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50357-2018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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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BT50357-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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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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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历更城区是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在1987年《保

镇与城区宪》(文称华盛倾宪草)币采用的名词概念。我国也 采用这个概念。尽管口语中也有古城区、叫城区、老城区等多种 说法,侣本标准的厉史城区有别于历史城址,特指历史范周清 楚、格局和风貌保存较为完整的需要保护控制的地区。部分历史 文化名城可能有多个历史城区

GTCC-057-2018 机车信号车载系统设备-铁路专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实施细则2.0.3历史地段是国际通用概念:可以是文物古迹比车

的地段,山可以是能较整体现历史风貌或地方特色的区 史文化街区是历史地段的一种类型。历史地段内可以有文 单位.也可以没有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地段也可指代其他 作、镇、古村等

公布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名单的报告》提山,对于一些文 物古迹比较集中.或能较完整地体现某一历史时期的传统风貌和 民族地方特色的街区、建筑群、小镇、村寨等.可根据它们的厉 史、科学、艺术价值,公布为“历史文化保护区"。2002年修订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采月了“历史文化街区这个 法律概念。“历史文化街区”、“厉史文化名镇”、“历史文化名 时”从“历史义化保护区”分离山来成为独立的法律概念。2008 年《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明确了历更文化街区是指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核超公布的保存文物特别富 力史建筑集日成片、能够较宪整和真实地体现传统格局和历史风 貌,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区域

2.0.5文物舌迹是对人类在历更上创造的!有文化价值的

移动的实物遗存的通称。在保护规划编制过程巾,可以根据实际 情况进行分类:采取不同的保扩措施

6支物保护单位的定义依据《币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

2.0.7地下义物埋藏×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重要内容之

列如:郑州商城、洛阳隋唐古城、扬州城遗址等:都位于现在城 节建成区之下,地下文物现藏区根据其研究成果可以分为已经确 切定位的地下文物理藏区、经过探测基本明确范围的地下文物理 藏区利尚未完全确定范伟围的地下文物坤藏区 需要注意的是,存在于水域的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 人类文化遗产:,也是历更文化名城的构成内容和保护对象:内此 一此特殊的(史海港、河港)历史文化名城市应尚特别注总 水下文物保护区的划定。

名城保扩与发展的纲领.是城币总体规划的专项规划。历史文化 城保护规划的价值取向和管理要求是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 支撑

2.0.9风貌一词在保护规划中纶常使用.历史文化名城的风貌 通常是指城市的历更风貌:即城镇景观和闫然、人文环境的整体 面貌,不仪表达着历史要素的视觉价值和特征,还蕴含着地域文 化和意境的表达。

2.0.10历史建筑是体现我国历史文化名城多样性利

利用。 2.0.11传统风貌建筑是历史地段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间能 所中出段的主啦组成部分从保控的强性和价值而传经风

历史地段的主要组成部分,从保护的重要性和价值而言.传统风 貌建筑低F文物建筑与历史建筑。但传统风貌建筑组成的街巷格 高、片区肌理和相应的景观环境,是历更地段传统风貌的集行 反快。

2.0.12历史环境要素通常是指除建筑物和构筑物以外的全部能

够皮唤历更环境、传统风貌的物质要素。条文巾列的开、串 高、石阶、铺地、驳岸、古树名本等均为常见的方使环境要素, 有于我国不同地区自然条件、风七人情各具特色、历史环境要素 类型差异明妮、具有很强的地域性,内此在保扩规划编制中应加 强调查、整理与保护。

2.0.13针对保护对象所采取的调查、勘测、评估、登录、修 缮、维修、改善、利用等一切政策手段、技术措施、操作过程的 总称。

2.0.13对保护对象所采取的调查、助测、评估、登录、修

3.1.1历更文化名城保护的内容可以分为两关类型,即物质性 要素和非物质性要素。其中,物质性要素主要包括:历史城区的 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城址环境、与名城历史发展和文化传统形 成有联系的山川形胜,其中城址环境的保护对保存市城演化的历 史信息具有重要意义;反映城市肌理和传统风貌的历史文化街区 和其他历史地段;具有保护价值的各类建筑单体遗存(包括各级 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等);反映地域建成环 竟特征的历史环境要素(包括古井、围墙、石阶、铺地、驳岸 树名本等);非物质性要素包括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末 列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各类优秀传统文化:如地方民俗、民 间工艺、节庆活动、传统风俗等

1.2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扩规划需要对城市的历史沿革

3.1.2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扩规划需要对城市的历史沿革、城 址变迁、形态演变以及社会经济发展状况进行分析研究,在此基 出上认识名城的历史文化特征:科学分析名城的保存状况:深入 挖掘和评估名城的历史文化价值,包括历史价值、科学价值、艺 术价值和文化内涵:从而确定符合名城历史文化价值特色和实际 保存状况的保护重点和保护措施。

3.1.3我国历史文化名城要素丰富,类型复杂多样,彼此联系

紧密,经过多年的理论与实践探索:我国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方 法逐渐形成了历史文化名城整体、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 三个层次:名城保护规划应在三个层次工:分别制定切实可行的保 护措施。

3.1.+我国历史文化名城数量多、分布广,城市规模、

3.1.4我国历更文化名城数坑多、分布厂,城市规模、保存状 兄也各不相同。为了更好地保护名城的格局风貌特色和文化遗

也各不相同。为了更好地保护名城的格局风貌特色和文

存。需要在历史文化名城整体保扩理念的基础:根据各名城的 实际情况确定各自适用的保护国标、保护原则、保护内容、保护

3.1.5针对物质性要素:保护规划应重点研究制定.三个方而的 内容。第一。城址环境、名城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的保护延 续:第二。名城内历史地段的保护与整治:第三.文物保护单 位、历史建筑以及传统风貌建筑等的保与修

法规、历史文化遗存分布状况等划定各类保扩界线,包括历史城 x、历史地段、义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地下文物埋藏区等, 详提出相应的规划控制和建设要求

3.1.7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应该从城币整体的角度

于名城保护的规划措施建议:包括调整历史城区的不合理功能和 用地:调控历史城区的人口容量和结构:改善基础设施和提升公 共服务设施水平等:同时。应针对保护的月标:制定切实川行的 管理规定:并结合城市近远期规划目标和年度计划.提出保护规 划的实施时序,以指导下一层次和阶段的规划编制和项自实施。

3.1.8名城保护规划应根据相关要求和实际情况划定地下文物

埋藏区,提出相应的管控措施。重点管控那些会对地下文物埋藏 X造成破环的活动:如房屋建设、道路交通和其他基础设施建 没、农业活动等。对于明确存在遗址的区域:山不官利植大型养 灌木植被、避免对地下埋藏文物造成破坏

3.1.9历史文化名城是特殊的城市类型.有机更新是

发展的不二选择,建设活动虽然是不可避免的,但不能破环历史 城区的整体风貌特色应在吸取传统文化特征的基础上积极创 造:延续名城的义化内涵和风貌特色:内此,规划不仅要对历更 地段(包括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提保护 要求对历史城区范围内的其他地区也应提山风貌延续的要求

障、工程措施进行全面的部署。

3.2.1划定历史城区是厉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重要内

3.2.2保护规划必须划定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区.划:

和文学的形式明确历更文化街区核心保扩范围、建设控制地带的 真体界线,界线的划应当根据遗产保存和分有的情况:同时应 当考虑保护管理的可操作性。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编制 ,对未列为历史文化街区的其他厉史地段.可参考历史文化街 文划定保护范围界线的方法,来划定利于保扩管理的保护界线

3.2.3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扩范用和建设控制地带应按照《1华

3.2.3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择制地带应按照《华 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名城保扩规划应落实 各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挖制地带 地下文物埋藏区的保护范围界线

围:厉史文化街区外的历史建筑保护范阅则包括历更建筑本体范 闺和必要的建设控制地帮区城。历变建筑本体范围包据历必建筑 建筑主体、建筑院落以及与建筑杆依附的传统格局环境要索等, 建设探制地诺不宜以本体范围简单外护:应结合周边地形地 貌、道路条件、比邻建筑和院落边界线等条件。统筹划定

3.2.5保护规划中可能会现各奖保护区划重叠的情况,一般 遵照各保护区划中控制要求最严格的规定执行

3.2.5保护规划可能会现各突保护区划重叠的情况:一般

3.3.1历史文化名城的城址环境和周边自然山水格周、人文要 素是名城形成、发展演变所依赖的基础条作,是传统城市营建的 重要依据:是体现名城价值与特色的重要载体,真实和完整地保 护城址环境是名城保护的重要自标与内容。名城保护规划不仅应 对古城城址环境的自然山水格局和人文环境要素提出保护拱施, 还应对可能破环名城城址环境的人工十预活动提其体管控要 求:确保相关变化处在可控的范围之内:不损害城址环境的 特征。 城址环境与自然山水格局密切相关:不仅具有独特的山水美 学蕙境:其选址和建设过程蕴含丰富的科学价值利人文内涵城 证环境的保护应秉持整体系统的观念,重视历史:古城选址的特 征:以及城本身与外部环境的整体关系,

还应对可能破环名城城址环境的人工十预活动提山具体管控要 求:确保相关变化处在可控的范围之内:不损害城址环境的 特征。 城址环境与自然山水格局密切相关:不仅具有独特的山水美 学蕙境:其选址和建设过程蕴含丰富的科学价值利人文内涵城 证环境的保护应秉持整体系统的观念,重视历史:古城选址的特 征:以及城址本身与外部环境的整体关系。 3.3.2我活代城市的营建尊崇礼制、讲究秩序,同时因地制 宜、顺应地形、创造了和而不同司、多样统一的传统城市格局特 色。古城形态轮廓、历更轴线、功能空间布局、街巷肌理以及重 要空间节点是城市格局特色的重要载体,是保护和延续传统格局 风貌和文化内涵的关键要素:保护规划应提山切实有效的保护 措施。 当前大部分

3.3.2我古代城市的营建尊崇礼制、讲究秩序,后

宜、顺应地形、创造了和而不同、多样统一的传统城市格局特 色。古城形态轮廓、历史轴线、功能空间布局、街巷肌理以及重 要空间节点是城市格局特色的重要载体,是保护和延续传统格局 风貌和文化内涵的关键要素:保护规划应提山切实有效的保护 措施。

3.3.3历史风貌是历更文化名城特色的重要表现。当前大部分

历更文化名城的整体历史风貌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规划应针对 力更城区的历史风貌特征,运用城市设计的分析方法:对历史城 这的整体形态以及建筑高度、体量、风格、彩等方面提出总体 层面的控制和引导措施,确保历史城区在有机更新过程中保持景 观风貌的协调,强化历史城区空间的立体性、平面的协调性、文 脉的延续性和风貌的整体性,

手段之一,是保护名城传统格局、历史风貌、景观特色的重要措 施。对历史城区的建筑高度进行分区控制是为了保持历史城区的 整体尺度:对视线通廊内建筑高度进行控制的目的是保护名城整 本上的视觉关联性,对历史地段保护范围内的建筑高度进行控制 的国的是保护重要片区整体风貌协调

3.4.1历更城区所形成的道路格局是其历史风貌和文化特色的 重要组成部分:三城市格局密切相关。保护、延续历史道路格后 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扩的关键措施之一。“窄路密网”是我国古代 成市交通系统的普遍特征。历史城区内的街巷系统往往拥有高密 度、窄路幅的特点,适于步行、门行等慢行交通,有利于对城 行传统风貌和文化氛围的体验:内此应重视保护有特色、有价值 的街港系统。需要对历史城区进行充分的历史调查和景观分析。 时内涵丰富、特色明显、保存莞整和对名城风貌特征起着重要作 门的历史街道(巷),应当最大程度的保其原有街道尺度、困 卸形式、两侧建筑界面等,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公布水不拓宽的 巷名录,

3.4.2历史城区的交组织应从城市整体层面进行综

以疏解为主,应避免由于将穿越性交通引人历史城区而加剧交通 拥挤程度。对起点均在历史城区以外的穿越性交通.要尽可能 认历史城区调整出去,鼓励构建环绕历史城区的外围道路交通系 充,减少历史城区的通过性交通压力。历史城区内不官新建大规 莫交通设施,如体量较大的道路桥梁、客货运板纽、社会停车 场、机动车加油站等,以免吸引与历史城区无关的外部交通, 3.4.3历史城区应持续优化出行方式结构,优先发展公共交通 步行和自行车交通。根据道路和街巷特点,灵活发展中巴、小巴 等公交车型,构建公共交通系统良好的可达性,提高对历史城区

3.4.3历史城区应持续优化出行方式结构,优先发展公

步行和自行车交通。根据道路和街巷特点,灵活发展中巴、小巴 等公交车型,构建公共交通系统良好的可达性,提高对历史城 内部居民山行的服务水;研究设置自行车和行人专用道,必要 时可划定步行区,不断完善人性化的交通环境

3.4.4历史城区.道路狭窄,路网容量有限,应通过元善交通需 求管理措施、停车收费机制,有效地控制小汽车山行总量和 比例, 历史城区内不应新建大规模的停牟场,宜采用分散、小规 模、多样化的停车供给方式:结合城市更新,作好交通影响评 价,利用地下睿间提供停车服务:在不影响传统风貌的情况下。 可合理组织路边停车,但应避免对慢行交通、公共交通造成 干扰,

3.4.4历史城区道路狭窄,路网容量有限,应通过完善

3.4.5历史城区内的道路交叉口需要进行收造时.应

史街道的原有空间特征为重:不以满足机动车交通需求为 原则上不得拓宽原有街道:倡导通过好的道路详细设计来己 路交通条件

3.4.6历史城区内的交通设施应满足历史城区整体风貌保护与 管控的要求:使其与厉史城区传统风貌相协调:对于不协调的交 通设施应当根据厉史城区风貌控制管控要求进行整治

3.5.1完善市政设施是保指历史城区合理利用、永续发展的必

确设施坊能完善的主要内容,应以最小化的改造来满足历史城区 保护和发展对市政基研酬设施的疆要:避免完全拆旧建新:破环历 更城区遗存的先整性, 不同城市由于其城方建设规模、人口舰模、设施需求和丫 能力等不同,导致其市政基础设施规模存在大小差异。条文提 到的“大型市政设施”是一种相对概念:是指主要服务下市利 区域的市政设施,通常占地多、体量大、进出管线复杂对历史 城地、风貌有一定影响:基至还存在安全隐患和次生污染, 大此应统筹规划,优化设施布局:尽市能将其安排到厉史城区之 外或者周边地带。历更城这内原则不应新设置区域性大型市政 设施站点和管线:对现状已存在使月的大型市政设施和管线:应 进行舍理优化和调整。 传统老旧的供热设施由于工程技术条件的属限性,让设施建 设形式和工艺选择不仪会对历史城区的景观风貌造成影响。也产 任一是的环境污染:有条件的历更城区应以集中供热为毛:并鼓 励米取电力、燃气等清洁能源供应 无论是市政设施布置还是管线敷设:消基础设施建设与保护 要求发生矛盾时,应当以保护和安全为前提,积极探索适官性的

一致。对会明显造成视觉十扰和影响的市政设施.如通 播、电视等无线电发射接收装置的高度和外观:应提 要求。

3.5.3应当通过调查和评估、

状网情沉的基研上统筹安排,管线置要优先保障居民日 、排水的基本生活需求:在此基础上应尽可能多地引人其 线

鼓励继承与运用彰显传统智慧的工程方式,例如在有条件的 地区结含海绵城市的发展理念,采用雨水低影响开发的建设 模式。

在一些街巷内敷设各类市政“线,常会遇到地下空间不足、 管线净距不能满足相关标准要求的问题,应在满足管线安全运营 管理要求的前提下,鼓励采用适合街巷需求和发展的综合管廊或 览线管廊、采用强度高且便于在狭窄场地施工的高分子聚合材质 的管材、管线敷设时采取套管或斜交的方式以减小管线重叠长度 等措施,以解决历史城区街道狭窄给管线敷设造成的困难

3.6.1防灾和环境保护程设施应考虑与历史环境的协调,尽 量隐蔽处理,不能隐蔽处理的,应通过外观设计尽量减少对历史 风貌的影响和破坏。

3.6.2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防灾方

火、防灾安全体系。历史城区的消防组织,可采用消防站与社区 消防组织相结合的二级结构方式,社区消防组织主要负责小型火 灾及初期火灾的灭火任务.新建或改建的防火、防灾设施在符合 相关技术规定的同时,应充分考虑历史城区内景观保护的要求 有条件时,可借鉴和采用一些传统的防火设施和措施

3.6.3历史城区内建筑密集,传统建筑多为砖木结构、因此在

3.6.4从保护历史风貌和环境安全的角度,历史城区内不应建

3.6.4从保护历史风貌和环境安全的角度,历史城区.内不应建 没新的业项目·现状有污染的了业应调整搬迁。对延续有文化 介值的传统工艺的生产单位.在通过安全评估的前提下,可予以 保留

环境污染特别是有害气体、化学物质、粉尘污染源:会对 文物迹造成侵蚀和损害的:应制定消除各类污染源的分期实施 规划,提出监测、治理以及迁出等措施

3.6.5沿江滨水的历史文化名城往往保留有传统的防

码头等设施:在进行改造和加时应考虑与历史环境协调:并尽 能保护和利用原设施:体现传统的滨水环境特色。新建的防 是和河道驳岸的形式选择、断面设计,应满足防洪要求和风貌特

3.6.6应根据地形和排水条件,对汇水分区.进行合理划分和调 整,尽量避免或减少周边区域的雨水汇入历史城区。历史城区内 的内涝防治原则上应以采用源头控制的方式为主:同步完善提升 排水管渠、排涝除险设施的建设标准,并制定应急预案等管理措 施,提高厉史城区内涝防治水平

4.1.1历史文化街区是名城价值的重要载体.是城市整体历史 风貌特色的集巾体现,保护历史文化街区的自的是为了在整体上 呆持和延续名城特色与风貌。因此,历史文化街区应有比较莞整 的历史风貌,面积不简过小。我国历史城市的历史城区规模于差 万别,经过对天多数名城保护实践的比较研究得出:以历史文化 街区的核心保护范围面积不小于1hm为基本标准。为保证街区 乃保有传统风貌特征,规定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内的文物 古迹(包括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应达到一 定的规模,即其总用地面积不应小于街区核心保护范围内建筑总 用地面积的60%

仍保有传统风貌特征,规定历更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伟内的文物 古迹(包括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应达到一 定的规模,即其总用地面积不应小于街区核心保护范围内建筑总 用地面积的60%。 4.1.2历史风貌、肌理、尺度和景观的完整保护与延续是历史 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的重要自标:规划应针对街区的特征确建相应 的保护自标和原则,对反映街区价值特色的整体风貌、街前 理、空间尺度、景观环境、历史要素等对象应制定相应的保护要 求和措施,予以惠点保护,

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的重要自标:规划应针对街区的特征确建相应 的保护自标和原则,对反映街区价值特色的整体风貌、街航 理、空间尺度、景观环境、历史要素等对象应制定相应的保护要 求和措施,予以重点保护

4.1.3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应达到详细规划的深度要

可作为街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包括核 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两者在保护控制目标上:有所不同, 前者主要保护真实和完整的历史风貌,后者是为了在核心保护范 围与新的建设地区之间,形成景观和风貌必要的缓洲与过渡。内 比,核心保护范围内应对建筑高度、体量、外观、色彩、材质等 提详尽的控制要求。建设控制地带内应对新建建筑的高度、体 重、色彩等提出控制要求,根据实际需要,可再增加其他的控制 要求

4.1.5历史文化街区是活态遗产.是城市中具有历史工

4.2.1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界线是街区保护与管理的重要 衣据:分为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核心保护范围的划定 既要保证街区遗产的真实性和凭整性,把真实的集中成片的传统 建筑区域、重要的历史环境纳入其中,考虑视觉景观的完整性 也应充分考急管理需求,尽可能与现状用地边界、街道、广场 可流等边界吻合。同时应满足本标准第4.1.1条对街区规模大小 和风貌质量提出的相关量化标准

4.2.2为保证历史文化街区风貌的完整保护以及与理

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伟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应按照《巾华人民共和 国因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应以各 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为依 据.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区划进行落实

4.3.1对历史文化街区内需要保护的对象进行调查统计和分类 是保护规划的基础性工作。规划需对历史文化街区内所有具有保 护价值的要素,尤其是需要保护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环境,进 行详的调查和整理,以此作为街区历更支化价值特色评估以及 建筑分类保护与整治的重要依据。表是炎于需要保护的建筑 物、构筑物调香统计的基础性内容汇总:规划编制时门在此基研 上根据各街区的不同特征进行细化和补充完普

表1历史文化街区内需要保护的建筑物、构筑物一览

:备注户可说切该类别建筑物、构筑物的防史概况和现存状况

明该类别建筑物、构筑物的防更概况

4.3.2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应根据街区.内的建筑物、构筑物 的保护级别、价值以及保存状况进行分类,按照表1.3.2的规 正,选择相应的保护与整治方式。 街区内需要保护的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与整治:对文物保 沪单位:应严格按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 定等实施有效保护和修;对已公布的历史建筑,应按照相关法 法规进行有效的修缮、维护;对其他传统风貌价值,应进行有 效的维护和改善: 街区内的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整治应分为两类:对与历史 风貌无冲突的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可予以保留;对与历史风貌 有冲突的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则应予以整治改造,甚至拆除。 直至与街区历史风貌相协调

4.3.3对与街区历史格局和风貌相冲突的其他环境要素,应予

以整治改造,具体方式包括降低高度、改造外观、削弱体量等方 法,使其符合历史风貌保护的要求。对严重影响街区整体风貌的 环境要素和设施,应予以拆除

治.必要时可以拆除:拆除可分为拆除重建和拆除不建两类。拆 除重建时,新的建设必须与传统风貌相协调,采用传统建筑样式 息协调的一种手段。在一些特定环境中也可采用得体的现代建筑 形式实现协调,但需充分研究与论证。拆除不建时:应元辟为公 共绿地、室外健身场所、小型广场等空间,多增加公共开放究 间,提高街区的公共环境品质和设施水平,促进历史文化街区的 人口和功能疏解。需要注意的是:公共空间的建设应当遵循传统 设计手法,确保历史义脉的延续

4.3.5历史环境要素是街区历史风貌的有机组成部分

护规划中应采取有力措施,对构成历更风貌的环境要素予以最大 程度的保扩、在充分研究史料、测绘、照片等资料的基研础上,应 限据不同类型的历史环境要索,采取不同的保护措施。应使原 材料、原工艺对构筑物、景观设施等进行有效的修和维护,最

尺程度地保护和展示街区真实丰富的历更信息。

4.4.1高架道路、立交桥、高架轨道、客货运枢纽、大型停车 场和厂场等交通设施对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负面影响十分严重。 城市地下轨道交通建设会对地面建筑遗存造成安全隐患,地下轨 道交通选线确实存在选线困难的,也应避让历史文化反的核心 呆护范围,并进行充分论证,采取必要的了程措施:确保历史文 化街区和各类文化遗存得到保护。

4.4.2通常历史文化街区内部和列外围的街道较为狭窄,1于对

传统风貌和格局的保护,机动车交通无其是穿越性交通要严格限 制。有条件的地区,应研究设置机动车禁行区域。宣采用宁静化 的交通设计,控制机动车行驶速度,以提高历史文化街区交通出 行环境的安全性与舒适性。 历史文化街区的道路交通规划应积极探索多种方式来解决居 民出行和车辆停放等问题,机动车交通、车辆停放、交通换来点 等在历史文化街区以外解决和疏散.不进人历史文化街区 内部,

历史文化氛围的体验。街区内鼓励步行及自行车交通,提高公共 交通出行的可达性,限制小汽车的使用,不断优化历史文化街区 的出行方式结构

4.4.4历史文化街区内的街巷名称和其他地名,记载着街

专统程技术等历史信息,新的道路设计应做好整理、挖掘和继 承了作,消防通道的设计也应充分考虑保护的要求。 力史街卷的路面材料利铺装铺砌方式对街道景观特征有着很 的影响,应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尽量采用地方传统的街道路 面材料及铺砌方式:至今仍保留着传统式样的路面应加强维护:

路面已遭破坏的,应尽量采用传统路面材料、传统样式和传统丁 艺加以修复

4.5.1大型市政基础设施应设置在历史文化街区外围。开闭所、

4.5.2历史文化街区的排水体制应当根据实际条件选择舍理方

案.有条件的地方鼓励采用雨污分流排水体制。在路面狭小的街 卷,可采用分流制与合流制并存的排水体制:在具备自流条件排 出雨水的路段,宜采用地面径流排水或边沟排水的方式排出 雨水

4.5.3历史文化街区内的市政厂程管线不宜在垂直方向

直埋敷设,历史文化街区利其他历史地段由于道路街巷狭窄以及 宽窄不一,不能完全避免工程管线的重叠敷设,当现状管线为重 叠敷设或者受条件限制只能采用重敷设方式时,应尽量减少重 叠的长度或通过采取加套管、斜交等技术播施保证管线安全:后 时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标识,利于管理维护,避免挖掘破坏, 考虑到历史文化街区居民生活条件的改善和环境保护的要 求:应尽量提高清洁能源的利用,通过管道天然气或瓶装液化气 等方式替代燃煤等传统能源。受街巷宽度限制以及各种市政管线 安全防护的要求,历史文化街区内不应允许有新建服务于区域的 高下、次高压燃气管线穿越,有条件的区域以新中、低压燃气 管线为直,结合用地布局、道路交通情沉配置凸低压燃调 压站

是当管线的敷设受历史文化街区街巷觉度的影响以及其他制约条 件的限制,无法满足最小净距要求的情况下,应采取增加管材强

度、加设保护套管、适当安装截断闸阀及加强管理等措施。各地 区也可参考当地相关标准和工程建设的经验方法,采取可行的安 全措施、在满足安全要求的前提下,适当缩小最小水平净距、最 小垂直净距以及最小覆土深度等参数

4.5.5在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实践币,采用共同沟、

厚较大的管材或高强度材料制造的管材、加设套管等工程措施 月于处理管线布设空间狭小、安全距离不是等向题,已有不少经 捡。因此,在历史城区及历史文化街区的狭窄街巷内,可以采用 综合管廊或缆线管沟:但进入综合管廊或缆线管沟的管线种类和 管线布置应满足管线安装、检修维护、正常运营的要求,并应保 证管道安全,

4.6.1由于历更的原因。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地段内的历史建 筑多为砖木结构,且建筑密度高、街巷通道窄:因而必须采取切 实有效的办法,将火灾隐惠及时排除,消防站的装备要满足其消 防责任区特殊环境的消防作业要求,当部分区域常舰消防辆无 法通行或缺之消防水源时:官适当配备一些小型、适用的灭火装 备。历史文化街区宜规划建设专职消防站:同时建立社区消防机 制,加强火灾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并配备适用的消防设施及设 备。在不能满足消防通道和接市政消火栓的最小消防给水管径要 求的街巷内可以考虑布置与历史文化街区风貌协调的水池、水 江、沙池,并在建筑内配备灭火器及消火栓箱等小型、简易消防 没施及装备。这些设施及设备以在扑灭一般火灾及控制初期火 灾方而发挥大键作用。 现行国家标涯《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1·2014针对接市政消火栓的最小消防给水管径要求是:接 节政消火栓的环状给水管网的管径不应小于DN150.支状管网 的管径不官小D2200,当城镇人口小于2.5方人时,接市政 肖火栓的给水管网的管径可适减少:环状筐网时不应小于

4.6.2历史文化街区往往建筑密集,消防条件较差

化街区不能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对消防通道的要求时,宜通过在其外围设置环通消防通道解决消 防问题

化街区不能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对消防通道的要求时,宜通过在其外围设置环通消防通道解决消 防问题

5文物保护单位与历史建筑

5.0.2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是历史文化

已经编制文物保护专项规划的文物保护单位,应将其保护要求纳 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中。对于尚未编制专项保护规划的文物 保护单位,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可根据名城保护的相关要求, 对文物保护单位提出必要的保护措施

划范围内的建筑进行全面普查整理,对符合历史建筑标准的建筑 物、构筑物,纳入历史建筑的建议保护名录,提请城市(县)政 府认定公布、挂牌保护

5.0.4历史建筑价值特征各不相同,保存状况于差万另

对历史建筑的保护修缮应根据其历更价值、科学价值、艺术价值 以及保存的完整程度,制定具体的保护修措施,对历史建筑的 维护修缮以及添加设施,或改变历更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 的.均不得破坏历史建筑的历史特征、艺术特征、空间特征。 5.0.5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要对历

5.0.5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戈

史建筑保护范围内的各项建设活动提出管理要求。如需在历史建 筑保护范围内进行新建、扩建、改建活动的:应在科学评估历史 建筑价值特色的基础上,做到在高度、体量、立面、材料、色彩 等方面与历史建筑充分协调,不得改变历史建筑周边原有的历史 环境的景观特征

5.0.6应充分发挥历史建筑的使用价值,使其延年益

励保持和延续传统使用功能。如果使用功能已经无法满足现代社 会的需要,鼓励弓引入新的功能,但新的使用功能在引人时吉林2019版造价文件汇编,应保 泸、展示或标识原有的历史信息和特色,并且确保历史建筑的 安全。

5.0.7历史建筑县有遗产的脆弱

,建设工程选址应当尽可能避开历史建筑。因特殊情况不能避 开的,应当尽可能实施原址保护。新的建设工程中建造的永久性 沟筑物,应与历史建筑的风貌相协调。新的城市建设,宜发挥好 力史建筑的价值,延续风貌和文脉,提升建设区域的文化品味。

中,建设工程选址应当尽可能避开历史建筑。因特殊情况不能避 开的,应当尽可能实施原址保护。新的建设工程中建造的永久性 沟筑物,应与历史建筑的风貌相协调。新的城市建设,宜发挥好 历史建筑的价值,延续风貌和文脉,提升建设区域的文化品味。 5.0.8近年来出现了很多新的文化遗产类型,如文化线路、文 化景观、下业遗产、20世纪遗产等,都是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 组成部分,使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对象和内容有了很大拓展,拓

化景观、工业遗产、20世纪遗产等,都是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 组成部分,使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对象和内容有了很大拓展,拓 宽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实践领域。保护规划应当挖掘和整理历史 文化资源,梳理价值内涵,并针对类型特点,提出相应的保护措 施,不断丰富历史文化名城的价值和特色。

统一书号:15112:31495 定价:12.00元

DA/T 28-2018 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统一书号:15112:31495 定价: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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