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J 56-2012:市政工程勘察规范(无水印,带书签)

CJJ 56-2012:市政工程勘察规范(无水印,带书签)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11.8M
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资源ID:212819
下载资源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CJJ 56-2012:市政工程勘察规范(无水印,带书签)

4察阶段的划分与基本工作内容4.1一般规定4.1.1一般情况下,市政工程勘察可按三个阶段划分,即可行性研究勘察、初步勘察和详细勘察,以对应不同的设计阶段。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市政工程涵盖的工程类型较多、各项工程的工程规模大小不一、轻重缓急程度有所不同、已有地质资料亦有所差异,因此应根据工程的特定条件充分与建设方及设计方沟通,以确保勘察阶段的超过能够满足要求。对中小型市政工程,当场地及岩土条件简单或已有资料丰富时,可直接进行详细勘察。对某些市政工程,为满足工程建设进度需要,勘察工作深度可适当超前。4.2.可行性研究勘察4.2.1本条明确了可行性研究勘察的主要自的,即对拟建场地的稳定性和适宜性作出评价,提供建设工程选址所需的工程地质资料。市政工程一般位于城市市区内或近郊,可供参考的资料较多,一般情况下可以搜集资料和工程地质测绘为主,当上述工作不能满足要求时,可适当进行勘探。4.2.2本条所列内容是可行性研究勘察应包含的内容,具体工程可根据工程特点和具体地质条件进行其他有针对性的分析评价。4.3初步勘察4.3.2本条所列内容是初步勘察应包含的内容,具体工程可根据工程特点和具体地质条件进行其他有针对性的分析评价。65

的目的就是针对具体工程场地进行勘察,提供施工图设计所需的 岩土工程资料和参数。因此,本次修订将该条列为强制性条文。

察工作中可根据不同市政工程特点和具体地质条件进行其他有针 对性的分析评价

5.1.1本条阐述了城市道路工程勘察适用的范围。

5.1.1本条阐还了城市道路工程勘察适用的范围。考虑《94规 范》提及的停车场属于公交场站范畴DB32/T 4042-2021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pdf,本次修订不再单列。本条 所述城市广场指城市地面广场,不包括城市地下广场。 5.1.2为使勘察方案科学合理,勘察前了解拟建道路的性质是 必需的。《94规范》条文指出必须取得“附有标明坐标、道路走 可、桩号和现状地形的道路工程总平面图”,本次修订考虑道路 设计总平面布置图需包含的具体内容在设计文件编制深度中已有 规定,故简述。对于高填土路基,特别是软土地区的高填土路 基,其工后沉降控制标准与地基处理方法选择密切相关,因此规 定在工程需要时,尚应取得工后沉降控制标准。 5.1.3本条是城市道路勘察评价的总体要求。路基是道路的重 要组成部分,是路面的基础。路基的强度与稳定性与沿线工程地 质条件密切相关。路基设计通常综合考虑路基的整体稳定性、边 坡稳定性、水稳定性。路基的整体稳定性,与道路沿线的地质构 造、不良地质有关;路基边坡的稳定与岩土的性质、边坡高度与 坡度等有关;岩石路堑边坡的稳定性,与岩层产状、结构特征 地质构造的软弱面等有关;软土路基,当路堤填土高度超过软土 容许的临界高度时,如果不采取地基处理措施,路基易发生侧向 滑动或较大的沉降;路基的水稳定性指构成路基的土、石材料在 水、温度等自然条件变化过程中的强度稳定性

5.1.2为使勘察方案科学合理,勘察前了解拟建道路的性质是

必需的。《94规范》条文指出必须取得“附有标明坐标、道路走 向、桩号和现状地形的道路工程总平面图”,本次修订考虑道路 设计总平面布置图需包含的具体内容在设计文件编制深度中已有 规定,故简述。对于高填土路基,特别是软土地区的高填土路 基,其工后沉降控制标准与地基处理方法选择密切相关,因此规 定在工程需要时,尚应取得工后沉降控制标准。

要组成部分,是路面的基础。路基的强度与稳定性与沿线工程地 质条件密切相关。路基设计通常综合考虑路基的整体稳定性、边 玻稳定性、水稳定性。路基的整体稳定性,与道路沿线的地质构 造、不良地质有关;路基边坡的稳定与岩土的性质、边坡高度与 坡度等有关;岩石路堑边坡的稳定性,与岩层产状、结构特征、 地质构造的软弱面等有关;软土路基,当路堤填土高度超过软土 容许的临界高度时,如果不采取地基处理措施,路基易发生侧向 滑动或较大的沉降;路基的水稳定性指构成路基的土、石材料在 水、温度等自然条件变化过程中的强度稳定性

5.1.4本条重点强调了道路工程对路基湿度、地表水与地下水、

不良地质及特殊性岩土的勘察要求。土基湿度是影响道路强度和 稳定性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划分路基干湿类型的依据。地表水和 地下水也是路基状态的主要影响因素。不良地质作用与特殊性岩

土对路基稳定性影响很大,如城市道路区域的浜、塘、厚层填 土、液化土层的分布范围查明及地基处理建议是道路勘察的重要 内容之一。

和路面结构的调查十分重要,是确定原有路面利用和处理的依 据。对原道路曾发生病害的原因分析,是为使道路的改扩建中采 取的防治措施具有针对性与有效性。

5.2.1目前我国各个城市都已经积累的一定数量的工程地质勘 察资料,因此在城市道路可行性研究勘察中,强调搜集资料、现 场踏勘和调查的重要性,在此基础上根据具体情况,再布置适量 必要的勘探测试工作。

5.3.2《94规范》中未划分勘察阶段,仅规定了详勘阶段道路 工程的勘探点间距,勘探点间距确定综合考虑了场地类别与道路 功能分类(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两个因素,本次修 订关于勘探点间距确定综合考虑下列因素:(1)道路工程在不同 勘察阶段的勘探点间距差异大,本次修订对初步勘察、详细勘察 阶段均采用表格形式规定了勘探点间距;可行性研究勘察,以搜 集资料与现场踏勘为主,故勘探工作量布置仅有原则性规定 (2)勘探点间距与场地及岩土条件复杂程度密切相关,即相当于 《94规范》的场地类别,本次修订在第3章中已将场地及岩土条 件复杂程度等级分列为两个表,并规定两者复杂等级不同时,按 高等级考虑。因此本条规定,勘探点间距需综合考虑场地及岩土 条件的复杂程度等级。(3)考虑实际工程中勘探点间距与一般路 基、高路堤、陡坡路堤、路堑关联度相对大,与道路功能分类有 关联,但关联度相对要小,本次修订将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均调 整为按一般路基、高路堤、陡坡路堤、路堑分别确定勘探点间

距。高路堤、陡坡路堤与路堑涉及的岩工程问题相对一般路基 复杂,因此勘探点间距相对一般路基小;路堑因涉及挖方,边坡 稳定性问题是关键,通常工程地质条件相对复杂,因此勘探点间 距相对高路堤小;考虑支挡结构的重要性,其勘探点间距参考路 堑。(4)考虑全国范围内岩土类型多,复杂程度差异大,用一个 表格难以覆盖全部情况。故规定初勘阶段在场地及岩土条件特别 夏杂的区段,可视工程情况与设计要求加密探点,以便设计方 案的比选。必要时可布置控制性横剖面的规定,主要是针对道路 横断面方向岩土条件变化很大的情况

5.3.3考虑初步察阶段,路基类型与路基处理方法等未确定

5.3.3考虑初步勘察阶段,路基类型与路基处理方法等未确定

探孔深度仅作原则性要求,主要强调勘探孔深度应留有余 满足道路工程不同设计方案比选的需要

道路在行车荷载作用下,路面以下将产生显著的应力状

态,其范围称为工作区。行车荷载越大,则工作区深度越大。关 于工作区深度,一般载重汽车约为1.5m,重型汽车一般达3m 左右,个别重型自卸汽车行车荷载大,工作区深度近4m,故本 次修订规定一般路基勘探孔深度宜达原地面以下5m,对挖方地 段考虑通常路基条件相对较好,勘探孔宜达路面设计标高以下 4m。道路工程通常对填土、软弱土需要采取地基加固措施,对 可液化土层根据液化严重程度确定是否需要采取地基处理,软土 路基一般需要验算地基变形,本条综合考虑上述因素,规定涉及 填土、软土和可液化土层时,勘探孔应适当加深。而对《94规 范》提及遇到上述情况“或钻穿”的规定取消,其理由是部分城 市填土或软土厚度很大,即使采取地基处理,其处理深度也不一 定揭穿填土或软土,因此勘察资料满足地基处理或沉降计算的要 求即可,规定钻穿无必要

1对高路堤、陡坡路堤、路堑、支挡工程,为满足变形计 算分析的要求,应有一定比例的控制性勘探点;对一般路基,可 不再单独布置控制性勘探点

2详勘报告应阐述道路沿线与工程相关的地下水类型、补 给来源、排泄条件、含水层的特性、埋藏深度及与地表水体的关 系;滨河道路或穿越河流、沟谷的道路,宜分析浸泡冲刷作用对 路堤稳定性的影响,并提出防治措施建议。浸水路堤除承受自重 和行车荷重外,还受到水浮力和渗透动水压力的作用。 3道路工程属于线状工程,当沿线岩土性质变化大、涉及 不同的工程地质单元时,笼统进行工程地质条件评价针对性不 强。应根据工程需要,进行工程地质条件的合理分区与评价,包 括分区提供岩土的物理力学参数、建议不同的地基处理措施等。 4不良地质既包括路基范围内岩溶洞穴、对道路有不利影 响的滑坡、崩塌、地震液化等,也包括沿线浜、塘、欠固结的填 土等:详细勘察阶段需要对各类涉及的不良地质进行分析评价

提出具体的处理建议。 5本条规定当工程需要时宜预测路基的沉降性状,主要考 虑软土地区高路堤,为了严格控制工后沉降量,需要预测沉降与 时间的关系等。当土性渗透系数很小时,高路堤路基固结时间会 很长,通常需要采用增加排水通道等方法加速地基排水固结,以 减少路基工后沉降量。 7在地下水位相对较高的区域,采用U形支撑的地下道路 (路堑段),需要了解道路在施工期与营运期的地下水位。抗浮设 计水位是判断是否需要采取抗浮措施的重要依据,当地下水浮力 大于上覆荷重时,需要提出抗浮措施建议。 9路桥接驳过渡段,因桥台采用桩基或基础置于密实的土 层,沉降量相对小;接驳过渡段路基填土厚度较大,沉降量相对 大;由于路桥接驳过渡的差异沉降过大,导致汽车行驶时发生跳 车现象。因此勘察时需要根据接驳过渡段填土的高度、路基性 质、差异变形控制要求(变形协调原则)等提出采取地基处理的 建议。

控制等影响很大,如果不重视特殊性岩土的性质,或建议采取的 地基处理措施不当,易引发路面沉陷、路面翻浆、路基边坡的塌 方等病害。本条规定了道路涉及湿陷性土、冻土、膨胀土、软 土、厚层填土、盐渍土时勘察成果报告评价的基本要求。

在场地及岩土条件简单的场地,按图1布置勘探点比

6.3.2在场地及岩土条件简单的场地,按图1布置

2在场地及岩土条件简单的场地,按图1布置勋探点 乔轴中心线布置的控制面大得多,能够合理控制探

图1交叉布置勘探点示意图

1对特大桥的主桥,本规范仅规定每个墩台勘探孔数量 眼值(不应少于2个)。当岩土条件复杂时,需要根据现场 地质环境特征的具体情况合理确定(图2)。

图2每个墩台多个勘探点布置示

6.4.4《94规范》要求取样和进行原位测试的勘探孔数量占总 数的2/3,随着城市桥梁工程规模的增加(很多高架桥长度达数 公里),按此要求,取样、测试工作量将很大,因此,本次修订 仅对最低要求予以规定。

7.1.1隧道工程在山区多为山岭隧道通过,而在平原或冲积阶 地,过江、河除采用桥梁跨越通过外,也以地(水)下隧道穿越 通过,两种地貌单元的施工工法有差异,勘察方法与重点也有 定差别。按隧道的施工工艺可分为明挖法和暗挖法,明挖法又分 为放坡开挖、支护开挖、盖挖法,其相关内容可参照本规范其他 章节或其他相关规范执行;暗挖法分为矿山法和盾构法。一般山 冷隧道多采用矿山法施工,而地(水)下隧道多采用盾构法施 工,施工工艺不同,勘察时所采取手段和方法也有差异,测试和 要求提供参数也不同。本章主要针对暗挖法施工的隧道工程, 7.1.3隧道勘察一个明显的特点是手段多样,每种手段都有其 尤缺点,本条强调隧道勘察应采取多种手段综合进行。 调查与测绘包含地质、工程地质、水文地质三个方面进行 对于山岭隧道、水下隧道由于所处地貌、地质、地面建筑环境等 不一样,其调绘重点存在差异,对隧道线位区域地表测绘工作 (1)针对山岭隧道工程,一般地质地区的调查、测绘,主要是通 过对地表露头的勘查或采用简单的揭露手段(槽探、坑探),来 查明隧道区地形、地貌、岩性、构造等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和变 化规律,从而推断不完全显露或隐埋深部的地质情况。通过调绘 主要应该查清对隧道有控制性的地质问题(如地层、岩性、构 造),进而对隧道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作出定性的评价,为隧道 的方案选定提供第一手资料;调查地表分水岭、隧道通过段水文 地质单元、含水层和地下水富水性:不良地质地区的隧道调绘是 指在有大的构造破碎带、滑坡、压矿区、采空区等地区进行地质 调查、测绘。该区的调绘,应充分利用现有的地质资料,通过大

7.1.1隧道工程在山区多为山岭隧道通过,而在平原或冲积阶 地,过江、河除采用桥梁跨越通过外,也以地(水)下隧道穿越 通过,两种地貌单元的施工工法有差异,勘察方法与重点也有 一 定差别。按隧道的施工工艺可分为明挖法和暗挖法,明挖法又分 为放坡开挖、支护开挖、盖挖法,其相关内容可参照本规范其他 章节或其他相关规范执行;暗挖法分为矿山法和盾构法。一般山 岭隧道多采用矿山法施工,而地(水)下隧道多采用盾构法施 工,施工工艺不同,勘察时所采取手段和方法也有差异,测试和 要求提供参数也不同。本章主要针对暗挖法施工的隧道工程

章节或其他相关规范执行;暗挖法分为矿山法和盾构法。一般山

量的野外露头调查或人工简易揭露等手段来发现、揭露不良地质 存在,找出它们之间的关系以及变化规律。对控制隧道方案及路 线方案大的不良地质、特殊性岩土问题,应作出定性、定量评 价,并从地质角度提出优选方案,为隧道方案设计和路线走向、 工程造价等方案性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2)地(水)下隧道的 调绘较陆上隧道困难。因地(水)下隧道位于地表水体以下,露 头少,隐伏的地质构造和地层不易揭露,实地直接调绘难度较 天,能搜集到的资料较少,所以,地(水)下隧道调绘应以调 查、访问、搜集各类地质资料为主。如广泛搜集隧道区域桥址 大型水下建筑物勘察资料和河床断面资料,为隧道的选址提供有 参考价值的地质资料。 地球物理勘探具有快速经济的特点,它所显示的是一条直线 或一个面的综合情况。对隧道勘探,该方法能帮助探测基岩埋深 起伏和隧道围岩分界面、地下洞穴和断裂构造带等,而不像钻孔 那样只能反映某一点的有限的情况,所以,在隧道初勘中物探应 广泛应用而且应较钻探先行一步。通过物探大面积的勘探来查明 遂道区地层、岩性、构造等地质情况,再通过少量钻孔对不良地 质、隧道区的地质重点或难点进行揭露,达到经济、快速、基本 准确查明隧道区地质情况之目的。物理勘探手段多种多样,每一 种物探手段都有它的适应条件及使用范围。同时,物理勘探方法 是高度专业化的,每一种方法都要有经验的操作者和解释者。对 于隧道的勘探采用哪种方法、怎样布线、测点多密等,一般没有 很明确的标准,应根据隧道区地形、地质条件和被测体的规模等 来选定。 钻探仍然是隧道勘察最为重要的手段,它除具有直观的特点 外,多种原位测试及现场试验的工作需在钻孔中进行。岩质隧道 围岩部位钻探必须采用不小于75mm的双层岩芯管,金刚石钻 头钻进,求得围岩的RQD值。岩芯直径、长度应满足各项试验 要求;对于风化岩层和土质隧道,围岩部位钻探必须保证岩芯采 取率,每回次钻进深度一般不得大于2m。

原位测试尤其是动、静力触探与十字板剪切试验是土质隧道 勘察时不可或缺的手段,它可综合获取土层的力学性质;波速试 验、钻孔内各种水文地质试验是确定围岩类别,判断其涌水量的 重要依据

7.1.4采空区及岩溶区地下水分布极不规律,隧道掘进时易发

7.1.5隧道钻孔布置,一般要求在不影响隧道勘探精度

下把钻孔布置在隧道轴线两侧。同时为防止地下水对隧道 成隐惠,隧道中线上的钻孔和水下隧道的勘探孔要求做 工作。

7.1.6隧道围岩分级标准参考现行国家标准《城市轨道

土工程察规范》GB50307。山岭隧道围岩分级主要根据岩石 强度及岩体的完整性进行划分。岩石的强度主要根据室内单轴饱 和抗压强度试验或点荷载试验确定,岩体的完整性主要由波速测 试及岩石的RQD值综合确定。波速测试是隧道勘察主要手段 可采用声波法、地震勘探法,通过波速测试可以确定围岩岩体 君石纵、横波速,从而对围岩进行分级,同时求得围岩动弹性模 量、静弹性模量、泊松比等物理、力学指标。

7.1.7城市隧道多位于城区已有道路或其他公共区域,

地下建筑物多,有时地下重要管网会直接影响隧道的线位或施工 支护方案,因此需对拟建区域地下管线和地下构筑物进行详细调 查。城市隧道在历史名城区修建时,应特别注意地下文物调香和 保护工作。对隧道通过段可能影响到的建筑物基础类型、埋深及 结构进行专项调查。对于通过段附近地表水系发育区,要对隧道

修建时对地表水影响进行调查与评价。

7.2.3隧道线路可行性研究要综合考虑线路平面和竖向的地质 条件,因此勘探孔深度应该适当加深。松散地层指土层、岩土混 合层、全风化和强风化岩层。

7.3.2工程地质测绘仍是本阶段勘察的主要手段,测绘的内容 主要包括: 1隧道通过地段的地形、地貌、地层、岩性、构造特征 对岩质隧道应查明岩层层理、片理、节理等软弱结构面的产状及 组合关系与形式。隧道通过地段地层层序、成因、地质年代、接 触关系、岩层风化破碎程度;土质隧道应查明土的类型、成因、 地质年代、结构特征、物质成分、粒径太小、密实及饱和程 度等; 2各类构造的类型、产状、几何要素,岩层破碎风化的程 度、规模及影响范围: 3隧道的横向、平行导坑及斜井、竖并等工程的地质条件: 4隧道是否通过煤层、矿体、膨胀岩、黄土、采空区、岩 溶区等特殊地质及不良地质地段; 5对隧道通过含可燃气体、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等地区, 应查明其含量、压力、性质,并判断其对隧道施工、营运的 影响; 6隧道区的井泉分布、含水层、隔水层的性质,判明地下 水类型、补给、径流、排泄条件,地下水的侵蚀性和洞身各段涌 水量的大小。

7.3.4对于隧道的物探采用哪种方法、怎样布线、测点

应根据隧道区地形、地质条件和被测体的规模等情况综合选定。 般提倡采用多种物探进行综合勘探,以便相互印证,确定勘察

成果的准确性、可靠性;对于山岭隧道多采用浅层地震反射法、 高密度电法等对线位纵断面进行探测;对于水下隧道,其勘探难 度较大、勘探精度难保证,过去一般采用电法、浅层地震法进行 勘探,但随着科技的发展,物探技术、手段亦在不断改进提高, 提倡采用电火花法、声脉冲、旁侧声纳等高科技成果进行勘探 因为这些物探手段可在水深数十米或百米范围内探测水底地形 地物、地貌、地层、岩性,一般能达到中等分辨率,而且快速、 经济;对于隧道明挖段多位于建成区,埋深较浅,一般不进行线 位物探工作,如有特殊需要视情况而定。 7.3.5初勘阶段钻孔应少而精,重点是对物探发现的构造破碎 带或其他不良地质地段,洞口是整个隧道的关键,故要求在洞口 必须有勘探孔控制。

7.3.6初步勘察阶段方案仍有不确定性,隧道勘察的重点是洞

7.3.6初步勘察阶段方案仍有不确定性,隧道勘察的重点是洞

身及洞顶上3倍以内的地层性质。勘探孔深度应能兼顾各种方 案,适当的深度可以防止出现方案调整时出现钻孔深度不足,避 免后期充分钻探造成工作量的浪费

7.4.3隧道洞口应根据地质条件复杂程度布置纵横断面,布置

7.4.3隧道洞口应根据地质条件复杂程度布置纵横断面,布置 方式可以按图3布设。

【b)地质条件复杂隧道口布孔示意图

图3隧道口布孔平面示意图

7.4.4、7.4.5对于水下隧道勘探孔布置及钻孔深度,参考上海 地区规范“采用盾构法施工的隧道”:(1)隧道勘探孔的平面布 置:隧道陆域段,勘探点应在隧道边线外侧3m~5m布置,孔 距(投影距)宜为50m;隧道水域段,勘探点应在隧道外侧6m 一10m范围内交错布置;孔距(投影距)宜<40m。(2)隧道勘 探孔的深度要求:一般性勘探孔不宜小于隧道以下1.5倍隧道直 径;控制性勘探孔不宜小于2.5倍隧道直径。(3)采用明挖法施 工的工作井,其勘探工作量要求参考基坑工程。(4)连接通道 (旁通道)勘探孔不宜少于2个,勘探深度宜为隧道底以下(2~ 3)倍隧道直径

7.4.6隧道工程勘察根据其特点,可选择进行如下试

(1)在隧道工程影响范围内有承压含水层分布地段应测定承压水 头,在粉性土、砂土分布地段宜进行现场渗透试验;(2)无侧限 抗压强度试验、三轴不固结不排水剪切试验、十字板剪切试验 提供软黏性土的不排水抗剪强度指标;(3)颗粒分析试验,提供 颗粒分析曲线、土的不均匀系数;(4)水质分析,判别对混凝土 有无腐蚀性;(5)渗透试验,提供土层垂直向、水平向渗透系 数;(6)必要时,宜进行旁压试验、扁铲侧胀试验,以提供土的 静止侧压力系数、水平基床系数;进行孔压试验、波速试验,以 提供孔隙水压力系数及地震效应分析所需的场地土动力参数; (7)孔内涌水量压测法试验;(8)测定有害气体的含量、压力与 性质;(9)采取岩石样求取物理指标及进行抗压、抗切、抗拉强 度力学试验指标;(10)水下隧道或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隧道 应做钻孔抽水、注水或井中测流试验,若为海底隧道宜进行盐水 注入试验

8.1.1城市室外管道主要或优先采用地下理设方式,自然条件 比较特殊的地区,经过技术论证,亦可采用土理设、地上敷设 和水下敷设等方式。本章适用于地下埋设的管道,包括明挖施工 和非开挖(顶管、定向钻)施工。

8.1.2勘察前必须取得的图纸和资料是勘察任务书的主要内容

y: 里安 成部分:给水管道一般具有内压,常用钢管、铸铁管、预应力混 疑土管及预制钢筋混凝土(或现浇)管敷设,小口径管道也有采 用石棉水泥管或塑料管敷设的:排水管道均为无压重力流,以采 用混凝土管、钢筋混凝土管居多。大口径(或断面尺寸)的排水 管道通常采用砖石砌体、钢筋混凝土矩形管道敷设;煤气、热力 和长距离输油、输气管道,均具有内压,多用钢管、铸铁管材敷 设。各种管道的直径大多在1400mm以下,干管及重要管道的综 合管廊(在大城市内,有时将某些重要干线管放在综合管廊内), 有的断面尺寸达到2000mm×2000mm以上管基的埋置深度,除 排水管道及大型管道超过3m者外,其他多为浅埋管道。 由于管道工程具有的上述特点,对地基基础的强度要求不 高,一般地基的承载力能够满足强度要求,常采用直理管道敷 设,或采用不厚的混凝土基础或钢筋混凝土基础。管道工程通常 采用顶管法或明挖法施工。管道通过河谷地段,有时采用修建管 架桥穿越岭地段(指丘陵城市和山城)常采用架空线路形式 通过。 结合上述管道工程的特点,将管道工程需要通过勘察、设计

解决的主要岩土工程问题归纳为9项说明如下:(1)当管道穿越 钦弱地基与坚实地基交界部位时,需判明由于地基土差异沉降导 致管道损坏的可能性。(2)软弱地基和振动液化地层适宜的处理 和加固方案的选择。(3)当管道通过河谷地段时,河床和岸坡稳 定性分析及适宜的敷设方案的选择。(4)当采用顶管法施工时, 顶管顶力计算和土壁后背安全验算问题。(5)深埋管道,当拟采 用明挖法施工时,深槽边坡稳定性分析和适宜的支护方案的选 择。(6)在地下水位高、对工程有影响的地段,当需采取施工排 水措施时,适宜的排水方式(排水井、井点或深井泵排水)的选 择和对可能产生流砂、潜蚀、管涌等现象防治措施的落实。(7) 强震区地震震害(抗震设防烈度大于或等于7度地区的场地和地 基地震反应分析)。根据历次震害调查证明,管网震害与场地和 地基土质、地下水条件密切相关。管道位于地基软弱、土质不均 匀地段、河、湖、沟、坑(包括暗埋的)的边缘、地裂缝带、振 动液化地区以及过河管道,多遭破坏,震害率高,震害严重。一 般来讲,管道敷设宜避开这些地段。当无法避开时,应采取相应 的防震措施,如采用柔性接口结构、改善管道与附件(弯头、三 通、四通、阀门)的连接、混凝土枕基等。在可能发生振动液化 的地段,必要时可采用打桩补强措施。城市各种地下管网是生命 线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旦发生破坏,会给人民生活和生产带 来很大的困难,并且还可能带来次生灾害。如1976年唐山大地 震,给水工程遭到破坏,供水中断,只有以洒水车运水,以维持 最低需要,继而进行抢修,一周后才勉强喝到水厂的水,全部管 道经过两个月左右才堵漏完毕。因此,在强震区的管道察中。 对场地和地基地震效应分析应予以足够的重视。(8)不良地质作 用的危害,一般对平原城市管道工程不是主要问题,对越岭地段 和管道通过河谷地段的管道工程,应进行认真的调查和研究分 析。(9)判明环境水和土对管材的腐蚀性,采取相应的防腐措 施,以加强管材的耐久性和耐震性。 城市管道工程勘察不仅要结合勘察区的工程地质环境特征和

任务要求,对上述可能出现的岩土工程问题进行论证,还应为设 计与施工提供工程地质依据和必要的设计参数,并提出相应的 建议。

8.2.1可行性研究勘察(选线察)主要是搜集和分析已有资 料,对线路主要的控制点(例如大中型河流穿、跨越点)进行踏 勘调查,一般不进行勘探工作。可行性研究勘察为一个重要的勘 察阶段。以往有些单位在选线工作中,由于对地质工作不重视 不进行可行性研究勘察,事后发现选定的线路方案有不少工程地 质问题。例如沿线的滑坡、泥石流等不良地质作用发育,不易整 治。如果整治,则耗费很大,增加工程投资;如不加以整治,则 后患无穷。在这种情况下,有时不得不重新组织选线。为此,加 强可行性研究勘察是十分必要的。 管道遇有河流、湖泊、冲沟等地形、地物障碍时,必须跨越 或穿越通过。河流的穿、跨越点选的是否合理,是关系到设计、 施工和管理的关键问题。所以,在确定穿、跨越点以前,应进行 必要的勘察工作。通过认真的调查研究,比选出最佳的穿、跨越 方案。既要照顾到整个线路走向的合理性,又要考虑到工程地质 条件的适宜性

8.3.1初勘阶段要求初步查明管道埋设深度内的地层岩性、厚 度和成因。这里的初步勘察是指把岩土的基本性质查清楚,如有 无流砂、软土和对工程有影响的不良地质作用。山区河流河床的 第四系覆盖层厚度变化大,单纯用钻探手段难以控制,可采用电 法或地震勘探,以了解基岩的埋藏深度

8.4.5详细勘察重点评价内容中遇下列问题时的处

4.5详细勘察重点评价内容中遇下列问题时的处理方法:

1当管道通过可能产生流砂、潜蚀、管涌,或有强透水层 分布的地段采取降低地下水位疏干基坑时,应在现场进行渗透或 抽水试验; 2非开挖施工的大型综合管廊工程可参照隧道工程的有关 要求,其围岩分级按附录C执行。 3当涉及特殊性岩土时,可参照本规范第5章道路工程的 有关内容或其他规范进行评价

9.1.1给排水工程主要由下列五类情况组万

9.1.1给排水工程主要由下列五类情况组成: 1管道; 2水处理构筑物(厂区的各类水处理构筑物,此类构筑物 对不均匀沉降比较敏感,还有空载期的抗浮问题); 3泵站(主要由泵房、管道及附属建(构)筑物组成,其 中泵房是主要的构筑物); 4建筑物(主要是指)区、泵站中的一些建筑物) 5取排水构筑物(由取水头部或者排放口以及管道组成)。 本章主要针对厂区水处理构筑物、泵房以及取水头部(排放 口)等构筑物的勘察。厂区、泵站的建筑物工程按相关规范执 行,管道工程按第8章相关内容执行。 9.1。4随着大规模的开发建设,许多大型水处理构筑物的基坑 开挖的深度越来越深,规模也越来越大,地下水引发的问题就愈 显突出。许多地区潜水水位很高以及承压水位具有呈年周期性变 化的特点,勘察阶段实测的潜水、承压水稳定水位未必能代表拟 建场地的高水位。工程需要时,应搜集邻近区域的长期观测资料 或布置一定数量的地下水位长期观测孔,为设计和施工提供可靠 的水文地质参数。

9.3.3在初勘阶段往往最终设计方案尚未确定,而各地区的工 程地质条件差异较大,因此初步勘察勘探孔深度应考虑拟建建 构)筑物性质及场地工程地质条件、可能采用的基础形式、施 工工法等综合确定,以满足设计方案比选的要求为原则

1勘探点宜沿水处理构筑物基础范围周边布置,主要的转 角处宜有勘探点控制。大面积的基础,尚应按相应的勘探点间距 在基础范围内布置勘探点。当相邻勘探点揭露的地层变化较大并 影响到基坑设计或施工方案选择时,应适当加密勘探点。 浅部地层情况,特别是填土和暗浜对基坑支护结构的设计和 施工影响较大,必要时可沿基础范围周边布置小螺纹钻孔进行浅 层勘察。坑内一般可不布置小螺纹钻孔,探查深度应进入正常土 层不少于0.5m。由于有些基坑是采用放坡施工,基础边界线的 外延不良地质作用也会给设计和施工带来较大的影响。因此当场 地条件许可时应该适当地外延探查不良地质作用的范围。目前浅 层勘察常用手段是小螺纹钻,依靠目测鉴定,常常精度不是很 高,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可采用手摇静探来代替,这样可以提高勘 察的质量,对于一些回填土(如素填土、浜填土)也能提供强度 参数。在很多勘察工程中,由于受场地条件限制如地坪很厚、下 部大块碎石、道路路面等,勘察期间无法完成探查工作,因而需 要施工单位的配合,进行施工勘察或施工验槽使探查工作能顺利 开展,为设计和施工提供必要的资料。 3取水头部(排放口)有可能布在岸边或者伸入江中,勘 探点布置应根据其工程规模、特点以及采用的基础形式综合 确定。

1厂区水处理构筑物的建筑规模越来越大,有的开挖深度 也越来越深,其结构形式也多种多样,有开挖埋深式,也有叠合 式的结构(此类构筑物是两种功能的水处理构筑物叠合在一起, 一部分埋在地下,一部分在地面以上)。在地下潜水水位较高地 区,对于开挖埋深式结构的水处理构筑物,承受往复荷载;排空 时存在抗浮问题·,充满水时则要考虑抗压荷载;对于叠合式结构

的水处理构筑物也应进行抗浮验算,当验算结果排空时不需要考 抗浮问题时,则主要考虑抗压荷载的影响,否则也需要考虑承 受往复荷载;另外,此类构筑物由于建筑面积大,需要考虑不均 习沉降的影响。 2由于目前泵房的建设规模越来越大,基坑的开挖深度越 来越深。根据工程经验,围护桩墙的插入深度通常为基坑开挖深 度的1倍左右,因而确定勘探孔的测试深度为2.5倍的基坑开挖 深度一般可以满足设计的要求。一些大型泵房基坑开挖深度达到 30m~40m,如按2.5倍基坑开挖深度确定勘探孔深度将达到 75m~100m,显然勘探孔深度偏深。因此对于这些超深的基坑 工程,在基坑开挖影响深度范围内遇到密实的砂(粉)土或硬王 层时,可根据支护的设计要求减少勘探孔深度。有许多泵房工程 上部可能会与主体建筑共建或基础可能采用桩基等形式,因此勘 探孔深度的确定要同时满足不同基础类型及施工工法对孔深的 要求。 4基础范围内揭露承压含水层的钻孔,为防止承压水头对 施工的影响,应选择适当的钻探方法和钻探工艺,在钻探和测试 工作结束后,严格按相关规定进行回填工作。一般宜用黏土球作 为填料封孔,当承压水可能会对施工产生较大影响时应采用水泥 注浆进行封孔。 本规范同时提出了对工程有影响的微承压水和承压水的量测 要求。为了较准确地量测承压水稳定水位,现场进行观测试验时 应采取措施将不同的含水层有效地隔开,并连续观测一定时间 根据大量实测资料的分析,稳定水位的量测时间一般不宜少于连 续5d,当微承压或承压含水层中夹较多黏性土时,观测时间尚 应适当延长。

4根据统计,很多事故都是由地下水引发。因此勘察 是供有关潜水、微承压水或承压水的埋藏条件、水位变化师 及土层的渗透性能等的详细资料,并根据勘探、测试资料:

地下水引发流砂、管涌、坑底突涌等危害的可能性进行分析 评价。 由于地下水一般随季节有一定的变化,工程勘察阶段短期观 测资料未必能够测得该区域承压水高水头值并获得其变化规律, 因此不能简单将勘察阶段测得的承压水位作为判别深大基坑开挖 是否发生水土突涌的依据,工程勘察阶段所进行的一些简单室内 外渗透试验,很难模拟实际的施工工况。因此对一些天型重要工 程当水文地质条件复杂且对设计及施工有重大影响时,应提出专 门的水文地质勘察的建议,以满足施工降水设计的要求。

10.2.1本阶段岩土工程勘察的主要任务是以搜集基础地质资料 为主,重点了解工程区的区域地质情况及各工程方案的基本地质 条件,以便为规划设计方案的确定提供工程地质依据

10.2.1本阶段岩土工程勘察的主要任务是以搜集基础地质资料

1本阶段的勘探布置原则需根据设计方案、勘察等级确定 总体方案,应沿设计轴线布置,勘探部面上的勘探点间距宜根据 提岸工程地质条件、堤岸类型合理布置。 2横部面上勘探点的布置应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减,有堤 防功能的则堤内横剖面长度一般应大于600m;对有滑坡的地段, 进行堤岸工程勘察时需一并考虑,同时为滑坡综合治理提供工程 地质勘察资料

1提岸工程地质条件及评价应包括堤岸地质结构的划分、 岩土体物理力学性质、渗透性、提岸稳定性等,并提出基础方案 建议。 4应综合考虑水流条件、堤岸地质结构、水文地质条件等, 对堤岸的稳定性进行全面的评价,确定出稳定性差或稳定性较差 的分布范围。堤岸的稳定性除与堤岸的物质组成有关外,还受水 流情况的影响较大,所以应了解河势的情况,分析水流对堤岸的 影响。对于河道冲刷深度问题,可参考河道洪水评价技术成果资 料;当堤岸由细粒土组成时,应根据堤岸土体物理力学性质和水 文地质条件分析堤岸在退水期的稳定性:当堤岸存在不利于稳定

的结构面时JGJT464-2019 建筑门窗安装工职业技能标准,应分析堤岸土体沿结构面滑移的可能性;而当堤岸 受河水冲刷时,可根据堤岸岩土体抗冲刷能力对其分类评价。

1由于堤岸是线形结构物,同时考虑到垂直堤岸走向的横 断面工程地质资料是验算堤岸稳定性不可缺少的重要依据,从地 质角度看,垂直堤岸走向的沿岸地带,由于岸线的历史变迁,地 质情况、地层土质又复杂多变,因此本规范规定除平行堤岸轴线 布置探点外,还应布置具有代表性的横断面勘探线。 3对原有堤岸的改造或加固工程的勘察,应根据不同类别 改造与加固工程的设计要求、场地条件和需要,确定勘察工作的 内容和方法。根据实践经验,在原有堤岸临江、临河地带,常有 可能存在工业废渣填土(如大块钢渣填土等)及大块抛石等。要 查清其空间分布情况,进行勘探是极其困难的,但不查明情况, 就会给堤岸设计与施工带来较大的影响。对这类填土和大块抛 石,自前尚没有较有效、适宜的勘探方法,只能采用天开挖方法 清除后才能继续钻进。特别当地下水位较高时,挖掘工作就很难 进行。如果孤意蛮于,则将会损耗大量机具和器材,也难以得到 满意的效果。一般在这种情况下,应首先进行调查,了解填土的 来源、性质、分布范围及厚度,然后根据调查了解的情况,会同 设计、施工有关人员共同商讨处理方案,对这类填士尚应注意调 查了解其渗透性。 对堤岸的改造、加固工程勘察的勘探点不宜布置在原有堤岸 范围内的原因是: (1)需要改造、加固的堤岸,一般情况下,原有堤岸仍作为 改建后堤岸的组成部分继续使用。在原有堤岸范围内探,不仪 有损于原有堤岸结构,还可能由于勘探严重扰动原有堤岸基底下 的地基土,从而造成工程隐患。尤其是在分布有疏松地层的地段 进行斯探,若斯察方法选择不当,就有可能导致钻孔内大量塌

孔、浦砂等现象,使地基土遭受严重扰动或形成空洞,钻孔回填 工作若不符合要求,均有可能对堤岸造成局部隐患。在防汛期 间,尤应避免在老堤岸上或堤岸附近进行勘探,必要时,应取得 防汛主管部门同意,采取适当措施后,方能进行勘探。 (2)原有堤岸基底下的地基土已受长期荷载压密,与原堤外 未经压密的地基士性质必然有所差别,另外,沿岸地带的地层士 质又往往复杂多变,当原堤侧向需要加固、加高时,在原堤范围 内进行勘探所取得的资料作为设计的依据,就难以保证其可靠 性。同时,根据压密后地基土的性质,提供计算参数进行地基强 斐和稳定性验算,其安全度也会降低。 4勘探点间距应根据场地工程地质条件的复杂程度和各类 堤岸结构对地基土的要求与适应性的不同分别确定。一般来讲, Ⅲ类土堤对地基土的不均匀沉降适应性较强,其他两类堤岸对地 基土的要求较高。规范中表10.4.2勘探孔间距是根据堤岸勘察 实践中一般选用的勘探孔间距,并参考了其他规范的有关规定提 出的。勘察时,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地区经验,在表中规定的 勘探孔间距范围内灵活选用;垂直提岸代表性横断面勘探孔间 距,以能控制地层土质变化,满足滑动验算要求为原则。每条横 断面勘探线,一般可布置(2~3)个勘探孔。当采用锚定板桩岸 壁时,则应在锚定板处布置适量的浅孔,以了解锚定板处的土质 情况,合理确定锚定板的位置等。 10.4.3 1对堤岸勘察勘探孔深度的要求是根据各类堤岸的特点 堤岸勘察的实践经验,参考了相关规范的有关要求,并考虑了不 司地基计算类别的需要确定的 10.4.7 1主要工程地质问题及评价应包括堤岸地质结构的划分 岩土体物理力学性质及堤岸工程地质分段(区)。当场地工程地 质条件复杂,应综合分析场地的工程地质要素(地形、岩土性 质、地下水、不良地质现象及地质灾害等)的特征及其与工程的

相互关系,进行不同工程地质区段评价。 2堤基的渗透变形评价堤岸地基稳定分析和堤基的渗透变 形评价时,应考虑下列因素: (1)应选用设计洪水位; (2)出现较大水头差和水位骤降的可能性; (3)施工时的临时超载; (4)较陡的挖方边坡; (5)堤岸(岩)土体的抗冲刷能力,波浪作用; (6)不良地质作用的影响等。 堤基的渗透变形判别可参照现行行业标准《堤防工程地质勘 察规程》SL188的有关规定执行。

1.1.1、11.1.2本节对市政工程岩土工程勘察的资料整理 般原则性规定。

11.2成果报告基本要求

11.2.2~11.2.4鉴于市政工程的规模大小各不相同,各类市政 工程勘察的目的要求、工程特点、自然条件等差别很大,本节只 列举了一般市政工程各勘察阶段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的基本内容 具体市政工程勘察报告可根据工程情况对本节所列举的内容进行 增删。对于不同市政工程,第5章至第10章分别根据相应工程 的特点对勘察成果报告应重点分析评价的内容作了有针对性的 规定。

DB34/T 2913-2017 高速公路养护工区规划与建设标准统一书号:15112:23673 定价:17.00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