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268-2008)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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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268-2008)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6不开槽施工管道主体结构

6.1.2本条强调不开槽施工前应进行现场沿线的调查,仔细核

对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勘察报告YD/T 1591-2021 移动通信终端电源适配器及充电/数据接口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pdf,特别是已有地下管线和构筑物 应人工挖探孔(通称坑探)确定其准确位置,以免施工造成 损坏。

6.1.3本规范将不开槽施工的始发并、接受井、竖

作井,进出工作井是施工过程的关键环节;鉴于各地、不同行业 对进出工作井的定义不统一,本规范规定在工作井内,施工设备 按设计高程及坡度井从壁预留洞口进入土层的施工过程定义为 “出工作井”;反之,施工设备从土层中进入工作井壁预留洞口并 完全脱离预留洞口的过程定义为“进工作井”。 本规范所称的顶管机包括机械顶管的机头和人工顶管的工 具管

6.1.4不开槽法施工的工程选择适当的施工方法是工程顺利 实施的关键,本条规定分别给出了顶管法、盾构法、浅埋暗挖 法、地表式水平定向钻法及夯管法等施工方法应考虑的主要 因素。

1.7不开槽施工,必须根据设计要求、工程特点及有关规 管(隧)道沿线影响范围地表或地下管线等建(构)筑物讠 测点,进行监控测量。监控测量的信息应及时反馈,以指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1.8本条对不开槽法施工应设置的完整、可靠的地面与地下

结构受力、施工安全等因素,并经技术经济比较选用钢木支撑、 喷锚支护、钢板桩、钻孔灌柱桩、加筋水泥土搅拌桩、沉井、地 下连续墙等形式。

案,并根据受力条件和便于施工等因素设计井内支撑,选择支撑 结构体系和材料;支撑应形成封闭式框架,矩形工作的四角应 加斜撑,圆形工作井应加圈梁支撑

6.2.4本条第4款规定顶管工作并、盾构始发工作

施工应遵守的具体规定。装配式后背墙指用方木、型钢、钢板或 其他材料加工的构件,在现场组合而成的后背墙。人工后背墙指 钢板桩、沉井和连续墙等非原状土后背墙

6.3.1本规范所指的长距离顶管是指一次顶进长度300m 并设置中继间的顶管施工。

并设置中继间的顶管施工。 6.3.2本条规定了顶管施工顶力应满足的条件,一般来说只要 顶进的顶力大于顶进的阻力,管道就能正常顶进。顶进的阻力增 大时,由于管节和工作坑后背墙的结构性能不可能无限制(也没 有必要)的增加,继续增加顶力也毫无意义,更何况顶进设备的 自身能力也有一定的限度。因此在确定施工最大允许顶力时,应 综合考虑管材力学性能、工作坑后背墙结构的允许最大荷载、顶 进设备能力、施工技术措施等因素

6.3.3本条规定施工最大顶力有可能超过管材或工代

顶力时,必须考虑采用中继间和管道外壁润滑减阻等施工技术措 施,计算应留出一定的安全系数,以确保顶管施工顺利进行

6.3.4由于地质条件的复杂、多变等不确定因素,J

算(也可称为估算)很复杂,且实践性很强,因此本条规定,应

顶管机姿态等进行测量,并及时对测量控制基准点进行复核,以 便发现偏差;顶管机姿态应包括其轴线空间位置、垂直方向倾 角、水平方向偏转角、机身自转的转角。 第5款规定了纠偏基本要领:及时纠偏和小角度纠偏;挖土 纠偏和调整顶进合力方向纠偏;刀盘式顶管机纠偏时,可采用调 整挖土方法、调整顶进合力方向、改变切削刀盘的转动方向、在 管内相对于机头旋转的反向增加配重等措施。

间形成稳定的、连续的泥浆套,其效果可通过顶力降低程度 验证

水具 永道 系统等组成,本条给出其布置、安装和运行的基本规定;制浆装 置容积计算时宜按5~10倍管道外壁与其周围土层之间环形间隙 的体积来设置拌浆装置、注浆装置

6.3.16本条第3款规定了顶管顶进结束后,须进行泥浆置换

.16本条第3款规定了顶管顶进结束后,须进行泥浆置推 别是管道穿越道路、铁路等重要设施时,填充注浆后应进行 深测等方法检测

6.3.17本条给出了管道曲线顶进顶力计算和最小曲率半

算,以及顶进的具体规定。管节接口的最大允许转角有表可查或 在产品技术参数中提供。曲线顶管的测量是很关键的,除采用先 进仪器设备外,还应由专业测绘单位承担,以保证曲线顶进的顺 利进行。

6.4.14盾构施工的给排水隧道(本规范统称为管道)应能承受 内压,应按设计要求施作现浇钢筋混凝土二次衬砌,本节对二次 衬砌施工进行了具体规定,体现了给排水管道工程的专业特点。

6.5.1本条规定浅埋暗挖法施工应按工程结构、水文地质、周 围环境情况选择正确的施工方案。本次修编过程中,对暗挖法 (含浅埋暗挖)施工给排水管道是有不同见解的;争论所在是暗 挖法的初次衬砌不能计入结构永久性受力,因此暗挖法施工的给 排水管道的工程投资将会增加。但考虑到各地采用暗挖法施工给 排水管道工程已很普遍,为控制暗挖法施工给排水管道工程的施 工质量、木航活左发地

6.5.3本条第1款给出超前小导管加固注

超前小导管长度宜为 2~3m,管径也应小些;采用双排小导管 时,第2排管的外插角应大于15;当现场不具备注浆量试验条 件时,砂层注浆量每延米导管注浆液宜控制在3050L范围。

6.5.5本条中第7款喷射混凝土作业规定,分层喷射浪

6.5.5本茶中第7款喷射混王作业规定,分层喷射馄凝工作 业时,应在前一层喷混凝土终凝后进行;若在终凝1h后再进行 喷射时,喷层表面应用水汽清洗。 本条第10款初次衬砌结构背后注浆应符合下列要求: 1背后注浆作业距开挖面的距离不宜小于5m; 2注浆管宜在拱顶至两侧起拱线以上的范围内布置; 3,浆液材料、配合比和注浆压力应符合设计或施工方案的 要求。 本条第11款规定大断面开挖时应根据施工需要施作临时仰 拱或横隔板等临时性支护措施,并应在初期衬砌完成后拆除。 6.5.6本条中监控量测时态曲线分析与隧道受力状态评价可参 考如下规定: 1时态曲线呈现下列特征,可认为管道受力基本稳定: 1)拱脚水平收敛速度小于0.2mm/d; 2)拱顶垂直位移速度小于0.1mm/d。 2时态曲线呈现下列特征,应认为管道尚处于不稳定状态 应及时采取措施: 1)时态曲线的变化没有变缓的趋势; 2)量测数据有突变或不断增大的趋势; 立

业时,应在前一层喷混凝土终凝后进行;若在终凝1h后再进行 喷射时,喷层表面应用水汽清洗。 本条第10款初次衬砌结构背后注浆应符合下列要求: 1背后注浆作业距开挖面的距离不宜小于5m; 2注浆管宜在拱顶至两侧起拱线以上的范围内布置; 3浆液材料、配合比和注浆压力应符合设计或施工方案的 要求。 本条第11款规定大断面开挖时应根据施工需要施作临时仰 拱或横隔板等临时性支护措施,并应在初期衬砌完成后拆除。

考如下规定: 1时态曲线呈现下列特征,可认为管道受力基本稳定: 1)拱脚水平收敛速度小于0.2mm/d; 2)拱顶垂直位移速度小于0.1mm/d。 2时态曲线呈现下列特征,应认为管道尚处于不稳定状态 应及时采取措施: 1)时态曲线的变化没有变缓的趋势; 2)量测数据有突变或不断增大的趋势; 3)支护变形过大或出现明显的受力裂缝

6.6.1本规范的定向钻系指地表式定向钻,给排水管道工程应 用定向钻机铺设小、中口径管道,长度可达数百米。通常用于均 质黏性土地层,不适用于杂填土、自稳能力差的砂性土层、砾石 层、岩石或坚硬夹层中钻进。 夯管法指在不开挖沟槽的条件下,在工作井中利用夯管锤 (气动夯锤)将钢管按管道设计轴线直接夯入地层中(通过撞击 管道传力托架直接把管道顶进地下,不需要设置反作用力墙), 实现不开挖铺管。夯进过程中,土体进入管内,待管道贯通后将

管内土体清出。夯管法施工一般采用钢管,接口为焊接连接方 式;通常用于短距离(小于70m)的中、小口径管道的铺设。该 方法对土层的适应性较强,当周围施工环境许可时也用于大口径 管道铺设。

6.6.2本条具体规定了定向钻施工前应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括设备、人员、施工技术参数、管道的地面布置,确认条件具备 时方可开始钻进。应根据工程具体情况选择导向探测系统,包括 无缆式地表定位导向系统或有缆式地表定位导向系统,在计算机 辅助下随钻随测,以指导施工

6.6.5本条第4款关于夯管排士的具体要求如下,

1排土过程中应设专人指挥,禁止非作业人员在工作井附 近逗留; 2采用人工排土时应保证管内通风有效; 3采用气压、水压排土时,在安全影响区范围内应进行全 封闭作业;作业中无漏气、漏水现象,严禁管内土喷溅排出; 4采用气压、水压排土时,加压处的管口必须加固和密闭; 严禁采用加压排出剩余土。

6. 7 质量验收标准

低值不得超过25%;其重量损失不得超过5%

6.7.3本条系顶管施工的给排水管道的

于施工套管的管道质量验收

7.7本条第2款对盾构施工管道的二次衬砌钢肋混凝士 置与验收批作出规定;第3款外观质量无严重缺陷的判定 附录G的规定。

6. 7. 8~6. 7. 11

顺序为:土层开挖一初期衬砌一一防水层一一二次衬砌,并分 别给出质量验收标准,在指标的控制上有别于其他专业工程;表 6.7.10中防水层材料指低密度聚乙烯(LDPE)卷材,采用其他 卷材和涂膜施工防水层时,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地下铁道工程 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的有关规定执行。

7.1.1在河流等水域施工给排水工程管道,应根据工程水文地 质等具体情况选择明挖铺设管道施工和水下铺设管道施工。前者 的管道铺设可采取开槽施工法;而后者可采用浮运法、拖运法等 施工方法,将已经组装拼接好的管道(如钢管、或化学建材管) 直接沉人河底;并视工程具体情况不留或仅留少数接口在水上 (或水下)连接。对于管内水压较小的管道(如取水管、排放管 等),目前也采用预制钢筋混凝土管分节下沉、水下接口连接的 方法施工。沉管法分为以下几种:浮运法(或漂浮敷设法)指管 道在水面浮运(拖)到位后下沉的施工方法,又称为浮拖法;底 拖法(或牵引敷设法)指管道从水底拖人槽内的施工方法;铺管 船法指管道在船只上发送并通过船只沿规定线路进行下沉的施工 方法,铺管船法也应属于浮运法的一种,但其施工技术与常规的 水面浮运法有很大的不同。钢筋混凝土管沉管也应属于浮运法, 只是管材和管道形成的方式不同。 近些年来在江河、湖海中进行沉管施工的工程越来越多,且 工程施工难度的增加,水面浮运法施工的局限性很难满足一些特 殊沉管工程的施工要求(如漂管要求水流速度小于0.2m/s以 下);可采用底拖法、铺管船法、钢筋混凝土管沉放等施工方法, 以适应给排水管道穿越水域的工程施工需要。 本规范是在总结了国内给水管道过江工程、海底引水管道等 工程的施工经验基础上编制的有关铺管船法施工内容 底拖法参考了《原油和天然气输送管道穿跨越工程设计规 范穿越工程》SY/T0015.1和《石油天然气管道穿越工程施工 及验收规范》SY/T4079的相关规定

本规范编制中除了总结有关给排水管道工程的施工经验外, 还借鉴了公路沉管隧道工程的施工经验。 由于沉管施工涉及水下、水面作业,工程技术要求高、设备 使用多、施工安全和航运安全控制等复杂因素,沉管施工方法确 定后,还应根据施工现场条件、工程地质和水文条件、航运交 通,以及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能力,制定相应的施工技术措施 保证沉管施工质量。 7.1.11本条第1款规定采用沉 管给水管道部分宜单独进

7.1.11本条第1款规定采用沉管或桥管给水管道部分

行水压试验,并应符合本规范第9章的相关规定;第2款规定应 根据工程具体情况,不必受1km的管道试验长度限制,可不分 段进行整体水压试验;第3款规定大口径钢筋混凝土管沉放管道 可在铺设后可按本规范内渗法和附录F的规定进行管道严密性 检验。

.2.2沉管施工中管道整体组对拼装、整体仔运、整体儿放时 可称管道(段);分段(节)组对拼装、分段(节)浮运,分段 (节)管间接口在水上连接后整体沉放时,水上连接前应称为管 段(节),水上连接后整体沉放也应称其为管道(段)沉放;沉 放管道(段)水下接口连接安装后应称其为管道。 7.2.4本条中式(7.2.4)和表7.2.4的规定参考了相关资料

可称管道(段);分段(节)组对拼装、分段(节)浮运,分段 (节)管间接口在水上连接后整体沉放时,水上连接前应称为管 段(节),水上连接后整体沉放也应称其为管道(段)沉放;沉 放管道(段)水下接口连接安装后应称其为管道。 7.2.4本条中式(7.2.4)和表7.2.4的规定参考了相关资料 管道外壁保护层及沉管附加物在管道两侧都有,计算开挖宽度应 取26;表7.2.4中数据不包括回淤量、潜水员潜水操作宽度: 若遇流砂,底部宽度和边坡应根据施工方法确定;浚挖时,若对 河床扰动较小可采用表中低值,反之则取大值;当采用挖泥船开 挖时,底部宽度和边坡还应考虑挖泥船类型、斗容积、定位方法 等因素。 7.2.6本条第6款第3)项管道(段)弯曲包括发送装置处形 成的管道(段)“拱弯”与发送后水中管道(段)形成的“垂

7.2. 4 本条中式(7. 2. 4) 和表 7. 2. 4 的规定参考了相关资料,

7.2. 4 本条中式 (7. 2. 4)

管道外壁保护层及沉管附加物在管道两侧都有,计算开挖觉皮应 取2b;表7.2.4中数据不包括回淤量、潜水员潜水操作宽度 若遇流砂,底部宽度和边坡应根据施工方法确定;浚挖时,若对 河床扰动较小可采用表中低值,反之则取大值;当采用挖泥船开 挖时,底部宽度和边坡还应考虑挖泥船类型、斗容积、定位方法 等因素。

成的管道(段)“拱弯”与发送后水中管道(段)形成的“垂 弯”,均不应超过管材允许弹性弯曲要求。

7.3.2桥管管道施工应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确定施

安装可采取整体吊装、分段悬臂拼装、在搭设的临时支架上拼装 等方法。桥管管道施工方法的选择,应根据工程规模、桥管位 置、管道吊装场地和方法、河流水文条件、航运交通、周边环境 等条件,以及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能力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 后确定。 桥管的下部结构、地基与基础及护岸等工程施工和验收应按 照国家现行标准《城市桥梁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2相关 规定。

7. 3. 7~7. 3. 10

和支座施工作出规定;支架主要承重,支座强调固定方式。管道 安装按整体吊装、分段悬臂拼装、在搭设的临时支架上拼装等不 同施工方式作出规定

7.4.3预制钢筋混凝土沉放的管节制作第3款规定了试块留置 与验收批;第5款对管节水压试验时逐节进行的外观检验作出 规定。

7.4.4本条第3款对橡胶圈材质及相关性能应符合本

8.1.1原“规范”内容包括检查井、雨水口、进出水口构筑物 和支墩,本规范内容涵盖了给排水管道工程中的各类井室、支 墩、雨水口工程。管道工程中涉及的小型抽升泵房及其取水口、 排放口构筑物纳人了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 验收规范》GB50141的有关内容。 8.1.3本规范规定给排水管道附属构筑物的专业施工要求,砌 体结构、混凝土结构施工基本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砌体工 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 收规范》GB50204及《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41的有关规定,本规范不再一一列出。

体结构、混凝土结构施工基本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砌体工 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 收规范》GB50204及《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41的有关规定,本规范不再一一列出。

本条对设计无要求时混凝土类管道、金属类压力(无压) 和化学建材管道穿过井壁的施工作出具体规定

批;每座构筑物工程中同品种同强度按取样规定仅有一组试块 时,该组试块抗压强度的平均值不得低于设计强度所对应的立方 体抗压强度; 4砂浆强度应为标准养护条件下,龄期为28d的试块抗压 强度试验结果为准

9.1.1管道功能性试验作为给排水管道施工质量验收的主控项

或同时采用两项值作为试验合格的最终判定依据。 本条第2款规定无压管道的严密性试验分为闭水试验和闭气 试验,也是基于天津、北京、石家庄、太原、西安等城市或地区 的工程实践经验。鉴于通常工程设计文件都对管道试验作出具体 要求,本规范规定无压管道的严密性试验由设计要求确定;设计 无要求时,有关方面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闭水试验或闭气试验进 行管道功能性试验。 本条第3款规定压力管道水压试验进行实际渗水量测定时 采用附录C注水法;根据各城市或地区的工程实践经验,取消 了原“规范”放水法试验的规定,主要考虑其操作性较差,不便 应用。

9.1.6单口水压试验合格的大口径球墨铸铁管、玻璃

力钢筒混凝土管或预应力混凝土管道,检验其管材质量和接口质 量的预试验阶段和严密性试验已非必要;本条规定设计无要求时, 压力管道无需进行预试验阶段,而直接进行主试验阶段;无压管 道可认同为严密性试验合格,免去闭水试验或闭气试验。这是基 于各地工程实践经验制定的,以避免水资源浪费和节约工程成本

地下水位以下或采用不开槽施工时,除设计有要求外,当管渠的 混凝土强度、抗渗性能检验合格,按本规范附录F的规定进行 内渗法检查;符合设计要求时,可免去管渠的闭水试验。各地的 工程实践表明:内渗法和闭水试验都可检验混凝土管道的严密 性,只要管径足够允许人员进人、计量方法准确得当,内渗法试 验更易于操作,且避免了水资源浪费

种管材的管段长度具备单独试验条件时,可分别按其管材所规定 的试验压力、允许压力降和(或)允许渗水量分别进行试验;管 道不具备分别试验的条件必须组合试验时,且设计无具体要求 时,应遵守从严的原则选用不同管材中的管道长度最长、试验控 制最严的标准进行试验

9.1.9除本规范和设计另有要求外,本条规定管道的试验长度。 玉力管道水压试验的管段长度不宜大于1.0km:无压管道闭水 试验管段长度不宜超过5个连续井段。这是主要考虑便于试验操 作而进行的原则性规定:对于无法分段试验的如海底管道、倒虹 吸管道等应由工程有关方面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确定管道的试验 长度

各,生活饮用水并网前进行冲洗与消毒,水质经检验达到国 长标准规定后,方可投人运行。

9.1.11本条作为强制性条文,规定污水、雨污水合流管道及湿 陷王、膨胀土、流沙地区的雨水管道,必须经严密性试验合格方 可回填、投入运行。

9.2压力管道水压试验

9.2.9本条规定了待试验管道的浸泡时间(见表 9.2.

9.2.9本条规定了待试验管道的浸泡时间(见表9.2.9),系在 原“规范”第10.2.8条内容基础上的修订补充;据工程实践将 有水泥砂浆衬里的球墨铸铁管、钢管的浸泡时间由“≥48h”降 低到“24h”

9.2.10本条规定了压力管道水压试验程序和合格标准

9.2.11 本条保留了原“规范”10.2. 13 基本内容,以供管道水

压试验采用充许渗水量进行最终合格判定依据时使用;并给出内 径1001400mm钢管、球墨铸铁管、钢筋混凝土类管三大类管 道允许渗水量表,以及内径大于1400mm管道允许渗水量的计 算公式。 本条第2和第3款分别为现浇钢筋混凝土管渠和硬聚氯乙烯 管道允许渗水量的计算公式,来自原“规范”第10.2.13.3条和 (埋地硬聚氯乙烯给水管 ECS17的相关规定

9.2. 12本条引用了《埋地聚乙烯给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CII

9.3无压管道的闭水试验

.3.5本茶第1、2和3款管道团水试验充许渗水量计算公式浴 用了原“规范”的计算公式。 第4款给出的化学建材管道的允许渗水量式计算公式系采用 《埋地硬聚氯乙烯排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ECS122:2001中 允许渗水量标准,也是参照美国《PVC管设计施工手册》执 行的。

9.3.6依据各地的反馈意见,本条删除了原“规范

缺乏的地区”的限定;但同时补充规定:试验不合格时,抽样井 段数量应在原抽样基础上加倍进行试验。

9.3.7本规范规定:内径大于或等于1500mm混凝

道,包括顶管、有二次衬砌结构盾构或浅埋暗挖施工管道,当地

下水位高于管道顶部可采用内渗法(又称内闭水试验)检验,渗 水量检测方法可按本规范附录F的规定选择。 本条第2、3款中术语可参照本规范附录F的规定, 本条第3款内渗法允许渗漏水量标准定为:q<2[L/(m²· d),在总结北京等城市工程实践基础上,参考了《地下工程防 水技术规范》GB50108第3.2.1条四级防水等级标准而制定的 北京市地方工程建设标准较严些,允许渗漏水量q

9.4无压管道的闭气试验

4.1本规范规定闭气试验适用于混凝类的无压管道在 上前进行的严密性试验,不适用于无地下水的顶管施工的 匕京地区已进行了无地下水的顶管施工的管道闭气试验工程 究,但作为标准尚不够成熟,还不能用来指导工程应用,

9.5给水管道冲洗与消毒

9.5.3本条保留了原“规范”基本内容,并依据北京等城市的 管道冲洗与消毒实践经验给出具体规定;管道第一次冲洗,又称 为冲浊;管道第二次冲洗,文称为冲毒。有效氯离子含量,北京 地区一般为 25~50mg/L,各地也各有所不同,20mg/L为规定 的最低值。

附录A给排水管道工程分项

为了便于工程实际应用,本规范编制了“给排水管道工程分 项、分部、单位工程划分表”,施工单位可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 会同有关方面在施工前或在施工组织设计阶段进行具体划分。 中小型管道工程的工程检验项目可按附录A进行分项、分 部、单位工程划分

附录B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验收

3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给排水管道工程的验收在设验收批时,验收批的验收是工程 质量验收的最小单位,是分项工程乃至整个给水排水管道工程质 量验收的基础。 各分项工程检查项目合格以外NB/T 35119-2018 水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规程,还应对该分部工程进行外观 质量评价、以及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分部工程进行施工 检测和试验。 本规范中“子分部”、“子单位”工程,主要是针对一些大型 的、综合性、多专业施工队伍、多工种的给水排水管道工程,这 类工程可能同时包含了多种施工方式和部位(如有开槽敷设、顶 管、沉管、泵站工程等),为了便于施工质量的过程控制和质量 管理而设置的。 单位工程验收也称竣工验收,是在其所含的各分部工程验收 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是给排水管道工程投入使用前的最后一次验 收,也是最重要的验收。 本规范给出了验收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质 量验收记录表,以统一记录表的格式、内容和方式;其中各分项 工程验收批验收记录表根据附录B的通用表式,还可根据该通 用表样,结合本规范各章节的质量验收要求,制订不同分项工程 验收批的专用表样,以便于施工检验与验收使用,

本规范规定压力管道的水压试验应采用注水法试验,内容 “规范”附录A基础上修订的

范规定无压管道可选用闭水试验,并沿用了原“规范 容。

本规范规定无压管道可选用闭水试验,并沿用了原 附录B内容。

附录F混凝土结构无压管道

给排水管道工程现浇混凝土施工质量验收中外观(观感)质 量评定,需对钢筋混凝土结构外观质量缺陷较科学地进行评定 表G.0.1参考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 2002第8.1.1条的相关规定

录 H聚氨酯(PU)

鉴于目前给水管道工程已有聚氨酯(PU)涂层用作钢管列 防腐层的工程实例,为方便应用DB15T 353.9-2020 建筑消防设施检验规程 第9部分:防火门、防火卷帘系统.pdf,将这部分内容列入本规范 录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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