节水措施有:保证用水点处冷热水供水 压力平衡的措施,最不利用水点处冷、热水供水压力差不宜大于 0.02MPa;宜设带调节压差功能的混合器、混合阀。 设有集中热水供应的建筑,考虑到节水及使用舒适性,当因建 筑平面布局使得用水点分散距离较远时,宜设支管循环以保证 使用时的冷水出流时间较短。 本条是对应于《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GB/T51141 2015第7.2.4条的得分途径之一。

7.3.1本看“节流为先”的原则,应根据用水场合的不同,合理选 用节水器具。 绿色建筑鼓励选用更高节水性能的节水器具。自前我国已对 部分用水器具的用水效率制定了相关标准,如现行国家标准《水嘴 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5501、《坐便器水效限定值 及水效等级》GB25502,《小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 级》GB28377、《淋浴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 28378、《便器冲洗阀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9 等,今后还将陆续出台其他用水器具的标准。表1~表6分别列 出了水嘴、坐便器、小便器、淋浴器、天便器冲洗阀、小便器冲洗阀 用水效率等级指标

表1水嘴用水效率等级指标

表2坐便器用水效率等级指标

表3小便器用水效率等级指标

表4淋浴器用水效率等级指标

5大便器冲洗阀用水效率等级指

表6小便器冲洗阀用水效率等级指标

用水效率等级达到节水评价值(2级)的卫生器具具有更优的 节水性能。对高档住宅和公共建筑,有条件时宜采用用水效率等 级为2级及以上的节水器具。 在设计文件中要注明对卫生器具的节水要求和相应的参数或 标准。 本条是对应于《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GB/T51141 2015第7.2.5条、第7.2.10条、第11.2.3条的得分途径之一。

式,同时还可采用土壤湿度感应器、雨天关闭装置等节水控制措

施,更进一步节约用水。 自前普遍采用的绿化节水灌溉方式是喷灌,其比地面漫灌要 省水30%~50%。采用再生水灌溉时,因水中微生物在空气中极 易传播,应避免采用喷灌方式。 微灌包括滴灌、微喷灌、涌流灌和地下渗灌,比地面漫灌省水 50%~70%,比喷灌省水15%~20%。其中微喷灌射程较近,一 般在5m以内,喷水量为200L/h~400L/h。 本条是对应于《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GB/T51141 2015第7.2.6条的得分途径之一。

7.3.3公共建筑集中空调系统的冷却水补水量占据建筑

2015第7.2.7条的得分途径之

7.3.4实现“用者付费”,鼓励行为节水。对公共建筑中有可能实 施用者付费的场所,应设置用者付费的设施,如学校、医院、体育场 馆等的公共浴室的淋浴器采用刷卡用水,实现行为节水。 本条中“公用浴室”既包括学校、医院、体育场馆等建筑设置的 公用浴室,也包含住宅、办公楼、旅馆、商场等为物业管理人员、餐 饮服务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设置的公用浴室。 本条是对应于《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GB/T51141 2015第7.2.4条的得分途径之一。

7.3.4实现“用者付费”,鼓励行为节水。对公共建筑中

7.3.5除卫生器具、绿化灌溉和冷却塔以外的其他用水也应采用

7. 4非传统水源利用

7.4.1“开源”“节流”是建筑节水的两个重要方面。在建筑中使 用非传统水源就是“开源”。建筑中有不少生活杂用水可以使用非 传统水源,在《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GB/T51141一2015 中,对各类杂用水提出了非传统水源利用率的要求。 采用非传统水源时,应根据其使用性质采用相应的水质标准: (1)冲厕、绿化灌溉、洗车、道路浇酒,其水质应满足现行国家 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中的要 求。 (2)景观用水时,其水质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城市污水再生 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中的要求。 (3)冷却水补水,其水质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采暖空调系统 水质》GB/T29044中的要求。 使用市政再生水(以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或城市污水为水源)

和建筑中水(以建筑生活排水、杂排水、优质杂排水为水源),应结 合城市规划、城市中水设施建设管理办法、水量平衡等,从经济、技 术和水源水质、水量稳定性等各方面综合考虑确定。项目周围存 在市政再生水供应时,使用市政再生水具有较好的经济性,应优先 考虑使用市政再生水。当不具备市政再生水供水条件时,建筑可 自建中水处理站,设计应根据中水原水来源、原水量、用水需求等, 确定水处理设备规模、水处理流程、中水系统设计、防止误接误饮 借施等。建筑中水水源可依次考虑建筑优质杂排水、杂排水,生活 排水等。 本条是对应于《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GB/T51141 2015第7.2.8条的得分途径之一

系统应采取可靠的防止误接、误用、误饮措施。其措施包括:非传 统水源供水管道外壁涂色并设文字标识,模印或打印明显耐久的 标识,如“中水”、“雨水”、“再生水”;对设在公共场所的非传统水源 取水口,设置带锁装置;用于绿化浇洒的取水龙头,明显标识“不得 饮用”,或安装供专人使用的带锁龙头。 本条是对应于《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GB/T51141 2015第7.1.3条控制项的要求

7.4.3本条主要是针对非传统水源的用水及水质安全保障而制

7.4.4既有建筑的雨水排水系统,大都是就近通过雨水口

管将雨水收集,快速排入市政雨水或污水管网,雨水很难就地人渗 涵养地下水。根据海绵城市的要求,场地雨水应按低影响开发的 理念尽可能地就地消纳,因此对于传统雨水排水系统应按海绵城

市的要求进行改造。 场地雨水应优先考虑在场地内入渗消纳,应改变将雨水直接 排入市政管网的做法,先将雨水引入绿地、植草沟、雨水花园、旱 溪、干塘等地面生态设施进行入渗,超出土壤渗透能力的雨水再溢 流排入雨水排水管网。 对于既有建筑雨水系统的断接改造,应将屋面雨水管在接入 室外排水管网前断开,接入绿地等地面生态设施,充分入渗后,通 过绿地中设置的溢流排水口,接至室外雨水管网排放。屋面雨水 在接入地面生态设施前应采取适当措施进行消能。 传统的地面雨水是通过在道路两旁设置的雨水口来收集排 放,雨水断接的改造要求将道路、广场等硬质铺装地面的雨水,就 近排入绿地、雨水花园等地面生态设施入渗;因此需要根据场地情 况,适当取消原有的道路雨水口,通过竖向设计,使雨水以重力流 方式进入地面生态设施。 应充分发挥绿地的入渗功能,合理设计雨水进入绿地的径流 途径和溢流排水口的位置,避免雨水径流短路。 雨水断接的设计管道的设置、消能措施、植被的选择等需要与 建筑、景观专业密切配合、协调,绿地的入渗能力也要经过计算,必 须因地制宜、合理采用自然或人工的入渗措施。应对地面生态设 施的渗透能力进行设计计算,当渗透能力不足时,可设置其他加强 雨水入渗的设施,如渗透管、渗渠、渗透井等,也可设置滞蓄、调蓄 设施,如雨水花园、旱溪、干塘等;地面生态设施中种植植物的选择 应充分考虑雨水滞蓄时间。 本条是对应于《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GB/T51141 2015第7.2.11条的得分途径之一。 7.4.5项目场地内设有景观水体时,应优先利用场地雨水作为景 观水体的补水水源。根据全文强制国家标准《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一2005中第4.4.3条(人工景观水体的补充水严禁使用自

制性条文第4.1.5条(景观用水水源不得采用市政自来水和地下 井水)的要求,景观水体只能采用地表水和非传统水资源进行补 水,采用地表水一般会受到限制,需要取得当地水务管理部门的许 可。在大多数情况下,非传统水源就成了唯一选择。设有景观水 本的项目,当非传统水资源不足时,应对既有景观水体进行改造 应根据气候特点及非传统水源供应情况,通过源水和用水的水量 平衡计算,合理确定景观水体的规模和形式。 设有景观水体的项目,应充分利用景观水体来储存和调蓄雨 水,避免另建雨水调节池造成的投资浪费和运行维护费用。 大自然中的水体都是由雨水进行补水,景观水体应优先采用 雨水作为补充水源,并应合理设计雨水径流途径,利用绿地、植草 沟、截污沟、前置塘、人工湿地等地面生态设施,削减径流污染。场 地条件充许时,可采取湿地工艺进行景观用水的预处理和景观水 的循环净化; 使用非传统水源补水时,应在补水管上设置水表计量,以方便 计量补水量。 本条是对应于《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GB/T51141 2015第7.2.9条的得分途径之一

8.1.1既有建筑绿色改造时,首先要对用户需要的电气系统功能 展开调查和综合评价。在进行改造前,应进行调研与资料收集,全 面了解相关专业的接口需求与用户的功能性需求,充分了解项目 所在区域的电力系统条件和电源负荷情况。电气改造应首先利用 已有设施条件,对不能满足要求的设施有针对性地制定科学合理 的改造方案,减少材料浪费;通过技术经济比较、节能评估等手段, 使改造方案具有良好的节能环保指标,保证项目实施后满足“安全 可靠、经济合理、技术先进、运行维护方便”的要求。 8.1.2对既有建筑实施绿色改造时,应提前做好改造期间临时用 电的保障措施,在尽量保证建筑原有生产、生活功能正常运转的前 提下,达到改造目标的要求;当难以保证不停电时,应制定安全可 靠的停电过渡措施,确保对生产、生活的影响降到最低,实现改造 后的系统状态、数据记录、运行指标满足相关的节能监测管理要 求。

8.2.1本条对高低压接电方式、供电可靠性、变压器等内容进行

8.2.1本条对高低压接电方式、供电可靠性、变压器等内容进行 了规定。 1配电系统采用放射式接线的供电可靠性高,便于管理,但 线路和高压开关柜数量多,如辅助生产区,多属三级负荷,供电可 靠性要求较低,可用树干式,线路数量少,投资也少。负荷较大的 高层建筑,多属二级和一级负荷,可用分区树干式或环式,减少配 电电缆线路和高压开关柜数量,从而相应少占电缆竖井和高压配

8.2.1本条对高低压接电方式、供电可靠性、变压器等

电室的面积。住宅区多属三级负荷,也有高层二级和一级负荷,因 此以环式或树干式为主,但根据线路路径等情况也可用放射式。 2对供配电系统的容量,供电线缆截面和保护电器的动作特 性重新进行验算和根据用电负荷分级情况进行供电可靠性校验是 制定电气改造范围、目标和实施方案的必要条件,不可或缺,关键 是效验开关的保护特性和各级间的选择性。 3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一2009第7. .2条(在正常环境的建筑物内,当大部分用电设备为中小容量: 且无特殊要求时,宜采用树干式配电)、第7.0.3条(当用电设备为 大容量或负荷性质重要,或在有特殊要求的车间、建筑物内,宜采 用放射式配电)及第7.0.4条(当部分用电设备距供电点较远,而 彼此相距很近、容量很小的次要用电设备,可采用链式配电,但每 回路环链设备不宜超过5台,其总容量不宜超过10kW。容量 较小用电设备的插座,采用链式配电时,每一条环链回路的设备数 量可适当增加)对低压配电系统的接线方式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供 收造设计时参考。 4很多建筑往往按高峰负荷配置大容量变压器,但全年运行 时间短,因此改造时需对变压器运行的经济性,运行方式转换展开 分析,变压器装机总容量较大时应通过改造设计实现两种以上运 行方式,以使投人运行的变压器尽可能工作在经济运行区间、符合 节能监测相关规定,而供配电系统应能适应变压器不同运行方式: 始终保持供电可靠性不降低。 5供配电系统在进行相应改造的过程中,原有用电负荷的性 质可能会发生改变,也可能会有新增负荷出现,因此要求对用电负 荷进行重新分级:一级负荷的供电应由双重电源供电,而且不能同 时损坏,这是必须满足的条件。对二级负荷的供电方式,因其停电 影响还是比较大的,故应由两回线路供电;只有当负荷较小,或地 区供电条件困难时,才充许由一回6kV及以上的专用架空线供 电。由于在实际中很难得到两个真正独立的电源,电网的各种故

8.2.4电气设备或产品的能效等级国家和行业标准均已制定出

了相关规定,变压器采用3级能效等级虽然达到能效限定值、尚允 许生产使用,但不满足节能评价值的要求,不是节能型产品,需要 评估作为主要能源转换设备继续利用的合理性。变压器的2级能 效等级是绿色改造更换或新增变压器应达到的等级,绿色改造设 计不应再选用3级能效的变压器。 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设计时应进行用能系统的多方案对比分 析,如果原系统存在变压器长期持续低载运行且能效等级只达到 3级的问题,应在绿色改造设计时对供配电系统、变压器容量、运 行方式进行优化,满足本规程第8.2.1条、第8.2.2条规定,并择 优采用变压器容量降级更换或同级更换但系统运行方式可调整的 节能技改措施,以满足相关的节能监测标准规定。

8.2.5本条对既有建筑的配电系统改造电压质量提出己

1电源连接点包括:向建筑整体供电的电网公共连接点,向 建筑室内或室外重要配电区域供电的电源连接点,例如数据中心、 充电基础设施等。 2抑制谐波可结合工程实际情况采取措施,包括: (1)各类大功率非线性用电设备变压器电源侧选择接入短路 容量较大的电网,严格选用变频器、各种含有非线性电子电路的设 备或装置; (2)当谐波电压和谐波电流不符合规定时,应设置谐波抑制装 置。对大功率静止整流器,采用增加整流变压器二次侧的相数和 整流器的整流脉冲数,或采用多台相数相同的整流装置,并使整流 变压器的二次侧有适当的相角差,或按谐波次数装设分流滤波器; 3)应选用Dynl1接线组别的三相配电变压器。 3当回路中单相负荷的总计算容量小于计算范围内三相对 称负荷总计算容量的15%时,可全部按三相对称负荷进行相关计 算;当大于或等于15%时,应将单相负荷换算为等效三相负荷,再 与三相负荷相加。既有建筑低压配电系统三相负荷的不平衡度大 于等于15%时,应由主及次重新分配产生不平衡负荷的用电设备 相序,使三相负荷不平衡度满足要求。 本条是对应于《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GB/T51141 0馅5名站组八冷经之

8.2.6本条对既有建筑的供配电系统改造无功补偿提出了

1在设计中正确选用电动机、变压器等容量,可以提高负荷 率,对提高自然功率因数具有重要意义。 2工业与民用建筑中采用并联电容器组作为提高自然功率

因数的有效措施,具有成熟的运行经验,且设备价格便宜,便于安 装维修,运行经济,容量调整灵活;电容器组中加人串联电抗器,可 有效抑制谐波。静止无功补偿装置(SVC)对大功率波动性负荷引 起的电压波动和闪变以及产生的谐波有很好的补偿作用,在无功 补偿、平衡电网电压、改善电压闪变与波动等方面具有优秀的性 能,目前广泛应用于国内外输配电系统中。静止无功发生器 (SVG)调节速度更快且不需要大容量的电容电感等储能元件,谐 波特性好,但造价较高,故条文中不作优先推荐。分相无功自动补 偿装置可通过采集三相电参数,判断各相是否需要投切补偿电容 器,然后控制接触器的开合动作,使每相的功率因数均得到最佳补 偿。 8.2.7利用可再生能源发电是清洁能源利用的重要途径,我国已 从政策、立法、行业引导等多层面鼓励利用可再生能源。近年来, 可再生能源发电技术不断地发展和进步,在既有建筑绿色改造项 目中,在保证安全可靠的前提下,经技术经济比较后,可利用停车 场、车棚、建筑屋顶等场所加装光伏板进行发电,作为供电电源的 一部分。 目前,可再生能源发电技术还处在不断地发展和进步过程中, 行业上还没有对各种光伏电池组件的光电转换效率和衰减率提出 标准化的规定。2015年1月8日国家发改委等八部门发布的《能 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中,对光伏行业“领跑者”先进技术产品 有关指标提出了要求,可以在工程中作为参考。 本条是对应于《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GB/T51141 2015第8.2.9条的得分途径之一。 β.2.8对于既有建筑的改造而言,要妥善确定线路敷设方式的

因数的有效措施,具有成熟的运行经验,且设备价格便宜,便于安 装维修,运行经济,容量调整灵活;电容器组中加人串联电抗器,可 有效抑制谐波。静止无功补偿装置(SVC)对大功率波动性负荷弓 起的电压波动和闪变以及产生的谐波有很好的补偿作用,在无功 补偿、平衡电网电压、改善电压闪变与波动等方面具有优秀的性 能,目前广泛应用于国内外输配电系统中。静止无功发生器 (SVG)调节速度更快且不需要大容量的电容电感等储能元件,谐 波特性好,但造价较高,故条文中不作优先推荐。分相无功自动补 偿装置可通过采集三相电参数,判断各相是否需要投切补偿电容 器,然后控制接触器的开合动作,使每相的功率因数均得到最佳补

难度高于新建项目,受到的环境条件制约因素较多,关联系统改 造较多,线路敷设方式需要与规划、供热、给水排水、建筑、结构 等多专业进行协同设计,经过管线综合优化后确定最佳的敷设 方式。

照明改造项目在改造前检测改造场所的照明质量相关参数 后,通过照明改造设计与施工、调适,最终实现改造场所照明质量 的提高,并实现节能目标。本条明确了照明改造质量要求。 本条是对应于《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GB/T51141 2015第8.1.1条、第8.1.2条控制项的要求。 8.3.2对于民用建筑中的有特殊电磁环境使用要求的场所,需要 加强电磁防护措施。 本条是对应于《既有建筑色改造评价标准》GB/T51141 2015第8.1.3条控制项的要求。 8.3.3照明改造工程保留下来继续使用的原有光源、灯具及改造 过程中更换或新增的光源、灯具,都应满足本条规定。镇流器的选 择应注意与光源的参数匹配,并尽量提高灯具本身的功率因数,在 满足《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规定的基础上,结合绿色改造 项目特点制定不同种类照明灯具的功率因数设计要求和无功补偿 做法,高强气体放电灯镇流器采用必要的就地无功补偿,大功率的 区域照明箱可采用区域无功补偿,降低照明线路损耗。紧凑型荧 光灯目前相对高效光源与灯具而言功率因数较低、光效较差,在绿 色改造中不宜大量使用。目前已颁布的与镇流器能效等级相关的 现行国家标准有:《金属卤化物灯用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 级》GB20053、《管形荧光灯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17896。 本条第3款要求的照明光源、镇流器等达到能效2级,是对绿 色改造更换或新增部分提出的要求。采用节能技改措施时应符合 对应的节能评价要求。既有建筑原来采用的照明产品经评估继续 利用需至少满足能效限定值要求、达到能效3级标准,绿色改造设 计更换或新增的照明产品应满足节能评价值要求、达到2级能效

标准。照明改造采用的照明产品节能评价值具体标准见表

表7我国已制定的照明产品能效标准

2015第8.1.4、第8.1.5条控制项的要求,也是第8.2.4条、第 8.2.12条、第8.2.13条的得分途径之一。 8.3.4本条对LED照明产品进行了规定。 1照明改造选用的LED照明产品,包括灯具内部LED光 源、灯具内部或外部驱动电源等产品,LED产品相关标准的制定 或补充修订相对较新,应注意符合相关现行国标的规定,包括: 《LED室内照明应用技术要求》GB/T31831,《普通照明用非定向 自镇流LED灯性能要求》GB/T24908,《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 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人电流16A)》GB17625.1等。 2LED不适合采用传统可控硅调光,适合采用数字PWM 调光,调光器与LED灯特性应匹配。 3LED驱动电源的线路电流为非正弦量,具有高次谐波,功 率因数含义与传统灯具感性负载功率因数不同,其功率因数可用 PF或入表示而不用cOSO。在《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

选用,因此优先选用开启式直接型照明灯具。选择灯具配光类型 应尽量充分利用光通量提高工作面照度,提高利用系数,从而降低 照明功率,既可以降低照明能耗,还可以降低空调能耗。需要注意 的是,在具体场所应用中,灯具选型要满足光限制要求。在寒冷 地区或冷库中还应注意低温场所光源启动和效率衰减问题,选择 适用的光源、电气附件和防护罩。 既有建筑的走廊、楼梯间、车库等公共区域一般不经常有人长 时间停留时,不需要连续恒功率照明,对于从正常照度到安全照度 或关闭的反复延时转换,采用LED灯相比采用荧光灯具有更长的 实际使用寿命。照明控制采用分区、分组、自动降低照度控制,为 节能运行创造条件。对于利用天然采光的场所要求照明控制措施 便于节能管理,随天然光照度变化自动调节人工光源维持需要的 照度,可以根据使用需求对应预设到不同照明场景中实现。 建筑物室内白天应充分利用天然采光,降低人工照明能耗。 在采光条件不佳或没有天然采光的场所,仍然可以通过不同灯具 分组、配合适宜的光源、采用自动控制装置等技术措施,实现同 场所多种照明场景的灵活转换控制,达到较好的照明节能效果。 应急照明采用的灯具在确定选型参数指标时应严格执行现行 的新版国家标准关于防火、防护的规定,并且控制装置要求既满足 应急状态联动控制要求,也要满足平时正常使用状态节能要求。 本条是对应于《既有建筑色改造评价标准》GB/T51141 2015第8.2.6条、第8.2.7条、第8.2.8条、第8.2.12条、第 8.2.13条的得分途径之一。 8.3.6本条对夜景照明改造提出要求,目的是在追求照明效果的 司时更好地实现照明节能,避免粗放的泛光照明方式产生光污染 浪费能源。本条在完成改造设计、施工后,通过调适提高夜景照明 效果、降低光污染及能耗,对于夜景照明也应通过多级模式控制实 现节能。

8.3.7对利用可再生能源提供照明电源进行评价,不包括采用非

8.3.7对利用可再生能源提供照明电源进行评价,不包括采用非 电光源灯具利用可再生能源的应用方式。 本条是对应于《既有建筑色改造评价标准》GB/T51141 2015第8.2.9条的得分途径之一

8.4能耗计量与智能化系统

8.4.1既有建筑改造时,应实现对能耗数据进行自动的分类处 理,需要通过监测系统硬件与软件共同完成。其中,电量应通过网 络电力仪表实时监测,水、气、热、冷及其他能源一般可以根据管理 要求按日或月监测,根据具体项目系统运行调控对能耗数据的需 求,也可提出每个分类中更精细的监测点位要求,但分类能耗中的 监测点位设置应与既有建筑改造整体目标、投资相适应,提高分类 系统效率。应合理设置分项能耗,实现照明和插座、冷热源设备 空调通风、动力、特殊场所的能耗分项计量,建筑采暖、空调按照付 费单元或管理单元计量,充分发挥每个监测点的作用,提高分项计 量数据有效性、代表性

.4.2当改造项目需要进行分项计量改造时,应将能源管理

表与供电计费表区分开,分项计量自成系统服务于建筑能源管理: 不影响原有的计费系统。对于原来混合的能耗计量项自在实现各 分项的拆分时,应更有利于能源系统的安全运行、应急处置、节能 监测与评价。既有建筑改造时分项计量改造不应改动供电部门计 量表的二次接线且不应影响计费系统的正常工作。具体分项内容 的把握,要因地制宜地展开工作。 对于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能耗计量,应在特殊场所用电 项目中设单独子项。充电基础设施不等同于充电设施,充电设施 包含了充电桩,充电基础设施不包含充电桩,是其前端必须纳入工 程建设预算范围的由工程设计、施工预留的设施,充电基础设施建 设好之后,就为充电桩方便地接入创造了条件,避免工程建设竣工

9..2建筑施工过程不仪会改变场地的原始状态,而且对周边环 境易造成影响,包括水土流失、土壤污染、扬尘,噪声、污水排放、光 污染等。因此,既有建筑改造施工前应对既有建筑本身、周围场地 及地下管线情况进行调查,明确既有设施的处置方式,对既有建筑 中不能拆卸的大型设备要制订严格的防护措施,避免施工中损坏。 建筑周边的古树名木、通信光缆等重要设施的分布情况要详细掌 ,并加以重点保护;宜对既有建筑及设施再利用的可能性和经济 性进行分析,合理安排工期,提高时间效率和资源再利用率。 9.1.3施工单位应编制既有建筑绿色改造施工专项方案,主要包 括“四节一环保”的自标、管理措施、技术措施,以及针对性的职业 健康安全和文明施工等内容。绿色施工内容遇有重大变更诸如

括“四节一环保”的目标、管理措施、技术措施,以及针对性的职业 建康安全和文明施工等内容。绿色施工内容遇有重大变更(诸如 设计选择的主要节能材料发生实质性变更,关键工序施工工艺改 变、施工条件改变等直接影响到绿色施工效果),应及时调整施工 专项方案,并经审批后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六 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自的项目经 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第二十三条规定:“施工单位 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危 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也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

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做出了相应规定。因此绿色改造施工过 程中,应严格明确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 全技术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9.1.4既有建筑绿色改造中结构分部工程的加固改造

国家标准《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550的相 关规定进行验收;地基基础分部工程加固改造应按现行行业标准 既有建筑地基基础加固技术规范》JGJ123的相关规定进行验 收;节能改造分部工程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 验收规范》GB50411的相关规定进行验收。其他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均应按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9.2.1既有建筑施工一般具有施工环境复杂、现场空间受 期相对紧张等特点。根据预先设定的绿色施工总目标进行 实施和考核活动,实行过程控制,确保绿色施工目标实现

9.2.2对民众不撤离施工现场的既有建筑进行改造,往

氏取购 全防护及施工扰民等典型问题,且易产生矛盾甚至发生纠纷。因 此,在施工前应与既有建筑物业运行单位、业主代表充分沟通和协 商,对具体施工部位、施工内容、施工时间、安全隐惠、安全防护措 施和需要配合事项提前发告示安民,以取得民众理解和支持,同时 做好施工交通与民众日常出行分流措施等。 9.2.3采用先进的、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和设施是实现绿色施工 的关键因素之一。如静力拆除混凝土结构、路面等:采用水钻静力 切割方式进行混凝土开洞:混凝土输送泵房、电锯房等设吸音降噪 屏或其他降噪措施,选用低噪声振捣设备进行混凝土浇筑振捣等: 噪声及振动较天的作业时间应避开居民休息时间,一般不在夜间 施工;在现场设置噪声监测点,实时监测并记录施工现场噪声。

全防护及施工扰民等典型问题,且易产生矛盾甚至发生纠纷。因 此,在施工前应与既有建筑物业运行单位、业主代表充分沟通和协 商,对具体施工部位、施工内容、施工时间、安全隐惠、安全防护措 施和需要配合事项提前发告示安民,以取得民众理解和支持,同时 做好施工交通与民众日常出行分流措施等。 9.2.3采用先进的、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和设施是实现绿色施工

的关键因素之一。如静力拆除混凝土结构、路面等;采用水钻静力 切割方式进行混凝土开洞;混凝土输送泵房、电锯房等设吸音降噪 屏或其他降噪措施,选用低噪声振捣设备进行混凝土浇筑振捣等: 噪声及振动较天的作业时间应避开居民休息时间,一般不在夜间 施工;在现场设置噪声监测点,实时监测并记录施工现场噪声。 9.2.4现场易扬尘散料应采取覆盖、装袋等措施;避免扬尘外溢

小区道路应及时清扫、酒水抑尘:对于易飞扬细颗粒散体材料,应

可肥用 9.2.5一般夜间施工,需增加照明、降效等,并且容易产生光污 染、噪声,影响居民生活,所以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当必须进行夜 间施工时,应在工作照明灯上加设灯罩或合理调整灯光照射方向, 透光方向集中在施工范围,严禁灯光直接照射居民窗户。若不能 避免,应采取遮挡光措施;电焊作业应采取遮挡措施,避免电焊弧 光外泄。

9.2。6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的生活用水应采用节方

工现场应针对不同的污水设置相应的处理设施,如沉淀池、隔油 池、化粪池等,污水排放应达到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3978的要求;施工现场应建立可再利用水的收集处理系统,使水 资源得到梯级循环利用,如切割冷却工艺用水,应有水收集装置; 现场机具、设备、车辆冲洗用水宜设置循环用水装置,并宜优先采 用非传统水源;对于胶粘剂、阻锈剂等化学有毒材料,应专门保管 车房应有严格的隔水层设计,做好渗漏液收集和处理,

9.2.7应对施工现场固体废弃物进行分类,建筑余料

用,提高施工固体废弃物及建筑物拆除产生的废弃物的再利 回收率,如对产生的碎石类、土石方类可采用地基填埋、铺路 式提高再利用率,改造拆除的金属、管线、材料包装物回收率

到100%,主要材料损耗率不应高于定额损耗率;施工现场临建设 施应充分利用既有建筑物、市政设施和周边道路,且应采用可拆 卸、可循环利用、可回收材料。诸如:现场办公和生活用房采用周 转式活动房,或采用装配式可重复使用围挡封闭;宜采用工具式、 可周转模板、脚手架、临时支撑等

杂,消防安全形势更为严峻。因此,要有针对性地制订防火措施和 消防安全应急预案,落实各岗位、各级人员消防安全责任,杜绝火 灾事故发生。防火措施包括:改造工程所用材料和构配件的燃烧 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各工序严格按照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和作业 指导书的要求进行施工,对违规作业人员进行处罚;动火前必须办 理动火证,并履行审批手续,落实防火措施;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 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随身携带移动灭火器材;现场易燃、易 爆品应单独存放;动火作业区域周围以及下方有易燃物时,应先清 理干净后,才能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施工现场临时材料仓库、办 公室、宿舍等区域应按有关规定配备消防器材;施工现场燃气管线 改造,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承担施工等

9.3.1建筑的各个机电系统(如供暖系统、通风系统、空调系统、 给水系统、排水系统、热水系统、电气动力系统、照明系统、控制系 统、信息系统、监测系统等)复杂且关联性较强,进行既有建筑绿色 改造后,应进行系统综合效能调适,确保各系统实现不同负荷工况 运行和用户实际使用功能的要求。 系统综合效能调适的主要目的如下: (1)验证设备的型号和性能参数符合设计要求。 (2)验证设备和系统的安装位置正确。 (3)验证设备和系统的安装质量满足相关规范的具体要求。 (4)保证设备和系统的实际运行状态符合设计使用要求

(5)保证设备和系统运行的安全性、可靠性和高效性。 (6)向运维人员提供全面的质量培训及操作说明,优化操作及 维护工作。 9.3.2综合效能调适前编制技术方案,综合效能调适结束后,提 供完整的过程管理资料和最终综合效能调适报告。在进行竣工验 收时,应提供所有过程资料和调适报告。综合效能调适与交付可 按现行行业标准《绿色建筑运行维护技术规范》JGJ/T391的相关 规定执行。

(1)综合效能调适团队一般由业主代表、施工单位或联合第三 方调试方以及各相关分包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各机电系统 和自控系统相关的设备商组成。在后期移交过程中应将物业运行 人员加入综合效能调适团队中,若有必要需邀请改造项目原设计 单位或施工单位参与。 (2)各方职责分别为: 1)施工单位作为调试顾问的职责应包含下列几个方面: a.根据业主提供的项目相关图纸及技术文件GB 50433-2018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并结合现场实 际情况对机电系统进行现场评估后,编制综合效能调适计划; b.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综合效能调适团队成员责任; C.受业主委托主持召开工作例会: d.配合业主组织各相关方进行现场检查、测试、综合效能调适 等工作; e.提供综合效能调适过程所需检查、测试及综合效能调适的 相应表格和操作方法;协调、交流并解决技术冲突,讨论综合效能 调适的进程; f.负责协调各方共同完成联合综合效能调适,并及时对综合 效能调适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更换相关问题设备及组件; g.协助物业运行单位相关人员编制系统操作手册,并协助业

主方完成对物业人员关于机电系统运行及维护方面的培训工作; h。提供最终的综合效能调适工作报告。 2)对单独邀请的第三方作为调试顾问后,施工单位的职责应 包含下列几个方面: a.提交综合效能调适方所要求的与其工作相关的资料及技术 生文件,配合现场验证后的整改工作; b.确保综合效能调适工作过程中,机电系统的各相关设备和 组件的安装情况符合相关规范或合同文件的要求; C.根据综合效能调适方提供的综合效能调适计划,组织相关 人员,建立总包和分包框架内的综合效能调适队伍,配合设备供应 方完成现场单机试运转,在综合效能调适方指导下,完成机电系统 检查、风水系统平衡、设备性能测试、自控验证等调试工作; d.参加综合效能调适工作例会; e.及时对综合效能调适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更换相 关问题设备及组件。 3)业主代表的职责应包含下列儿个方面: a.指定物业运行人员参与综合效能调适,协调会议的召开和 各方配合事宜; b.对综合效能调适第三方所提出的各项书面文件应及时确 认并协调解决措施; c.为综合效能调适团队提供项目所需说明文件,用于制定综 合效能调适计划、机电系统说明手册、运行维护培训计划; d.配合参与相关工作完成情况的验收; e.负责提供业主所购买的设备的技术资料。 4)设计方的职责应包含下列儿个方面: a.提供最新的项目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和计算书等相关信息 或资料; b.对综合效能调适过程中有关设计的疑问及时做出解答; C.定期参与综合效能调适工作会议,并讨论综合效能调适计

划及方法。 5)主要设备供应商的职责应包含下列几个方面: a.提供详细的机组资料,包括设备操作细则和维护手册。 b.负责调试设备各项控制功能,为物业运行人员提供现场培 训。 9.3.4现场检查阶段的主要目的是核实现场安装设备是否与设 计相符和及时发现施工缺陷并加以整改。主要机电设备应全数检 查,其余末端设备的抽检比例可以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节能工 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中规定执行或根据委托方的要求 进行抽检。空调风系统与水系统平衡验证时,应明确各风口设计 风量及末端设备设计值,平衡合格标准可参照有关标准执行。主 要设备实际性能测试与名义性能相差较大时,应分析其原因或进 行整改。自控功能验证应包括点对点验证、控制逻辑验证及软件 功能验证。系统联合运转调适应对系统施工质量、设备性能、自控 功能及系统间相互配合进行调适,检验是否满足设计和实际使用 要求。 9.3.5问题日志作为综合效能调适工作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份 过程文件,可以详细记录整个项目工作过程中出现的所有问题及 问题的处理方式,对于未得到妥善解决的遗留问题将一目了然,有 利于后期运行管理工作的开展。 问题日志在系统综合效能调适过程中建立,并定期更新。问 题日志用以详细记录所有调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包括时间、地 点、所属系统,问题的初步判断,以及后续对此问题的跟踪,直至此 问题解决或者其他替换方案。 综合效能调适报告应包含施工质量检查报告、风系统及水系 统平衡验证报告、设备性能测试报告、自控验证报告、系统联合运 行报告、调适日志及解决方案等。

功能及系统间相互配合进行调适T/CECS G:Q71-2020 公路桥梁管理系统技术规程.pdf,检验是否满足设计和实际使用 要求。 9.3.5问题日志作为综合效能调适工作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份 过程文件,可以详细记录整个项目工作过程中出现的所有问题及 问题的处理方式,对于未得到妥善解决的遗留问题将一目了然,有 利于后期运行管理工作的开展。 问题日志在系统综合效能调适过程中建立,并定期更新。问 题日志用以详细记录所有调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包括时间、地 点、所属系统,问题的初步判断,以及后续对此问题的跟踪,直至此 可题解决或者其他替换方案。 综合效能调适报告应包含施工质量检查报告、风系统及水系 统平衡验证报告、设备性能测试报告、自控验证报告、系统联合运 行报告、调适日志及解决方案等。

义的系统综合效能调适工作应包含对建筑实际的运行维护人员的

培训。由于目前建筑信息化、自动化、集成化程度越来越高,而目 前国内物业运行人员专业针对性不强,能力提升空间较大,尤其是 既有建筑改造项目,原运行人员对改造后系统不熟悉,为了避免出 现非专业人士对建筑的不合理运行及维护的现象,致使上述的系 统调试成果无法实现,系统综合效能调适工作结束之后,对建筑的 实际运行维护人员进行系统的培训,并做好相应的培训记录。 培训记录由调试顾问组织并进行培训,用以记录对于物业运 行人员的培训过程,包括每次培训课程的大致内容、学员的反馈情 况以及培训结束后的对学员的考核情况等。 培训使用手册是培训实施时所采用的培训资料,如主要设备 的操作说明、维护说明、故障处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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