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 891-2020 北京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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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 891-2020 北京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表1建筑外窗气密性能分级表

3.2.15外窗开启面积的规定主要是为了夏季通风降温的要求,且春、夏、秋季加大通 风量也可改善室内热环境和空气品质。以某栋6层南北向板式住宅为例,在不考虑设置 外遮阳的条件下,按1次/h换气量计算(夏季室外温度高于26℃即开启空调降温),耗 冷量指标高达7.45W/m²,按10次/h换气量计算(室外温度26~29℃时开窗通风降温: 高于29℃开启空调降温),耗冷量指标可降至1.85W/m²,降低了5.6W/m²,节能75%。 在采用气密性良好的外窗后,室外空气的自然渗入量,不足以满足人员所需的新风 量,同时为了满足供暖时适量换气,而不是无控制地开窗,需采取可以调节换气量的措 施,例如采用带有可以自由调节开度小扇的外窗、既可平开又可上下旋的外窗以及在窗 户上部(或下部)设专门的可调式通风器或其他可行的换气措施,以达到既满足人员所 需的新风量又显著减少过量通风换气导致的能耗。 实际可开启面积,对于平开和推拉窗按可开启窗扇面积计算,对于上下旋或平推 窗按上下及侧面开口面积计算。 3.2.16围护结构的详细构造设计 1本款规定了外墙保温的连续性,主要是为了避免出现结构性热桥,且保温连续,在施 工中也很好实现。 2本款是对节能计算面积以外的外窗的具体要求。对于下沉庭院,半地下室的空间,会 存在供暖房间,此处的外窗也应做好保温,同主体部位的房间外窗做同样的要求。对于 非采暖空间,由于外窗的造价较高,且地下室顶板的保温要求也很高,所以,对此部分

的外窗放低要求,但也规定了传热系数限值的要求。 3在外保温体系中,出挑、突出构件和窗框外侧四周墙面和屋面易形成“热桥”,热损 失相当可观,因此在建筑构造设计中应特别慎重。形成热桥的出挑构件包括阳台、雨罩、 靠外墙阳台栏板、空调室外机搁板、凸窗、装饰线、靠外墙阳台分户隔墙,以及突出于 屋面的风道管道的构造、风机和太阳能集热板等设备的基础等。 原则上应将这些出挑构件和突出物减少到最小程度,也可将面接触改为点接触DB35T 169-2022 森林立地分类与立地质量等级.pdf,以 减少“热桥”面积。一些非承重的装饰线条,尽可能采用轻质保温材料。不可避免时应 采取隔断热桥或保温措施。 4典型热桥保温示意图

1外窗尽可能靠近保温层安装,减少窗口四周的“热桥”面积,当存在热桥的部位时 应做保温处理使墙体保温层与外窗(门)之间的保温连续,减小热损失。 2外窗(门)框与墙体之间缝隙是外围护结构保温的一个薄弱环节,采用干法施工安装 外门窗对提高安装效率,保证安装质量有利,目前已有企业研发出具有一定保温性能的 附框制品,宜优先选用,附框不应外露,外门窗框或附框与墙体之间的缝隙处理是保证

3.2.18多层复合围护结构包括主体结构层(墙

保温层厚度不一致,如仅按外墙板中部保温层厚度计算热工性能,则不能准确反映外墙 板整板的热工性能,因此应根据外墙板整板不同厚度保温层所占面积计算其(加权)平 均传热系数。

3.3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判断及能耗指标计算

3.3.1本条规定了建筑与建筑热工设计节能判定的达标条件。第1、2款是规定性指标 的达标条件,第3款是性能化指标的达标条件。体现了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判断的双控原 则。 3.3.2建筑物耗热量指标采用动态传热的方法计算,这是耗热量指标计算方法的重大变 革。上几版节能设计标准耗热量指标的计算方法均是采用稳态计算方法。从根本上说, 稳态计算方法是一种简化计算方法,是在计算机模拟技术应用很少的情况下的一种简化 计算方法,且在上一版标准应用时,对于外窗的太阳辐射得热这部分计算出现了一些问 题。如当外窗的传热系数很小时,通过外窗向室外的传热的失热量会小于透过玻璃进入 室内的太阳得热量,外窗成为一个得热构件。这显然与实际情况不符合,这也是稳态计 算难以解决的问题。在目前计算机模拟软件应用这么普遍的今天,采用计算机进行全年 逐时负荷计算是非常容易的事情。鉴于此次修编要全面采用性能化设计的方法,因此耗 热量指标的计算采用动态模拟的方法是确实可行的。 本次修编我们由于要求计算累计耗热量指标,并设定能耗指标的限值,因此需要进 行大量的计算校验工作。我们选取了六个具有代表性的建筑物,低层两个,多层两个, 高层两个;均为南北向的住宅。将这六个建筑物固定各朝向的窗墙面积比(南0.5,东、 西0.35,北0.3),采用表3.2.2对应的传热系数限值,按照3.3节的计算方法,计算 出建筑物累计耗热量指标,此指标作为基础累计耗热量指标。在计算过程中,对建筑物 改变主朝向和改变窗墙面积比,发现对累计耗热量指标的影响敏感。因此,引入两个修 正系数,对基础累计耗热量指标进行修正。 从计算中发现,南向窗墙面积比越大,累计耗热量指标越小;其他朝向的窗墙面积 比越大,累计耗热量指标也随之增大。因此我们只对南向窗墙面积比进行修正,其他朝 向的窗墙面积比不修正。因为基础累计耗热量指标的计算就选择了较大的窗墙面积比。 虽然南向的窗墙面积比越大,累计耗热量指标越小,但我们也不鼓励采用太大的窗墙面 积比,首先是考虑南向窗墙面积比太大,房间夏季会过热。其次,对于冬季在太阳得热 量很大的时候,南向窗墙面积比过大的房间也会过热,热舒适性能很差。因此,采用适 当的窗墙面积比是很必要的

另外,改变建筑物的主朝向,对累计耗热量指标的影响也是很明显的。对于东西主 朝向的建筑和塔式建筑,由于南向面积小,得热较少。我们引入重新修正系数,适当放 大累计耗热量指标的限值。对于如何定义主朝向,应以建筑物的外轮廓线长边的法线方 句为准。塔式建筑和正L型建筑,是指建筑物的外轮廓线的长短边的比值在1.10以内 的建筑。 3.3.3本次修编采用的是双控原则,即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与能耗指标均要达标。因此 在计算耗热量指标时,如果要对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进行调整,只能比表3.2.2数值小。 3.3.3太阳得热系数SHGC的大小直接影响建筑物的得热量,SHGC取值越大,太阳得热越 多,耗热量指标就越小。而实际上,当外窗的传热系数在1.1一1.5W/m².K时,一般均为 三玻或双玻加low充情性气体的构造,综合太阳得热系数很难超过0.5。因此,为规范 计算条件,特规定此数值。 3.3.4为了提高耗热量指标计算的准确性和权威性,规定应采用“专用模拟计算软件” 对软件的具体要求见本标准附录B.5。

4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的节能设计

本条与JGJ262018强制性条文第5.1.1条相同。由于各种主客观原因,在设计中 常常利用单位建筑面积冷热负荷指标进行估算,直接作为施工图设计的依据。由于估算 负荷偏大,从而出现装机容量、管道规格(直径)、水泵配置、末端设备(空气处理机 组、风机盘管机组、散热器或地面辐射供暖加热管等)偏大的现象,导致建设费用和能 源的浪费,给国家和投资人造成巨大损失,因此必须做出严格规定。 对于供暖,即使是采用户用燃气炉的分散式系统,也应对每个房间进行计算,才能 正确选用散热器、进行户内管路平衡计算、确定管道管径。而对于仅预留空调设施位置 和条件(电源等)的情况,分散式空调设备经常由用户自理,因此不做要求。 4.1.2室内和室外设计计算参数 1对于建筑设计,室内设计参数的选用应兼顾舒适和节能,不应过高、也不应过低, 本条规定了建筑设计用的室内设计参数取值原则。为方便使用,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 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一2012)中适用于北京地区的室内设计参数整理摘录 如下,括号内为《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的规定值: 1)供暖室内设计温度,严寒和寒冷地区主要房间应采用18~24℃(最低设计温度:卧 室、起居室(厅)和卫生间18℃,厨房15℃,设供暖的楼梯间和走廊14℃)。

主:I级热舒适度较高,IⅡI级热舒适度一般

3)最小通风换气次数

3)最小通风换气次数

“其他相关规范”,是指有关供热计量、地板辐射供暖等的标准。考虑分户热计量的供 暖间歇因素和辐射地板的等感温度等,对室内计算温度的取值,还有相应具体调整规定。 2根据1971~2000年的统计数据,《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 2012)附录A对室外气象参数进行了修订,但仅给出了处于北京市区某气象台站的室 外空气计算参数,供暖室外计算温度为7.6℃。对于北部远郊区,其室外温度更低,可 以参照《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J19一87)提供的北京市各地区室外气象 参数的规律简化确定。例如,供暖室外计算温度密云地区可比城区低2℃,海拔较高的 延庆地区可比城区低4℃。 4.1.3处于寒冷(B)区的北京地区,供暖设施是生活的必须设施。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 北京地区夏季使用空调设备也已经非常普及。近年以来,由于能源结构的变化、供热体 制改革的前景和住宅的商品化,居住建筑供暖、空调技术出现多元化发展的趋向,包括 采用何种能源、热源和冷源的配置形式,以及相应的具体供暖、空调方式。多元化发展 本身,就说明各自的相对合理性和可行性。应该从实际条件出发,扬长避短,合理选择。 对于供暖,根据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委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 供热体制改革的意见》(建城[005]20号)中提出了选择热源方式的原则:“要坚持集 中供热为主,多种方式互为补充,鼓励开发和利用地热、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及清洁能 源供热。” 此处的集中空调系统,是指多户或整楼甚至整个区域共用冷源的空调方式。对于住 宅空调,各用户对夏季空调的运行时间和全日间歇运行要求差距很大,采用分室或分户 设置的分散式空调设备(包括分体式空调器、户式冷水机组、风管机和多联机等)时, 其行为节能潜力较大;且机电一体化的分散式空调装置自动控制水平较高,控制灵活; 根据有关调查研究,分散式空调设备比集中空调更加节能。另外,当采用集中空调系统 分户计量时,还应考虑电价的因素:目前在我国大部分地区,住宅一户一表的电价低于 公共用电的电价,当采用集中空调系统分户分摊用电量时,往往不能享受居民电价。因 此从节能和经济两个角度,都不提倡住宅设置集中空调系统,实际目前住宅空调采用分 散式空调装置,尤其是分体式空调器的比例也是最高的

4.1.4本条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单的意见》(见第4.1.3条的条文 说明),对居住建筑集中供热的热源型式进行了推荐。 北京地区居住建筑目前仍以集中供热为主,但随着北京市能源结构的改变,建筑 节能水平的提升以及各种供暖新产品、新技术的出现与日益成熟,居民住宅供暖形式 的多样化、各种系统互为补充已成为必然趋势。无论集中供暖还是分散热源供暖都有 其各自的特点和适用范围,居住建筑的供暖方式,应根据项目定位、需求、所在地能 源供应条件、用户对供暖预期费用的可承受能力等综合因素,按照环保、节能的原则 合理确定。 集中供暖一般设备容量大,自动化水平和设备能效较高,污染物排放处理设施 股比较完备,但管网损失、供热计量等问题目前暂时还不能完善的解决。因此,在有 可供利用的余热,有城市或区域热网的地区,或利用可再生能源或采用可再生能源与 传统能源复合的形式技术经济合理时,出于节能和环保的考虑,仍建议采用集中供暖。 而不具备上述条件时,户式空气源热泵、户用燃气供暖炉、楼栋燃气锅炉或楼栋热力 站等分散供暖系统也可以作为北京地区住宅供暖形式的选择,并应根据具体情况,“宜 气则气,宜电则电”。 4.1.5一些高档住宅或集体宿舍等未端采用风机盘管加新风系统等集中空调系统时,其 没计方法和节能要求与公共建筑是一致的,冷热源的选择原则和空调系统的节能设计要 求见现行规范的有关规定。 4.1.6热水供暖系统对于热源设备和输送管网都具有良好的节能效益,在我国已经提 倡了三十多年。因此,集中供暖系统,应优先发展和采用热水作为热媒,而不应是以 蒸汽等介质作为热媒。 居住建筑采用连续供暖能够提供一个较好的供热品质。同时,在采用了相关的控 制措施(例如散热器恒温阀等室温自动调控装置、供热量自动控制装置等)的条件下, 连续供暖可以使得供热系统的热源参数、热媒流量等实现按需供应和分配,不需要采 用间歇式供暖的热负荷附加,并可降低热源的装机容量,提高了热源效率,减少了能 源的浪费。 对于居住区内的配套公共建筑,如果允许较长时间的间歇使用,在保证房间防冻 的情况下,采用间歇供暖对于整个供暖期来说相当于降低了房间的平均供暖温度,有 利于节能。将公共建筑(不包括居住建筑中少量公共功能的区域)的系统与居住建筑 分开,便于系统的调节、管理及收费。 4.1.7强制性条文。

本条是在JGJ262018强制性条文第5.1.4条基础上增加了直接电供暖需分散设 置等要求。北京的电力生产主要依靠火力发电,其平均热电转换效率约为30%,输配效 率约为90%,远低于达到节能要求的燃气锅炉供暖系统的能源综合效率,更低于热电联 立供暖的能源综合效率。因此采用电热设备直接供暖,是高品位能源的低效率应用。本 条规定了在北京市采用直接电加热供暖的条件。如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采用电 直接供暖。但采用直接电热供暖,应分散设置,充分发挥电供暖设备输送效率高,调节 灵活等优势。而集中设置的电锅炉加热生活热水的方式,既是高品位能源的低效率应用, 又有热水系统输送效率低,漏水、调节不灵活的缺点,是新建供暖系统不应采用。直接 电热设备包括电散热器、电暖风机、加热电缆等。 北京地区供暖时间长,供暖能耗占有较高比例,应严格限制设计直接电热集中供暖: 但并不限制作为非主体热源使用,例如:居住者在户内自行配置过渡季使用的移动式电 热供暖设备,卫生间设置“浴霸”等临时电供暖设施,远离主体热源的地下车库值班室 等预留的电热供暖设备电源等。 近年来,由于产业结构的调整,电力出现富余的现象。电力部门为了鼓励用电,出 了许多优惠的政策。如在住宅中采用峰谷电价差。对于采用峰谷电价差的建筑,如直接 电供暖的形式在使用低谷电时可以蓄热,则可以用直接电加热。蓄热的电供暖形式有: 发热电缆的地面辐射供暖方式,地面混凝土填充层具有一定的蓄热功能,采用相变材料 的电暖气等均属于这种类型。 如果该建筑内本身设置了可再生能源发电系统,例如利用太阳能光伏发电、生物质 能发电等,且发电量能够满足直接电热供暖的用电量需求,为了充分利用其发电的能力, 允许优先将建筑本身的发电量用于电热供暖,以减少建筑物整体消耗的市政电能

4.1.8 强制性条文

本条为新增条文,所谓集中空调系统是指全楼或区域采用统一的冷源和输送设备 给每个住户供冷的方式,对于分层采用多联机的集体宿舍、公寓和幼儿园等,也属于 集中空调的范畴。对于户用空调,不管是分体还是集中的,均不在此范围内。本条的 没立主要是为了控制采用集中空调系统居住建筑的空调能耗。据有关部门统计,采用 集中空调的住宅由于室内热环境要求高,使用时间长,比采用分体空调的住宅其年均 单位平方米空调耗电量相差近10倍。鉴于此,本次修编对一些采用集中空调的高标准 主宅和其他的居住建筑提出对夏季控制空调能耗的要求。通过全年能耗计算发现,对 于居住建筑来说,建筑物本身的性能对空调系统能耗影响不大。而采用不同的空调系

统,其能耗差别较大。因此,限制空调系统的能耗按照系统不同来划分其限值范围。 另外,通过计算还发现,确定某一类空调系统的能耗绝对值比较困难,数据比较发散 而夏李的空调系统能效值则相对集中。因此,规定了各种系统的空调李能效限值。 表4.1.8中的热泵系统指的是地源热泵系统、风冷热泵系统和空气源热泵系统, 另外,对于多种系统组合的集中空调系统,如地源热泵系统容量不够由其他系统 补充的组合系统,其夏季的空调系统的综合性能系数的限值的确定,可以简单的采用 各个单一系统所负担的设计负荷加权平均获得。 4.1.9空调季空调系统综合性能系数SCOPt计算比较复杂。本条统一规定了计算方 法,在附录B.5中有详细的论述。并且软件编制单位会根据附录B.5进行程序设计 编制出配套软件供设计人员使用。 4.1.10空气源热泵机组具有供冷和供热功能,比较适合在不具备集中热源的夏热冬冷 地区冬季供热,以及寒冷地区集中热源未运行时需要提前或延长供暖的情况使用。北 京位于寒冷地区,冬季室外温度过低会降低机组制热量;因此必须校核冬季设计状态 下机组的COP。冬季运行性能系数是指设计工况时的性能系数,即冬季室外侧温度为供 暖计算温度或空调计算温度条件下,达到设计需求的机组供热量(W)与机组输入功率 (W)之比。当热泵机组失去节能上的优势时就不宜在冬季采用。对于性能上相对较有 优势的空气源热泵冷热水机组的COP限定为2.40;对于规格较小、直接膨胀的单元式 空调机组限定为2.20 特别指出冬季设计工况是为了避免选用时错误采用设备样本给出的机组额定工况 (室外温度7℃)时的COP值。当空气源热泵机组冬季作为地面辐射供暖或散热器供暖 系统热源时,室外设计工况为供暖计算温度;作为风机盘管空调器等系统热源时,室 外设计工况为空调计算温度。采用空气源热泵冷热风机组或冷热水机组时,设计工况 还与设计室内温度和出水温度有关。 4.1.11强制性条文。 本条与JGJ262018强制性条文第5.1.10条相同。用户能够根据自身的用热需求 利用供暖系统中的调节阀主动调节和控制室温,是节能和实施供热计量收费的重要前技 条件。 室内供暖、空调设施如果仅安装手动调节阀、手动三速开关等,对供热、供冷量 够起到一定的调节作用,但因缺乏感温元件及动作元件,无法对系统的供热量进行自云 调节,节能效果大打折扣。

4.1.11强制性条文

天然气锅炉产品锅炉额定工况下热效率限定值利

4.2.4本标准只对燃气锅炉提出具体要求,未包括在北京用得很少的燃油锅炉。燃油锅 护的节能设计可参照对燃气锅炉的要求,并应符合燃油锅炉的相关规定。 1燃气锅炉的效率与容量的关系不太大,有时,性能好的小容量锅炉会比性能差的 大容量锅炉效率更高,关键是锅炉的配置、自动调节负荷的能力等。燃气锅炉直接供热

4.2.5燃气锅炉的余热回收

4.2.5燃气锅炉的余热回收

1冷凝式锅炉价格高,对一次投资影响较大,但因热回收效果好,锅炉效率高,有 条件时宜选用。普通锅炉没有烟气余热回收装置,因此应另设烟气余热回收装置。 2锅炉的排烟温度越低,可回收的热量就越多。上一版标准规定烟气余热回收装置 后的排烟温度不高于100℃,是限于当时的热回收装置的技术水平。现在,燃气锅炉的 低氮改造技术以及各种热回收技术的结合,使得锅炉的排烟温度可降至很低。因此,规 定锅炉烟气余热回收装置后的排烟温度不应高于80℃。 4.2.6热力站包括换热站和混水站。换热站规模不宜太大,其理由与直接供热的燃气 护房相同,因此供热规模要求相同, 基于可再生能源供热的综合能源站,受目前热泵机组性能限制,供水温度不宜过高 考虑未端间接供热2℃温差,规定不宜高于47℃。如未端需要更高供水温度,可采用高 温型热泵,但应进行技术经济分析, 地面辐射供暖系统供回水温差较小,循环水量相对较大,长距离输送能耗较高。可 在热力入口设置混水站或组装式热交换机组,也可在分集水器前设置,以降低地面辐射 供暖系统长距离输送能耗

条件时宜选用。普通锅炉没有烟气余热回收装置,因此应另设烟气余热回收装置。 2锅炉的排烟温度越低,可回收的热量就越多。上一版标准规定烟气余热回收装置 后的排烟温度不高于100℃,是限于当时的热回收装置的技术水平。现在,燃气锅炉的 低氮改造技术以及各种热回收技术的结合,使得锅炉的排烟温度可降至很低。因此,规 定锅炉烟气余热回收装置后的排烟温度不应高于80℃。 4.2.6热力站包括换热站和混水站。换热站规模不宜太大,其理由与直接供热的燃气铝 炉房相同,因此供热规模要求相同, 基于可再生能源供热的综合能源站,受目前热泵机组性能限制,供水温度不宜过高 考虑未端间接供热2℃温差,规定不宜高于47℃。如未端需要更高供水温度,可采用高 温型热泵,但应进行技术经济分析 地面辐射供暖系统供回水温差较小,循环水量相对较大,长距离输送能耗较高。可 在热力入口设置混水站或组装式热交换机组,也可在分集水器前设置,以降低地面辐射 供暖系统长距离输送能耗。 4.2.7强制性条文。 锅炉房或热力站采用计算机自动监测与控制不仅可以提高系统的安全性,确保系统 能够正常运行,还可以取得以下效果:全面监测并记录各运行参数,降低运行人员工作 量,提高管理水平;对燃烧过程和热水循环过程能进行有效的控制调节,使锅炉在高效 率运行,大幅度地节省运行能耗,并减少大气污染;能根据室外气候条件和用户需求变 化及时改变供热量,提高并保证供暖质量,降低供暖能耗和运行成本。随着计算机技术 的普及和发展,所有锅炉房和热力站设计时,均应采用计算机自动监测与控制。 条文中提出的具体监控内容分别为: 1实时检测:通过计算机自动检测系统,全面、及时地了解锅炉和热交换器的运 行状况,例如运行的温度、压力、流量等参数,避免凭经验调节和调节滞后。全面了解 锅炉和热交换器运行工况,是科学地调节控制的基础。监测室外温度是为了对供热量整 体调节提供依据。 2预测供热参数:计算机自动监测与控制系统可通过软件开发,配置锅炉和热力 站系统热特性识别和工况优化分析程序,根据前几天的运行参数、室外温度,预测该时 段的最佳工况,进而实现对系统的运行指导,达到节能的目的。 3按需供热:在运行过程中,随室外气候条件和用户需求的变化,调节锅炉房和热 力站供热量(例如改变出水温度,或改变循环水量,或改变供汽量)是必不可少的,手

4.2.8强制性条文。

本条比JGJ262018强制性条文第5.2.4条更加严格。北京市从2014年开始,就规 定户式燃气供暖炉的能效等级为1级,因此,本标准也对采用户式燃气壁挂炉供暖的 设备其额定工况下的热效率进行强制规定。表3引自《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 暖热水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6652015),户式采暖炉的能效等级1级的额 定热效率为99%,

表3热水器和采暖炉能效等级

4.2.9户式燃气供暖炉包括热风炉和热水炉。在上一版标准中,是不推荐高层建筑中 更用的。但本版标准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更好了,且规定了户式燃气供暖炉的能效 等级为1级,这为户式采暖炉的使用提供了良好的环境。本条仅从节能和排放角度提 出了对户式燃气供暖炉选用的原则要求。 1采用户式供暖炉供暖时,负荷计算应考虑户间传热量,在基本耗热量基础上可 以再适当留有余量。但是设备容量选择过大,会因为经常在部分负荷条件下运行而大 幅度地降低热效率,并影响室内舒适度。 2燃气供暖炉大部分时间只需要部分负荷运行,如果单纯进行燃烧量调节而不相 应改变燃烧空气量,会由于过剩空气系数增大使热效率下降。因此宜采用具有自动同

4.3供热水输送系统和室外管网

4.3.1各种燃气锅炉对供回水温度、流量等有不同的要求,运行中必须确保这些参数 不超出允许范围。燃天然气的锅炉,其烟气的露点温度约为58℃左右,当用户侧回 水温度低于58℃时,烟气冷凝对碳钢锅炉有较大腐蚀性,影响锅炉的使用寿命,北 京很多燃气锅炉只使用了5年就被腐蚀破坏。采用二级泵混水系统可以使热源侧和用 卢侧分别按各自的要求调节水温和流量,既满足锅炉防腐及安全要求,又满足系统节 能的需要。根据某些锅炉的特性(例如冷凝锅炉等),也可能不需设二级泵混水系统 而采用一级泵直接供热系统,设计人应向锅炉厂技术部门了解清楚

图2燃气锅炉房直接供热二级泵混水系统示例

4.3.2本条是对室外管网输送水泵的选型要求。由于末端控制阀的安装,居住建筑保 热系统为变流量系统。直接供热系统循环泵及间接供热系统一次侧循环泵,在热源 备支持变流量工况时,应采用变频泵。而间接供热系统二次侧循环泵均应为变频泵 4.3.3同一热源的供热系统,当服务的热用户未端系统形式不同(如散热器和地面车 射采暖),对供热参数要求也不同,水温较低的系统可以在用户入口设置二级混水泵 4.3.4耗电输热比EHR和耗电输冷(热)比EC(H)R分别反应了供暖系统和空调水系统 中循环水泵的耗电功率与建筑冷热负荷的关系,对此值进行限制是为了保证水泵的选 择在合理的范围,以降低水泵能耗。公式均引自《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 规范》(GB50736一2012)。对于公式中的参数取值,本标准仅摘录了适用于北京(寒 冷)地区的数值。 值得注意的是,EC(H)R公式右边的限定值中温差△T的确定,对于寒冷地区空调热 水温差为15℃,与北京地区传统常采用的10℃不同,主要是考虑到节省水泵能耗,而 且实际证明采用此温差,按夏季选用的风机盘管等未端设备的供热能力能够满足房间 负荷的需求;如果设计时必须采用传统的10℃温差,将需通过放大管径等手段减少管 网阻力,或采用高效率水泵,才能满足限定值的要求。 公式中A值是根据水泵效率等推算出的计算参数,由于流量不同,水泵效率存在 定的差距。根据国家标准《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762一2007) 中水泵的性能参数,并满足水泵工作在高效区的要求,当水泵水流量≤60m3/h时,水

泵平均效率取63%;当水泵水流量>60m/h,小于200m/h时,水泵平均效率取69%; 当水泵水流量>200m/h时,水泵平均效率取71%。因此,A值按流量取值。 公式中B值反映了机房和用户的水流阻力。对于空调水系统,用户阻力包括未端空 调设备阻力和进入用户区域或层面的管道阻力,其中“用户管道”与“从冷热机房至 该系统最远用户的供回水干管”之间的界限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公式中B值是按 用户区未端采用风机盘管、连接管道不超过120m、用户入口最大管道不超过DN100, 未端采用空调箱、连接管道一般不超过20m、管径不小于DN50的条件,进行估算定值 的。因此,对于一般塔式建筑,公式中“从冷热机房至该系统最远用户的供回水干管” 长度ZL,一般计算至最高最远层立管未端,见图1的示意;当管道设于大面积单层或 多层建筑时,各层管道也包含干管,且长度、管径远远超过B值的定值范围,此时 L“可按机房出口至最远端空调末端的管道长度减去100m确定”

图1从冷热机房至该系统最远用户的

图1从冷热机房至该系统最远用户的 供回水干管和用户分界示意

在北京市地方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相关规定中,空调系统输送干管 和机房、用户的总阻力统一用水泵的扬程H来代替;由于水系统的供冷半径变化较大, 如果用一个规定的水泵扬程(《标准》规定限值为36m)并不能完全反映实际情况,也会 给实际工程设计带来一些困难。因此,空调水系统EC(H)R与供暖系统的EHR的思路统 一,系统半径越大允许的EC(H)R限值也相应增大,并解决了管道比摩阻在不同长度时 的连续性问题,使其可操作性得以提高。 4.3.5热水管网的敷设方式,直接影响供热系统的总投资及运行费用,应合理选取。 对于管网分支较少和管道数量较少的情况,采用直埋管敷设,投资较小,运行管理也 比较方便。直埋管道的埋设深度在冰冻线以下可以减少热水管道的散热。

4.4.1双管式系统包括住宅的共用立管、户内水平双管和集体宿舍等常采用的垂直双 管等。 采用双管系统基于以下几点: 1)跨越管减小1号的的单管系统,流经散热器的流量仅为总流量的30%左右, 因此单管系统散热器总片数多于双管系统,尤其是垂直系统的底层或水平系统的未端 房间,散热器数量过多、占据空间过大。 2)双管系统各组散热器的进出口温差大,恒温控制阀的调节性能好(接近线性); 而单管系统串连的散热器越多,各组散热器的进出口温差越小,恒温控制阀的调节性 能越差(接近快开阀):见图3。

图3散热器流量和散热量的关系曲线

3)单管系统相对双管系统,恒温阀口径大、价格高,且目前适合单管系统并且调节 性能好的低阻力两通恒温阀和三通恒温阀产品较少。 4)双管系统能形成变流量水系统,循环水泵可采用变速调节,有利于节能, 5)对于垂直双管系统,由于采用了室温自动控制装置,可以克服一些竖向失调带来 的影响。 4.4.2共用立管的分户独立系统能够满足住宅分户管理、检修、调节的使用需求;且 具有公共功能的共用立管、总体调节和检修的阀门、系统排气装置等可以方便地设置 在公共空间内,不占据套内空间,不需入户维护管理。此种系统型式经多年实践,证 明使用情况良好,已取得许多有益经验。住宅户内供暖系统也推荐采用双管式。当条

调节。串联的散热器不宜超过6组,是为了避免阀1门对散热器的调节性能过差。 4.4.3本条规定主要为了有利于系统的水力平衡和实现分户热计量(分摊)。共用立 管的分户独立系统,由于各并联的户内系统阻力较大,相对于传统的双管系统,实现 水力平衡的条件较好,但仍应重视管道布置和环路划分,并进行水力平衡计算。北京 市已有地方标准《供热计量设计技术规程》DB11/10662014,对共用立管和入户装置 的布置均有较详细的具体规定。 4.4.4热水地面辐射供暖分别为每个主要房间或区域配置独立环路的目的,是能够对 主要房间进行分室调节和温控。即使住宅采用分户总体控制室温的方式,也可对各主 要房间水路进行手动调节和开关。对一些面积较小的次要房间,例如厨房、卫生间等, 可以采用合用环路的方式。

4.4.5散热器恒温控制阀的设置

1散热器恒温控制阀在北京地区已经使用多年,实践证明起到维持房间舒适温度 和节能的以下作用,因此一般均应设置: 1)集中热源总体调节的供热量仅是根据室外温度确定的,实际运行中当某些房 词由于太阳照射和人员聚会、使用家电等,产生较大的发热量时,恒温阀能动态调节 阀门开度,维持房间温度恒定,充分利用“自由热”。 2)当人员对室温有不同的需求时,可通过手动改变恒温阀的室温设定值。尤其 是在采用分户热计量收费时,起到了显著的节能作用。 3)由于恒温阀的调节作用,可减少锅炉等集中热源的供热量。在采用双管供暖 系统时,恒温阀的调节作用改变了系统的总压差,当供暖循环泵采用变速调节时,可 节省水泵耗能 工程中常在主要房间设置恒温阀,卫生间厨房等次要房间不设置。此时,由于恒 温阀阻力较大,户内各房间水路严重不平衡,造成主要房间不热或次要房间过热现象。 因此如果设置恒温控制阀,每组散热器均应设置。 但是在采用通断时间面积法进行分户热计量(热分摊)时,户内的用热情况是通 过户内系统总管上电动阀的调节(通断)动作进行测量的,因此不能再在散热器上设 置其他调节(温控)装置;同时,电动阀通断控制实现了户内室温的总体调节。当采 用户用燃气炉的分散式供暖系统时,燃气炉设备自带温度控制器,可实现分户控温, 因此也可不设置散热器恒温控制阀。 2对于散热器恒温控制阀的选用和设置的具体要求:

1)双管系统采用高阻力恒温控制阀是为了有利于水力平衡。 2)单管系统各组散热器之间无水力平衡问题,而且为了使跨越管支路和散热器 支路获得合理的流量分配,采用两通恒温控制阀时应采用低阻力型。 另外,强调一点,本条是针对集中供热系统而言的,对于分散供热系统,如壁挂 炉、户式空气源热泵等系统不适用,其有另外的控制方式, 4.4.6散热器罩影响散热器的散热量、散热器恒温阀对室内温度的调节、热分配表分 配计的正常工作,因此散热器应明装 当必须设置散热器罩(例如幼儿园),应采用感温元件外置式的恒温阀, 4.4.7要求选用内腔无砂的铸铁散热器,是为了避免恒温阀等堵塞。 4.4.8室温分环路控制的具体做法是在一次分水器或集水器处,分路设置自动调节 阀,使房间或区域保持各自的设定温度值。总体控制是在一次分水器或集水器总管上 设置一个自动调节阀,控制整个用户或区域的室内温度。 4.4.9对于地面垫层内或镶嵌在踢脚板内的管道的选择和理设要求、管材的允许工作 压力和塑料管材壁厚的确定等,内容较全面的为北京市地方标准《地面辐射供暖技术 规范》(DB11/806)和北京市地方标准《供热计量设计技术规程》(DB11/1066),本标 准不做赞述,

4.5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

4.5.1居住建筑充分利用自然通风是减少能耗和改善室内热舒适的有效手段,在过渡 季室外气温低于26℃、高于18℃时,由于住宅室内发热量小,这段时间完全可以通 过自然通风来消除室内发热量,改善室内热舒适状况。即使是室外气温高于26℃, 但只要低于30~31℃,多数人在自然通风的条件下仍然会感觉到舒适。保证自然通 风量及其室内气流组织设计的关键,是建筑设计的外窗符合本标准第3.2.11条的规 定。 4.5.2目前,由于近几年北京市大气环境的恶化,住宅新风系统迅速兴起。住宅集中 新风系统相对户式新风系统运行能耗明显增加,且不能根据每户居民使用需求灵活调 控,因此,住宅不建议采用集中新风系统。户式新风系统由于其调节灵活,安装方便, 相对集中系统节能等特点,目前应用范围较大。本标准规定如果设置户式新风系统, 在节能设计中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新风量的选取:新风量选择过大,很显然会带来能耗的增加,而新风量过小又不 符合卫生要求。因此规定按照能够满足人员卫生要求的最小新风量作为户式新风系统

的新风选取依据。 2北京地区供暖期较长、室外温度较低,室内外温差较大。回收排风余热,能效和经 济效益都很明显。因此如果设置户式新风系统,应设置排风热回收装置。 3.设置排风热回收装置,其设备应高效节能,并应高于国家产品标准的规定。目前 国家标准《新风热回收机组》GB/T21087修编报批稿对能量回收装置在规定工况下 的交换效率的规定如下表所示:

其中熔效率适合全热回收装置,温度效率适合于显热回收装置,规定工况为: 1)制冷工况:排风进风干球温度27℃、湿球温度19.5℃,新风进风干球温度35℃, 湿球温度28℃; 2)制热工况:排风进风干球温度21℃、湿球温度13℃,新风进风干球温度5℃,湿 球温度2℃; 3)排风量与新风量的比值R=1。 4当排风量与新风量的比值R过大(新风量小于排风量)时,不能充分吸收排风热 量,效率较低;当R过小(新风量大于排风量)时,虽然新风吸收排风的热量充分, 效率较高,但在北京寒冷的冬季很容易结露结霜,设计的热回收装置在实际工程中常 不能正常运行,R过小是主要原因之一;R=1时,空气能量回收装置的经济和技术性 最合理;但考虑到排风收集困难,且室内宜维持微正压的要求,规定R不应小于0.75。 5在寒冷的冬季如果结露会出现结霜危险,影响系统工作,尤其在R偏小时更容易出 现结露结霜现象。经过计算,北京城区散湿量一般的空调区(例如t=20℃、=30%), 在冬季设计工况下,R=1时如采用全热能量回收装置,一般不会结露;采用显热能量 回收装置则有可能结露,此时可适当减少参与能量回收的新风量(不参与热回收的新 风不经过热回收装置)。运行中常采用避免结露的控制措施:有旁通的系统可关闭热 回收支路,打开旁通支路;如果工程允许,可暂时停止送排风机的运行等。但产生霜 冻取决于低温持续时间、空气流量、空气温湿度、热回收器芯体温度和传热效率等多 种因素,防霜冻温度取值较难确定,而且停止风机运行也影响使用。为了保证空调系

统在绝大部分时间能够正常工作,规定应通过防结露校核计算,如果排风出口空气相 对湿度计算值大于等于100%,应设置预热装置。 4.5.3采用分散式房间空调器(以分体式空调器为主)进行空调和供暖时,如果统 设计和建设单位统一安装,应按本条规定采用能效比高的产品。如果由用户自行采购 也要指导用户购买能效比高的节能型产品。 为了方便应用,表4和表5分别列出了现行国家标准《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 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12021.3一2010)和《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 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21455一2013)中,房间空调器能源效率等级指标(能效等 级2级为节能型产品)和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源效率等级第2级指标(节能 评价值)。

表4房间空调器能源效率等级指标(W/W)

表5单冷型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源效率2级对应的制冷 季节能源消耗效率(SEER)指标「W·h/(W·h)1

4.5.4强制性条文。 本条是来源于JGJ262018第5.4.3条。户式集中空调指采用一套空调主机(户 式中央空调机组或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等)向一套住宅提供空调冷热源(冷热水 冷热媒或冷热风)进行空调、供暖的方式。 本条与上版标准相比,由于北京市地方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1/687) 已出2015版,各种冷源设备的性能系数均已发生很大的变化。因此,本条也采用与

公共建筑节能标准相同的性能参数。风管送风式空调(热泵)机组和单元式空气调节 机(名义制冷量大于7100W)中,机组名义工况时的能效比(EER)见表6。 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综合性能系数见表7。 风冷或蒸发冷却的户用冷水(热泵)机组制冷性能系数见本标准第4.5.5条条文 说明表8

表6单元式机组能效比EER

4.5.5强制性条文。 本条是来源于JGJ262018第5.4.3条。采用集中式空调供暖系统,一般指采用 电力驱动或吸收式冷(热)水机组,由空调冷热源站向多套住宅、多栋住宅楼、甚至 整个住宅小区(包括配套公共建筑)提供空调、供暖冷热源(冷热水)。对于集中空 调、供暖系统的居民小区,其冷源能效的要求应该等同于公共建筑的规定 为了方便应用,表8和表9列出北京市地方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DB11/687一2015)中对冷水(热泵)机组制冷性能系数COP和综合性能系数SCOP 值、溴化锂吸收式机组性能参数、冷水(热泵)机组综合制冷性能系数的限值。 表9中名义工况制冷机综合制冷性能系数SCOP是考虑了冷源侧冷却水泵、冷却 塔搭等的能源消耗后的性能系数,对各种冷源的实际性能进行比较时更为明确,对能源

的合理利用有很好的指导作用。SCOP的计算方法详北京市地方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1/687一2015)。表8冷水(热泵)机组制冷性能系数COP类型名义制冷量(kw)COP(W/W)涡旋式<5284.10<5284.90螺杆式528~11635.30水冷>11635.60<11635.40离心式1163~21105.70>21105.90≤502.60涡旋式风冷或蒸发>502.80冷却≤502.80螺杆式>503.00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冷1.30(温)水机组表9水冷式制冷机组冷源系统综合制冷性能系数限值名义制冷冷源系统综合制冷性能系数SCOP类型量定频单工况变频机双工况(kw)机组组机组涡旋式<5283.50<5284.103.90528~螺杆式4.404.201163冷水(热>11634.604.40泵)机组<11634.504.204.101163~离心式4.704.404.302110>21104.804.504.40单元式、不接风7.1~143.00风管送风管>142.90式、屋面7.1~142.80式空调机接风管>142.70组直燃机组1.154.5.6强制性条文地源热泵系统包括土壤源热泵系统、浅层地下水源热泵系统、地表水源热泵系统、污水水源热泵系统。根据地热能交换系统形式的不同,地源热泵系统又分为地埋管地源热泵系统、地下水地源热泵系统和地表水地源热泵系统。122

表10水(地)源热泵机组能效等级

采用能效为1级的地源热泵机组,一是为了提高地源热泵系统的能效, 二是目

4.5.7空调未端设备的室温控制 1对于风机盘管,要求具有一定的冷、热量调控能力,既有利于室内的正常使用, 也有利于节能。 三速开关是常见的风机盘管的调节方式,由使用人员根据自身的体感需求进行手动的 高、中、低速控制。对于大多数居住建筑来说,这是一种比较经济可行的方式,可以 在一定程度上节省冷、热量消耗。 采用人工手动的方式,无法做到实时控制,也不满足本标准第4.1.11条对自控 的强制性要求。集中冷源的空调系统,风机盘管常采用温度自动控制水路电动两通阀 开闭的方式,也有采用温度自动控制风机启停方式的。由于以下原因,规定采用前者 1)后者不能保证房间的气流组织,温控精度相对较差。 2)空调未端设备如果不装设水路调节阀或设水路分流三通调节阀(已经很少采 用),而空调冷(热)水循环泵通过台数调节或变频调节流量减少时,系统总流量减 少很多,但仍按比例流入不需供冷(热)的未端设备或流过三通阀的旁路,会造成供 冷(热)需求较大的未端设备的供冷(热)不满足要求。当水泵为定流量运行时,由 于水泵运行台数减少、尽管总水量减小,但无电动两通阀的系统其管网曲线基本不发 生变化,运行的水泵还有可能发生单台超负荷情况,严重时还会出现事故,因此规定 应设置温控水路两通电动阀。 对于用户采用独立户式冷水机组时,由于仅运行一台循环水泵,且系统较小,常 间断运行,对节能等影响不大,温控方式不做强行规定 2户式冷水机组、直接膨胀风管式空调机组和其他机电一体化的分体式空调器, 多联式空调机组的房间室内机等,设备均附带有温控装置,符合本标准4.1.11条对 建筑设计的范畴内,因此不在本条提出

5建筑给水排水的节能设计

5.1.1城市管网供水和建筑物的加压供水,无论是水的净化处理还是输送,都需要耗 费电能等能源,因此广义上节水就是节能。但国家的相关规定已经对给排水系统设计 和节水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因此本标准仅对涉及节约建筑物自身用于给排水系统的水 泵能耗、生活热水加热能耗等做出相应规定,其余均应按相关标准的规定执行。 5.1.2用水点尤其是淋浴设施处冷、热水供水压力平衡和稳定,能够减少水温初调节 时间,避免洗浴过程中的忽冷忽热,对节能节水有利。其保证措施包括冷水、热水供 应系统分区一致,减少热水管网和加热设备的系统阻力(见本标准第5.3.9条),淋 浴器处设置能自动调节水温功能的混合器、混合阀等。 5.1.3节水器材、器具指卫生器具、水嘴、淋浴器等。计量装置的设置指居住小区内 各类生活供水系统(包括给水、中水、热水、直饮水等)的住宅入户管、各栋单体建 筑引入管上设计量水表,小区内其他建筑根据不同使用性质及计费标准分类分别设置 计量水表

5.2.1设有市政或小区给水、中水等供水管网的建筑,充分利用供水管网的水压直接 供水,可以减少二次加压水泵的能耗,还可以减少居民生活饮用水水质污染。 5.2.2建筑的各类供水系统包括给水、中水、热水、直饮水等(下同)。给水系统的 水压,既要满足卫生器具所需要的最低水压,又要考虑系统和给水配件可承受的最大 水压和使用时的节水节能要求。 各分区的最低卫生器具配水点指同一立管的每层各户分支处,其静水压力要求与 现行相关国家标准一致。但在工程设计时,为简化系统,常按最高区水压要求设置 套供水加压泵,然后再将低区的多余水压采用减压或调压设施加以消除,显然,被消 除的多余水压是无效的能耗。对于高层居住建筑,尤其是供洗浴和饮用的给水系统用 量较大,完全有条件按分区设置加压泵,避免或减少无效能耗。 对于用水点供水压力的限制,是为了节约用水,同时降低了加压水泵的流量和功

率,并节省了生活热水的加热能耗。 5.2.3常用的加压供水方式包括高位水箱供水、气压供水、变频调速供水和管网叠压 供水等,从节能节水的角度比较,这四种常用的供水方式中,高位水箱和管网叠压供 水占有优势。但在工程设计中,在考虑节能节水的同时,还需兼顾其他因素,例如顶 层用户的水压要求、市政水压等供水条件、供水的安全性、用水的二次污染等问题。 5.2.4给水泵的能耗在给排水系统的能耗中占有很大的比重,因此给水泵的选择应在 管网水力计算的基础上进行,从而保证水泵选型正确,工作在高效区。变频调速泵在 额定转速时的工作点,应位于水泵高效区的未端(右侧),以使水泵大部分时间均在 高效区运行。 选择具有随流量增大,扬程逐渐下降特性的供水加压泵,能够保证水泵工作稳定 并联使用可靠,有利于节水节能, 5.2.5水泵房宜设置在建筑物或建筑小区的中心部位是为了减少输送管网长度。 当水泵和吸水池设置在建筑物地下室时,吸水池(箱)宜设在最接近地面上用水点的 地下室上部位置,尽量减少水泵的提升高度;但要注意给水泵房位置还必须满足隔声 和隔振等要求,避免在贴邻居室的正下方设置水泵;必要时可将吸水池尽量设置在地 下室上部,水泵设置在远离居室的地下室下部。 5.2.6此条是针对有些工程将部分或全部地面以上的污废水先排入地下污水泵房,再 用污水提升泵排入室外管网而提出的。这种做法既浪费能源文不安全。因此,应优先 采用重力流直接排入室外管网方式。但由于目前地下室外轮廓突出地上建筑物之外的 现象很普遍,地下室顶板上是室外地面的情况很多,致使污水管道在地下室铺设路线过 长,污废水管线无法就近排入室外管网。故此次修编将此条改为“宜”,允许这种地 下室满铺的建筑污水可排入污水泵房再提升排出

5.3.1生活热水供应系统包括集中系统和分户独立系统。根据北京市居民生活水平的 现状,不论建筑标准的高低、无论生活热水集中供应或分散加热,都是建筑的必需, 系统形式和热源的选择均应在建筑设计阶段以节能为原则统一考虑。因此,新建建筑 应设计生活热水供应系统,其热源按下列原则选用:

城市热网为建筑供热的首选热源。当建设开发单位要求集中供应生活热水时 用城市热网供暖的小区常在热力站采用城市热网为一次热源制备生活热水。北京市

城市热网基本上为热电联产的热源形式,其能源使用效率比直接燃气加热高,更高于 直接电加热,因此这种形式符合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委局《关于进 一步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的意见》(建城[2005]220号)中提出的“要坚持集中 供热为主”的要求。因此当无采用首选热源条件时,宜采用城市热网供热热源。 2限制使用的热源形式 1)蒸汽的能量品位比热水要高得多,采用燃气或燃油锅炉将水由低温状态加热 至蒸汽,再通过热交换转化为生活热水是能量的高质低用,能源浪费很大,除非有其 它用汽要求,应避免采用。 2)直接采用电加热是对高品质二次能源的降级使用,相同热值的电能换算成耗 费的标煤量约是燃气相当标煤量的3.3倍,因此不宜采用容积式直接电加热作为生活 热水系统的主体热源(不包括居民自行设置的仅在集中热源检修期使用的备用电热水 器),但即热式电热水器除外。即热式电热水器具有靠近用水点、无储热散热损失、 无输配散热损失等优点,用热水时无需提前预热,不存在预热时的散热损失,既能够 实现节电节水,也能够提高用户满意度。设计时需要注意的是,用电容量应给予考虑, 5.3.2根据3.1.8条第2款的规定,用户采用太阳能生活热水作为生活热水热源时, 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太阳能生活热水系统通常由太阳能集热器、储热水箱、水泵、 连接管道、控制系统和辅助能源加热设备组成, 1日均用热水量宜按照《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标准》GB50364表 5.4.2→中用水定额下限值选取; 居民生活热水使用主要包括洗澡、盟洗、洗衣、厨房用热水(洗菜、清洗餐具等) 以及打扫卫生等日常活动。其中,洗澡用热水是用量占日常用热水量的主要部分。根 据居民用水量调查,北京市人均日用热水量为37L/d。因此,为避免系统设计偏大, 平均日热水用水定额取值参考《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标准》GB 503642018,并取标准下限值。 表11热水用水定额

3采用分散辅热且辅热热源位置尽可能靠近用水点; 根据《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标准》GB503642018,太阳能热水系 统可按系统的集热与辅热方式分为三类:集中集热集中辅热系统、集中集热分散辅 热系统、分散集热分散辅热系统。由于太阳能集热效率最高的时段和用户用热水时 段存在时间差,当太阳能集热量无法满足用户用热量需求时,则开启辅助热源,此时 辅助加热设备越靠近用水点,输送散热损失越小。同时工程实测数据也表明,分散辅 热系统相较集中辅热系统热性能更优。因此,采用分散辅热式系统,同时使辅助热源

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组较适用于夏季和过渡季节总时间长地区:北京地区使用

需要考虑机组的经济性与可靠性,在室外温度较低的工况下运行,致使机组制热COF 太低,失去热泵机组节能优势时就不宜采用。 选用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组制备生活热水时应注意热水出水温度,在节能设计的 司时还要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对生活热水的卫生要求。一般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组热水 出水温度低于60℃,为避免热水管网中滋生军团菌,需要采取措施抑制细菌繁殖。 如定期每隔1周~2周采用65℃的热水供水1天,抑制细菌繁殖生长,但必须有用水 时防止烫伤的措施,如设置混水阀等,或采取其他安全有效的消毒杀菌措施, 5.3.6为避免使用热水时需要放空大量冷水而造成水和能源的浪费,集中生活热水系 统应设循环加热系统。根据《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第8.2.4条第3款的规 定要求,为保证无循环的供水支管长度不超过8m,宜就近在用水点处设置供回水立 管,热水表宜采用在户内安装的远传电子计量或IC卡仪表。当热水用水点距水表或 热水器较远时,需采取其他措施,例如:集中热水供水系统在用水点附近增加热水和 回水立管并设置热水表;户内采用设在厨房的燃气热水器时,设户内热水循环系统, 循环水泵控制可以采用用水前手动开闭或定时关闭方式。 5.3.7集中生活热水的供水温度越高,管内外温差和热损失越大。同时也为防止结垢, 因此给出最高设计温度的限制。在保证配水点水温的前提下,可根据热水供水管线长 短、管道保温等情况确定合适的出水温度,以缩小管内外温差,减少热损失,节约能

5.3.8本条还包括太阳能热水系统辅助热源的加热设备。选择低阻力的加热设备,是 为了保证冷热水用水点的压力平衡。安全可靠、构造简单、操作维修方便是为了保证 设备正常运行和保持较高的换热效率。设置自动温控装置是为了保证水温恒定T/CAGHP 053-2018 地质灾害生物治理工程施工技术规范(试行),提高 热水供水品质并有利于节能节水

6.2.1居住小区道路照明光源宜选用LED灯、小功率金属卤化物灯等高光效节能灯 具,不应选用白炽灯,镇流器应符合该产品的国家能效标准,在满足眩光限制和配 光要求的条件下,应优先选用效率高的灯具。居住小区道路照明宜采用分区、分时 段时间表程序开关控制和光电传感器控制两种组合控制方式。居住建筑公共场所的 照明光源应以高光效荧光灯、LED灯为主要光源,镇流器应符合该产品的国家能效 标准,在满足眩光限制和配光要求的条件下,应优先选用效率高的灯具。居住建筑

的楼梯间、电梯厅、公共走道、地下停车场等公共场所的照明,宜采用定时开关、 节能自熄开关、声光控制等节能控制方式,应急照明应有应急时强制点亮的措施, 关于照明产品能效的相关国标举例如下: 《室内照明用LED产品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255) 《管形荧光灯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7896) 《单端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415) 《高压钠灯用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574) 《金属卤化物灯用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053) 《金属卤化物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054) 6.2.2本条从照明节能的角度出发,规定了居住建筑的照明功率密度限值,当房间 或场所的照度值高于或低于本表规定的对应照度值时,其照明功率密度限值应按比 例提高或折减。详见国家现行《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所对应的相关标准 要求。 6.2.3此条主要是对小区地下建筑照明、室外照明设计及室内装修设计提出的规 定。上述场所如果大量使用高谐波的设备,将导致无功电流增大,增加损耗,影响 电源质量。本条规定明确了谐波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 发射限值》GB17625.1规定的C类、A类和D类设备的谐波电流限值要求 6.2.4智能家居系统包含:灯控子系统、空调子系统、安全子系统等,可设定多种 情景模式,可实现灯管场景转换、室内温湿度调节、为家用电器配置更好的能效管 理,在提高舒适性的同时,实现家庭的节水、节能。 6.2.5对于居住建筑配置家用电器,应采用节能产品。本条不包括房间空气调节器 的选用,应执行本准4.5节。中国能效标识2级以上产品为节能产品,以下列出部 分家用电器依据的国家标准: 《家用电冰箱电耗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12021.2) 《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2021.3) 《电动洗衣机能耗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12021.4) 《自动电饭锅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2021.6) 《家用电磁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456) 《储水式电热水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19) 《家用和类似用途微波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4849)

的楼梯间、电梯厅、公共走道、地下停车场等公共场所的照明,宜采用定时开关 节能自熄开关、声光控制等节能控制方式,应急照明应有应急时强制点亮的措施 关于照明产品能效的相关国标举例如下:

能自熄开关、声光控制等节能控制方式,应急照明应有应急 于照明产品能效的相关国标举例如下: 《室内照明用LED产品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255) 《管形荧光灯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7896) 《单端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415) 《高压钠灯用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574) 《金属卤化物灯用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053) 《金属卤化物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054)

《家用电冰箱电耗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12021.2) (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2021.3) (电动洗衣机能耗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12021.4) (自动电饭锅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2021.6) 《家用电磁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456) 《储水式电热水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19) 《家用和类似用途微波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4849

《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4850, 6.2.6太阳能是常用的可再生能源之一,随着太阳能光伏技术工艺的不断改进、制 造成本也在逐渐降低,对于日照条件好的建筑,应采用太阳能光伏系统。太阳能光 伏系统设计应执行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应用技术规范》 (JGJ203)。当居住建筑采用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时,太阳能光伏组件的光电转化效 率是反映光伏组件的产品质量和发电效率的重要指标,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光伏发 电“领跑者”计划。另外应本着“自发自用DB34/T 3103-2018 建设项目节地评价规程,余量上网,电网调节”的原则设计光 伏发电系统。居住建筑的庭院景观、地下车库、公共走廊等公共场所的照明占住宅 公共区域总能耗比例较大,经过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这部分用电采用太阳能光 系统可明显降低公共区域的能耗。采用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时,应分析光伏发电系 统的电力电量消纳状况,合理设置储能装置,降低系统造价使之更加经济,增加供 电的可靠性与稳定性

费电能表,实现该户总耗电量的计量。对于公共设施应按公共部分照明、景观照明、 电梯、水泵、停车场(库)、室内外附属用电等用电负荷设置分项电能计量装置,当 配套公建设置高基变电所时,应满足北京是地方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DB11/687)中第6.4节要求,在低压配电系统中第一级电源进线和主要出线回路 上及第二级以下的重点监测回路上,设置计量或测量仪表,掌握不同公用设施用电 项目和用电行为的能耗情况。对于有可再生能源发电装置的居住建筑,应对可再生 能源发电装置设置独立的分项计量装置,并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光伏发电接入配 电网设计规范》(GB/T50865)的规定。 6.3.4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是建筑节能的重要手段。北京市于2014年发布了北京市地 方标准《供热计量设计技术规程》(DB11/10662014),该本标准对居住建筑的供热 计量设计有详尽的规定,住宅分户热计量采集和远传系统的设计应符合该规程的相 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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