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BDA 26-2019:建筑幕墙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标准(无水印 带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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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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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BDA 26-2019:建筑幕墙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标准(无水印 带书签)

5.2.3设计依据应符合本标准第4.2.2、5.1.1条的相关规定。

5.2.4幕墙性能设计指标除应符合本标准第4.2.4条第

带简性能设计拍你涤位本你第 行从 规定外GTCC-109-2019 受电弓碳基复合材料滑板-铁路专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实施细则,宜增加下列内容: 1空气声隔声性能指标及参数: 2耐撞击性能指标; 3耐候、耐久性能和其他特殊性能要求等。

1分类说明幕墙系统的基本结构体系、构造及结构连接 主要构件的材料材质和表面处理要求,板块接缝设计,以及对非 常规节点构造及连接方式的专门阐述; 2各幕墙系统标准分格和最大面板分格尺寸; 3各幕墙系统的通风设计及开启窗的最大规格、开启方式 开启距离或角度限值; 4密封设计; 5附属部件的构造及连接、主要构件的材料材质和表面处 理要求

5.2.6主要材料说明应包括面材、支承装置、支承结构

支座、五金件、结构连接材料的材质、规格、型号、力学 要求和表面处理涂层质量要求,密封材料、保温材料、防 堵材料的材质、密度等相关要求,以及附属部件的主要构 等要求。

5.2.7节能设计专项说明应包含

1节能指标要求及其与建筑设计要求的符合性和合规性; 2保温、隔热、防结露、防潮的构造措施; 3主要材料的技术要求。

1防火设计应说明耐火极限,以及防火封堵构造、防火窗、 防火幕墙、排烟窗、消防救援窗等的构造特点及设计要求; 2防雷设计应包括防雷构造、防雷网格参数、接地电阻等 要求; 3变形缝设计应说明变形缝种类及相关技术要求;

耐撞击设计说明: 防腐设计应说明需要防腐的构件所采用的防腐措施; 6 灯光设置、擦窗机、光伏平衡系统等与幕墙构件的连接 要求; 其他必要的说明

及必要的构件断面图等,有需要时可增加立面图、平面 面图

5.3.2幕墙系统大样图应包括局部立面图、横部图和竖

1局部立面图应标明主要控制轴线及编号、标高、楼层层 高,立面分格尺寸及其定位尺寸,开启门窗、防火、排烟和救援 窗,面板材料等; 2横剖、纵部图应标明水平或竖向分格尺寸、定位尺寸 主体结构梁、柱、墙等的轮廓线及幕墙表皮边缘线、造型尺寸与 主体结构的位置关系尺寸,锚固支座位置、防火封堵位置、与内 部装饰接口界面之间的关系等关键信息; 国

5.3.3节点图应包含幕墙系统构造及连接详图、开后窗 风窗、排烟窗、救援窗、防火窗等)或通风构造详图,防 雷构造节点图,不同界面接口节点图、附属部件构造及连 图等,节点图宜从幕墙系统大样图中索引。

5.3.4幕墙工程拟采用预埋件时,宜在初步设计阶目

支座及连接方案,并绘制埋件零件图。

5.3.5单元幕墙宜通过立面图或系统立面大样图表达单元板块 分割情况。

5.3.5单元幕墙宜通过立面图或系统立面大样图表达单元板块

5.4.1计算书的计算内容应系统、完整,并符合下列规定: 1计算步骤条理清晰; 2 引用数据合理并有依据; 3月 所有计算书应经审批,并有设计、审核人、技术负责人 签字; 4采用标准图集时,宜根据图集的说明,结合工程进行必 要的校核工作,且应作为结构或热工计算书的内容; 5当采用软件计算时,应在计算书中注明所采用的计算软 件名称、代号、版本及编制单位。 5.4.2幕墙工程初步设计结构计算书应包括各幕墙系统主要受 力构件及其连接、锚固支座及连接的计算,计算书应包含下列 内容: 直接用立面大样图索引编号或文字表述计算的部位 计算依据; 作用效应计算和工况组合计算; 采用的计算模型及受力简图; 5 计算过程: 6 在校核构件或附件强度时,应附构件断面构造参数或其 图号; 7计算结果,应对计算结果进行合规性和符合性分析,并 说明荷载工况所对应的最不利承载效应和极值部位; 8计算结论。 5.4.3 幕墙工程初步设计热工计算书应包含下列内容: 1 计算部位; 2 计算依据; 3 计算单元选取说明; 4 热工分析输入的主要参数; 5计算过程;

5.4.1计算书的计算内容应系统、完整,并符合下列规定: 1计算步骤条理清晰; 2 引用数据合理并有依据: 3月 所有计算书应经审批,并有设计、审核人、技术负责人 签字; 4采用标准图集时,宜根据图集的说明,结合工程进行必 要的校核工作,且应作为结构或热工计算书的内容; 5当采用软件计算时,应在计算书中注明所采用的计算软 件名称、代号、版本及编制单位。

6 计算结果,应对计算结果进行合规性和符合性分析 7计算结论。

6计算结果,应对计算结果进行合规性和符合性分机 7计算结论

1 设计委托书或设计合同; 2建筑幕墙施工图设计招标文件; 3建筑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以及建筑、结构、建筑电气 给水排水、通风与空调、泛光照明等专业对幕墙设计的配合要求 及其他要求;

1施工图设计文件输出内容应包括设计说明、设计图纸 设计计算书、幕墙工程物理性能检测方案; 2幕墙作用于主体结构的反力应经建筑主体结构设计师审 核并确认; 3施工图设计深度应满足幕墙工程建造、试验和验收的 需要; 4满足编制施工图预算的要求

6.2.1设计说明包含的内容除应符合本标准第5.2.1条的规定

6.2.1设计说明包含的内容除应符合本标准第5.2.1条的规定 外,还应增加下列内容: 1设计对施工关键工艺的要求; 2幕墙使用及维护要求等内容; 3其他要求。 6.2.2 工程概况除应符合本标准第5.2.2条的规定外,还应增 加下列内容

1建筑层数及最大层高、标准层高、超高层建筑避难层位 置等; 2幕墙总面积,主要的幕墙系统形式及面积等; 3具有多个独立设计的分项,应有总体说明和分项说明 且宜提供平面位置图; 4风洞试验报告、超限工程设计专项论证等其他需要说明 的内容。 6.2.31 设计依据应符合本标准第4.2.2、6.1.1条的规定。 6.2.4 幕墙性能设计指标应符合本标准第5.2.4条的规定。 6.2.5幕墙系统构造形式描述除应符合本标准第5.2.5条的规 定外,宜增加与主体结构连接的连接件形式和适用范围要求。 6.2.6主要材料说明除应符合本标准第5.2.6条的规定外,宜 增加下列内容: 1开启窗连接用五金配件应说明承重能力要求以及适用的 最大板块规格; 2索和索杆结构应说明索的类型及破断力要求; 3防火封堵填塞材料、保温材料应说明其燃烧性能等级及 密度要求; 4玻璃应说明玻璃的传热系数、太阳得热系数、可见光透 射比、反射率等主要光学性能指标值等。 6.2.7节能设计专项说明应符合本标准第5.2.7条的规定。 6.2.8其他设计说明除应符合本标准第5.2.8条的规定外,还 应增加下列内容: 1变形缝设计应说明变形缝种类及数量,各类变形缝位置 及相关技术要求; 2防腐设计应说明需要防腐的构件所采用的防腐材料、处 理要求、必要的工艺措施,以及防双金属电化学腐蚀的设计 施; 3采用焊接连接和结构密封胶连接的技术要求和必需的工 艺参数说明;

4其他必要的设计说明。 6.2.9 设计对施工关键工艺的要求宜包括下列内容: 1 锚固支座安装要求、特殊支承装置的连接要求; 2 后置理件的拉拨试验值要求: 3单元幕墙的单元板块宜有板块布置简图,并说明板块安 装顺序; 4 防腐工艺要求; 5 高于国家、行业、团体、地方标准的施工精度要求。 6.2.10 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应用说明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设计中采用了新技术的具体内容; 2 新材料应有详细的技术要求,以及验收准则或相关验收 标准; 3新工艺应附工艺流程、必要的检验试验要求和验收 准则。

6.3.1施工图设计图纸应包括立面图、平面图、复杂表皮的三 维图、剖面图、大样图、理件布置图、防雷系统设计图、节点 图、典型部件组装图、必要的零件图、构件断面图及其他图样

6.3.2立面图应符合下列规

1建筑物有幕墙的立面均应绘制其立面图,并标明各类幕 墙系统及范围; 2应标明主要控制轴线及编号、立面分格尺寸及定位尺寸、 幕墙顶和底标高,楼层层高和标高: 3立面转折较多且造型复杂的立面,应绘制立面展开图 在转折位置应注明转折线及转折角度等信息,并注明转角处或关 键部位的轴线与立面交接的位置; 4不易展开的弧面、复杂的异形扭转或扭曲面可不绘制展 开图,宜通过BIM技术表达空间三维模型; 5应标明开启窗位置及开启方式;

6应标明防火幕墙、排烟窗、消防救援窗、通风百叶位 置等; 7 应绘制雨篷、附属部件等的轮廓位置; 8 应标明幕墙的边角区域: 9应标明大样图的索引和编号,以及必要的幕墙剖面图的 切位置和索引编号。 6.3.3平面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包括幕墙的各层平面图、屋顶收口面板分格布置图: 2有需要时,应有吊顶平面分格布置图等; 3应标明建筑轴线及其编号,轴线间尺寸、外轮廓总尺寸, 幕墙横向分格尺寸、幕墙龙骨的位置及定位尺寸; 4应标明主体结构梁、柱、墙轮廓线、幕墙表皮边缘线及 定位尺寸; 5应标明主要建筑功能的平面布局、房间使用功能等与幕 墙相关的信息: 6应标明门窗和洞口尺寸,雨篷、附属部件等的轮廓位置 及其定位尺寸; 7应标明幕墙平面所在层数、标高等关键信息,标准楼层 可共用同一平面图,但需注明楼层范围及各层的标高; 8 应标明幕墙的边角区域: 9 有需要时,应标明变形缝位置、尺寸及详图索引编号; 10 )有夹层时,可单独引出或局部放大、并标注详细尺寸; 11 有需要时,可根据工程性质及复杂程度绘制局部放大平 面图; 12 必要的节点图索引。 6.3.4 剖面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标明建筑轴线及其编号,主体结构梁、柱、墙轮廓线 幕墙表皮边缘线及定位尺寸; 2应标明幕墙的总高度,楼层标高及控制标高,与幕墙相 关的结构梁、垛、窗槛墙高度尺寸:

.3.3平面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标明建筑轴线及其编号,主体结构梁、柱、墙轮廓线、 幕墙表皮边缘线及定位尺寸; 2应标明幕墙的总高度,楼层标高及控制标高,与幕墙相 关的结构梁、垛、窗槛墙高度尺寸:

6.3.5大样图应符合下列规

1)各类幕墙系统构造及结构连接,不同幕墙界面的接 口、转角处理、与主体结构连接及其封堵处理等; 2)防火、防雷、变形缝、保温和防潮、防排水、密封等 综合构造; 3)开启窗、通风换气装置、百叶窗、附属部件等构造及 其连接,以及连接用紧固件的布置方式和间距要 求等; 4)有需要时的广告设施、灯光设置、清洗设备等与幕墙 的连接方式及要求等;

5)其他需要表达的内容。 2应准确表达幕墙系统构造、形状和尺寸,材料材质和构 件名称,及其连接方式和装配尺寸、定位控制尺寸等,复杂部位 宜用三维图补充表达构造细部; 3对无法明确图示的技术要求和通用技术要求可采用文字 或图例表述,

5)其他需要表达的内谷。 2应准确表达幕墙系统构造、形状和尺寸,材料材质和构 件名称,及其连接方式和装配尺寸、定位控制尺寸等,复杂部位 宜用三维图补充表达构造细部: 3对无法明确图示的技术要求和通用技术要求可采用文字 或图例表述。 5.3.8幕墙系统的典型部件宜绘制部件组装图,组装图应附组 成部件的构件、零件、材料及技术要求。有下列部件时应绘制组 装图: 1 隐框玻璃(含半隐框)幕墙中空玻璃板块及其支承装置 2 开启窗及其连接装置; 金属板及其加强构造; ? 背栓或背槽式石材、人造板材及其支承装置; 支承装置、支承结构及连接、锚固支座的部件组装图: 单元幕墙应绘制典型单元框架组装图和单元板块组装图 6.3.9 防雷系统设计图应包括防雷网格立面图、不同幕墙系统 的防侧击雷节点图、屋顶防直击雷节点图,标明防雷引下线的位 置、防雷设计参数和其他必要的要求等。 6.3.10幕墙系统中采用的非标零件宜绘制零件图,非标型材和 胶条可只绘制断面图,复杂的异形构件宜绘制展开图或三维图。 5.3.11支承结构的骨架与面板接缝没有对应关系的,应标明骨 架布置的间距,必要时绘制支承结构的骨架布置图。

6.4.1幕墙工程结构计算书除应符合本标准第5.4.1、5.4.2条 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计算内容应覆盖各幕墙系统,以及其荷载和作用传递至 主体结构的传力路径上的全部构件及连接、附件、材料和紧固 件等; 2应充分考虑温度作用、施工荷载、附加位移及维修维护

6.4.2幕墙系统热工计算书应符合本标准第5.4.1和5.4.3条 的规定。

6.4.2幕墙系统热工计算书应符合本标准第5.4.1和5.4.3条

6.5幕墙工程物理性能检测方案

6.5.1幕墙工程的物理性能检测方案应包括检测的性能 检测指标和检测试件的要求。

6.5.1幕墙工程的物理性能检测方案应包括检测的性能项自

验测指标和检测试件的要求。 5.5.2幕墙工程物理性能检测项自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检测的性能项目除应包含抗风压、气密、水密和幕墙层 间变形性能外,还可根据幕墙工程设计的节能、抗冲击、隔声等 特殊要求确定必要的性能检测项目。 2检测指标应说明检测结果需满足的设计参数值和对应的 物理性能指标分级值。 6.5.3检测试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检测试件与被检测的幕墙系统及其连接应一致,有开启 窗或通风装置的幕墙应包含开启窗或通风装置; 2检测试件应选择同一幕墙分项中荷载效应组合、工况及 结构最不利的组合部位; 3不应因检测洞口规格改变检测试件的结构和构造。 6.5.4 检测试件图纸和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文字或图示说明被检测的幕墙系统及其连接在建筑物 的位置; 2明确检测试件规格及必须包含的内容; 3明确检测试件的幕墙系统,并附该系统材料、锚固支座 说明和系统典型节点图: 4与检测洞口的连接及封堵详图。 6.5.5慕墙工程的物理性能实际检测计划与检测方案不符的

6.5.2幕墙工程物理性能检测项目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检测的性能项目除应包含抗风压、气密、水密和幕墙层 间变形性能外,还可根据幕墙工程设计的节能、抗冲击、隔声等 持殊要求确定必要的性能检测项目。 2检测指标应说明检测结果需满足的设计参数值和对应的 物理性能指标分级值。 6.5.3检测试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检测试件与被检测的幕墙系统及其连接应一致,有开启 容痛风装黑的草博应包今开点容式通风装黑

6.5.2幕墙工程物理性能检测项目和指标应符合下列

6.5.3检测试件应符合下列

6.5.5幕墙工程的物理性能实际检测计划与检测方

应经施工图设计单位确认。

7.0.1竣工图文件应包含下列内容: 1 竣工图,应包含图纸封面、页、自录、设计说明、设 计图纸; 2设计计算书,应按不同的幕墙类型分类整理、汇总; 3 建筑幕墙维护使用说明书。 7.0.2 竣工图宜按下列情况编制整理: 应符合工程所在地工程档案归档管理的关规定; 2施工过程没有设计变更的,应由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图整 理完成竣工图,并加盖和签署“竣工图”章; 3施工过程有设计变更的,应根据施工图和设计变更签证 重新整理绘制竣工图,并加盖和签署“工图”章。 7.0.3工图文件应与工程实际相符,并符合下列规定: 1峻工图应真实反映现场实际,做到图、文、工程实物 致,图样和有关文字说明应清楚、准确; 2凡设计变更对幕墙系统结构及其连接有影响的,应依据 实际结构重新校核计算,并提供计算书。 7.0.4建筑幕墙使用维护说明书应根据工程实际编制,并包含 以下内容: 1工程概况; 2设计依据及幕墙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 3各类幕墙系统的抗风压、气密、水密、层间变形、热工 等性能指标; 4各类幕墙系统的使用注意事项,定期检查和检测要求 日常与定期维护、保养及清洁要求,维修注意事项; 5各类慕墙系统主要结构特点及面板更换方法:

6幕墙易损零部件名录及更换说明; 7各类幕墙系统宜分别列示材料、构件和附件清单,并包 含规格型号、产地和生产厂家,可视面材料应标明表面涂层及 色号; 8 保修范围、内容、保修期; 9 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0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A.0.1幕墙工程BIM模型根据不同的BIM实施阶段可分为概 念模型、初步模型和施工图模型,创建模型应以相应设计阶段的 没计输入和输出成果要求为依据,并符合下列规定: 1BIM坐标系宜与建筑BIM坐标系一致,并设置项目地理 位置信息; 2项目单位和公差,应与建筑设计文件一致: 3采用适用、经济、便捷的建模细度。 A.0.2宜利用主体工程项自BIM总协调方已有的BIM协同平 台,准确建模,并符合下列规定: 1幕墙工程BIM及其相关信息,应准确反映幕墙工程该设 计阶段实际情况的全部信息; 2模型宜具有可扩展性,模型扩展不宜改变原有模型结构: 3幕墙工程BIM实施过程中,宜使用BIM所包含的各种 信息资源协同工作,与工程项目相关专业、各阶段的信息有效传 递,且保持同步协调一致。 A.0.3幕墙工程BIM可参照《建筑幕墙工程BIM实施标准》 T/CBDA7的要求建模,与其他专业模型一起组成综合的建筑信 息模型,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统一标准》 GB/T51212及幕墙专业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A.0.4幕墙工程BIM模型细度可分为LOD100、LOD200、 LOD300三个等级,设计应用阶段和模型细度等级宜符合表 A.0.4的规定。

A.0.3幕墙工程BIM可参照《建筑幕墙工程BIM实旅 T/CBDA7的要求建模,与其他专业模型一起组成综合的 息模型,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统 GB/T51212及幕墙专业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A.0.4幕墙工程BIM模型细度可分为LOD100、L(

D300三个等级,设计应用阶段和模型细度等级宜符合 0.4的规定,

表A.0.4幕墙工程BIM设计应用阶段与模型细度等级对照表

A.0.5概念模型细度及要求宜符合表A.0.5的规定

概念模型细度及要求宜符合表A.0.5的规定。

表A.0.6初步模型细度及要求

A.0.7 施工图模型细度及要求宜符合表A.0.7的规定

A.0.7施工图模型细度及要求宜符合表A.0.71

表A.0.7施工图模型细度及要求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 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充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 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定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 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机械制图》GB/T4458 《建筑幕墙术语》GB/T34327 《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50001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50328 《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统一标准》GB/T51212 《建筑幕墙工程BIM实施标准》T/CBDA7

《机械制图》GB/T4458 《建筑幕墙术语》GB/T34327 《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50001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50328 《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统一标准》GB/T51212 《建筑幕墙工程BIM实施标准》T/CBDA7

总则 32 术语· 33 基本规定…. 34 初步设计文件 36 5.1一般规定 36 5.2设计说明 36 5.3 设计图纸 36 施工图设计文件 37 6.3 设计图纸 37 6.4 计算书 37 6.5 幕墙工程物理性能检测方案

1.0.1本标准是我国建筑幕墙工程行业关于建筑幕墙工程设计 文件编制范围和深度的标准。 我国幕墙建设已有30多年的历史,幕墙进入我国之初,除 毕天型标志性建筑的幕墙由国外设计公司主持设计外,大部分幕 墙工程设计是由幕墙施工单位完成的,且常出现边设计边施工的 清况,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各行其是,因此幕墙设计阶段划分不清 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03版和2008版),只在第4.4条结构设计中对幕墙的设计深 度提出要求,2016版才把幕墙设计列为专篇阐述,并明确了幕墙 设计划分为二个阶段,即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但实际工程中, 大多数幕墙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设计深度仍不能满足指导工程 建造过程的采购、加工制作、安装和验收的需要,有的甚至留有安 全隐惠。 制定本标准的自的是为了确保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内容和要求 的充分性和适宜性,以满足相关单位对设计自标的控制和工程建 造的需要

2.0.1幕墙系统首先包括基本的结构系统,即面板、支承装

2.0.1幕墙系统首先包括基本的结构系统,即面板、支承装 连接,支承结构及连接,锚固支座及连接的综合构造体系;真 活实现设计赋予的特定功能和性能所必需的综合构造体系 火和防雷、密封、保温、隔热、隔声等综合构造体系。

2.0.3幕墙定型设计包含了幕墙工程的表皮定位、分

表现设计,以及主要材料选用、基本功能、幕墙系统构造及 体结构的连接设计。

建筑表现设计,以及主要材料选用、基本功能、幕墙系统构

2.0.4满足幕墙工程建造的详细技术设计工作即指:施工图能够

准确表达幕墙系统的构造,并满足采购材料和标准件、订制 件和半成品等质量和数量的需要,满足编制构件和零附件等 图的需要,满足制定部品、部件组装图和组装工艺文件的需 足编制安装工艺文件和验收标准的需要

2.0.5常见的部件有单元板块、单元框架、锚固支座、金

板板块、隐框玻璃板块、支承装置、钢架、索及索杆桁架、中空玻 璃或复合玻璃、开启窗扇、装饰构件、遮阳或通风装置等。

2.0.7设计过程是指将设计输入转化为设计输出的设计活

(LOGO等)、泛光装置、遮阳装置、装饰构件等与幕墙系统连接的 装置或构件,其荷载和作用需通过幕墙系统构件传递给主体

3.0.1本标准将幕墙设计过程划分为三个阶段,即概念设计、初 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概念设计阶段是基于邓家教授《产品概念设计》中“产品设 十是从市场分析开始,求得产品设计解的求解过程,是确定产品价 直的决定性阶段”而引入。以往这个阶段的设计工作大部分由建 筑设计完成了。近些年对于复杂形体应用建筑幕墙作为围护结构 的工程,大多数建设单位开始聘请幕墙设计单位做关询,他们 办助建筑设计完成识别建设单位的功能需要、建设自标、成本控制 等方面的需求,以此分析确定幕墙系统的总体方案(指确定幕墙类 型、性能和设计自标)。这正是概念设计阶段,“是一个先于初步设 计,以功能优越、造型美观、技术先进的总体方案为自标的设计阶 没”(引自罗福午等著《建筑结构概念设计及案例》一书)。 幕墙的初步设计是依据幕墙概念设计文件,确定并细化建筑 表皮效果、幕墙性能指标,以及成本、环境和维护等要求,为确定适 宜的幕墙系统构造而进行的设计工作。 幕墙的施工图设计是依据建筑及结构、暖通、节能、消防、给排 水等专业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幕墙初步设计文件,准确和完整表 沃建筑幕墙的立面造型和分格、系统结构构造、材料及工艺做法 生能要求,以及满足与相关建筑专业工程施工衔接要求的工程图 样设计。幕墙的施工图是进行幕墙工程建造的依据,是编制施工 图预算和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施工专项方案的依据。 3.0.2本标准中所有含“主要”作为定语的内容,均指对安全、节 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起决定作用的内容。

3.0.3本标准中的幕墙表皮即幕墙的外饰面,也称幕墙的立面:

幕墙表皮边缘线指表皮外包络面的投影线

本标准中相关专业指与幕墙系统有关联的专业,如泛光照明、 电气照明、通风与空调、给水排水、室内装饰装修等专业:特殊需要 指为满足特定人群使用或特定功能的建筑物,如幼儿园、学校等, 在安全防护等方面的特别要求,以及如银行、使馆等建筑对防爆的 特定要求等。

1建筑幕墙高度超过现行国家、行业、团体或地方标准适用 范围的; 2抗震设防烈度超过现行国家、行业、团体或地方标准规 定的; 3 设计采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尚无现行国家、行业 团体或地方工程建设类标准的。

3.0.8设计图纸的图样名称宜直接命名为××层平面图、××

样图、××防火节点、××防雷节点、××玻璃幕墙转角横部 XX防火窗横部节点、XX幕墙铝合金型材断面图等

5.1.2幕墙工程描述项目特征指根据设计文件描述各幕墙系统

5.1.2幕墙工程描述项自特征指根据设计文件描述各幕墙系统

及其与主体的连接、综合构造系统、封堵系统、主要材料要求等内 容,能据此计量计价、编制施工图预算。如描述系统的构件及连 接、附件的规格、型号以及材料材质和表面处理要求等。

2.5幕墙非常规节点主要指:①非常规支承结构体系,如 型材构件强度或刚度的钢铝复合件、增大插芯长度,各类材 ;②非常用支承装置等:③特殊的锚固支座等。

5.2.8其他必要的说明一般指涉及幕墙安全的特殊要求

落伤害、防风携碎物伤害、防静电、防强光反射等,有特殊要求的耐 撞击设计应说明抗冲击要求,冰多发地区还应提供冲击功的取 值要求等。

5.3.1幕墙设计图纸中的典型节点图是指能够代表该幕墙系统 基本构造及连接、主要功能系统的节点详图。该幕墙系统的其他 构造形式可以在典型构造的基础上扩展设计,而不影响幕墙系统 的基本构造体系。当委托单位有要求或使用初步设计文件作为施 工招标依据时,初步设计图纸应包含立面图、平面图和剖面图。

6.3.8幕墙典型单元是指能够代表多数幕墙单元的构

的构适友送按 本系的单元DB35/T 1864-2019 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自检质量控制基本要求,应包含组成框架和板块全部的构件、附件及其连接 件、紧固件和材料。其他单元可以在典型单元的基础上扩展设计, 而不影响幕墙系统的基本构造体系

6.4.1本标准所指构件、附件均参照国家现行标准《建筑幕墙术 语》GB/T34327执行,连接指机械连接、焊接、胶接等连接

6.4.1本标准所指构件、附件均参照国家现行标准《建筑幕墙术

GB 51249-2017 建筑钢结构防火技术规范.pdf6.5幕墙工程物理性能检测方案

6.5.4检测试件在建筑物上的位置,可文字或图示说明。附图说 明应附立面天样、平面和剖面图表述;文字说明应通过指定立面 图、平面图和部面图编号锁定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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