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ECS614-2019 村镇建筑清洁供暖技术规程及条文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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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2空气源热泵专业性比较强,当出现异常时,需

员进行维修,当冬季机组不能启动时,需切断电源开关,启 用热源,做好防冻。

7.5.3空气源热泵热水供暖系统冬季不运行时GTCC-087-2018 电气化铁路用70mm2~150mm2铜合金绞线-铁路专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实施细则,需考

措施,短期不运行时,可启动防冻模式,长期不运行时,需泄水 或充注防冻溶液。

7.6.1空气源热泵供暖系统环境效益包括年二氧化碳减排量、

6.1空气源热泵供暖系统环境效益包括年二氧化碳减排量 氧化硫减排量、粉尘减排量;经济效益包括年节约费用、系统 静态投资回收期和费效比

8.1.1地源热泵供暖是指利用热泵系统通过热交换系统获得浅 层土壤、地下水和地表水中的浅层地热能用于供暖。中深层地热 水供暖是指通过人工钻井直接开采利用地热水供暖。 8.1.2工程场地状况及地热资源条件是能否应用地热能系统供 暖的基础。地源热泵供暖方案设计前,应根据调查及勘察情况选 择合适的供暖系统 8.1.3本条规定了中深层地热水供暖的适用条件。在地热资源 条件良好、地质条件便于回灌的地区,依照“取热不取水”的原 则,采用“采灌均衡、间接换热”或“并下换热”技术,以集中

8.1.3本条规定了中深层地热水供暖的适用条件。在

条件良好、地质条件便于回灌的地区,依照“取热不取水”的 则,采用“采灌均衡、间接换热”或“井下换热”技术,以集 代或分散式相结合的方式利用中深层地热供暖,

8.2.1本条规定了地理管地源热泵方案设计前应完成的勘察、 试验。 2岩土体的热物性参数是地埋管换热器设计的主要参数之 一,岩土体热响应试验是获取其热物性参数的主要方法。为保证 地埋管地源热泵系统安全运行和节能效果,在地理埋管地源热泵系 统设计前,除应用建筑面积较小的工程项目,可直接采用埋管区 域已具有权威部门认可的热物性参数外,均应根据实地勘察情 况,选择测试孔位置及数量,进行岩土体热响应试验,并提供地 下岩热物性指标及具有项目针对性且附有连续自动数据纪录的 测试数据报告书。 8.2.2本条规定了地埋管换热器负荷计算应满足的要求。地埋

8.2.2本条规定了地埋管换热器负荷计算应满足的罩

管换热系统所负担的全年总累计释热量与总累计吸热量不平衡, 将导致地埋管区域岩土体温度的逐年累加变化,从而影响地埋管 换热器换热性能,降低系统运行效率和系统运行效果。因此当两 者不平衡时,要考虑辅助热源或冷却源

等地质条件影响非常大,换热过程非常复杂,而且地理管换 设计需要预测随建筑负荷的变化地埋管换热器逐时热响应情况入 土体长期温度变化情况,为尽可能对理管数量准确计算,节 里管费用,地埋管设计计算应有相关专用软件计算完成,

8.2.4本条规定的目的是增加地埋管地源热泵系统的可

8.2.9对满足环境评估要求的地表水,当水量、水质、水体深

8.2.9对满足环境评估要求的地表水,当水量、水质、水体深

度、水温等条件适宜时,宜采用开式地表水换热系统,否则,应 采用闭式地表水换热系统;对地表水换热系统的设计宜按同时满 足热泵系统夏、冬季的最大释、吸热量要求。当换热系统最大释 热量或吸热量不能同时满足要求时,在技术经济合理时,可通过 增设辅助冷、热设备,满足系统峰值负荷的要求,

8.2.10本条规定了地表水地源热泵开式换热系统设计应满足的

定。开式地表水换热系统取水口应远离回水口,是为了避免热 巨路。取水口位选择水质较好的上游。开式污水换热系统的污 理设备应具备长期自动过滤、反冲洗、清理的功能。开式污力 热系统,污水取水管内污水流速不宜低于1.5m/s.

8.2.11本条规定了地表水闭式系统设计应满足的规定。同

统有利于水力平衡及降低压力损失

和地方地下水资源管理的有关规定。地下水换热系统工程水

地质勘察除需查明地下水的类型、分布、理藏条件及动态变化等 基本特征外;还需获得含水层的水文地质参数,对地下水资源和 浅层地热能资源进行评价,在遵从地下水资源管理的有关规定的 前提下,提出地下水水能合理利用方案,并预测项目建设对地下 水动态与环境的影响,为热源并设计提供依据

基本特征外:还需获得含水层的水文地质参数,对地下水资源和 伐层地热能资源进行评价,在遵从地下水资源管理的有关规定的 前提下,提出地下水水能合理利用方案,并预测项目建设对地下 水动态与环境的影响,为热源井设计提供依据。 8.2.15按照合理开发与保护资源并重的原则,可在地下水资源 丰富的地区,适量发展地下水地源热泵系统,但必须有可靠的回 灌技术方案,在抽水和回灌过程中,应采取密闭等技术措施,以 保证所抽取的地下水能实现无污染100%同层回灌。 8.2.16地下水地源热泵系统的热源井只能用于置换地下冷量和 热量,不得用于取水等其他用途。一般为了保证回灌效果,抽水 并与回灌井比例不小于1:2。 8.2.17中深层地热供热项目应从地热储量、地热水开采量、地 热水温度、水质等方面进行资源规模和品质的综合评估,计算方 法见现行国家标准《地热资源勘查规范》GB/T11615的有关 规定。

8.2.15按照合理开发与保护资源并重的原则,可在

丰富的地区,适量发展地下水地源热泵系统,但必须有可靠的 董技术方案,在抽水和回灌过程中,应采取密闭等技术措施 保证所抽取的地下水能实现无污染100%同层回灌

:2.16地下水地源热泵系统的热源开只能用于直换地下冷量 热量,不得用于取水等其他用途。一般为了保证回灌效果,抽 并与回灌井比例不小于1:2。

8.2.17中深层地热供热项目应从地热储量、地热水开采

3.2.17中深层地热供热项目应从地热储量、地热水开采量、 热水温度、水质等方面进行资源规模和品质的综合评估,计算 法见现行国家标准《地热资源勘查规范》GB/T11615的有 视定。

1地热水利用要尽可能利用其特点,克服单一的利用方式。 利用地热水的热能供暖,利用资源特征洗浴、医用治疗、游泳, 利用采暖回水、换热尾水作为养殖和灌溉用水。地热梯级利用模 式包括低温地板辐射供暖、热泵技术、新型板换技术、余热利用 技术等。 2地热供热设置调峰系统,其热源采用油、气、电等其他 常规能源。 3提高系统自控水平可降低动力设备耗电量,节约能源。

8.2.19地热直供系统管路简单,可以减少工程初投资和运行

修费用。并且由于没有换热设备,避免了因换热温差造成的不 逆能力损失。但是由于地热水多数有腐蚀性,地热直供系统会

8.2.21本条规定了中深层地热水供暖系统的地热井泵应满足的

1地热井井泵一般可分为长轴深井热水泵和耐热潜水电泵。 长轴深井热水泵电机安装在井口,水泵和电机靠长轴连接,不需 要耐高温的电缆,可在水温高达200℃的地热井中运行,但是这 种泵的安装深度一般较浅,且具有附加间隙,效率低于潜水电 泵。近年来由于潜水电泵使用温度逐渐提高,所以多采用耐热潜 水电泵。 2地热井泵配置变频控制装置是调节出口流量的一种有效

方式,这种方法可以节水、节电、延长井泵的使用寿命。

1地热并口装置的结构应能承受地热并的温度、压力要求, 密封性良好,能防止空气进人系统,能监测地热水位,能测量地 热水的水温、压力和流量。 2一般地热水气水分离后气体就排掉了,如果是可燃气气 体,且量比较大,分离出来的气体应设法收集利用。 3地热工程中采用井口氮气保护系统来隔绝空气进入井口 系统,避免流体中溶氧对金属设备腐蚀,

8.2.23、8.2.24这两条规定了中深层地热水供暖系统地热回

8. 2. 23、8. 2. 24

8.2.26本条规定了中深层地热供暖设备与管道防腐应满足的要 求。地热供热工程设备的外防腐,多数与化工设备类似,可参考 化工设备外防腐和地热工程设备外防腐的经验加以实施。系统隔 绝空气是十分有效的防腐措施。来自深部的地热水中很少有溶解 氧,只要系统密封好,隔绝空气,就可以大大减轻地热水对金属 管道的腐蚀。采用向井内充氮气的方法,设备简单,是较有效的 密封方法

8.3.1地埋管系统工程需要占用地下空间,施工时可能会对既 有管道、电缆、地下构筑物造成影响,故应采取有效保护措施。 8.3.2系统冲洗是保证地埋管换热系统可靠运行的必需步骤 在地埋管换热器安装前,地埋管换热器与环路集管装配完成后及 地埋管换热系统全部安装完成后均应对管道系统进行冲洗,

8.3.3本条规定了地埋管换热器的铺设和回填应符合的规

8.3.3本条规定了地埋管换热器的铺设和回填应符

钻孔前,套管应预先组装好,施钻完毕应尽快将套管放人钻孔 中,并立即将水充满套管,以防孔内积水使套管脱离孔底上浮, 达不到预定埋设深度。竖直地埋管换热器U形管应安装在钻孔

钻好且孔壁固化后立即进行。回填应在管道两侧同步进行,同一 沟槽中有双排或多排管道时,管道之间的回填压实应与管道和槽 壁之间的回填压实对称进行。灌浆回填料一般为膨润土、细砂和 水泥的混合浆或专用灌浆材料。如果地埋管换热器设在非常密实 或坚硬的岩土体或岩石情况下,宜采用水泥基料灌浆,以防止孔 隙水因冻结膨胀损坏膨润土灌浆材料而导致管道被挤压节流。对 地下水丰富的地区,为保持地下水的流动性,增强对流换热效 果,不宜采用水泥基料灌浆

8.3.4为了换热系统的保护与维护管理,应对换热区域设

源井提供冷热源,它对地源热泵系统的正常有效运行起关键作 ,热源并施工过程中应同时绘制地层钻孔柱状部面图,且成升 应及时洗井。

8.3.7地热供热工程勘察资料一般包括“现场踏勘资料”、“地

质勘察资料”和“水文勘察资料”。建设单位应根据综合资料和 具体勘察数据,对地热供热工程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做出可行 性报告,提交上级有关部门审批。设计和施工图纸必须在可行性 范围内进行,并征求相关技术人员和专家意见。

8.4.1地热热泵供暖系统工程安装完毕后,交付使用前,应进 行系统的测定和调试,以保证系统能安全可靠投入运行,性能指 标达到设计的技术要求。

8.4.2地源热泵系统试运转需要测定与调试的主要内容包

1系统的压力、温度、流量等各项技术数据应符合有关技 术文件的规定, 2系统连续运行应达到正常平稳,水泵的压力和水泵电机 的电流不应出现大幅波动

3各种自动计量检测元件和执行机构的工作应正常,满足 建筑设备自动化系统对被测点参数进行监测和控制的要求。 4控制和检测设备应能与系统检测元件和执行机构正常沟 通,系统的状态参数应能正确显示,设备连锁、自动调节、自动 呆护应能正确动作。 调试报告应包括调试前的准备记录、水利平衡、机组及系统 试运转的全部测试数据。

通,系统的状态参数应能正确显示,设备连锁、自动调节、自动 保护应能正确动作。 调试报告应包括调试前的准备记录、水利平衡、机组及系统 试运转的全部测试数据。 8.4.3系统试验压力以最低点的压力为准,压力试验升至试验 压力后,稳定10min,压力下降不得大于0.02MPa,再将系统压 力降至工作压力,在60min内外观检查无渗漏为合格。管道经 反复冲洗,出水口水质与原水相似为合格

压力后,稳定10min,压力下降不得大于0.02MPa,再将系 力降至工作压力,在60min内外观检查无渗漏为合格。管 反复冲洗,出水口水质与原水相似为合格

8.4.4中深层地热水供暖系统试运行主要包括供热循环水侧的

注水、试压,按操作规程调试、启动机房设备和地热井井泵 试运行的过程中,系统的压力和温度能够提升至设计要求。

8.5.1地理管地源热泵系统宜进行地温场监测;地表水地源热 泵系统应进行换热区水温监测,必要时增加水质监测;地下水地 源热泵系统应进行换热区地温、水温及水位监测,系统若用化学 方法处理地下水,则应在回灌前进行水质检测;中深层地热水供 暖系统应进行地热水的开采量和回灌量、换热器进出口温度和压 力、过滤装置前后压力监测。

8.5.2设置能量计量装置有利于地源热泵系统的监测与

实时计量和分析地源侧瞬时换热量和累计换热量的情况,及时调 整地源热泵系统运行方案,加强系统综合运行管理,保证地源热 泵系统总累计释热量与总累计吸热量的平衡。采取用电分项计量 不仅能了解和分析设备的用能情况,优化和监测水源热泵机组、 水泵等设备运行工作状态,并采取措施降低设备运行能耗,还能 作为收取空调使用费的依据之一,有效地提高系统能源管理

量应随换热孔数量增加而增加,且布设位置应具有代表性。监测 孔的位置应包含布孔区域的中心和边缘,目的是监测换热孔对周 围地层温度的影响

8.5.7中深层地热水供暖系统即使安装有集中监控系统,仍需

就地设置监测运行主要参数的仪器仪表,以便随时掌握系统运 是否正常。

8.5.9在不同的区域、不同的地质条件,不同的

8.5.9在不同的区域、不同的地质条件,不同的建筑类型和月

户,具体的节能指标需要长期的监测分析。同时,地热供暖系统 的应用形式很多,因地制宜选择适合的地热供暖系统满足建筑供 热的需要,优化系统设计,并考虑适宜的优化运行策略和调节方 式等都需要对长期运行基础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8.6.1地热能供暖的环境效益评估包括二氧化碳、

表水源热泵的使用会导致水体局部温升或降低,地下水的使用会 带来地下水氧化、地面沉降等问题,这些都会在局部范围内对原 有的生态环境产生不同程度的破坏,所以需要对环境的影响进行 评价,明确地热能供暖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程度、可能性,确定应 采取的措施,减少项目的盲且性,保证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9.1.2燃气锅炉(房)是一种燃气集中供热系统,在用户附近 没置集中的燃气锅炉,向各用户提供供暖热水。这种供暖系统便 于管理,提高了安全性,适合作为气源充足的小城镇集中供暖的 热源;也适合环保排放难以达到超低排放和集中供热管网覆盖不 到的燃煤锅炉改造

9.1.3燃气供暖热水炉适合热网覆盖不到的分散供热,

供热的有效补充;也适用于燃气管网已经覆盖或容易通达、天 气供应有保障的乡镇与农村新型社区。

9.2.1设在其他建筑物内的燃气锅炉房,对燃料、

9.2.1设在其他建筑物内的燃气锅炉房,对燃料、位置选择与 布置、燃气系统与管道、消防与自动控制、土建与公用设施及噪 声与振动等特殊要求,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锅炉房设计规范》 GB5004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等标准的有关规定。 当燃气锅炉燃用密度比空气大的燃气时,由于燃气密度大,不利 扩散,且随地势往下流动,安全性差,故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 下建、构筑物内。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F 50028规定气体燃料相对密度大于等于0.75时就不得设在地下、 半地下或地下室。 9.2.3锅炉房的外墙、楼地面或屋顶应有相应的防爆措施,并

9.2.3锅炉房的外墙、楼地面或屋顶应有相应的防爆

有一定的泄压面积,泄压方向不得朝向人员聚集的场所、房间 口人行通道。燃气锅炉房一般采用水喷雾或气体灭火系统。如采 气体灭火装置,则一旦发生火灾,启动灭火系统工作,同时要

长闭通风系统及出入这些房间风道上的阀门。确定火熄灭后, 品动排风系统,排除残留气体,为保证灭火后能从室内下部地 非除残留废气,换气次数不少于12次/h。

9.2.4燃气管道一旦放生泄漏有可能造成灾害,所以本

气管道设计做了严格规定

意自动切断阀停电时必须处于关闭状态。放散管的作用是对下 设备进行超压保护,对压力较高,流速较快的气体进行放散, 管上应设置阻火器。

9.2.7燃气供暖热水炉的烟道设计、采暖系统设计、给水

电气设计、燃气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燃气采暖热水炉 B25034、《燃气取暖器》CJ/T113、《冷凝式燃气暖浴两用炉 J/T395以及现行协会标准《燃气采暖热水炉应用技术规程 C/CECS215的有关规定。

9.2.8确定燃气供暖热水炉的能效等级划分可以向消费者提

品总体能效信息,并且可以作为实施用能产品能效标识的技 衣据,同时可以促进节约能源,缓解环境恶化。

产品总体能效信息,并且可以作为实施用能产品能效标识

9.2.9燃气供暖热水炉安全事故的主

更避免烟气中一氧化碳的中毒事故,根本措施是把烟气排到 下,保持室内空气的清洁卫生,因此应采取强制排气式燃气供日 热水炉。半密闭强制排气式燃具使用的烟道容易发生倒烟、串灯 的现象,故烟道结构设计上应充分重视

9.2.10燃气供暖热水炉长时间连续使用可能会出现燃气

泄漏,故不得在卧室和浴室内安装。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 计规范》GB50028规定居民用气设备严禁设置在卧室内。

9.2.12应配备锅炉点火和熄火保护程序,以满足燃

护、燃气流量自动调节和燃气检漏等功能要求。如意外熄火,熄 火保护装置在60秒内,应切断气源。燃气供暖热水炉应具备风 压即时监测装置,可以即时检测风压,风压不正常时,比如一旦

有烟道堵塞或风机故障等情况出现,燃气热水炉能自动停机,防 止烟气回流。

9.2.13水压过低时,燃气供暖热水炉应能自动停机,防止燃气 供暖热水炉干烧;水压过高时,可自动泄压, 9.2.14为了避免水质过硬引起采暖热水炉结垢应在燃气供暖热 水炉的自来水人口和供暖回水口设置过滤装置。

9.2.13水压过低时,燃气供暖热水炉应能自动停机,防止燃气

3.1燃气锅炉的安装包括锅炉主体安装、燃烧器、取源部件 (表、阀门、管道、烟岗等锅炉附属装置安装。具体安装应符合 国家标准的要求。

2燃气供暖热水炉安装位置的上方不得有明装电线, 不能有煤气烤炉,煤气灶等燃烧器,避免燃烧器的热气造成 运转不良并有发生火灾的危险。 3炉体周围应留有必要的操作和维修空间,应满足产 明书的规定。

1为了保证烟气容易扩散,必须使烟道终端排气出口距离 门窗洞一定距离。 2为了保证良好的气密性,燃具与排烟管连接时,搭接长 度不应太短。 3烟道穿墙孔应采用耐热保温材料填充,并应用密封件做 密封防水处理。

9.3.4当管道公称压力小于或等于 0.1MPa时,可选

纹管件,当管道公称压力小于或等于0.2MPa时可选用钢或者铜 合金螺纹管件,螺纹连接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钢管焊接或法兰 连接可用于中低压燃气管道(阀门、仪表处除外),铜管道应采

9.3.5燃气供暖热水炉电气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 2 电源电压波动会影响采暖热水炉安全使用,故作此规定。 3 国内热水器等器具因无电气接地措施已经出现过多起电 人事故,故规定供暖热水炉应具有可靠的电气接地,并按相关电 气规范进行检查

1燃气引入管管段内往往容易被堵塞,检修时要在引入管 阀门处进行人工疏通管道的工作,需要带气作业。此外阀门本身 也需要经常维修保养。因此,凡是检修人员不便进入的处所不能 敷设燃气引人管。 2室内燃气管道一般均应明设,这是为了便于检修、检漏 并保证使用安全,在特殊情况下(如考虑美观要求而不充许明设 或明管容易受环境影响而遭受损坏时)充许暗设,但必须便于安 装检修,并达到通风良好的条件。 3为了防止房屋沉降时损坏燃气管道及管道大修时便于抽 换管道,以及因室内温度变化燃气管道随温度变化而伸缩的情 况,条文规定燃气管道穿过承重墙、楼板时必须安装在套管中。 4室内燃气管道在设计时必须考虑自重和热胀冷缩产生的 推力,在管道固定支架和活动支架设计、管道补偿等设计上必须 要考虑,否则燃气管道可能出现变形、折断等安全问题。 9.3.7为了保证燃气管道通气后不漏气,在施工中应对管道进 行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强度试验目的是检验管道的承压能 力,严密性试验目的是检验管道安装后是否渗漏。二者区别主要 是试验压力不同。先强度试验,再严密性试验,管道的防腐、保 温最后做。室内低压燃气管道强度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压力的1.5 倍且不得低于0.1MPa,严密性试验压力为5kPa,并参照现行行 业标准《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33和《城镇 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II94的有关规定

9.4.1燃气锅炉比燃煤锅炉危险性大得多,对调试人

燃锅炉比燃煤锅炉 山 贝安小文 高,调试人员需要持证上岗。调试完成水泵给水正常、水位表水 位显示正常、压力表显示正常、安全阀起跳、回座压力正常、水 位示控装置(高、低水位报警、低水位联锁装置)正常、排污正 常、给水水质中的硬度正常、锅水水质中的碱度、pH、氯根值 正常。

9.4.2燃气供暖系统调试前应主要对下列内容进行检

管道、燃气表、燃气锅炉、燃气供暖热水炉、燃烧器具、阀门、 安全装置、支吊架、电气及监控仪表等,供暖管道、分水器、集 水器、阀门、温控、供暖未端装置、电气及监控仪表等。系统安 装完毕后就可以向系统进行充水。系统充水应使用水质符合要求 的软水,不宜用硬度较大的水。系统充水的顺序是锅炉、管路、 热用户。充水后关闭所有进水阀、排水阀,开启管路中的排气 阀,当管路最高点的排气阀有水冒出时,可以关闭排气阀,管路 压力达到一定值时水泵自动关系,充水完毕

9.4.3燃气锅炉带负荷的试运行从开始至满负荷运行时,其负

荷增加速率不应太快,所需时间不宜少于2h,且负荷不得大起 大落。在整个试运行期间,应全面检查锅炉本体,有关的辅助设 备和附属系统的工作是否正常,能否满足全负荷运行的需要

9.4.6燃气供暖热水炉系统调试完成后再运行24h,

设备及主要部件的动作应协调,动作应正确、无异常现象。系统 工作正常,无渗漏,无异常振动和异响

9.5.2锅炉作业人员、水质处理人员及电工必须持有效证件上 岗,操作证的类别必须与所操作设备相符

9.5.2锅炉作业人员、水质处理人员及电工必须持有效证件上

锅炉作业人员、水质处理人员及电工必须持有效证件上 作证的类别必须与所操作设备相符。 本条规定了燃气锅炉运行维护应满足的要求

9.5.4本条规定了燃气锅炉运行维护应满足的要求。

3锅炉点火升温过程应缓慢,保持小火状态使炉温逐渐升 高,小火运行4h后,再转为正常运行。 4锅炉转入正常运行后,负荷调节器自动运行,锅炉燃烧 控制器能按设定温度自动启炉和停炉,同时自动进行大小火转 换。运行人员应按规定加强监测,应使压力、水温和燃烧保持稳 定,使锅炉安全和经济运行。 5排污量的大小和间隔时间取决于锅水的化验结果。热水 锅炉一般每周排污一次,排污时间应选在锅炉负荷较低时进行。 排污时,要按照“三开三关”法进行,间断的开关排污阀,动作 要缓慢,排污时要注意锅炉压力的变化,防止因锅水降压而发生 汽化。排污完毕后应检查排污阀是否已关闭严密、无泄漏。排污 阀太紧不能转动时,不得用接长旋柄两人合旋,或用工具敲击来 打开排污阀。排污时,同一台锅炉各排污点都应按顺序进行 排污。

10.1.1本条规定了电供暖的适用性。电供暖适用于电力供应充 足,有峰谷电政策,夜间可利用低谷电进行蓄热,高峰时段尽量 使用蓄热供暖,且使用电供暖的建筑供暖负荷应较小或者间歇 使用。 10.1.2蓄热电锅炉采用低谷电蓄热,可以削峰填谷,缩小电力 共应峰谷差,优化电网结构,降低采暖运行费用

10.2.1电热供暖设计初期应充分考虑当地峰谷电政策,具有谷 电利用支持政策的区域宜优先采用蓄热式电热供暖系统或设备。 电热供暖应根据典型日热负荷随时间变化情况,对峰谷电承担的 共热量合理进行利用和分配,以便对电供暖进行经济分析及系统 优化计算。

负荷蓄热只在低谷时段运行能够节约运行费用,虽然节约运行费 用,但蓄热设备、电源接线和变压器设备容量都会增加,初投资 曾大;部分负荷蓄热虽然运行费用增加,但是初投资却减少,因 此在供暖系统设计时要根据负荷特性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同时优 化控制,降低费用

10.2.4本条规定了全负荷蓄热式电热供暖设计应满足的要

1全负荷蓄热式电热供暖时不但要向用户供热,而且要为 供暖蓄热,因此电加热功率不仅要保证储热要求,还应兼顾蓄热 时段的供热负荷。

2蓄热设备要与末端相匹配。对于一些末端温度要求不高 的场所,如生活用水、风机盘管空调一般推荐采用常温蓄热。对 于机房狭小的用户而言,高温蓄热是一个好的选择。 10.2.5本条规定各类电热供暖设备的性能以及运行性能应满足 的要求。

于90%。 10.2.9本条规定了电热供暖系统的所用的设备和材料的安全 性,尤其户用电热供暖系统采用的相变蓄热材料要环保、无毒。 10.2.10为了便于运行、管理,同时高效利用低谷电蓄热,布 置在同一热力站的电热直接转换的供暖设备采用的电热转换方 式、蓄热方式宜保持一致。 10.2.12电加热锅炉机房宜布置在热负荷中心,便于引出热力 管线,使室外管网布置在技术、经济上合理。 10.2.13电采暖系统都应设置温度控制装置,在保证系统安全 运行的同时,还能降低能源消费,提高能源利用率,同时延长使 用寿命。 10.2.16使用电热供暖系统除了应采取接地和剩余电流保护 措施,地线一定要接地可靠,一旦接地不可靠,火线地线接反 等情况出现,漏电保护器不能切断地线,就会发生严重的触电 重故

儿不 施,地线一定要接地可靠,一旦接地不可靠,火线地线接反 情况出现,漏电保护器不能切断地线,就会发生严重的触电 故。

10.3.1电热供暖设备和产品在搬运和安装时,应采取保护 施,必要时可将装置性设备和易损元件拆下单独包装运输。临时 诸存的地方应选能避雨、雷、沙的干燥场所。 10.3.2安装在不同场所有不同的等级要求,最高在卫浴使用时 要达到IP54防护等级

10.3.2安装在不同场所有不同的等级要求,最高在卫浴使

10.3.4本条规定了电热供暖系统电气装置安装的规定。

1导线的规格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规定;当设计无规定时, 包括绝缘层在内的导线的总截面面积不应大于线槽截面面积的 60%。导线安装完成后应进行绝缘测试。 3电气装置的下列金属部分均应接地:(1)电机电气设备 的传动装置;(2)配电柜及操作台等金属框架和底座。 4落地式配电盘、柜基础采用槽钢制作安装,在制作时必 须对槽钢除锈防腐,并调平调直后,才能制作安装。 10.3.6电热供暖系统的施工时的应记录发热材料的规格、敷 设、安装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技术规程要求,确保隐蔽前后发热 元件电阻值和绝缘值正常。

10.4.1电网接入验收应提供电供暖系统接线图、各主要设备参 数、运行特性、操作导则、保护配置及其参数设置说明等;与电 供暖系统相关的辅助设备如电源、接地、防雷等已经安装调试 完毕。 10.4.7本条规定了电供暖系统调试和试运行应具备的条件。 3电供暖项目电锅炉、储热设备、换热器、各类泵、供热 管道、补给水系统的设备安装及验收已完成;隐蔽工程、地下直 埋管线施工完成并验收合格。 4电供暖项目高温、高压设备调试前,应取得当地监管部 门许可。 10.4.8本条规定了试运行应符合的规定: 2在额定输入功率和额定供热功率条件下持续试运行72h, 以检测电供暖项目的蓄热量、蓄热时间和放热量是否满足用户热 负荷需求。 3在正常情况下,试运行应按设计参数进行,但因多种原 因试运行时达不到设计参数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可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认可的参

10.4.1电网接入验收应提供电供暖系统接线图、各主要设备参 数、运行特性、操作导则、保护配置及其参数设置说明等;与电 供暖系统相关的辅助设备如电源、接地、防雷等已经安装调试 完毕。

门许可。 10.4.8本条规定了试运行应符合的规定: 2在额定输入功率和额定供热功率条件下持续试运行72h, 以检测电供暖项目的蓄热量、蓄热时间和放热量是否满足用户热 负荷需求。 3在正常情况下,试运行应按设计参数进行,但因多种原

数试运行。试运行参数应该是今后的正常运行参数。试运行的时 间应为达到该参数条件下连续运行72h。 10.4.9本条规定了电热供暖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要求。电力线 路入口至热力管网出口的所有设备、材料验收,包括供电线路入 口,电热锅炉,储热设备,换热器,供热管道、阀门,控制、监 测、计量系统和供热管网出口段。设备及材料到货后,施工单位 立在供货商代表在场和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验收并做好记录。设 备及材料符合供货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应无短缺、损伤、变 形、锈蚀现象。

10.5.1本条规定了在电供暖设备在供暖期运行前对系统内的设 备、管道、阀门、仪表等进行检查,确保完好、严密,避免并及 时消除跑、冒、滴、漏等现象。 10.5.2本条规定了应设置能满足设备安全可靠的运行维护人员 和管理制度。对特种设备如承压电加热锅炉的运行人员要求取得

10.5.3运行操作应严格按操作规程和制造企业提供的产品使用 说明书的规定进行。

采取相应的运行模式,充分利用低谷时段的电力,进行单蓄 热运行、供蓄热并用运行,在电网平、峰时段进行单释热运 行或释热直供运行,最后才考虑直供运行,对各种运行方式 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制定合理的系统运行模式,并制定相应 的操作规程。

.6.1经济效益评估时,当常规能源供暖系统与电热供暖年 用差值为正时CJJ/T 246-2016 镇(乡)村给水工程规划规范,意味着电供暖运行更经济;当常规能源供暖

统一书号:15112·34506 定价:3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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