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T 888-2020 公共汽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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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JT/T 888-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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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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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T 888-2020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JT/T 888-2020 公共汽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

ICS 03.220.20

ICS03.220.20 T 11

东阳市体育馆新建项目钢结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

JT/T8882020 代替JT/T888—2014

JT/T8882020 代替JT/T888—2014

公共汽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

pe dividing and class rating of publi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发布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类型划分 等级划分 等级评定内容 等级评定规则及要求

本标准按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JT/T888—2014《公共汽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与JT/T888一2014相比,除编辑性 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范围(见第1章,2014年版的第1章); 修改了公共汽车内饰材料阻燃特性的要求(见7.2.3,2014版的7.2.4); 增加了驾驶员控制区一键报警功能(见7.2.5); 增加了车内外视频监控的要求(见7.2.6); 增加了车辆踏板等位置防滑的要求(见7.2.7); 增加了乘客门未完全关闭时报警的要求(见7.2.8); 增加了车厢内乘客门应急控制器的要求(见7.2.10~7.2.14); 增加了乘客门的相关要求(见7.2.9和7.2.15~7.2.17); 增加了应急锤的相关要求(见7.2.19); 增加了应急出口的相关要求(见7.2.22); 增加了应急窗的相关要求(见7.2.18~7.2.20、7.2.22和7.2.23); 增加了自动破窗装置的相关要求(见7.2.23和7.2.24); 增加了防护隔离装置的相关要求(见7.2.27); 增加了灭火装置的相关要求(见7.2.28); 增加了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压缩天然气公共汽车的相关要求(见7.2.29); 删除了公共汽车质量保证期的要求(见2014版的7.2.17,表3); 增加了塞拉门和轮罩间通道宽的要求(见表3); 增加了电动公共汽车等级评定条件附加要求(见7.4)。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客车分技术委员会(SAC/TC114/SC22)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公路学会客车分会、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公路车辆机械有 限公司、江苏惠民交通设备有限公司、重庆车辆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襄 阳)、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中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夏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比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杭 州长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裴志浩、白峄、于雅丽、杨超、林会明、梁博、齐晓明、吴亿超、展洪文、陈燕、王泽 平、邓建军、朱国军、陆文斌、汪晓旋。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JT/T888—2014

本标准按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JT/T888—2014《公共汽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与JT/T888—2014相比,除编车 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范围(见第1章,2014年版的第1章); 修改了公共汽车内饰材料阻燃特性的要求(见7.2.3,2014版的7.2.4); 增加了驾驶员控制区一键报警功能(见7.2.5); 增加了车内外视频监控的要求(见7.2.6); 增加了车辆踏板等位置防滑的要求(见7.2.7); 增加了乘客门未完全关闭时报警的要求(见7.2.8); 增加了车厢内乘客门应急控制器的要求(见7.2.10~7.2.14); 增加了乘客门的相关要求(见7.2.9和7.2.15~7.2.17); 增加了应急锤的相关要求(见7.2.19); 增加了应急出口的相关要求(见7.2.22); 增加了应急窗的相关要求(见7.2.18~7.2.20、7.2.22和7.2.23); 增加了自动破窗装置的相关要求(见7.2.23和7.2.24); 增加了防护隔离装置的相关要求(见7.2.27); 增加了灭火装置的相关要求(见7.2.28); 增加了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压缩天然气公共汽车的相关要求(见7.2.29); 删除了公共汽车质量保证期的要求(见2014版的7.2.17,表3); 增加了塞拉门和轮罩间通道宽的要求(见表3); 增加了电动公共汽车等级评定条件附加要求(见7.4)。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客车分技术委员会(SAC/TC114/SC22)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公路学会客车分会、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公路车辆机村 公司、江苏惠民交通设备有限公司、重庆车辆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中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 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长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裴志浩、白峄、于雅丽、杨超、林会明、梁博、齐晓明、吴亿超、展洪文、陈燕、三 邓建军、朱国军、陆文斌、汪晓旋。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IT/T888—2014

公共汽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

本标准规定了公共汽车类型、等级划分及评定内容、规则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汽车,其中包括电动公共汽车(纯电动公共汽车和混合动力电动公共汽车)。本 标准是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公共汽车评级的依据。无轨电车可参照采用。 本标准不适用于燃料电池电动公共汽车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42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13094客车结构安全要求 GB/T13594机动车和挂车防抱制动性能和试验方法 GB/T 18386 电动汽车能量消耗率和续驶里程试验方法 GB19239 燃气汽车专用装置的安装要求 GB/T 19596 电动汽车术语 GB/T 19754 重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试验方法 GB/T 20734 液化天然气汽车专用装置安装要求 GB/T 23334 开启式客车安全顶窗 GB/T 25982 客车车内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 GB 30510 重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 GB/T 32960.3 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第3部分:通信协议及数据格式 GB 34655 客车灭火装备配置要求 JT/T 1076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视频终端技术要求 JT/T1078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视频通信协议 JT/T1095 营运客车内饰材料阻燃特性 JT/T1240 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辆专用安全设施技术要求 JT/T1241 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区防护隔离设施技术要求 JT QC/T476 客车防雨密封性限值及试验方法 QC/T 633 客车座椅 QC/T1030 客车外推式应急窗 QC/T1048 客车应急锤

7258、GB/T19596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

公共汽车publicbus 设计和制造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的汽车,根据是否设有乘客站立区可分为设有乘客 站立区的公共汽车和未设置乘客站立区的公共汽车。 3.1.1设有乘客站立区的公共汽车buswithstandingpassengerarea 最大设计车速小于70km/h,设有座椅及乘客站立区,并有足够的空间供频紧停站时乘客上下车及 走动,有固定的公交运营线路和车站,主要在城市建成区运营的客车。 3.1.2未设置乘客站立区的公共汽车publicbuswithoutstandingpassengerarea 为城市内运输乘客设计和制造,未设置乘客站立区,有固定的公交运营线路和车站,主要在城市道 路运营的客车

passengerspace 两内部供驾乘人员使用的区域,即驾驶区和乘客区

按车长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和小型四种,见表

汽车的等级划分见表2

GB/T 37933-2019 信息安全技术 工业控制系统专用防火墙技术要求主要评定内容包括公共汽车结构与底盘配置、安全性、动力性、舒适性及服务设施等

生产企业开发的新产品或进口的公共汽车,根据该企业提供的技术文件(进口检验文件)及实车检 测结果,依本章规定评定等级,统一由主管部门发布

7.2.2底盘润滑点(非旋转件润滑点)不少于5处的特大型及大型公共汽车,应安装底盘集中润滑 系统。 7.2.3车用内饰材料阻燃性能应符合JT/T1095的规定。 7.2.4防雨密封性应符合QC/T476的规定。 7.2.5在驾驶员控制区应安装具备数据上传功能的一键紧急报警装置,一旦发生危险或者紧急情况, 驾驶员可触发紧急报警装置。 7.2.6车内外视频监控系统应符合JT/T1076和JT/T1078的规定,视频监控覆盖范围至少应包括驾 驶区、乘客门区、乘客区及车外前部区域, 7.2.7车辆踏板、地板、压条应全部使用防滑材料,压条及地板都应耐磨。 7.2.8乘客门未完全关闭到位时,电动公共汽车应具备车辆不能起步行驶的功能,传统动力公共汽车 应具备声光报警功能。 7.2.9乘客门应具有防夹功能,并满足GB13094的要求。 7.2.10乘客门应急控制器应满足GB13094的要求,其安装位置应符合JT/T1240的要求 7.2.11车厢内外均应安装乘客门应急控制器,车外应急控制器防护等级不低于GB/T4208规定的 IP56的要求。 7.2.12应在驾驶员座位附近设置易于驾驶员操作的应急控制器。在紧急情况下,当车辆静止或以小 于或等于5km/h的速度运行时,操作该应急控制器可同时开启所有乘客门。打开后,保持门处于开启 状态。 7.2.13乘客门应急控制器应具备抑制功能,其抑制功能应符合JT/T1240的要求。 7.2.14每个乘客门应急控制器应设置乘客门应急控制器的操作说明,并简要说明紧急情况下操作和 打开车门所需的动作。 7.2.15依靠动力保持关闭的动力控制乘客门应设有视觉警示装置,能向驾驶员提示乘客门动力供应 故障。 7.2.16同时设置左、右乘客门的车辆,在正常情况下应保证左、右乘客门互锁,不能同时打开,且设有 左右开门状态指示显示装置。在紧急情况下,由驾驶员操作实现互锁机构解锁。 7.2.17内摆式乘客门应标注应急开启时的开启方向说明及拉动位置,并警示不要阻挡内摆门向内 开启。 7.2.18车身两侧车窗面积若能达到设置为应急窗的要求,应设置为应急窗。如为外推式应急窗,应 符合QC/T1030的规定。 7.2.19应设置击碎玻璃式应急窗,应急窗附近应安装符合QC/T1048要求的应急锤,应急锤取下时 应能通过声响信号实现报警。车长小于或等于7m的公共汽车应急窗附近除配置应急锤外,还应配备 具有自动破窗功能的装置,并应在乘客易见位置设置操作方法说明。 7.2.20设有轮椅停放区的公共汽车,在轮椅停放区附近应设置装有自动破窗装置的应急窗。 7.2.21车长大于9m的公共汽车,应至少配置2个安全顶窗,二者相邻两边之间距离(沿公共汽车长

度方向测量)应不少于2m。车长大于7m且小于或等于9m的公共汽车,应至少配置1个安全顶窗。如 为开启式安全顶窗,应符合GB/T23334的规定。顶置电池舱公共汽车除外。 7.2.22未设置乘客站立区的公共汽车,当后围窗口符合应急出口要求时,应设置装有自动破窗装置 的应急窗。 7.2.23配置自动破窗装置的公共汽车,在驾驶员座位附近应设置自动破窗装置开关。当发生紧急情 况时,驾驶员操作自动破窗装置开关,在1s内应能击碎应急窗玻璃。 7.2.24自动破窗装置安装位置附近应标注警告用语(如“紧急情况下使用”)和操作方法图示说明。 开启手自一体的自动破窗装置手动操作机构时应有声音警示。手自一体的自动破窗装置手动操作机构 应具有保护机构,保护机构应便于开启。 7.2.25车内应安装线路牌,在驾驶员位置应安装遮阳板(帘)。 7.2.26客舱内扶手或吊环的数量及位置应符合GB13094的规定,乘客在站立区域的每个位置应能 握到至少两个扶手或吊环,扶手距地板高度应不小于800mm且不大于1950mm,同时二者中至少有 个距地板高度应不大于1600mm。 7.2.27车长大于或等于6m的公共汽车驾驶区应设置符合JT/T1241要求的防护隔离设施。 7.2.28公共汽车灭火装置配置要求应符合GB34655的规定,自动灭火装置应具备独立的控制系统, 并应具有自动启动、手动启动、检测和故障报警功能。 7.2.29液化石油气和压缩大然气公共汽车的专用装置的安装应符合GB19239的规定,液化大然 气公共汽车的专用装置的安装应符合GB/T20734的规定。加气口、控制仪表和阀件等应设置安全 防护装置。 7.2.30公共汽车不应设置车外顶置行李架。

7.3.1公共汽车等级评定条件

DB35/T 1830-2019 废弃矿区植被恢复技术规范公共汽车等级评定条件见表3。

7.3.3快速公交系统公共汽车等级评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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