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J 83-2016:城乡建设用地竖向规划规范(无水印,带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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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JJ 83-2016:城乡建设用地竖向规划规范(无水印,带书签)

8.0.1竖向规划中的土石方与防护工程应遵循满足用地使用要 求、节省土石方和防护工程量的原则进行多方案比较,合理确定。 8.0.2土石方工程包括用地的场地平整、道路及室外工程等的 土石方估算与平衡。土石方平衡应遵循“就近合理平衡”的原 则,根据规划建设时序,分工程或分地段充分利用周围有利的取 土和弃土条件进行平衡。

8.0.1竖向规划中的土石方与防护工程应遵循满足用地使用要 求、节省土石方和防护工程量的原则进行多方案比较,合理确定。

8.0.1竖向规划中的土石方与防护工程应遵循满足用地使用要

GB 50421-2018 有色金属矿山排土场设计标准8.0.3街区用地的防护应与其外围道路工程的防护相结合。

.0.3街区用地的防护应与其外围道路工程的防护相结合

8.0.5相邻台地间的高差宜为1.5m~3.0m,台地间宜采取护坡

连接,主质护坡的坡比值不应天子0.67,砌筑型护坡的坡比值宜 为0.67~1.0;相邻台地间的高差大于或等于3.0m时,宜采取挡 土墙结合放坡方式处理,挡土墙高度不宜高于6m;人口密度大、 工程地质条件差、降雨量多的地区,不宜采用土质护坡。

8.0.7城乡建设用地不宜规划高挡土墙与超高挡土墙。建设场 地内需设置超高挡土墙时,必须进行专门技术论证与设计。 8.0.8村庄用地内的防护工程宜采用种植绿化护坡,减少使用 挡土墙

8.0.9在地形复杂的地区,应避免大挖高填:岩质建筑边坡宜

低于30m,土质建筑边坡宜低于15m。超过15m的土质边坡应 分级放坡,不同级之间边坡平台宽度不应小于2m。建筑边坡的 防护工程设置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9.0.1城乡建设用地竖向规划应贯穿景观规划设计理念,并符 合下列规定: 1保留城乡建设用地范围内具有景观价值或标志性的制高 点、俯瞰点和有明显特征的地形、地貌; 2结合低影响开发理念,保持和维护城镇生态、绿地系统 的完整性,保护有自然景观或人文景观价值的区域、地段、地点 和建(构)筑物: 3保护城乡重要的自然景观边界线,塑造城乡建设用地内 部的景观边界线 9.0.2城乡建设用地做分台处理时应重视景观要求,并应符合 下列规定: 1挡土墙、护坡的尺度和线形应与环境协调; 2公共活动区宜将挡土墙、护坡、踏步和梯道等室外设施 与建筑作为一个有机整体进行规划; 3地形复杂的山区城镇,挡士墙、护坡、梯道等室外设施 较多,其风格、形式、材料、构造等宜突出地域特色,其比例 尺度、节奏、韵律等宜符合美学规律; 4挡土墙高于1.5m时,宜作景观处理或以绿化遮蔽, 9.0.3滨水地区的竖向规划应结合用地功能保护滨水区生态环 境,形成优美的滨水景观。 9.0.4乡村竖向建设宜注重使用当地材料、采用生态建设方式 和传统工艺。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充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可采用 “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 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防洪标准》GB50201 2《村庄整治技术规范》GB50445

《防洪标准》GB50201 《村庄整治技术规范》GB50445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城乡建设用地竖向规划规范

20 基本规定.· 24 竖向与用地布局及建筑布置· 28 竖向与道路、广场.. 32 竖向与排水 36 竖向与防灾· 40 土石方与防护工程 · 43 竖向与城乡环境景观· 48

1.0.2本规范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为依据,适用

范围为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城市、镇、乡和村庄,并覆盖城市、 镇的总体规划(含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含控制性详细规划和 修建性详细规划)以及乡、村的总体规划和建设规划;规范适应 的重点主体是在城乡“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城市规划编制办 法》的要求和实践经验,城乡建设用地竖向规划主要从高程上解 快四个方面的问题: 1用地地形的利用与整治,使之适合城乡建设的需要: 2满足城乡道路、交通运输的需要; 3解决好地表排水并满足防洪排涝的要求: 4因地制宜,为美化城乡环境创造必要的条件 坚竖向规划依据其主要应解决的同题,决定了它的基本内容。 城乡建设用地竖向规划的工作内容、深度及其具体作法,与 城乡规划相应的工作阶段所能提供的资料(如地形图比例大小 现状基础资料等)以及要求综合解决的问题相适应。 修建性详细规划或竖向专项规划应包括竖向规划的全部 内容。 本规范的着重点放在“城乡建设用地”与“竖向规划”两个 内涵上。

建设用地竖向规划是城乡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坚持贯彻 国家提出的“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基本建设方针。作为 有统筹、改造、整治城乡建设用地任务的竖向规划,尤应重视工 程的安全:过去由于规划和设计考虑不周所引起的滑坡、崩塌等 欠生灾害以及水士流失、生态环境被破坏的教训是不少的。 城乡建设用地竖向规划是在一定的规划用地范围内进行,它 现要使城乡建设用地适宜布置建(构)筑物,满足防洪、排涝 交通运输、管线敷设的要求,文要充分利用地形、地质等环境条 牛。因此,必须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结合其内在的用地要求 和各自的环境特点,做好高程上的统筹安排。不能把城乡建设用

地竖向规划当作平整土地、改造地形的简单过程,而是为了使各 项建设用地在布局上合理、高程上协调、平面上和谐,以获得最 大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为目的。 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 本国策,城乡建设用地竖向规划工作要努力切实执行好这一基本 国策,充分发挥土地潜力,集约、节约用地。 整理用地竖向的自的是为了使规划建设用地能更有效、更 好地满足城乡各项建设用地的地面使用要求,但应充分尊重原 始地形地貌,发挥山水林田湖等原始地形地貌对降雨的积存 作用。 在建设用地整理过程中,以较优的竖向方案来最大限度地减 少竖向工程量(包括合理运距、土石方和防护工程量),是节约 建设资金的重要手段与方法。 保护城乡生态环境、丰富城乡环境景观、保护历史文化遗产 和特色风貌也是城乡建设用地竖向规划工作中的基本出发点 1.0.4根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村镇规划编制办法》的要 求和实践经验,城乡建设用地竖向规划主要从高程上解决五个方 面的问题: 1尊重自然地形,合理利用自然地形与河流水系;对规划 建设用地加以适度的利用与整治,使之适合城乡建设的需要。 2通过优化调整用地竖向方案,确定合理的规划地面形式 和控制高程(包括控制点高程、台地的规划地面高程、桥面高程 以及通航桥梁的底部高程等),合理组织交通与场地竖向的衔接 关系,给出适宜的场地规划高程与坡度。 3划分原始地形地貌和规划后排水分区,结合竖向设计 明确地表径流的主要排放通道,解决好城乡建设用地排水、防 劳、防地质灾害等问题,确保建设用地安全。 4因地制宜,为美化和丰富城乡生态和环境景观创造必要 的条件。 5满足城乡建设用地综合防灾、应急救援与保障的需要,

面的可题: 1尊重自然地形,合理利用自然地形与河流水系;对规划 建设用地加以适度的利用与整治,使之适合城乡建设的需要。 2通过优化调整用地竖向方案,确定合理的规划地面形式 和控制高程(包括控制点高程、台地的规划地面高程、桥面高程 以及通航桥梁的底部高程等),合理组织交通与场地竖向的衔接 关系,给出适宜的场地规划高程与坡度。 3划分原始地形地貌和规划后排水分区,结合竖向设计 明确地表径流的主要排放通道,解决好城乡建设用地排水、防 劳、防地质灾害等问题,确保建设用地安全。 4因地制宜,为美化和丰富城乡生态和环境景观创造必要 的条件。 5满足城乡建设用地综合防灾、应急救援与保障的需要,

保护人们的生命及财产安全;确保用地安全。 城乡建设用地竖向规划的工作内容、深度及其具体做法,由 城乡规划各个规划阶段所能提供的资料(如地形图比例大小、现 状基础资料等)以及需要解决的问题所决定

3.0.1本条主要针对总体规划阶段,应在竖向上进行总体控制 的内容提出规定。城乡建设用地选择与用地布局,是城乡总体规 划的首要任务。这一阶段的竖向规划,首先要进行建设用地的选 择,分析研究和充分利用地形、地貌,节约用地,尽量不占或少 占耕地:其次对一些需要采取工程处理措施才能用于城乡建设的 地段(区、块、街坊),要提出处理方案,包括建造桥梁、修筑 防洪排涝设施、场地平整的总体意向以及治理不良地质等。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精神文化需求的不断提高,人们对城 乡风貌、城乡空间环境质量提出了新的要求,与之相反,随看经 济实力增强和施工技术的发展,近年出现很多大力改造地形的项 自,有些已直接引发次生灾害,没直接引发灾害的,对生态环境 的长远影响尚无法进行评估,因此竖向规划必须要在保护生态环 境的前提下,提出改造用地和塑造景观的方案;针对一些城市为 了防洪,将位于水滨的历史文化环境破坏始尽,有此城市把立交 桥修在重要的历史文物旁边,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本次增加这 一条规定。 3.0.2本条主要针对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竖向规划需要与之切 调的内容作出要求。 1存在洪涝灾害威胁的城乡建设用地,竖向规划应使城乡

3.0.2本条主要针对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竖向规划需

1存在洪涝灾害威胁的城乡建设用地,竖向规划应使城乡 建设用地不被淹没和侵害,确保用地安全。低影响开发是近年开 始强调的生态建设理念:强调通过源头分散的小型控制设施,维 特和保护场地自然水文功能,有效缓解不透水面积增加造成的洪 隆流量增加、径流系数增大、面源污染负荷加重的城市雨水管理 理念。因此,竖向规划在排水防涝、城市防洪的同时还要考虑满 足雨水滞、蓄、渗、用要求的竖向措施。

2有利生产、方便生活是城乡规划的基本原则,城乡的主 要活动都是围绕车辆和人行交通进行的。与交通设施的高程相衔 接,是竖向规划的关键工作之一,同时应结合低影响开发,合理 利用道路路面纵坡排除超标雨水。 3竖向规划就是统筹协调城乡用地的控制高程关系,综合 分析与解决各类建设用地之间的高程关系,使各项建设在平面上 统一和谐、竖向上相互协调。 4竖向规划要满足城乡各类建设用地的使用要求,对建筑 群体造型的好坏、景观效果的优劣也有相当的影响,竖向规划理 应为城乡建筑群体空间布置和景观设计创造和谐、均衡、优美的 条件,为城乡空间环境增辉、为城乡景观添色。增强城乡的可游 赏性、可识别性。 5城乡建设用地竖向规划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开发建设 顶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的规定,满足水土保持的 要求。 6城乡建设用地竖向规划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历史文化 名城保护规划规范》GB50357的规定。历史街区、地段与建筑 的用地竖向是其历史文化环境的构成要素之一,是历史文化的保 护内容。 7规划区周边地区的竖向是该规划区竖向规划的主要依据 之一,所以应与其相衔接。 3.0.4竖向规划(尤其是山区、丘陵城镇的竖向规划)的土石 方及防护工程,对建设工程投资和工期影响较大。因此,要求通 过精心规划,既满足各项工程建设的需要,文使上述工程的工程 量适度;充分利用和合理改造地形,尽量减少土石方工程量,进 而达到工程合理、建设与使用安全、造价经济、景观美好的 效果。 3.0.5竖向规划方案要根据建筑规划布局、交通运输要求、地 面排水与防洪排滢、市政工程管线敷设、土石方工程以及防护工

面排水与防洪排涝、市政工程管线敷设、土石方工程以及防护工 程等的要求,结合地形地貌、地质与水文条件合理选择规划地面

形式和竖向规划方法进行综合比较确定。 规划地面形式,是竖向规划的主要工作,对规划方案起看重 要的作用,本规范第4章专门作了规定。 由于城乡规划的各阶段要求的内容深度以及自然地形条件和 等征不同,故采用的竖向规划方法也有繁简不同。一般采用三种 方法,即纵横断面法、设计等高线法、标高坡度结合法(文称 标高箭头法”,即直接定高程法)。 纵横断面法:按道路纵横断面设计原理,将用地根据需要的 精度绘出方格网,在方格网的每一交点上注明原地面高程及规划 设计地面高程。沿方格网长轴方向者称为纵断面,沿短轴方向者 称为横断面。便于建立计算机三维地形模型及后续填挖方的 计算。 设计等高线法:用设计等高线和标高表示建设用地改造后的 地形。可以体现设计后的地形起伏和场地坡向情况,也容易算出 现划设计范围内任一点的原地形及规划地面标高。 标高坡度结合法:根据竖向规划设计原则,在设计范围内直 接定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的场地(或室外地面)标高、道路交 叉点、变坡点的标高、铁路轨顶标高、明沟沟底标高以及地形控 制点的标高:将其标注在竖向规划图上,并以箭头表示各地面排 水坡向。 根据调查,平原及微丘地形常用设计等高线法;山区、深丘 地形常采用标高坡度结合法:丘陵地形前两法兼用:道路和带状 用地宜采用纵横断面法:深丘、山区天的台块用地为适应特别精 度要求,也可使用设计等高线法。塑造地形为自标的专项竖向规 刘宜兼用设计等高线法和纵横断面法。 3.0.6城乡建设用地范围确定后,城乡规划一般在总体规划阶

段首先要初步确定一些控制点高程,如防洪顶、公路与铁路交 叉控制点、大中型桥梁、主要景观点等,这些控制点往往具有唯 性,对整个城区的路网和排水系统起着控制作用。这些点高程 且改动可能带来系统性问题,因此局部区域的控制性详细规

划、修建性详细规划不要轻易改动总体规划或专项规划确定的控 制点位置和高程。如果上位规划没有给出这些点的高程,那就需 要扩大研究范围,研究与之相关的系统进行确定。 初步确定控制点标高时应特别慎重,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和 条件,在大比例(值)图上工作确定后再用小比例(值)的规划 图表示;或者初定高程后经现场察并实测后决定,以保证其较 为符合实际。 3.0.7一些地方由于基础测绘工作的滞后,造成同一城镇甚至 城镇中同一建设区域采用不同的坐标和高程系统,给城乡规划编 制和管理带来不利影响,因此,在同一城镇尤其同一建设区域建 立统一的坐标和高程系统是保障竖向规划技术质量的必需条件 座标系统建议采用1954年北京座标系、1980年西安座标系 CGCS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高程系统建议采用1956黄海高程 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吴淞高程基准、珠江高程基准。表1 “水准高程系统换算参数表”取值为全国平均值,为竖向规划工 作提供一个参考值,具体工作中应采用当地精密水准网点高程基 准换算值。 在进行城市竖向规划的同时可以构建DEM数据库

表1水准高程系统换算参数表

:1高程基准之间的差值为各地区精密水准网点之间 2转换后高程系统一原高程系统十换算参数

4竖向与用地布局及建筑布置

4.0.1规划用地布局结构与用地的地形和地貌特征密切相关,

4.01规划用地布局结构与用地的地形和地貌特征密切相天: 而竖向规划所研究的就是将自然状态的用地改造为城乡建设 用地。 本条规定主要针对总体规划阶段进行用地选择和确定功能分 区时竖向上的总体控制。这里提到的自然坡度和规划坡度都是 定范围内的平均坡度。 规划坡度是指某一区域用地经改造后的平均坡度。通常这个 玻度用于总体规划阶段确定主要控制点高程、初定排水方案。虽 然这个坡度在最终修建时可能是不存在的,但山区丘陵城镇往往 以此确定最大填挖高度和主次干道控制高程,排水困难的平原据 比协调用地、道路与排水总体方案。因为这是一个平均坡度,所 以采用的最大、最小坡度除铁路外都不是极限值。表2为城乡主 要建设用地适宜规划坡度。表2将工业用地和居住用地规划适宜 坡度由原来的15%、30%改为10%和25%,主要考虑相对于过 去,土石方工程及室外工程造价在项自总投资中占比越来越小: 汤地平整填挖高已普遍增大:而机动车使用频度越来越高,较为 平坦的场地更经济环保。表中数据只是普适性参考值。特殊的山 地城市、个别景观建筑几平不受场地坡度限制

表2城乡主要建设用地适宜规划坡度表(%)

4.0.2平原微丘地区通常规划为平坡式,山区通常规

.0.5街区竖向规划主要解决如何改造街区内用地以满足

4.0.5街区竖向规划主要解决如何改造街区内用地以满足街区 (坊)用地与其外围道路及管线的联系及协调各地块之间的竖向 关系。

1人流较为集中的公共设施区,台地间高差者与层高接近: 有利于室内外交通联系和无障碍设计。公共建筑层高大多接近 m,如果台地间高差达到两倍:已达8m:出现高挡士墙:已不 属于普遍情况。 2居住建筑体量小、重复形象较多、建筑空间功能单一、 人流和车流量都小:采用小台地方式能较好地顺应地形变化,有 利于居住区空间整体的丰富变化和形成局部的宜人尺度。 3大型防护工程往往不仅是用地自身稳定的一般工程防护 昔施,常常会伴有减噪、除尘、防风、防沙、防洪甚至防火等特 殊防护需求,需要配套具有特殊防护功能的专用绿地或其他措 施,竖向规划中应因地制宜地使之有机结合,可更好地发挥其防 护作用,并获得较好的景观效果

4.0.6鉴于近年由于相邻施工引发事故频有发生,本

加本条规定,要求紧邻建筑的挡土墙应与建筑同时设计、施工

以减少在建建筑在施工中场地失稳,或已建建筑因其下方挡土墙 施工开挖造成场地失稳。 4.0.7挡土墙和护坡上、下缘距建筑物水平净距2m,已可满足 布设建筑物散水、排水沟及边缘种植槽的宽度要求(图1)。但 上、下缘有所不同的是:上缘与建筑物的水平净距还应包括挡士 墙顶厚度,种植槽应可种植养木,至少应有1.2m以上宽度,故 应保证3m。下缘种植槽仅考虑花草、小灌木和爬藤植物种植。 亚格控制3m以上挡土墙与建筑物的水平净距除以上基本间距要 求外,还应满足建筑日照标准控制要求,具体应依据当地日照标 准规定执行。

图1挡土墙与建筑间的最小间距示意图(单位:mm)

另外,挡墙、护坡与建筑物的水平净距还应考虑其上部建 构)筑物基础的侧压力、下部建筑基础开挖对挡土墙或护坡稳 定性的影响等因素,如有管线等其他设施时还应满足有关规范要 求,本条所定仅为不考虑任何特殊情况时的最小间距要求。

无论在规划设计过程或建设过程中,道路的竖向都是确定其他用 地竖向规划的最重要的控制依据之一,也是规划管理的重要控制 衣据之一,基于道路竖向规划在整个城乡建设用地竖向规划中的 也位和作用。道路竖向规划所遵循的原则,既包含自身的技术要 求,文强调与其他用地在竖向上的协调。 1道路服务于城乡各项建设用地,只有与两侧建设用地竖 可规划的结合才能满足用地的交通和排水需要。同时,道路竖向 高程的合理确定,对相邻用地及道路本身挖填方起着决定性作 用,减少挖填方对保护自然地貌有着重要作用。另外,道路往往 具有景观视线通廊和景观轴线的作用,道路竖向高程控制得当可 以提升观景效果的作用。因此道路竖向应有利于塑造城乡景观。 2道路的竖向规划与平面规划紧密相连、相互影响,平面 线形变化往往带来竖高程的变化,规划中通常通过调整平面规 划来解决竖向中的矛盾关系。因此竖向规划与平面规划相互反 贵、交叉进行,是优化方案的必由之路,在山区城镇和乡村 庄)道路规划中这种结合更为重要。 3城乡建设用地中已确定的某控制高程是道路竖向规划 的基础,如道路、立交枢纽、铁路、对外公路、主要景观点以及 防洪(潮)提高程等。 4道路跨越江河、湖泊和明渠的净空要求考虑的因素有 是否通航、设计洪水位、雍水、浪高或最高流冰面、流放物体 如竹、木伐)高度等。对手通航河道,桥下净空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内河通航标准》GB50139的规定。道路与道路、轨道 交通进行立体交叉时,最小净高应满足国家现行标准《城市道路

工程设计规范》CJJ37、《标准轨距铁路建筑限界》GB146.2或 其他轨道交通要求。道路与其他设施立体交叉时,也应满足相关 净高要求。 5提倡步行、自行车交通是低碳社会重要表现,道路竖向 现划应满足步行、自行车交通要求;无障碍交通是为满足残疾人 的交通要求而设置的。道路竖向规划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障 得设计规范》GB50763的规定

道路的下凹处应考虑设置排除超标雨水的行泄通道。特别是 买际工程中立交下凹桥区易成为城市积滞水点,排水形式宜采用 周蓄与强排相结合的方式,雨水口设置应满足下凹桥区雨水重现 期标准,数量宜考虑1.2~2.0的安全系数,当条件许可时宜取 上限。雨水调蓄设施的设计宜结合立交雨水泵站集水池建设,有 效容积按立体交叉道路汇水区域内7mm~15mm降雨量确定: 排水重现期应满足立交标准并提高3年以上:雨水调蓄设施排空 时间不应超过12h。 2村庄道路纵坡规划依据现行国家标准《村庄整治技术规 范》GB50445。考虑我国山区村庄众多及各地规划设计部门反 贵意见,山区村庄道路纵坡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可以适当放宽 处理。 3路拱坡度的确定应以有利手路面排水和保障行车安全平 急为原则。道路横坡应根据路面宽度、路面类型、纵坡及气候条 生确定,道路纵坡大时横坡取小值,纵坡小时取大值:严寒地区 络拱设计坡度宜采用小值。在确定或验核道路两侧用地的竖向控 制高程时一般是从道路中心线高程推算至红线高程,此时,需要 考虑道路横坡影响。 5.0.3广场的竖向规划与广场的平面布局和周边条件(道路 建筑物、地形、自然环境等)紧密相关。本条中广场的规定、规 划坡度的规定引自《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37一2012。 5.0.4步行系统为城镇和乡村(庄)必不可少的交通设施,而 人行梯道是山区步行系统的主要设施,为满足人们上、下坡时的 心理和体力需要及景观要求,规定了人行梯道的坡度值、休息平 台及转折平台等的技术指标。梯道宽度指人行的净宽度,不含梯

人行梯道是山区步行系统的主要设施,为满足人们上、下坡时的 心理和体力需要及景观要求,规定了人行梯道的坡度值、休息平 台及转折平台等的技术指标。梯道宽度指人行的净宽度,不含梯 道内绿化带及设施带。而上述指标和梯道的功能与级别相关,为 比,本规范对梯道进行了分级,以便于规划设计时参照取值。 1人行梯道分级参照住建部颁发的《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 通系统规划设计导则》关于城市道路步行道分级标准分为三级, 司时兼顾梯道景观要求。

2要求设置休息平台、转向平台,主要为了满足人们生理 和心理需要,尤是为了老年和体弱者的需要。转向平台深度过 小,将成为步行通道的卡口,可能形成交通阻塞,不利安全。 3梯道的坡度系包括阶梯、休息平台、转向平台的全程坡 度。参照现行行业标准《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技术规范》 CJJ69、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 规划设计导则》,三级梯道休息平台深度最小值调为1.5m,三级 梯道宽度最小值调为2m

6.0.1对各类城乡建设用地而言,如何合理有效地组织建设用 地的场地排水,当建设用地有可能受到洪水灾害威胁时,是采用 防”还是采用“排”,是选择筑堤还是选择回填建设用地方案 这些问题的慎重选择与妥善解决,都需要对建设用地所处场地的 自然地形、地质、水文条件和所在地区的降水量(不同频率、不 同城市设防标准所对应的降水量)等因素作综合分析,兼顾现状 与规划、近期与远期、局部与整体的协调关系:在有可能受到内 涝灾害威胁时,场地内应综合运用渗、滞、蓄、净、用、排等多 种措施进行不同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后,合理地确定城乡建设用 地的场地排水方式,并协调城乡建设用地区域的防洪、防涝规划 方案。 严格保护和科学梳理自然排水水系是组织场地排水的最基础 工作,系统地统筹、保留、适度整治或改造自然河流及湖塘沟渠 作为受纳水体是先决条件:然后才可能有条件地、合理地选择场 地排水方式,组织场地内的排水系统:进行不同方案的技术经济 化较后,再优化确定城乡建设用地的系统性排水与雨水利用方案 低影响开发是近儿年借鉴发达国家雨水管理与利用经验提出 的新的理念,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是城市内涝防治综合体系的重 要组成部分;为落实低影响开发的理念,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 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4年10月 22日颁布了《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一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 构建(试行)》,并组织开展了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竖向 规划是直接关系到低影响开发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竖向规划要 重视与低影响开发模式的紧密结合。主要是与组织安排透水铺 装、设置下凹式绿地、留辟生物滞留场地与设施、蓄水池、雨水

罐、规划利用湖库、湿塘、湿地等进行系统的规划布局和竖向上 的有机衔接

表3各种场地的地面排水坡度(%)

:停车场停车方向地面坡度宜小于0.

6.0.4在用地复杂的地区,城

较天的外来汇水需汇入或穿越城乡建设用地区域之后才能自然顺 肠地排出去,因此,在做用地竖向规划时若不要善组织,任由外 围的雨水进入城乡建设用地区域内的雨水排放系统,则将大大增

加城乡建设用地区域内的管网投资,甚至影响整个雨水排放系统 的安全和正常使用。此时宜在城乡建设用地区域的外围设置截、 滞、蓄等相关设施;当外围汇水必须穿越城乡建设用地才能排出 去时,则应在城乡建设用地内设置排(导)洪沟

加城乡建设用地区域内的管网投资,甚至影响整个雨水排放系统 的安全和正常使用。此时宜在城乡建设用地区域的外围设置截、 带、蓄等相关设施:当外围汇水必须穿越城乡建设用地才能排出 去时,则应在城乡建设用地内设置排(导)洪沟。 6.0.5村庄因其建设规模不大,为节省投资、方便组织地面雨 水排向周边自然沟渠,因此其用地竖向规划宜结合建筑散水与道 路生态边沟等自然排水设施建设用地的场地雨水排入村庄周边的 自然水系:使用排水暗管(渠)反而不易与周边自然沟渠取得高 程上的有利衔接;同时,为保证村庄的用地安全,可在场地外侧 设置排水沟,截留并引导外围来水从建设场地外排出。在缺水地 区可考虑雨水的回收利用方案,在进行用地竖向规划时注意利用 地下水窖、洼地、池塘、湖库等蓄留一部分雨水,以利于雨水的 资源化利用。城镇有条件的地区也应采用类似的生态集水、排水 组织方式

6.0.6有冰雪冻融的地区,在做用地竖向规划时应考虑穿起

设用地的河流在解冻时可能形成冰坝而对城乡建设用地产生突发 性洪水或内涝的威胁;同时,建设用地与容易形成内涝区(或集 水区)之间的场地排水坡度宜适度加大。

7.0.1城乡用地竖向规划是城乡综合防灾规划落实的重要因素, 编制用地竖向规划,同时需要满足综合防灾的要求,应符合综合 防灾规划和防洪排涝、地质灾害、抗震、消防等相关规范的规定 要求。

7.0.2城乡建设用地防洪(潮)的规定是保证城乡建设用地安

1城乡建设用地区域的防洪等级与设防标准的确定应当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防洪标准》GB50201的规定;城乡建设用地 区域的聚集人口规模和行政重要程度等级的不同,其相应的抗洪 设防标准也不同。 2在设防洪(潮)提时,其防洪(潮)堤的堤顶高程应按 能抗御相应设计频率洪(潮)水位的防洪(潮)堤的设防要求来 确定,其建设用地高程重点考虑排涝要求,确保建设用地不受 劳:在不设防洪(潮)堤时,沿江(河、海、湖)的城乡建设用 也的地面设计高程应按能抗御相应设计频率洪(潮)水位的防洪 潮)堤的要求来确定。 安全超高考虑波浪侵袭或者雍水因素。有波浪或雍水影响 时,波浪侵袭或雍水高度需按计算值或实际观测值为依据,若无 上述有关资料作依据,在规划阶段中暂以1.2m取值:安全超高 视构筑物级别和筑堤材料而定,一般取值为0.4m~1.0m(不含 土堤预留沉降值:雍水高度以实际观测值为依据。 7.0.3有内涝威胁的城乡建设用地应进行内涝风险评估,综合

7.0.3有内涝威胁的城乡建设用地应进行

运用蓄、滞、渗、净、用、排等多种措施进行不同方案的技术经 济比较后,确定场地适宜的排水防涝措施,结合排水防涝方案和 应对措施来确定相应的用地竖向规划方案

.0.4在城乡建设用地越来越系张的大育京下,可供选择使用 的城乡建设用地其条件越来越复杂,安全又适宜的建设用地越来 越少,不可避免会选择一些有可能受地质灾害影响或存在地质灾 害隐惠的用地作为建设用地。 1在建设用地的选址过程中应依据地灾评估资料和结论 充分考虑潜在的自然地质灾害影响的可能,尽量避让危险地带和 可能受到影响的区段。用地选择应执行国家现行《城乡用地评定 标准》CJJ132、《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CJJ57和综合防 灾规划的相关规定。 如果现状建成区或规划的建设用地无法避让自然地质灾害影 响区及威胁地带,则应对威胁现状建成区的地质灾害通过论证比 较后,采取针对性的工程治理或消除措施;对威胁或可能影响规 划建设用地的自然地质灾害采取“先治理、后建设”的工程治理 或消除措施,消除安全隐惠,确保用地安全。严禁在地质灾害高 易发区和中易发区内采取深挖高填的用地整理方式。 2在做用地竖向规划(尤其是场地大平台)时,应尽量减 少深挖高填,保护性地进行竖向规划控制,避免对原有地形地貌 做故较大的改动,降低对原有地质稳定性的影响,防正次生地质灾 害的发生。 减少对原地貌、地表植被、水系的扰动和损毁,保护自然景 观要素:防止场地整理引起水土流失,参照执行现行国家标准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

7.0.5为更好地防灾、避灾、救灾需要,城乡防灾

(主要是医疗、消防、救灾物资储备库、防洪工程、防灾应急指 挥中心、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应急避难场所等)、基础设施(主 要是排水、燃气、热力、电力、交通运输、邮电通信、广播电视 等)、重要公共设施【主要是体育场(馆)、文化娱乐中心、人流 密集的大型商场、博物馆和档案馆、会展中心、教育、科学实验 研究、中试生产和存放具有高放射性物品以及剧毒的生物制品 化学制品、天然和人工细菌、病毒)等1,其建设用地的竖向规

划应符合防御自标和设防标准的规定要求,具备抗御严重的次生 灾害和潜在危险因素威胁的能力。 7.0.6满足安全防护距离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并应符合相应 行业设计规范在竖向设计上的特殊要求;防正泄漏和扩散等灾害 的扩大与蔓延,是重大危险源区、次生灾害高危险区及其影响范 围的竖向规划首先应考虑的重要影响因素

土石方与防护工程主要项直指标

城乡建设用地土石方量定额指标,由于地区不同、地形坡 不同、规划地面形式不同和规划设计方法不同,使用地土石方 呈量估算结果于变方化,很难从中找出明显规律性或合理的定 指标。用地土石方平衡,也由于各种条件和情况不同,难以制 充一合理的平衡标准。现仅从大多数的调查资料和少数规划设 单位提供的经验实例,提出初步的用地土石方量定额及其平衡 隹指标列后,供参考。 1城乡建设用地土石方工程量(填方和挖方之和)定额 标可为: 平原地区 小于10000m/104m; 浅、中丘地区 20000m3/10m~30000m/10*m; 深丘、高山地区 30000m/10*m²~50000m²/10m²。 2城乡建设用地土石方量平衡标准指标如下: 平原地区 5%~10%; 浅、中丘地区 7%~15%; 深丘、高山地区 10%~20% 平衡标准为:(挖、填方量差土石方工程)×100%。

成安全事故和资金浪费。防护工程一般用于地形变化较大的建设 用地,对可能发生的塌方、滑坡常用挡王墙及护坡防护;对洪 潮、风沙、泥石流等以防洪(潮、风沙)堤及拦砂(石、泥石 流)坝防护。除上述主要防护工程外,有时还应与上游的截流和 下游的引水、排水工程结合规划设置,才能起到可靠的防护 作用

8.0.4为保证台阶式用地的土石体稳定,要求台地间连接宜用

8.0.4为保证台阶式用地的

8.0.5土质护坡分为挖方护坡和填方护坡两种,根

一般填方土质护坡坡率不天于1:1.5,即坡比值为0.67,挖方 土质护坡坡率不大于1:1,本规范选用填方护坡坡率值来控制 以确保护坡的安全性。此外,在《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I 30一2015中,对不同高度不同土质情况的坡比值有不同要求,可 以参考使用。砌筑型护坡指干砌石、浆砌石或混凝土护坡,城乡 建设用地中的护坡多属此类。为了提高城乡环境质量,对护坡的

6m~12m挡土墙定为高挡土墙,大于12m为超高挡土墙。建设 场地内或周边无法避免将要建或者已经存在超高挡土墙时,可能 出现或存在的不仅是景观问题,更多可能是安全问题,以及后续 使用的遗留问题,此时,挡主墙的建设方案必须专门论证与设 计,作为规划方案优化设计的依据。其工作步骤须在城乡规划方 案阶段,可委托具有工程地质察和岩土工程设计资质的机构开 展与规划阶段相适应的专门技术咨询,论证的内容可包括超高挡 墙建设的必要性、安全性、技术与经济可行性、建设方案与士 地利用功能和景观的协调性等方面的内容,技术深度按岩土工程 技术体系与城乡规划工作所处阶段相适应的深度为宜,论证结果 须能支撑规划方案。

8.0.8村庄总体建设规模和建设用地的使用开发强度远低手城

市(镇)DB11/T 1586-2018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安全作业规范,其景观控制要素更容易保留,用地平整的难度不大: 防护工程及设施更可以做到“宜人的空间尺度”、“理性的工程尺 度”。因此,通过各地反馈的意见和本次修订过程中典型案例调 查,村一般减少使用挡王墙,宜采用种植绿化护坡;如确需采 用挡土墙,宜采取挡土墙结合放坡方式处理,挡墙高度一般为 1.5m~3.0m;挡土墙宜就地取材砌筑,既降低工程造价,又能

9.0.1城乡环境景观特色与竖向的关系在城乡建设用地选择和 进行总体规划布局时就应该有比较完整的构思方案;竖向规划本 身就是实现这些方案设想的重要手段。 1、2原有地形特征、标志性地物、风景点、历史遗迹及文 物保留下来,使住民有土生土长、根植于斯的认同感。城乡绿地 系统一般都是与城乡的自然山系、水系和文物古迹相结合的完整 本系,它既能保存、延续城乡历史文脉,更具保护自然生态环 境、形成和调节小气候的作用。 3城乡景观特色的塑造,最主要应源于对城乡自然环境要 素(如地形、土壤、植被、水文等)的创造性利用。而城镇内部 或周边重要自然景观边界线或人文等景观边界线特色是城乡无可 取代的标志性景观。如美国芝加哥密歇根湖滨、上海的外滩、珠 每及青岛的海滨大道等。人文景观边界线往往是对自然景观边界 线进行长期的塑造经营而形成的。 9.0.2城乡建设用地竖向规划将用地做分台处理时,台间防护

工程不仅起看安全防护作用,而且是城乡建筑和室外环境的有机 组成部分。随着经济、文化的发展,城乡建设中对环境与景观质 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分台和室外工程(包括防护工程)应充分重 现其景观效果的需求。 1城乡一般地段功能较单一,对景观要求相对不高,但对 档士墙、护坡等的尺度、线形仍应考虑与环境协调、美观、安全 及人们心理要求等因素。在用地和经济条件、管理条件充许时: 宜多用与植被结合的护坡,少用挡土墙,以改善和提高环境 质量。 2公共活动区的外部空间是由建筑物外墙和室外工程设施

(包括室外防护工程)构成的,对风貌和景观特色的构成具有重 要的作用。因此分台和室外工程设施的设置应与建筑物统一规 划,并充分体现景观设计的要求。 3山区城镇的室外工程设施较多,出现频率高,其对构成 城乡风貌特色的影响作用有时不亚于建筑物的影响作用,若能遵 盾一定规律并符合美学法则进行设计,并注重采用地方材料、传 统工艺,可构成城镇独特的风貌 4挡土墙高度超过1.5m时,已构成对视野和空间较明显 的围合感。根据环境设计的具体需要,用绿化进行遮挡或覆盖可 将其影响弱化。如作一定的景观处理可增加空间层次,丰富景观 内容。景观处理的方式可以是功能上的巧妙利用、形象的美化处 理,也可以赋予一定文化内涵,如四川省德阳市利用滨江路大填 方区的高挡土墙而建设的艺术墙,既节约土石方,文成为城市重 要的景点和文化遗产

9.0.3水体对城乡生态环境和景观的作用是士分重要白

乡滨水空间的利用在在受制于防治水害及建设道路的需要,高高 的防护堤和宽阔的滨水交通十道往往使水面可望而不可即,生态 岸线和滨水活动空间极少,既未充分发挥水体对城乡生态环境改 善的作用,更不可能满足人们的亲水、近水要求。 在调研过程中,许多规划工作者要求作一些更具体的规定 日在分析各地情况后:编制组认为滨水空间的建设不便作统一的 硬性规定,只能因地制宜、创造性地利用自然条件,在满足用地 功能要求的同时,尽量保护滨水区生态,创造更美好的环境 景观。

料和气候条件采用独特的施工工艺,久而久之形成独特的风貌。 因此,有条件时,乡村建设用地的竖向建设应采用地方材料和传 统工艺。

CJJ/T 107-2019 生活垃圾填埋场无害化评价标准统一书号:15112:2885 定价:10. 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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