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1/T 3284-2020 绿色建筑施工质量验收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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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1/T 3284-2020 绿色建筑施工质量验收技术规程.pdf

6.3.1屋面保温层施工应达到设计标准,为下一道工序打好基础

松散材料每层的虚铺厚度一般不大于150mm,压实的程度与厚度应当经过 试验确定。在铺抹找平层时,应在松散保温层时铺一层塑料薄膜等隔水物,以防 止砂浆中水分被保温层吸收 整体现浇、喷涂保温隔热层不应有渗透、起鼓、断裂现象,表面应平整。平 屋面、天沟、檐沟等处及突出屋面结构连接处的连接方式与结构形式应符合设计 要求。 板块保温层铺砌时,要确定铺平垫稳;分层铺设的板块上下层接缝应相互错 开,板间的缝隙应用同类材料嵌填密实。 6.3.2金属板是将内外压型钢板与中间层阻燃型硬质泡沫或聚苯乙烯泡沫塑料保 温板料通过自动成型机,用强力胶黏剂将三者结合。 6.3.3热反射屋面铺设应符合设计标准和相关标准。 6.3.4当屋面的保温层铺设于屋面内侧时,如果未进行密闭防潮处理,湿气渗入 保温层和屋面基层将形成结露、霉变

7.1.1地面保温材料、工艺、质量和构造做法类似于屋面节能工程。从建筑节能 角度理解,分为3类:一是接触土壤的地面;二是采暖地下室与土壤接触的外墙: 三是楼地面。 7.1.2地面保温隔热工程施工前,基层质量必须达到合格,基层的质量不仅影响 地面工程质量,而且对保温隔热的质量控制点应进行认真严格检查,按检验批进 行隐蔽验收。 7.1.3保温板的铺设平整度、板缝的间隙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进行了填充、保温 材料种类以及厚度是否符合要求等进行检查验收。整个地面保温工程完工后应按 分项工程进行验收。 7.1.4建筑地面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及验收,还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面工 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 的相关规定执行

7.2.1保温材料进场要认真检查保温材料的品种、规格,首先目测其外观、形状, 额色,称取一定体积的重量计算密度,然后对照其产品使用说明书和时间文件要 求进行核对。材料进场要检查产品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以 及型式试验报告,对于新材料、新产品还要核对其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以及型式试 验报告,和其产品的技术鉴定报告及产品技术标准。 7.2.2地面保温工程中,保温材料的性能对于地面保温隔热的效果起到决定性的 作用。保温隔热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或干密度指标直接影响到屋面保温隔热效 果,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影响到保温层的施工质量,燃烧性能是防止火灾隐患的 重要条件。 7.2.3为保证用于地面保温隔热材料的质量。避免不合格材料用于屋面保温隔热 工程,对进场的地面保温隔热材料复验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 燃烧性能进行复验。 7.2.4为保证施工质量,在进行地面保温施工前,应将基层处理好,基层应平整 具有一定要求的强度,接触土壤地面应将垫层处理好。对于残留的基层不平整可

能导致保温层空鼓,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基层不牢固、防水层处理不好,都将影 响保温材料的包围效果, 7.2.5影响地面保温隔热效果的主要因素除了材料品质,更重要的因素是保温层 的厚度、铺设方式以及热桥部位的处理等。保温层的铺设及缝隙填充质量应在施 工过程中加以控制。对于整体浇筑保温层,要搅拌均匀一致,虚铺厚度和压实厚 度均应注意配比准确,一般应做配比试验,使发泡均匀。隔离层主要用于水、水 汽经常浸湿的面层下铺设的附加构造层。 7.2.6地面节能施工过程中保温层与基体之间应粘结牢固、缝隙严密。粘结剂与 保温板应要完全相容。为防止热桥,金属构件均要做好保温。 粘贴EPS保温板时,在楼板基层应涂满界面砂浆。EPS板背面均匀涂上胶 黏剂,胶黏剂面积不小于EPS板40%。板和板之间挤紧,大于2mm的缝隙应用 EPS板条塞入并打磨平。在铺砌好的保温板上抹2mm厚的抗裂砂浆DB37/T 3263-2018 矿山在用电力电容器电气试验规范,分段铺挂 耐碱玻璃纤维网格布。 保温砂浆的基层要涂满界面砂浆,涂后进行拉毛处理。保温砂浆应分层施工 每层厚度不宜超过15mm。按设计要求设置分隔缝,分隔缝按不大于6m设置, 相邻房间也宜设分隔缝。保温层干燥后方可进行抗裂砂浆保护层施工。 7.2.7对于有防水的地面进行保温时,应尽可能将保温层设置在防水层以下,可 避免保温层浸水吸潮影响保温效果。 7.2.8建筑首层直接与土壤接触的周边地面是热桥部位,不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 理,当建筑室内地面温度低于室内空气露点温度时,就会在室内地面结露。 7.2.9保温隔热层要防止保温材料吸潮;二是提高保温层的抗冲击力,

能导致保温层空鼓,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基层不牢固、防水层处理不好,都将影 响保温材料的包围效果。 7.2.5影响地面保温隔热效果的主要因素除了材料品质,更重要的因素是保温层 的厚度、铺设方式以及热桥部位的处理等。保温层的铺设及缝隙填充质量应在施 工过程中加以控制。对于整体浇筑保温层,要搅拌均匀一致,虚铺厚度和压实厚 度均应注意配比准确,一般应做配比试验,使发泡均匀。隔离层主要用于水、水 汽经常浸湿的面层下铺设的附加构造层

7.2.6地面节能施工过程中保温层与基体之间应粘结牢固、缝隙严密。

7.3.1地面辐射供暖的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和《地面辐射供暖技术规程》DB21/T 服 1686。 7.3.2室内外地面建筑出入口及平台、公共走廊、电梯门厅、厨房、浴室、卫生 间等设置防滑措施,防滑等级不低于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地面工程防滑技术规程》 JGJ/T331规定的Bd、BW级;建筑室内外活动场所采用防滑地面,防滑等级达 到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地面工程防滑技术规程》JGJ/T331规定的Aa.AW级;建 筑坡道、楼梯踏步防滑等级达到现

JGJ/T331规定的Ad,AW级或按水平地面等级提高一级,并采用防滑条等防滑构 造技术措施。 7.3.3建筑地面采用的大理石、花岗岩等天然石材中的有害物质含量必须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的限量规定

8.1.1本条确定了本章的适用范围。 8.1.2本条给出了供暖工程验收的方法,可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结合供暖专业 的特点,按系统或按楼层划分检验批,进行验收。

8.2.1散热设备的单位散热量、金属热强度以及保温材料的厚度、导热系数、密 度和吸水率是供暖工程中重要的性能参数,它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直接影响到供 暖系统运行和节能效果。 8.2.2室内供暖系统的制式是经过节能专项考虑而设置的,未经设计和图纸审查 部门的认可是不得任意更改的,应严格按图施工。设备、阀门和仪表安装到位与 否,直接关系到供暖工程能否正常运行。实现分室(区)温度调控、分栋热计量 和分户或分室(区)热量分摊的功能,是人们行为节能和得到舒适的使用空间的 重要保证。 8.2.3本条文是针对目前散热器安装时,为了追求美观对散热器进行装饰,忽视 了散热器的散热效果,影响散热器的正常工作。 8.2.4散热器恒温阀的安装位置和安装方式对恒温阀的使用效果影响非常大,恒 温阀一旦不能发挥正常功用,对整个供暖系统的节能会产生影响。 8.2.5有些工程热力入口装置安装不全,或者虽然安装齐全,但是周边空间狭小 不便于操作,常常使一些热力入口装置起不到应有的作用,从而达不到节能目的 8.2.6采用低温热水地面辐射供暖系统时,无地下室的一层地面应设计防潮层和 绝热层,绝热层的绝热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避免热量过度散失,造成能源浪费 8.2.7管道保温的厚度以及施工质量达不到要求,将严重影响到节能的效果,这 服 里做出强调。 8.2.8管道的支吊架与管道保温结合面不严密是影响保温效果的原因之一,,这 里予以严格要求。 8.2.9本条强制性条文。供暖工程的联合试运转和调试常常受到季节的影响,在 不能满足系统调试条件时,可以在供暖工程完成后的第一个供暖期进行补充调 试,调试结果应符合本条规定。

于原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同时应得到原设计单位的认可。系统变更、原设计的 节能指标发生变化,需要经图审部门审查通过

9.2.1组合式空调机组、柜式空调机组、新风机组、单元式空调机组及多联机空 调系统室内机等设备的供冷量、供热量、风量、风压、噪声及功率,风机盘管的 供冷量、供热量、风量、出口静压、噪声及功率;风机、排风热回收装置、双向 换气装置的风量、风压、功率、效率及额定热回收效率;阀门与仪表的类型、规 格、材质及工作压力等技术性能参数;金属风管、非金属风管、复合材料风管及 成品风管的规格、材质及厚度。 9.2.2本条文规定在风机盘管机组和绝热材料进场时,应对其热工等技术性能参 数进行复验。复验应采取见证取样送检的方式,即在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代表 见证下,按照有关规定从施工现场随机抽取式样,送至有见证检测资质的检测机 构进行检测,并应形成相应的复验报告。 9.2.3为保证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中送、排风系统及空调系统、空调水系统具有 节能效果,首先要求工程设计人员将其设计成具有节能功能的系统;其次要求在 各系统中要选用节能设备和设置一些必要的自控阀门与仪表,并安装齐全到位。 9.2.4制定本条的目的是为了保证通风与空调系统所用风管的质量以及风管系统 安装的严密,减少因漏风和热桥等带来的能量损失,保证系统安全可靠运行。 9.2.5本条文对组合式空调机组、柜式空调机组、新风机组、单元式空调机组安 装的验收质量作出了规定。当设计未注明过滤器的阻力时,应满足粗效过滤器的 初阻力≤50Pa(粒径≥5.0μm,效率:80%>E≥20%);中效过滤器的初阻力≤80Pa (粒径≥1.0um,效率:70%>E≥20%)的要求。 9.2.6本条文强调双向换气装置和排风热回收装置的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是为了保证对系统排风的热回收效率(全热和显热)不低于60%。条文要求其安 装和进、排风口位置及接管等应正确,是为了防止功能失效和污浊的排风对系统 的新风引起污染

9.3.1公共建筑中的空气风幕机一般应安装在经常开启且不设门斗及前室外门的 上方,并且宜采用由上向下的送风方式,出口风速应通过计算确定,一般不宜大 于6m/s。空气风幕机的台数,应保证其总长度略大于或等于外门的宽度。 9.3.2对变风量未端装置的安装验收作出了规定 变风量未端装置是变风量空调系统的重要部件,其规格和技术性能参数是否 符合设计要求、动作是否可靠,将直接关系到变风量空调系统能否正常运行和节 能效果的好坏,最终影响空调效果,故此条对此进行了强调

变风量末端装置是变风量空调系统的重要部件,其规格和技术性能参数是否 符合设计要求、动作是否可靠,将直接关系到变风量空调系统能否正常运行和节 能效果的好坏,最终影响空调效果,故此条对此进行了强调

10空调与供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

10.1.1空调与供暖系统冷热源、辅助设备及其管道和管网系统中与节能有关的隐 蔽部位位置特殊,一旦出现质量问题不易发现和修复。因此,本条规定应随施工 进度对其及时进行验收。通常主要的隐蔽部位检查内容有:地沟和吊顶内部的管 道安装及绝热、绝热层附着的基层及其表面处理、绝热材料粘结或固定、绝热板 材的板缝及构造节点、热桥部位处理等。 10.1.2本条给出了供暖与空调系统冷热源、辅助设备及其管道和管网系统节能 工程验收的划分原则和方法。 空调的冷源系统,包括冷源设备及其辅助设备(含冷却塔、水泵等)和管道: 空调与供暖的热源系统,包括热源设备及其辅助设备和管道。 不同的冷源系统或热源系统,应分别进行验收;室外管网应单独验收,不同 的系统应分别进行验收。

10.2.1对空调与供暖系统冷热源设备及其辅助设备、管道、自控阀门与仪表、绝 热材料等产品进场验收与核查的规定,其中,对进场验收的具体解析可参见本标 准第10.2.1条的有关条文说明。 空调与供暖系统在建筑物中是能耗大户,而其冷热源和辅助设备又是空调与 共暖系统中的主要设备,其能耗量占整个空调与供暖系统总能耗量的大部分,其 选型是否合理,热工等技术性能参数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将直接影响空调与供暖 系统的总能耗及使用效果。事实表明,许多工程基于降低空调与供暖系统冷热源 及其辅助设备的初投资,在采购过程中,擅自改变了有关设备的类型和规格,使 其制冷量、制热量、额定热效率、流量、扬程、输入功率等性能参数不符合设计 要求,结果造成空调与供暖系统能耗过大、安全可靠性差、不能满足使用要求等 不良后果。因此,为保证空调与供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的质量,本条做 出了在空调与供暖系统的冷热源及其辅助设备进场时,应对其热工等技术性能进 行核查,并应形成相应的核查记录的规定。对有关设备等的核查,应根据设计要 求对其技术资料和相关性能检测报告等所表示的热工等技术性能参数进行一 核对。

炉的额定热效率、电机驱动压缩机的蒸汽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的性 能系数和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单元式空气调节及风管送风式和屋顶式空气调 节机组的能效比、多联机能效等级对应制冷综合性能系数、蒸汽和热水型漠化锂 吸收式机组及直燃型漠化锂吸收式冷(温)水机组的性能参数,是反映上述设备 节能效果的一个重要参数,其数值越大,节能效果就越好;反之亦然。因此,在 上述设备进场时,应核查它们的有关性能参数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并满足国家现行 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而促进高效、节能产品的市场,淘汰低效、落后产品的使用 10.2.2本条为强制性条文。绝热材料的导热系数、材料密度、吸水率等技术性能 参数,是空调与供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的主要参数,它是否符合设计要 求,将直接影响到空调与供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的绝热节能效果。 在预制绝热管道和绝热材料进场时,应对其热工等技术性能参数进行复验 进场复验是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等在进场验收合格的基础上,按照有关 规定从施工现场抽样送至试验室进行部分或全部性能参数的检验。同时应见证取 样检验,即施工单位在监理或建设单位代表见证下,按照有关规定从施工现场随 机抽样,送至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应形成相应的复验报告。 核查材料性能指标是否符合质量证明文件,核查复验报告。以有无复验报告 以及质量证明文件与复验报告是否一致作为判定依据。 10.2.3为保证空调与供暖系统具有良好的节能效果,首先要求将冷热源机房、换 热站内的管道系统设计成具有节能功能的系统形式;其次要求所选用的省电节能 型冷、热源设备及其辅助设备,均要安装齐全、到位;另外,在各系统中要设置 些必要的自控阀门和仪表,这是系统实现自动化、节能运行的必要条件。上述 要求增加工程的初投资是必然的,但是有的工程为了降低工程造价,却忽略了日 后的节能运行和减少运行费用等重要问题,未经设计单位同意,就擅自改变系统 的形式并去掉一些节能设备和自控阀门与仪表,或将节能设备及自控阀门更换为 不节能的设备及手动阀门,导致系统无法实现节能运行,能耗及运行费用大大增 加。为避免上述现象的发生,保证以上各系统的节能效果,本条做出了空调与供 暖冷热源管道系统的安装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各种设备和自控阀门与仪表应安 装齐全且不得随意增减和更换的规定。 本条规定的空调冷(热)水系统应能实现设计要求的变流量或定流量运行

接不符合设计要求加大了系统的阻力,影响了设备的运行效率,增大了系统的能 耗。因 此,本条对此进行了强调。 10.2.7本条为新增条文。要保证多联机空调系统的运行效果,多联机空调系统室 外机的安装位置及其四周进排风和维护空间的尺寸应满足进排风通畅,并便于安 装和维修。必要时室外机应安装风帽及气流导向格栅,风帽不利于拆卸时,应考 虑风扇马达等的维修口。 10.2.9空调与供暖系统的冷、热源和辅助设备及其管道和室外管网系统安装完毕 后,为了达到系统正常运行和节能的预期目标,规定应进行空调与供暖系统冷, 热源和辅助设备的单机试运转与调试及系统的联合试运转与调试,并且要对有关 目进行检测。单机试运转与调试,是进行系统联合试运转与调试的先决条件 是一个较容易执行的项目。系统的联合试运转与调试,是指系统冷热源和辅助设 备同建筑物室内空调或供暖系统的试运行和调试。 系统的联合试运转受到工程竣工时间、冷热源条件、室内外环境、建筑结构 特性、系统设置、设备质量、运行状态、工程质量、调试人员技术水平和调试仪 器等诸多条件的影响和制约,是一项技术性较强、很难不折不扣地执行的工作: 但是,它又是非常重要、必须完成好的工程施工任务。当建筑物室内空调与供暖 系统工程竣工不在空调制冷期或供暖期时,联合试运转与调试只能进行表17.2 2中序号为6、7的两项内容。因此,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在工程(保修)合 同中进行约定,在具备冷热源条件后的第一个空调期或供暖期期间再进行联合试 运转及调试,并补做本标准表17.2.2中序号为8的内容。补做的试运转与调试 报告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签字确认后,以补充完善验收资料。 对空调与供暖系统冷热源和辅助设备的单机试运转与调试及系统的联合试 运转与调试的具体要求,详见现行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规范》GB 50738和《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的有关规定。 10.3一般项目 10.3.1本条对空调与供暖系统的冷、热源设备及其辅助设备、配件绝热施工的基 本质量要我作出了航宝

11.1.1本条规定了本章建筑电气工程验收的范围。 11.1.2本条给出了绿色建筑电气工程验收检验批的划分原则和方法,可根据工程 的实际情况,结合专业的特点,按系统或按楼层划分检验批进行验收。 11.2主控项目 11.2.1本条提出了在绿色建筑电气工程中应用的材料,设备和部件必须是经过绿 色认证或能效评价合格的产品,确保选用低损耗、低噪声、国家认证机构确认的 节能产品。不符合绿色、低耗高效的产品不得用于绿色建筑建筑工程中。 11.2.2本条为强制性条文。为避免工程中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非标电缆(电线)用 于绿色建筑工程,降低不必要的电气线路损耗,加强对进场电缆(电线)的质量 控制。工程中使用的电线电缆必须按照进场批次进行见证取样送检,确保应用于 绿色建筑工程中的电线电缆符合《电缆的导体》GB/T3956中的规定。 下列表格是建筑电气工程中常用的单股导线标称截面积、20℃时导体最天电 阻(Q/Km)的要求值,仅供参考。具体型号和规格的产品应按照国家有关电缆 检测标准执行

1500.124建议:抽检数量中规定的2个规格以进场数量和实际用量最多的2个规格为宜。11.2.3选择高效的照明光源、灯具及其附属装置直接关系到建筑照明系统的节能效果。随着照明设备和灯具的推陈出新,相关参数发生变化时,会及时更新。在设计或其它规范或标准无要求或低于下列时,可参照下表中规定值执行。1照明设备谐波含量限值应符合下列要求:基波频率下输入电流百分比数谐波次数n表示的最大允许谐波电流(%)22330×2注510 7>9511≤n≤393(仅有奇次谐波)注:入是电路功率因数2常用灯具性能要求值如下:1)荧光灯具和高强度气体放电灯具的效率允许值保护罩(玻璃或塑料)灯具出光口形式开式栅格栅格或透光罩透明磨砂、棱镜荧光灯灯具75%65%55%60%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灯具75%60%60%2)管型荧光灯能效值标称功率(W)18202230323640镇流器能效电感型3.1542.9522.7702.2322.1462.0301.992因数(BEF)电子型4.7784.3703.9982.8702.6782.4022.27011.2.4电源各相负载不均衡会影响造成电能损耗和资源浪费,是节能控制指标之一,本条予以强调。当建筑物中使用变频器、计算机等用电设备时,谐波含量增加,谐波电流对电源质量危害较大,在通过变压器和电机时产生过热或震动,而增加损耗,影响电源工作质量,并对电气设备的正常工作和安全产生危害。11.2.5照明系统的照度和功率密度值是反映照明系统重要的节能指标,应该严格控制。本条予以强调。对于不能完全按照要求完成的毛坏房住宅工程,对套内部134

分建议不进行照度和功率密度值的检测。 11.2.6通过抽检,使其计量精度达到设计的要求。表计对能够对电流、电压、有 功功率、功率因数、有功电能、最大需量、总谐波含量等参数进行计量和监测符 合节能的要求。 11.2.7通过多方调研各类照明、设备的用电计量均未落实到位,为了体现节能的 要求,做到用电至关重要,特此强调。 11.2.8照明系统的分区控制是绿色照明的重要环节。 11.2.9本条严格规定了照明系统分区各类节能的措施和要求。同时强调在保证照 度满足设计要求的前提下,分区控制的重要性和抽查的要求。

11.3.1加强对母线压接接头的质量控制,避免由于压接接头的施工质量问题而产 生局部接触电阻增加,从而造成发热,增加损耗。拧紧力矩值可参照如下表格执

11.3.2电源各相负载不均衡会影响照明器具的发光效率和使用寿命,造成电能损 耗和资源浪费。检查方法中的试运行不是带载运行,应该是在所有照明灯具全部 投入的情况下用功率表测量。 11.3.3分户用电计量现在已实现,但能否做到集中布置、远程抄表、数据远传必 须达到的目标,为此,本条予以规定, 文

12.1.1本条规定了本章验收的范围。 12.1.2本条纹主要适用于建筑物内涉及节能的建筑设备运行监测和控制适用本 章。同时,也强调了涉及绿色建筑的检测与控制系统均应按照本章要求验收。 12.1.3、12.1.4强调了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要求,编制详细的过程控制的要点 保证168小时不间断试运行顺利完成。 12.1.5本条给出了绿色建筑电气工程验收检验批的划分原则和方法,可根据工程 的实际情况,结合专业的特点,按系统或按楼层划分检验批,进行验收。 12.1.6对于经确认无法进行试运行的部分也要保证设计要求的功能能够实践。 12.2主控项目 12.2.1本条再次强调的内容主要侧重在用于监测与控制建筑节能系统的设备、材 料的能效评价和标识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其它的功能(参数)应依相关规范和节 能的要求为准。 12.2.2各类监测元件的误差,对系统节能的监控数据影响较大。每一个取源点的 元件均需执行相关的技术标准,这里强调的是在监测和控制系统设备安装前必须 衣据设计和有关规定,核对进场的设备、元(器)的参数是否符合设计的要求 12.2.3在试运行中,对各监控回路分别进行系统投入、监控功能、故障报警连锁 空制以及数据采集等工作,是确保各系统运行能够符合设计要求。 12.2.4空调系统因季节原因无法进行不间断运行,特规定此条。 12.2.5通过对相关节能系统的节能参数的监控,完成系统节能的评价,是一个系 统节能功能的这考核,是综合评价的依据和关键,为后续的节能评价提供支持, 12.2.6各系统数据上传是绿色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主要环节,也是监测和调整相 关系统运行严格控制在设计要求的状态下,必须具备的关键要素,这里提出本条 12.2.7绿色建筑能源管理系统是保证绿色建筑设备优化运行、维护、管理实现节 12.3一般项目 12.3.1工程中经常忽视的各类计量仪表或装置,测量精度到不到设计的要求或系

12.3.1工程中经常忽视的各类计量仪表或装置,测量精度到不到设计的要求或系 统上下游计量(检测)仪表精度不协调,造成测量误差超过设计的要求。为此,

在此做严格要求。 12.3.2本条提出在检测监测与控制系统在投入运行后,连续运行时间在设计没有 要求时按照24小时进行

13.1.1本条规定了本章验收的范围, 13.1.2本条对工程质量验收的规则和要求。 13.1.3再生水系统往往被忽视,种种原因后补,形成与建筑结构以及其它的功能 系统不协调,在此要求坚持“同步”进行,

13.2.1因给水排水系统的材料、设备规格、种类繁多,部分产品经过了绿色认证, 有些产品只进行了部分节能指标的认可。具体情况依据当地建设行政主管规定为 准。

有些产品只进行了部分节能指标的认可。具体情况依据当地建设行政主管规定为 准。 13.2.2本条强条便于集中管理和远程控制。 13.2.3本条进一步强调计量不仅要保证建筑物内主要系统的用水计量,也要做到 美化、空调等用水多的系统也要计量。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建议消防系统也建 议设置计量装置。 13.2.4本条是为了强调经确认的给水系统能效指标不得任意变更。 13.2.5本条文是对相应的管道系统延长稳压的时间,确保管道系统的长期稳定不 渗不漏,达到节能的效果。 13.2.6要求卫生器具应使用用水效率较高的产品。 13.2.7本条要求严格区分饮用水和再生水以及其它水,防止相互交叉感染和误饮 用。 13.2.8确保生活饮用水的水质安全。

13.3.1保证生活饮用水在水池(箱)中不会出现变质的问题,消毒设施的消毒效 果满足国家现行的饮用水标准

14.1.1依据《辽宁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室 内环境的验收均在本章做了明确的规定。 14.1.2现行的国家标准对室内环境的部分项目做了明确的规定,本标准未明确项 目按相关技术标准执行。室内声环境及构件的隔声性能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 规范》GB50118等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绿色建筑选用的装饰装修材料和建筑材料中的有害物质含量必须符合国家 强制性标准的要求。选用有害物质含量达标、环保效果好的建筑材料,可以防止 由于选材不当造成室内空气污染。室内空气中的氨、甲醛、苯、总挥发性有机物 氢等污染物浓度符合《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 竟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等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装饰装修材料中的有害物质以及石材和用工业废渣生产的建筑装饰材料中 的放射性物质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装饰装修材料主要包括石材、人造板及其 制品、建筑涂料、溶剂型木器涂料、胶粘剂、木家具、壁纸、聚氯乙烯卷材地板、 也毯、地毯衬垫及地毯胶粘剂等。装饰装修材料中的有害物质是指甲醛、挥发性 有机物(VOC)、苯、甲苯和二甲苯以及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及放射性核素等。 建筑材料、装修材料以及后场加工的部品中甲醛、苯、氨、等有害物质限 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不 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18580; 2《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1; 3《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2; 4《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3: 5《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4; 6《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5; 7《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6; 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胶粘剂有害物质释放限量》GB

9《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的限量》GB18588; 10《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 11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的放射性应符合《建筑材料放射卫生防 护标准》GB6566。 14.1.3室内环境的验收项目主要包括:室内声学环境,室内采光环境,室内通风 效果,室内空气质量和温湿度等项目。室内环境质量的检验批划分依据《民用建 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和《建筑节能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GB50411的相关规定制定

14.2.4外窗和导光管系统的品种、规格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外窗的 信息一般包含了型材、玻璃等主要材料和主要配件、附件的信息,也包含了一定 的性能信息;导光管的信息一般包含了导光管材料、导光管集光器材料和漫射器 材料的品种及相关性能信息。 1425导光管系统中热桥部位的

定。验收时,需要核查导光管系统热桥部位的保温构造细部做法。现场观察检查 防结露措施的实施情况,重点查看导光管系统热桥部位的保温是否得当,是否有 保温材料覆盖,有无结露现象。 14.2.6外窗的透光折减系数、导光管系统在漫反射条件下的系统效率、导光管集 光器材料的透射比、漫射器材料的透射比、导光管材料的反射比和反射膜的反射 比都是重要的采光性能指标,所以应符合强制性的要求。 14.2.7建筑物采光系数和采光均匀度现场实体检测的方法见《采光测量方法》 GB/T5699。当外围护结构施工完成后,为了保证建筑物的采光性能,本规范要 求对建筑物的采光系数进行现场实体检测。当采用顶部采光时,还需要对采光均 匀度进行现场实体检测。 其检测目的是: 1、验证采光系数和采光均匀度是否符合《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 2、验证采光系数和采光均匀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3、对实际采光效果与设计预期进行比较。

ⅡⅢI室内空气质量和温湿度

14.2.8按照《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 制规范》GB50325等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 14.2.9设计采用集中采暖、集中空调系统,对室内温湿度有设计要求,检测方法 可参照按照《公共建筑节能检测标准》JG/T177和《居住建筑节能检测标准》JGJ/T 32等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

14.2.10《绿色建筑检测技术标准》CSUS/GBC 量做了明确要求, 1、室内新风量按照《公共建筑节能检测标准》JGJ177的规定方法进行。 2、拔风井自然通风效果现场测试符合以下规定:不同尺寸的拔风井室内端 和室外端自然通风口风速和空气温度应分别检测。应按照拨风并室内端和室外端 风口的面积布置,小于100m²的风口应设3个点;100m²及以上至少设5个点, 宜采用自动检测仪逐时检测和记录。 合以下规定:不同尺寸的拔风帽

分别检测且不多于3个,少于3个时全数检测;风速和温度测试应按照拨风帽室 内端和室外端风口的面积布置,小于100m²的风口应设3个点;100m²及以上 至少设5个点。宜采用自动检测仪逐时检测和记录,

14.3.1《厅堂扩声特性测量方法》GB/T4959的具体参数和检查数量做了明确要 求。本标准按照此执行。当厅堂声学特性设计中明确参数指标和参照标准时,可 按照设计的要求方法检测

14.3.2外窗和导光管系统的安装位置直接影响建筑物的采光性能,安装的牢固程 度直接影响使用的长期性和耐久性,所以应一一核查。 14.3.3建筑师在进行采光方案设计时,常用窗地面积比估算开窗面积,因此,可 通过测量和计算窗地面积比对采光条件进行核验,这种方法较为简便和有效。《公 共场所采光系数测定方法》GB/T18204.20的采光系数是用窗地面积比来定义的, 与《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中的采光系数的定义不一致,我们采用《建 筑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中采光系数的定义

15.1.1本章适用于绿色建筑节地与室外环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包括场地规划、 资源与生态环境、位置与交通、室外环境验收,

本条在本标准2014年版第4.2.6条基础上发展而来,本条人行区是指区域范 围内功能或主要功能可供行人通行和停留的场所,冬季建筑物周围人行区距地 .5m高处风速小于5m/s是不影响人们正常室外活动的基本要求,建筑的迎风面 夏季、过渡季通风不畅在某些区域形成无风区或涡旋区,将影响室外散热和 亏染物消散。外窗室内外表面的风压差达到0.5Pa有利于建筑的自然通风。 利用计算流体动力学(CFD)手段对不同季节典型风向、风速可对建筑外风 环境进行模拟、其中来流风速、风向为对应季节内出现频率最高的风向和平均风

速,室外风环境模拟使用的气象参数建议依次按照地方有关标准要求、现行行业 标准《建筑节能气象参数标准》JGJ/T346、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 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中国建筑热环境分析专用气象数据集》的 尤先顺序取得风向风速资料,数据选用尽可能使用地区内的气象站过去十年内的 代表性数据,也可采用相关气象部门出具逐时气象数据,计算“可开启外窗的室 外风压差"可将建筑外窗室内表面风压默认为OPa,可开启外窗的室外风压绝对 直大于0.5Pa,即可判定此外窗满足要求 室外风环境模拟应得到以下输出结果: 1不同季节不同来流风速下,模拟得到场地内1.5m高处的风速分布。 2不同季节不同来流风速下,模拟得到冬季室外活动区的风速放大系数。 3不同季节不同来流风速下,模拟得到建筑首层及以上典型楼层迎风面与背 风面(或主要开窗面)表面的压力分布。 对不同季节,如主导风向、风速不唯一(可参考《实用供热空调设计手册》 耀庆,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或当地气象局历史数据),宜分两种主导风 向下的情况。

15.3.1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也称配套公建)应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 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市政公用和行政管理等八类设施。住区配套公 共服务设施,是满足居民基本的物质与精神生活所需的设施,也是保证居民居住生 活品质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居民步行5~10min可以到达,将大大减少机动 车出行需求,有利于节约能源、保护环境。 15.3.2交通规划设计应遵循环保原则。道路系统应分等级规划,避免越级连接,应 保证等级最高的道路与区域交通网络联系便捷。建设用地周围应至少有一条公共 交通线路与城市中心区或其他主要交通换乘站直接联系。规划建设用地内应设置 便捷的停车设施(包括自行车及汽车停放场地),停车设施的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 应按《辽宁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相关规定执行。场地内的道路 广场和停车场设计,应根据《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的相关要求进行检验

16.1.1植物材料的质量直接影响景观效果,其品种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是工 程质量控制的关键。 16.1.2非检疫对象的病虫害危害程度或危害痕迹不得超过树体的5%~10%。植物 材料带有病虫害影响苗木质量,易引起扩散,为防止危险病虫害的传入,必须对 国外及外省市的苗木进行检疫,有检疫证明。国外引进的植物品种有引种证明材 料。 16.1.3绿化用地内绿化覆盖率应大于70%;居住建筑绿地每百平方米配植乔木数 量不应少于3株;树木栽植成活率不应低于95%;名贵树木栽植成活率应达到 100%。室外机动车停车场遮阴率不应小于20%。景观主干道路的乔木遮阴率应 达到50%,步行道和自行车道林荫率不小于60%。 16.1.4设施顶面栽植基层包括耐根穿刺防水层、排蓄水层、过滤层、栽植土层 耐根穿刺防水层不能渗漏,确保设施使用功能。排蓄水层、过滤层使栽植土层透 气保水,保证植物能正常生长。 16.1.5核查地面及屋面铺设材料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及性能检测报告。现场观察检 查绿地、遮荫措施、地面和屋面铺设材料设置情况。核查相关验收资料。地面工 程基层、面层所用材料的品种、质量、规格,各结构层纵横向坡度、厚度、标高 和平整度应符合设计要求。面层与基层的结合(粘结)必须牢固,不得空鼓、松动 面层不得积水。施工完成后符合下列规定:室外活动场地透水铺装垫层构造做法 符合设计要求,硬质铺装地面中透水铺装率不应小于50%。室外机动车停车场植 草砖做透水地面时,镂空面积比不应低于40%。70%以上的景观道路路面的太阳 辐射反射系数不低于0.4

17.1主控项目 I太阳能光伏系统 17.1.1太阳能光伏系统工程采用的光伏组件、汇流箱、电缆、并网逆变器、配电 设备等进场时,应按设计要求对其类型、材质、规格及外观等进行验收,并应经 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检查认可,且应形成相应的验收记录。各种产品和 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应齐全,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 定。 17.1.2太阳能光伏系统的电气设备的测试应符合《建筑物电气装置》GB/T16895、 《电力工程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程》DL/T和《家用太阳能光伏电源系统技术条 件和试验方法》GB/T19064的相关要求并测试合格

18.1.1绿色建筑现场检测评估完成后,应对建筑物能源消耗量及建筑物用能系统 效率等性能指标进行检测、计算、评估。 18.1.2绿色建筑的建筑环境包括建筑内环境和建筑外环境,当建筑主体完成后进 行围护结构现场实体检验,建筑内各用能系统完成后进行系统节能性能检测,建 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完成后进行室内环境检测,建筑室外景观环境工程完成后进 行室外环境检测,层层递进的关系

18.2.1外窗气密性的检测方法应按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执行, 18.2.2供暖、通风与空调、配电与照明节能性能检测主要项目的检测方法应按现 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执行。 18.2.3检验方法应按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执行。

18.2.5太阳能热利用系统检测参数应为全年集热系统得热量。太阳能热利用系统 检测前应进行核查。对已进行过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评价的项目,可采信测 评报告中全年集热系统得热量的数据结果。对未进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评 价的项目或评价测评报告中未提供全年集热系统得热量数据结果的项目GB/T 18916.63-2022 取水定额 第63部分:平板玻璃.pdf,应进行 现场全年集热系统得热量的检测。

18.2.6检测方法应依据相关标准规定进行

进行核查。对已进行过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评价的项目,可采信测评报告中 系统年发电量的数据结果;对未进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评价的项目或评价 测评报告中未提供系统发电量数据结果的项目,应进行系统年发电量的检测。光 伏系统光电转换效率应按现行标准短期测试的规定进行检测。 18.2.7检测方法应依据辽宁省现行标准《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检测技术规程》进行 地源热泵系统检测参数应为系统制冷能效比、制热性能系数、系统制冷能效 比、制热性能系数检测前应进行核查。对已进行过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评价 的项目,可采信测评报告中的数据结果;对未进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评价 的项目或评价测评报告中未提供系统制冷能效比、制热性能系数数据结果的项 目,应进行系统制冷能效比、制热性能系数检测,

18.2.8检测方法应依据现行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 18.2.9检测方法应依据现行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 18.2.10检测方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 19921要求进行。 18.2.11检测方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要求进行。 18.2.12检测方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要求进行。 V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18.2.13检测方法应依据现行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标标准》GB/T50378中规定 进行。 18.2.14这项检测是为《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的7.1.10条一预拌混凝 土应用的评价提供基础数据和证明文件。 18.2.15这项检测是为《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的7.2.14条一实现土建 装修一体化施工的评价提供基础资料和证明文件。建筑工程竣工时,主要功能空 的使用功能完备、装修到位。 18.2.16这项检测是为《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的7.2.15条一合理采用 高强建筑结构材料和高耐久性建筑结构材料的评价提供依据。包括混凝土结构中 根据400MPa级及以上受力普通钢筋的使用比例;混凝土竖向承重结构采用强度

等级不小于C50混凝土用量占竖向承重结构中混凝土总量的比例;高耐久性混 凝土用量占混凝土总量的比例;钢结构采用Q345及以上高强钢材用量占钢材总 量的比例。 18.2.17这项检测是为《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的7.2.18条一采用绿色 建材的比例的评价提供依据。主体结构、围护结构、装修等部位均需要核算。采 用的大理石、花岗岩等天然石材中的有害物质含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 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的限量规定。 18.2.18这项检测是为《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的7.2.17条一采用可再 利用材料和可再循环材料、使用以废弃物为原料生产的建筑材料HYD 41-2015 电子建设工程概(预)算编制办法及计价依据.pdf,其占同类建材 的用量比例的评价提供基础数据和证明文件。 18.2.19这项检测是为《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的7.2.16条和9.2.5条 采用工业化内装部品、工业化生产的预制构件的用量比例评价提供基础数据和证

18.2.20检测方法按照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行 18.2.21照度和亮度的检测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照明测量方法》GB/T5700 的规定。建筑立面采用玻璃幕墙时,应核查玻璃幕墙的反射比的检测报告。检测 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玻璃幕墙光学性能》GB18091的规定。 18.2.22检测方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进行

19绿色建筑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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