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1367-2019 钢结构加固设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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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B 51367-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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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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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1367-2019 钢结构加固设计标准

7.2.3受弯承载力以及受剪承载力的加固计算,应考虑

载的荷载引起的原构件应力,该应力应按原截面模量进行计 受弯构件粘钢加固尚应引入针对不同使用条件类别构件的强度 正系数。粘钢加固后的截面可采用弹性力学的基本公式,按复 截面的形式进行计算,计算时应注意截面中和轴的改变

原构件应力,该应力应按原截面模量进行计算;与本标准 7.2.3条相同,受弯构件粘钢加固尚应引人强度修正系数。加 过程中实际荷载应包括施工荷载。

GB/T41768-2022 建筑用绝热材料 有机物含量的测定.pdf7.2.6考虑到胶体材料的特性及其施工工艺的高要求

7.2.9受弯构件的受拉翼缘表面粘钢加固后,虽然提

儿口, 虫然同共文 弯承载力,但其局部稳定性和整体稳定性可能有问题,故应按现 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的有关规定进行验算, 以确定是否也需增强

7.3轴心受力构件加固计算

7.3.1轴心受力构件之所以宜采用对称加固,其主要目的是为 了防止构件受力方式的改变。考虑到粘贴钢板加固后的有效截面 面积的折减因素,在计算公式上采用了设计强度修正的形式。 7.3.2轴心受拉情况下,只要被加固构件端部锚固构造可靠 合理,其计算截面就能达到极限状态,但应考后加固的粘钢与 原构件之间的协同工作问题。为慎重计,要求承载力的提高不应 大于原构件承载力的40%。

7.3.3粘钢加固后的轴心受压构件,其整体稳定性验算和

分类,均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的有关 规定执行。本标准暂不考虑胶粘和焊接两种加固方法在构件稳定 承载力上的差异性及其影响,即轴心受压构件的截面分类和稳定 系数的确定取相同的类别和值

,4拉弯和压弯构件的加固计算

7.4.1~7.4.3粘钢加固的拉弯或压弯构件的强度验算、平面内 来综合考虑加固后的二次受力以及由于粘贴工艺和胶体材料的特 性所造成的截面设计强度的下降,另外,从结构构件安全出发, 在稳定验算中,均不考虑构件截面的塑性发展,即截面塑性发展 系数x取为 1. 0。

广 腹板两侧粘贴T形钢部件进行加固,T形钢部件的厚度不应小 于6mm。对T形钢部件粘贴宽度的要求是为了保证腹板与T形 钢翼缘板有足够的胶粘面积,以满足可靠连接;并通过分区构造 提高被加固钢构件腹板的局部稳定承载力。分区腹板的局部稳定 验算公式和构造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 GB50017的有关规定

7.5.2在受弯构件的粘钢加固中,

度不应超过加固构件的宽度;从受力合理性角度,要求其受 的加固板须沿构件轴向连续粘贴,并延长至支座边缘,且应 必要的锚固连接螺栓。为了避免削弱截面强度,对于受拉边 中不增设连接螺栓;对于受压边跨中增设连接螺栓,可有效 构件整体性。

7.5.3由于胶体变形能力和抗剪强度的局限性,不适宜粘贴厚

5.3由于胶体变形能力和抗剪强度的局限性,不适宜粘贴 钢板;考虑到加固增量、施工工艺以及施工方便程度等方面 素,对粘贴钢板的总厚度做了适当的限制,

7.5.5加固件引起截面形心轴的偏移,应按新的截面特性进行 设计验算,并在验算中考虑附加偏心引起的附加弯矩。

7.5.5加固件引起截面形心轴的偏移,应按新的截

8外包钢筋混凝土加固法

8.1.1外包钢筋混凝土加固法虽适用于加固各类压弯和偏压型 钢构件,但它由于湿作业工作量大、养护期长、占用建筑空间较 多,故一般仅用于需要大幅度提高承载能力的实腹式型钢构件 加固。

8.1.3本条规定了对加固后结构进行的整体内力及位移分析

8.2.1采用外包钢筋混凝土加固构件时,其正截面承载力计算 公式系参照现行行业标准《钢骨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YB9082 的计算公式给出,但为考虑二次受力及二次施工因素的影响,引 入了强度修正系数对外包钢筋混凝土部分的承载力予以折减。

8.2.3采用外包钢筋混凝土加固承受压力和双向弯知

,其正截面受弯承载力计算公式考了二次受力及二次施工! 的影响,对外包钢筋混凝土部分承载力乘以强度修正系数 以折减。 nc 取值同本标准第 8. 2. 1 条的规定。本条公

8.2.4、8.2.5采用外包钢筋混凝土加固钢构件时,其斜截面

8.3.1外包钢筋混凝土厚度的规定是保证型钢结构构件耐火性、 耐久性,并保证钢构件不产生局部压屈的重要条件。同时还需要 考虑施工方便,能使混凝土浇筑密实。因此外包钢筋混凝土厚度 不宜太小。

8.3.2为保证力的可靠传递,纵向受力钢筋两端应有

接和镭固,柱下端应深入基础并应满足铺固要求:其上端应穿过 楼板与上层节点连接或在屋面板处封顶锚固。此外为保证外包混 凝土与型钢构件的共同工作,防止外包混凝土过卓剥落而导致承 载力降低,因此构件中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 范》GB50010的要求配置箍筋;同时在端部塑性铰区的箍筋宜 采用焊接封闭箍筋,并且尚应加密配置。 8.3.3采用外包钢筋混凝土加固钢构件的截面设计是按叠加原 理,在计算中并未要求钢构件与混凝土共同作用,一般不需要设 抗剪连接件。对过渡层、过渡段、型钢构件与混凝土间传力较大 部位,为保证型钢构件与外包混凝土间的传力可靠和共同受力, 仍宜设置抗剪连接件。由于自前抗剪连接件通常采用栓钉,因此 本标准中关于抗剪连接件的设置,均按采用栓钉确定。

接和锚固,柱下端应深入基础并应满足锚固要求;其上端应穿过 楼板与上层节点连接或在屋面板处封顶镭固。此外为保证外包混 凝土与型钢构件的共同工作,防止外包混凝土过卓剥落而导致承 载力降低,因此构件中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 范》GB50010的要求配置箍筋;同时在端部塑性铰区的箍筋宜 采用焊接封闭箍筋,并且尚应加密配置。

8.3.3采用外包钢筋混凝土加固钢构件的截面设计是

理,在计算中并未要求钢构件与混凝土共同作用,一般不需要设 抗剪连接件。对过渡层、过渡段、型钢构件与混凝土间传力较大 部位,为保证型钢构件与外包混凝土间的传力可靠和共同受力, 仍宜设置抗剪连接件。由于目前抗剪连接件通常采用栓钉,因此 本标准中关于抗剪连接件的设置,均按采用栓钉确定。

9.1.1本条规定了被加固钢管构件的基本构造要求。圆形钢管 的直径不宜过小,以保证混凝士浇筑质量。 9.1.2方形钢管包括正方形钢管和矩形钢管为保证钢管与混 土共同工作,矩形钢管截面边长之比不宜过大。为避免加固后形 成的矩形钢管混凝土构件在丧失整体承载能力之前钢管壁板件局 部屈曲,除应要求钢管壁厚不小于6mm外,尚应保证钢管全截 面有效。故钢管截面高宽比不应大于2。 9.1.3采用内填混凝土加固时,为了减小二次受力的影响,宜 采取措施对结构上的活荷载进行卸载。 9.1.4考虑到混凝土与钢材的合理匹配,保证质量,提出了混 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30的要求,并应采取措施减小管内混凝 土由于收缩等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 9.1.6钢管内填混凝土后形成钢管混凝土构件,其截面弹性刚 度可近似按原钢管和内填温凝士弹性刚度之和确定

9.2圆形钢管构件加固计算

试验研究。研究表明钢管初应力降低了钢管混凝土试件的承载 力,且钢管的初应力越大,试件的承载力下降得越多。根据试验 研究结果,对加固后构件承载力予以折减

9.2.4参照现行国家标准《钢管混凝

50936给出了圆形钢管构件加固后横向受剪承载力设计值的计 公式。同时考虑二次受力、二次施工质量及施工环境对构件 力的影响,对新增内填混凝土强度予以折减,折减系娄 为0.85。

9.3方形钢管构件加固计算

轴心受压构件的加固计算

9.3.1、9.3.2参照国内外有关推荐性标准和指南,给出了方形 钢管轴心受压构件计算公式。考虑到二次受力及施工质量、施工 环境对构件承载力的影响,对加固后构件承载力予以折减,折减 系数取为0.75。在进行承载力验算时,取净截面进行验算;当 截面无削弱时,按毛截面进行验算。

压弯构件的加固计算

9.3.4~9.3.9参照国内外有关推荐性标准和指南,给出方形钢 管混凝土压弯构件的计算公式,并考虑二次受力、二次施工质量 取值同本标准第9.3.1条。

.4设计对管内新填混凝士施工的要求

9.4.1~9.4.3本节给出的常规浇捣法、泵送顶升法或自密实免振 捣法等3种混凝土浇筑方法是目前国内钢管混凝土工程施工中较为 成熟的方法。随着施工技术的发展,在工程实践中钢管混凝土的施 工工艺将会有所不同,但无论采用哪种工艺,都要保证内填混凝士 的强度和混凝土的密实度,以及混凝土与钢管壁的粘结强度。

10.1.1本条主要说明本章加固方法的适用范围,分别包括对结 构或者其有独立结构功能的子结构或结构单元和构件的加固,以 改善结构或构件的受力状态。 主要加固目的包括: 1提高结构或构件的刚度。 2提高结构或构件的承载能力。 3改善原结构或构件受力性态以及工作状态。 10.1.2用于加固结构或构件的预应力构件,通常是相对较柔 的。其截面尺寸与长度相比相对很小,因而其整体弯曲刚度很 小。本条规定除高强钢索、高强钢棒外,钢带或型钢也可以作为 预应力构件,只要其整体弯曲刚度相对小即可。总之,预应力构 件不能因自身弯曲刚度大而在被加固构件中形成额外弯曲内力。 10.1.3设计钢结构预应力加固锚固节点,宜设法避开被加固构 件应力较大的区域。同时,锚固节点构造应便于除尘、防腐与防 火维护。预应力的施加应保证提高结构或构件抗力,尽量减小荷 载增加的不利效应。 10.1.4施加预应力的方法有多种,目前常用的方法有:张拉加 固索法、调整支座位置法及临时支撑卸载法,可根据被加固结构 或构件的自身状态及工作环境选择。当有其他方法可选择时,应 通过试验验证其有效性及安全性。 10.1.5构件的预应力加固方法,应根据其受力特征及薄弱刚度 方向确定。除本条所列常见构件的受力特征及其加固方法外,当 有其他方法可选择时,应通过试验验证其有效性及安全性。

10.1.11本条部分内容系参照行业标准《铁路桥涵混凝

10.1.13各种锚具的锚固变形、回缩和滑移值可实测获得,变 形值一般是固定的。预应力的损失率和结构的跨度有关,跨度越 大损失率越小,跨度越小损失率越大。这种损失可通过现场的施 工进行一定量的超张拉得到补偿。预应力构件张拉端锚口摩擦和 在转向装置处的摩擦力,可在设计孔道时采取构造措施尽量避免 摩擦以减小损失

松弛可作为非弹性变形进行预应力损失估算。钢材的松弛与徐变 引起的预应力损失不是局部性的,而是发生在结构各构件中,必 须通过整体结构分析确定损失状况,并可在预应力设计中予以补

偿。温度影响是指构件随温度变化而发生非弹性变形,温度对预 应力的影响是整体的。温度因素需要在预应力设计阶段分析时 考虑。 当索的长度较小时,如30m以下,应考虑应力松弛损失: 索较长时可不考虑。 预应力加固用钢丝、钢绞线的应力松弛试验表明,应力松弛 损失值与钢丝的初始应力值和极限强度有关。本条给出的普通松 弛和低松弛预应力钢丝、钢绞线的松弛损失值计算公式,参照了 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2015年 版)。 10.1.17、10.1.18加固后结构或构件的预应力,若松弛则失去 加固作用。因此,用于加固的预应力构件在正常使用状态不充许 松弛;其受力应处于弹性工作状态。 10.1.19承重索因其破坏后危及结构整体安全,故应从严控制; 定索因其破环后仅影响结构局部构件止常使用,而不影响结构 安全,故可予以适当放宽。索力设计限值的确定,自前统计资料 还不多,仅参考一些实际工程资料以及有关规程的规定,偏于安 全地给出。 10.1.20钢构件预应力输入端包括张拉端和锚固端,采用传统 的简化近似公式计算张拉端及锚固端,难以获得准确的计算结 果。为了保证安全,故要求米用较为精确的数值计算方法验算该 节点

的简化近似公式计算张拉端及锚固端,难以获得准确的计 果。为了保证安全,故要求采用较为精确的数值计算方法 节点。

10.2构件预应力加固设计

10.2.1连续跨的同一种构件包括梁、柱、拱、桁架、支撑及其 也各种杆件。本条列出的单个构件预应力加固方法为常见且成熟 的方法,也可采用其他有效且安全的加固新方法。当采用新方法 时,宜通过准确的计算分析验证或模型实验验证。

0.2.3本条规定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保证原构件不被削弱或其受 性质不发生变化。否则,应采取措施,保证原构件受力性质不

力性质不发生变化。否则,应采取措施,保证原构件受力性质不

10.2.6加固用的拉杆安装后不施加一定的预应力,则该拉杆 将滞后承载,导致原构件变形过大甚至损坏,起不到预定的加固 效果。 10.2.7采用传统的简化近似公式难以获得准确计算结果,为了 保证安全,应采用较为精确的数值计算方法进行验算。 10.2.11构件中的预应力Npe为张拉后的实际有效预应力。 10.2.12采用预应力索与撑杆的加固设计方法,通常是用于钢 管类闭口截面构件,预应力索可从管中穿过。本条公式的前提 是被加固构件在加固施加的预应力作用下不失稳。为此在加固设 计时,应采取措施,保证被加固构件在施加预应力时的稳定性。 10.2.13关于被加固梁的验算方法,形式与国家标准《钢结构 设计标准》GB50017~2017相同,但增加了预应力的影响。构 件中的预应力N为张拉后的实际有效预应力,与本标准第 10.2.12条的定义相同。 10.2.16计算被加固桁架结构的内力和变形时,可将实际施加 的预应力作为荷载进行计算。对于采用吊挂方式加固的架结

10.2.16计算被加固桁架结构的内力和变形时,可将实际施加

10.2.16计算被加固桁架结构的内力和变形时,可将实际施加 的预应力作为荷载进行计算。对于采用吊挂方式加固的桁架结 构,也可采用同样的方法进行计算

均满足承载力要求,以保证安全。 10.3.5、10.3.6制定这两条的目的是为了保证预应力构件内力 分布尽可能均匀;当不能保证内力分布均匀时,应通过计算分别 确定加固构件的截面尺寸。 10.3.7原结构在受力状态下进行加固,其节点设计与新结构的 节点设计完全不同,应考虑已存在的内应力。同时,在加固施工 时,应采取事先释放内应力的措施或其他安全措施。 10.3.8加固结构的设计是在结构受力状态下进行增加构件及预 应力的设计计算,与新结构的设计完全不同,应考虑加固过程中 的内力状态,同时,还应考虑原结构的早期变形或损伤。 10.3.9本条规定了钢结构预应力加固验算的内容。验算公式及 方法可参照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以及不 司结构体系对应的结构设计标准或技术规程;至于大跨度结构的 整体稳定性验算可参照现行行业标准《空间网格结构技术规程》 JGJ7的规定

满足承载力要求,以保证安全。

法可参照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以及 结构体系对应的结构设计标准或技术规程;至于大跨度结构 体稳定性验算可参照现行行业标准《空间网格结构技术规科 GJ 7 的规定。

10.4.6用于施加预应力的张拉节点构造,应考张拉时采用的 设备、张拉方式以及张拉时辅助零件的设置、所需的张拉空间及 施工作业的可操作性,且要考虑锚固的可靠性。同时,还应考虑 超张拉的安全性

10.4.7关于板件的宽厚比限值,应参照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

10.4.8拉索过长就会产生明显的下垂,虽然不影响受力,但会 影响观感或正常使用。一般可在索的中部增设吊索或吊杆,以减 小其垂度。 10.4.9、10.4.10这两条系参照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加 固设计规范》GB50367的要求制定的

10. 5 设计对施工的要求

10.5.1由于钢结构加固施工比新建结构更为复杂,因此,应要 求施工企业在加固施工之前预先制定加固施工方案,并应编制相 应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这样才能保证施工质量以及施工安全。 10.5.2工程实践经验表明,不进行准确的施工过程模拟计算 就不能预先掌握各施工阶段被加固结构及构件的内力、变形的分 布及变化,也就难以进行施工控制;要保证施工安全顺利进行, 就应该预先进行模拟计算,了解各个施工步骤的结构状态 10.5.6钢结构加固的施工张拉,设计通常有要求。当设计未规 定时,施工方可根据结构特点、施工条件,按照对称张拉的原则 制定张拉方案;但应经设计方或业主技术代表审核同意,以保证 施工过程安全。 10.5.8、10.5.9钢结构加固施工过程中,施工过程监测与控制 至关重要。因此,应事先制定施工过程监测方案,确定应蓝测的 应力、位移以及应监测的位置,并在实际施工时,通过实时监测 数据与理论计算值的比较,判定当前施工的结构状态是否安全, 是否满足质量要求,是否达到合理控制的目的

11.1.1连接加固方法的选择应综合考虑结构加固的原因、目 的、受力状态、结构构造和使用条件以及原结构采用的连接方 法;一般宜与原结构的连接方法一致。当原结构为焊接时,应采 用焊接加固,而不宜用普通螺栓等其他连接方法;当原结构为铆 钉连接时,可采用摩擦型高强度螺栓连接方法加固;当为防止板 件疲劳裂纹的扩展时,可采用有盖板的摩擦型高强度螺栓连接方 法加固。 11.1.2钢结构常用的连接方法中,其连接的刚度,即抵抗变形 的能力,依次为焊接、摩擦型高强度螺栓、铆接和普通螺栓连 接。一般而言,刚度大的莲接很难与刚度小的连接同时受力,而 且很容易发生逐个破坏。因此,通常计算时不宜考虑两种不同刚 度的连接共同受力。但最新的试验研究表明,在受力较简单明确 的接头中,焊缝与摩擦型高强度螺栓在相当程度上可以共同受 力,并构成混合连接方式。 11.1.3负荷下连接的加固,当采用焊接时,若沿构件横截面加 固垂直于受力方向的横向焊缝,其施焊将会导致焊件过热而使原 构件连接的承载力急剧降低;当采用摩擦型高强度螺栓加固而需 在横截面上增加、扩大钉孔,或拆除原有铆钉、螺栓等连接件过 多时,也会使原构件连接承载力急剧降低。为此,为避免加固施 工中发生工程事故,必须采取合理的施工工艺和安全措施,并进 行施工条件下的承载力核算。

11.2焊接连接的加固

11.2.1、11.2.2不论从施工难易或加固效果而言,焊缝连接的

11.2.1、11.2.2不论从施工难易或加固效果而言,焊缝连接的

加固均应首先考虑增加长度来实现,其次才考虑增加焊脚尺寸或 同司时增加焊缝长度和焊脚尺寸来实现。但不论哪种方法,都应对 施焊前后和过程中的焊缝连接强度进行验算,以保证安全。

11.2.3负荷下采用长度垂直于受

承重构件时,极容易因施焊过程中焊件过热而导致原构件连接的 承载力急剧下降,甚至完全失控。在这种情况下,往往来不及采 取应急措施,便已发生安全事故。因此,在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 施的情况下,不得采用长度垂直于受力方向的横向焊缝。 11.2.5负荷下增大堆焊焊脚尺寸以增加其有效厚度来达到加固 焊缝的目的时,由于施焊加热原有焊缝,需考虑600℃影响区域 内焊缝暂时失去承载力,以致焊缝的总平均设计强度降低的情 况,故根据国内试验研究和计算分析的结果,引入了焊缝长度影 响系数㎡以考虑这一影响。其值见本标准表11.2.5。当加固焊 缝总长度为中间值时,可按线性内插法确定"值。 11.2.6加固后的角焊缝可考虑新、旧焊缝的共同受力工作,但 由于现场施焊,负荷下加固焊缝中可能存在应力滞后现象,故将 角焊缝设计强度f适当降低,即乘以0.85的系数。并对角焊缝 同时受有和时,做了进一步简化,即令:√十 一0.95f。 11.2.7由于加固受力和构造等原因,当仅增加焊缝长度,或仅 增加有效厚度,或两者并用均不能满足加固要求时,可采用附加 节点板的措施,使加固的连接受力能够适当分担,但需要对其受 力状态进行分析,使所分担的力不仅成为可能,而且符合实际构 造情况

11.3螺栓或铆钉连接的加固

11.3.1原有铆钉或螺栓存在松动、残损或连接强度不足而需要 更换或新增时,应首先考虑采用相同直径的摩擦型高强度螺栓, 若摩擦型高强度螺栓承载力不能满足强度要求时,可考虑改用承 压型高强度螺栓。当采用前者时,应合理确定板件间的抗滑移系

数u;采用后者时,应先将错位不平整的钉孔或螺孔设法扩钻平 整,然后用B级或A级螺栓进行安装,同时还应校核被连接板 件的净截面强度。

接受剪承载力的85%,故宜对称地更换松动、损伤的铆钉,以 保证其连接受力均匀;对构造性铆钉的更换,可不受此限制, 11.3.3本条仅指经计算确认,采用直径略小的摩擦型高强度螺 栓仍然具有足够强度来承担被换下铆钉所承受的力的情况。 11.3.4根据标准编制组的相关研究成果,加固螺栓或铆钉连接 时采用焊缝连接时,若两者的刚度比控制在一定范围,可以考虑 二者共同作用,具体规定见本标准第11.5节;若焊缝连接的刚 远大于铆钉或螺栓连接,则不应考虑二者共同受力,而应按焊 缝承担全部作用力的计算模式进行设计计算,且不宜拆除原有铆 钉或螺栓,已损坏失效者除外

11.4.1本节规定了适用于栓焊并用连接接头的设计计算,其构 造要求可参照现行行业标准《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技术规程》 JGJ82的规定执行。 11.4.3采用焊缝与高强度螺栓并用连接时,应符合两者的承载 力比值范围要求和刚度一致原则。若比值超出这一范围,荷载将 主要由强的连接承担,较弱的连接起不到分担作用;一旦荷载超 过强连接的极限承载力,两种连接会同时发生破坏,造成严重 后果。 11.4.4焊接热效应对螺栓连接会产生影响,导致螺栓连接预紧 力降低。因此焊接24h后需要对螺栓进行补拧。

11.4.1本节规定了适用于栓焊并用连接接头的设计计算,其构 造要求可参照现行行业标准《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技术规程》 JGJ82的规定执行。

过强连接的极限承载力,两种连接会同时发生破坏,造成严重 后果。 11.4.4焊接热效应对螺栓连接会产生影响,导致螺栓连接预紧 力降低。因此焊接24h后需要对螺栓进行补拧。 11.4.5采用新角焊缝补强时,其原有荷载由螺栓连接单独承 担。因为这部分荷载在焊接前已作用于节点,不能引起焊缝的变 形,因而焊缝不受力;加固焊接补强后所增加的荷载由焊缝单独

11.4.4焊接热效应对螺栓连接会产生影响,导致螺栓连

力降低。因此焊接24h后需要对螺栓进行补拧。

祖。因为这部分荷载在焊接前已作用于节点,不能引起焊缝的变 形,因而焊缝不受力;加固焊接补强后所增加的荷载由焊缝单独 承担,不考虑螺栓的分担作用,是偏于安全的设计

11.5.1当端板连接节点的加固执行本条的规定时,其内力计算 可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的有关规定 执行。

11.5.2综合国内外有关标准和研究文献以及实验研究成果来 看,摩擦型高强度螺栓连接与角焊缝能较好地共同工作。当螺栓 的规格、数量等与焊缝尺寸相匹配在一定范围内时,两种连接的 承载力可以叠加;摩擦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受弯承载力折减系数 p系根据参数分析对比试验的数据确定;焊缝与高强度螺栓并 用连接时,新增角焊缝焊脚尺寸h宜取允许的最小值,以保证 原螺栓与新增焊缝共同作用的可靠性, 11.5.3节点的最大名义应力是指根据节点的名义尺寸和承受的 内力值按照材料力学方法计算得到的应力结果。不计入其他因素 造成的局部应力增大。 对非负载下加固梁柱节点,加固部分和原节点一般视为一个

内力值按照材料力学方法计算得到的应力结果。不计入其1

造成的局部应力增大。 对非负载下加固梁柱节点,加固部分和原节点一般视为一个 整体来设计。加固过程中必须设计足够支撑以保证加固过程的安 全。对新建结构,可以采用加强型节点或梁局部削弱型节点;对 震后节点加固,一般只能采用局部加强节点的措施。 11.5.4、11.5.5盖板加固梁柱节点的验算方法系基于标准编制 组的研究成果制定的。 梁柱节点加固后,是否满足“强柱弱梁”的要求,可按下式 进行评估:

全。对新建结构,可以采用加强型节点或梁局部削弱型节点;对

式中:Wp 柱的塑性截面模量; fye一柱钢材的屈服强度; A一柱截面面积; N一一柱轴向压力设计值; ZMb一一梁柱连接处弯矩设计值M之和。 11.5.7梁柱节点域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GB 50017有关规定进行验算。

11.6.1为加固结构而设置的新加板件,也称加固板件或补强 板。采用时应经计算,使其具有足够承载能力和刚度,并与原结 构有可靠的连接,只有这样设计才能起到良好的共同受力作用。 11.6.2加固件与被加固结构的连接受力,对增大截面加固的轴 心受力构件、受弯构件和压弯构件,本可取其所承受的剪力计 算,但为安全和简化起见,本条规定:对轴心受力构件,采用截 面加大后可以承受的最大剪力,亦即按公式(11.6.2)算得的剪 力V进行计算;对受弯构件,采用最大设计剪力计算;对压弯 构件,则按以上两种方法算得的剪力中取较大值计算。 11.6.3加固件与结构间的连接施工常在现场进行,并且受力较 不均匀,故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规定 计算时,应将角焊缝强度设计值乘以修正系数0.85;高强螺栓 连接强度设计值应乘以修正系数0.95

11.7.1为避免焊缝连接加固时的过大应力集中、附加应力和基 本金属母材过热引起质变等,本条规定新增焊缝布置应远离构件 截面缺口、加劲肋、截面急剧改变等应力集中和焊缝密集交错 处,其间的距离一般不宜小于100mm和被加固板件厚度的

V日 11.7.2以用盖板加固受动力荷载作用的构件时,盖板与构件连 接宜平缓地过渡,以减少应力集中和恶化抗疲劳性能。 11.7.3摩擦型高强度螺栓承载力与被连接板板间的抗移系数 成正比,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和《钢结 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有严格规定要求,加固施 工时也应遵照执行。如果不能满足要求,应会同设计人员核算以 确定是否需增加螺栓或采取其他增强措施,以免事故发生。

12钢结构局部缺陷和损伤的修

12.2.1焊缝缺陷的修复,一般可用如下步骤:先仔细清除焊缝 附近的焊药和杂质;打磨堆焊辅助焊缝的过大厚度且应在原焊缝 冷却后进行;对未完全卸荷的连接焊缝应采取间断堆焊缝。对轻 微咬边可采用钢锉或砂轮打磨,将边缘加工呈平缓过渡即可;较 亚重的咬边应打磨后补焊磨平;焊瘤可采用铲、磨、锉等手工活 机械方法,将多余金属堆积物除去磨平

12.3.1、12.3.2钢结构构件的变形修复,应根据变形的大小经 过必要的验算或试验后,综合确定修复方法。当构件变形较小 时,可不进行修复;当构件变形不大时,可采用热加工法予以矫 正;当构件变形较大且难以矫正时,应采用加固或调换构件的修 复方法。 左构件恋形外播设研加杠

件进行局部加固,或者采取技术措施割除构件已变形部分,再通 过焊接嵌人新构件以恢复构件正常工作能力

12.4.2钻孔止裂法只是应急措施;通过在裂纹尖端处钻孔,消 除裂纹尖端严重的应力集中,阻止裂纹的扩展。在尽快确定适修 方案之前,不宜直接补焊DB37/T 2907-2019 运动场地合成材料面层 维护保养指南,以免恶化母材、增添附加焊接应力及 产生新的有害裂纹。 12.4.3如果只在开裂板件侧设置盖板,将由于荷载偏心而产 生平面外弯矩。这会使裂纹部位的应力集中情况更加恶化,严重 影响裂纹修复的效果。疲劳裂纹通过双侧盖板工作会大大减小原 有疲劳裂纹尖端的循环应力,从而达到止裂的目的

生平面外弯矩。这会使裂纹部位的应力集中情况更加恶化,严重 影响裂纹修复的效果。疲劳裂纹通过双侧盖板工作会大大减小原 有疲劳裂纹尖端的循环应力,从而达到止裂的目的,

村录A既有建筑物结构荷载标准值的确定方治

A.0.1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是以新 建工程为对象制定的;当用于已有建筑物结构加固设计时,还需 要根据已有建筑物的特点做些补充规定。例如: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尚未规定的有些材料自重标准值 的确定;加固设计使用年限调整后,楼面活荷载、风荷载、雪荷 载标准值的确定等等。为此,作为对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 载规范》GB50009的补充,供已有建筑物结构加固设计使用。 A。0.3常用材料和构件的单位自重标准值,当荷载效应对结构 有利时,取下限值。当荷载效应对结构有利的情况包括验算倾 覆、抗滑移、抗浮起等。

附录 B钢构件截面加固形式的选用

采用增大截面加固法加固钢构件时,新选截面形式应有利于 加固技术要求,并考虑原构件受力情况及存在的缺陷和损伤;在 施工可行、传力直接可靠的前提下,选取有效的截面增大形式, 为此管道布置图设计手册,结合工程实践经验编制了本附录供设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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