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322-2011 粮食钢板筒仓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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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322-2011 粮食钢板筒仓设计规范

附录D储粮荷载计算系数

附录E旋转壳体在对称荷载下的薄膜内力

表E旋转末体在对称荷载下的薄题内力

1Yc为仓壁材料重力密度;为系数,=cosa+ksinα;n为系数,n=l1/I2;pv1、pv2分别为储 粮作用与漏斗底部及顶部单位面积上的竖向压力;t为旋转壳的厚度。 2各项荷载均以图示方向为正。

注:1YC为仓壁材料重力密度: 王为系数GB50434-2008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 =cosa+ksinα;n为系数,n=l1/12;pv1、pv2分别 粮作用与漏斗底部及顶部单位面积上的竖向压力;t为旋转壳的厚度。

粮作用与漏斗底部及顶部单位面积上的竖向压力;t 2各项荷载均以图示方向为正。

2各项荷载均以图示方向为正

厂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于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同采用“宜”,反面同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规定”或“应按…执行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2006版)》GB50009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 《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 《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7440 《磷化氢环流熏蒸技术规程》LS/T1201 《谷物冷却机低温储粮技术规程》LS/T1204 《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LS1206 《粮情测控系统》LS/T120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503222001

3.1.2无论哪种方法制作的粮食钢板筒仓,在施工时都需有施工机具及操作必需的 工作面,因此钢板群仓的单仓之间应留有间距,一般为500mm左右,另外钢板群仓的 单仓之间要满足使用过程中维修通道要求,不应小于500mm。 当简仓采用独立基础时,间距应满足基础宽度要求。如受场地限制,基础设计 也可采取措施,压缩仓间间距。 落地式平底仓,一般由中部地道自流出粮,沿地道出粮口与仓壁间积存粮食, 需要用大型机械清仓设备入仓作业。清仓设备入仓时需要足够的间隙或转弯半径。 地下出粮输送设备产量较大,工艺设计常采用装载机入仓进行清仓作业,此时要求 沿地道方尚间距7m。当场地受限制,沿地道方向的两个门不能同时满足设备进仓作 业时,必须保证一个门前有足够的距离。根据使用情况的调查,业主认为装载机不 宜入仓作业,应选用可拆卸的旋转刮板机、绞龙或其他清仓设备。不同的设备入仓 所需的距离不同,仓间净距应满足所采用的清仓设备操作要求。 3.1.3、3.1.4粮食钢板筒仓的自重相对较轻,粮食荷载占主导地位。由于粮食的空、 满仓荷载变化将弓引起地基变形,导致各单体构筑物的相对位移。因此设计各单体构 筑物之间连接栈桥、连廊、输送地道时,应考虑因地基变形引起各单体构筑物之间 的相对位移。输送地道应设置沉降缝;连接单体构筑物的架空栈桥、连廊的支承处, 还应考虑相对水平位移。相对水平位移值△μ定为不小于单体构筑物高度的四百分 之一,是与基础倾斜率不大于0.002相协调的。 3.1.5由于粮食荷载自重很大,除建在基岩上的粮食钢板仓外,地基都会因装、卸 粮食产生变形,为避免首次装粮时地基产生过大的压缩变形,在设计文件中应根据 简仓容量和地基条件提出首次装卸粮的要求,如分次装粮,每次装粮后的充许沉降 量、下次装粮条件等。控制每次地基沉降量,确保使用安全。总结简仓首次装粮过 程中所发生的事故,往往是在装粮最后阶段出现。这主要因为在最后阶段地基接近 满载时,可能出现较大的变形所致。因此“简仓沉降观测及试装粮压仓”中强调了 最后阶段装粮应控制在10%;特别是软弱土质地区更应密切观察,以免发生事故。为 了缩短试装粮时间,可根据筒仓装粮高度及地基基础情况,减少装粮次数,这时可 增加第一次装粮数量;但是应当注意,就在这一阶段内装粮,各个筒简仓也应按顺序 逐步循环装粮,以免一个仓一次受载过大。

3.2.2粮食钢板筒仓为薄壁结构,尽可能减少仓上建筑作用于筒仓的各种荷载。仓 上设备及操作检修平台应优先考虑采用敲开的轻钢结构,以减少仓上结构自重及风 荷载。 3.2.3直径不大于6m的简仓仓顶,无较大荷载时,可直接采用钢板支承于仓顶的上 下环梁上,形成正截锥壳仓顶。直径大于6m的简仓仓顶,荷载较大,若采用正截锥

壳仓顶,会使钢板过厚而不经济,故宜设置斜梁支承于仓顶的上下环梁上,形成正 截锥空间杆系仓顶结构。 3.2.4简仓仓壁为波纹钢板、螺旋卷边钢板、肋型钢板时,涂漆困难,应采用热镀 锌钢板或合金钢板,以保证简仓的工作寿命。根据目前我国粮食钢板简仓的实际建 设及钢板生产供应情况,当有可靠技术参数时,也可采用其他类型钢板。 3.2.5直径12m以下的钢板筒仓,采用架空的平底填坡或锥斗仓底,有利于出粮的机 械化操作;直径15m以上的钢板筒仓,采用落地式平底仓,利用地基承担大部分粮 食自重,更经济合理。12m一15m之间,可按实际情况由设计人员自行比较确定。

4.1.1粮食钢板筒仓为特种结构,使用过程中除承受永久荷载、可变荷载、地震作 用等荷载作用外,还要承受储粮对仓筒的作用。储粮对简仓的作用效果较大,作用 时间长,且随时间变化,是影响筒仓结构安全的主要因素。所以,本条文为强制性 条文,将粮食荷载单列以引起重视。 4.1.3粮食散料的物理特性参数(重力密度、内摩擦角、与仓壁之间的摩擦系数等) 的取值,对储料荷载的计算结果有很大的影响,然而影响粮食散料物理特性参数的 因素很多,不同的物料状态(颗粒形状、含水量)、含杂粮、装卸条件、外界温度、 储存时间等都会使散料的物理特性参数发生变化,因此设计中选用各种参数时必须 慎重。 粮食散料的物理特性参数一般应通过试验,并综合考虑各种变化因素。附录C 所列粮食散料的物理特性参数,是我国粮食简仓设计的经验数据,采用时应根据实 际粮食散料的来源、品种等进行选择。 4.1.4波纹粮食钢板简仓卸料时,粮食与仓壁间的相对滑移面并不完全是沿波纹钢 板表面,位于钢板外凸波内的粮食与仓内流动区内的粮食之间也发生相对滑移,故 在考虑粮食对仓壁的摩擦作用时,偏于安全取粮食的内摩擦角取代粮食对平钢板的 外摩擦角。 4.1.5储粮计算高度的取值,对储料压力的计算结果有很大影响。特别是对于大直 经筒仓储料顶面为斜面时,确定其计算高度,应考虑储料斜面可能会超出仓壁高度 形成的上部锥体或储料斜面可能会低于仓壁高度产生的无效仓容,故计算高度上端 算至储料锥体的重心,否则会产生较大误差。筒仓下部为填料时,由于填料有一定 的强度,能够承受储料压力,故应考虑填料的有利影响,将计算高度算至填料的表 面。 4.1.6在对筒仓仓壁进行风压下的稳定验算时,一般由局部承压稳定起控制作用, 应考虑仓壁局部表面承受的最大风压值,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2006版)》GB50009对圆形构筑物风载体型系数的有关规定,按局部计算考虑取值 为1.0。筒仓整体计算时,对单独筒仓,风载体型系数取0.8,对仓间距较小的群仓, 近似按矩形建筑物风载体型系数,取1.3。

4.2.2简仓储粮对仓壁的压力,国内外已进行了长期和大量的研究,提出有不同的 计算方法,但多数是以杨森(Janssen)公式作为计算简仓储粮静态压力的基础。尽 管该公式本身有一定的缺陷,但其计算结果基本能符合粮食静态压力的实际情况, 误差并不大。故本规范仍采用杨森(Janssen)公式作为计算筒仓储粮静态压力的基 本公式。 4.2.3本条文为强制性条文。深仓卸料时储粮的动态压力涉及因素比较多,对粮食

4.2.3本条文为强制性条文。深仓卸料时储粮的动态压力涉及因素比较多,对粮食

动态压力的机理、分布及定量分析尚无较一致的认识,属尚未彻底解决的研究课题, 但筒仓内储料处于流动状态时对仓壁压力增大且沿仓壁高度与水平截面圆周呈不均 匀分布的事实,已被大家所公认。目前国外简仓设计规范对储料动态压力的计算亦 各不相同,有采用单一的修正系数,有按不同储料品种及简仓的几何尺寸给出不同 的计算参数,也有按卸料时不同的储料流动状态分别计算 本规范中选用的深仓储料动态压力修正系数主要依据我国多年来的简仓设计实践, 并参考了国外有关国家(德国、美国、法国、澳大利亚等)的筒仓设计规范。储料 的水平与竖向动态压力修正系数Ch、C,与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筒仓设计规范》 GB50077取值相同,另外考虑到钢板简仓的径厚比较大,稳定性较差,粮食钢板简仓 工程事故多是由于卸料时仓壁屈曲而引起。参考国外有关国家简仓设计规范,对储 料作用于仓壁的竖向摩擦力也引入了动力修正系数Cf。 4.2.4浅仓储粮对仓壁的水平压力,是按库仑理论作为计算的基本公式。但对装粮 高度较大的大直径浅仓,粮食对仓壁也会产生较大摩擦力,所以对h.≥15m且d.10m 的浅仓,仍要求按深仓计算储粮对仓壁的水平压力,同时还应考虑储料摩擦荷载, 以保证仓壁的安全可靠。 4.2.6粮食对电缆的总摩擦力计算公式(4.2.6)是按杨森(Janssen)理论推导并 考虑了动态压力修正系数,适用于圆截面且直径无变化的电缆等类似吊挂构件。对 于深仓,动态压力修正系数为2,与实测值能较好的吻合;对于浅仓,由于卸料时仓 内粮食多为漏斗状流动,此时在吊挂电缆长度范围内只有部分储粮处于流动状态, 其动态压力修正系数可适当减小,但不应小于1.5

4.3.1钢板群仓,由于施工、维修等操作要求,筒与筒之间需留一定间隙,故地震 作用可按单仓来计算。 地震时仓内储粮并非完全作为荷载作用于仓壁,而是在一定程度上也能衰减地 能量并能对仓壁起一定的支承作用。但储粮与仓壁之间的相互作用机理目前还不 清楚。参照现行国家标准《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50191的相关规定,可不考虑 地震时储粮对仓壁的局部作用。 落地式平底钢板筒仓,储粮竖向压力完全由仓内地面承担,不必计算竖向地震 作用。 4.3.2由于粮食为散粒体,地震时,散体颗粒与颗粒之间的相互运动摩擦会引起地 震能量的衰减,但目前还不能得出定量的分析方法,为设计使用上的方便,参考现 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筒仓设计规范》GB50077和《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50191 的有关规定,取满仓粮食总重量的80%作为其计算地震作用时的重力荷载代表值。 4.3.3落地式平底粮食钢板筒仓,相当于下端固定于地面,沿高度质量基本均匀分 布的悬臂构件。由于粮食钢板简仓高径比一般不大,故按整体考虑时,具有较大的 抗侧刚度,且筒仓装满粮食后,其实际刚度要比仅考虑简仓壁计算的刚度大得多。 因此在地震过程中可以把落地式平底钢板筒仓近似看作一刚性柱体,而随地面一起 振动。实际设计时,为简化计算,在采用底部剪力法计算落地式平底粮食钢板筒仓 的水平地震作用时,地震影

GB50011规定的最大值直接取用。 柱子支承或柱与筒壁共同支承的简仓装满粮食时,仓体部分可以看作为支承于 柱顶(筒壁)的刚性整体。若无仓上建筑或仓上建筑重力荷载很小,则可按单质点 模型分析;若仓上建筑重力荷载较大,则应按多质点模型分析。 仓上建筑的抗侧移刚度远小于下部粮食钢板简仓的抗侧移刚度,在地震作用下 会产生较大的鞭稍作用,参照现行国家标准《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50191的有关 规定,取仓上建筑的水平地震作用增大系数为3

4.4.2粮食钢板简仓是以粮食荷载为主的特种结构,粮食荷载同一般的可变荷载相 比,数值较大,但变异系数一般较小,特别是长期储粮时,其荷载性质更接近于永 久荷载,故取其分项系数为1.3。其他可变荷载的分项系数,是按现行国家标准《建 筑结构荷载规范(2006版)》GB50009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有关规定 取用。 4.4.3根据钢材的力学性能特点,钢结构在长期荷载作用下其力学性能并不发生较 大变化,并参照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及《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 术规范》GB50018的有关规定,钢结构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时,可只考虑荷载效 应的短期组合。 4.4.4粮食钢板筒仓设计进行荷载组合时,若有风荷载参与组合,可认为粮食荷载 是效应最大的一项可变荷载,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2006版)》 GB50009中荷载组合的要求,取其组合系数为1.0,其他可变荷载,按荷载组合的原 则取组合系数为0.6。 当地震作用参与组合时,考虑筒仓未必满载,故取储料荷载组合系数为0.9。其 他可变荷载组合系数,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规定取用。

5.1.1、5.1.2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的要求, 粮食钢板简仓结构设计应采用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设计方法。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是指结构或构件发挥充许的最大承载能力的状态。结构或构 件由于塑性变形而使其几何形状发生显著改变,虽未达到最大承载能力,但已彻底 不能使用,也属达到承载能力极限状态。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可理解为结构或构件达到使用功能上所充许的某个限值的状 态。例如,某些构件必须控制其变形,因变形过大会影响正常使用,也会使人们的 心理上产生不安全的感觉。 5.1.3所有的结构构件及连接都必须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进行设计,包括强度、稳 定、倾覆、锚固等计算。本规范中有规定的,按本规范进行计算;本规范中未规定 的,按国家其他相应规范进行计算

5.2.1由上下环梁及钢板组成的正截锥壳仓顶,按薄壳结构进行分析计算时,考虑 到仓顶一般是用扇形板块在现场拼装而成,不可避免会有较大缺陷,此缺陷会使锥 壳的稳定性较大幅度下降,当缺陷达到超出薄壳厚度时,下降幅度可能会达到50%。 5.2.2由斜梁、上下环梁及钢板组成的正截锥壳仓顶结构,在实际工程中很难保证 斜梁与仓顶钢板(特别是薄钢板)连接的可靠传力,故设计时不考虑仓顶钢板的蒙 皮效应,此时仓顶空间杆系成为一个空间瞬变体系,必须设支撑杆件或采取其他措 施保证仓顶空间稳定性。 当仓顶设有可靠支撑时,本条提出的仓顶空间杆系结构,在竖向对称荷载作用 下的内力简化分析方法,能够满足工程要求。 5.2.3上环梁承受斜梁传来的径向水平压力,若与斜梁偏心连接,径向水平压力会 对上环梁产生扭转作用,故应按压、弯、扭构件进行计算。下环梁承受斜梁传来的 径向水平拉力,若与斜梁偏心连接,径向水平拉力会对下环梁产生扭转作用,故应 按拉、弯、扭构件进行计算。与下环梁相连的仓壁一般较薄,在平面外刚度很小, 故下环梁环截面计算时,不再考虑仓壁与下环梁的共同工作。 5.2.4由于粮食钢板筒仓仓顶多为轻钢结构,故斜梁传给下环梁的竖向荷载较小, 而下环梁在竖向一般具有较大的抗弯刚度,下部又与仓壁整体相连,斜梁传给下环 梁的竖向力,可认为由下环梁均勾传给下部结构

5.3.1本条分别给出了深仓仓壁在水平及竖直方向上,应考虑的荷载基本组合,设 计中应从中选取相应最不利的组合,进行仓壁的强度、稳定及连接的计算。

5.3.2浅仓仓壁在水平及竖直方向上,应考虑的荷载基本组合与深仓基本一致,但 组合时不再计取储粮动态压力修正系数。 5.3.3加劲肋间距不大于1.2m的粮食钢板简仓,将加劲肋折算成所加强方向的壳壁 截面,可按“等效强度”或“等效刚度”的原则进行,折算后的壳壁厚度按下列规 定取值: 1按抗拉强度相等原则折算时:

2按抗弯刚度相等原则折算时;

s= [十 As h

Agtei+ t? )1/3 b bt+A: 12

5.5.1当仓下采用钢柱支承时,由于围护简壁较薄且与钢柱多为构造连接,不能保 证可靠传力。故不再考虑钢柱与围护筒壁共同工作。柱与环梁按空间框架进行分析 计算。 5.5.2为防止在水平荷载下筒仓的倾覆,筒仓仓壁与下部构件必须有可靠锚固。在 倾覆力矩M作用下,锚栓张力按梁理论求得为4M/nd(M为简仓承受的倾覆力矩,n为 锚栓数量,d为简仓直径),考虑到锚栓同时受剪及梁理论与实际锚栓群受力的误差, 如栓群转动轴可能不是简仓中心线。故将按梁理论计算的结果乘以1.5系数予以修 正。由于简仓竖向永久荷载对抗倾覆起有利作用,其分项系数应为0.9。 5.5.3粮食钢板筒仓仓壁是薄壁结构,直接承受储粮的各种荷载。基础的倾斜变形 过大,使筒仓在粮食荷载下偏心受压,会大大减低简筒仓仓壁的稳定性能,同时也会 使仓上建筑发生较大水平位移而影响正常使用。我国以往粮食钢板简仓设计,多是 参照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筒仓设计规范》GB50077的相应规定,基础的倾斜率 控制在0.004以内;基础的平均沉降量控制在400mm内,同时规定了严格的试装粮压 仓程序。考虑到试装粮压仓需要较长的时间,会影响简仓的及时投入正式使用,不

能满足现在经济建设的要求,故参考法国等国家的有关规范,限制筒仓基础的倾斜 率不超出0.002,同时对试装粮压仓程序也作了适当简化。 由于试装粮压仓程序简化,每阶段装粮比例增大,间隔时间缩短,可能会在前 阶段装粮后,地基沉降还未稳定即进入下一阶段装粮。群仓在各仓依次装粮时不 易观察控制基础的倾斜。所以本条第3款作为强制条款要求将基础平均沉降量控制在 200mm以内。同时也防止筒仓下通廊室内地面不会下沉至室外地面以下,保证筒仓的 正常使用。

6.1.1最常见的仓上建筑为输送廊道,用于安装输送设备并有操作荷载。本条强调 仓上建筑的支架要支搁在下张力环或上张力环上,使仓顶结构整体承受仓上建筑的 荷载,并应注意防止仓顶结构偏心受力。对于装有清理、计量等设备的仓上建筑, 需用落地支架,独立承担仓上建筑的荷载。 6.1.2仓顶、廊道和操作平台距地面高度较大,故取其栏杆高度不小于1200mm,给 操作人员足够的安全感。 6.1.3仓顶板为薄钢板,难以承担吊挂荷载。测温电缆可吊挂在加强的斜梁上,或 做成吊挂支架,支架固定于两相邻的斜梁上。考虑到卸料时粮食对吊挂设施的作用 力对仓顶的影响比较大,因此要求仓顶吊挂设施尽量对称布置, 6.1.4根据对粮食钢板筒仓使用情况调查,仓顶板与斜梁采用外露螺栓连接时,极 易在连接处出现锈蚀和渗水而影响筒仓安全储粮

6.2.4、6.2.5卸料时,粮食与仓壁的摩擦产生的竖向压力,使仓壁承受竖向压应 力,此时仓壁与竖向加劲肋共同工作。因此,竖向加劲肋的长度与仓壁的连接对仓 壁稳定、安全使用至关重要。根据对一些发生事故的粮食钢板筒仓的调查分析,有 些焊接连接的加劲肋与仓壁未能焊实或焊缝长度不够;螺栓连接的螺栓脱落或剪断, 致使筒仓破坏。因此这两条提出加劲肋与仓壁的连接必须可靠,保证仓壁与加劲肋 共同受力;加劲肋接长采用等强度连接。除根据计算设置加劲肋外,其接头错开布 置,以保证内力均匀传递。 6.2.7根据试验表明,卸料流动时,突出简仓内壁的附壁设施受到的竖向压力会成 倍增长,同时,在一些工程实践中,曾经发生粮食钢板简仓在卸料时,由于粮食流 动产生的竖尚力,将加劲肋间的支撑、系杆或钢爬梯拉断,脱落物堵塞出料口的事 故。因此,强调钢板简仓内不应设置阻碍粮食流动的构件,保证卸料畅通。 6.2.9仓壁下部与仓底(或基础)的可靠锚固对粮食钢板简仓的整体稳定也起着至 关重要的作用,因此,这条给出 可的限制距离

粮食钢板筒仓的仓底可用不同材料制作,有不同的构造形式。为与钢板筒体用 材一致,本节着重规定了圆形钢锥斗和锥斗环梁的构造。其他材料建造的仓底,可 参照相应的规范设计。

仓下支承结构有钢、钢筋混凝上和砌体结构等多种形式。自前常用的有钢、钢 筋混凝土支承结构。本节主要对钢结构仓下支承结构的构造提出要求,其他支承结 构可按相应规范规定处理。 6.4.2本条为强制条文。钢柱一般断面较小,考虑到仓下支承结构体系的整体稳定, 提出仓下支承钢柱应设柱间支撑。这是常规钢结构除设计计算外保证结构整体稳定 的有效构造措施。

6.5.1处于抗震设防地区时,考虑到粮食钢板筒仓的上刚下柔体系在地震荷载作用 下柱底产生的较大剪力,仅仅依靠地脚螺栓来抵抗剪力不够安全;增设抗剪钢板是 成熟有效的措施。 6.5.2考虑到在风荷载及地震荷载下,钢柱下的地脚螺栓可能会处于既受拉又受压 剪的状态,因此,地脚螺栓的锚固长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0对地脚螺栓的规定。

65.5.1处于抗震设防地区时,考虑到粮食钢板筒仓的上刚下柔体系在地震荷载作用 下柱底产生的较大剪力,仅仅依靠地脚螺栓来抵抗剪力不够安全;增设抗剪钢板是 成熟有效的措施。 6.5.2考虑到在风荷载及地震荷载下,钢柱下的地脚螺栓可能会处于既受拉又受压 剪的状态,因此,地脚螺栓的锚固长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0对地脚螺栓的规定。

7.1.1工艺设计是系统设计,在整体工程设计中尤为重要。设计时,应充分了解粮 食的流动特性、质量密度、使用功能、作业要求等条件,进行工艺流程、设备布置、 设备选型等设计;应充分利用粮食自流,减少粮食平运及提升次数,提高工艺灵活 性和设备利用率。 7.1.3设备较少的粮食钢板简仓,一般不设工作塔,可设置简易的钢架或罩棚。敲 开式工作塔内的部分设备(如自动秤)应考虑必要的挡雨设施。对仓简数量较少时, 可采用提升机塔架,利用溜管直接入仓形式

7.2.1本条仅列出粮食进出钢板筒仓工艺流程中应具有的必须工序。具体工艺流程 中工序位置的设置应根据作业的接卸方式、功能要求、工艺设备布置等因素确定。 7.2.2本条文仅列出与粮食钢板简仓进出仓直接相连接的设备。整个工艺流程过程 中其他设备,可根据工艺作业要求进行配置。 在粮食钢板简仓进出仓设备选择配备时,根据使用原料特性、使用功能作业要 求等进行具体配置。 7.2.3系统设备的生产能力是根据系统全年作业量、接收发放设施的集中作业量、 作业时间、仓容量及运输工具等因素确定。 单个粮食钢板筒仓进出仓设备能力还与工艺流程设计相关,一般宜采用与系统 相同的设备能力。如采用多条作业线同时进或出仓时,其多条作业线的综合生产能 力应大于系统的生产能力。 7.2.4设备的额定生产能力按照粮食的质量密度(0.75t/m)标准确定,当输送其 它品种粮食时,按其质量密度换算。输送设备的能力宜选用模数系列。非模数设备 立根据条件进行计算确定。 7.2.8根据目前国内设计粮食钢板简仓的使用状况,直径小于12m粮食钢板筒仓采用 锥底技术非常普遍,故将原规范10m修订为12m

7.3.1粮食钢板筒仓多用于粮食中转和粮油饲料加工原粮储存,配备通风系统,可 提高粮食钢板筒仓使用的灵活性。对加工厂车间粮食钢板筒仓可不设机械通风。 7.3.3通风机采用移动式投资少,工人工作量大。设计时可根据具体项目功能要求、 资等因素确定。如港口库为保证生产安全,提高作业效率,提高管理水平,减少 人为影响可采用固定式;用于长期储备的内陆库可采用移动风机。 粮食钢板筒仓仓上通风口包括仓顶轴流风机和自然通风口,其排风能力大于仓 底通风进风的能力,可减少通风系统的阻力,排风气流顺畅

当仓顶通风机用于仓空间通风换气时,其通风量以不小于仓内空间体积的3倍考 虑为宜。 7.3.5根据储备要求,用于储备的粮食钢板筒仓,应配备熏蒸系统。由于我国地域 辽阔,储备条件差异大,各地采用熏蒸措施方法不同。可根据实际情况,配置相应 的通风、熏蒸等设施。 熏蒸用的粮食钢板简仓应进行密闭处理。熏蒸前,粮食钢板筒仓应进行气密测 试。 根据国内粮食钢板简仓使用情况,参照现行行业标准《磷化氢环流熏蒸技术规 范》LS/T1201中第5.3.2条的气密指标,确定熏蒸粮食钢板筒仓气密指标中的时间为 不少于40S。 7.3.6为保证谷物冷却系统使用效果,防止作业过程中粮食结露,保证储粮安全 粮食钢板筒仓应进行保温、隔热、密闭处理,并满足谷物冷却系统使用要求。

7.4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

7.4.1粮食钢板简仓的有害气体控制主要指熏蒸杀虫过程产生的有害气体。其排放 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的要求。 7.4.2粮食钢板简仓粉尘控制主要对接卸设施、物料输送过程的连接、作业设备内 部等产生粉尘的位置进行粉尘控制,防止灰尘外溢。 风网应按系统工艺流程路线、除尘系统灰尘处理方式、粉尘控制点布置及作业 管理等相关条件进行组合设计。一般采用集中风网控制,对于独立单点或不宜组合 的风尘控制点宜采用单机除尘控制。 对中转粮食钢板简仓粉尘控制系统的粉尘,一般采用回流处理。储粮粮食钢板 简仓一般采用集中收集和回流处理模式。 在系统设计时,应进行系统阻力平衡计算,确定管道直径、除尘设备及除尘通 风机的选择。 7.4.3系统设计时,震动和噪声较大的通风机应进行减震、降噪处理,管道和风机 的连接宜采用软连,有条件时集中布置。对于空压机采用消声、隔音、减震的综合 措施。空压机房设计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GB50029的规定。 7.4.4为保证粮食进出仓顺畅,以及粮食钢板简仓的安全特规定本条。

本章内容只涉及有关粮食钢板筒仓电气设计中主要内容。对于诸如:负荷计算、 高低压配电系统、变配电所平面布置、通信等本规范没有涉及到的内容,请参照国 家现行有关规范执行。 8.1.1粮食钢板简仓仓群供电负荷等级与其重要性和使用要求有关,一般为三级。 对于中转任务繁重的港口库和重要的中转库和储备库,可按二级负荷设计,以保证 生产、紧急调运,以减少压船、压港时间。 8.1.2本条为强制条文。按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058和《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7440的要求,除筒仓、料 仓、封闭式设备内部等属20区外,其余均属21和22区或非危险区。配电线路的设计、 电气设备选择,要根据具体情况考虑粉尘防爆要求,并按相应的施工规范施工。 8.1.3配电箱、开关等电气设备及线路应尽量在非粉尘爆炸危险区设置和敷设,有 困难时,对设置在粉尘爆炸危险区电气设备及线路应根据所在区域的危险等级来选 型。粮食钢板筒仓属多尘环境,且粮仓易发生鼠害。电气设备及线路应有防尘、防 鼠害的保护措施。 8.1.4目前粮食仓库主要采用磷化氢气体熏蒸来杀虫,但磷化氢气体对铜有较强的 腐蚀作用,故才内电气设备应采取防磷化氢腐蚀措施,

8.2.1对粉尘爆炸危险区域的电气线路来说,选用铜芯导线或电缆,在机械强度上 比铝芯高,不宜造成断线,减少产生火花的可能性:在电火花的点燃能力上铜芯线 缆比铝芯材料低。故从安全角度出发,在爆炸性防尘环境内的电气线路采用铜芯导 线或电缆是合适的。另外,从可靠方面来讲,也是必要的。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粮食 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7440的规定,室内铜芯导线及电缆的最小截 面可为1.5mm²,但对于粉尘爆炸危险20区,电缆和绝缘导线的截面积不应小于 2.5mm²。 8.2.2配电线路采用的上下级保护电器应具有选择性动作。随着我国保护电器的性 能不断提高,实现保护电器的上下级动作配合已具备一定条件。 共给电动机、电梯等用电设备线路,除符合一般要求外,尚有用电设备的特殊 保护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的规定。 8.2.3照明线路和动力线路敷设特别是动力线路,推荐采用电缆桥架及明敷,方便 施工和维修,便于管理和维护,并要求短捷、顺畅、美观,尽量减少重叠交叉

8.3.1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规定,人们随着社会发展和 物质条件的改善,对照度的要求相应也要提高,所以照度推荐值比以往粮库照明设 计中照度值有所提高,供选择时参考。 8.3.2常用灯具的最低效率值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确定。 粉尘防爆照明灯具防护等级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 全规程》GB17440确定。 8.3.3应急照明是在正常照明因故障熄灭后,为避免发生意外事故,而需要对人员 进行安全疏散时,在出口和通道设置的指示出口位置及方向的疏散标志灯和照亮疏 散通道而设置的照明。设置消防应急照明的部位应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 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 8.3.4在白天自然光较强,或在深夜人员很少时,可以方便地用手动或自动方式关 闭一部分或大部分照明,有利于节电。分组控制的目的,是为了将天然采光充足或 不充足的场所分别开关。

8.4.1、8.4.2自动控制系统的具体组成要根据粮食钢板筒仓的使用性质、规模、投 资、技术要求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中转量大或较大规模的粮食钢板简仓DB15/T 1637-2019 常温改性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蒙),均应设 自动控制系统,自动控制系统一般由PLC和上位机组成。粮食钢板筒仓中转量或规模 较小时,应以实用性和可靠性设计控制系统,可采用集中手动控制方式,满足主要 输送设备间连锁的基本要求。 8.4.4简仓料位器设置可参考表1,对于重要工艺设备的安全检测传感器的设置,可 参考表2选择

表1简仓料位器设置表

8.5.1粮食钢板简仓是否设粮情测控系统,应根据其使用要求及储粮时间长短确定。 8.5.2测温电缆长期埋在粮堆中,除有防霉的要求外,还应有防磷化氢等药物熏蒸 的能力。且分线器等仓内器件也应满足密闭防腐要求。 8.5.3粮食测温只是粮食安全保管的手段之一。由于粮食热传导性能差,所以在测 温电缆的布置方面,没有一个成熟并行之有效的计算方法。根据粮食行业使用情况 和多年来设计部门积累的经验,对于简仓(含粮食钢板简仓、钢筋混凝土简仓、浅 圆仓)测温电缆布置方式可参考表3及图1。 表3粮食钢板简仓测温电缆布置数量及布置方式

图1测温电缆布置半径示意图

8.5.4粮食钢板筒仓在出粮时,通过测温电缆对仓顶所产生的拉力不容忽视。为此, 除测温电缆及吊挂装置必须满足拉力要求外,其下端应该用重锤或采取其他措施相 对固定其应有位置,以防进粮时料流将其冲离原有位置。但下端固定不能太牢固, 以免拉断电缆及仓顶受力增大。

3.6.1本条为强制条文。粮食钢板简仓部分分区属粉尘爆炸危险场所,根据现行国 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应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 3.6.2粮食钢板简仓仓顶利用金属围栏及仓上通廊做接闪器时,金属围栏和通廊金 属屋面板的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规定。斗式 提升机筒、刮板机、皮带机等封闭散粮输送设备内为粉尘爆炸危险场所20区JJG(水利)002-2009 浮子式水位计检定规程,当其

露天设置高出屋顶不在接闪器保护范围内时,其本身机架不得作为接闪器,需在屋 顶局部另立避雷针保护,避雷针高度用滚球法确定。 3.6.3粮食钢板筒仓仓壁钢板的厚度和连接方式,一般不能满足避雷引下线的要求, 故要求另加镀锌扁钢作为避雷引下线;当粮食钢板筒仓的加劲肋截面及厚度不小于 本条规定的扁钢参数,且加劲肋上下电气贯通并到达仓顶上环梁时,也可利用加劲 肋作为避雷引下线。 3.6.4接地装置应利用基础钢筋时一般能满足对其接地电阻值的要求。基础纵横钢 筋焊接成闭合电气通路。有桩基础时,基础主钢筋也应与接地装置连接,以增大 接地面积,减少接地电阻。上述做法如不能满足其对接地电阻值的要求,需另作人 工接地极。 8.6.5等电位连接的目的在于减小需要防雷的空间内各金属物与各系统之间的电位 差。线路安装电涌保护器的性能应符合传输线路的性质和要求。 8.6.6建筑物内每层均应预留有与引下线相连的等电位连接端子或连接箱,供工艺 设备接地用。建筑物内各设备应分别与接地体或者接地母线相连以保证能防雷。 8.6.7粮食钢板筒仓电气工程中的接地系统类型较多,且比较集中,分别设置接地 系统比较困难,其间距不易保证,因此宜将各接地系统共用接地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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