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1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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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1月).pdf

衢州市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

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二〇年一月

DB34/T 3270-2018 公路边坡植物纤维毯施工技术规程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二〇年一月

为了进一步提升工程质量水平,规范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预防和控 制工作,衢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按照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 要求,会同有关单位编制了《衢州市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以 下简称本《措施》)。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并展了专题研讨,进行了 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全市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的做法和实践经 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防治措施。 本《措施》主要内容有:总则、基本规定、地下室工程裂缝及渗 漏防治措施、混凝土结构裂缝防治措施、砌体工程裂缝防治措施、外 墙渗漏防治措施、外墙渗漏预防控制措施、楼地面渗漏防治措施、屋 面工程渗漏防治措施、门窗工程常见问题防治措施、装配式混凝土结 构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措施、设备安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措施、装 饰装修工程常见问题防治措施。 在本《措施》起草制定过程中,衢州创安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 心、衢州市华安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衢州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 司、浙江培华建设有限公司、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浙江 新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浙江中汇华宸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贝林集 团有限公司等单位在本措施编写过程中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在 此一并感谢。 本《措施》由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解释。请各单位在 执行过程中,总结实践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 给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便我们修订或再版时加以改进。 本《措施》主审、主编和主要起草人员: 主审:吴群朱传得 主编:郑辉 主要参编人员:朱海福 黎洪林胡志超余林亻 傅坚明 余建峰徐岳宾

1.0.1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建筑工程质量通病,提高工程质量水平,依 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措施 1.0.2本措施是结合本地区建筑工程实际情况,对工程建设易发生的 常见的裂缝、渗漏等质量通病进行有效控制的技术措施 1.0.3在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建设过程中,除执行有关法 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等规定外,还应结合工程实际执行本措施 涉及设计的应在施工图中明确, 1.0.4未列入本措施的其它工程质量通病也应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 进行防治

2.0.1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参建各方质 量责任主体按各自职责执行本措施,并在实施过程中采取相应的管理 办法。

协调配合,对容易产生建筑工程质量通病的部位和环节,应当在施工 图设计中,按本措施落实相应的设计措施,并应将通病防治的设计措 施和技术要求向相关单位进行设计交底,

对因设计造成的质量缺陷,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对因施工造成 的重大质量缺陷,应委托设计单位出具技术处理方案。设计单位出具 的技术处理方案应以设计文件的形式按相关规定报送原施工图审查 机构审查。

2.0.4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不得擅自修改、变更设计文件。如确需

2.0.5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将本措施作为审查主要内容之一。

基础、主体结构和重要使用功能变更的联系单、设计单位出具的技术 处理方案设计文件也应列入审查内容

2.0.6施工单位应编写《工程质量通病防控施工方案》,并经监理单 位审查、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图纸会审时,施工单位应当将设计不 当或不符合本规定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向设计单位提出,并形成记录

案》,提出具体要求并在监理细则中提出监控措施,作为重点监理内 容;在分项和分部工程验收时应重点对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进 行核查,评估报告应对质量通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

±0.000以上建筑高度超过12m时,不得采用砖混结构 2.0.9对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有代表性的部位应按《混凝土结构工 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规定进行结构实体检验。 2.0.10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现有违反本措施要求的,参建各方责任 主体均有义务进行制止,并上报当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2.0.11 1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本措施的落实情况列为日常监督抽查 的重点内容,

3.1.1勘察单位应在勘察报告中明确地下室抗浮设防水位,设计文件

应明确施工阶段抗浮设计措施。位于坡地或山地的地下室如抗浮设防 水位较低时,应在地下室周围采取有效排水措施,设计单位应出具详 细的地下室排水施工图

构设计需明确混凝土的抗渗等级和其他主要技术指标要求。

应优先采用梁板式结构体系。地下室顶板的承载力设计应充分考虑施 工荷载的作用,其楼面设计活荷载标准值应不小于5KN/m?。室外部 位地下室顶部应明确覆土荷载限值。案处地下索的混凝大顶板宣有组 织排水并采用结构找坡,

3.1.4结构设计说明中应明确施工期间降水高程值及其终止条件、混

3.1.4结构设计说明中应明确施工期间降水高程值及其终止条件、混 凝土浇捣温差控制、施工缝处理、后浇带封闭条件、回填土材料及压 实系数等技术指标。

C3Q~当地下室地面设置滤水层时,地下室周边宜设置排水沟、集水 并,排水板或滤水层应结合结构板面找坡,形成自然排水引流效果, 其刚性保护层应采用配筋混凝土,混凝主强度等级不低于C30,厚度 不小于100mm。

3.2.1防水工程应严格按图施工,施工单位必须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

3.2.1防水工程应严格按图施工,施工单位必须编制详细的

理细则中提出相应措施。防水工程应及时进行隐蔽验收,并做好相应 记录。

范要求,必要时应采取降水措施。对采用明沟排水的基坑,应保持基 坑干燥。

3.2.3应严格控制混凝土保护层厚度,防水混凝土结构内部

种钢筋或绑扎铁丝,不得接触模板。用于固定模板的螺栓必须穿过混 疑土结构时,应采取螺栓上加焊止水环等止水措施。拆模后应将留下 的凹槽用密封材料封堵密实,

3.2.4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水平构件和竖向构件浇筑完成厂

牛特点分别采取措施及时进行保湿养护,养护时间应符合设计要求且 不应少于14d。

工缝可留设在高出板面不小于300mm、梁底以下300mm以内墙体处 留置施工缝时均应设置止水带。

工缝可留设在高出板面不小于300mm、梁底以下300mm以内墙体

火发 十两、火市 构件等材料堆载情况编制专项方案并采取保护措施。涉及承载力验算 的,需经原设计单位确认。施工车辆和堆载的荷载值不得超出设计规 定的荷载值

4.1.1设计单位应采取措施,严格控制现浇板裂缝。建筑平面宜规则,

避免平面形状突变。当平面有凹口或洞口时,凹口、洞口周边楼板的 配筋应适当加强。当楼板平面形状不规则时,宜设置梁使之形成较规 则的平面

则的平面。 4.1.2现浇楼板配筋宜选用小直径、小间距配筋方式。现浇板设计应 符合下列规定: 1楼面现浇板设计厚度不应小于110mm,屋面板设计厚度不小 于不应小于120mm;同时应满足单向板厚度不小于板短向跨度的1/30 双向板厚度不小于板短向跨度1/35: 2楼面现浇板应设置双层双向钢筋,钢筋间距不应大于150mm 直径不应小于8mm,外墙转角处应设置加强钢筋: 3上人屋面、非上人屋面、露台应设置双层双向钢筋,钢筋直径 不应小于8mm,间距不应大于125mm。 4.1.3在房屋各楼层阴、阳角处及跨度较大(板跨不小于4m)板块 的四角部位应设置沿两个方向正交、斜向平行或放射状布置直径不应 小于8mm的附加钢筋,附加钢筋伸入支座的锚固长度应满足锚固要 求。当楼板上表面配筋率不小于0.3%且通长钢筋间距不大于100mm 时,角部可以不设防裂构造钢筋。 4.1.4现浇板中的管线应布置在双层双向配筋的中间。现浇板内严禁 出现三层交叉管线、交叉布线处应预埋线合管线的直径应小王1/3

GB 50311-2016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4.1.2现浇楼板配筋宜选用小直径、小间距配筋方式。现浇板设计应 符合下列规定:

4.1.2现浇楼板配筋宜选用小直径、小间距配筋方式。现浇板设计应

4.1.4现浇板中的管线应布置在双层双向配筋的中间。现浇板内严禁

4.2.1混凝土运输、输送、浇筑过程中严禁加水,运输、输送、浇筑 过程中散落的混凝土及润管砂浆严禁用于混凝土结构构件的浇筑。 4.2.2加强预拌混凝土交货检验,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提供的混凝土 性能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相关技术资料应当齐全。 4.2.3混凝土进入浇筑现场时应按规定检查落度,落度数值应符 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具体检查数据应记录在混凝土施工日记中。 4.2.4现浇楼板浇筑混凝土时,泵管不得直接铺设在板面钢筋上,应 在主要通道架设施工平台。

4.2.6混凝土浇筑后应及时进行

条件,淋水次数应能使混凝土处于湿润状态,养护时间应符合设计及 规范要求。

4.2.7后浇带应独立支模GB/T 41993-2022 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声音信号装置,后浇带两侧混凝土的模板及支撑的拆

间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设计文件无明确要求时,应待后浇带施工 完毕且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时方可拆除。后浇带混凝土应按有关 要求留置试块

混凝土表面进行凿毛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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