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50329-2012 木结构试验方法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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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50329-2012 木结构试验方法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

行计算,破坏荷载的估计值取设计值的2.0倍~2.5倍:对弯矩 作用平面内可按压弯构件进行计算,破坏荷载的估计值取设计值 的2.5倍~3.0倍。 3对冷杉树种某些专门问题的研究性试验,偏压木构件的 破坏荷载F,值也可试用下述公式进行估算:

R.A F. hRh

式中:入一一试件的长细比; E。试件的顺纹抗压弹性模量,取该组试件的标准小试 件顺纹抗压弹性模量平均值乘以症病及尺寸影响系 数0.792。 以上公式由原重庆建筑大学提出,其计算值与试验数据吻合 甚佳。

7.2.1、7.2.2试件分组时DB11/T 1579-2018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评估规范,试件的最小长细比不宜取得太小。 这主要考虑到两个问题:

1当“牛腿”较长时,若试件太短,则会出现“牛腿”伸 展至试件长度中央附近,从而用“牛腿”加强了试件的工作区 段,人为提高其承载能力。 2试验实践表明,试件太短时,试件可能因纵向剪裂而破 坏。所以分组时,可按试件压力的最大相对偏心率(或偏心距) 及试件截面尺寸算出“牛腿”长度,进而大致求得试件长细比的 一个相应的下限值。 试件压力的相对偏心率m二6e/h,其中h为试件在偏心弯 矩作用平面内的截面尺寸,e为偏心压力的偏心距,相对偏心率 的取值要有利于偏心距为一整数(以毫米为单位),m=0.3~ 10.0是常用范围。 为了做到试件端面全表面均匀承压,不论偏心压力的相对偏 心率的大小,均须在试件两端各胶粘一块“牛腿”。“牛腿”的厚 度按试件截面尺寸及其偏心压力的相对偏心率计算确定。“牛腿 的其他尺寸根据实践经验而制定,见图7.2.2。当受条件限制 “牛腿”的长度无法满足图7.2.2的要求时,亦可经过一定试验 检验后,适当缩短“牛腿”的长度。 7.2.4本条自的在于保证偏心压力平行于试件轴线,并垂直作

7.2.4本条自的在于保证偏心压力平行于试件轴线,并垂直价

为保证试件轴向平直,减小试件的初弯度,试件制作宜以机 戒加工为主。试件制成后,在试验前要采取措施防止试件弯曲 制作完毕到试验之间,时间不宜太长

7.3.2当用承力架做试验时,试件按长细比分组,其每组长细 比的取值,都应使试件长度及其支承装置和加载设备的总和,均 与调整后的承力架上、下横梁间的净空相适应。 7.3.5本条根据实践经验制定。为将千斤顶固定在承力架的下 部横梁上,可把干斤顶的底座点焊在一块预先钻有螺栓孔的钢板 ,该钢板放在下部横梁上,对准螺栓孔,经找平后,再用螺栓

般以0.1mm计;但在试件破坏前的阶段,有些试件(长细比 较大者)则挠曲很厉害,跨中最大挠度达100mm以上。因此 试验时采用的测量挠度的仪表,应既能测定0.1mm的小变形 又能度量100mm的大挠度。

7.4.1单向刀铰是根据我国实践经验自行设计的,试验实践表 明,单向刀铰能保证试件在偏心弯矩平面内自由挠曲,而在弯矩 平面外无曲。刀槽的中心线与试件的轴线之间的距离即构成所 需的偏心距e。 为将刀槽或刀刃与钢压头板在构造上加以连接,可在两者接 触面的中心处各攻丝深约10mm,再用螺杆(长约20mm)将两 者拧在一起。考虑到刀槽(或刀刃)要有相当高的硬度,因此 它们应先攻丝后火。 7.4.2计算试件的长细比时,试件长度应包含其两端的刀槽 (或刀刃)在内。 7.4.3刀槽、刀刃和钢压头板没有定型的标准规格,其尺寸应 由试验者根据试件的具体情况设计确定,并自行加工制造。 7.4.4根据我国实践经验,并对比了国际标准ISO8375和 ASTMD4761、ASTMD198的规定,最后参照ISO8375标准改 写。 偏心压杆试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即认为试件达到 破坏: 1试件发生折断。 2试件发生纵向剪裂。 3挠度讯速增大而荷载加不上去

8横纹承压比例极限测定方法

8.1.1、8.1.2木材横纹承压时,随着压力的增大,在外观上只 是产生压缩,而无明显的破坏特征出现,因此,难以确定强度指 标的极限值。针对这一特点,一般多采用专门定义的比例极限应 力来表示其横纹承压的能力。木材横纹承压的比例极限之所以需 要专门定义,是因为木材属于弹粘体材料,比例极限不像钢材那 样明确,不同的测定方法将得到不一致的结果。本标准采用的定 义是参照国际标准ISO3132拟定的。其优点是方法简便,而其 效果与逐段回归得到的数值十分相近。 8.1.3木构件横纹承压之所以需要按其受力方式分为三种形式 是因为中间局部表面横纹承压时,其受力将得到承压面以外两边 木材纤维的支持,从而使其强度显著高于全表面横纹承压;至于 尽端局部表面横纹承压,其受力虽不如中间局部表面横纹承压, 但仍优于全表面横纹承压。因此,有必要加以区别对待。另外, 还需指出的是,“局部表面横纹承压”仅指沿构件长度(即顺纹 方向)的局部表面横纹承压,而不包括沿截面宽度方向的局部表 面横纹承压,因为木材纤维横向联系很弱,在局部宽度承压的条 件下,其两侧纤维不能起到应有的支持作用。 8.1.4一般的含水率换算公式仅适用于截面尺寸很小的标准小 试件,如果引用于换算截面尺寸较大的木构件,不仅误差很大: 而且得不到有规律的结果。但这并不等于说,木构件的强度试验 不考虑含水率的影响,只是改而将试件的含水率严格调控至气干 状态再进行试验。这时,各试件之间的含水率差异很小,而又很 接近实际工作条件下的构件含水率状态,因此能保证试验结果的 实用性。

8.1.1、8.1.2木材横纹承压时,随着压力的增大,在外观上只 是产生压缩,而无明显的破坏特征出现,因此,难以确定强度指 标的极限值。针对这一特点,一般多采用专门定义的比例极限应 力来表示其横纹承压的能力。木材横纹承压的比例极限之所以需 要专门定义,是因为木材属于弹粘体材料,比例极限不像钢材那 样明确,不同的测定方法将得到不一致的结果。本标准采用的定 义是参照国际标准ISO3132拟定的。其优点是方法简便,而其 效果与逐段回归旧得到的

8.2.1木构件的试验结果,不可避免地存在看波动,任一版 况下,造成这种波动的主要原因有三: 一是由试验的偶然误差所弓引起; 二是由材料的固有变异性所产生; 三是由各种干扰因素所致。 前两种原因造成的波动无法避免。但干扰因素的影响,则必 须尽可能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消除。当按本条的规定选材时,可将 主要干扰因素的影响减小到较低的程度。 8.2.2木构件横向承压试件的尺寸,是根据不同尺寸试件的试 验结果确定的。试验表明,当全表面承压试件的承压面尺寸大于 或等于120mm×180mm,局部表面承压试件的承压面尺寸大于 或等于120mm×120mm时,其比例极限的测定值趋于稳定,因 此,选这两组尺寸作为标准尺寸。若试件尺寸改为80mmX 80mm,则应乘以尺寸系数,本条文取值等于0.9,是根据 试验确定的。 8.2.3通过对试件加工质量与试件受力状态的对比观测结果表

况下,造成这种波动的主要原因有三:

是由试验的偶然误差所引起; 二是由材料的固有变异性所产生; 三是由各种干扰因素所致。 前两种原因造成的波动无法避免。但干扰因素的影响,则必 须尽可能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消除。当按本条的规定选材时,可将 主要干扰因素的影响减小到较低的程度。

8.2.2木构件横向承压试件的尺寸,是根据不同尺寸试件的试 验结果确定的。试验表明,当全表面承压试件的承压面尺寸大于 或等于120mm×180mm,局部表面承压试件的承压面尺寸大于 或等于120mmX120mm时,其比例极限的测定值趋于稳定,因 此,选这两组尺寸作为标准尺寸。若试件尺寸改为80mm× 80mm,则应乘以尺寸系数p,本条文取p值等于0.9,是根据 试验确定的。

8.2.3通过对试件加工质量与试件受力状态的对比观测

明,要保证试件在试验中受力不受加工偏差的影响,只控制试件 每一标定尺寸的偏差不超过允许值是不够的,还必须进一步把有 关尺寸之间的相对偏差控制在允许的范围内,才能使试件处于正 常的受力状态。这一点在加工中容易被忽视,因此,本条作了明 确而具体的规定,以保证测试结果的有效性。

8.3.1本条是根据有关国际标准的规定,在考察了不同型号国 产设备的技术条件后拟定的,因而能在使用国产设备的前提下, 保证试验结果的精度符合国际标准的要求。

8.3.2、8.3.3这两条要求都是为保证试件均匀受力、均

8.3. 2、8. 3. 3

而提出的。在试验中,必须全面加以执行,才能取得可供确定比

8.4.1根据国际标准ISO3132的规定,承压面的尺寸应在统一 指定的位置上量取。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复检量测的结果,从而 也使实测数据的有效性得到更好的保证。 8.4.2、8.4.3本标准采用的加载方式是参照目前国际上常用的 控制加载总时间,并均匀移动试验机压头的施荷方式拟定的。其 优点在于可以不必处理加载后期所遇到的无法控制匀速变形或匀 速施荷等问题。

9.2.1本条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规范》GB50005, 结合试件要求而制定的。压力与剪面之间的夹角应按工程实际选 取,按常用情况可取为26°34°。 9.2.2~9.2.5执行条文时,需要注意几点: 1应严格遵守试材必须达到气干材的规定,为此常需将锯 解后的试条试材放置在室内空气相对湿度约为65%、温度约为 20℃的环境中持续一年以上,切不可急于求成,用人工烘干法干 燥试条。 2除第9.2.5条外,都可采用商品材锯解试条,但应符合 本标准第3.2.1条的规定。 3试条试材截面尺寸应比试件的截面尺寸大3mm~5mm, 以考虑翘曲变形后取直刨平的影响;如果备料时直接将试条锯成 短段,则试材余量可减至1mm~2mm。

9.2.1本条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规范》GB50005, 结合试件要求而制定的。压力与剪面之间的夹角应按工程实际选 取,按常用情况可取为2634

9.3.1万能试验机上的测力盘应符合两个要求: 1 试件破坏时测力盘指针至少应超过测力盘圆周的1/3。 2 测力盘每格读数值应小于破坏荷载的1%。 9.3.3 制作齿连接试验专用三角形支承架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三角形底座由钢板焊成,要求有足够的刚度和承载力 对滚动轴承下的钢板尚要求有足够的硬度,为此,此块钢板宜采 用硬质合金钢或采用淬火钢材,并须刨平。 2试件用钢夹板和圆钢销与底座上端“耳状”夹板(厚度 20mm)通过圆柱形轴(直径30mm)相连,与木材连接的钢夹 板厚度不小于10mm,圆钢销的直径取为10mm,圆钢销的个数 由计算确定并取偶数。圆钢销的设计承载力应大于试件抗剪极限 承载力的1.5倍。若试件为硬质阔叶材,必要时圆钢销及钢夹板 可用Q345钢或其他合金钢制成。

3槽形钢垫板用以均匀分布试件支座反力,其尺寸天小应 按木材横纹承压强度计算确定。 4在槽形钢垫板的下面应焊接滚动轴承,保证试验机压头 的压力、试件齿下净截面轴线的拉力与通过滚动轴承传递的支座 反力三力交汇于点。 9.3.4三角形人字架强调人字杆必须用钢材制作,并保证人字 杆的上端为活动铰

9.4.1~9.4.6说明和强调以下儿点: 1为什么要求控制木材含水率和试验室温度?有两方面的 原因:一方面木材在纤维饱和点以下,含水率对木材强度的影响 颇为敏感,含水率高则强度低,通常呈指数函数关系,只有在相 同含水率条件下木材强度才具有可比性;另一方面木材纤维素是 天然的高聚物,温度高时大分子键运动活泼,分子间力减弱,导 致木材强度低,只有当介质温度相同的条件下试验结果才具有可 比性。要统一这两方面的要求,最可行的办法就是试件必须风干 至平衡含水率后,方可进行试验。 2三力线汇交于一点至为重要,必须严格遵守,仔细对中 理论和试验表明:若支座反力线向内偏移,将恶化齿连接抗剪工 作,抗剪强度急剧降低;若向外偏移则抗剪强度也会产生很大的 影响。两者均不能得出正确结果。 3试验表明,加载速度愈快则强度愈高。 4齿连接抗剪试验呈脆性破坏,试验时应特别注意设备和 人员的安全

9. 5. 1~9. 5. 4 根据我国实践经验制定

9. 5. 1~9. 5. 4

10圆钢销连接试验方法

10.1.1、10.1.2本方法是参照现行国际标准ISO6891并结合 我国实践经验而制定。说明三点: 1除专门问题的研究试验外,一般都以顺木纹对称双剪连 接作为典型的形式,当需进行横木纹或斜木纹受力的销连接试验 时,可另行设计试件和装置,并按本方法进行试验。 2圆钢销连接要求做全过程破坏试验,从而获得更多的数 据和信息,例如比例极限、变形为1mm、2mm、10mm时的承 载力以及其他各种数据。 3根据编制组关于螺栓连接和圆钢销连接的对比试验,螺 栓连接的承载力可以达到圆钢销连接承载力的1.2倍,考虑到实 际工程中木材收缩的影响,设计时没有考虑螺栓连接的这种有利 作用。因此,当需对螺栓连接进行试验时,·可参考本方法进行试 验,但试验时应将螺母松开,不宜考虑夹紧作用的有利影响,

10.2试件设计及制作

10.2.1~10.2.4说明几点: 1对称双剪圆钢销连接试件的设计尺寸是根据现行国家标 准《木结构设计规范》GB50005而规定的。 2制作圆钢销连接试件时,试件的三个木构件应叠置后 次钻通连接,而不应分别钻孔后再连接。 3圆钢销可直接采用Q235圆钢,除特殊研究外,不得在 车床加工,以保证和工程实际所用圆钢销一致。 4圆钢销不得采用其他钢种代替,因Q235钢具有足够的 塑性,理论分析和规范中的计算公式都已考虑了这种塑性性质。

10.3.1~10.3.3万能试验机的吨位采用1000kN,理由同条文 说明 9. 3. 1。

10.4.2~10.4.4说明以下二点: 1预先估计圆钢销连接当钢材屈服时试件所受到的力F 它仅是为了在加载程序中使用,它总是小于终止试验时的荷载。 2先预加载0.3F并且持续30s的目的在于使连接紧密,以 消除由于连接松弛引起的非弹性变形,这一过程不可忽视。 3圆钢销连接破坏时具有很大的塑性变形,当荷载达到 定程度后,变形继续增加而荷载增加很少,为了获得更多的数据 和信息,要求直到圆钢销被压弯、变形至少达到第10.4.4条规 定数值方可终正试验

11.1.1、11.1.2本方法是根据重庆大学、中国新兴保信建设总 公司、同济大学和四川大学等有关单位所做的大量试验的实践经 验,并参考美国标准ASTMD1761、加拿大标准CSAS347以及 欧洲标准EN1075而制定。 本方法主要用于测试齿板连接中的板齿和齿板的各种极限承 载力,因此要求连接中的木构件在试验过程中不先于齿板发生 破坏。

11.2试件设计及制作

11.2.1关于齿板的尺寸,由于不同厂家生产的齿板型号和规格 不同,其承载力也不相同,即使是相同的测试内容,试验所采用 的齿板尺寸也不尽相同,因此很难对齿板的尺寸进行定量的规 定。齿板的尺寸一般可参照相似的试验确定,必要时可通过尝试 性试验确定。 条文第2款规定齿板宽度不应小于40mm,主要考虑了齿板 连接在实际工程结构中使用时的构造要求,即齿板与桁架弦杆 腹杆的最小连接尺寸不应小于40mm。 条文第4款确定试件尺寸时,规定了齿板端部到夹具端部或 试验机压头的距离y不应小于1.5h,其主要自的是为了减小或 避免试件端部约束对齿板连接性能产生影响。 11.2.2本条文对沿荷载作用方向的齿板长度的要求,说明 如下:

试验机压头的距离y不应小于1.5h,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减小或

11.2.2本条文对沿荷载作用方向的齿板长度的要

1对板齿极限承载力和抗滑移极限承载力试验,齿板长度 应取试验时保证齿板不被拉断的前提下板齿发生拔出破坏的最大

长度,该长度一般需要通过尝试性试验确定。 2对齿板连接受拉极限承载力试验,齿板的长度应在该条 第1款的基础上适当增加,以使试件破坏时齿板被拉断而板齿不 被拔出。当试验用齿板长度不能保证试验过程中齿板被拉断(在 一些被连接木构件密度较低的试件中可能会发生这种现象,即试 验时板齿明显拨出但齿板仍未被拉断)时,可在距连接节点中线 不小于50mm处用夹具夹紧齿板再进行试验,或者改用密度较 高的木构件进行连接后重新试验。 3在齿板连接受剪极限承载力试验中,齿板的长度应在该 条第1款的基础上适当增加,以使加载时试件沿齿板剪切面发生 剪切破坏,在齿板被剪坏前允许齿板边沿出现局部屈曲现象。 根据重庆天学土木工程学院周淑容和黄浩等做的关于齿板连 接节点性能的试验结果(试验采用苏州皇家整体住宅系统股份有 限公司设计的齿板),认为可根据齿板的长宽比选择齿板尺寸 表1为本次试验中不同测试内容情况下,试验所用齿板的长宽比 范围,可供其他规格的齿板连接试验参考。

不同测试内容齿板的长宽比范

11.2.3该条第3款对齿板连接试验所用木材的选择进行了规 定,理由如下: 1要求同一个试件相连木构件应取自同一根木材的相邻部 位,目的是使被连接木构件的密度相当,否则,试验时齿板可能 会在密度较小一侧提前拔出而破坏,从而导致该试件的承载力

偏低。 2要求同一组试件中各试件所用木材应取自同一树种或树 种组合的不同木材,是为了使木构件的抽样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3对板齿极限承载力和抗滑移极限承载力试验用木材的全 干相对密度提出了规定,主要是考虑木构件的全干相对密度对板 齿的承载力影响较大

的极限承载力和抗滑移极限承载力,为了保证试验时齿板连接的 破坏能够发生在荷载与木纹相垂直的水平本构件上,要求设计齿 板时,应使水平木构件上的齿板长度11小于竖向木构件上的齿 板长度l2,并使l1≥0.7h,此处h为水平木构件的截面高度。

11.3 试验设备与装置

11.3.3对于齿板连接承载力较高的试件,在拉力作用下,夹具 处很容易出现试件打滑等现象,为了夹紧试件,可能会在夹具处 施加较大的荷载而使木材发生破坏,致使荷载无法加上去。为了 防止夹具处木材破坏,在必要时应对夹具处的木构件进行加强。 11.3.4安装试件时,试件的轴心线应与试验机夹具的中心对 齐,目的是减小试件加载过程中由于偏心而产生弯矩等不利 影响。

影响。 11.3.5图11.2.4c和图11.2.4d的试验目的是确定板齿的极限 承载力和抗滑移极限承载力,试验过程中应避免试件中的木构件 先于齿板发生破坏。在试件加载过程中,图11.2.4c和图 11.2.4d中的水平木构件处于横纹受拉状态,木材很容易劈裂。 为了避免水平木构件劈裂,在满足该条规定的同时,夹具内侧边 召到齿板边沿的距离应尽可能小,并且不应影响位移测量设 备的安装,以保证试件的破坏为发生在水平木构件上的板齿破坏 而不是木构件破环

1对板齿极限承载力和抗滑移极限承载力试验,试件的破 环是试件连接一侧或两侧的板齿不同程度拨出后,荷载无法再 增加。 2对齿板连接受拉极限承载力试验,试件的破坏为齿板被 拉断。 3对齿板连接受剪极限承载力试验,根据不同的受力情况, 试件将分别发生剪拉破坏、剪压破坏和纯剪破坏。对于剪拉破 坏,通常会伴随齿板端部板齿拔出,而后荷载无法增加;对于剪 压破坏,通常是在试件的受剪面上齿板发生相互错动的同时在中 部发生局部鼓曲现象,而后荷载无法增加;而纯剪破坏,可能是 齿板被剪坏,也可能是受剪面齿板发生了较大的错动,致使荷载 无法增加。

11.5试验结果及整理

12. 1 一 般规定

12.1.1由于决定一种胶能否用于承重结构,需要根据若试验 得到的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才能做出最后的结论。因而本标准明 确了本方法仅供检验使用,也就是说,作为检验的对象必须是批 量生产的商品胶,而不是正在研制的新胶种,这一点必须在使用 时予以注意。 12.1.2、12.1.3用胶粘结木材,通常以两项指标来衡量其粘结 能力,是沿木材顺纹方向的胶缝抗剪强度;另一是垂直于木纹 方向的胶缝抗拉强度。但后者的试验结果不如前者稳定,因此 作为检验的用途,一般可仅用胶缝的抗剪强度进行判别。但需要 指出的是,在本方法中并非任何树种的木材都可以用来检验胶的 粘结能力。因为有些树种结构疏松,抗剪强度很低,用做试件容 易误判胶的粘结能力合格;有些树种胶着力差,用做试件容易误 判胶的粘结能力不合格。因此,本条对试件的树种及其气干密度 作了具体规定,

12.2试件设计及制作

12.2.2执行本条应注意的是:经过重新细刨光的试件,宜成对 合拢,以保护其胶合面的洁净。若在涂胶前受到沾污,可用丙酮 沾在脱脂棉花上予以清洗,

之间的相互平行。这是使试件在剪切装置中保持正确受力状态的 关键。

12.3.2执行本条应注意,湿态试验的试件在浸水过程中不能浮 在水面,宜采用铁栅等将其浸没水中。另外,湿态试验应按时进 行,不能随意延长浸水时间,以免使试件数据失效。 12.3.3为了使试验结果能够随时得到复查,宜将破坏的试件保 留到试验报告完成为止。这一点对于沿木材部分破坏率低的试件 尤为重要,因为可能需要重新检查其破坏原因

12.4试验结果及整理

12.4.1、12.4.2在执行中应注意的是,有些试件可能在浸水过 程中已脱开。对这些试件的湿态剪切强度极限fgy应取为0,但 应记载它的剪切面是否仍粘有一层薄薄的木纤维,以供分析 使用。

12. 5检验结果的判定规则

13胶合指形连接试验方法

13.1.1制定本方法时考虑以下几点:

1. 1 制定本方法时考虑以下

1本方法的试验对象包括整截面的结构指接材和胶合木构 牛中的单层木板的指接。 2本方法的任务是提供指接接头抗弯强度的数据,而不包 活由指接构成的承重用的指接木材和叠层胶合木材的分级方法 因为它们的分级方法不只是依赖于指接抗弯强度一项,而应按有 关标准进行。 3有的国家采用指接的抗拉强度试验,本方法是参照欧盟 准荐性标准《指接针叶锯材》和其他有关标准而制定。指接的抗 弯强度试验方法简易,并且试验数据的离散性小于抗拉强度试 验,所以采用抗弯强度作为测定指接强度的指标。 13.1.3关于指接的符号,我国林业部门编制的国家标准《指接 材非结构用》GB/T21140与欧盟标准和国际标准ISO10983 略有不同。 考虑到欧盟标准已为国际标准ISO所接受,为了与国际标 准靠拢,促进国外交流,耳其符号简单并含英文字义,易于记忆 和使用,因此采用本条所订符号

13.3.1~13.3.4ISO10983中规定指接材抗弯强度试验的试件 跨度与截面高度的比值(即跨高比)不小于10,结合我国经验: 本方法对试件的跨度作了规定,对整截面指接试件及单层木板指 接试件,跨高比分别取为12和15。指接试验步骤同本标准梁抗 弯强度的测定方法,

13. 4试验结果及整理

13.4.1本条根据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的试验和建议制定。 13.4.2、13.4.3指接试件的抗弯强度按材料力学的公式计算。 13.4.4为了测定指定的强度,凡是在木材缺陷处破坏的试件 均不能代表指接的强度,必须排除,并至少补足15个试件。 由于只有15个有效数据,指接抗弯强度的标准值是根据 ISO标准取置信水平为0.75,并按现行国家标准《正态分布完 全样本可靠度置信下限》GB/T4885而确定的。

14.1.1本方法适用范围中所指的桁架,应理解为用作屋盖或楼 盖结构的平面桁架,包括普通方木或原木桁架、胶合木架、钢 木桁架以及轻型木桁架;不包括空间网架,也不包括中国穿斗式 木结构。 其中,轻型木桁架是指采用规格材制作桁架杆件,并由齿板 在桁架节点处将各杆件连接而成的木桁架,其最早应用于北美 前在国内应用较多。 14.1.2、14.1.3桁架试验按其试验目的可分为验证性和检验性 试验两类,因为它的全套测定项自工作量很大而文不是每类试验 都需要全做。因此,宜根据不同的试验自的和要求,选择必需测 定的项自以节约人力、物力和时间。对架的验证性试验,应做 破坏试验;对检验性试验可根据检验的目的和要求可做破坏试验 或非破损试验。 试验桁架应按照相关规范进行验算,计算杆件及节点的理论 承载力,以便试验过程中及时对照、分析试验现象。执行本条文 应注意: 当钢木架需要做破坏试验时,宜准备两套钢构件,套按 设计荷载设计,用于测定架工作性能;另一套按3倍设计荷载 设计,用于做破坏试验,以保证桁架能沿木构件部分破坏。试验 时首先用第一套钢构件组装,直至破坏试验开始前才换上第二套 钢构件。由于增加了更换构件的工序,因而要求第二套钢构件的 设计,不仅要考虑便于安装,而且还不能改变桁架节点原来的传 力方式。 当桁架试验的破坏发生于木构件部分时,其破坏荷载一般为

设计荷载的2.5倍~3.0倍,在这种情况下,倘若忽略了对加载 点钢垫板的受力和上弦杆木材承压的验算,便有可能因承压应力 过大而使钢垫板陷人木材,切断纤维,造成不应有的应力集中。 如果情况严重,还可能引起上弦杆在加载点处发生不正常的破 坏。因此,本条规定了该部位木材的局部承压应按能承受3倍以 上的设计荷载进行验算,

14.2试验桁架的选料及制作

14.2.1、14.2.2桁架试验不可能做得很多,即使是验证性试 验,也需要先充分掌握其构件和连接的基本性能后,才能进而考 虑通过少量的架试验综合评估其系统功能。因此,要求在做好 试验设计的同时,还应做好选料与加工工作。需要说明的是,本 条之所以只要求按现行规范严格选料与加工制作,面不要求选用 上好材料,由高级工人进行制作,主要是因为只有在最接近规范 要求的情况下,才最能说明问题,最能取得对工程实践有指导作 用的试验结果。

性或施工质量有怀疑时才提出来的。因此,选择外观质量相对最 差的桁架进行测定,最易弄清疑点,查出隐患。这样,也更有利 于对要求检验的问题作出正确的判断。

14.3.1~14.3.3长期经验表明,架试验中常见的问题是桁架 变形较大导致的加载系统失效(如吊篮触地、加载系统行程不够 等)、传力偏心、支座条件与设计不符以及侧向支撑失效等。特 别是侧向支撑失效,往往造成桁架在荷载不大的情况下很快失稳 破坏,或者出现实际加载效果与设计不符的现象。因此,有必要 引起试验人员的重视。

14.4.1桁架试验需要使用较多的仪器设备,且试验的要求较 高,因此宜在正规的结构实验室内进行,不推荐进行现场试验。 只有对检验性试验,当无法解决桁架运输时,才考虑进行就地检 验,并应搭设能防雨的试验棚,在大风天停止试验。因此,现场 试验费用高CBDA 8-2017-T 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人造石材应用技术规程,不宜提倡。 14.4.4执行本条文需要注意的是,当试验桁架是使用过的旧桁 架时,其安装偏差可能不满足本条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不宜 强行校正,而只需逐项记录其实际偏差,提供分析试验结果时 使用,

时,其安装偏差可能不满足本条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 行校正,而只需逐项记录其实际偏差,提供分析试验结 用。

14.6试验结果及整理

《轻型木桁架技术规范》JGJ/T265中对轻型木架及

其杆件的变形限值进行了规定,试验时测得的实际变形值应小于 该限值。对于其他桁架,变形限值参照本条规定执行。 本条第4款,关于破坏荷载与标准荷载的比值k的取值规定 是根据我国设计经验并参照前苏联有关标准确定的,经不少单位 多年使用后认为较为合理、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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