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1/T 2568-2020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构件制作、施工与验收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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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1/T 2568-2020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构件制作、施工与验收规程

7.3预制构件安装与连接

3.1预制构件临时固定措施应符合设计、专项施工方案要求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施工方案、施工记录文件。 3.2预制构件安装完成后,其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且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安装、使月

尺寸偏差。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量测;检查处理记录。 7.3.3钢筋采用套筒灌浆连接或浆锚搭接连接时,套筒和灌浆部位的灌浆应饱满、密实,所有出浆口均 应出浆。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灌浆施工质量过程检查记录。 7.3.4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及浆锚搭接连接用灌浆料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用 于检验抗压强度的灌浆料试件应在施工现场制作。 检验数量:按批检验,以每层为一检验批;每工作班应制作1组且每层不应少于3组 40mmx40mmx160mm的长方体试件,标准养护28d后进行抗压强度试验。 检验方法:检查灌浆料强度试验报告及评定记录。 7.3.5钢筋采用套筒灌浆连接时,其连接接头质量应符合《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应用技术规程》JGJ355 的相关规定。 检查数量:灌浆端未进行连接的套筒灌浆连接接头,同一规格钢筋、同一规格套筒按照每1000个 灌浆套筒连接接头,应采用预制构件厂提供的与现场预制构件同一批次采购的套筒中随机抽取3个,在 灌浆施工过程中,制作3个相同灌浆工艺的钢筋套筒对中连接接头平行试件,且不超过3个自然层范围。 平行接头试件应在标准养护条件下养护28d,并进行抗拉强度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钢筋套筒灌浆连 接应用技术规程》JGJ355的相关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平行试件的抗拉强度检验报告。 7.3.6装配式结构采用后浇混凝土连接时,构件连接处后浇混凝土的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按批检验。 检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的有关规定。 服 7.3.7外墙板接缝的防水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按批检验。每1000m²外墙(含窗)面积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0m²时也应划 分为一个检验批;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一处,抽查部位应为相邻两层4块墙板形成的水平和竖向十字 接缝区域,面积不得少于10m²。 检验方法:检查现场淋水试验报告,

一般项目 7.3.8预制构件安装完成后DB11/T 1620-2019 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规程,其外观质量不应有一般缺陷。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处理记录。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处理记录。 7.3.9预制构件安装的允许偏差、连接部位现浇混凝土表面平整度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 无要求时,应符合本规程表6.4.10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楼层、结构缝或施工段划分检验批。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应抽查构件数量的 10%,且不应少于3件;对墙板和楼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应少于3间;对大空间 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 应少于3面。 7.3.10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饰面外观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 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的有关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对比量测。

7.3.10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饰面外观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 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的有关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对比量测。

7.4.1建设单位在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按属地城市建设档案馆制定的相关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对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档案进行审核。其他需编制和移交的档案资料,应按相关规定执行。

7.4.2预制构件制作单位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记录: 1经原设计单位确认的预制构件深化设计图、设计变更文件; 2钢筋套筒灌浆连接、浆锚搭接连接的型式检验合格报告; 3预制构件混凝土用原材料、钢筋、灌浆套筒、连接件、吊装件、预埋件、保温板等产品质量证明 文件、复试试验记录和试验报告; 息服务平台 5混凝土强度检验报告; 6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7预制构件出厂检验表; 8预制构件修补记录和重新检验记录; 9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测报告; 10预制构件出厂质量证明文件; 11预制构件运输、存放、吊装全过程技术要求; 12其他与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和质量有关的重要文件资料。

3预制构件混凝土用原材料、钢筋、灌浆套筒、连接件 、复试试验记录和试验报告; 4套筒灌浆连接的工艺检验、抗拉强度检验报告; 5混凝土强度检验报告; 6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7预制构件出厂检验表; 8预制构件修补记录和重新检验记录; 9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测报告; 10预制构件出厂质量证明文件; 11预制构件运输、存放、吊装全过程技术要求; 12其他与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和质量有关的重要文件

4.3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的文件和记录应符合本规程第7.1.8条的规定。

制。 8.1.2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对预制构件吊装的作业及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成立安全责任机构,明确预 制构件进场、卸车、存放、吊装、就位各环节的作业风险,并制订防止危险情况的处理措施。 8.1.3预制构件进场卸车时,应对车轮采取固定措施,并按照装卸顺序进行卸车,确保车辆平衡,避免 由于卸车顺序不合理导致车辆倾覆。 3.1.4预制构件卸车后,应按照次序进行存放,存放架应设置临时固定措施,避免存放架失稳造成构件 倾覆。 8.1.5应每天对预制构件吊装作业用的工具、吊具、锁具、钢丝绳等进行检查,发现风险应立即停止使 用。 8.1.6安装作业开始前,应对安装作业区进行围护并树立明显的标识,拉警戒线,并派专人看管,严禁 与安装作业无关的人员进入。 8.1.7预制构件起吊后,应先将预制构件提升300mm左右后,停稳构件,检查钢丝绳、吊具和预制构件 状态,确认吊具安全且构件平稳后,后方可缓慢提升构件。 8.1.8吊装区域内,非操作人员严禁进入。吊运预制构件时,构件下方严禁站人。 8.1.9高空作业时应通过揽风绳改变预制构件方向,严禁高空直接用手扶预制构件。 8.1.10遇到雨、雪、塞天气,或者风力大于6级时,不得进行吊装作业

8.2.1预制构件标识系统应采用绿色水性环保涂料或塑料贴模等可清除材料, 8.2.2预制构件运输过程中应采用减少扬尘措施。 8.2.3预制构件进入现场应分类存放整齐,在醒目位置设置标识牌,不得占用临时道路,做好成品保 和安全防护。 8.2.4在预制构件安装施工期间,应严格控制噪声和遵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 准》GB12523的规定。

8.2.1预制构件标识系统应采用绿色水性环保涂料或塑料贴模等可清除材料 8.2.2预制构件运输过程中应采用减少扬尘措施。 8.2.3预制构件进入现场应分类存放整齐,在醒目位置设置标识牌,不得占用临时道路,做好成品保护 和安全防护。 8.2.4在预制构件安装施工期间,应严格控制噪声和遵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 准》GB12523的规定。

附表A.0.1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划分

附录B.0.1预制混凝土构件出厂合格证(范本)预制构件出厂合格证(准用证)合格证编号工程名称子项号预制构件使用部位资料编号预制构件种类规格型号供应数量预制构件制作单位企业资质等级混凝土设计强预制构件图纸度等级混凝土浇筑日期年月日构件出厂日期年月日混凝土抗压强度受力主筋试验编号达到设计强度(%)试验编号力学性能钢筋连接套筒箍筋试验编号试验结论试验编号力学性能保温材料面层装饰材料试验编号试验结论试验编号试验结论预埋吊件连接件试验编号试验结论试验编号试验结论检验评定结果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外观与尺寸偏差资料编号检验结论规格尺寸质量状况预应力套筒灌浆连接资料编号施工记录试验编号试验结论结构性能钢筋保护层厚度试验结论试验编号检验结论资料编号构件实体其它检验结论资料编号检验结论资料编号备注信息:结论42

附录C质量验收记 附表C.0.1预制构件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附表C.0.2预制构件安装与连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附表C.0.1预制构件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分项工程名称预制构件制作名称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检验批容量分包单位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检验批部位施工依据验收依据最小/实际抽样数验收项目设计要求及规范规定检查记录检查结果量构件出厂质量合格证7. 2. 1明文件或质量检验记录主控7. 2. 2结构性能检验报告项目7. 2. 3外观质量严重缺陷构件表面饰面砖、石材7. 2. 4等饰面与混凝土的粘结性能7. 2. 5钢筋连接套筒抗拉强度检验检验报告7. 2. 6外观质量一般缺陷7. 2. 7粗糙面和键槽7. 2. 8饰面外观质量预埋件、预留插筋、预7. 2. 9埋管线、预留孔、预留洞<12m梁、柱±5桁架、≥12m且<18m±10长度楼板≥18m±20墙板(高度)±4一般楼板、梁、柱±5宽度项目广墙板±4柱、梁、楼板±5外形尺厚度7. 2. 10墙板±3寸对角线差楼板、梁柱值墙板5表面平整内表面4度外表面3柱、梁、楼板L/750且≤20侧向弯曲墙板L/1000且≤20翘曲柱、梁、楼板L/75044

主:1、L为构件长度(mm)

2、检查中心线和孔洞尺寸偏差时,沿纵、横两个方向测量,并取其中偏差较大值

附表C.0.2预制构件安装与连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预制构件安装名称名称分项工程名称与连接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检验批容量分包单位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检验批部位施工依据验收依据最小/实际抽样验收项目设计要求及规范规定检查记录检查结果数量7.3.1临时固定措施7.3.2外观质量、尺寸偏差7.3.3灌浆施工质量主控灌浆料试件抗压强项目7.3.4度平行试件抗拉强度7.3.5检验7.3.6连接处后浇混凝土的强度7.3.7外墙板接缝的防水性能7.3.8外观质量一般缺陷构件轴线位竖向构件(柱、墙板)80置水平构件(梁、楼板)5标高柱、墙、梁、板底面或顶面±5≤6m5构件垂直度墙、柱>6mL/500且≤10构件倾斜度梁、桁架5V板端面5外露3相邻构件平梁、楼板底面一般7.3.9允许偏不外露整度项目差(mm)外露5柱、墙板表面不外露8构件搁置长楼板±5度梁± 10支座、支垫中板、梁、桁架、柱、墙10 心位置板缝宽度±5外墙板板缝通常缝直线度5接缝高差3饰面外观质7.3.10量46

1为了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 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规程中指定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 或“应按···执行。

1为了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 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规程中指定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 或“应按执行。

装配式混凝士结构构件制作、施工与验收规程

1.0.1装配式建筑工程在设计阶段,可实行建筑和装饰装修平行设计法。应从方案设计阶段 开始,综合考虑预制构件深化设计、构件制作、施工安装、全装修等因素,应积极推动建筑 设计、预制构件深化设计、构件制作、施工安装的一体化总承包模式。应用BIM技术,实现 全专业、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在设计、生产、施工、运营维护等各个阶段建立统一BIM 平台。

2.0.10预制构件的实体检验应包括混凝土强度、主要受力钢筋数量、规格、保护层厚度与 尺寸偏差以及合同约定的检验项目。对有监理驻厂监督构件制作全过程的构件实体检验,不 外露钢筋的数量、规格可用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替代。无监理驻厂监督的,不外露钢筋数量, 规格可采用无破损检测方法 2.0.11预制构件出厂质量评定应按照本规程第4.1.8条规定的检验项目全部检验合格后, 购件厂签发合格证。有的预制柱、预制剪力墙板构件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高,考虑到实际工 期影响,当实体混凝土强度等级达到C30后即可运输出厂,但出厂时由于混凝土强度评价未 达到设计强度等级,此时由监理单位签发准用证出厂使用,待混凝土强度指标评价合格后: 构件厂再补发合格证替回准用证。 2.0.17由于套筒灌浆连接无法从混凝土结构实体中抽取试件进行抗拉强度检验,为保证钢 筋套筒灌浆连接施工质量,由构件厂提供与预制构件采用的同批次套筒和钢筋,随预制构件 运输到现场,在现场与灌浆同步,按照相应的检验批制作的套筒灌浆连接的抗拉强度检验试 件,作为套筒灌浆连接施工质量检验的平行试件。平行试件制作完成后,同条件养护转标准 养护后,进行抗拉强度试,试验结果作为评价该批次灌浆连接质量验收的重要依据

式技术发展普及以后,随着人工费上涨,构件制作技术提高,应重点考虑现场施工简单,把 复杂构件放在工厂预制,以降低造价和减少总工期。从管理角度,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承担或 负责组织拆分方案和预制构件深化设计,协调建筑设计、构件制作、施工安装,可实现以施 工为核心,总体利益最大化。 .0.6鉴于预制混凝土结构构件制作过程申存在原材料进厂、生产过程、隐蔽工程、构件出 等过程的质量检验标准和手段尚不完善,需要独立的第三方进行质量验证,同时预制构件 安装施工过程中的灌浆连接、隐蔽工程等关键环节需要监理旁站和巡检,监理单位作为独立 的第三方对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构件制作和安装全过程实施第三方监督检验,在现阶段是有必 要的。对于预应力双T板、SP预应力空心板等有标准图集的标准化产品,生产工艺成熟、检 验标准明确,预制构件制作过程可不进行监理驻厂监造。 1在进入施工现场或派驻构件工厂前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作为全面开展监理工作 的指导性文件。 2监理人员应对构件制作全过程进行工厂监造;对安装与施工部位、工序按照一般和重 点要求进行巡视、旁站、平行检验。 3总监理工程师应审核、签认(子)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组织监 理人员对准备验收的(子)分部工程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4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负责隐蔽工程验收和分项工程验收;复核构件进场的原始凭证、检 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合格时予以签认。 5监理工程师应按设计文件及有关标准对构件制作全过程质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施工 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收集构件进场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资料证明文 牛。旁站期间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3.0.7预制构件出厂前,除混凝土强度等级外,其它各项指标在构件厂自检合格基础上,监 理单位对预制构件成品进行抽检检验合格后,对于出厂日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等级的预制构 牛由制作单位签发合格证;未达到设计强度等级但是达到运输吊装允许强度等级的预制构件 由监理单位签发准用证,作为构件进场验收依据,待预制构件混凝土强度评定合格后,再补 发合格证。 3.0.8中标施工总承包单位进场时,如果现场实际情况与投标时有变化,应根据实际情况对 原施工组织设计文件进行修改,编写装配式结构专项施工方案,使之真正成为重要的施工指 导和控制性文件。根据装配式结构的特点,编写各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报送监理单位 批准后实施。对于大型复杂预制构件吊装、高空拼装,如果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

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制定专项安全方案,对可能发生的各种危害和灾害,制定应急预案。专 项方案应经过专家论证和监理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 3.0.9本条是对钢筋套筒连接接头进行工艺检验的要求,同一项目宜采购同一厂家生产的同 材料、同类型灌浆套筒及灌浆料。钢筋灌浆套筒使用前,同一厂家、同一牌号、同一规格的 钢筋及同一炉(批)号、同规格的灌浆套筒,应制作3个灌浆套筒连接接头进行工艺检验 签验结果应符合《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应用技术规程》JGJ355的要求,合格后方可进行在项 目工程中应用。波纹管浆锚搭接连接、约束浆锚搭接连接(孔边内置螺旋筋)等连接可参照 执行,试件形状、尺寸、加载方案可按照相关企业标准执行。 工艺检验前,应检查钢筋连接方式的型式检验合格报告,工艺检验所用套筒和灌浆料应 与型式检验相同。如果工艺检验结果合格,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不得对套筒、钢筋、灌浆料 等进行随意更换,灌浆应按照厂家操作规程进行。当更换套筒、灌浆料时应在型式检验合格 基础上再次进行工艺检验。当更换钢筋生产厂家、或同生产企业生产的钢筋外形尺寸与已完 成工艺检验的钢筋有较大差异时,应再次进行工艺检验。 如果第一次工艺检验3个试件中有1个试件抗拉强度检测结果不合格,可再制作6个试件 进行复检,如果复检仍存在至少1个试件不合格,则判为该工艺检验不合格,需更换钢筋 灌浆工艺重新进行工艺检验 钢筋灌浆连接工艺检验试件制作宜在选定的预制构件厂或施工现场进行,应由专业检测 机构出具相应检验报告。 3.0.10套筒和连接部位灌浆是装配式结构施工中最重要的环节,套筒灌浆质量合格是钢筋 连接合格的必要条件,连接部位灌浆质量影响到结构整体安全。日本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套筒 和连接部位灌浆工程由灌浆料生产的专业厂家进行施工,灌浆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专业技术 菩训并持证上岗,实行灌浆质量责任终身制。因此为保证结构安全,参考日本的做法,装配 式混凝土结构的灌浆工程,严格要求灌浆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经过培训合格后颁发 菩训合格证,灌浆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未经过培训的无证人员进行灌浆作业。灌浆 培训相关工作应由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可由相关企业进行培训。文 3.0.1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把装配式结构作为一个分项工程 因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涉及工厂制作、现场安装、连接部位灌浆,而且连接部位灌浆为关键施 工工序。根据已经实施的工程案例,预制构件由工厂制作完成,进入施工现场需要进行验收 预制构件施工安装完成后进行连接部位灌浆,接合部位现浇混凝土浇筑完成后,进行主体结 构验收。为便于区分责任主体和工程管理,参考《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GB/T51231

预制构件、预制构件安装与连接作为单独的分项工程。因此本规程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为 子分部工程,增加预制构件分项工程、预制构件安装与连接分项工程,其他分项工程同现浇 混凝土结构。 3.0.12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时,应经过试验和技术鉴定,并应制定可行 的技术措施。设计文件中指定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时,施工单位应依据设计要求进 行施工。施工单位欲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时,应经监理单位核准,并按相关规定进 亍审查和论证。本条的“新的施工工艺”系指以前未在任何工程施工中应用的施工工艺 “首次采用的施工工艺”系指施工单位以前未实施过的施工工艺

4.1.1提供预制构件的工厂可为固定工厂或移动工,,生产工艺应具备模板组装、钢筋布置 昆凝土浇筑和与加热养护设施配套的固定式台座或移动式台座。预制构件制造工厂有在固定 地方持续进行生产的“固定工厂”和为制造特定工程所需构件而在施工现场或附近设置的临 时工厂。临时工厂又分为在某地单独设置并拆除的现场工厂和使用后继续将工厂设备移到其 他施工现场的移动式工厂,这两种临时工厂总称为“移动式工厂”。 日本为了减小构件的尺寸或降低运输费用,越来越多地通过设置“移动工厂(现场设备) 生产预制构件,这种“移动工厂”可作为装配式结构的构件供应方式的多元化选择之一。对 于复杂构件,为避免运输困难,也可部分构件在固定工厂预制,然后运输到工地附近的“移 动工厂”再进一步组装形成新的预制构件。 4.1.2当设计单位的预制构件深化设计文件深度不够,不足以指导预制构件生产时,需要构 件制作单位或专业公司另行绘制加工详图,当施工工艺流程变化,导致预制构件预留预埋改 变,或导致预制构件形状、连接部位发生变化时,应重新修改加工详图。当修改后的加工详 图与设计文件意图不同,影响构件结构受力性能时,应经原设计单位认可。 加工详图包括:预制构件模板图、配筋图;满足建筑、结构和机电设备等专业要求和构 件制作、运输、安装等环节要求的预理件布置图;面砖或石材的排版图,夹芯保温外墙板内 外叶墙拉结件布置图和保温板排板图;节点大样图等。 4.1.3预制构件厂应建立相应的企业标准,并在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企业标准应按照生 产工艺流程进行编写。根据构件特点和制作流程,编制详细的构件制作全过程计划、质量和 技术管控文件。预制构件制作过程中的吊运、存放、翻转、运输,应由构件制作单位进行衣 充验算,保证预制构件在制作、运输、吊装、存放过程中不出现影响结构性能和外观的裂缝 和变形。 么 4.1.5首件验收制度是指较复杂、工艺要求特殊的预制构件或新型构件首次生产或间隔较长 时间重新生产时,构件生产单位需会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进行 首件验收,重点检查模具、预理件、混凝土浇筑成型中存在的问题,确认该批预制构件生产 工艺是否合理,质量能否得到保障,共同验收合格之后方可批量生产。 4.1.7当预制构件为清水混凝土及混凝土装饰类构件时,构件制作前应按设计要求制作样 品,必要时样品颜色或质感应得到设计或建设方的确认

4.1.8本条预制构件检验是指构件制作过程中的检验。检验时对新制或改制后的模具应按件 检验,对重复使用的定型模具、钢筋半成品和成品应分批随机抽样检验,对混凝土性能应按 批检验。模具、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制作、预应力施工等质量检验工作,均应在生产班 组自检、互检和交接检的基础上,由专职检验员进行检验。 质量检验工作是贯彻了专职检验和第三方抽检相结合的方针。预制构件质量优务是生产 出来的,不是检验出来的,关键在于构件厂建立并执行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实行自检,互 检和交接检,正是专职检验的基础,同时加强专职人员对生产过程中操作质量的巡回检查, 有利于消除质量隐患,也是执行“预防为主”方针的有效办法,所以必须建立健全质量检验 体系,配备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检验人员,确保预制构件质量。 预制构件质量评定应在原材料进厂检验合格、生产过程检验合格基础上,按照本规程第 4.7节规定的各项检验项目合格,如果合同另有约定,其检验项目也应合格,方可评定为合 格(准用)产品。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验、实体检验应参照本规程第第7.2.2条执行,结构 性能检验、实体检验一般在构件厂进行。 1.1.10对于检验不合格的预制构件一般应集中进行废弃处理。考虑到对资源的节约性,对 于不影响结构性能并可修复的质量缺陷,应制定专门的技术处理方案,经过设计单位和监理 单位同意后方可实施。经过修复处理后重新检验合格的,可允许使用,但技术处理方案和重 新检验过程必须记录并存档

.2.1预制构件用原材料的种类较多,在组织生产前应充分了解深化设计图纸的要求,并通 过试验进行合理选用材料,以满足预制构件的各项性能要求。 预制构件生产单位应要求原材料供货方提供满足要求的技术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包括出 合格证和检验报告等,有特殊性能要求的原材料应由双方在采购合同中给予明确说明。 原材料质量的优劣对预制构件的质量起着决定性作用,构件生产单位应认真做好原材料 的进货验收工作。首批或连续跨年进货时应核查供货方提供的型式检验报告,生产单位还应 对其质量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如果存档的质量证明文件是伪造或不真实的,根据有关标 准的规定生产单位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质量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存档时,还需加盖原件存放 单位的公章,并由存放单位经办人签字。 预制构件生产单位将采购的同一厂家同批次材料、配件及半成品用于生产不同工程的预 制构件,可统一划分检验批。预制构件生产单位同期生产的预制构件使用于不同工程时,加

盖公章(或检验章)的复印件具有法律效力。 为适当减少有关产品的检验工作量,对符合限定条件的产品进场检验作了适当调整。对 来源稳定且连续检验合格,或经产品认证符合要求的产品,进厂时可按本标准的有关规定放 宽检验。“经产品认证符合要求的产品”系指经产品认证机构认证,认证结论为符合认证要 求的产品。产品认证机构应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放宽检验系指扩大检验批量 不是放宽检验指标。 “原材料批次要求”指以下条款中提到的批次要求,如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代号 司一强度等级且连续进厂的硅酸盐水泥,袋装水泥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水泥不超过500t 为一批。

与热轧光圆钢筋、热轧带肋钢筋、余热处理钢筋性能及检验相关的国家现行标准有:《钢 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T1499.1、《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 轧带肋钢筋》GB/T1499.2和《钢筋混凝土用余热处理钢筋》GB/T13014等。与冷加工钢筋 生能及检验相关的国家现行标准有:《冷轧带肋钢筋》GB/T13788、《高延性冷轧带肋钢筋》 YB/T4260、《冷轧带肋钢筋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95和《冷拨低碳钢丝应用技术规程》 JGJ19等。 钢筋进厂时,应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并按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行抽样检验。由于生产量, 运输条件和各种钢筋的用量等的差异,很难对钢筋进厂的批量大小作出统一规定。实际验收 时,若有关标准中对进厂检验作了具体规定,应遵照执行;若有关标准中只有对产品出厂检 验的规定,则在进厂检验时,批量应按下列情况确定: 1对同一厂家、同一牌号、同一规格的钢筋,当一次进厂的数量大于该产品的出厂检验 批量时,应划分为若干个出厂检验批,并按出厂检验的抽样方案执行。 2对同一厂家、同一牌号、同一规格的钢筋,当一次进厂的数量小于或等于该产品的出 检验批量时,应作为一个检验批,并按出厂检验的抽样方案执行。 3对不同时间进厂的同批钢筋,当确有可靠依据时,可按一次进厂的钢筋处理 质量证明文件包括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有时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可以合 并;当用户有特别要求时,还应列出某些专门检验数据。进厂抽样检验的结果是钢筋材料能 否在预制构件中应用的判断依据。 对于每批钢筋的检验数量,应按相关产品标准执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 部分:热光圆钢筋》GB/T1499.1和《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T1499

1.3.1模具是构件生产的主要要素之一,其设计形式是否先进合理会直接影响构件生产效率 和产品质量。预制构件模具应该在保证质量和构件外型尺寸的前提下做到:拆卸方便,提高 生产效率;提高模具的通用性,降低采购成本;提高模具质量,增加模具周转次数。 1.3.2模具可采用固定在生产场地的固定模具,也可采用移动模具。预制构件模具主要采用 钢材质模具,具有刚度大、不易变形、周转次多数的优点。对于形状复杂、数量少的构件也 可采用其他材料的模具。流水线平台上的各种边模宜采用钢模,也可采用玻璃钢、铝合金 高品质复合板等轻质材料制作。 在模台上用磁盒固定边模具有简单方便的优势,能够更好地满足流水线生产节拍需要 虽然磁盒在模台上的吸力较大,但是振动状态下抗剪切能力不足,容易磁盒松动及偏移,影 响构件几何尺寸,用磁盒生产高精度几何尺寸预制构件时,需要采取辅助定位措施。 4.3.3预制构件构件实际边长尺寸一般要求不能大于设计值,以免安装时出现出现不可调节 误差,因此模具组装时根据生产工艺、混凝土振捣和侧模固定实际情况,模具组装完成后边 长宜缩短2mm~3mm。

4.4.1使用自动化机械设备进行钢筋加工与制作,可减少钢筋损耗、提高劳动效率、提高钢 筋加工精度,有利于钢筋质量控制,尤其是对于钢筋网片、桁架钢筋加工。自动化机械设备

进行钢筋调直、切割和弯折,其性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结构用成型钢筋》JG/T226 的有关规定。 4.4.2钢筋连接质量好坏关系到结构安全,本条提出了钢筋连接必须进行工艺检验的要求, 全施工过程中应重点检查。尤其是钢筋螺纹接头以及半灌浆套筒连接接头机械连接端安装 寸,可根据安装需要采用管钳、扭力扳手等工具,安装后应使用专用扭力扳手校核拧紧力矩 安装用扭力扳手和校核用扭力扳手应区分使用,二者的精度、校准要求均有所不同。 4.4.3本条规定了钢筋半成品、钢筋网片、钢筋骨架安装的尺寸偏差和检测方法。安装后 还应及时检查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数量。当钢筋网片或钢筋骨架中钢筋作为连接钢筋 时,如与灌浆套筒连接,该部分钢筋定位应协调考虑连接的精度要求。 4.5钢筋及预理件 .5.1预制预应力构件施工方案宜包括:生产顺序和工艺流程、生产质量要求,资源配备和 质量保证措施以及生产安全要求和保证措施等。 4.5.2先张法预应力构件张拉台座受力巨大,为保证安全施工应由设计或有经验单位、部门 进行专门设计计算。 4.5.3由于预应力筋过度受热会降低力学性能,因此规定了其切断方式。 4.5.4钢丝束采用头锚具时,锚具的效率系数主要取决于镦头的强度,而镦头强度与采用 的工艺及钢丝的直径有关。冷镦时由于冷作硬化,镦头的强度提高,但脆性增加,且容易出 现裂纹,影响强度发挥,因此需事先确认钢丝的可镦性,以确保镦头质量。另外,钢丝下料 长度的控制主要是为保证钢丝的两端均采用镦头锚具时钢丝的受力均匀性。 1.5.8张拉预应力筋的目的是建立设计希望的预应力,而伸长值校核是为了判断张拉质量是 否达到设计规定的要求。如果各项参数都与设计相符,一般情况下张拉力值的偏差在土5% 范围内是合理的,考虑到实际工程的测量精度及预应力筋材料参数的偏差等因素,适当放松 了对伸长值偏差的限值,将其最大偏差放宽到±6%。 4.5.9预应力筋的张拉顺序应使混凝土不产生超应力、构件不扭转与侧弯,因此,对称张拉 是一个重要原则,对张拉比较敏感的结构构件,若不能对称张拉,也应尽量做到逐步渐进的 施加预应力。 一般情况下,同一束有粘结预应力筋应采取整束张拉,使各根预应力筋建立的应力均匀 只有在能够确保预应力筋张拉没有叠压影响时,才允许采用逐根张拉工艺。 预应力工程的重要目的是通过配置的预应力筋建立设计希望的准确的预应力值。然而, 张拉阶段出现预应力筋的断裂,可能意味着,其材料、加工制作、安装及张拉等一系列环节

进行钢筋调直、切割和弯折,其性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结构用成型钢筋》JG/T226 的有关规定。 4.4.2钢筋连接质量好坏关系到结构安全,本条提出了钢筋连接必须进行工艺检验的要求, 在施工过程中应重点检查。尤其是钢筋螺纹接头以及半灌浆套筒连接接头机械连接端安装 时,可根据安装需要采用管钳、扭力扳手等工具,安装后应使用专用扭力扳手校核拧紧力矩 安装用扭力扳手和校核用扭力扳手应区分使用,二者的精度、校准要求均有所不同。 4.4.3本条规定了钢筋半成品、钢筋网片、钢筋骨架安装的尺寸偏差和检测方法。安装后 还应及时检查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数量。当钢筋网片或钢筋骨架中钢筋作为连接钢筋 时,如与灌浆套筒连接,该部分钢筋定位应协调考虑连接的精度要求。 45鑫用件

中出现了问题。同时,由于预应力筋断裂或滑脱对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影响极天,因此,规 定应严格限制其断裂或滑脱的数量。先张法预应力构件中的预应力筋不允许出现断裂或滑 脱,若在浇筑混凝土前出现断裂或滑脱,相应的预应力筋应予以更换。本条控制的不仅是张 拉质量,同时也是对材料、制作、安装等工序的质量要求。 4.5.10先张法构件的预应力是靠粘结力传递的,过低的混凝土强度相应的粘结强度也较低 造成预应力传递长度增加,因此本条规定了放张时的混凝土最低强度值。

4.6混凝土浇筑、养护、脱模

4.6.12预制楼板应采用专用多点吊架进行起吊,楼板单侧多个吊点应采用一根钢丝绳通过 骨轮组连接,确保各吊点受力均匀。为防止吊装过程中构件倾斜,复杂构件的吊具应进行专 门设计,防止出现由于吊具设计不当引起构件损坏或者倾斜过大不利于安装。

4.7预制构件质量检验

.7.1对于预制构件检验不合格的构件,应集中存放处理,避免由于管理失误,造成不合格 购件进入施工现场。 4.7.2对于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等级的预制构件经质量检验合格后,经过监理单位确认后: 构件厂签发合格证,未达到设计强度等级但达到运输吊装强度等级的,由监理单位签发准用 正出厂。待混凝土强度等级评定合格后换发合格证。 4.7.4对于预制构件外观存在一般质量缺陷,初次检验不合格的构件,应按照相应技术方案 进行处理,经过重新进行检验达到合格标准。 4.7.6如果同一工作班生产的同类型构件,连续抽检3批,尺寸偏差检验均符合设计要求和 本条要求,每批应随机抽查构件数量可减小为3%,但不应少于3件。如果某一批次抽检的3 个构件中有1个构件尺寸偏差不符合要求,而且偏差值不超过允许值的1.2倍,则该批构件 油检数量按照5%执行。如果某一批次抽检3个构件中有2个构件尺寸偏差不符合要求,或 者其中一个尺寸偏差超过允许值的1.2倍,则应根据实际情况加大该批次构件的检验数量, 4.7.11本条规定了预制构件生产过程的灌浆套筒质量及接头质量检验。当采用钢筋灌浆套 筒连接接头时,为避免套筒连接出现质量问题,在构件制作前对套筒按批次抽样制作连接接 头,同一批号、同一类型、同一规格的灌浆套筒,不超过1000个为一批,每批随机抽取3 个灌浆套筒制作对中连接接头试件。同条件养护后转标准养护,按照《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应 用技术规程》JGJ355的要求进行抗拉强度检验,检验合格后该批套筒方可用于预制构件制 自 作。 灌浆料应预留3组试件,并与接头试件同样养护;如接头力学性能合格,灌浆料试件可 不进行抗压强度试验。 试件钢筋应采用实际施工中应用的钢筋,且应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连接接头试件制作 对于断于钢筋而抗拉强度小于连接钢筋抗拉强度标准值的接头试件,不应判为不合格,应核 查该批钢筋质量、加载过程是否存在问题,并按本条规定再次制作3个对中连接接头试件并 重新检验。 第一批检验可与本规程第3.0.9条的工艺检验合并进行,工艺检验合格后可免除第一批

次灌浆套筒的连接接头抽检。 4.7.15预制构件钢筋保护层的检验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 附录E的相关规定,

次灌浆套筒的连接接头抽检。 4.7.15预制构件钢筋保护层的检验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 附录E的相关规定。

4.8标识和使用说明书

4.8.1预制构件标识应能准确表示构件编号、类型、位置、标高和朝向,要求具有通用性, 易于识别。预制构件深化设计图编号和现场安装宜采用同一编号系统。 4.8.2由于预制构件(半预制构件)在运输、存放、吊装过程中的受力状态与安装完成后不 一致,个别预制构件吊装工况为不利工况,构件吊运过程中可能需要翻转,因此,构件生产 单位应提供运输、存放、吊装全过程技术要求,避免在此过程中出现预制构件损坏或出现影 响正常使用的变形、裂缝。 4.8.3预制构件产品资料归档应包括产品质量形成过程中的有关依据和记录,具体归档资料 还应满足不同工程对其资料归档的具体要求。 4.8.4当设计有要求或合同约定时,还应提供混凝土抗渗、抗冻、抗腐蚀等约定性能的试验 报告。预制构件出厂合格证可参考附录B(附表B.0.1)

5预制构件存放、运输及防护

5.1.2施工现场内道路应选用混凝土硬化路面,应按照大型平板挂车,回转半径一般不小于 15m,道路坡度不宜大于3%。 5.1.3预制构件出厂日混凝土强度应采用同条件养护混凝土强度的实测值,当混凝土强度达 到30MPa时,运输、吊装过程中不容易破损。如果设计强度等级低于C30,应达到设计强度 等级后才可出厂,一般预制构件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30。预制构件吊装运输的强 度等级应经过计算确定,与吊具、吊装方案有关。 5.1.4工具、吊架、吊具等应满足吊装的安全要求,应按照起重吊装要求的安全系数进行计 算,自行制作的工具、吊架、吊具等,图纸和计算文件应报监理单位批准,必要时应进行试 验验证。 5.1.5预制构件进场后,无其是预制楼板,由于构件厚度较小,应规范堆放,防止由于现场 存放不规范导致预制楼板变形、开裂情况的发生

6.2.1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施工方案应全面系统,且应结合装配式结构特点和一体化建造的具 本要求,本着资源节省、人工减少、质量提高、工期缩短的原则制定装配方案。进度计划应 结合协同构件生产计划和运输计划等;预制构件运输方案包括车辆型号及数量、运输路线, 发货安排、现场装卸方法等:施工场地布置包括场内循环通道、吊装设备布设、构件码放场 地等:安装与连接施工包括测量方法、吊装顺序和方法、构件安装方法、节点施工方法、防

.3.1本条用于伸人预制构件内灌浆套筒、浆锚预留孔申的预留钢筋的精准控制和预制构件 的安全、高效连接。宜采用与预留钢筋匹配的专用模具进行精准定位,起到安装前预留钢筋 立置的预检和控制,提高安装效率,也可通过设计诱导钢筋进行预制构件的快速对位和安装

6.3.3预制构件安装就位后应对安装位置、标高、垂直度进行调整,并应考虑安装偏差的累 积影响,安装偏差应严于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分项工程验收的施工尺寸偏差。装饰类预制构件 安装完成后,应结合相邻构件对装饰面的完整性进行校核和调整,保证整体装饰效果满足设 计要求。 6.3.4竖向预制构件主要包括预制墙板、预制柱,对于预制墙板,临时斜撑一般安放在其背 面,且一般不宜少于2道。当墙板底没有水平约束时,墙板的每道临时支撑包括上部斜撑和 下部支撑,下部斜向支撑一般距离楼板高度为500mm~600mm,可通过临时支撑调整预制墙体 平面位置和垂直度。对于预制柱,由于其底部纵向钢筋可以起到水平约束的作用,故一般仅 没置上部斜撑。柱子的斜撑不应少于2道,且应设置在两个相邻的侧面上,水平投影相互垂 直。临时斜撑与预制构件一般做成铰接并通过预埋件进行连接。考虑到临时斜撑主要承受的 是水平荷载,为充分发挥其作用,对上部的斜撑,其支撑点距离板底的距离不宜小于板高的 2/3,且不应小于板高的1/2。斜支撑与地面或楼面连接应可靠,不得出现连接松动引起竖向 预制构件倾覆等。 6.3.6预制柱安装顺序一般先安装四角位置柱子,内部柱子原则上先安装与现浇连接的柱 然后按照与梁吊装顺序相统一的原则进行吊装顺序安排。预制柱平面定位可通过千斤顶调 整;垂直度通过柱脚位置的预理螺栓调整。预制柱完成平面位置和垂直度调整后,及时安装 斜支撑固定。柱脚连接部位宜采用工具式模板对柱脚四周进行封堵,封堵应确保密闭连接牢 固有效,满足灌浆压力要求。 6.3.7外墙定位原则以外边线为主,保证外立面在误差允许范围内,轴线控制为辅。墙底部 连接灌浆部位的封堵应采取措施防止漏浆,当采用高强砂浆封堵时,应注意砂浆进入墙体的 尺寸不应大于15mm,且应在砂浆满足一定强度后再进行灌浆作业。 6.3.8预制梁或叠合梁临时支撑可为工具式支撑,也可为在预制柱上的牛腿。安装时梁伸) 支座的长度、搁置在临时支撑上的长度一般不宜小于20mm,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6.3.9预制底板吊至梁、墙上方300mm~500mm后,应调整板位置使板锚固筋与梁箍筋错 开,根据板边线和板端控制线,准确就位。板就位后调节支撑立杆,确保所有立杆共同均匀 受力。

6.4.2套筒和连接部位灌浆是预制构件连接的关键工序,对于施工总承包单位首次进行灌浆 乍业的,为避免质量问题,在正式灌浆实施前,应在施工现场,单独制作包含套筒的典型连

预制构件安装尺寸偏差尚应与连接钢筋的定位要求相协调

7.1.1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工程为子分部工程,各分项工程的划分按照附表A.0.1确定。 预制构件的实体检验、观感质量、质量控制资料在进场时已经检验合格。 7.1.2当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存在现浇混凝土施工段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有关规定进行其他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验收。 7.1.3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验收可进行分段验收,当根据楼层进行分段时,一般以 不超过3个自然层为一个分段。预制构件、预制构件安装与连接可首层单独作为一个分段 以后每3层作为一个分段。 7.1.4第1款主控项目是对检验批的基本质量起决定性影响的检验项目,这种项目的检验结 果具有否决权。 第2款对采用计数检验的一般项目,本规程要求其合格点率为80%及以上,且在允许 存在的20%以下的不合格点中不得有严重缺陷。本规程中少量采用计数检验的一般项目, 合格点率要求为90%及以上,同时规定不得有严重缺陷,这在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 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中有具体规定。 计数检验的偏差项目作为一般项目作出规定,并不意味着偏差项目不重要,相反有些质 量要求尽管以偏差项目做出规定。但同样影响结构安全性和耐久性,以及后续的安装或使用 功能,因此,根据其重要性给出了80%的基本合格点率,以及更高的合格点率90%及以上 的规定。严重缺陷是指对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耐久性能或安装要求、使用功能有决定性影响 的缺陷。具体的缺陷严重程度一般很难量化确定,通常需要现场监理、施工单位根据专业知 识和经验分析判断。 第3款资料检查应包括材料、配件、器具及半成品等的进场验收资料、重要工序施工记 录、抽样检验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 资料检查中,重要工序施工记录是过程质量控制的有效依据。如预应力筋张拉记录、混 平 凝土养护记录等。 7.1.6本条规定的验收内容涉及采用后浇混凝土连接及采用叠合构件的装配整体式结构,隐 蔽工程反映钢筋、现浇结构分项工程施工的综合质量,后浇混凝土处的钢筋既包括预制构件 外伸的钢筋,也包括后浇混凝土中设置的纵向钢筋和箍筋。在浇筑混凝土之前进行隐蔽工程 验收是为了确保甘连控构造性能满品设计要求

7.2.1预制构件出)前已经检验合格,进入施工现场后应重点检查出厂检验的合格证(准用 证)和检验记录,如果无监理单位签发的合格证(准用证)和检验记录,预制构件不得进入 施工现场,严禁无合格证(准用证)的预制构件直接进行吊装。 7.2.2本条规定了专业企业生产预制构件进场时的结构性能检验要求。结构性能检验或实体 险验通常应在构件进场时进行,但考虑检验方便,工程中多在各方参与下在预制构件生产场 地进行。 本条所指的简支类受弯预制构件是指预制梁、预制楼梯、预制预应力空心板、预制预应 力双T板等,构件在使用过程中的仅承担竖向荷载,为简支受弯构件。 本条第1款的规定是考虑构件特点及加载检验条件,仅提出了梁板类非叠合简支受弯预 制构件的结构性能检验要求。本条还对非叠合简支梁板类受弯预制构件提出了结构性能检验 的简化条件:大型构件一般指跨度大于18m的构件;可靠应用经验指该单位生产的标准构 件在其他工程已多次应用,如预制楼梯、预制空心板、预制双T板等;使用数量较少一般 指数量在50件以内,近期完成的合格结构性能检验报告可作为可靠依据。不做结构性能检 验时,尚应符合本条第4款的规定。 本条第2款的“不单独使用的叠合预制底板”主要包括桁架钢筋叠合底板和各类预应力 叠合楼板用薄板、带肋板。由于此类构件刚度较小,且板类构件受弯承载力与混凝土强度相 关性不大,很难通过加载方式对结构受力性能进行检验,且与现浇层叠合后形成新的整体构 件,一般不作为简支构件使用,故本条规定可不进行结构性能检验。对于可单独使用、也可 作为叠合楼板使用的预应力空心板、双T板,按本条第1款的规定对构件进行结构性能检 验,检验时不浇后浇层,仅检验预制构件。对叠合梁构件,由于叠合后受力情况复杂,本条 规定是否进行结构性能检验、结构性能检验的方式由设计确定,如果设计无具体要求,可不 做结构性能检验。 根据本条第1、2款的规定,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中需要做结构性能检验的预制构件 主要有预制梁、预制楼梯、预应力空心板、预应力双T板等简支受弯构件。其他预制构件 除设计有专门要求外,进场时可不做结构性能检验。 对所有进场时不做结构性能检验的预制构件,应对预制构件混凝土强度、主要受力钢筋 数量、规格、保护层厚度与尺寸偏差以及合同约定的项目等进行实体检验,检香数量可根

工程情况由各方商定,一般情况下应符合以下要求: 1有监理驻厂监督制作过程的,同一类型预制构件不超过1000个为一批,每批抽取构 件数量的0.3%且不少于3个构件进行实体检验。当连续三批均一次检验合格的,检验批的 容量可扩大一倍,且检验批容量仅可扩大一倍,但不少于3件。扩大检验批后的检验中,出 现不合格情况时,应按扩大前的检验批容量重新进行检验。 2无监理驻厂监督制作过程的,同一类型预制构件不超过1000个为一批,每批抽取构 件数量的2%且不少于5个构件进行实体检验。 实体检验方法应符合以下规定: 1实体检验宜采用非破损方法,也可采用破损方法,非破损方法应采用专业仪器并符合 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有关规定; 2预制构件混凝土强度检验应符合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E 50204附录C~附录D的规定; 3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应符合应符合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附录E的规定; 4预制构件尺寸偏差应符合本规程第4.7.6条的规定; 5对有驻厂监督构件制作全过程的构件实体检验,不外露钢筋的数量、规格可用隐蔽工 程验收记录替代。无驻厂监造的,不外露钢筋数量、规格可采用无破损检测。 7.2.3对于出现的外观质量严重缺陷、影响结构性能和安装、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以及 拉结件类别、数量和位置有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情形应作退场处理。如经设计同意可以进行修 理使用,则应制定处理方案并获得监理确认后,预制构件生产单位应按技术处理方案处理, 7.2.4预制构件外贴材料等应在进场时按设计要求对预制构件产品全数检查,合格后方可使 用,避免在构件安装时发现问题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7.2.5本条为检查预制构件生产前的灌浆套筒接头质量检验,钢筋套筒灌浆连接主要采用半 灌浆套筒,丝扣端在工厂加工并连接,为保证套筒灌浆连接质量,要求构件制作前先对套筒 藿浆连接进行按批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预制构件制作。检验要求见本规程第4.7.11 条。

7.2.6预制构件的一般项目验收应在预制工厂出厂检验的基础上进行,现场验收时应按规定

填写检验记录。对于部分项目不满足标准规定时,可以允许厂家按要求进行修理,但应责令 预制构件生产单位制定产品出厂质量管理的预防纠正措施。 预制构件的外观质量一般缺陷应按产品标准规定全数检验;当构件没有产品标准或现场 制作时,应按现浇结构构件的外观质量要求检查和处理。预制构件一般质量缺陷允许进行修 补处理,但是经过修补处理后进入施工现场的预制构件,必须进行全数检查,检查修补记录 和重新检验合格的证明文件。 .2.8预制构件的装饰外观质量应在进场时按设计要求对预制构件产品全数检查,合格后万 可使用。如果出现偏差情况,应和设计协商相应处理方案,如设计不同意处理应作退场报废 处理。当构件没有产品标准或现场制作时,应按现浇结构构件的外观质量要求检查和处理, .2.9预制构件的预留、预埋件等应在进场时按设计要求对每件预制构件产品全数检查,合 格后方可使用,避免在构件安装时发现问题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对于预埋件和预留孔洞等项目验收出现问题时,应和设计协商相应处理方案,如设计不 同意处理应作退场报废处理。 7.2.10构件尺寸偏差设计有专门规定的,尚应符合设计要求。预制构件有粗糙面时,与粗 造面相关的尺寸允许偏差可适当放宽1.5倍。 对于预制构件尺寸偏差检验项目,考虑到同类型构件质量具有稳定性,且预制构件出 检验已经合格,因此进入现场按批检验数量不宜过大,按照进场检验批,同一规格(品种) 构件每次抽检的数量不应少于该规格(品种)的5%,且不小于3个构件。如果同类型构件 连续检验3批,尺寸偏差检验均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程要求,每批随机抽检数量可减小为 3%,但不应少于3件。如果某一批次的3个构件中有1个构件尺寸偏差不符合本规程要求, 而且偏差值不超过充许值的1.2倍,该批次抽检数量仍按照原要求执行。如果某一批次抽检 3个构件中有2个构件尺寸偏差不符合要求,或者其中一个尺寸偏差超过允许值的1.2倍 则应根据实际情况加大该批次构件的检验收量,并对不符合本规程和设计要求的构件进行返 一外班

DB35T 2002-2121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制作.pdf7.3预制构件安装与连接

7.3.1临时固定措施是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安装过程中承受施工荷载、保证构件定位、确保施 工安全的有效措施。临时支撑是常用的临时固定措施,包括水平构件下方的临时竖尚支撑、 水平构件两端支撑构件上设置的临时牛腿、竖向构件的临时斜撑等,

7.3.2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外观质量除设计有专门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 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中关于现浇混凝土结构的有关规定。 对于出现的严重缺陷及影响结构性能和安装、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处理方式应按现行 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出现的 般缺陷,处理方式同上述方式。 7.3.3套筒和连接部位灌浆是结构安全的重要保证,因此在施工过程严控的基础上,在验收 环节主要是检查灌浆过程记录,灌浆部位必须全数检查,不得出现灌浆过程记录资料缺失 照片和影像资料应存档。如果出现灌浆过程记录资料不齐全,可采取其他检测方式进行检验 7.3.5为控制现场灌浆质量保证结构安全,本条规定在现场对套筒灌浆的同时,在施工现场 制作钢筋套筒对中连接接头平行试件,平行试件灌浆完成后在标准养护条件下养护28d,并 进行抗拉强度检验,抗拉强度检验结果符合《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应用技术规程》JGJ355要 求,如果抗拉强度检验结果不合格,可判定该检验批钢筋套筒灌浆连接接头质量不合格。 7.3.6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连接部位的后浇混凝土质量控制非常重要,不但要求其与预制 构件的结合面紧密结合,还要求其自身浇筑密实,更重要的是要控制混凝土强度指标。 当后浇混凝主和现浇结构采用相同强度等级混凝主浇筑时,此时可以采用现浇结构的混 凝土试块强度进行评定;对有特殊要求的后浇混凝土应单独制作试块进行检验评定 7.3.7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外墙接缝防水施工是非常关键的质量检验内容,是保证装配式外 墙防水性能的关键,施工时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选材和施工,并采取严格的检验验证措施。考 患到此项验收内容与结构施工密切相关,应按设计及有关防水施工要求进行验收。 外墙板接缝的现场淋水试验应在精装修进场前完成,并应满足下列要求:淋水量应控制 在3L/(mmin)以上,持续淋水时间为24h。某处淋水试验结束后,若背水面存在渗漏现 象,应对该检验批的全部外墙板接缝进行淋水试验,并对所有渗漏点进行整改处理,并在整 直至不再出现渗漏点为止。

7.3.8对于外观质量出现一般缺陷GBT 12604.7-2021 无损检测 术语 泄漏检测.pdf,处理方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 验收规范》GB50204的有关规定执行

7.4.1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在国内实施时间短,预制构件制作、预制构件安装与连接、连接部

8.1.4一般预制墙板采用立式存放,构件与存放架接触部位应设置柔性防护;预制梁、预制 柱采用平放,一般采用两条垫木支撑,支撑位置宜于起吊点位置相同,必要时垫木顶部设置 柔性材料。预制楼板采用木质垫块支撑,支撑位置与起吊点位置相同,垫块顶部应设置柔性 垫块。 8.1.5每天吊装前,应仔细检查钢丝绳断丝情况,工具、锁具的磨损情况,并形成检查记录 由专门安全责任人记录,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8.1.7预制构件应先提升300mm左右后,稳定约30秒左右,检查钢丝绳、吊具是否可靠, 预制构件是否平稳,是否在起吊时对其他构件有刮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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