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T 1876-2016 轮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pdf

DB44/T 1876-2016 轮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pdf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0.9 M
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资源ID:217897
下载资源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44/T 1876-2016 轮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pdf

N=1.2Nar +Ne)+1.4Nor

DB44/T 18762016

荷载总和的1/2取值。 2)立杆计算长度应按下式计算:

GB/T 41911-2022 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工频过电压保护电器(POP)式中:一一脚手架横杆竖向最大步距(m)

表12脚手架立杆计算长度系数

N=7Z(Nar+Ner)+7gWZNo

脚手架结构自重标准值产生的轴力(kN); 荷载总和的1/2取值;

DB44/T18762016

立杆截面积(m²),按表10取值; 钢材的抗拉、抗压和抗弯强度设计值(kN/m²),按表8取值; 3)立杆段风荷载作用弯矩设计值:

M, =gWcMwr=7gWc 10

式中: 匠一一由风荷载标准值产生的立杆段弯矩(kN·m); W风荷载标准值(kN/m²); 一一脚手架横杆竖向最大步距(m)。 4.3当横杆承受外荷载时,应进行横杆的抗弯强度验算、变形验算及横杆端部节点的抗剪强度验 。具体计算内容参照6.3.2~6.3.5。 4.4连墙件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2)连墙件的抗拉承载力应按下式计算:

3)连墙件的稳定性应符合下式要求

扣件可取8kN,双扣件可取12kN。 5)螺栓、焊接连墙件与预埋件的设计承载力应按相应规范进行验算。 6.4.5由风荷载产生的连墙件轴向力设计值,应按下式计算:

连墙件竖向间距(m)

DB44/T 18762016

7.1.1模板支撑架搭设高度不宜超过20m,且立杆应采用可调托撑或可调托座传递竖向荷载;当超过 20m时,应另行专门设计。 7.1.2模板支撑架应根据施工方案计算确定纵横向横杆间距、步距,并应根据支模高度组合套插的立 汗段、可调托撑、可调底座或垫板。 7.1.3立杆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根立杆底部宜设置可调底座或垫板: 2)立杆应采用连接套管连接,在同一水平高度内相邻立杆连接位置宜错开,错开高度不宜 小于600mm; 3)当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应综合考虑配架组合或采用扣件式钢管杆件连接搭设 7.1.4模板支撑架的剪刀撑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搭设高度不大于5m的满堂模板支撑架,当与周边结构无可靠拉结时,架体外周及内部应 在竖向连续设置轮扣式钢管剪力撑(轮扣式钢管剪力撑示意图如图3、图4)或扣件式钢 管剪力撑连接(竖向剪力撑的设置如图5、图6);竖向剪力撑的间距和单幅剪力撑的宽度 宜为5m~8m,且不大于6跨,剪刀撑与横杆的夹角宜为45°~60°;架体高度大于3倍 步距时,架体顶部应设置一道水平扣件式钢管剪刀撑,剪刀撑应延伸至周边:

7.1.3立杆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图3轮扣式钢管剪刀撑示意图

DB44/T18762016

DB44/T18762016

图4轮扣式钢管剪刀撑示意图

图5剪刀撑设置立面示意图

图6剪刀撑设置平面示意图 1一竖向剪刀:2一水平剪刀撞

DB44/T 18762016

2) 当架体搭设高度大于5m且不超过8m时,应在中间纵横向每隔4m~6m左右设置由下至上 的连续竖向轮扣式钢管剪力撑或扣件式钢管剪力撑,同时四周设置由下至上的连续竖向 轮扣式钢管剪刀撑或扣件式钢管剪刀撑,并在顶层、底层及中间层每隔4个步距设置扣 件式钢管水平剪刀撑,剪刀撑的搭设方式应按相关要求执行; 3 搭设高度大于8m的满堂模板支撑架宜按本规程第9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4 支撑架的竖向剪刀撑和水平剪刀撑应与支撑架同步搭设,剪刀撑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 且采用扣件式钢管剪刀撑的不应少于2个扣件连接,扣件盖板边缘至杆端不应小于 100mm,扣件螺栓的拧紧力矩不应小于40N·m,且不应大于65N·m。 5 当同时满足下列规定时,可采用无剪刀撑框架式支撑结构: a)搭设高度在5m以下; b 被支撑结构自重的荷载标准值小于5kPa; c)支撑结构支承于坚实均匀地基土或结构土: d)支撑结构与既有结构有可靠连接。 模板支撑架的高宽比不宜大于3,当高宽比大于3时,应在架体的周边和内部以计算确定水平 圣向间隔距离,且设置连墙件与建筑结构拉结,当无法设置连墙件时,应设置钢丝绳张拉固定 模板支撑架立杆顶层横杆至模板支撑点的高度不应大于650mm,丝杆外露长度不应大于300mm 掌插入立杆长度不应小于150mm(图7)

图7可调托座伸出顶层横杆的悬臂长度

1一可调托撑:2一螺杆:3一调位螺母:4一立杆:5一样

.7模板支撑架可调底座调节丝杆外露长度不宜大于200mm,最底层横杆离地高度不应大于500 .8应设置纵向和横向扫地杆,且扫地杆高度不宜超过550mm。

7.2.1双排脚手架搭设高度不应大于24m。当大于24m时,另行设计。 7.2.2脚手架首层立杆宜采用不同长度的立杆交错布置,错开立杆竖向距离应符合本规程第7.1.3条 的规定。

DB44/T18762016

双排脚手架必须在外侧两端、 15m的立面上,各设置一道轮扣式 钢管剪刀撑或扣件式钢管剪刀撑

图8剪刀撑设置示意图

一立杆:2一横杆:3一剪刀摇

2)开口型双排脚手架的两端均必须设置扣件式钢管横向斜撑; 3) 剪刀撑应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立杆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 于150mm。 .4连墙件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连墙件必须采用可承受拉压荷载的构造。对高度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采用刚性连 墙件与建筑物连接。连墙件与脚手架立面及墙体应保持垂直,同一层连墙件宜在同一平 面,水平间距不应大于3跨,与主体结构外侧面距离不宜大于300mm,竖向间距应以计算 确定; 2 连墙件应设置在有横杆的节点旁,连接点至节点距离不得大于300mm,大于300mm时,连 墙件下应加设短钢管顶杆:当采用钢管连墙件时,连墙件应采用直角扣件与立杆连接(图 9);当采用钢筋(预理端)及钢管(扣接端)焊接的组合连墙件时,预理钢筋直径不应 小于20mm,预理钢筋与钢筋双面焊接,焊接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5倍,连墙件应采 用直角扣件与立杆连接(图10):连墙件抗滑扣件及焊脚尺寸按计算确定:

DB44/T 18762016

3) 当脚手架下部暂不能搭设连墙件时应采取防倾覆措施。当搭设抛撑时,抛撑应采用通长 杆件,并用旋转扣件固定在脚手架上,与地面倾角应在45°~60°之间,连接点中心至 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抛撑应在连墙件搭设后方可拆除

图10组合连墙件设置示意图

4)架体高度超过40m且有风涡流作用时,应采取抗上升翻流作用的连墙措施。 7.2.5当设置双排脚手架人行通道时,应在通道上部架设支撑横梁,横梁截面大小应按跨度以及承受 的荷载计算确定,通道两侧脚手架应加设钢管横向斜杆;洞口顶部应铺设封闭的防护板,两侧应设置 安全网;通行机动车的洞口,必须设置安全警示和防撞设施。

7.2.6斜道的形式及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高度不大于6m的脚手架宜采用一字形斜道; 高度大于6m的脚手架,宜采用之字形斜道: 3 斜道梯采用定型钢斜梯,斜道梯的挂钩必须完全扣在横杆上; 4 斜道应附着外脚手架或建筑物设置; 5 拐弯处应设置平台,其宽度不应小于斜道宽度; 6) 斜道两侧及平台外围均应设置栏杆及挡脚板,栏杆高度应为1.2m,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 180mml 2.7作业层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脚手板的挂钩必须完全扣在横杆上,挂钩必须处于锁住状态,作业层脚手板应满铺: 2 作业层的脚手板架体外侧应设挡脚板、防护栏杆,并应在脚手架外侧立面满挂密目安全 网;防护上栏杆宜设置在离作业层高度为1200mm处,防护中栏杆宜设置在离作业层高度 为600mm处; 3)当脚手架作业层与主体结构外侧面间隙较大时,应设置形成脚手架内侧封闭的挂扣在轮 扣盘上的挑架,并应满铺脚手板。 2.8门洞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门洞的主立杆、副立杆、斜撑杆、平行弦杆、「洞上方两步内的立杆、级纵横横杆采用扣 件式钢管进行搭设; 2 双排脚手架门洞宜采用上升斜杆、平行弦杆桁架结构型式(图11),斜杆与地面的倾角 应在45°~60°之间,门洞析架的型式宜按下列要求确定:

7.2.8门洞设置应符合下

DB44/T18762016

当步距()小于纵距("a)时,应采用a型:

(b)挑空二根立杆 图11门洞处上升斜杆、平行弦杆桁架

DB44/T 18762016

.1.1模板支撑架及脚手架施工前应根据施工对象情况、地基承载力、搭设高度,按本规程的基本要 家编制施工方案,并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模板支撑架及脚手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应按照危险等级 分级控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I级: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技术论证,履行审核、审批手续,对安全技术方案 内容进行技术交底、组织验收,采取监测预警技术进行全过程监控。 6 II级: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救援措施,履行审核、审批手续,进行技术交底、组织验收,采 取监测预警技术进行局部或分段过程监控。 C IⅡI级:制订安全技术措施并履行审核、审批手续,进行技术交底。 1.2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2 编制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技术规范、标准及图纸(国标图集)、施 工组织设计; 3) 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4 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 5 计算书、相关施工图及节点详图: 项目安全管理组织架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应急救援预案、监测监控措施; 质量保证措施、季节性施工措施; 8 方案编制、审核人员信息; 9)工程项目部相关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信息。 .1.3搭设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模板支撑架及脚手架搭设前 二程技术负责人应按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对搭设作业人员进行技术和安全作业交底。 .1.4应对进入施工现场的轮扣式钢管脚手架构配件进行验收,使用前应对其外观进行检查,并应核 检其检验报告以及出厂合格证,严禁使用不合格的产品,使用前应对其质量进行复检。 .1.5经验收合格的构配件应按品种、规格分类码放,并标挂数量规格铭牌备用。构配件堆放场地排 (应畅通,无积水。 1.6当采用预理方式设置脚手架连墙件时,应提前与设计协商,并应确保预理件在混凝土浇筑前理 1.7 支撑架不宜支撑在坡面上。 1.8模板支撑架及脚手架的构造应符合本规程第7章的有关规定。

3.2.1模板支撑架及脚手架搭设场地必须坚实、平整,排水措施得当。模板支撑架及脚手架白 基础必须结合搭设场地条件综合考虑架体承担荷载、搭设高度的情况,按GB50007的有关规定进行设 计,同时应满足本规程第6.2节的地基承载力计算的要求。 8.2.2直接支承在土体上的模板支撑架及脚手架,立杆底部应设置可调底座,土体应采取压实、铺设 块石或浇筑混凝土垫层等加固措施防止不均匀沉陷,立杆底部宜垫设50mm厚垫板,垫板应采用长度不 少于2跨、宽度不小于200mm的木垫板,

DB44/T18762016

8.3.1模板支撑架及脚手架立杆搭设位置应按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放线确定,定位准确,不得任意搭设 8.3.2在坡道、台阶、坑槽和凸台等部位的支撑结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1)支撑结构地基高差变化时,在高处扫地杆应与此处的纵横向横杆拉通(图12) 2)设置在坡面上的立杆底部应有可靠的固定措施。

图12不同标高扫地杆布置图

1一拉通扫地杆:2一扫地杆

8.3.3横杆与立杆上同一步距对应的轮扣盘对准时,用小锤敲击横杆,使横杆端插头插入轮扣盘内, 并击紧端插头轮扣盘孔吻合,插入保险销,保证横杆与立杆可靠连接。 8.3.4可调底座和垫板应准确地放置在定位线上,并保持水平。 8.3.5连墙件、斜撑必须与架体同步搭设。采用扣件式钢管构配件做加固件、斜撑时应符合JGJ130 的有关规定

8.3.6模板支撑架和满堂支撑架搭设注意事项:

1)每搭完一步支撑架后,应及时校正步距、立杆的纵横距、立杆的垂直偏差与横杆的水平 偏差。控制立杆的垂直偏差不应大于3H/1000,且不得大于90mm; 2) 模板支撑架搭设应与模板施工相配合,可利用可调托撑调整底模标高; 3 建筑楼板多层连续施工时,应保证上下层支撑立杆在同一轴线上; 4 支撑架搭设完成后混凝土浇筑前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自检,并报监理 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浇筑混凝土。 3.7 双排脚手架搭设注意事项: 1 搭设必须配合施工进度,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距; 2 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高度上升在规定位置处设置,严禁任意拆除; 作业层必须满铺脚手板;脚手架外侧应设挡脚板及护身栏杆;护身栏杆可用横杆在立杆 的0.6m和1.2m的轮扣盘节点处布置两道,并应在外侧满挂密目式安全立网; 4 作业层与主体结构间的空隙应设置内侧防护网: 5 作业层下部的水平安全网设置应符合JGJ59的规定; 6) 当架体搭设至顶层时,外侧立杆应高出顶层架体平台1500mm以上,用作顶层的防护立杆; 7 脚手架可分段搭设分段使用,应由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符合安 全专项施工方案后方可使用; 8)当有抗拔要求时,立杆对接应增加锁销连接

DB44/T 18762016

8.4.1使用期间,严禁擅自拆除架体结构杆件。如需拆除必须经修改施工方案并报请原方案审批人批 准,确定补救措施后方可实施。 8.4.2使用期间,应设有专人检查,当出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应迅速撤离作业面上人 员。 8.4.3构配件在使用过程中严禁重摔、重撞。 8.4.4 对已经变形或锈蚀严重的构配件,应禁止使用。 3.4.5 浇筑混凝土前,应对模板支撑架进行全面检查。浇筑混凝土时,应设专人全过程监测。 8.4.6应定期对杆件的设置和连接、连墙件、加固件、斜撑等进行检查和维护

8.5.1模板支撑架和脚手架拆除应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8.5.2拆除作业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8.5.3拆除时,必须按专项方案施工,在专人统一指挥下进行。 8.5.4必须划出安全区,设置警戒标志,派专人看管。 8.5.5拆除前应清理脚手架上的器具及多余的材料和杂物。 8.5.6拆除时应按施工方案设计的拆除顺序进行。拆除必须按照先搭后拆、后搭先拆的原则进行,从 顶层开始,逐层向下进行,严禁上下层同时拆除。 8.5.7当分段、分立面拆除时,应确定分界处的技术处理方案,保证分段后临时结构的稳定。 3.5.8脚手架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折 除高度差不应大于两步距,如高度差大于两步距,必须增设连墙件加固。 8.5.9模板支撑架拆除应符合GB50204中混凝土强度的有关规定。 8.5.10拆除的构配件应成捆吊运或人工传递至地面,严禁抛挪。拆除的构配件应分类堆放,以便运 输、维护和保管

8.5.1模板支撑架和脚手架拆除应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8.5.2拆除作业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8.5.3拆除时,必须按专项方案施工,在专人统一指挥下进行。 8.5.4必须划出安全区,设置警戒标志,派专人看管。 8.5.5拆除前应清理脚手架上的器具及多余的材料和杂物。 8.5.6拆除时应按施工方案设计的拆除顺序进行。拆除必须按照先搭后拆、后搭先拆的原则进行,从 顶层开始,逐层向下进行,严禁上下层同时拆除。 8.5.7当分段、分立面拆除时,应确定分界处的技术处理方案,保证分段后临时结构的稳定。 8.5.8脚手架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 除高度差不应大于两步距,如高度差大于两步距,必须增设连墙件加固。 8.5.9模板支撑架拆除应符合GB50204中混凝土强度的有关规定。 8.5.10拆除的构配件应成捆吊运或人工传递至地面,严禁抛挪。拆除的构配件应分类堆放,以便运 输、维护和保管。

9.1.1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必须由施工单位结合工程现场实际条件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组织专家论 证。施工单位根据专家论证报告,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修改完善,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 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批准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9.1.2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应作专门设计,并应在中间纵横向每隔4m~6m左右设置由下至上的连续竖 向轮扣式钢管剪刀撑或扣件式钢管剪刀撑,同时四周设置由下至上的连续竖向轮扣式钢管剪刀撑或扣 件式钢管剪刀撑,并在顶层、底层及中间层每隔4个步距设置扣件式钢管水平剪刀撑等整体稳定措施; 重荷载梁应在梁两外侧设置竖向连续交叉剪刀撑。 9.1.3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应按本规程第8章的相关规定执行,计算应符合本 规程第6章的相关规定。 9.1.4梁板支撑架的纵横向横杆应拉通设置,当梁板下支撑立杆的间距尺寸与横杆长度模数不匹配 时,应增设扣件式钢管立杆及横杆,将梁板支撑架连成整体。 9.1.5支撑系统搭设完成后应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浇筑混凝土。

DB44/T18762016

9.2.1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构造要求除满足本规程第7章的相关规定外,尚应满足9.2.2~9.2.5条 的规定。 9.2.2立杆的纵横横杆间距、步距应根据受力计算确定,并满足轮扣横杆、立杆的模数关系,步距不 宜大于1.2m,且顶层横杆与底模距离不应大于650mm 9.2.3同一区域的立杆纵向间距应成倍数关系,并按照先主梁、再次梁、后楼板的顺序排列,使梁板 架体通过横杆纵横拉结形成整体,模数不匹配位置应确保横杆两侧延伸至少扣接两根轮扣立杆(图13)。

9.2.4当架体高度大于8m时,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顶层横杆步距宜比中间标准步距缩小一个轮扣间 距,当架体高度大于20m时,顶层两步横杆均宜缩小一个轮扣间距。 9.2.5高支模的水平拉杆应按水平间距6m~9m,竖向每隔2~3m与周边结构墙柱、梁采取抱箍、顶紧 等措施,加强抗倾覆能力(图14)。

DB44/T 18762016

9.3.1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和拆除前,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对操作队伍进行搭设方法、拆除方法的 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应具有时效性、针对性。 9.3.2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主受力杆件必须确保材料外观质量、截面强度满足专项方案的性能要求。 9.3.3模板安装前应对立杆基础进行平整、承载力检测以及采取排水措施。 9.3.4连续搭设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时,应分析多层楼板间荷载传递对架体和楼板结构的承载力要求, 计算确定支承楼板的层数,并宜使上下楼层架体立杆保持在同一垂直线上,以便荷载能安全地向下传 递,保证支承层的承载力满足要求。支承层架体拆除要考虑上层荷载的影响,必要时要保留部分支顶 后拆或加设回头顶等措施。 9.3.5模板支撑架搭设完毕后,应组织相关人员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工序施工 9.3.6支模拆除的顺序和方法应根据方案的规定进行,并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应严格遵守从 上而下的原则,先拆除非承重模板,后拆承重模板。 9.3.7后浇带位置支撑架两侧应延伸至已浇结构至少一跨,待后浇带混凝土浇筑完成并达到设计强度 后万可统一拆除。 9.3.8外飘结构的架体高宽比大于3时,应在边跨楼板设置连墙件拉结,并与结构墙柱抱箍;当结构 柱距大于6m时,应保留边跨楼板两排立杆与外飘架体横杆拉结。采用悬挑型钢作为外飘结构架体立 支承时,应对型钢进行相关强度、稳定性验算,并设置相应的卸荷措施。

9.4施工组织与安全保证措施

9.4.1模板安装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持证上岗,严格按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中的材质、方 法和工序进行施工。 9.4.2施工单位应当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建设单位宜委托有专业资质的第三 方单位进行现场监测。 9.4.3混凝土浇筑应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应先浇筑墙柱,待横杆抱箍拉结或顶紧等构造措施完成后再 浇筑梁板,确保模板支撑架均衡受载、整体稳定。 9.4.4面积较大的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应搭设人行通道,通道搭设应满足本规程第7.2.8~7.2.9条要 求,洞口顶部应采用木板或其他硬质材料全封闭,通道顶部横杆严禁作为上部立杆支承点,

10.1地基与基础检查与验收

10.1.1模板支撑架及脚手架的地基与基础必须结合搭设场地条件、承担荷载及搭设高度综合考虑, 应按GB50202的有关规定进行,同时应满足本规程第6.2节地基承载力验算的要求。 10.1.2立杆底部应设置可调底座,地基应采取压实、铺设块石或浇筑混凝土垫层等加固措施,防止 不均匀沉陷,也可在立杆底部垫设垫板,垫板的长度不宜少于2跨。 10.1.3模板支撑架及脚手架立杆基础验收合格后,应按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放线、定位,方可 搭设。

10.2构配件检查与验收

对进入现场的模板支撑架及脚手架构配件的检查与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有钢管脚手架产品标识、产品质量合格证及产品进场复检质量报告 2)应有钢管脚手架产品主要技术参数及产品使用说明书:

纤维增强聚氯乙烯弹性运动地板DB44/T18762016

DB44/T18762016

3)钢管表面应平直光滑,不应有裂缝、结疤、分层、错位、硬弯、毛刺、压痕和深的划道: 4)钢管外径及壁厚偏差,应符合本规程表1的规定; 5)钢管应涂有防锈漆。 10.2.2在施工现场每使用一个安装拆除周期,应对钢管脚手架构配件采用目测、尺量的方法检查 次。锈蚀深度检查时,应在锈蚀严重的钢管中抽取三根,在每根锈蚀严重的部位横向截断取样检查, 当锈蚀深度超过规定值时不得使用。 10.2.3轮扣盘厚度偏差,应符合本规程表1的规定。 10.2.4横杆端插头厚度及长度偏差,应符合本规程表1的规定。 10.2.5可调托撑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和质量检验报告: 2 托撑板厚不应小于5mm,变形不应大于1mm; 3) 严禁使用有裂缝的托撑、底座、调位螺母等,

10.3脚手架检查与验收

0.3.2轮扣式钢管脚手架每搭设6~8m高度、搭设完毕后;满堂脚手架、模板支撑架每搭设4步高 度、搭设完毕,应对搭设质量及安全进行一次检查,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或继续搭设。 10.3.3在模板支撑架和脚手架搭设质量验收时,应具备下列文件: 1 按本规程第8.1.1~8.1.2条要求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2) 钢管架体构配件与材料质量的检验记录; 3) 安全技术交底及搭设质量检验记录: 4 模板支撑架和脚手架分项工程的施工验收报告。 10.3.4模板支撑架和脚手架分项工程的验收,除应坚持验收文件外,还应对搭设质量进行现场核验 在对搭设质量进行全面检查的基础上,对下列项目应进行重点检验: 基础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平整坚实,立杆与基础间应无松动、悬空现象,底座、支垫 应符合规定; 2) 搭设的架体三维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搭设方法和钢管剪刀撑等设置应符合本规程规定: 可调托撑和可调底座伸出横杆的悬臂长度应符合设计限定要求: 杆件的设置和连接,连墙杆、支撑、门洞桁架等的构造应符合本规程和专项施工方案要 求; 5) 横杆端插头与立杆轮扣盘应击紧至所需插入深度的要求; 连墙件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应与主体结构、架体可靠连接; 7) 外侧安全立网、内侧层间水平网的张挂及防护栏杆的设置应齐全、牢固; 8) 周转使用的架体构配件使用前应作外观检查,并应作记录; 9 搭设的施工记录和质量检查记录应及时、齐全。 10.3.5模板支撑架和脚手架在使用过程中应进行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下列项目应进行 检查: 1 轮扣盘、横杆端插头、连墙件应无松动,架体应无明显变形; 2) 地基应无积水,垫板及底座应无松动,立杆应无悬空; 安全防护措施应符合本规程要求: 4 应无超载使用。 0.3.6 模板支撑架和脚手架在使用过程中遇到下列情况时,应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使用: 1)遇有六级及以上强风或大雨后:

JC/T 2238-2014 水泥制品用矿渣粉应用技术规程DB44/T 18762016

2)停用超过一个月; 3) 架体遭受外力撞击等作用; 4) 架体部分拆除; 5)其他特殊情况。 10.3.7满堂脚手架与模板支撑架在施加荷载或浇筑混凝土时,应设专人看护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 及时处理。 10.3.8模板支撑架和脚手架在拆除前,应检查架体构造、连墙件设置、节点连接,当发现有连墙件 剪刀撑等加固杆件缺少、架体倾斜失稳或立杆悬空情况时,对架体应先行加固后再拆除。 10.3.9模板支撑架和脚手架在拆除前,应检查架体各部位的连接构造、加固件的设置,应明确拆除 顺序和拆除方法。 10.3.10在拆除作业前,对拆除作业场地及周围环境应进行检查,拆除作业区内应无障碍物,作业场 地临近的输电线路等设施应采取防护措施。 10.3.11模板支撑架和双排脚手架验收后应形成记录

11.1模板支撑架和脚手架安装与拆除人员必须是经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且应持证上岗。 11.2搭拆脚手架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11.3脚手架的构配件质量与搭设质量,应按本规程第10章的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并应确认合格后使 用。 11.4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支撑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 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架体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严禁拆除或移动架体上安全防护设施。 11.5满堂支撑架在使用过程中,应设有专人监护施工,当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停止施工,并应迅速 撤离作业面上人员。应在采取确保安全的措施后,查明原因,做出判断和处理。 11.6满堂支撑架顶部的实际荷载不得超过设计规定。 11.7当有六级及以上强风、浓雾、雨或雪天气时应停止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雨、雪后上架作业 应有防滑措施,并应扫除积雪。 11.8夜间不宜进行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 11.9模板支撑架和脚手架的安全检查与维护,应按本规程第10.3节的规定执行。 11.10模板支撑架和脚手架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拆除架体结构杆件,如需拆除时,必须报请工程项目 技术负责人以及总监理工程师同意,确定防控措施后方可实施。 11.11严禁在模板支撑架和脚手架基础开挖深度影响范围内进行挖掘作业。 11.12 拆除的架体构件应安全地传递至地面,严禁抛掷。 11.13高支模区域内,应设置安全警戒线,不得上下交叉作业。 11.14在模板支撑架和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应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守。 11.15模板支撑架和脚手架与架空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工地临时用电线路的架设及脚手架接地、避 雷措施等,应按JGJ46的有关规定执行。 11.15.1搭拆脚手架时,地面应设围栏和警戒标志,并应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