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JSTJXH9-2022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磷酸铁锂蓄电池组系统技术标准.pdf

T/JSTJXH9-2022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磷酸铁锂蓄电池组系统技术标准.pdf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30.9 M
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资源ID:216305
下载资源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T/JSTJXH9-2022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磷酸铁锂蓄电池组系统技术标准.pdf

1)单体蓄电池应按本标准B.2.1规定充满电; 2)单体蓄电池放入低气压箱中,应调节试验箱中气压为 11.6kPa,温度为室温,静置6h: 3) 观察 1h。

11.6kPa,温度为室温,静置6h: 3) 观察 1h。 12单体蓄电池恒定湿热试验应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单体蓄电池应按本标准B.2.1规定充满电; 2)单体蓄电池应放入温度60℃士2℃、相对湿度90%~ 95%的恒温恒湿箱中静置12h; 3)单体蓄电池从恒温恒湿箱中取出,应在25℃士5℃下 静置12h; 4)在25℃士5℃下,单体蓄电池应以1I3(A)恒流放电 至放电终止电压。 13单体蓄电池温度循环试验应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单体蓄电池应按本标准B.2.1规定充满电; 2)单体蓄电池放入温度箱中,温度箱温度应按照表B.2.11、 图B2.11进行调节,循环次数5次; 3) 观察 1h。

表 B. 2. 11 温度循环试验一个循环的温度和时间

图B.2.11温度循环试验示意图

GB/T 37862-2019 非开挖修复用塑料管道 总则单体蓄电池耐浮充试验应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单体蓄电池应按本标准B.2.1规定充满电; 2)单体蓄电池应继续以1I10(A)电流恒流充电至单体 蓄电池电压达到稳定; 3)测量单体蓄电池电压

B.3蓄电池模块试验方法

B.3.1蓄电池模块应在25℃土5℃下充电,蓄电池模块应以1I3 (A)恒流放电至任一单体蓄电池电压达到放电终止电压,搁置 1h;再以1I3(A)电流恒流充电至规定的充电终止电压时转恒压 充电,至充电电流降至0.05Ii(A)或蓄电池电压超过充电截止 电压0.1V时停止充电,充电后搁置1h。 B.3.2在良好的光线条件下,应用目测法检查蓄电池模块的 外观。

1蓄电池模块应按本标准B.3.1规定充满电; 2在25℃士5℃下,蓄电池模块应以1I3(A)电流放电至 任一单体蓄电池电压达到放电终止电压; 3计算放电容量(以Ah计)和放电比能量(以Wh/kg 计); 4步骤1~步骤3共循环5次,当连续3次试验结果的极 差小于额定容量的3%,可提前结束试验,取最后3次试验结果 的平均值。

B.3.4蓄电池模块室温倍率放电性能试验应按照下列步骤

1蓄电池模块应按本标准B.3.1规定充满电; 2在25℃士5℃下,单体蓄电池应以6I3(A)电流放电至 任一单体蓄电池电压达到放电终止电压; 3计算放电容量(以Ah计)。 B.3.5蓄电池模块室温倍率充电性能试验应按照下列步骤 进行: 1在25℃士5℃下,蓄电池模块应以1I3(A)电流放电至 任一单体蓄电池电压达到放电终止电压; 2蓄电池模块应以6I3(A)电流恒流充电至规定的充电终 止电压时转恒压充电,至充电电流降至0.05I1(A)时停止充电; 3搁置 1h; 4在25℃土5℃下,蓄电池模块应以1I3(A)电流放电至 任一单体蓄电池电压达到放电终止电压; 5计算放电容量(以Ah计)。 B. 3. 6 蓄电池模块低温放电容量试验应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蓄电池模块应按本标准B.3.1规定充满电; 2蓄电池模块应在一10℃土2℃下搁置24h; 3在一10℃土2℃下,蓄电池模块应以1I3(A)电流放电至 任一单体蓄电池电压达到2.0V; 4计算放电容量(以Ah计)。

7蓄电池模块高温放电容量试验应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蓄电池模块应按本标准B.3.1规定充满电; 2蓄电池模块应在55℃士2℃下搁置5h; 3在55℃士2℃下,蓄电池模块应以1I3(A)电流放电至 单体蓄电池电压达到放电终止电压: 4计算放电容量(以Ah计)。 8蓄电池模块荷电保持及容量恢复能力试验应按照下列规 行: 1室温荷电保持与容量恢复能力试验应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蓄电池模块应按本标准B.3.1规定充满电; 2)蓄电池模块应在25℃土5℃下储存28d: 3)在25℃士5℃下,蓄电池模块应以1I3(A)电流放电 至任一单体蓄电池电压达到放电终止电压; 4)计算荷电保持容量(以Ah计); 5)蓄电池模块应按本标准B.3.1规定再次充满电; 6)在25℃士5℃下,蓄电池模块应以1I3(A)电流放电 至任一单体蓄电池电压达到放电终止电压; 7)计算恢复容量(以Ah计)。 2高温荷电保持与容量恢复能力试验应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蓄电池模块应按本标准B.3.1规定充满电; 2)蓄电池模块应在55℃土2℃下储存7d; 3)蓄电池模块在25℃土5℃下搁置5h后,应以1I3(A) 电流放电至任一单体蓄电池电压达到放电终止电压; 4)计算荷电保持容量(以Ah计); 5)蓄电池模块按本标准B.3.1规定再次充满电; 6)在25℃士5℃下,蓄电池模块应以113(A)电流放电 至任一单体蓄电池电压达到放电终止电压; 7)计算恢复容量(以Ah计)。 9蓄电池模块储存能力试验应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7蓄电池模块高温放电容量试验应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蓄电池模块应按本标准B.3.1规定充满电; 2蓄电池模块应在55℃士2℃下搁置5h; 3在55℃士2℃下,蓄电池模块应以1I3(A)电流放电至 单体蓄电池电压达到放电终止电压: 4计算放电容量(以Ah计)。 8蓄电池模块荷电保持及容量恢复能力试验应按照下列规 行: 1室温荷电保持与容量恢复能力试验应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蓄电池模块应按本标准B.3.1规定充满电; 2)蓄电池模块应在25℃土5℃下储存28d: 3)在25℃士5℃下,蓄电池模块应以1I3(A)电流放电 至任一单体蓄电池电压达到放电终止电压; 4)计算荷电保持容量(以Ah计); 5)蓄电池模块应按本标准B.3.1规定再次充满电; 6)在25℃士5℃下,蓄电池模块应以1I3(A)电流放电 至任一单体蓄电池电压达到放电终止电压; 7)计算恢复容量(以Ah计)。 2高温荷电保持与容量恢复能力试验应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蓄电池模块应按本标准B.3.1规定充满电; 2)蓄电池模块应在55℃土2℃下储存7d; 3)蓄电池模块在25℃土5℃下搁置5h后,应以1I3(A) 电流放电至任一单体蓄电池电压达到放电终止电压; 4)计算荷电保持容量(以Ah计); 5)蓄电池模块按本标准B.3.1规定再次充满电; 6)在25℃士5℃下,蓄电池模块应以113(A)电流放电 至任一单体蓄电池电压达到放电终止电压; 7)计算恢复容量(以Ah计)。 9蓄电池模块储存能力试验应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B.3.9蓄电池模块储存能力试验应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2在25℃士5℃下,蓄电池模块应以1I3(A)电流放 电90min; 3蓄电池模块应在45℃士2℃下储存28d; 4蓄电池模块应在25℃士5℃下搁置5h; 5蓄电池模块应按本标准B.3.1规定再次充满电; 6在25℃士5℃下,蓄电池模块应以1I3(A)电流放电至 任一单体蓄电池电压达到放电终止电压: 7计算放电容量(以Ah计)。 B.3.10蓄电池模块循环性能试验应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在25℃士5℃下,蓄电池模块应以313(A)恒流放电至 王一单体蓄电池电压达到放电终止电压; 2搁置1h; 3蓄电池模块应以313(A)恒流充电至规定的充电限制电 玉时转恒压充电,至充电电流降至0.051(A)时停止充电; 4搁置 1h; 5在25℃士5℃下,蓄电池模块应以3I3(A)恒流放电至 王一单体蓄电池电压达到放电终止电压,记录放电容量: 6按照步骤2~步骤5连续循环,直至放电容量低于额定 容量的80%。 B.3.11蓄电池模块安全性能试验应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1一般要求: 所有安全试验均应在有充分安全保护的环境条件下进行,并 应去除测试对象附加的主动保护线路或装置。 2蓄电池模块跌落试验应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蓄电池模块应按本标准B.3.1规定充满电: 2)蓄电池模块正极或负极端子应向下从1.2m高度自由 跌落到水泥地面上; 3)观察1h。 3蓄电池模块重物冲击试验应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D考电池模块应按木标准B3规定充满电:

2)蓄电池模块应放置于冲击台上并固定在夹具中,将 10kg重锤自1.0m高度自由落下,蓄电池模块允许发 生变形。 4蓄电池模块加热试验应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蓄电池模块应按本标准B.3.1规定充满电; 2)温度箱应按照5℃/min的速率由室温升至130℃士 2℃,并保持此温度30min后停止加热: 3)观察1h。 5蓄电池模块过充电试验应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蓄电池模块应按本标准B.3.1规定充满电; 2)蓄电池模块应以111(A)电流恒流充电至任一单体蓄 电池电压达到充电限制电压的1.5倍或充电时间达1h 后停止充电; 3)观察1h。 6蓄电池模块过放电试验应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蓄电池模块应按本标准B.3.1规定充满电; 2)蓄电池模块应以1I(A)电流恒流放电至某一单体蓄 电池电压达到OV; 3)观察1h。 7蓄电池模块短路试验应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蓄电池模块应按本标准B.3.1规定充满电; 2)蓄电池模块经外部短路10min,外部线路电阻应小 于5m2; 3)观察1h。 8蓄电池模块高温储存试验应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蓄电池模块应按本标准B.3.1规定充满电; 2)蓄电池模块放入85℃士2℃的高温箱中保持48h。 9蓄电池模块针刺试验应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蓄电池模块应按本标准B.3.1规定充满电; 2)用6mm~Φ10mm耐高温钢针(针尖的圆锥角度为

45°~60,针的表面光洁,无锈蚀、氧化层及油污)以 25mm/s士5mm/s的速度,从垂直于蓄电池极板的方向, 依次贯穿至少3个单体蓄电池(钢针停留在蓄电池中); 3) 观察 1h。 0蓄电池模块挤压试验应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蓄电池模块应按本标准B.3.1规定充满电: 2)将蓄电池模块固定于平板和挤压板之间,沿垂直于单 体蓄电池排列的方向进行挤压,挤压速度为5mm/s土 1mm/s,挤压持续进行直至蓄电池模块变形量达到30% 或挤压力达到200kN,当达到最大压力后保持10min; 3) 观察 1h。 1蓄电池模块低气压试验应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蓄电池模块应按本标准B.3.1规定充满电; 2)蓄电池模块放入低气压箱中,应调节试验箱中气压为 11.6kPa,温度为室温,静置6h; 3)观察1h。 2蓄电池模块恒定湿热试验应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蓄电池模块应按本标准B.3.1规定充满电; 2)蓄电池模块应放入温度60℃士2℃、相对湿度90%~ 95%的恒温恒湿箱中静置12h; 3)蓄电池模块应从恒温恒湿箱中取出,在25℃士5℃下 静置12h; 4)在25℃士5℃下,蓄电池模块应以1I3(A)恒流放电 至放电终止电压。 3蓄电池模块温度循环试验应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蓄电池模块应按本标准B.3.1规定充满电; 2)蓄电池模块应放入温度箱中,温度箱温度按照本标准 表B.2.11、图B2.11要求进行调节,循环次数5次; 3)观察1h。 4蓄电池模块热失控扩散试验应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一温度传感器;2一触发对象; dp一温度传感器与正极柱之间的距离; dn一温度传感器与负极柱之间的距离

蓄电池模块耐浮充性能试验应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蓄电池模块应按本标准B.3.1规定充满电; 2)蓄电池模块应继续以1I1o(A)电流恒流充电至模块内 各个单体蓄电池电压达到稳定; 3)测量模块内各个单体蓄电池电压。

B.4.1蓄电池管理系统功能检测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照下列步骤进行: 1蓄电池组系统应按正常工作要求装配、连接或通过模拟 系统提供蓄电池管理系统需要监测的电气信号,正确安装布置检 则设备的电压、电流、温度测量装置; 2蓄电池管理系统采集的数据应与检测设备检测的数据进 行比较。 B.4.3蓄电池管理系统SOC估算精度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蓄电池组系统应以1I3(A)恒流放电至放电终止电压; 2按本标准B.5.1规定充电,整个过程每18min应记录 次蓄电池管理系统采集的SOC值; 3与高精度充电系统测量的SOC值进行比较

B.5蓄电池组系统试验方法

B.5蓄电池组系统试验方法

B.5.1蓄电池组系统充电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在25℃士5℃下,蓄电池组系统应以1I3(A)恒流充电; 2当蓄电池组系统电压达到充电限制电压时,应转为恒压 充电,直到充电电流小于或等于0.05I1(A)。 B.5.2在良好的光线下,应目测检查蓄电池组系统的外观。 B.5.3蓄电池组系统常温放电容量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 蓄电池组系统按本标准B.5.1规定充满电; 2在25℃±5℃下静置0.5h1h; 3在25℃士5℃下,应以1I3(A)恒流放电至放电终止电 压,记录放电过程中蓄电池组系统的温升: 4步骤1~步骤3构成一个循环,该循环允许进行3次, 任一次放电容量符合要求即可停止循环。 B.5.4蓄电池组系统脉冲工况试验应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蓄电池组系统应按本标准B.5.1规定充满电; 2在25℃士5℃下静置0.5h~1h; 3在25℃士5℃下,蓄电池组系统应以2Ii(A)恒流放电 1s,搁置2s,此计一个循环,共循环10次;

4蓄电池组系统应分别在90%、60%、30%SOC状态 重复步骤3。

B.5.5蓄电池组系统电气安全性能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选用绝缘电阻测试仪合适的测试电压,在高压母线与蓄 电池组系统金属外壳之间进行绝缘电阻测试; 2蓄电池组系统抗电强度试验按下列步骤进行: 1)试验电压应选择(2U十1000)V或1500V(取两者中 较大者),频率为50Hz的正弦工频电压(注:U为蓄 电池组系统最大工作电压); 2)受试部位应分别为输出端子与柜体之间、输入端子与 柜体之间、控制电路与地之间: 3)试验电压从零升至规定电压值的时间应不大于10s 达到规定值后维持1min,漏电流选择5mA; 4)重复的电气绝缘强度试验应按前次试验电压的85% 进行。

B.5.5蓄电池组系统电气安全性能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放电容量应符合本标准第4.4.4条的规定,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于要求严格程 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的写法为: 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1《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 2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GB6388 3《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2 4《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振铃波抗扰度试验》GB/T 17626.12 5《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191

1《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 2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GB6388 3《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2 4《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振铃波抗扰度试验》GB/T 17626.12 5《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191

1.0.1本条是编制本标准的宗旨和目的,本标准的城市轨道交 通工程主要是指地铁车站集供电、通信、信号、屏蔽门、自动售 检票、综合监控等多专业于一体的电源系统工程。 1.0.2本条具体规定了本标准的适用范围,本标准主要适用于 地铁车站用后备电源用磷酸铁锂蓄电池组系统,如变电所直流电 源(220VDC)、弱电系统UPS电源(220VAC或380VAC)、通 信传输用48VDC直流高频开关电源、站台门不间断电源(驱动 电机DC110V、控制电源220VAC/24VDC)、EPS电源 (220VAC或380VAC)等,均需蓄电池作为后备电源。根据电 源装置及输出电源形式,选择各种规格及容量的蓄电池。 1.0.3备用电源系统是地铁车站电气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也是车站常规供电系统中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磷酸铁锂蓄电池 组系统作为车站蓄电池中的一种,主要功能是用于车站常规供电 系统故障未解除状态下,保证专用通信系统、公安通信系统、信 号系统、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车站级门禁 系统、站台屏蔽门系统、站内动力照明系统、供电系统、站内环 控系统等各个系统在一定时间内的正常供电,从而保证在电力供 应故障的情况下车站内乘客和各用电设备的安全

2.1.5“标称电压”用以表示或识别一种电池的适当的电压近似 值,也称为“额定电压”,可用来鉴别电池类型。例如铅酸蓄电 池的标称电压为2.0V,镉镍蓄电池、镍氢蓄电池的标称电压为 1.2V,磷酸铁锂单体蓄电池的标称电压为3.2V,磷酸铁锂蓄电 池组系统的标称电压为3.2X蓄电池串数V。

2.1.6综合考虑磷酸铁锂

安全性等因素,结合实际运行工况,对于磷酸铁锂单体蓄电池的 充电限制电压设置为3.65V,在此电压下工作,磷酸铁锂蓄电池 组不会出现过充使用的风险

安全性等因素,考虑实际运行工况,从更加安全使用蓄电池的角 度考虑,对于磷酸铁锂单体蓄电池的放电终止电压一般设置为 2.5V。磷酸铁锂蓄电池放电至终止电压后,不宜再继续放电, 否则会造成部分电量不可逆损失,严重时会彻底损坏蓄电池。 2.1.14蓄电池管理系统能够提高蓄电池的利用率,防止蓄电池 出现过充电和过放电,延长蓄电池的使用寿命,监控蓄电池的运 行状太和健康业太并负毒收拾测到的艺中沙组信自及时进行

成组蓄电池间的一致性问题,对于蓄电池组的使用寿命、系统安 全性等性能至关重要。在实际应用中,因蓄电池单体间的差异, 蓄电池组中的某一单体蓄电池率先失效,将会触发与其相邻或其 他部位的蓄电池单体发生失效,致使整个蓄电池组整体失效,严 重影响蓄电池组的使用寿命,并威胁备用电源系统的正常使用

锂蓄电池均衡功能是指在锂蓄电池成组后,通过高效的均衡技术 使蓄电池组内的所有蓄电池综合性能趋于一致,其目的是确保蓄 电池组性能可以充分发挥,并保证蓄电池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根据均衡过程中电路对能量的消耗情况,均衡可分为能量耗散型 和能量非耗散型两大类,主流均衡工作方式分为:主动均衡、被 动均衡和主被动协同均衡等工作方式。 2.1.18为了验证磷酸铁锂蓄电池组后备电源在使用时,能否正 常地放电,并测试蓄电池备电时间,在系统年度维护过程中需对 蓄电池组进行核容放电操作,检验蓄电池组实际容量。 2.1.19磷酸铁锂蓄电池容量是衡量蓄电池性能的一个重要指 标,主要表示蓄电池储存电量的大小,蓄电池容量越大表明该锂 蓄电池负载工作时间越长。磷酸铁锂蓄电池的循环寿命代表蓄电 池的容量下降至某一水平前,可以循环充电和放电的次数。结合 实际使用工况,如果磷酸铁锂蓄电池的容量只剩下额定容量的 80%,就代表锂蓄电池的循环寿命已终结,

3.0.1目前,国内外备用电源领域绝大多数采用铅酸蓄电池, 但铅酸蓄电池使用寿命短、维护成本高、维护工作量大、容易造 成环境污染的问题愈发突出,使得铅酸蓄电池的应用范围也逐渐 趋于萎缩。磷酸铁锂蓄电池具有使用寿命长、维护成本低、维护 简单、绿色环保等优势,在国内外备用电源领域中的应用逐渐形 成规模化。

时环境温度偏低,容量会有一定损失。蓄电池组充电应在0℃以 上进行,如现场环境低于0℃,需要考虑对蓄电池管理系统增加 热管理功能。蓄电池放电可在一10℃~十55℃进行,当蓄电池温 度超过蓄电池组系统最大充许工作温度时,应停止对蓄电池放 电。当蓄电池组系统使用海拔高度大于1000m时,蓄电池散热 较慢,热温稳定性也会变差,需要做好散热管理。 3.0.4蓄电池采用模块式安装,可满足快速安装及拆卸要求

3.0.4蓄电池采用模块式安装,可满足快速安装及拆卸要求。

1蓄电池柜宜采用600mm×800mm×2200mm(宽×深× 高)或800mm×600mm×2200mm(宽×深×高)的标准机柜, 如图2所示,并应采用可拆装式全开放结构,前后旁门可快速拆 卸,具有高灵活性,便于安装及检修。蓄电池柜内应具有合理的 通风散热装置。蓄电池柜的标志应清晰、正确。 2机柜柜体板材应采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冷轧钢板和钢 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GB/T708要求的钢板。 前、后门板的钢板厚度应不小于1.2mm,门板开启和关闭时不 允许出现晃动,侧板的钢板厚度应不小于1.0mm,上盖和底座

图1蓄电池组模块示意图 1一磷酸铁锂单体蓄电池;2一正极接线端子;3一负极接线端子; 4一通信传输接口;5一本地控制管理单元;6一机箱搬运拉手; 7一蓄电池机箱壳体

1一蓄电池柜;2一蓄电池管理系统模块;3一磷酸铁锂蓄电池模块; 通信传输线;5一蓄电池模块连接母排;6一蓄电池组系统正负极接线端子

的钢板厚度应不小于1.5mm,机柜内部承重的安装导轨和承重 支架的钢板厚度不小于2.0mm。机柜框架应采用全焊接结构, 以满足蓄电池的承重载荷要求。 3蓄电池模块应安装于蓄电池柜中,且蓄电池模块正负极 接线端子应正对蓄电池柜前后门方向,以便安装和检查,同时应 具有能够防止蓄电池模块端子短路的防护措施。 4检修蓄电池柜的各部分组件均应从前后门进行,蓄电池 柜应能满足侧面靠墙安装的要求。 5蓄电池柜表面宜喷塑,以保证耐磨防腐。城市轨道交通 的应用环境可能为高温、高湿环境,因此要求机柜具备一定的防 腐能力。 6蓄电池柜应可靠接地,框架和可拆卸的门及其他部件均 应有专用接地螺钉,以保证接地的连续性;接地母排设置在蓄电 池柜的下部,与接地母线连接的紧固件可采用钢制件或铜制件; 接地线应为黄绿双色导线,或在接地导体上附设黄绿双色的 套管。 7蓄电池组系统承重超过机房承重要求时,应考虑对蓄电 池柜加装散力架。 3.0.5磷酸铁锂蓄电池的浮充寿命是铅酸蓄电池的2倍以上, 作为后备电源使用时,磷酸铁锂蓄电池组在环境温度25℃士5℃ 的浮充使用工况下,其使用寿命长达15年。 3.0.6不同生产厂商的磷酸铁锂蓄电池单体电压和内阻均有不 同程度的差异,蓄电池在串联使用工况下可能因蓄电池内阻的离 散性过大,严重影响蓄电池的充放电效率。对于不同容量的单体 蓄电池不能串联使用,因容量和电阻的不同会导致出现电压不平 衡、充放电电流大小的不可控和单体蓄电池的热效应不一致等问 题,使蓄电池组安全性能下隆

4.1单体蓄电池技术要求

4.1.2初始容量指新出厂的磷酸铁锂单体蓄电池在规定条件下 测得的放电容量;极差指所有测试样品初始容量的最大值与最小 值之差。 本标准所提到的室温是指25℃士5℃;低温是指一10℃土 2℃;高温是指55℃士2℃。蓄电池在45℃储存28d,主要的目 的是通过高温加速蓄电池内部老化,考核蓄电池在储存过程中的 容量衰减情况,

4.1.2初始容量指新出厂的磷酸铁锂单体蓄电池在规定

本标准所提到的室温是指25℃士5℃;低温是指一1 2℃;高温是指55℃士2℃。蓄电池在45℃储存28d,主 的是通过高温加速蓄电池内部老化,考核蓄电池在储存过 容量衰减情况。

4.3蓄电池管理系统技术要求

4.3.1磷酸铁锂蓄电池组宜具有CAN和RS485/422等标准通 信接口,并提供与通信接口配套使用的通信线缆和各种告警信号 输出端子。蓄电池进行数据交互是指本地通信设备可以通过与蓄 电池组规定的通信方式(如RS232或RS485通信网络)实现对 蓄电池组数据的获取,主要包括各个单体蓄电池的电压信息,蓄 电池模块的温度信息,蓄电池组系统的电压、电流信息及蓄电池 组的运行状态等。 实时监测功能是指蓄电池管理系统实时监测蓄电池组总电 压、充放电电流、通信干接点状态,各单体蓄电池电压数值、温 度数值,单体蓄电池均衡状态和通信状态等。 均衡功能是指当单体电压过高时,可通过蓄电池管理系统被

动均衡功能对蓄电池能量过高的单体进行放电,被动均衡会让蓄 电池组每个电芯的容量保持平衡。在充电过程中使用持续稳定的 较低电流,通过控制与每个电芯并联的电阻来释放能量,从高 SOC单体蓄电池消耗少量能量,使得所有蓄电池单元充电至其 最大SOC,由于放电电阻的存在,该过程中会浪费能量并产生 一定热量。当单体电压过低时,可通过蓄电池管理系统主动均衡 功能对蓄电池能量过低的单体进行补电,以达到减少不同电芯之 间差距的目的。 软件在线升级是指通过蓄电池管理系统内部通信网络,简化 通信线束,可对软件进行在线升级及数据保存,提供系统可 靠性。 系统标定功能是指系统标定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蓄电池SOC、蓄电池容量,时钟,蓄电池节数,通信ID、通信 波特率等

4.4蓄电池组系统技术要求

4.4.1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磷酸铁锂蓄电池组系统外观标志应清 晰,各接口应有明确标志,方便地铁使用方后期进行检修及维护。 4.4.2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磷酸铁锂蓄电池组系统使用时应能够 承受现场冲击负荷的影响,实现后备电源的稳定输出。 4.4.4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磷酸铁锂蓄电池组系统荷电状态过低 蓄电池组系统中单体蓄电池可能因自放电导致过放,荷电状态过 高,会给运输过程或者储存过程带来较大的安全隐惠,建议控制 在额定容量的40%~75%范围内。

4.5蓄电池组系统容量计算

4.5.2磷酸铁锂单体蓄电池额定电压为3.2V,蓄电池组系统额 定电压U=nX3.2V,式中的n为蓄电池组系统中单体蓄电池的 总串数。UPS效率是UPS输出有功功率与输入有功功率之比的 百分数,是衡量UPS功耗大小的标志。

示志、包装、运输和储在

5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5.0.4蓄电池组系统宜以40%~50%SOC状态储存,荷电状态 过低,蓄电池组系统中单体蓄电池可能因自放电导致过放。为防 止磷酸铁锂蓄电池组系统过放,每储存6个月,宜按规定要求补 充电。

6.1.1改造站点是指已开通多年的地铁线路机房站点。为满足 承重指标小于800kg/m3要求,需要对机房进行加固、对蓄电池 柜安装散力架来满足承重使用要求。 6.1.3磷酸铁锂蓄电池组系统的安装和连线、参数设置应参考 蓄电池生产厂商提供的安装指导说明书进行,由生产厂商专业人 员或经由生产广商培训的人员进行操作

6.1.1改造站点是指已开通多年的地铁线路机房站点。为 承重指标小于800kg/m3要求,需要对机房进行加固、对蓄 柜安装散力架来满足承重使用要求。

电池生产厂商提供的安装指导说明书进行,由生产厂商专业) 或经由生产厂商培训的人员进行操作。

6.3.1为保证磷酸铁锂蓄电池组系统在放电后,充电设备可快 速对蓄电池组进行补电,同时在满电状态下蓄电池组长期浮充使 用的需要,宜将充电限制电压设定在nX3.4V~nX3.5V,推荐 值为nX3.45V:充电电流设定在1I3(A)以内。在UPS、直流 屏设备对蓄电池进行放电时,为防止单节电芯出现过放的情况 宜将放电电压设定在nX2.7V~nX2.8V,推荐值为nX2.7V

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应由业主和第三方监理单位、总包单 位对设备进行出厂验收。产品经出厂验收合格后,具备发货安装 条件。再由生产厂商发往业主或总包单位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开箱 检验,现场开箱检验人员宜由业主单位、监理单位、总包单位、 生产厂商一同参与,并形成正式文件,作为竣工资料的一部分。

8.1.1磷酸铁锂蓄电池组可按照每日、每季度、每年的维护周 期进行维护,也可根据业主实际维护周期进行维护,具体维护内 容可参考日常维护管理的要求制定。 8.1.3将实际测量蓄电池中每个模块的电压,与蓄电池管理系 统显示屏显示的电压进行对比,两者差异值大于0.5V时,应考 虑模块内部连接、模块之间连接是否出现了松动,

8.1.1磷酸铁锂蓄电池组可按照每日、每季度、每年的维 期进行维护,也可根据业主实际维护周期进行维护,具体维 容可参考日常维护管理的要求制定。

8.1.3将实际测量蓄电池中每个模块的电压,与蓄电

8.2.1磷酸铁锂蓄电池组的定期核容维护周期可根据业主实际 维护周期进行维护,具体维护内容可参考核容维护管理的要求 制定。 8.2.5当放电设备达不到上述放电电流时,可选择1I10(A)。 8.2.6磷酸铁锂蓄电池组系统核容结束时,若核容时间达不到 设备要求备电时间,或放电深度小于80%且出现单体电压低于 2.5V,则需要对容量不合格的蓄电池模块进行更换。故障模块 更换应按照以下要求执行: 1将蓄电池组系统充满电,然后取同型号、同容量、满电 蓄电池模块进行更换。不同生产厂商、不同容量、不同型号的蓄 电池组系统严禁混用。 2更换步骤应参考生产厂商安装指导手册,或由生产厂商 售后人员统一进行处理。 3更换故障模块时,应提前断开蓄电池组系统母线开关, 在故障修复后,应及时闭合蓄电池组系统母线开关。

4在更换完模块后,恢复UPS/直流屏对蓄电池的充电, 应通过检查蓄电池组当前充电电流大于0A来对模块更换动作进 行确认。

B.2单体蓄电池试验方法

B.2.11单体蓄电池进行挤压试验时,挤压板形式为半径75mm 的半圆柱体,半圆柱体的长度(L)应大于被挤压蓄电池的尺 寸。挤压板和挤压示意见图3。

图3挤压板和挤压示意图

B.3.11蓄电池模块进行挤压试验时,挤压板形式为半径75mm 的半圆柱体,半圆柱体的长度(L)应大于被挤压蓄电池的尺 寸,但不超过1m。挤压板和挤压示意见图4。 热失控是指单体蓄电池内部放热反应引起不可控温升的现 象;热失控扩散是指蓄电池模块内的单体蓄电池发生热失控后触 发与其相邻或其他部位的单体蓄电池发生热失控的现象。热失控 扩散试验的目的是考核蓄电池模块中一只单体蓄电池发生热失控 后,热量是否会扩散至相邻单元。本标准中推荐的触发热失控的 方法为过充和加热两种,生产厂商可以选择其中一种方法,也可 自行选择其他方法来触发热失控。 选择过充触发热失控:以1I3(A)电流对触发对象进行恒流

图4模块挤压板和挤压示意图

充电,直至其发生热失控或触发对象的荷电状态达到200% SOC;过充触发要求在触发对象上连接额外的导线以实现过充, 蓄电池模块中的其他单体蓄电池不应过充;如果未发生热失控 继续观察1h。 选择加热触发热失控:使用平面状或棒状加热装置,其表面 应覆盖陶瓷、金属或绝缘层。对于尺寸与单体蓄电池相同的块状 加热装置,可用该加热装置代替其中一个单体蓄电池;对于尺寸 比单体蓄电池小的块状加热装置,则可将其安装在模块中,并与 触发对象的表面直接接触;对于薄膜加热装置,则应将其始终附 看在触发对象的表面;加热装置加热面积不应大于单体蓄电池的 表面积;将加热装置的加热面与蓄电池表面直接接触;安装完成 后,启动加热装置,以加热装置的最大功率对触发对象持续加热; 加热装置功率宜符合表1的规定;当发生热失控或监测点温度达 到300℃时,停止触发:如果未发生热失控,继续观察1h。

表1 加热装置功率选择

热失控扩散试验过程中,电压及温度的监测应符合以下规 定:监测电压时,不应改动原始的电路;温度数据的采样间隔不 应大于1s,准确度应为士2℃,温度传感器尖端的直径应小 于1mm。

B.4蓄电池管理系统试验方法

B.4.1现行国家标准《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静电放电 抗扰度试验》GB/T17626.2的试验目的是评估磷酸铁锂蓄电池 组系统抗静电干扰能力。静电放电只施加在正常使用时人员可接 触到的受试设备的点和面上。试验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1试验应以单次放电的方式进行: 2在预选点上,至少施加十次单次放电(最敏感的极性); 3连续单次放电之间的时间间隔至少1s 4放电点通过以20次/s或以上放电重复率来进行试探的 方法加以选择; 5静电放电发生器应尽可能保持与实施放电的表面垂直; 6在实施放电的时候,发生器的放电回路电缆与受试设备 的距离至少应保持0.2m,并且操作者不能手持放电回路电缆; 7在接触放电的情况下,放电电极的顶端应在操作放电开 关之前接触受试设备。 对于表面涂漆的情况,应采用下列操作程序: 1若蓄电池组系统生产厂商未说明涂膜为绝缘层,则发生 器的电极探头应穿入漆膜,以便与导电层接触。若生产厂商指明 涂膜为绝缘层DB11/T 1610-2018 民用建筑信息模型深化设计建模细度标准,则应只进行空气放电。这类表面不应进行接触放 电试验。 2在空气放电的情况下,放电电极的圆形放电头应尽可能 快地接近并触及受试设备(不要造成机械损伤)。 3每次放电之后,应将静电放电发生器的放电电极从受试 设备移开,然后重新触发发生器,进行新的单次放电,重复这个 程序直至放电完成。在空气放电试验的情况下,用作接触放电的

放电开关应当闭合。 对于邻近物体间的放电,可通过静电发生器对耦合板接触放 电的方式进行模拟。 现行国家标准《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振铃波抗扰度 试验》GB/T17626.12的试验目的是评估磷酸铁锂蓄电池组系 统抗振铃波十扰能力。试验时,蓄电池组系统应处于正常工作 状态。

B.5.5绝缘电阻测试时的电压等级按表2选取。

.5.5绝缘电阻测试时的电压等级按表2选取。

B.5蓄电池组系统试验方法

JGJ/T 421-2018 冷弯薄壁型钢多层住宅技术标准表2绝缘电阻测试时的电压等级

.5.6出厂容量测试的前提条件为蓄电池组系统的荷电状态训 至出厂值。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