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T266-2011 泡沫混凝土标准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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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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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T266-2011 泡沫混凝土标准规范.pdf

4.1.1按干密度分类

4.1.2按强度等级分类

按泡沫混凝土强度等级分为11个等级,分别用符号CO.3、CO.5、C1、C2、C3、C4、C5、C C15C20表示。

4. 1. 3 按吸水率分类

按泡沫混凝土吸水率分为8个等级JGJ/T 455-2018 住宅排气管道系统工程技术标准,分别用符号W5、W10、W15、W20、W25、W30、 表示。

4.1.4按施工工艺分类

按泡沫混凝土施工工艺分为现浇泡沫混凝土和泡沫混凝土制品两类,分别用符号S、P表 .2标记

包沫混凝土用以下方式标记,参数无要求的可缺省。

4. 2. 2 标记示例

水泥应符合GB175的规定。

5.2.1轻骨料应符合GB/T17431.1的规定。

5.2.1轻骨料应符合GB/T17431.1的规定。 5.2.2砂应符合GB/T14684的规定

外加剂应符合GB8076的规定

IG/T 2662011

泡沫剂应符合发泡要求,发泡后的泡沫混凝土性能应符合第6章的规定。泡沫剂的性能指标参见 附录A。

水应符合JGJ63的规定

6.1.1泡沫混凝土干密度不应大于表1中的规定,其容许误差应为+5%;导热系数不应大于表1中的 规定。

6.1.1泡沫混凝王干密度不应大于表1中的规定,其容许误差应为+5%;导热系数不应大于表 规定。

表1泡沫混凝土干密度和导热系数

水泥应符合GB175的规定。

5.2.1轻骨料应符合GB/T17431.1的规定。

5.2.1轻骨料应符合GB/T17431.1的规定。 5.2.2砂应符合GB/T14684的规定

外加剂应符合GB8076的规定

IG/T 2662011

泡沫剂应符合发泡要求,发泡后的泡沫混凝土性能应符合第6章的规定。泡沫剂的性能指标参见 附录A。

水应符合JGJ63的规定

6.1.1泡沫混凝土干密度不应大于表1中的规定,其容许误差应为+5%;导热系数不应大于表1中的 规定。

6.1.1泡沫混凝王干密度不应大于表1中的规定,其容许误差应为+5%;导热系数不应大于表 规定。

表1泡沫混凝土干密度和导热系数

表2泡沫混凝土强度等级

注:泡沫混凝土干密度与强度的大致关系参见附录B

6.2.2.1泡沫混凝土制品不应有大于30mm的缺棱掉角。 6.2.2.2泡沫混凝土制品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的规定

6.2.2.1泡沫混凝土制品不应有大于30mm的缺棱掉角。 6.2.2.2泡沫混凝土制品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的规定

6.2.2.1泡沫混凝土制品不应有大于30mm的缺棱掉角。

表5泡沫混凝土制品的尺寸允许偏差

5.2.2.3泡沫混凝土制品外观质量应符合表4中除厚度允许偏差、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以外的所有规

定。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不应大于3mm

7. 1 试件尺寸和数量

JG/T2662011

7.1.1干密度、抗压强度、吸水率试验的试件应为100mm×100mmX100mm立方体试件,每 的数量应为3块。 7.1.2导热系数试验的试件尺寸和数量应符合GB/T10294的规定。 7.1.3耐火极限试验的试件尺寸和数量应符合GB50016的规定

导热系数试验方法应符合GB/T10294的规定

7.3.3.1压力试验机除应符合GB/T2611中技术要求的规定外,其测量精度应为+1%.试件破坏荷

JG/T266—2011

载应大于压力机全量程的20%且小于压力机全量程的80%。 7.3.3.2抗压强度试验的试件应符合7.2的规定。在试验前,3块试件应放在温度为(60土5)℃干燥 箱内烘干至前后两次相隔4h质量差不大于1g时的恒质量。 7.3.3.3试件受压面尺寸的测量应精确至1mm,并应按测量得到的尺寸计算试件的受压面积。 7.3.3.4在抗压强度试验时,试件的中心应与试验机下压板中心对准,试件的承压面应与成型时的顶 面垂直。 7.3.3.5开动试验机,当上压板与试件接近时,应调整球座,并应使之接触均匀。 7.3.3.6当强度等级为CO.3~C1时,其加压速度应为(0.5~1.5)kN/s;当强度等级为C2~C5时,其 加压速度应为(1.52.5)kN/s;当强度等级为C7.5~C20时,其加压速度应为(2.5~4.0)kN/s。加压 应连续而均匀地加荷,直至试件破坏,应记录最大破坏荷载。 7.3.3.7抗压强度按式(2)计算

7.3.3.7抗压强度按式(2)计算

试件的抗压强度,单位为兆帕(MPa),精确至0.001MPa F 最大破坏荷载,单位为牛(N); A 一试件受压面积,单位为二次方毫米(mm) 3.3.8该组试件的抗压强度应为3块试件抗压强度的平均值精确至0.01MPa

7. 3. 4 吸水率

7.3.4.1吸水率试验的试件应符合7.2的规定,试验前应将3块试件放人电热鼓风干燥箱内,试件应 在(60士5)℃下烘干至前后两次间隔4h,质量差小于1g,并应确定其恒质量。 7.3.4.2当试件冷却至室温后,应放人水温为(20士5)℃的恒温水槽内,然后加水至试件高度的1/3, 保持24h。再加水至试件高度的2/3,经24h后,加水高出试件30mm以上,保持24h。 7.3.4.3将试件从水中取出,用湿布抹去表面水分,应立即称取每块质量(mg),精确至1g。 7.3.4.4吸水率应按式(3)计算:

WR 吸水率,%,计算精确至0.1; mo 试件烘干后质量,单位为克(g); mg 试件吸水后质量,单位为克(g)。 .3.4.5该组试件的吸水率应为3块试件吸水率的平均值,并应精确至0.1%

7.3. 5 耐火极限

用泡沫混凝土制成的建筑物构件的耐火极限试验方法应符合GB50016的规定

7.4.1现浇泡沫混凝土

用量程为2000mm的靠尺,靠在泡沫混凝土的表面,再用分度值不大于1mm的塞尺测量靠尺 混凝土表面的最大距离。

7.4.1.2裂纹长度率与宽度

LJG/T266—2011

a)有裂纹控制要求的工程项目,泡沫混凝土应在潮湿养护14d后再隔5d以上并在表面干 代况下,用分度值为1mm的钢板尺测量泡沫混凝土裂纹的长度,在一检验批的面积内,裂纹长度 式(4)计算:

r 裂纹长度率,单位为毫米每二次方米(mm/m); L 裂纹长度,单位为毫米(mm); A 一检验批的面积,单位为二次方米(m)。 b 用放大倍数至少40倍的刻度放大镜测量裂纹的最大宽度

7. 4. 1. 3 厚度偏差

用钢针或其他方法,测量泡沫混凝土的厚度,用式(5)计算泡沫混凝土厚度偏差: 又h= hi一h2 X100

Vh—一厚度偏差,%;精确至1; h一厚度设计值,单位为毫米(mm) hz一一厚度测量值,单位为毫米(mm)

7.4.1.4表面油污、层裂、表面疏松

7.4.2泡沫混凝土制品

7.4.2.2尺寸偏差

1测量缺棱掉角示意图

用分度值为1mm的钢板尺测量泡沫混凝土制品的长度、宽度和高度,然后分别计算其

7.4.2. 3 表面平整度

用量程不小于制品长度的靠尺,靠在泡沫混凝土的表面,再用分度值不大于1mm的塞尺测量靠尺

7.4.2.4尺寸偏差和外观质量

尺寸偏差和外观质量的试验方法应符合7.4.1中除厚度允许偏差、表面平整度以外相应试验 的规定。

8. 1. 1 型式检验

工程中的泡沫混凝土应进行交货检验

泡沫混凝土的检验项目应符合表6的规定

8. 3. 1. 1. 2 合格判定

若全部达到表6中型式检验项目的要求,则应判定为合格,否则应判定为不合格

8.3.1.2. 1检验批及抽样

按表6中型式检验项目进行检验。泡沫混凝土制品应至少100m为一检验批。在一检验批中随 机抽样。性能检验抽样:每个项目随机抽取3组试件;尺寸偏差和外观检验:随机抽10块泡沫混凝土 制品。

8. 3. 1. 2. 2 合格判定

性能检验:若全部达到表6中型式检验项目的要求,则应判定该批泡沫混凝士制品为合格.否

JG/T266—2011

则应判定为不合格。 b) 尺寸偏差和外观检验:对每块泡沫混凝土制品,若全部项目达到表6中型式检验项目的要求, 则应判定制品合格,否则应判定这块制品不合格;对泡沫混凝土制品检验批,若不合格的制品 不大于2块,则应判定为制品合格,否则应判定为不合格。 C 若性能检验、尺寸偏差和外观检验都为合格,则应判定该批泡沫土混凝制品为合格,否则应判 定为不合格。

8.3.2.1现浇泡沫混凝土

8.3. 2. 1.1 检验批及抽样

按表6中出厂检验项目进行检验。每100m现浇泡沫混凝土应为一检验批,少于100m也应作 为一检验批,在一检验批中抽样。性能检验抽样:在每个项目随机抽取1组试件;尺寸偏差和外观检验 抽样:随机抽查10m

8. 3.2. 1.2合格判定

若全部达到表6中出厂检验项目的要求,则应判定该批现浇泡沫混凝土为合格,否则应判定为不 合格。

8.3.2.2泡沫混凝土制品

8.3.2.2.1检验批及抽样

按表6中出厂检验项目进行检验。100m现浇泡沫混凝土制品为一检验批,少于100m²现洗 凝土制品也应为一检验批。在一检验批中随机抽样。性能检验抽样:每个项目随机抽取1组试 偏差和外观检验:随机抽10块泡沫混凝土制品

8.3. 2. 2. 2合格判定

性能检验:若全部项目达到表6中出厂检验项目的要求,则应判定该批泡沫混凝土制品为合 格,否则应判定为不合格。 b 尺寸偏差和外观检验:对每块泡沫混凝土制品,若全部项目达到表6中出厂检验项目的要求, 则应判定这块制品合格,否则应判定这块制品不合格;对该批泡沫混凝土制品,若不合格的制 品不大于2块,则应判定该批制品合格,否则应判定该批制品不合格。 c 若性能检验、尺寸偏差和外观检验都为合格,则应判定该批泡沫混凝土制品为合格,否则应判 定为不合格

8. 3 3 交货检验

3.3.1现浇泡沫混凝土

8. 3. 3. 1. 1 检验批及抽样

月农 泡沫混凝土应在潮湿养护14d后不小于5d以上并在表面干燥的状 记下,按表6交货检验中规定和商定的项目进行检验。每100m现浇泡沫混凝土应为一检验批,少于 00m²也应作为一检验批,在一检验批中抽样。性能检验抽样:每个项目随机抽取1组试件;尺寸偏差 扣外观检验抽样:随机抽查10m

8.3.3. 1.2合格判定

若全部项目达到表6中交货检验项目的要求,则应判定该批现浇泡沫混凝土为合格,否则应 不合格。

8.3.3.2泡沫混凝土制品

8.3.3.2.1检验批及抽样

按表6交货检验中规定和商定的项目进行检验。每100m泡沫混凝土制品应为一检验批,少于 100m也应作为一检验批,在一检验批中抽样。性能检验抽样:每个项目随机抽取1组试件:尺寸偏差 和外观检验抽样:随机抽10块泡沫混凝制品

8. 3. 3. 2. 2合格判定

a)性能检验:若全部项目达到表6中出厂检验项目的要求,则应判定该批泡沫混凝土制品为合 格,否则应判定为不合格。 b) 尺寸偏差和外观检验:对每块泡沫混凝土制品,若全部项目达到表6中出厂检验项目的要求, 则应判定这块制品合格,否则应判定这块制品不合格;对该批泡沫混凝土制品,若不合格的制 品不大于2块,则应判定该批制品合格,否则应判定该批制品不合格。 对该批泡沫混凝土制品CNAS-AL06-2011 实验室认可领域分类,若性能检验、尺寸偏差和外观检验都为合格,则应判定该批泡沫混凝 土制品为合格,否则应判定为不合格

9包装与标志、运输、购存

泡沫混凝土制品应有防雨包装,在包装的适当位置应有产品名称、标记、规格、出厂编号及 日期。

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碰撞、抛投、雨雪淋湿

泡沫混凝土制品应存放28d才能出厂,其堆放场地应平整。同品种、同规格、同等级的泡沫 制品应做好标记、码放整齐。不应混杂堆放

DB11/T 1611-2018 建筑工程组合铝合金模板施工技术规范1泡沫混凝土用泡沫剂性能应符合表A.1的

表 A.1 泡沫剂性能指标

沉降距用泡沫质量测定仪进行检测,见图A, 为200mm,深160mm,容积为5000mL,底部有孔。玻璃管与容器的孔相连接,玻璃管直径为 14mm,长度为700mm,底部有小龙头。浮标是一块直径为190mm和重25g的圆形铝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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